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251 公司简称:井松智能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2023年8月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朱祥芝
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无
七、 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5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36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38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1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66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66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68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
其他相关资料 |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本公司、公司、发行人、井松智能 | 指 |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井松软件 | 指 | 合肥井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
井松机器人(杭州) | 指 | 井松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曾用名“杭州智灵捷机器人有限公司) |
高唐穗融七号 | 指 | 高唐穗融七号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江苏星链激光 | 指 | 江苏星链激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指 | 姚志坚、阮郭静夫妇 |
安元基金 | 指 |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 指 | 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曾用名“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江苏有限合伙)”) |
华贸投资 | 指 | 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凌志投资 | 指 | 合肥凌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犇智投资 | 指 | 合肥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华富瑞兴 | 指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股东大会 | 指 |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上交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自动化立体仓库 | 指 | 自动化立体仓库(AS/RS)是指由立体货架、有轨巷道堆垛机、出入库托盘输送机系统、尺寸检测条码阅读系统、通讯系统、自动控制系统、计算机监控系统、计算机管理系统以及其他如电线电缆、桥架、配电柜、托盘、调节平台、钢结构平台等辅助设备组成的复杂的自动化系统,旨在实现仓库高层合理化、存取自动化、操作简便化 |
堆垛机 | 指 | 又称“堆垛起重机”,指用货叉或串杆攫取、搬运和堆垛或从高层货架上存取单元货物的专用起重机,是仓库设备的一种 |
输送机 | 指 | 在一定的线路上连续输送物料的物料搬运机械,按照运行方式可分为皮带式输送机、链条输送机、螺旋输送机、滚筒输送机等 |
分拣机 | 指 | 按照预先设定的计算机指令对物品进行分拣,并将分拣出的物品送达指定位置的机械 |
AGV | 指 | 自动引导小车(Automated Guided Vehicle)的简称,是指装备有电磁或光学等自动导引装置,能够沿规定的导引路径行驶,具有安全保护以及各种移载功能的运输车 |
RGV | 指 | Rail Guided Vehicle(有轨导引车),RGV小车可用于各类高密度储存方式的仓库,小车通道可设计成任意长度,可提高整个仓库储存量,并且在操作时无需叉车驶入巷道 |
PLC | 指 | 英文“Programmable Logic Controller”,即可 |
编程逻辑控制器,是一种专门为在工业环境下应用而设计的数字运算操作电子系统。它采用一种可编程的存储器,在其内部存储执行逻辑运算、顺序控制、定时、计数和算术运算等操作的指令,通过数字式或模拟式的输入输出来控制各种类型的机械设备或生产过程 | ||
WMS | 指 | 英文“Warehouse Management System”,即仓储管理系统。仓储管理系统通过入库业务、出库业务、仓库调拨、库存调拨和虚仓管理等功能,综合批次管理、物料对应、库存盘点、质检管理、虚仓管理和即时库存管理等功能综合运用的管理系统,有效控制并跟踪仓库业务的物流和成本管理全过程 |
WCS | 指 | 英文“Warehouse Control System”,即仓库控制系统。自动仓储系统大致可分为三个层次,最上层是WMS,最下层是具体的物流设备,如巷道堆垛机等;WCS位于WMS与物流设备之间的中间层,负责协调、调度底层的各种物流设备,使底层物流设备可以执行仓储系统的业务流程,并且这个过程完全是按照程序预先设定的流程执行 |
MES | 指 | “Manufacturing Execution System”,即制造企业生产过程执行管理系统,是一套面向制造企业车间执行层的生产信息化管理系统。MES可以为企业提供包括制造数据管理、计划排程管理、生产调度管理、库存管理、质量管理、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中心/设备管理、工具工装管理、采购管理、成本管理、项目看板管理、生产过程控制、底层数据集成分析、上层数据集成分解等管理模块,为企业打造一个扎实、可靠、全面、可行的制造协同管理平台 |
传感器 | 指 | 一种检测装置,能感受到被测量的信息,并能将感受到的信息,按一定规律变换成为电信号或其他所需形式的信息输出,以满足信息的传输、处理、存储、显示、记录和控制等要求 |
mm | 指 | 毫米,一种长度单位 |
kg | 指 | 国际单位制中度量质量的基本单位 |
智能仓储物流设备 | 指 | 以堆垛机、穿梭车、输送机、空中悬挂小车、提升机、AGV、桁架机器人、码垛机器人和分拣机为代表的智能设备,为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的执行机构,执行具体的物流任务操作 |
智能仓储物流软件 | 指 | 以仓储管理系统、仓储控制系统和制造执行系统等为代表的软件系统,负责具体的物流信息控制,向物流设备发送指令 |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 指 | 由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和智能仓储物流软件相互融合、高度集成的系统,发行人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产品按照功能主要可以分为智能产线仓储物流系统、一般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等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井松智能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Hefei Jingsong Intelligent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Gensong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姚志坚 |
公司注册地址 | 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07年11月注册地址为安徽省合肥市瑶海工业园经三路2号厂房一房;2020年6月9日注册地址变更为安徽省合肥市新站区泗水路以北毕昇路88号;2021年7月21日注册地址变更为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230012 |
公司网址 | http://www.gen-song.net |
电子信箱 | IR@gen-song.net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朱祥芝 | 鲁晓丽 |
联系地址 | 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 | 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 |
电话 | 0551-64266328 | 0551-64266328 |
传真 | 0551-64630982 | 0551-64630982 |
电子信箱 | IR@gen-song.net | IR@gen-song.net |
三、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中国证券报》http://www.zgzqb-bz.com/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经济参考报》http://www.jjckb.cn/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部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 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人民币普通股(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井松智能 | 688251 | 无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70,836,140.10 | 177,721,829.56 | 52.3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8,377,693.87 | 25,532,093.66 | -67.19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321,975.69 | 4,560,005.26 | -92.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445,590.14 | -31,598,124.23 | 不适用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774,431,892.57 | 771,520,289.52 | 0.38 |
总资产 | 1,419,898,127.45 | 1,286,351,997.86 | 10.38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54 | -74.07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54 | -74.07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1 | 0.10 | -90.0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8 | 8.93 | 减少7.85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0.04 | 1.59 | 减少1.55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8.97 | 9.76 | 减少0.79个百分点 |
注: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已剔除股份支付金额。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83.61万元,较上年同期增长52.39%,主要原因为本期公司不断开拓市场,完成的项目有所增加,相应收入也有所增长所致。
2、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37.77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67.1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2.20万元,较上年同期下降
92.94%。主要原因为:
(1)2023年上半年验收的部分大项目涉及的集成外购设备占比较大,项目毛利率有所下降,且本期销售费用、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长较多所致。
(2)公司2023年上半年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3、截至2023年6月30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77,443.19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0.38%,主要系公司本期净利润增加所致;公司总资产为141,989.81万元,较上年年末增长10.38%,主要系受本期净利润以及负债增加影响所致。
4、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等指标同比下降,主要系受本期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影响所致。
5、2023年上半年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1.08%,较上年同期减少7.85个百分点,每股收益较上年同期下降74.07%,主要系公司实现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较多,且净利润增长幅度低于净资产增长幅度所致。
七、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604.0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72,772.0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 | 1,322,082.18 |
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5.2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21,597.3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8,055,718.1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情况
1、公司所属行业及确定依据
公司是一家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提供商,专注于研发与制造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开发智能仓储物流软件,为下游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系统。
根据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委联合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主营业务属于“C制造业”中“C34通用设备制造业”。根据《智能制造发展规划(2016-2020年)》和《“十三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公司主营业务属于“智能制造”中的“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行业。根据《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产品和服务指导目录(2016版)》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分类(2018)》,公司行业属于“高端装备制造产业”之“智能制造装备产业”之“其他智能设备制造”行业领域。
综上,公司主营业务属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企业发行上市申报及推荐暂行规定(2022年12月修订)》第四条所规定的(二)“高端装备领域”之“智能制造”行业领域。
2、行业发展阶段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是实现智能仓储物流的载体。智能仓储物流是指物流过程的智能化,其以信息交互为主线,使用条形码、射频识别、传感器等先进的物联网技术,集成自动化、信息化、人工智能技术,通过信息集成、物流全过程优化,实现物流过程的智能化。随着我国工业和经济的发展,仓储业的现代化要求也在不断提升。从发展历程来看,物流仓储主要分为以下五个阶段:
同时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技术的应用在仓储业中也不断成熟,标志着我国仓储物流发展正处在集成自动化向智能化发展阶段。
3、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发展面临的机遇与挑战
(1)面临的机遇
①国家政策大力支持
国家政策助力制造行业数字化转型,加快了中国制造走向智能制造的步伐。随着经济结构调整和供给侧改革加快,降低流通成本,建立高效、快捷、现代化、智能化的仓储物流体系已经成为国家重点推进领域。近年来,国务院及相关部门陆续推出了一系列法规政策支持和鼓励智能
仓储物流的发展。例如:2020年8月《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实施方案》:鼓励制造业企业开展物流智能化改造,推广应用物流机器人、智能仓储、自动分拣等新型物流技术装备,稳步推动物流业制造业深度融合、创新发展;2021年12月《“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要研制一批国际先进的新型智能制造装备,其中包括智能多层多向穿梭车、智能大型立体仓库等智能物流装备。
②下游市场需求旺盛,产品或服务市场空间大;
③新技术持续进步与逐步运用,促进行业技术水平不断提高
近年来,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等新技术逐步应用于仓储、运输、配送等各个仓储物流环节,使得仓储物流场景数字化、供应链内的元素相互连接、供应链决策更加智能,为推动仓储物流产业的全面升级和迭代提升奠定了技术基础。
(2)面临的挑战
①竞争力有待提升
与世界主要供应商(胜斐迩、德马泰克、霍尼韦尔等)相比,我国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产业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在技术积累、产业环境、人才培养、创新能力等方面还存在较大差距。欧、美、日等国家在部分仓储物流设备关键基础部件领域拥有较大优势,国内供应商在关键基础部件、产品创新能力以及企业规模等方面的竞争力还有待进一步提升。
②行业市场集中度较低
目前,我国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市场集中度不高,仅有少数企业具有从工艺研发、流程设计、生产加工到系统集成等多环节的整体协调控制能力。较低的市场集中度,使众多规模较小的企业在低端领域竞争,不利于形成品牌效应,也不利于行业整体竞争能力的进一步提升。
③高端专业人才较为缺乏
虽然近年来我国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发展迅速,但技术人才的培养主要依靠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尤其是高端人才的缺乏成为制约我国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产业发展的重要瓶颈,不利于行业的快速发展。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1、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产品基本情况
井松智能研发与制造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开发智能仓储物流软件,以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和软件为基础,为下游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系国内知名的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提供商。自设立以来,公司依据不同行业特性,经过持续的研发创新积累和多行业项目应用实践,逐步开发了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积累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形成了深厚的技术沉淀;在不断拓展新行业应用的同时,公司参与设计承建的多个项目获评省级或国家级标杆工程,为制造业领域多行业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逐步
在汽车、有色金属、化工、机械、纺织服装、电子、电力设备及新能源等行业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公司提供的主要产品为以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为执行机构、以智能仓储物流软件为控制中心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典型应用场景如下图所示: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各组成部分对应的关键设备或部件如下表所示:
细分系统 | 搬运 | 存取 | 输送 | 分拣 |
图例 | ||||
关键设备或部件 | AGV产品矩阵 | 货架、堆垛机 | 穿梭车RGV、输送机、空中悬挂小车EMS、提升机 | 分拣机 |
功能 | 物料的及时搬运、暂存和缓冲 | 提高存储容量,实现物料的快速精准出入库 | 物料的及时输送、暂存和缓冲 | 物料或快递、包裹的准确快速分类或分拣;缺陷检测;准确及时备货等 |
发展情况 | 应用场景广,在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市场中占最大份额 | 随着电商、快递行业的发展而快速普及 |
公司自主研发仓储管理系统(WMS)、仓储控制系统(WCS)、制造执行系统(MES)和(AGV调度系统)等,并且可与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如SAP、金蝶、用友、鼎捷等)对接,可全面提升企业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
2、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公司生产经营活动围绕订单展开,除常用备货配件外,公司根据订单安排采购与生产,生产完成后进行安装调试及交付验收。
? 盈利模式
公司主要通过向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及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获得相应的经营收入。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主要为公司自主研发制造,既可独立销售,又可与智能仓储物流软件相互匹配、融合形成定制化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进行销售。? 采购模式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属于定制化的产品,因不同客户对产品用途、性能等要求存在差异,需要有针对性地采购生产所需的原材料,故公司采用行业通行的“以销定产、以产定购”采购模式。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由硬件和软件两部分构成,硬件产品所使用的主要原材料需根据客户的需求情况进行选型或定制化采购;软件产品主要为自行开发。? 生产模式公司的生产模式为订单式生产,即根据每个客户对项目功能、设备种类、产品交期等各方面的需求,进行设计和设备选型;明确生产任务后,按照交期安排生产任务,项目设计、生产加工、表面处理、成品装配、质检与测试等流程节点前后联动,形成多品种小批量生产。公司按项目组织生产,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与外销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生产流程主要分为设计制造和现场施工两个阶段。? 销售模式公司采取直接销售的模式,根据客户类型不同,分为向终端用户销售、向项目合作方销售;根据获客方式不同,分为公司获客直销模式、通过销售服务商获客的直销模式。
公司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一般采用行业典型的 “预收货款+发货收款+验收款+质保款” 结算方式:
预收货款:项目合同签订完成后,开具发票并向客户收取合同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一般为30%左右)作为预收货款。
发货收款:在主要设备生产加工完成后,经客户在公司现场或项目实施现场预验收合格,向客户收取合同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一般为30%左右)作为发货款。
验收款:设备在项目实施现场进行安装调试,待产品安装调试结束、试运行一段时间(如需)、客户验收合格后,向客户收取合同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一般为30%左右)作为验收款。质保款:项目验收完成后,根据合同规定将该项目合同总价款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0%左右)作为质保金,在质保期(一般为1年)满、无质量问题后收取。
二、 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公司始终坚持创新发展战略,重视研发投入,坚持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核心设备自研自产,构建全面综合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集成能力,强化产品与系统个性化的开发与设计,依靠核心产品
设计系统方案专注于为制造业领域多行业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解决方案,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积累了一系列先进的技术。公司形成了自身的技术路线与方法,掌握了行业通用的技术,并依靠自主研发积累了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水平的 8 项核心技术,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未发生变化:
名称 | 技术内容 | 技术先进性 |
AGV车载控制系统技术 | AGV车载控制系统核心的技术主要包括AGV运动控制、AGV导航: 1. AGV运动控制。AGV运动控制通过运动控制器实现,公司运动控制器可以根据不同车辆的机械结构,载荷,单舵轮、双舵轮、差速轮和全向轮等车型,使用不同的算法获得不同的控制数据来实现高精度的控制,以适应不同类型 AGV 的运动控制。 2. AGV导航。公司自主研发的AGV导航技术支持二维码导航、激光SLAM 导航(自由导航)、激光反射板导航、视觉导航以及混合导航等多种导航方式。其中,视觉导航技术利用相机采集货物或地面纹理特征,通过 SLAM 等其他算法,实现图像匹配,基于图像匹配生成路径地图和实现 AGV 的实时定位。 | 1. 公司自研自产的AGV 产品均使用自主研发的车载控制系统,摆脱了对国外公司的依赖,实现自主可控。 2. 公司的AGV 车载控制系统,行驶速度可达 3 米/秒,定位精度达到 ±5mm,系统性能达到国内先进水平,与国外控制系统水平相当。 3. AGV 导航技术达到行业先进水平,其中视觉导航技术在工业低算力CPU 条件下,通过算法获取地面纹理及托盘、货物特征,可实现智能状态感知、实时分析决策、精准高效执行和智能安全管控等功能。公司AGV车载控制系统的自主生产成本是国外同等级产品售价的10%-20%左右,因而使得自产AGV产品具有价格竞争优势。 4.车载控制系统的导航技术先进,特别是视觉导航技术,安全性高,可对悬空障碍物、低矮障碍物、凹凸地面等精准识别,确保复杂场景下的运行安全;可实现不规则、多品类货物的取放;可实现动态物、准静态物、静态物的有效区分;精度高,基于视觉信息的末端伺服控制,可实现高精度操作。 |
重载叉车式AGV 机械结构设计与运动控制技术 | 重载叉车式AGV相关的核心技术主要包括机械结构设计和运动控制: 1. 重载叉车式AGV机械结构设计采用双电机行走驱动方式,使用双电机转向+差速双驱动转向,创新了传统叉车转向驱动方式;使用双定向轮+双驱动轮(含双转向)结构,避免转向过程中出现滑动,提高车辆行驶的稳定性。 2. 重载叉车式AGV运动控制在公司自主研发的AGV运动控制器的基础上,根据重载叉车式 AGV行驶的运动特性,研发设计了不同权重关系的航向控制量与横向控制量等四个自由度的算法,满足不同运动状态下的精度需求;引入运动规划器,依据限速或非限速路况,自适应平稳调节加减速,保证不同运动切换的连续性、平稳性。 | 1.重载叉车式AGV机械结构设计技术先进性。采用电机行走驱动替代传统燃油驱动,降低了机械加工难度,提升了响应速度;采用电机转向替代传统液压转向,额外的差速补偿进行辅助转向,避免转向过程中出现滑动,控制响应性较快;采用支点浮动结构,降低了对地面条件的要求,可使承载轮受力均匀,避免集中载荷的出现,提高车辆行驶的稳定性。重载叉车式 AGV 机械结构设计技术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一种全向背负式AGV的车架支撑结构及托盘车(ZL202010652621.3);申请的“一种重载堆高叉车式 AGV”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 2. 重载叉车式AGV运动控制。自主研发的先进控制算法,使重载叉车式AGV具有优异的性能,总重40吨(自重20吨、载重20 吨)的AGV直线行驶速度可达 1.0m/s,弯道行驶速度可达 0.5m/s,停止精度±10mm,与国际领先企业同类产品指标水平相当;根据导航采集的数据,引入运动规划器可以有效防止 AGV 突然转向引起的打滑现象,保证了运动的平滑性与稳定性;以及 AGV 工作状态下取放货时的定位精度,满足多场景需求。 |
AGV执行机构设计技术 | 1.搬运机器人机械抓斗。该技术通过设计连接杆、固定板和支撑杆等,可在将竖向的物料抓住后,将物料旋转90°,使得物料与地面呈水平方向,从而不会出现物料抖动掉落的现象。 2.AGV车载机械手。通过设计滑块、电动伸缩杆和限位板等,构建支撑结构,稳定车体的重心,方便抓取重的物料。 | 1. 搬运机器人机械抓斗。解决了物料抖动掉落的问题,防止出现物料掉落砸伤工人的现象。该技术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一种搬运机器人机械抓斗(ZL202010655740.4)。 2. AGV车载机械手。保证车体稳定,方便机械手抓取重的物料。该技术获得发明专利授权:一种AGV车载机械手(ZL202010655755.0)。 |
AGV设备参数矫正及自动上线技术 | AGV 设备参数矫正及自动上线核心技术包括 AGV 激光导航仪自动标定、舵轮安装偏角自动标定、系统关键运动参数自整定和偏离轨道自动上线功能等。该类技术体系利用激光导航仪输出的坐标差值、视觉相机检测 | (a)融合了激光导航仪的本身特性以及标定平台的视觉检测技术,并通过数学解算得出舵轮安装偏角,全程自动化运行,标定结果稳定、精度高。 (b)在设定模式下,系统能够自整定到目标函数的最优参数;可以大幅减少设备关键参数的调试时间,且能够保证多设备在关键性 |
等,自动标定激光导航仪和舵轮安装偏角;通过在运动过程中建立不同参数的目标函数,找出使目标函数最优的参数;通过计算当前 AGV 姿态与既定路线的偏差,实时。规划合理的样条曲线,保证AGV 可以平滑地回到既定的路线。 | 能上的一致性。 (c)偏离轨道自动上线功能有效减少AGV 在偏离路线或发生短暂故障后的复位时间,平滑的路线规划安全性更高;自动上线也可以远程控制。该技术获得了软件著作权:基于多传感器信息融合的 SLAM 技术及混合导航系统 V1.0(2021SR1220733)、平衡重式叉车 AGV 控制系统软件 V1.0.0(2019SR1352237)等。 | |
堆垛机结构设计技术 | 堆垛机结构设计核心技术主要包括轻载超薄型货叉、一种便于更换的堆垛机货叉、节能平衡式堆垛机提升配重和地轨偏置载货台下沉低位取货等: (a)轻载超薄型货叉。该技术提供一种堆垛机存取货物的货叉装置,该货叉在满足刚性需求的条件下,具备轻载、超薄的特点,与之配套的托盘也具有超薄的特点,托盘尺寸的减小可有效增加单位空间内的货位数量,提高仓储空间的利用率。 (b)一种便于更换的堆垛机货叉。该技术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一种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便于更换的堆垛机货叉,其通过插设的结构将货叉与顶升机构连接,方便进行连接固定,且货叉上设置有垫起的结构,能够对货叉上的货物进行微调顶起。(c)节能平衡式堆垛机提升配重。应用该技术设计重载堆垛机配重笼总成,配重笼通过钢丝绳和载货台连接,上横梁设置定滑轮改变力的方向,当载货台在高位时,配重笼在下方,可以平衡堆垛机高位运行时的重心,使堆垛机运行更加稳定可靠;该设计可减小提升电机功率,具有节能降耗的优势。(d)地轨偏置载货台下沉低位取货。该技术将堆垛机地轨偏移巷道中心一定量的距离,堆垛机可以将货叉电机沉到轨道面以下,降低载货台的取货空间,有效提高立库的库容率。 | (a)轻载超薄型货叉有效解决了货叉强度的要求,减少了阻力,实现了无噪音;货叉和配套的托盘具有超薄的特点,托盘尺寸的减小增加了单位空间内的货位数量,提高了自动化立体库的库容率。轻载超薄型货叉获得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1110085840.9。 (b)一种便于更换的堆垛机货叉 通过提供一种设计合理、使用方便的便于更换的堆垛机货叉,解决现有堆垛机货叉技术的缺陷和不足,使得堆垛机货叉更换方便快捷。一种便于更换的堆垛机货叉获得发明专利,专利号:ZL202010659499.2。 (c)节能平衡式堆垛机提升配重 可以降低整机载货台在高位时的重心,减少在启停时的晃动幅度,平衡堆垛机重心,保障堆垛机的平稳运行;减小提升电机功率,可以降低约30%的能 耗。根据《科技查新报告》,在所检索国内文献中未见有相同技术特征的节能平衡式堆垛机提升配重技术的报道。 (d)地轨偏置载货台下沉低位取货降低了取货位高度,增加了库容率。根据《科技查新报告》,在所检索国内文献中未见有相同技术特征的地轨偏置载货台下沉低位取货技术的报道。 |
穿梭车结构设计技术 | 穿梭车结构设计核心技术主要包括重载穿梭车顶升旋转输送物料、重载穿梭车运输安全防护、从动轮曲柄和四轮悬挂及变轨等。重载穿梭车顶升旋转输送物料技术与重载穿梭车运输安全防护技术,实现了车辆运输过程中货物的同步旋转,防止穿梭车从高速运行到停止过程中,由于速度高、惯性大导致的车体滑动,避免定位误差,从而确保货物与加工工位及设备的精准对接。曲柄软连接、四轮悬挂及变轨技术,使得穿梭车在较小转弯半径快速运行时能够保持状态平稳,可以实现多车变轨需求。 | (a)重载穿梭车顶升旋转输送物料 通过将旋转装置和提升装置集合,实现复合运动,提高转运效率。申请的“一种重载液压顶升旋转一体式卷材提升车”发明专利,进入实质审查阶段。根据《科技查新报告》,在所检索国内文献中未见有相同技术特征的重载液压顶升旋转一体式物料提升车技术的报道。 (b)重载穿梭车运输安全防护 通过设置锁紧机构等,防止母车运行时子车在子车导向轨上窜动滑脱,避免子车运行时母车前后窜动,保证转运过程的安全性和连续性。根据《科技查新报告》,在所检索国内文献中未见有相同技术特征的高速重载子母车防窜动技术的报道。 (c)从动轮曲柄和四轮悬挂及变轨 创新设计了一种曲柄软连接、四轮三点支撑等机械结构,有效解决了穿梭车行驶中轨道中心距偏差和轮子悬空的问题,以及设计的活动轮箱结构满足了多车交叉变轨的需求。该技术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带式提升悬挂变轨小车(ZL201310039405.1)。 |
分拣控 | 分拣控制核心技术主要包括分拣动车组、摆 | (a)分拣动车组 分拣动车组采用牵引车头带动多台分拣输送线体 |
制技术 | 轮高速分拣和无编码器跟踪分拣控制等:(a)分拣动车组 通过电机驱动车体,带动多个拖车(可移动的输送线体),在分拣轨道上高速行驶,与地面的各个工位(固定的输送线体)进行实时通讯,完成多个货物的导入/导出需求和货物的循环分拣。 (b)摆轮高速分拣 通过同步带实现换向、伞齿轮机构进行输送,单位时间内能将重量重、数量多的物品分配到相对应的出货口。(c)无编码器跟踪分拣控制通过 PLC 程序算法,实现无编码器的货物位置跟踪,可适用于分拣口距离长、分拣口数量多、分拣布局多变的场景。 | 的方案,可根据效率要求配置分拣输送线体的数量,该分拣系统设备组合灵活度高、造价低,可复制性高,易于标准化。该技术获得发明专利授权:分拣动车组(ZL201410533108.7)、一种货物分拣系统用物品输送机构(ZL202010659497.3)。 (b)摆轮高速分拣摆轮高速分拣采用同步带设计方案,比同行业中O型带的方案控制精度高,同时弥补了O型带易打滑的不足,可适用重量大的货物的分拣,并具有速度快、效率高的特征。 (c)无编码器跟踪分拣控制 该技术无需要安装编码器,适用于所有类型设备的货物位置跟踪,方案灵活、硬件需求简单,尤其对于复杂的分拣项目,优势更为明显。根据《科技查新报告》,在所检索国内文献中未见有相同技术特征的无编码器跟踪分拣控制技术的报道。 |
