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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21号《关于核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由主承销商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与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500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17.00元。截止2012年7月25日,本公司已收到募集资金850,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805,838,772.75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 “大华验字[2012]216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项目累计投入911,070,930.61元,其中: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1,604,400.00元。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产品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后的净额171,332.72元。2023年上半年未使用募集资金,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人民币19,447,749.70元。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1、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依照《公司法》、《证
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该《管理制度》经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授权保荐机构可以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并要求保荐机构每季度对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至少进行现场调查一次。根据本公司与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保荐协议》,公司一次或12月内累计从该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1000万元或该专户总额的5%的,公司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保荐机构,同时经公司董事会授权,保荐代表人可以根据需要随时到开设募集资金专户的商业银行查询募集资金专户资料。
2、本公司募集资金按投资项目分别存放于专用银行账户,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账户明细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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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名称 | 账号 | 投资项目 |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 | 551902418110909 | 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 |
交行三孝口支行 | 341308000018010085536 | 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 | 551902418110207 | 超募资金 |
3、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银行名称 | 账号 | 初时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 存储方式 | 账户状态 |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 | 551902418110909 | 454,554,300.00 | 活期 | 已注销 | |
招商银行卫岗支行 | 551902418110207 | 320,688,372.75 | 19,447,749.70 | 活期 | 存续 |
交行三孝口支行 | 341308000018010085536 | 30,596,100.00 | 活期 | 已注销 | |
合 计 | 805,838,772.75 | 19,447,749.70 |
4、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情况下,公司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将部分募集资金以定期存款方式和购买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形式存放。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定期存款和理财产品余额均为0。
三、2023年1-6月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详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变更后的项目 | 对应的原承诺项目 | 变更后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 | 本年度实际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实际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年产2,660台光电检测与分级专用设备产能建设项目 | 8,603.86 | 8,603.86 | 100.00 | 不适用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2,685.39 | 2,685.39 | 100.00 | 不适用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1,685.03 | 1,685.03 | 100.00 | 不适用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 | 11,461.29 | 11,461.29 | 100.00 | 不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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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剩余超募资金 | 9,600.00 | 9,600.00 | 9,600.00 | 100.00 | 不适用 | |||
合计 | 34,035.57 | 9,600.00 | 34,035.57 | ||||||
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说明(分具体募投项目) | 1、201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年产2,660台光电检测与分级专用设备产能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16,746.11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截止2015年5月31日,公司已投入资金8,142.25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603.86万元(不含利息)。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现效益18,553.29万元,达到了项目预期建设目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2、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结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将募投项目全部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15,831.7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际节余2,685.39万元,“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际节余1,685.03万元,前期经调整“未有明确投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11,461.29万元)。 3、2022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时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96,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无 | ||||||||
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无 |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1-6月本公司已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年度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合肥美亚光电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盖章)
2023年 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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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80,583.88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91,107.0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34,035.5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42.24%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
承诺投资项目 | |||||||||||||||
一、美亚光电产业园项目 | 45,455.43 | 49,044.16 | 49,044.16 | ||||||||||||
1. 技术中心建设项目 | 否 | 20,185.01 | 18,151.37 | 18,151.37 | 100.00 | 2012年9月 | 不适用 | 否 | |||||||
