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秀珍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审议议案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和财务状况;未发现参与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是公司根据目前实际经营情况和发展规划,结合华中地区市场发展情况、公司未来的产能布局规划、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和该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本次终止实施募投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并同意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