货物出入库策略优化及设备调度技术 | 货物出入库策略优化及设备调度技术主要包括基于数据分析辅助出入库策略、基于设备状态监控的动态选择出入库口和多算法融合的统筹调度等: (a)基于数据分析辅助出入库策略 在现有物理设备布局和物料存储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大数据分析结果定义货物存放属性、计算获取出库属性,并结合WCS 实时收集设备状态等制定储位分配策略,实现了货物高效存取。 (b)基于设备状态监控的动态选择出入库口 WMS 依据物料属性确定存取的起止列表(多个终点)后下达物料出入库任务,WCS依据各设备的实时运行状态、运输路径交通状况、出入库口接驳情况等信息,动态筛选执行任务的设备和确定物料的出入口,高效完成物料运输。 (c)多算法融合的统筹调度 智能识别调度场景,实时获取全局设备状态,并发调度多设备协调工作,提升自动化立库的存取效率。 | 公司的智能仓储物流软件系统均为自主开发,该技术优化了智能仓储物流软件系统的调度策略。基于该技术的智能仓储物流软件系统采用模块化设计,可满足不同行业的应用场景需求,适应性强;可与客户的企业管理信息系统(如SAP、金蝶、用友、鼎捷等)对接,兼容性强。 (a)基于数据分析辅助出入库策略 从多个维度计算和筛选存取货位,通过配置加定制化的方式让仓库存取更加智能化。 该技术获得 软件著作权:生产制造业WMS管理系统V1.0(2020SR1583608)等。(b)基于设备状态监控的动态选择出入库口 结合WMS 和 WCS 的优势,利用 WMS 对物料状态的管理以及 WCS 对设备状态的监控和输送路径的计算,高效完成物料运输。该技术获得软件著作权:井松自动化物流及智能仓储 WCS 管理系统 V1.0(2020SR1593366)等。 (c)多算法融合的统筹调度 能够智能识别匹配调度路径,统筹调度效率较高,对于不同项目的类似场景,调度策略在逻辑上保持统一,提高了维护的便利性。该技术获得了软件著作权:井松智能AGV多台调度系统 V1.0(2020SR1593345)等。报告期内,公司核心技术无明显变化情况。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认定主体 | 认定称号 | 认定年度 | 产品名称 |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 2021 | 无 |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有效授权专利8项,其中发明专利1项、实用新型专利5项、外观设计专利2项,获得软件著作权2项;截至报告期末,公司累积获得专利及著作权250余项。公司自主
研发积累了多项核心技术,该等技术应用方案显著改善了仓储物流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提升了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的整体运作效率。持续的技术投入及技术储备为公司的发展战略提供了技术保障。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2 | 1 | 61 | 14 |
实用新型专利 | 0 | 5 | 103 | 103 |
外观设计专利 | 0 | 2 | 63 | 63 |
软件著作权 | 0 | 2 | 78 | 78 |
合计 | 2 | 10 | 305 | 258 |
注:实用新型专利累计数量中已剔除失效专利。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4,303,064.82 | 17,350,516.52 | 40.07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 — | — |
研发投入合计 | 24,303,064.82 | 17,350,516.52 | 40.0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8.97 | 9.76 | 减少0.79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 | — | — |
注:研发投入已经剔除股份支付金额。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研发投入较上年同期增长40.07%,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加强研发团队建设,加大新产品、新技术的研发力度,公司相继推出料箱式AGV、甲壳虫新系列及四轮平衡重等多款新品,并实现部分车型标准化量产,进一步满足各行业客户地堆、拆垛、堆叠堆高、装车搬运、货物到人等多场景智能化搬运需求。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智能仓库管理系统研发 | 2,600.00 | 174.37 | 2,544.28 | 研究升级阶段 | 能全面覆盖各行业的仓库或工厂使用需求;支持全面的系统模拟与快速部署。 | 软件的模块化及应用普适性能满足多场景;软件在项目部署快速性与持续升级方面具有较强优势;软件框架及智能算法保障仓库管理系统高并发、高性能、高可用的优势。 | 1.该系统通过解耦的方式将标准的业务场景提取形成WMS主体产品,剥离定制化业务模块,并通过系统配置适应不同行业对标准业务的定制化场景。 2.该系统结合设备信息打破传统WMS功能,将现场设备与上位系统有效结合,满足各行业WMS管理需求的同时,合理利用设备的状态信息,通过策略充分提高设备利用率。 |
2 | 重载双驱平衡重式移动机器人开发 | 800.00 | 345.21 | 345.21 | 开发阶段 | 完成移动机器人整机开发,达到以下技术指标:额定起升重量5000Kg(载荷中心600mm时);起升高度3000mm;车体空载速度3m/s,满载2m/s;车体行走精度±10mm,角度精确度达到±0.5°起升精度±5mm。 | 此重载双驱平衡重式移动机器人为全新开发,该产品的成功开发将具有国内领先、国际一流水平 | 根据公司现有的叉车技术和激光导航技术,配合公司自主开发WCS,WMS等仓储管理软件及激光导航系统,自研控制系统,可实现平库内,能代替人做某些单调、频繁、劳动强度大且重复长时间作业或是危险、恶劣环境下的作业。车间物料配送,减少车间过道作业人员,打造绿色化工厂。 |
3 | 智能变位高速料箱移动机器人开发 | 1,400.00 | 244.73 | 244.73 | 开发阶段 | 完成移动机器人整机开发,达到以下技术指标:额定负载300Kg;最大起升高度5000mm;车体空载速度2.0m/s,满载2.0m/s;车体行走精度±10mm;角度精确度达到±0.5°;起升精度±5mm。 | 此智能变位高速料箱移动机器人为全新开发,该产品的成功开发将具有国际领先水平 | 根据公司现有的料箱AGV技术,在配合公司自主开发WCS,WMS等仓储管理软件及二维码导航系统和自研控制系统,研发的智能变位高速料箱AGV可以实现高速运行和大存储量,极大的提升了工作效率;同时可以很好的覆盖目前市面上料箱AGV的功能,可以直接替换,提升的市场竞争力。 |
4 | 一种基于永磁电机的高性能一体化AGV舵轮系统研发 | 700.00 | 260.91 | 260.91 | 开发阶段 | 完成此AGV舵轮开发,达到以下技术指标:额定轮荷:6000Kg-20000Kg;行走速度:空载速度1.2m/s,满载0.8m/s;行走加速度:0.6 m/s?;转向速度:≥80°/s;行走精度±10mm。 | 此AGV舵轮系统的研发将降低重载AGV的成本水平,提高了重载AGV的普及能力,该产品的成功开发将具有国内领先水平。 | 依据公司现有的叉车技术和控制技术,来设计一款基干永磁电机的高性能一体化AGV舵轮系统,解决目前使用的舵轮,整体运行效率、控制精度、成本、交期等问题。行走电机统一采用112V 13kw/20KW两个版本的永磁电机,统一两套电机驱动器提高运动控制算法的快速适配;高电压还有提高充电速度的优势这套舵轮系统开发下来将大幅降低重载车型的关键部件成本,成本降低30%。 |
5 | 一种独立集成式智能自动清扫货架机器人研发 | 900.00 | 202.42 | 202.42 | 开发阶段 | 完成自动清扫机器人开发,达到以下技术指标:行走速度4.2m/min,毛刷旋转速度1500r/min。 | 独立集成式智能自动清扫货架机器人解决了立体仓储面粉库横梁长期堆积面粉导致虫害的问题,该项技术为全球首创。解决了 | 针对面粉库,面粉在长期搬运及存储的过程中,面粉不可避免的会落在货架横梁上。货架横梁上的面粉长期堆积,得不到处理,就会导 |
货架横梁清扫难度大,操作风险高的难题。 | 致生虫,对于面粉库,虫害是零容忍的事情,严重影响食品安全。因此急需一种能够清扫货架横梁上的面粉的一种工具,对于自动化立体仓库,由于货架高,货位数量多,因此用人工进行清扫显然是不现实,也不够科学的一种做法,因为用人工清扫,不但成本高,而且极不安全。独立集成式智能自动清扫货架机器人专为清扫货架横梁上的面粉而生,解决了清扫难度大,危险系数高,效率低下等问题。 | |||||||
6 | 一种30吨超重载多倍夹紧力堆垛机载货台柔性联动防坠落装置的研发 | 550.00 | 122.68 | 122.68 | 开发阶段 | 提供一种防坠落机构,通过安全钳联动杆将三套串联的安全钳同时提起来,三套安全钳牢牢的抱住立柱上的电梯导轨,提供非常大锁紧力,将载货台锁定在立柱上,使其不会坠落。载货台含货总重60吨,当提升钢丝绳断绳之后,通过触发防坠落装置,能够将载货台锁死在立柱上,不会高空坠落而导致事故。 | 解决超重载堆垛机载货台,因为断绳在高空中坠落的问题。为存储钢卷、钢锭、铝卷、铝锭这种重货的自动化立体仓库保驾护航,提供安全保障,为我国重型存储事业大放异彩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该产品的成功开发为国内领先水平。 | 钢卷、钢锭、铝卷、铝锭是工业设备的骨架,随着我国工业蓬勃的发展,这些材料的运输及存储便面临着一个难题,因为这些材料重量很重,普遍在20吨以上,而传统堆垛机承载能力基本在10吨以下,不能对这些物料、材料进行堆垛操作。超重载多倍夹紧力堆垛机载货台柔性联动防坠落装置,应用于超重载堆垛机载货台的防坠落。 |
7 | 高精度快响应轻型 | 500.00 | 105.96 | 105.96 | 开发阶段 | 实现车体运行速度5m/s运行,加速度2m/s?; | 此车体的开发,弥补了我公司的轻型料箱式的密集 | 此车依据公司现有的仓储管理系统,可以系统的构建成 |
高速料箱货架穿梭车研发 | 行走定位精度达到±2mm;货叉速度达到1m/s,货叉行程达到1.5米,实现双工位取放货。 | 存储的产品型谱。此车采用我司自研的工控一体机,与自研的扫码相机等核心部件,降低了产品成本,以及提高了车体行车精度;相比市场上,同类产品,我司对此产品做了结构优化,采用轮系浮动结构,在实现高速运行条件下,降低了轨道水平度要求。 | 一整套轻型料箱型的密集式存储仓库;车体本身使用公司自研的视觉相机,以及中央控制器,等核心元器件,解决了控制精度、以及成本等问题。 | |||||
8 | 一种基于室外场景视觉及3D激光定位技术开发 | 2,200.00 | 458.40 | 458.40 | 开发阶段 | 1.该技术利用多线激光雷达、惯性导航仪等传感器信息,实现移动机器人的室外定位,定位精度可达±20mm;同时可借助于二维码或者其它辅助标识进行局部精确定位,精度可达±10mm; 2.融合视觉和3D激光雷达的技术,例如应对特征缺失、动态物较多等复杂场景。 | 该技术依靠视觉和多线激光的融合能达到精确定位,极大程度降低项目部署的周期和成本以及后期维护的工作量;该技术能够更好的应对室内外、昼夜光照以及环境的变化,具有更高的鲁棒性和适应性。 | 该技术可适用于室外场景的定位技术,且辅以多传感器融合技术,能应对复杂工况环境。 |
9 | 面向移动机器人的示教系统开发 | 800.00 | 382.38 | 382.38 | 开发阶段 | 1.对移动机器人的快速部署提供前期建图解决方案; 2.节省人力成本投入,缩短调试周期,加快用户使用; | 此面向移动机器人的示教系统为全新开发,利用服务型地图示教平台,通过手持APP终端操控及路线调整优化,进行后台分析处理合适的路线规划,对移动机器人在复杂的工厂 | 1.该系统运用在复杂的工厂环境下,高效的提供建图及路线方案,自动分析路线干涉情况,并合理规划最优的路线方案; 2.针对大场景的建图及路线绘制; |
3.复杂场景下的轨迹路线优化,更贴近实际使用中的场景需求,提高车辆运输过程中的行驶效率。 | 环境下的高效运作提供更优的路线选择方案。 | 3.示教系统分配建图及路线校正任务,对于操作人员的技能要求降低,面向用户提供更简便的操作。 | ||||||
10 | 基于云平台的移动机器人监控系统研究 | 500.00 | 149.66 | 149.66 | 开发阶段 | 1.实现移动机器人的可视化监控,包括移动机器人的位置,状态信息,行为模式; 2.实现机器人远程控制功能,使用者可以通过云平台对机器人进行远程控制; 3.基于云平台实现机器人之间的网络连接,形成网络机器人群体; 4.实现机器人故障诊断、维护功能,用户可以通过远程控制进行故障检测和维护; 5.实现机器人的自我完善能力,可以根据不同的环境对机器人进行智能优化调整; 6.实现机器人的自主学习能力,通过在不同环境中的交互实践,提升机器人的自身能力; 7.基于云平台提供机器人管理、统计分析、数据可视化等服务; | 1.实时跟踪和追踪:可以实时监控机器人的位置,路径和行为,并能够及时响应异常情况; 2.实时监测:通过传感器和相关控制系统,可以实时监测机器人的状态,包括速度、加速度、电量、温度等;3.智能移动:可以根据地图或者周围环境,实现智能路径规划和避障; 4.数据存储:可以将机器人运行过程中的各种数据存储在云端,便于远程监控和管理; 5.远程控制:可以实现远程控制机器人的移动、传感器的采集和控制。 | 移动机器人监控系统可以应用于工业智能制造,如货物物流检测、设备运行监控、质量检测等,可有效提高生产效率和质量,从而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1.利用云平台,可以实时监控机器人的状态和发出警报,提高机器人的生产效率,提高企业的业务效率。 2.通过云平台分析系统,能够量化机器人的运行状况,以便更好地控制生产过程,实现企业的经济目标。 |
8.基于云平台提供数据安全、访问控制、云端管理等功能,保障机器人数据安全; 9.实现机器人系统的可扩展性和可维护性,改进系统的灵活性和可拓展性。 | ||||||||
合计 | / | 10,950.00 | 2,446.72 | 4,816.63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94 | 168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29.31 | 27.36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1,983.00 | 1,396.13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10.22 | 8.31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 | 3 | 1.55 |
硕士 | 29 | 14.95 |
本科 | 125 | 64.43 |
专科 | 37 | 19.07 |
合计 | 194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21-30岁 | 108 | 55.67 |
31-40岁 | 81 | 41.75 |
41-50岁 | 5 | 2.58 |
合计 | 194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 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与产品体系优势
①先进的核心技术
井松智能是一家专注于研发和创新的技术驱动型企业,通过持续的研发实践,公司积累了核心技术,不断推出新产品。公司重视智能工厂中智能仓储物流设备和仓储管理新技术的推广与应用,并依靠高效的服务优势在工业制造业实施了较多案例,赢得市场的认可。深耕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规划、研发和实施,陆续推出堆垛机、穿梭车、空中悬挂小车、激光导航AGV、视觉导航AGV等产品,且产品不断优化升级,逐渐形成了多类型、多规格、多功能的产品体系,较好地满足了下游的多样化需求。
公司不断加强新产品、新工艺的开发及产业化,多项产品荣获多项研发成果奖励。六项设计获得安徽省科技成果登记认定;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申请获批180项专利,形成70余项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积累了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攀爬式AGV机器人等多项产品荣获研发成果奖励,参
与设计承建的多个项目获评国家级、省级标杆工程;公司入选“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三批)名单”,并被认定为“建议支持的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第二批第一年)”、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安徽省企业技术中心等,建成了先进适用的研发平台,为市场拓展和业务增长提供有力支撑。先后摘得“高工金球奖年度标杆产品”、“年度智能物流产业实力品牌奖”、“酒水智慧物流技术优秀案例奖”、“2023新能源行业智能制造TOP50”“钢铁行业优质供应商”及“2023年度金蚂蚁最受用户欢迎技术创新奖”等多项权威殊荣。
②产品研发设计和定制化生产、响应能力
公司拥有强大的研发团队,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已拥有一支知识背景涵盖电气工程及自动化、信息与通信工程、软件工程、物流工程、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等多个专业领域的研发团队,技术及研发人员194人,占公司员工总数29.31%。因此,公司能够通过对下游产品的生产工艺的迅速了解,拟定产品的设计方案,对客户的需求作出迅速的响应,在交期内根据客户的需求制定设计方案,做出包括设备示意图、各部分结构简介、动作说明、设备技术参数等整体设计方案。同时,在方案设计过程中还对客户提出的反馈进行及时改进。自研自产产品系列丰富,可以满足多行业多场景的应用需求;实现设备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等技术的自主可控;保证各设备间的兼容性,提升系统稳定性和运转效率;有效缩短设计、施工和调试周期以及质保和售后期间配件的调货周期,有效提高售后服务和维护能力。
③技术优势、技术积累
公司在AGV车载控制系统、重载叉车式AGV机械结构设计与运动控制、AGV执行机构设计,堆垛机和穿梭车结构设计等方面拥有核心技术,且在行业内处于先进水平;自主开发AGV车载控制系统,性能达到国外主流供应商相当水平,实现自主可控。独立研发重载叉车式AGV,解决了冶金等重工业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的超重、超高难度搬运需求。精度、速度、稳定性是工业自动化及关键设备性能的重要指标,而这些都是建立在精密机械设计、精密运动控制、机器视觉、核心算法以及完善的测试技术的基础之上。经过多年发展, 公司在工业自动化底层技术方面积累雄厚。
2、开发特殊设备优势
公司注重底层核心技术研发,实现核心设备的自主可控,在多年业务发展过程中积累良好的研发基础,形成了快速研发和迭代的能力。公司能够根据客户特点,快速开发特殊设备。具有为制造业领域多行业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解决方案的能力,逐步在汽车、有色金属、化工、机械、纺织服装、电子、电力设备及新能源等行业领域形成了较强的竞争优势。
3、人才优势
公司长期重视人才培养与激励,自主培养了一支高素质、高水平人才队伍,并成为公司中坚力量,公司核心管理团队和关键技术人员一直保持稳定。公司人员专业背景涉及多个专业领域,不仅具备丰富的行业经验,而且专业交叉互补性强。公司管理层和各事业部的梯队层次合理、管
理经验丰富、人员储备充分。公司在多年的发展过程中坚持自身培养,已培育出一批行业内高层次复合型人才,成为公司不断发展的中坚力量,能够精准把握市场发展趋势和客户需求。
4、全业务链服务优势
公司自研自产智能仓储物流设备,独立开发智能仓储物流软件系统,为客户提供涵盖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规划设计、设备制造、软件开发、系统集成、项目实施和售后服务等全流程服务。基于前述全业务链服务能力,公司既保证了定制化开发产品的质量,与客户形成了更为紧密的业务合作关系,又保证了重大核心技术的自主可控,提升了与下游应用行业的深度融合水平。
5、品牌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自主创新打造企业自主品牌为企业核心发展思路,以“我们井井有条、客户轻轻松松”为市场理念,凭借优秀的产品技术、可靠的产品质量、合理的产品价格和周到的产品服务,井松智能已经赢得了各行业客户的普遍认可,与多家国际知名企业建立了合作关系,公司已在行业内建立了较高的品牌知名度和良好的品牌效应。这种品牌优势将很好的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战略,为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综上,公司将努力加大产品技术研发力度,不断完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自主研发能力,提升专利成果转化水平;维护与客户的良好合作关系,提高合作层次,与重要客户建立互信共赢、共同发展的战略协同机制;进一步发挥公司在研发、生产、销售、服务、品牌等各方面的综合竞争优势,逐步扩大主要产品的生产和销售规模,巩固和提高市场占有率、盈利能力。
(二) 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随着《十四五智能制造发展规划》、《3060双碳政策》的政策驱动,超级智能工厂概念的普及,5G、AI、DT、IIOT等技术的应用,企业数智化转型发展方向日趋清晰。在基于上述政策与技术驱动因素的基础上,结合PEST模型分析,井松智能整体战略布局将面向三个方向:智能工厂系统设计与建造、智能物流机器人产品、孪生化系统平台。报告期内,井松智能始终坚持以客户为中心,持续发挥五大竞争优势,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综合管理能力,追求卓越的大国工匠精神,积极响应国家发展战略,融入新发展格局,立志让所有工业搬运智能化。
(一)主要财务指标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83.61万元,较上年同期的17,772.18万元增长52.39%;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开拓市场,扩大销售,订单量增加,验收项目增加。本报告期实现营业利润 897.99万元,较上年同期的2,646.98万元减少66.08%,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扩大销售规模,销售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幅较大;公司不断推出创新改革,加大研发投入,升级新技术,开发新产品,储备和培养研发人才,研发费用较上年同期增加。
2023年6月末,公司总资产141,989.81万元,较上年年末的128,635.20万元增长10.38%;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 77,443.19万元,较上年末的77,152.03万元增长0.38%。
(二)进入资本市场、品牌影响力提升
2022年6月,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首发募集资金主要投向产能扩充、研发中心建设以及补充流动资金,助力公司抓住行业发展机遇,进一步提升公司行业地位和竞争实力。上市后,公司的知名度得到了提升,提高了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影响力,提升产品品牌形象,扩大市场销售量;上市公司的品牌效益,提高了公司信用状况,增强金融机构对企业的信心,使公司在银行信贷等业务方面获得便利。公司也将以上市作为新的起点,秉承不断创新的理念,持续保持研发投入,夯实主营业务,提升品牌影响力,力争成为国内外领先的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提供商。
(三)完善经营管理体系,加强内部控制,提升组织管理能效
公司持续推进经营管理体系建设,提升运营管理能力,加强制度流程建设、风险管控体系建设,特别是在信息化、数字化方面加大投入,新建并升级了一系列信息化系统。公司要进一步实现打造高质量、高效率、低成本的流程型组织的战略目标,以高度战略决心,投入资源,推动数字化转型。报告期公司在紧锣密鼓的推动“PLM 系统”和“ERP-MES”系统的上线工作。
公司不断加强内控体系建设,持续优化采购、生产、研发、项目交付和销售服务业务流程和相关内部控制,建立和完善内部治理和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执行和监督机制,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以及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提高经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管理和运营水平,促进企业实现发展战略。
(四)构建营销网络、加大市场开拓力度
在智能工厂的智能存储板块,下游客户行业较为分散,虽然订单收入的行业来源多元化,避免了依赖单一下游行业的风险,但是行业过于分散,不利于核心竞争力的打造。报告期内,公司聚焦重点行业,成立专业的行业销售团队,以公司在各重点行业内成功实施的案例为依托,以重点行业的产业链规划为核心,重点拓展基础化工、有色金属、新能源等领域,为上述重点行业的客户提供从基础建设到超级智能工厂的全产业链智能化服务。
同时,公司结合市场调研以及对行业的深度研究,大力拓展新的行业应用领域,重点布局冷链物流、新能源等具备快速爆发潜力的行业,力争快速渗透并发展成公司的优势应用领域,打造新的销售增长点。此外,公司聚焦战略客户,优化客户结构,力争提高订单平均金额。
在智能搬运板块,公司于广州、苏州、杭州、郑州、成都、济南等地成立营销办事处,有针对性地挖掘、服务于当地客户;成立战略客户部,重点开拓订单规模大、订单持续性高、行业影响力大的“一线”战略客户;优化营销团队结构,不断增强营销能力;加强销售策略制定、收集市场信息,老客户的维护、新客户的开发,组织项目实施、跟踪项目管理、售后服务等各项工作;凭借优质的产品和高效的服务,通过现有客户标杆案例以及树立的良好行业口碑进行品牌传播,以此带动
新客户、新应用领域的拓展。
(五)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2023年上半年,公司继续稳定地投入研发,研发投入为2,430.31万元,较去年同期的1,735.05万元增长40.07%,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8.97%。截至 2023年6月30日,公司研发人员194 人,占公司总人数的29.31%;已累计获得专利、软件著作权258项,其中发明专利14项。
公司秉承技术驱动和需求引导的研发理念,组建了一支专业基础扎实、创新能力较强、项目实施经验丰富的人才队伍。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体系的建设,创新研发中心分布在上海、杭州、合肥,设立长三角科研一体化战略,汇聚全球科创研发人才,不断加大研发投入。
(六)打造企业核心价值观,激发企业竞争力与创造力
2023年上半年,公司不断完善企业文化体系, 在“用智能物流机器人技术、引领工业智能化变革、为用户创造更多价值”的使命驱动下,“以人为本、以客为尊、以企业为傲、以创新为动力、以团队为信念”的核心价值观引领下,公司从组织形态、流程设计、文化建设、绩效管理、薪酬激励等诸多方面着手进行变革和优化,并推行更加有助于锻造组织能力的方案,从而在各级架构中开展组织能力建设工作。当公司面临着新一轮市场和技术竞争时,公司文化所产生的凝聚力可以为公司塑造一支具有极强执行力和创造力的团队,不惧挑战和困难,为个人创造价值、为公司创造价值、为客户创造价值、为社会创造价值。
(七)深化布局,全力推进重点业务,新品迭出国产标杆
基于智能制造多年经验,公司大力发展智能无人叉车业务,推出井松机器人,着力推动超重载、高举升、小灵活等全品类智能无人叉车的“扩员”与迭代。2023年上半年,公司发布了新一代绿色智能物流机器人产品、智能堆垛新品解决方案;完善了智能工厂系统设计与建造的全周期服务体系;聚焦冶金、化工、新能源汽车产业链,打造面向产业链级的超级智能工厂解决方案。公司立足智能工厂、智能搬运、数字孪生系统等核心业务,通过全球几十个行业智慧物流痛难点的攻克,获得了丰富的项目经验。入选“安徽省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资源池”、“2023年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获得“皖美品牌示范企业”荣誉称号;重载叉车式AGV认定为“安徽省机器人十大创新产品”;智能高架库管理系统认定为“安徽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核心竞争力风险
1.技术创新与产品开发风险
公司作为智能仓储物流设备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所从事的业务集合机械、
电气、控制、软件、算法、信息、通讯、物联网、视觉定位、人工智能等多方面多领域的技术,需要对技术和产品不断进行升级以满足客户需求。公司若不能根据市场变化持续创新、开展新技术的研发,或是新技术及新产品开发不成功,或是由于未能准确把握产品技术和行业应用的发展趋势而未能将新技术产业化,将削弱公司提供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解决方案的竞争力,进而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技术被侵权风险
公司存在核心技术泄密或被他人盗用的可能,一旦核心技术泄密或被盗用,公司的竞争优势将受到一定的影响。
3.技术人员流失和短缺的风险
公司属技术密集型企业,掌握核心技术与保持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是公司生存和发展的根本。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以及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展,若公司不能吸引到业务快速发展所需的人才,或者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将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二)经营风险
1.新客户开拓不力带来的经营业绩下滑风险
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具有投资规模大、使用期限长的特点,不同于日常消费品或经常性原材料的采购,单一主体客户短期内一般不会重复投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与部分同行业可比公司类似,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变化较多,主要客户多为新增客户。因此,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公司需要不断开发新客户。若公司新客户开拓不力,不能持续获得新的订单,则公司的经营业绩将会下滑甚至出现亏损。
2.客户在项目验收中的主导权较大,可能导致项目验收时间较长,从而使不同会计期间收入存在波动
公司以客户签署的验收文件作为收入确认的依据。由于智能仓储物流系统的非标属性,在交付至验收阶段,可能需要按照客户的实际需求进一步调整优化,达到要求后客户才签署验收文件;同时公司客户主要为上市公司(含其子公司)和大中型企业,其项目验收标准和流程严格,在验收环节有较大的主导权。因此,公司项目验收时间受客户的影响较大,存在由于项目验收周期长短不同而导致的各会计期间收入和利润大幅波动风险。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原材料主要包括钢材和外购件,其中外购件主要为货架、电机减速机、轴承、电气元件、五金件等。公司生产所需的钢材、以及以钢材为基础的外购件价格,随钢材市场价格的波动而波动。如果钢材等原材料价格发生大幅波动,将对公司的业务开拓和经营业绩带来不确定性的影响。
4.宏观经济波动引致的风险
公司所处的智能仓储物流装备行业的市场需求,主要取决于下游汽车、化工、机械、纺织服装、电子、电力设备及新能源等行业发展进程和应用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情况。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疲
软,或者国家产业政策发生变化,公司下游应用领域的固定资产投资需求有可能出现下滑,从而减少对智能仓储物流装备的采购,由此导致本行业可能面临宏观经济波动引致的风险。
5.业务规模扩张带来的项目管理风险
公司主要为客户提供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解决方案,具有定制化特点,且涉及诸多业务环节,要求公司具有较强的项目管理能力。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项目不断增多,将对公司的项目管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如果公司组织架构和管理模式等不能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而及时调整、完善,将制约公司的进一步发展,从而削弱市场竞争力,可能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三)财务风险
1.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产生坏账的风险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366,308,775.20元、合同资产为76,963,057.07元,应收账款、合同资产随经营规模的扩大而增长。
公司主要客户为大型企业,付款周期较长。如果未来客户受到行业市场环境变化或国家宏观政策等因素的影响,经营情况或财务状况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公司应收账款管理不当,可能存在应收账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无法收回产生坏账的风险,进而对公司业绩和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2.毛利率波动风险
2023年半年度公司毛利率为20.99%,公司提供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解决方案为定制化、非标产品,定价受市场竞争、项目的复杂程度、客户对公司的认可度、项目的设备配置、实施周期等诸多因素影响,各智能仓储物流系统项目的毛利率存在一定差异,随着未来市场竞争的变化,可能出现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六、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70,836,140.10元,较上年同期177,721,829.56元增长
52.3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377,693.87元,较上年同期25,532,093.66元减少
67.19%。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70,836,140.10 | 177,721,829.56 | 52.39 |
营业成本 | 213,988,312.71 | 134,693,769.35 | 58.87 |
销售费用 | 23,401,141.23 | 12,722,039.90 | 83.94 |
管理费用 | 10,624,814.72 | 12,389,570.25 | -14.24 |
财务费用 | -3,818,229.99 | 1,006,001.91 | -479.55 |
研发费用 | 24,467,360.02 | 17,514,811.72 | 39.70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445,590.14 | -31,598,124.23 | 不适用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35,281.09 | -1,149,124.44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80,351.17 | 468,438,839.85 | -97.21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开拓市场,销量增加,完成的项目增加,相应收入也有所增长。
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确认收入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相应增加。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开拓市场,扩大销售规模,增大市场推广力度,优化销售团队,市场推广、薪酬和差旅费支出增加。
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开发新产品升级新技术,储备培养研发人才。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期下降,主要系公司销售收款与采购付款时间错位。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持续增加,且收款的票据结算占比较高,导致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低。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期下降,主要系购买银行理财及固定资产增加所致。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同比上期下降,主要系公司去年同期收到首发募集资金到账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应收票据 | 24,855,749.20 | 1.75 | 62,310,001.40 | 4.84 | -60.11 | 主要系票据到期承兑所致 |
应收账款 | 366,308,775.20 | 25.80 | 281,095,825.80 | 21.85 | 30.31 | 主要系公司收入规模增长,尚未到收款期的应收账款相应增长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4,311,279.62 | 0.30 | 10,081,653.75 | 0.78 | -57.24 | 主要系银行票据到期托收所致 |
预付账款 | 48,627,048.19 | 3.42 | 14,753,935.40 | 1.15 | 229.59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开拓 |
市场,销售订单增加,预付款项增加所致 | ||||||
其他流动资产 | 2,795,677.42 | 0.20 | 793,215.10 | 0.06 | 252.45 | 主要系报告期内待抵扣/认证进项税增加所致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800,000.00 | 0.34 | 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对外股权投资所致 |
短期借款 | 50,034,722.22 | 3.52 | 30,020,833.33 | 2.33 | 66.67 | 主要系报告期内新增短期借款所致 |
应付票据 | 109,209,171.31 | 7.69 | 46,785,728.91 | 3.64 | 133.4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开拓市场,销售订单增加,采购需求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195,431,494.45 | 13.76 | 141,231,348.50 | 10.98 | 38.38 | 主要系公司订单量增长,预收合同销售款相应增长所致 |
应付职工薪酬 | 8,198,296.23 | 0.58 | 14,004,561.22 | 1.09 | -41.46 | 主要系上期末年终奖计提较多所致 |
应交税费 | 2,050,384.65 | 0.14 | 15,438,854.43 | 1.20 | -86.72 | 主要系报告期内应交增值税、应交企业所得税较上期末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3,059,624.61 | 0.92 | 7,681,467.99 | 0.60 | 70.01 | 主要系本期待转销项税额增加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0,409.70 | 0.03 | 190,162.86 | 0.01 | 94.79 | 主要系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8,550,515.37 | 银行承兑、保函保证金、司法冻结及定期存款 |