2.年产2,660台光电检测与分级专用设备产能建设项目 | 否 | 25,270.42 | 8,142.25 | 8,142.25 | 100.00 | 2015年1月 | 是 | 否 | |||||||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2,750.54 | 22,750.54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二、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3,059.61 | 3,574.47 | 3,574.47 | ||||||||||||
1. 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 否 | 389.44 | 389.44 | 100.00 | 2015年1月 | 不适用 | 是 | ||||||||
2. 香港子公司项目 | 否 | 1,500.00 | 1,500.00 | 100.00 | 2015年9月 | 不适用 | 否 | ||||||||
3.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1,685.03 | 1,685.03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48,515.04 | 52,618.63 | 52618.63 | ||||||||||||
超募资金投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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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参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否 | 5,000.00 | 5,000.00 | 5,000.00 | 100.00 | 2016年1月 | 不适用 | 否 | ||
二、涂装车间项目 | 否 | 2,470.00 | 2,470.00 | 2,004.08 | 81.14 | 2016年11月 | 不适用 | 否 | ||
三、新产能项目 | 否 | 22,500.00 | 22,500.00 | 14,184.39 | 63.04 | 2019年12月 | 不适用 | 否 | ||
四、新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 | 否 | 7,700.00 | 7,700.00 | 7,700.00 | 100.00 | 2020年9月 | 不适用 | 否 | ||
五、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9,600.00 | 9,600.00 | 100.00 | 不适用 | 否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37,670.00 | 47,270.00 | 38,488.47 | |||||||
合计 | 86,185.04 | 99,888.63 | 91,107.10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1、 新产能项目:受工程项目资金结算方式、经营环境等因素影响,新产能项目出现一定时间的延期,截止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结项。 2、 新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成,并于2023年3月30日结项。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根据发展规划和市场竞争变化,公司积极布局多渠道营销网络,灵活调整直销和经销的业务比重。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原“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建立直销网络为主的境内营销服务体系规划已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市场环境的变化促使公司原以建立营销网络为主的境内营销服务体系项目建设的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1、截止2023年6月30日超募资金已使用384,884,691.86元,2023年上半年未使用超募资金,余额19,447,749.70元,其中2023年上半年利息收入为171,332.72元。截止2023年6月30日超募资金以活期存款形式存放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卫岗支行金额为19,447,749.70元。 2、201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增资参股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公司于2016年1月使用超募资金50,000,000.00元增资中粮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占其4.88%股份。 3、2016年5月27 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涂装车间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4,700,000.00元投资建设涂装车间项目,项目累计投资20,040,756.12元,截止2019年6月30日,该项目已结项。 4、2017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建新产能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225,000,000.00元投资建设新产能项目,截止2021年3月31日该项目已结项。 5、2018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360,000,000.00元(超募资金77,000,000.00元,自有资金283,000,000.00元)投建涂装、钣金生产基地项目,截止2021年12月31日超募资金已全部投放完成,并于2023年3月30日结项。 6、2022年9月1日公司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部分暂时无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96,000,000.00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无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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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之前利用自有资金先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人民币201,604,400.00元,已于2012年9月份进行了置换,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以 “大华核字[2012]3350号”报告验证确认。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无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1、2015年7月7日,公司召开的 201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年产2,660台光电检测与分级专用设备产能建设项目”已完成建设,该项目计划投资16,746.11万元,全部为募集资金,截止2015年5月31日,公司已投入资金8,142.25万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8,603.86万元(不含利息)。截止2014年12月31日,该项目实现效益18,553.29万元,达到了项目预期建设目标,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节余原因:1、由于公司不断的技术创新以及对生产线的有效改进,较大的提升了现有生产设备的生产效率和产能。 2、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在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和计划要求的情况下,公司进一步加强费用控制、监督和管理,减少了项目总开支。 2、2018年9月25日,公司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结项“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终止“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并将募投项目全部节余资金及利息收入15,831.71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中“技术中心建设项目”实际节余2,685.39万元,“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实际节余1,685.03万元,前期经调整“未有明确投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11,461.29万元)。 节余原因: 2.1、“技术中心建设项目”资金节余原因:公司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通过精细化管理,对项目进行更加合理的规划,并加强项目管理和费用控制,在资源充分利用的前提下,通过对项目各个环节的优化控制,从而节约了项目投资。 2.2、“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终止原因:根据发展规划和市场竞争变化,公司积极布局多渠道营销网络,灵活调整直销和经销的业务比重。随着市场规模的扩大和市场营销环境的变化,目前公司已形成了以经销为主的多渠道营销模式,原“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以建立直销网络为主的境内营销服务体系规划已不能适应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因此决定终止“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2.3、“未有明确投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补充流动资金原因:在“技术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境内营销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终止后,公司承诺的募投项目已全部结束,不再需要留存、备用闲置募集资金,公司因此决定将前期经调整“未有明确投向的闲置募集资金及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19,447,749.70元,存放于募集专户19,447,749.70元。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