应收票据 | 24,555,749.20 | 票据质押及背书未终止确认 |
合计 | 123,106,264.57 | /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报告期投资额(元) | 上年同期投资额(元) | 变动幅度 |
4,800,000.00 | 0.00 | 不适用 |
注:公司于2023年2月对江苏星链激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股权投资,投资后井松智能持有江苏星链激光6%股份。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10,081,653.75 | — | — | -114,028.53 | — | 5,884,402.66 | — | 4,311,279.62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 1,322,082.18 | — | — | 100,000,000.00 | — | — | 101,322,082.18 |
合计 | 10,081,653.75 | 1,322,082.18 | — | -114,028.53 | 100,000,000.00 | 5,884,402.66 | — | 105,633,361.80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直接控制的公司包括:井松软件、井松机器人(杭州);参股公司为高唐穗融七号、江苏星链激光。? 控股公司: 单位:万元
公司 | 主营业务 | 注册资本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井松软件 | 智能物流系统软件产品的研发销售 | 1,000.00 | 100% | 1,235.27 | 790.30 | 62.45 | -423.80 |
井松机器 | 智能物流系统软硬件产品的 | 10,000.00 | 100% | 1,610.31 | 188.90 | 94.12 | -381.06 |
人(杭州) | 研发、生产和销售 |
? 参股公司:公司拥有2家参股公司,为高唐穗融七号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江苏
星链激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企业名称 | 高唐穗融七号管理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农银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
企业类型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21-12-09 |
认缴出资额 | 32,740.36万元人民币 |
实缴出资额 | — |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 山东省聊城市高唐县人和街道光明东路15 号南一门 290 米 |
主营业务 | 债转股持股平台 |
主营业务与井松智能主营业务的关系 | 与井松智能主营业务无关 |
企业名称 | 江苏星链激光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徐剑秋 |
企业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成立日期 | 2020-12-14 |
认缴出资额 | 2,000.00万元人民币 |
实缴出资额 | 200.00万元人民币 |
注册地、主要生产经营地 | 江苏省苏州市常熟市尚湖镇翁庄路9号 |
经营范围 | 光电子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制造;导航、测绘、气象及海洋专用仪器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机械零件、零部件加工;软件销售;人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卫星遥感应用系统集成;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 |
主营业务与井松智能主营业务的关系 | 江苏星链激光系工业自动控制系统材料供应商 |
注:①2021年10月8日,山东省高唐县人民法院裁定批准泉林集团以及山东泉林等22家关联公司合并重整案重整计划,根据重整计划的安排,公司所涉及债权的清偿情况为现金方式偿还+债转股方式偿还,故公司作为山东泉林的债权人,取得高唐穗融七号4.04%合伙份额。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1月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1月7日 |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0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11日 |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26日 | http://www.sse.com.cn | 2023年5月27日 | 议案全部审议通过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上述股东大会的议案全部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均合法、有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担任的职务 | 变动情形 |
周利华 | 董事 | 解任 |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周利华先生于2023年5月27日董事任期届满,自动解任。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董事会、监事会完成换届选举暨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0)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和相关人员对公司生产经营发挥的实际作用,对核心技术人员的具体认定主要考虑以下因素:(1)智能物流及仓储装备领域的专业知识背景,丰富的工作资历和项目经验;(2)在公司研发部门担任重要职务,是公司技术负责人、研发部门主管或研发部门主要成员;(3)为公司的技术和产品研发作出了重要贡献,例如主要知识产权和非专利技术的发明人或设计人、主要技术标准的起草者、核心技术的主要贡献者、研发项目的主要参与者;(4)在公司发展规划、技术创新、产品体系构建方面起到主导作用,是公司技术发展的主要推动者。截至报告披露日公司核心技术人员未有变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无 |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3.02 |
公司制定了《环境应急预案》《企业危险废物管理制度》等相关内部管理制度,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主要在季度监测、危废物处理、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绿植管理等方面。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主营业务不属于高污染行业,日常运营不存在高危险、重污染情况,符合国家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相关法规要求。公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对环境的影响较小,各项污染物及其处理措施如下:
? 废气处理。
废气主要来自于喷漆及烘干工序产生的漆雾以及有机废气、铆焊产生的焊接烟尘。喷漆废气采用水帘、二级过滤(袋式过滤器、板式过滤器)和光氧催化等处理措施,烘干工序产生的废气经引风机引入丙烷加热装置中燃烧处理后达标排放,焊接烟尘由移动式焊接吸尘器进行统一收集后排放。
? 噪声处理。
噪声来自于公司车间生产设备及辅助设施运行及维修、生产操作等。对于车间的噪声,公司优化厂区布局,优先选用低噪声、低震动的机器设备;对于高噪声的机器设备,采用隔声罩、隔声间、消声器等治理措施。
? 废水处理。
废水主要为生产污水(喷淋废水)、生活污水(生活废水、食堂产生的废水)。生产污水经生产污水处理设施(隔油调节+芬顿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隔油)、化粪池(厌氧发酵)处理后,进入城市污水处理厂。
? 固废处理。
固废主要为生产过程中的边角料、废机油、废乳化液以及生活垃圾等。机加工、下料的金属边角料统一收集后对外出售;机加工产生的废机油、废乳化液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职工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园区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双碳”目标,践行绿色发展理念,持续执行节能减排、降本增效的策略。重视企业信息化对于环境保护的积极作用,持续强化信息系统建设,提倡无纸化办公,减少资源浪费。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公司推进AGV产品的研发与应用,协助客户使用AGV取代传统的叉车来共同打造绿色智能生产物流。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姚志坚 | 注1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详见注3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实际控制人阮郭静 | 注2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详见注3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志坚、阮郭静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凌 | 注3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详见注3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周利华 | 注4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详见注3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董事/核心技术人员尹道俊 | 注5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详见注3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监事许磊、孙雪芳、黄照金,董事朱祥芝 | 注6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详见注3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董事王丹 | 注7 | 承诺时间2022年5月6日;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详见注3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安元基金、华贸投资 | 注8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凌志投资、犇志投资 | 注9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详见注37]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上股东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 注10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持股5%以下股东音飞储存、郭君丽、徐伟、刘振、樊晓宏、吴睿、张静、黎敏 | 注11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姚志坚、阮郭静 | 注12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姚志坚、阮郭静 | 注13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股5%以上股东李凌 | 注14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持股5%以上股东安元基金、华贸投资 | 注15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凌志投资、犇志投资、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 注16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全体董事/监事/高管:姚志坚、李凌、朱祥芝、尹道骏、周利华、陈志和、吴焱明、凌旭峰、蒋本跃、程晓章、许磊、孙雪芳、黄照金 | 注17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解决关联交易 | 董事王丹 | 注18 | 承诺时间2022年5月6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井松智能 | 注19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姚志坚、阮郭静 | 注20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井松智能 | 注21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分红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姚志坚、阮郭静 | 注22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井松智能 | 注23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姚志坚、阮郭静 | 注24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李凌、周利华、朱祥芝、陈志和、尹道骏、程晓章、蒋本跃、凌旭峰、吴焱明 | 注25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姚志坚、阮郭静 | 注26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姚志坚、阮郭静 | 注27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井松智能 | 注28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姚志坚、阮郭静 | 注29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姚志坚、阮郭静 | 注30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李凌、周利华、朱祥芝、陈志和、尹道骏、程晓章、蒋本跃、凌旭峰、吴焱明 | 注31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王丹 | 注32 | 承诺时间2022年5月6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上市公司或发行人井松智能 | 注33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姚志坚、阮郭静 | 注34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李凌、周利华、朱祥芝、陈志和、尹道骏、程晓章、蒋本跃、凌旭峰、吴焱明 | 注35 | 承诺时间2021年6月15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董事王丹 | 注36 | 承诺时间2022年5月6日;期限长期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3)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如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4)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股份减持的规定,若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6)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7)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注2: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公司发生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为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后用于比较的发行价,以下统称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
(3)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如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4)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股份减持的规定,若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注3: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如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股份减持的规定,若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注4: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如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股份减持的规定,若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注5: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在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二年内,如拟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减持价格将根据当时的二级市场价格确定,且减持价格不低于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减持价格作相应调整);
(5)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股份减持的规定,若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6)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
(7)作为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自本人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得超过上市时所持发行人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注6: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人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股份减持的规定,若存在法定不得减持股份的情形的,本人不得进行股份减持;
(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违反前述承诺所获得的减持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注7: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将在上述锁定期限届满后自动延长6个月。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格作相应调整。
(3)在上述股份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期间每年转让的公司股份的比例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本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4)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本人将依法赔偿损失。注8: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股份减持的规定;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本公司/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注9: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合伙企业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股份减持的规定;
(3)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合伙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本合伙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注10: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合伙企业持有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本合伙企业在所持井松智能股票锁定期满后如拟减持的,将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股份减持的规定,结合井松智能稳定股价的需要,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并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则及时、准确、完整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合伙企业承诺按照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接受处罚。注11:
(1)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本公司持有的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2)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本人/本企业因违反上述承诺所获得的收益归公司所有,若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本人/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损失。注12:
(1)截至本承诺函签署日,本人未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任何与井松智能及控股子公司业务相同、类似或在任何方面构成竞争的其他企业、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的股权或权益,与井松智能不存在同业竞争;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未来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均不会以任何方式经营或从事与井松智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任何商业机会可从事、参与任何可能会与井松智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会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让予井松智能;
(3)如果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并造成井松智能经济损失的,本人同意赔偿相应损失。
(4)本承诺函自签署之日起持续有效,直至本人不再作为井松智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注13: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井松智能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如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井松智能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井松智能公司章程及井松智能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井松智能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人将不利用在井松智能中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地位,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企业在与井松智能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井松智能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井松智能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依法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注14: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井松智能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如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井松智能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井松智能公司章程及井松智能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井松智能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人将不利用在井松智能中的股东地位,为本人及本人所控制的其他企业在与井松智能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井松智能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井松智能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15:
(1)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井松智能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如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与井松智能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井松智能公司章程及井松智能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井松智能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公司将不利用在井松智能中的股东地位,为本公司及本公司控制的企业在与井松智能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若违反前述承诺,本公司将在井松智能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井松智能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公司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注16:
(1)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产生关联交易事项;如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与井松智能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将根据《公司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和井松智能公司章程及井松智能关于关联交易的有关制度的规定,依照市场规则,本着一般商业原则,通过签订书面协议,公平合理地进行交易,以维护井松智能及所有股东的利益,本合伙企业将不利用在井松智能中的股东地位,为本合伙企业及本合伙企业控制的企业在与井松智能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2)若违反前述承诺,本合伙企业将在井松智能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井松智能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合伙企业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注17:
(1)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本人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本人其他关联方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依照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平等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利用在公司的职务便利,为本人、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本人其他关联方在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3)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身职责,进行审议表决/监督,以维护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4)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18:
(1)在本人作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本人其他关联方将尽量避免或减少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对于无法避免或有合理理由存在的关联交易,本人、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本人其他关联方将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按照公平、公允和等价有偿的原则进行,交易价格将按照市场公认的合理价格确定,并依法签订协议,履行合法程序,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和办理有关审议程序,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2)依照公司《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等规定平等行使权利并承担义务,不利用在公司的职务便利,为本人、本人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及本人其他关联方在与公司及其子公司关联交易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3)在本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如公司与其他关联方不可避免地出现关联交易,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自身职责,进行审议表决/监督,以维护公司及所有股东的利益。
(4)若违反前述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和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造成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受损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注19: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公司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日内,本公司将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公司股票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若发生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价格和数量作相应调整)加计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回购时,法律法规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规范性文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4)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前述承诺,同时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注20: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若《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则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依法回购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4)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和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前述承诺;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本人将延期在发行人处领取全部股东分红及50%的薪酬(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将不得转让(但因赔偿损失资金需要转让股份的除外),直至本人将承诺的赔偿等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时止;
(5)如《招股说明书》所载之内容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的,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情形,若发行人未能履行其承诺义务的,本人将自前述事项发生之日,延期在发行人处领取全部股东分红及50%的薪酬(如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将不得转让(但因赔偿损失资金需要转让股份的除外),直至发行人将承诺的回购或购回等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注21:
本公司将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相关利润分配政策以及《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实施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及分红回报规划,注重对股东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注22:
本人作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来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按照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审议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本人将表示同意并投赞成票。注23:
(1)若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并已经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或者负有责任的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作出的责令回购决定书,向投资者回购或买回股票。
(2)若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前述承诺,同时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注24:
(1)若公司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并已经公开发行上市的,公司或者负有责任的实际控制人将严格按照证监会作出的责令回购决定书,向投资者回购或买回股票。
(2)若负有责任的实际控制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前述承诺,同时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该实际控制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中国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本人将延期在公司领取全部股东分红及50%的薪酬(若有),同时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但因赔偿损失资金需要转让股份的除外),直至本人将承诺履行完毕时止。注25:
(1)《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如《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在该事项经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30日内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和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前述承诺;因违反上述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赔偿金额依据本人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监会、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自违反上述承诺之日起,本人将延期在发行人处领取全部股东分红(如有)及50%的薪酬(如有),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将不得转让(但因赔偿损失资金需要转让股份的除外),直至本人将承诺的赔偿等义务完全履行完毕时止。注26:
本人作为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智能”)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井松智能及其子公司、分公司(以下统称“井松智能”)的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等缴纳事宜承诺如下:
如应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或住房公积金主管部门的要求或决定,井松智能需要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或因未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金、住房公积金而承担任何罚款或损失,本人将全部承担应补缴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由此产生的滞纳金、罚款以及赔偿等费用,保证井松智能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若本人违反前述承诺的,造成公司利益受损的,本人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同时,本人仍将在限期内将前述承诺义务履行完毕。注27:
自本承诺函出具日起,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未来不会以任何方式占用或转移井松智能及其子公司的资金。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承诺:
(1)将在井松智能股东大会及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具体原因及向井松智能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限期内将所占用资金及利息归还井松智能或其子公司;
(2)井松智能有权直接扣减分配给本人的现金红利以及50%的薪酬(若有),用以偿还本人、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及本人的其他关联方所占用的资金。注28:
(1)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注29:
(1)本人保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注30: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督促公司切实履行填补回报措施;
(3)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发行完毕前,若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4)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本人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注31: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将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司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或拟定关于约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制度和规定。同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上市公司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要求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毕前,若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32:
(1)本人承诺不得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将全力支持和配合公司规范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参与讨论或拟定关于约束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的制度和规定。同时,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上市公司规定及公司内部相关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要求约束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
(3)本人承诺不得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积极推动公司薪酬制度的完善,使之更符合摊薄即期填补回报的要求;支持公司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在制订、修改补充公司的薪酬制度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本人承诺在推动公司股权激励(如有)时,应使股权激励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本承诺出具日后至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完毕前,若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注33:
(1)本公司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公司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公司将极力敦促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在触发本公司回购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本公司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规定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将在限期内继续履行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董事会未在回购条件满足后10日内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的,本公司将延期发放董事50%的薪酬及其全部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公司董事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票方案之日止。
(4)在触发本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规定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延期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放其全部股东分红以及50%的薪酬(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稳定股价预案》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在触发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规定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将延期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50%的薪酬及其全部股东分红(如有),同时其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其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6)在本公司新聘任董事(不包括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时,本公司将确保该等人员遵守《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并签订相应的书面承诺。
注34: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极力敦促发行人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在触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规定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同时在限期内继续履行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自违反《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本人将延期领取公司全部股东分红以及50%的薪酬(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增持股票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如发行人未能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本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承担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提议召开相关公司董事会会议或股东大会会议并对有关议案投赞成票。注35: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极力敦促发行人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本人将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不履行承诺。
(4)在触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违反《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本人将延期领取薪酬(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注36:
(1)本人将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本人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本人将极力敦促发行人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稳定股价预案》之规定全面且有效地履行其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3)本人将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不履行承诺。
(4)在触发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条件成就时,如本人未按照《稳定股价预案》采取增持股票的具体措施,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增持股票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自违反《稳定股价预案》之日起,本人将延期领取薪酬(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稳定股价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注37:
2022年10月27日,因触发承诺的履行条件,承诺方持有公司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姚志坚、阮郭静及其一致行动人李凌、犇智投资、凌志投资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12月8日;董事周利华将其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的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3年12月6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祥芝将其通过凌志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12月8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尹道骏将其通过犇智投资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锁定期延长6个月至2025年12月8日。具体详见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19)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就“成品轮胎仓库系统和胚胎输送系统”与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签订《设备购销合同》,合同金额分别为18,1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用于成品轮胎仓库系统购销和7,9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用于胚胎输送系统购销,合计26,000.00万元人民币(不含税)。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井松智能签署特别重大合同的公告》(2022-022)。报告期内公司发布了关于公司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司与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签订的“成品轮胎仓库系统”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之交易对手由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变更为通用轮胎科技(柬埔寨)有限公司和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江苏省电力设计院有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公司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2023-025)。
十二、 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5月31日 | 529,210,471.92 | 465,489,180.52 | 338,376,100.00 | 338,376,100.00 | 135,253,260.00 | 39.97 | 9,519,260.00 | 2.81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的进度 | 体原因 | 者研发成果 | 明具体情况 | ||||||||||||||
智能物流系统生产基地技术改造项目 | 生产建设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5月31日 | 否 | 139,773,900.00 | 139,773,900.00 | 3,570,060.00 | 2.55 | 2024年1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研发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5月31日 | 否 | 78,602,200.00 | 78,602,200.00 | 11,663,200.00 | 14.84 | 2024年6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补充流动资金 | 其他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5月31日 | 否 | 120,000,000.00 | 120,000,000.00 | 120,028,001.331 | 100.02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已使用完毕 |
超募资金 | 其他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2年5月31日 | 是 | 127,113,080.52 | 127,113,080.52 | — | —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不适用 |
注:募集资金节余的主要原因如下:
1、在募投项目建设过程中,公司以项目的实际情况出发,在保证项目质量的前提下,坚持合理、有效、谨慎、节约的原则,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成本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降低项目总支出。
2、节余募集资金包含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收益,是为了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补充流动资金账户120,000,000.00元差额28,001.33元,系利息收入所致。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一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人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24,000.00万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5,214,503 | 76.08 | -20,615,188 | -20,615,188 | 24,599,315 | 41.39 | |||
1、国家持股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5,214,503 | 76.08 | -20,615,188 | -20,615,188 | 24,599,315 | 41.39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25,519,893 | 42.94 | -19,334,038 | -19,334,038 | 6,185,855 | 10.41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19,694,610 | 33.14 | -1,281,150 | -1,281,150 | 18,413,460 | 30.98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14,213,961 | 23.92 | 20,615,188 | 20,615,188 | 34,829,149 | 58.61 | |||
1、人民币普通股 | 14,213,961 | 23.92 | 20,615,188 | 20,615,188 | 34,829,149 | 58.61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59,428,464 | 100.00 | — | — | 59,428,464 | 100.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战略配售获得的限售股份为742,855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实施办法(试行)(2023年修订)》等有关规定,截止报告期末,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累计通过转融通借出30,000股,借出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2023年6月6日首次公开发行的部分限售股20,684,888股上市流通。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5月2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井松智能关于首次公开发行部分限售股上市流通的公告》(2023-017)。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安元基金 | 7,191,990 | 7,191,990 | —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中小发展基金 | 6,104,348 | 6,104,348 | —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华贸投资 | 4,387,500 | 4,387,500 | —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音飞储存 | 1,719,900 | 1,719,900 | —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郭君丽 | 603,720 | 603,720 | —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徐伟 | 449,280 | 449,280 | —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刘振 | 140,400 | 140,400 | —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樊晓宏 | 52,650 | 52,650 | —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吴睿 | 17,550 | 17,550 | —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张静 | 8,775 | 8,775 | —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黎敏 | 8,775 | 8,775 | — | 0 | 首次公开发行限售股 | 2023年6月6日 |
合计 | 20,684,888 | 20,684,888 | — | 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4,723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0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量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姚志坚 | 11,888,370 | 20.00 | 11,888,370 | 11,888,37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7,191,990 | 12.10 | 0 | —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6,104,348 | 10.27 | 0 | — | 无 | 其他 | ||||
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387,500 | 7.38 | 0 | — | 冻结 | 4,387,500 | 国有法人 | |||
李凌 | 3,794,310 | 6.38 | 3,794,310 | 3,794,31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合肥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53,000 | 4.97 | 2,953,000 | 2,953,000 | 无 | 其他 | ||||
合肥凌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20,000 | 4.24 | 2,520,000 | 2,520,000 | 无 | 其他 | ||||
阮郭静 | 2,256,930 | 3.80 | 2,256,930 | 2,256,93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26,484 | 2.74 | 0 | — | 无 | 国有法人 |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69,700 | 712,855 | 1.20 | 712,855 | 742,855 | 无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安徽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 | 7,191,990 | 人民币普通股 | 7,191,990 | |||||||
江苏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 | 6,104,348 | 人民币普通股 | 6,104,348 | |||||||
华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4,387,500 | 人民币普通股 | 4,387,500 | |||||||
南京音飞储存设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626,48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26,484 | |||||||
郭君丽 | 603,720 | 人民币普通股 | 603,720 |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成景恒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459,985 | 人民币普通股 | 459,985 | |||||||
叶向东 | 240,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240,000 | |||||||
泰康资产-交通银行-泰康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多因子增强策略资产管理产品 | 182,689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689 | |||||||
何智勇 | 169,931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931 | |||||||
杭州太乙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太乙远登价值成长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51,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151,000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上述股东中,姚志坚、阮郭静、李凌、凌志投资、犇智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姚志坚、阮郭静夫妇系公司的实控人;犇智投资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姚志坚; 2、除上述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余股东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姚志坚 | 11,888,370 | 2025年12月8日 | —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2 | 李凌 | 3,794,310 | 2025年12月8日 | —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3 | 合肥犇智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953,000 | 2025年12月8日 | —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4 | 合肥凌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520,000 | 2025年12月8日 | —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5 | 阮郭静 | 2,256,930 | 2025年12月8日 | — | 上市之日起42个月 |
6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712,855 | 2024年6月6日 | — | 上市之日起24个月 |
7 | 周利华 | 473,850 | 2023年12月6日 | — | 上市之日起18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姚志坚、阮郭静、李凌、凌志投资、犇智投资为一致行动人;姚志坚、阮郭静夫妇系公司的实控人;犇智投资其执行事务合伙人是姚志坚。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的名称 | 约定持股起始日期 | 约定持股终止日期 |
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2022年6月6日 | — |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参与配售新股约定持股期限的说明 | 公司首次发行的战略配售仅有保荐机构华安证券相关子公司——华富瑞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为74.2855万股,占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数量的比例为 5.00%。华富瑞兴本次跟投获配股票限售期限为24 个月,限售期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 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 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285,884,456.31 | 383,688,223.40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1,322,082.18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4,855,749.20 | 62,310,001.40 |
应收账款 | 七、5 | 366,308,775.20 | 281,095,825.80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4,311,279.62 | 10,081,653.75 |
预付款项 | 七、7 | 48,627,048.19 | 14,753,935.40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2,423,768.41 | 9,796,321.0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232,412,591.26 | 195,983,989.96 |
合同资产 | 七、10 | 76,963,057.07 | 64,616,982.79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795,677.42 | 793,215.10 |
流动资产合计 | 1,155,904,484.86 | 1,023,120,148.6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800,000.00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71,520,755.24 | 68,262,490.63 |
在建工程 | 七、22 | 27,777,573.01 | 23,888,527.83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534,510.97 | 3,145,294.05 |
无形资产 | 七、26 | 13,455,850.69 | 13,692,041.53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1,225,777.97 | 10,689,013.3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32,679,174.71 | 143,554,481.80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63,993,642.59 | 263,231,849.22 | |
资产总计 | 1,419,898,127.45 | 1,286,351,997.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50,034,722.22 | 30,020,833.33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09,209,171.31 | 46,785,728.91 |
应付账款 | 七、36 | 246,357,200.30 | 238,306,881.23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95,431,494.45 | 141,231,348.50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8,198,296.23 | 14,004,561.22 |
应交税费 | 七、40 | 2,050,384.65 | 15,438,854.4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8,580,171.73 | 7,694,985.65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1,176,376.59 | 1,294,530.18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3,059,624.61 | 7,681,467.99 |
流动负债合计 | 634,097,442.09 | 502,459,191.44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410,915.33 | 1,970,120.6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七、50 | 6,671,058.66 | 6,671,058.66 |
递延收益 | 七、51 | 2,916,409.10 | 3,541,174.76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370,409.70 | 190,162.86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368,792.79 | 12,372,516.90 | |
负债合计 | 645,466,234.88 | 514,831,708.3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59,428,464.00 | 59,428,464.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514,337,441.22 | 513,860,685.64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9,333,240.81 | 19,333,240.81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81,332,746.54 | 178,897,899.07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74,431,892.57 | 771,520,289.52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74,431,892.57 | 771,520,289.5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19,898,127.45 | 1,286,351,997.86 |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81,047,633.56 | 375,599,002.6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1,322,082.18 | —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25,418,624.32 | 61,721,598.26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365,030,909.84 | 277,511,196.73 |
应收款项融资 | 3,572,460.00 | 10,011,653.75 | |
预付款项 | 47,771,101.27 | 14,753,935.40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2,241,849.36 | 9,579,923.44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232,412,591.26 | 195,983,989.96 | |
合同资产 | 75,912,784.57 | 64,036,931.79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2,414,552.57 | 793,215.10 |
流动资产合计 | 1,147,144,588.93 | 1,009,991,447.06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20,000,010.00 | 20,000,010.00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4,800,000.00 | —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71,422,877.76 | 68,173,536.70 | |
在建工程 | 27,777,573.01 | 23,888,527.83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314,717.65 | 2,793,624.75 | |
无形资产 | 13,455,850.69 | 13,692,041.5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0,024,526.49 | 9,500,906.5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2,679,174.71 | 143,554,481.80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282,474,730.31 | 281,603,129.14 | |
资产总计 | 1,429,619,319.24 | 1,291,594,576.20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50,034,722.22 | 30,020,833.33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09,209,171.31 | 46,785,728.91 | |
应付账款 | 258,455,220.60 | 253,827,481.19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91,167,481.17 | 140,062,336.11 | |
应付职工薪酬 | 6,711,991.09 | 11,649,646.56 | |
应交税费 | 1,986,243.13 | 13,549,545.61 | |
其他应付款 | 3,233,146.02 | 2,423,511.18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032,963.14 | 1,011,030.33 | |
其他流动负债 | 12,646,367.27 | 7,529,496.38 | |
流动负债合计 | 634,477,305.95 | 506,859,609.60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1,410,915.33 | 1,970,120.62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6,671,058.66 | 6,671,058.66 |
递延收益 | 2,916,409.10 | 3,541,174.76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70,409.70 | 190,162.86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1,368,792.79 | 12,372,516.90 | |
负债合计 | 645,846,098.74 | 519,232,126.50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59,428,464.00 | 59,428,464.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514,337,441.22 | 513,860,685.6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9,333,240.81 | 19,333,240.81 | |
未分配利润 | 190,674,074.47 | 179,740,059.2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783,773,220.50 | 772,362,449.7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429,619,319.24 | 1,291,594,576.20 |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270,836,140.10 | 177,721,829.56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70,836,140.10 | 177,721,829.56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69,725,231.45 | 179,281,215.7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13,988,312.71 | 134,693,769.3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1,061,832.76 | 955,022.65 |
销售费用 | 七、63 | 23,401,141.23 | 12,722,039.90 |
管理费用 | 七、64 | 10,624,814.72 | 12,389,570.25 |
研发费用 | 七、65 | 24,467,360.02 | 17,514,811.72 |
财务费用 | 七、66 | -3,818,229.99 | 1,006,001.91 |
其中:利息费用 | 533,812.49 | 1,341,293.29 | |
利息收入 | 4,555,065.33 | 402,364.38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0,618,138.04 | 22,071,322.22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 | 294,379.0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22,082.18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579,100.87 | 5,599,941.7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474,568.68 | 63,546.8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604.02 | —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8,979,855.30 | 26,469,803.64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 | 2,800,000.00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 | 206,299.10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8,979,855.30 | 29,063,504.54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602,161.43 | 3,531,410.88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77,693.87 | 25,532,093.66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77,693.87 | 25,532,093.66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8,377,693.87 | 25,532,093.66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8,377,693.87 | 25,532,093.66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8,377,693.87 | 25,532,093.66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54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4 | 0.54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270,110,635.68 | 174,835,104.0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14,917,750.76 | 134,693,769.35 |
税金及附加 | 1,037,741.86 | 890,614.76 | |
销售费用 | 22,014,675.49 | 11,870,534.66 | |
管理费用 | 10,050,512.46 | 11,598,307.69 | |
研发费用 | 15,963,133.17 | 10,705,965.59 | |
财务费用 | -3,817,444.55 | 1,009,863.17 | |
其中:利息费用 | 527,079.37 | 1,328,455.88 | |
利息收入 | 4,546,261.52 | 382,699.29 | |
加:其他收益 | 10,358,988.30 | 19,700,505.84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 | 294,379.0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322,082.18 | —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665,745.09 | 5,605,323.1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449,820.18 | 83,356.8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7,604.02 | —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7,492,167.68 | 29,749,613.73 | |
加:营业外收入 | — | 2,800,000.00 | |
减:营业外支出 | — | 206,299.1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7,492,167.68 | 32,343,314.63 | |
减:所得税费用 | 615,306.06 | 3,534,120.63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876,861.62 | 28,809,194.00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6,876,861.62 | 28,809,194.00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6,876,861.62 | 28,809,194.00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5,277,830.82 | 243,962,974.2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394,663.93 | 3,211,846.46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583,796.78 | 21,437,074.4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40,256,291.53 | 268,611,895.1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79,522,967.47 | 209,103,898.75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8,194,767.42 | 43,887,467.2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8,443,687.89 | 19,362,641.76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4,540,458.89 | 27,856,011.66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80,701,881.67 | 300,210,019.42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445,590.14 | -31,598,124.2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5,000,000.00 | 123,5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4,379.0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400.00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5,016,400.00 | 123,794,379.0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551,681.09 | 1,443,503.5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4,800,000.00 | 123,500,000.00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5,351,681.09 | 124,943,503.5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35,281.09 | -1,149,124.4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65,489,180.52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29,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69,759.3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 | 515,058,939.9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4,9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398,401.94 | 1,351,359.57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21,246.89 | 278,740.48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919,648.83 | 46,620,100.05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080,351.17 | 468,438,839.85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700,520.06 | 435,691,591.1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305,034,461.00 | 109,025,475.48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7,333,940.94 | 544,717,066.66 |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20,174,706.67 | 241,051,803.79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64,241.89 | 3,133,197.22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546,265.27 | 19,125,242.25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34,885,213.83 | 263,310,243.26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84,316,505.28 | 213,732,820.14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48,077,186.33 | 35,775,040.7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6,283,399.88 | 18,267,075.94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3,578,469.72 | 26,813,889.6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2,255,561.21 | 294,588,826.48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7,370,347.38 | -31,278,583.22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165,000,000.00 | 123,500,0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294,379.09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6,400.00 | —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65,016,400.00 | 123,794,379.09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521,345.35 | 1,416,991.83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4,800,000.00 | 123,500,000.00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5,321,345.35 | 124,916,991.8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0,304,945.35 | -1,122,612.7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465,489,180.52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20,000,000.00 | 29,0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0,569,759.3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000,000.00 | 515,058,939.9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44,99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6,398,401.94 | 1,351,359.57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74,427.37 | 138,9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72,829.31 | 46,480,259.57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3,227,170.69 | 468,578,680.3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4,448,122.04 | 436,177,484.3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96,945,240.23 | 95,994,747.66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2,497,118.19 | 532,172,232.03 |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9,428,464.00 | 513,860,685.64 | 19,333,240.81 | 178,897,899.07 | 771,520,289.52 | 771,520,289.5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9,428,464.00 | 513,860,685.64 | 19,333,240.81 | 178,897,899.07 | 771,520,289.52 | 771,520,289.5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476,755.58 | 2,434,847.47 | 2,911,603.05 | 2,911,603.05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377,693.87 | 8,377,693.87 | 8,377,693.8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6,755.58 | 476,755.58 | 476,755.5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76,755.58 | 476,755.58 | 476,755.5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942,846.40 | -5,942,846.40 | -5,942,846.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42,846.40 | -5,942,846.40 | -5,942,846.4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787,090.35 | 1,787,090.35 | 1,787,090.35 | ||||||||||||
2.本期使用 | 1,787,090.35 | 1,787,090.35 | 1,787,090.3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428,464.00 | 514,337,441.22 | 0.00 | 19,333,240.81 | 181,332,746.54 | 774,431,892.57 | 774,431,892.57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4,571,348.00 | 62,275,109.96 | 12,500,997.40 | 114,865,845.64 | 234,213,301.00 | 234,213,301.0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571,348.00 | 62,275,109.96 | 12,500,997.40 | 114,865,845.64 | 234,213,301.00 | 234,213,301.0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857,116.00 | 451,108,820.10 | 25,532,093.66 | 491,498,029.76 | 491,498,029.7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5,532,093.66 | 25,532,093.66 | 25,532,093.6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857,116.00 | 451,108,820.10 | 465,965,936.10 | 465,965,936.1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857,116.00 | 450,632,064.52 | 465,489,180.52 | 465,489,180.5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 | 476,755.58 | 476,755.58 | 476,755.58 |
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 |
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986,568.70 | 986,568.70 | 986,568.70 | ||||||||||||
2.本期使用 | 986,568.70 | 986,568.70 | 986,568.7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428,464.00 | 513,383,930.06 | 0.00 | 12,500,997.40 | 140,397,939.30 | 725,711,330.76 | 725,711,330.76 |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59,428,464.00 | 513,860,685.64 | 19,333,240.81 | 179,740,059.25 | 772,362,449.7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59,428,464.00 | 513,860,685.64 | 19,333,240.81 | 179,740,059.25 | 772,362,449.70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76,755.58 | 10,934,015.22 | 11,410,770.8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876,861.62 | 16,876,861.6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76,755.58 | 476,755.58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76,755.58 | 476,755.5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5,942,846.40 | -5,942,846.4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5,942,846.40 | -5,942,846.4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1,787,090.35 | 1,787,090.35 | |||||||||
2.本期使用 | 1,787,090.35 | 1,787,090.35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428,464.00 | 514,337,441.22 | 0.00 | 19,333,240.81 | 190,674,074.47 | 783,773,220.50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44,571,348.00 | 62,275,109.96 | 12,500,997.40 | 118,249,868.59 | 237,597,323.9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44,571,348.00 | 62,275,109.96 | 12,500,997.40 | 118,249,868.59 | 237,597,323.95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4,857,116.00 | 451,108,820.10 | 28,809,194.00 | 494,775,130.1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28,809,194.00 | 28,809,194.0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4,857,116.00 | 451,108,820.10 | 465,965,936.10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4,857,116.00 | 450,632,064.52 | 465,489,180.52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76,755.58 | 476,755.58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986,568.70 | 986,568.70 | |||||||||
2.本期使用 | 986,568.70 | 986,568.70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59,428,464.00 | 513,383,930.06 | 0.00 | 12,500,997.40 | 147,059,062.59 | 732,372,454.05 |
公司负责人:姚志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朱祥芝 会计机构负责人:朱祥芝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由合肥井松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井松有限”)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4,571,348.00元。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合肥井松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03号)同意,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857,116股,发行后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59,428,464.00元,于2022年7月13日在合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完成变更登记并领取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913401007998066372)。
法定代表人:姚志坚。
注册地址:合肥市新站区毕昇路128号。公司经营范围:机器人与自动化物流仓储系统、自动化装备、大型自动化系统、自动化物流分拣系统、自动化生产线的研发、制造、销售、安装及技术服务;控制系统软件、光电技术及产品、信息技术与网络系统设计、研发、销售、技术咨询及服务;机械设备设计、加工、销售、安装;自动化系统维护、咨询、销售、安装;计算机、机械电子设备及配件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低压成套开关和控制设备开发、制造、销售与安装;建筑机电安装;智能化机电工程设计、安装;智能机电及信息产品设计、制造、租赁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姚志坚和阮郭静夫妇。
财务报表批准报出日:本财务报表已经本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08月22日决议批准报出。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包括:合肥井松软件技术有限公司和井松机器人(杭州)有限公司两家子公司。本期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其变化情况详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相关内容。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编制基础。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自报告期末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影响本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的事项,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财务报表是合理的。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下列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制定。未提及的业务按企业会计准则中相关会计政策执行。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本报告期为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正常营业周期为一年。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合并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所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间存在差额的,首先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的余额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在购买日按其公允价值计量。其中,对于被购买方与本公司在企业合并前采用的会计政策不同的,基于重要性原则统一会计政策,即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对被购买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本公司在购买日的合并成本大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差额,首先对合并成本以及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其差额确认为合并当期损益。
(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的确定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 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表决权)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
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
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等),结构化主体是指在确定其控制方时没有将表决权或类似权利作为决定性因素而设计的主体(注:有时也称为特殊目的主体)。
(2)关于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的特殊规定
如果母公司是投资性主体,则只将那些为投资性主体的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其他子公司不予以合并,对不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的股权投资方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当母公司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该母公司属于投资性主体:
①该公司是以向投资方提供投资管理服务为目的,从一个或多个投资者处获取资金。
②该公司的唯一经营目的,是通过资本增值、投资收益或两者兼有而让投资者获得回报。
③该公司按照公允价值对几乎所有投资的业绩进行考量和评价。
当母公司由非投资性主体转变为投资性主体时,除仅将为其投资活动提供相关服务的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外,企业自转变日起对其他子公司不再予以合并,并参照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但未丧失控制权的原则处理。
当母公司由投资性主体转变为非投资性主体时,应将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于转变日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原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在转变日的公允价值视同为购买的交易对价,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进行处理。
(3)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认、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反映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①合并母公司与子公司的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现金流等项目。
②抵销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母公司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
③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应当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
④站在企业集团角度对特殊交易事项予以调整。
(4)报告期内增减子公司的处理
①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A.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B.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②处置子公司或业务
A.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
B.编制合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
C.编制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5)合并抵销中的特殊考虑
①子公司持有本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视为本公司的库存股,作为所有者权益的减项,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以“减:库存股”项目列示。
子公司相互之间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比照本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的抵销方法,将长期股权投资与其对应的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相互抵销。
②“专项储备”和“一般风险准备”项目由于既不属于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也与留存收益、未分配利润不同,在长期股权投资与子公司所有者权益相互抵销后,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份额予以恢复。
③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④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应当按照本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⑤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的,其余额仍应当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6)特殊交易的会计处理
①购买少数股东股权
本公司购买子公司少数股东拥有的子公司股权,在个别财务报表中,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按照所支付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应当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②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子公司控制权的
A.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本公司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根据合并后应享有的子公司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取得进一步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方在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合并日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且按权益法核算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
B.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合并日,在个别财务报表中,按照原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等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等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收益,但由于被合并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本公司在附注中披露其在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相关利得或损失的金额。
③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
母公司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④本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且丧失控制权
A.一次交易处置
本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的控制权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
与原子公司的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B.多次交易分步处置
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首先判断分步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
如果分步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对丧失子公司控制权之前的各项交易,结转每一次处置股权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所得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应按照“母公司处置对子公司长期股权投资但未丧失控制权”的有关规定处理。
如果分步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在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丧失控制权之前的每一次交易,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应当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的,通常将多次交易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
(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⑤因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增资而稀释母公司拥有的股权比例
子公司的其他股东(少数股东)对子公司进行增资,由此稀释了母公司对子公司的股权比例。在合并财务报表中,按照增资前的母公司股权比例计算其在增资前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中的份额,该份额与增资后按照母公司持股比例计算的在增资后子公司账面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本公司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
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
本公司确认其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并按照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①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②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③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④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⑤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
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时折算汇率的确定方法
本公司外币交易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以下简称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
(2)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外币报表折算方法
对企业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前先调整境外经营的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使之与企业会计期间和会计政策相一致,再根据调整后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编制相应货币(记账本位币以外的货币)的财务报表,再按照以下方法对境外经营财务报表进行折算:
①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②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③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应当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报。
④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单独列示“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
(1)金融工具的确认和终止确认
当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相关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终止确认:
①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②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符合下述金融资产转移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应当终止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的金融负债。
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进行会计确认和终止确认。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是指按照合同条款规定,在法规或市场惯例所确定的时间安排来交付金融资产。交易日,是指本公司承诺买入或卖出金融资产的日期。
(2)金融资产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在初始确认时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除非本公司改变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在此情形下,所有受影响的相关金融资产在业务模式发生变更后的首个报告期间的第一天进行重分类,否则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不得进行重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未包含或不考虑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本公司则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终止确认、按实际利率法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均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金融资产为目标;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确认为当期损益外,此类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当期损益。但是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该金融资产的相关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不可撤销地选择将部分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仅将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作为其他综合收益确认,直到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其累计利得或损失转入留存收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之外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所有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与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取决于其分类: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初始确认后,对于该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计入当期损益。但本公司对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其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该金融负债公允价值的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和损失应当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负债
贷款承诺是本公司向客户提供的一项在承诺期间内以既定的合同条款向客户发放贷款的承诺。贷款承诺按照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计提减值损失。
财务担保合同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负债以按照依据金融工具的减值原则所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后续计量。
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初始确认后,对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
除特殊情况外,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按照下列原则进行区分:
①如果本公司不能无条件地避免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来履行一项合同义务,则该合同义务符合金融负债的定义。有些金融工具虽然没有明确地包含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义务的条款和条件,但有可能通过其他条款和条件间接地形成合同义务。
②如果一项金融工具须用或可用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需要考虑用于结算该工具的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是作为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替代品,还是为了使该工具持有方享有在发行方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如果是前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金融负债;如果是后者,该工具是发行方的权益工具。在某些情况下,一项金融工具合同规定本公司须用或可用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其中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等于可获取或需交付的自身权益工具的数量乘以其结算时的公允价值,则无论该合同权利或合同义务的金额是固定的,还是完全或部分地基于除本公司自身权益工具的市场价格以外变量(例如利率、某种商品的价格或某项金融工具的价格)的变动而变动,该合同分类为金融负债。
(4)衍生金融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以衍生交易合同签订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为正数的衍生金融工具确认为一项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的确认为一项负债。
除现金流量套期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于被套期项目影响损益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之外,衍生工具公允价值变动而产生的利得或损失,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主合同为金融资产的,混合工具作为一个整体适用金融资产分类的相关规定。如主合同并非金融资产,且该混合工具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无法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5)金融工具减值
本公司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确认损失准备。
①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
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于处于不同阶段的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分别进行计量。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未显著增加的,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该工具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工具,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均按照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A.应收款项/合同资产
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等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票据组合1 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票据组合2 银行承兑汇票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票据,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账款组合1 应收客户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其他应收款组合1 应收利息、应收股利
其他应收款组合2 其他应收款项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其他应收款,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款项融资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1 应收票据
应收款项融资组合2 应收账款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融资,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合同资产组合1 未到期质保金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B.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
对于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本公司按照投资的性质,根据交易对手和风险敞口的各种类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 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③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与在初始确认时所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概率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本公司考虑的信息包括:
A.信用风险变化所导致的内部价格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B.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是否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的不利变化;
C.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D.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E.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F.借款合同的预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是否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G.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H.合同付款是否发生逾期超过(含)30日。
根据金融工具的性质,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进行评估时,本公司可基于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对金融工具进行分类,例如逾期信息和信用风险评级。
通常情况下,如果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经显著增加。除非本公司无需付出过多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证明虽然超过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30天,但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以来并未显著增加。
④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评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当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⑤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列报
为反映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化,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应当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本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⑥核销
如果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则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这种情况通常发生在本公司确定债务人没有资产或收入来源可产生足够的现金流量以偿还将被减记的金额。
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6)金融资产转移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下列两种情形:
A.将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转移给另一方;
B.将金融资产整体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但保留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并承担将收取的现金流量支付给一个或多个收款方的合同义务。
①终止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的,或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但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所转移金融资产的控制时,根据转入方出售该金融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方面将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相关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则公司已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注重金融资产转移的实质。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B.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于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A.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
B.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②继续涉入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且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应当按照其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企业承担的被转移金融资产价值变动风险或报酬的程度。
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
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该金融资产与确认的相关金融负债不得相互抵销。在随后的会计期间,企业应当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产生的收入(或利得)和该金融负债产生的费用(或损失)。
(7)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应当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得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
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转出方不得将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0”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0”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0”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0”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存货是指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库存商品、周转材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本公司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计价。
(3)存货的盘存制度
本公司存货采用永续盘存制,每年至少盘点一次,盘盈及盘亏金额计入当年度损益。
(4)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
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可靠证据为基础,并且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等因素。
①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以合同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如果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超出部分的存货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计量基础。用于出售的材料等,以市场价格作为其可变现净值的计量基础。
②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如果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则该材料按成本计量;如果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则该材料按可变现净值计量,按其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③存货跌价准备一般按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④资产负债表日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则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的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5)周转材料的摊销方法
①低值易耗品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②包装物的摊销方法:在领用时采用一次转销法。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而有权收取的对价(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列示为合同资产。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中单独列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净额为借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资产”或“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净额为贷方余额的,根据其流动性在“合同负债”或“其他非流动负债”项目中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能相互抵销。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10”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重大影响的权益性投资,以及对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为本公司的联营企业。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
当本公司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单位20%(含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除非有明确证据表明该种情况下不能参与被投资单位的生产经营决策,不形成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B.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C.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购买日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确定为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如果该项交换具有商业实质且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可靠计量,则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非货币资产交换不同时具备上述两个条件,则按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作为初始投资成本。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该资产的税金等其他成本确定其入账价值,并将所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①成本法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追加或收回投资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权益法
按照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一般会计处理为:
本公司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本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本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应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本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本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应全额确认。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应当在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当期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公允价值计量,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
(4)持有待售的权益性投资
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全部或部分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的,相关会计处理见附注三、15。
对于未划分为持有待售资产的剩余权益性投资,采用权益法进行会计处理。
已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对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不再符合持有待售资产分类条件的,从被分类为持有待售资产之日起采用权益法进行追溯调整。分类为持有待售期间的财务报表做相应调整。
(5)减值测试方法及减值准备计提方法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计提资产减值的方法见本报告第十节财务报告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0。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予以确认:
①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发生的后续支出,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0.00 | 5.00% | 4.75% |
机械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00—10.00 | 5.00% | 9.50%—19.0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00—5.00 | 5.00% | 19.00%—31.67%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年限平均法 | 3.00—5.00 | 5.00% | 19.00%—31.67% |
对于已经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在计提折旧时扣除已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使用寿命预计数与原先估计数有差异的,调整固定资产使用寿命。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以立项项目分类核算。
(2)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和资本化期间
本公司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生产的借款费用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
①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②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③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其他的借款利息、折价或溢价和汇兑差额,计入发生当期的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
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以后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2)借款费用资本化率以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者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为专门借款利息费用的资本化金额。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按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42”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入账。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①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 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50年 | 法定使用权 |
计算机软件 | 2-5年 | 参考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确定使用寿命 |
每年年度终了,公司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经复核,本期末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未有不同。
②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公司在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重新复核后仍为不确定的,于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减值测试。
③无形资产的摊销
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本公司在取得时确定其使用寿命,在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系统合理摊销,摊销金额按受益项目计入当期损益。具体应摊销金额为其成本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已计提减值准备的无形资产,还应扣除已计提的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累计金额。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其残值视为零,但下列情况除外:有第三方承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购买该无形资产或可以根据活跃市场得到预计残值信息,并且该市场在无形资产使用寿命结束时很可能存在。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在预计使用年限内系统合理摊销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①本公司将为进一步开发活动进行的资料及相关方面的准备活动作为研究阶段,无形资产研究阶段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在本公司已完成研究阶段的工作后再进行的开发活动作为开发阶段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对子公司、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商誉等(存货、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除外)的资产减值,按以下方法确定:
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存在减值迹象的,本公司将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可收回金额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本公司以单项资产为基础估计其可收回金额;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的认定,以资产组产生的主要现金流入是否独立于其他资产或者资产组的现金流入为依据。当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
就商誉的减值测试而言,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
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且不大于本公司确定的报告分部。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首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再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职工薪酬,是指本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职工薪酬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本公司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
根据流动性,职工薪酬分别列示于资产负债表的“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和“长期应付职工薪酬”项目。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①职工基本薪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②职工福利费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③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并确认相应负债,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④短期带薪缺勤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从而增加了其未来享有的带薪缺勤权利时,确认与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并以累积未行使权利而增加的预期支付金额计量。本公司在职工实际发生缺勤的会计期间确认与非累积带薪缺勤相关的职工薪酬。
⑤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利润分享计划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确认相关的应付职工薪酬:
A.企业因过去事项导致现在具有支付职工薪酬的法定义务或推定义务;B.因利润分享计划所产生的应付职工薪酬义务金额能够可靠估计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根据设定提存计划,预期不会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支付全部应缴存金额的,本公司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提存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设定受益计划
A.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采用无偏且相互一致的精算假设对有关人口统计变量和财务变量等做出估计,计量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并确定相关义务的归属期间。本公司按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设定受益计划所产生的义务予以折现,以确定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现值和当期服务成本。
B.确认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资产的,本公司将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
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C.确定应计入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金额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除了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当期服务成本之外,其他服务成本均计入当期损益。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均计入当期损益。
D.确定应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
(a)精算利得或损失,即由于精算假设和经验调整导致之前所计量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
(c)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上述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允许转回至损益,但本公司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①企业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
②企业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的,参照相应的折现率(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确定)将辞退福利金额予以折现,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①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将全部应缴存金额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应付职工薪酬。
②符合设定受益计划条件的
在报告期末,本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确认为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
B.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
C.重新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为简化相关会计处理,上述项目的总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五、42”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
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①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②该义务的履行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③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预计负债的计量方法
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股份支付包括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①对于授予职工的股份,其公允价值按公司股份的市场价格计量,同时考虑授予股份所依据的条款和条件(不包括市场条件之外的可行权条件)进行调整。②对于授予职工的股票期权,在许多情况下难以获得其市场价格。如果不存在条款和条件相似的交易期权,公司选择适用的期权定价模型估计所授予的期权的公允价值。
(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
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作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以作出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最佳估计。
(4)股份支付计划实施的会计处理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并在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和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将其变动计入损益。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本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①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②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5)股份支付计划修改的会计处理
本公司对股份支付计划进行修改时,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若修改增加了所授予权益工具的数量,则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是指修改前后的权益工具在修改日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若修改减少了股份支付公允价值总额或采用了其他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股份支付计划的条款和条件,则仍继续对取得的服务进行会计处理,视同该变更从未发生,除非本公司取消了部分或全部已授予的权益工具。
(6)股份支付计划终止的会计处理
如果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本公司:
①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②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本公司如果回购其职工已可行权的权益工具,冲减企业的所有者权益;回购支付的款项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一般原则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股东权益增加且与股东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控制权转移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①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②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③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①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②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③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④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⑤客户已接受该商品。
销售退回条款
对于附有销售退回条款的销售,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按照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与其有权取得的对价金额确认收入,按照预期因销售退回将退还的金额确认为预计负债;同时,按照预期将退回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扣除收回该商品预计发生的成本(包括退回商品的价值减损)后的余额,确认为一项资产,即应收退货成本,按照所转让商品转让时的账面价值,
扣除上述资产成本的净额结转成本。每一资产负债表日,公司重新估计未来销售退回情况,并对上述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计量。
质保义务根据合同约定、法律规定等,本公司为所销售的商品、所建造的工程等提供质量保证。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的保证类质量保证,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3号——或有事项》进行会计处理。对于为向客户保证所销售的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的服务类质量保证,本公司将其作为一项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提供商品和服务类质量保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部分交易价格分摊至服务类质量保证,并在客户取得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在评估质量保证是否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服务时,本公司考虑该质量保证是否为法定要求、质量保证期限以及本公司承诺履行任务的性质等因素。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是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应当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应付客户对价合同中存在应付客户对价的,除非该对价是为了向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并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客户未行使的合同权利本公司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公司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公司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公司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合同变更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建造合同发生合同变更时:
①如果合同变更增加了可明确区分的建造服务及合同价款,且新增合同价款反映了新增建造服务单独售价的,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作为一份单独的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②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可明确区分的,本公司将其视为原合同终止,同时,将原合同未履约部分与合同变更部分合并为新合同进行会计处理;
③如果合同变更不属于上述第①种情形,且在合同变更日已转让的建造服务与未转让的建造服务之间不可明确区分,本公司将该合同变更部分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进行会计处理,由此产生的对已确认收入的影响,在合同变更日调整当期收入。
(2)具体方法
本公司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如下:
①商品销售合同
公司主要产品为智能仓储物流系统及相关智能设备,在公司将商品交付给客户并安装调试合格,取得客户签发的验收文件后确认销售收入。
②提供服务合同
本公司与客户之间的提供服务合同主要包括运维服务及技术咨询服务。其中,对于运维服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总金额在服务期内平均分摊确认收入;技术咨询服务在相关咨询方案经客户认可后确认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分为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①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②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③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将其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将对于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并进一步考虑是否应计提亏损合同有关的预计负债:
①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②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上述资产减值准备后续发生转回的,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履约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存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确认为资产的合同取得成本,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初始确认时摊销期限超过一年或一个正常营业周期,在“其他非流动资产”项目中列示。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确认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予以确认:
①本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②本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计量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1元计量。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①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期限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
②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情况按照以下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
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③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
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④政府补助退回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返还时,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存在相关递延收益余额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通常根据资产与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将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确认和计量为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不对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进行折现。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算,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以本公司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
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或事项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
B.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本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两项条件的,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才能)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
A.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
B.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本公司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按预计转回期间的所得税税率计量对所得税的影响,并将该影响额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下列情况的除外:
①因下列交易或事项中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不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
A.商誉的初始确认;
B.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并且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②本公司对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其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一般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但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的除外:
A.本公司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
B.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3)特定交易或事项所涉及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的确认
①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资产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同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通常调整企业合并中所确认的商誉。
②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项目
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者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所有者权益。暂时性差异对所得税的影响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包括: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等形成的其他综合收益、会计政策变更采用追溯调整法或对前期(重要)会计差错更正差异追溯重述法调整期初留存收益、同时包含负债成份及权益成份的混合金融工具在初始确认时计入所有者权益等。
③可弥补亏损和税款抵减
A.本公司自身经营产生的可弥补亏损以及税款抵减
可抵扣亏损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确定的准予用以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的亏损。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未弥补亏损(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在预计可利用可弥补亏损或税款抵减的未来期间内很可能取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以很可能取得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当期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
B.因企业合并而形成的可弥补的被合并企业的未弥补亏损
在企业合并中,本公司取得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
④合并抵销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本公司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因抵销未实现内部销售损益导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在所属纳税主体的计税基础之间产生暂时性差异的,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同时调整合并利润表中的所得税费用,但与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交易或事项及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除外。
⑤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如果税法规定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支出允许税前扣除,在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成本费用的期间内,本公司根据会计期末取得信息估计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计算确定其计税基础及由此产生的暂时性差异,符合确认条件的情况下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其中预计未来期间可税前扣除的金额超过按照会计准则规定确认的与股份支付相关的成本费用,超过部分的所得税影响应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2)单独租赁的识别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① 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② 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3)本公司作为承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①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是指承租人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
在租赁期开始日,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
关金额;
? 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 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
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本公司按照预计负债的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对该成本进行确认和计量。使用权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对于能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预计剩余使用寿命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于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将会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根据使用权资产类别确定折旧率。
②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应当按照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以下五项内容: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承租人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
? 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 根据承租人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本公司作为出租人的会计处理方法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①经营租赁
本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融资租赁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本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
本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5)租赁变更的会计处理
①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②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
A.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重新确定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在计算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采用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剩余租赁期间的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租赁变更生效日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就上述租赁负债调整的影响,区分以下情形进行会计处理:
?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 其他租赁变更,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B.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本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如果租赁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6)售后租回
①本公司作为卖方(承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②本公司作为买方(出租人)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该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历史经验和其它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进行持续的评价。很可能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风险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假设列示如下:
金融资产的分类
本公司在确定金融资产的分类时涉及的重大判断包括业务模式及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分析等。
本公司在金融资产组合的层次上确定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考虑的因素包括评价和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金融资产业绩的方式、影响金融资产业绩的风险及其管理方式、以及相关业务管理人员获得报酬的方式等。
本公司在评估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是否与基本借贷安排相一致时,存在以下主要判断:
本金是否可能因提前还款等原因导致在存续期内的时间分布或者金额发生变动;利息是否仅包括货币时间价值、信用风险、其他基本借贷风险以及与成本和利润的对价。例如,提前偿付的金额是否仅反映了尚未支付的本金及以未偿付本金为基础的利息,以及因提前终止合同而支付的合理补偿。
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
本公司通过应收账款违约风险敞口和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在考虑前瞻性信息时,本公司使用的指标包括经济下滑的风险、外部市场环境、技术环境和客户情况的变化等。本公司定期监控并复核与预期信用损失计算相关的假设。
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很有可能有足够的应纳税利润来抵扣亏损的限度内,应就所有未利用的税务亏损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这需要管理层运用大量的判断来估计未来应纳税利润发生的时间和金额,结合纳税筹划策略,以决定应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2022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 “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 执行解释16号的相关规定对本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 适用,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要确认递延所得税 |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应税收入 | 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应纳流转税额 | 7%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20% |
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5%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应纳流转税额 | 2% |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井松机器人(杭州)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企业所得税优惠
①井松智能
公司于2022年10月18日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取得了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联合下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为GR202234000947,有效期三年。本公司2023年1-6月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②井松软件
子公司井松软件于2020年10月30日被安徽省科学技术厅、安徽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编号为GR202034003621,有效期三年。井松软件2023年1-6月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③井松机器人(杭州)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1月17日颁布的《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井松机器人(杭州)享受企业所得税20%的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1年3月31日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1]12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
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第二条规定的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2022年3月14日发布的《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税[2022]13号)的规定,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增值税优惠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2011 年10 月13 日颁布的《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 号)规定,自2011 年1 月1 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2018 年5 月1 日起调整为16%、2019 年4月1 日起调整为13%)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本公司及子公司井松软件享受该项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25,638.00 | 9,238.00 |
银行存款 | 232,418,816.29 | 360,133,459.11 |
其他货币资金 | 53,440,002.02 | 23,545,526.29 |
合计 | 285,884,456.31 | 383,688,223.40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 | — |
其他说明: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因与江西省富煌钢构有限公司诉讼,公司银行存款余额5,110,513.35元被司法冻结。
(2)报告期末其他货币资金余额主要包含其他货币资金系票据保证金46,202,758.49元,保函保证金6,950,530.4元。除此之外,期末货币资金中无其他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101,322,082.18 | — |
合计 | 101,322,082.18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4,855,749.20 | 62,310,001.40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计 | 24,855,749.20 | 62,310,001.40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7,000,0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 |
合计 | 7,000,000.00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 | 17,555,749.20 |
商业承兑票据 | — | — |
合计 | — | 17,555,749.20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 — | — | — | — | — | — | — | — |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4,855,749.20 | 100.00 | — | — | 24,855,749.20 | 62,310,001.40 | 100.00 | — | — | 62,310,001.40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4,855,749.20 | 100.00 | — | — | 24,855,749.20 | 62,310,001.40 | 100.00 | — | — | 62,310,001.40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24,855,749.20 | 100.00 | / | 24,855,749.20 | 62,310,001.40 | 100.00 | — | / | 62,310,001.4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24,855,749.20 | — | — |
合计 | 24,855,749.20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认标准详见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0、金融工具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58,469,006.79 |
1年以内小计 | 258,469,006.79 |
1至2年 | 108,705,489.56 |
2至3年 | 26,715,982.41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7,275,164.01 |
4至5年 | 2,947,542.26 |
5年以上 | 11,499,930.00 |
合计 | 415,613,115.0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257,000.00 | 2.71 | 11,257,000.00 | 100.00 | 0.00 | 11,257,000.00 | 3.44 | 11,257,000.00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257,000.00 | 2.71 | 11,257,000.00 | 100.00 | 0.00 | 11,257,000.00 | 3.44 | 11,257,000.00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4,356,115.03 | 97.29 | 38,047,339.83 | 9.41 | 366,308,775.20 | 315,923,808.29 | 96.56 | 34,827,982.49 | 11.02 | 281,095,825.80 |
其中: | ||||||||||
应收客户款项 | 404,356,115.03 | 97.29 | 38,047,339.83 | 9.41 | 366,308,775.20 | 315,923,808.29 | 96.56 | 34,827,982.49 | 11.02 | 281,095,825.80 |
合计 | 415,613,115.03 | 100.00 | 49,304,339.83 | / | 366,308,775.20 | 327,180,808.29 | 100.00 | 46,084,982.49 | / | 281,095,825.80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11,257,000.00 | 11,257,000.00 | 100.00 | 客户存在财务困难,根据预计可收回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 11,257,000.00 | 11,257,00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客户款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58,469,006.79 | 12,923,450.34 | 5.00 |
1-2年 | 108,705,489.56 | 10,870,548.96 | 10.00 |
2-3年 | 26,715,982.41 | 8,014,794.72 | 30.00 |
3-4年 | 7,275,164.01 | 3,637,582.01 | 50.00 |
4-5年 | 2,947,542.26 | 2,358,033.81 | 80.00 |
5年以上 | 242,930.00 | 242,930.00 | 100.00 |
合计 | 404,356,115.03 | 38,047,339.84 | 9.4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确认标准详见“附注五、10”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257,000.00 | — | — | — | — | 11,257,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4,827,982.49 | 3,219,357.34 | — | — | — | 38,047,339.83 |
合计 | 46,084,982.49 | 3,219,357.34 | — | — | — | 49,304,339.8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客户1 | 69,131,692.61 | 16.63 | 3,456,584.63 |
客户2 | 46,857,469.42 | 11.27 | 2,342,873.47 |
客户3 | 41,277,535.06 | 9.93 | 4,125,994.51 |
客户4 | 15,147,333.20 | 3.64 | 757,366.66 |
客户5 | 14,385,470.00 | 3.46 | 789,347.00 |
合计 | 186,799,500.29 | 44.95 | 11,472,166.2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票据 | 3,748,404.50 | 7,352,236.53 |
应收账款 | 562,875.12 | 2,729,417.22 |
合计 | 4,311,279.62 | 10,081,653.75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系收取客户开具的迪链凭证,该类应收账款公司主要用于向其他供应商背书或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贴现,背书及贴现不附追索权。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2023年6月30日 | |||
计提减值准备的基础 | 计提比例(%) | 减值准备 | 备注 | |
按单项计提减值准备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减值准备 | 592,500.13 | 5.00 | 29,625.01 | — |
其中:应收账款 | 592,500.13 | 5.00 | 29,625.01 | — |
合计 | 592,500.13 | 5.00 | 29,625.0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48,396,783.77 | 99.52 | 9,315,024.92 | 63.14 |
1至2年 | 191,802.88 | 0.40 | 5,369,888.63 | 36.40 |
2至3年 | — | — | 29,960.00 | 0.20 |
3年以上 | 38,461.54 | 0.08 | 39,061.85 | 0.26 |
合计 | 48,627,048.19 | 100.00 | 14,753,935.40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占预付账款余额的比例(%) |
供应商1 | 19,524,778.67 | 40.15 |
供应商2 | 5,622,807.08 | 11.56 |
供应商3 | 2,618,584.09 | 5.39 |
供应商4 | 2,605,350.58 | 5.36 |
供应商5 | 2,345,872.79 | 4.82 |
合计 | 32,717,393.21 | 67.2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0.00 | 0.00 |
应收股利 | 0.00 | 0.00 |
其他应收款 | 12,423,768.41 | 9,796,321.04 |
合计 | 12,423,768.41 | 9,796,321.0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533,251.91 |
1年以内小计 | 10,533,251.91 |
1至2年 | 943,000.00 |
2至3年 | 1,595,113.00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900,000.00 |
4至5年 | 9,500.00 |
5年以上 | 454,200.00 |
合计 | 14,435,064.91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3,498,581.80 | 10,547,040.22 |
备用金 | 286,156.79 | 146,719.29 |
其他 | 650,326.32 | 640,085.97 |
合计 | 14,435,064.91 | 11,333,845.4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37,524.44 | — | — | 1,537,524.44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73,772.06 | — | — | 473,772.06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011,296.50 | — | — | 2,011,296.5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备 | — | — | — | — | — |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537,524.44 | 473,772.06 | — | — | — | 2,011,296.50 |
合计 | 1,537,524.44 | 473,772.06 | — | — | — | 2,011,296.5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1 | 保证金 | 1,660,000.00 | 1年以内 | 11.50 | 83,000.00 |
客户2 | 保证金 | 1,500,000.00 | 1年以内 | 10.39 | 75,000.00 |
客户3 | 保证金 | 1,068,700.00 | 2-3年 | 7.40 | 320,610.00 |
客户4 | 保证金 | 800,000.00 | 3-4年 | 5.54 | 400,000.00 |
客户5 | 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5.54 | 40,000.00 |
合计 | / | 5,828,700.00 | / | 40.38 | 918,61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33,888,807.44 | — | 33,888,807.44 | 38,729,436.51 | — | 38,729,436.51 |
在产品 | 63,430,525.58 | — | 63,430,525.58 | 39,374,872.95 | — | 39,374,872.95 |
合同履约成本 | 135,223,380.61 | 130,122.37 | 135,093,258.24 | 118,921,431.82 | 1,041,751.32 | 117,879,680.50 |
合计 | 232,542,713.63 | 130,122.37 | 232,412,591.26 | 197,025,741.28 | 1,041,751.32 | 195,983,989.9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合同履约成本 | 1,041,751.32 | — | — | 911,628.95 | — | 130,122.37 |
合计 | 1,041,751.32 | — | — | 911,628.95 | — | 130,122.37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未到期的质保金 | 82,910,333.24 | 5,947,276.17 | 76,963,057.07 | 69,178,061.33 | 4,561,078.54 | 64,616,982.79 |
合计 | 82,910,333.24 | 5,947,276.17 | 76,963,057.07 | 69,178,061.33 | 4,561,078.54 | 64,616,982.79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计提 | 本期转回 | 本期转销/核销 | 原因 |
未到期质保金 | 1,386,197.63 | — | — | |
合计 | 1,386,197.63 | — | — | /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340,447.66 | 710,900.63 |
待抵扣/认证进项税 | 2,455,229.76 | 82,314.47 |
合计 | 2,795,677.42 | 793,215.10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苏星链激光 | 4,800,000.00 | 0.00 |
合计 | 4,800,000.00 | 0.00 |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71,520,755.24 | 68,262,490.63 |
固定资产清理 | — | — |
合计 | 71,520,755.24 | 68,262,490.63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设备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8,396,961.95 | 19,879,776.96 | 1,792,005.97 | 6,856,603.22 | 96,925,348.10 |
2.本期增加金额 | 220,353.99 | 3,277,114.38 | 3,058,565.76 | 6,556,034.13 | |
(1)购置 | 220,353.99 | 3,277,114.38 | 3,058,565.76 | 6,556,034.13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4,786.32 | 124,786.32 | |||
(1)处置或报废 | 124,786.32 | 124,786.32 | |||
4.期末余额 | 68,396,961.95 | 19,975,344.63 | 5,069,120.35 | 9,915,168.98 | 103,356,595.91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732,390.79 | 7,015,942.58 | 1,153,301.30 | 4,761,222.80 | 28,662,857.4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57,584.18 | 1,043,673.37 | 97,668.83 | 464,839.12 | 3,263,765.50 |
(1)计提 | 1,657,584.18 | 1,043,673.37 | 97,668.83 | 464,839.12 | 3,263,765.50 |
3.本期减少金额 | 90,782.30 | 90,782.30 | |||
(1)处置或报废 | 90,782.30 | 90,782.30 | |||
4.期末余额 | 17,389,974.97 | 7,968,833.65 | 1,250,970.13 | 5,226,061.92 | 31,835,840.6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1,006,986.98 | 12,006,510.98 | 3,818,150.22 | 4,689,107.06 | 71,520,755.24 |
2.期初账面价值 | 52,664,571.16 | 12,863,834.38 | 638,704.67 | 2,095,380.42 | 68,262,490.6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27,777,573.01 | 23,888,527.83 |
工程物资 | — | — |
合计 | 27,777,573.01 | 23,888,527.83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研发中心 | 27,667,758.06 | — | 27,667,758.06 | 23,778,712.88 | — | 23,778,712.88 |
附属工程 | 109,814.95 | — | 109,814.95 | 109,814.95 | — | 109,814.95 |
合计 | 27,777,573.01 | — | 27,777,573.01 | 23,888,527.83 | — | 23,888,527.83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研发中心 | 5,124.22 | 2,377.87 | 388.9 | — | — | 2,766.77 | 53.99 | 50.00 | — | — | — | 募集资金及自筹资金 |
合计 | 5,124.22 | 2,377.87 | 388.9 | — | — | 2,766.77 | / | /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437,458.79 | 4,437,458.79 |
2.本期增加金额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4,437,458.79 | 4,437,458.7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292,164.74 | 1,292,164.74 |
2.本期增加金额 | 610,783.08 | 610,783.08 |
(1)计提 | 610,783.08 | 610,783.08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902,947.82 | 1,902,947.82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534,510.97 | 2,534,510.97 |
2.期初账面价值 | 3,145,294.05 | 3,145,294.05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软件及其他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5,886,254.80 | 765,035.88 | 16,651,290.68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购置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15,886,254.80 | 765,035.88 | 16,651,290.68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2,573,951.50 | 385,297.65 | 2,959,249.15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8,862.54 | 77,328.30 | 236,190.84 |
(1)计提 | 158,862.54 | 77,328.30 | 236,190.84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732,814.04 | 462,625.95 | 3,195,439.9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3,153,440.76 | 302,409.93 | 13,455,850.69 |
2.期初账面价值 | 13,312,303.30 | 379,738.23 | 13,692,041.53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6,043,439.54 | 906,515.94 | 8,528,966.02 | 1,279,344.90 |
信用减值准备 | 50,678,646.34 | 7,601,796.96 | 46,946,588.92 | 7,041,988.34 |
可弥补亏损 | 8,528,966.02 | 1,279,344.90 | 5,572,300.86 | 835,845.13 |
预计负债 | 6,671,058.66 | 1,000,658.80 | 6,671,058.66 | 1,000,658.80 |
递延收益 | 2,916,409.10 | 437,461.37 | 3,541,174.76 | 531,176.21 |
合计 | 74,838,519.66 | 11,225,777.97 | 71,260,089.22 | 10,689,013.38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 —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 — | — |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22,082.13 | 198,312.32 | — | — |
固定资产加计扣除 | 1,147,315.87 | 172,097.38 | 1,267,752.37 | 190,162.86 |
合计 | 2,469,398.00 | 370,409.70 | 1,267,752.37 | 190,162.86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70,409.70 | 10,855,368.27 | 190,162.86 | 10,498,850.5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 — | — | —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 — |
可抵扣亏损 | 3,960,125.89 | 3,542,322.22 |
信用减值准备 | 666,615.00 | 819,571.55 |
资产减值准备 | 33,959.00 | 30,529.00 |
合计 | 4,660,699.89 | 4,392,422.77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7年 | 3,542,322.22 | 3,542,322.22 | |
2028年 | 3,960,125.89 | — | |
合计 | 7,502,448.11 | 3,542,322.2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可转让大额存单 | 131,542,891.53 | — | 131,542,891.53 | 141,812,888.89 | — | 141,812,888.89 |
预付工程设备款 | 1,136,283.18 | — | 1,136,283.18 | 1,741,592.91 | — | 1,741,592.91 |
合计 | 132,679,174.71 | — | 132,679,174.71 | 143,554,481.80 | — | 143,554,481.8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借款 | 50,034,722.22 | 30,020,833.33 |
合计 | 50,034,722.22 | 30,020,833.33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 — |
银行承兑汇票 | 109,209,171.31 | 46,785,728.91 |
合计 | 109,209,171.31 | 46,785,728.91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货款 | 241,170,164.00 | 231,549,880.88 |
应付工程设备款 | 2,278,448.79 | 2,999,452.03 |
其他 | 2,908,587.51 | 3,757,548.32 |
合计 | 246,357,200.30 | 238,306,881.23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95,431,494.45 | 141,231,348.50 |
合计 | 195,431,494.45 | 141,231,348.50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865,893.98 | 48,829,327.38 | 54,659,355.59 | 8,035,865.7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38,667.24 | 3,687,755.56 | 3,663,992.34 | 162,430.46 |
三、辞退福利 | — | — | — |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 — | — | — |
合计 | 14,004,561.22 | 52,517,082.94 | 58,323,347.93 | 8,198,296.23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753,181.06 | 44,267,999.48 | 50,098,170.33 | 7,923,010.21 |
二、职工福利费 | — | 1,102,869.41 | 1,102,869.41 | — |
三、社会保险费 | 107,717.38 | 1,577,569.99 | 1,578,842.28 | 106,445.09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105,490.23 | 1,466,549.37 | 1,468,375.29 | 103,664.31 |
工伤保险费 | 2,227.15 | 111,020.62 | 110,466.99 | 2,780.78 |
四、住房公积金 | — | 1,753,627.00 | 1,753,627.00 |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4,995.54 | 127,261.50 | 125,846.57 | 6,410.47 |
合计 | 13,865,893.98 | 48,829,327.38 | 54,659,355.59 | 8,035,865.7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34,209.72 | 3,586,760.11 | 3,563,810.50 | 157,159.33 |
2、失业保险费 | 4,457.52 | 100,995.45 | 100,181.84 | 5,271.13 |
合计 | 138,667.24 | 3,687,755.56 | 3,663,992.34 | 162,430.4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 | 7,476,239.97 |
企业所得税 | 986,270.12 | 6,255,634.13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65,846.27 | 463,404.46 |
房产税 | 112,404.93 | 112,404.93 |
土地使用税 | 49,724.10 | 49,724.10 |
教育费附加 | 28,219.83 | 206,573.9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18,813.22 | 124,429.24 |
其他税费 | 789,106.18 | 750,443.67 |
合计 | 2,050,384.65 | 15,438,854.4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 — |
应付股利 | — | — |
其他应付款 | 8,580,171.73 | 7,694,985.65 |
合计 | 8,580,171.73 | 7,694,985.65 |
其他说明: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代收代付款 | 5,000,000.00 | 5,800,000.00 |
保证金及押金 | 1,184,523.00 | 754,500.00 |
代扣代缴 | 1,218,994.41 | 770,870.89 |
其他 | 1,176,654.32 | 369,614.76 |
合计 | 8,580,171.73 | 7,694,985.6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76,376.59 | 1,294,530.18 |
合计 | 1,176,376.59 | 1,294,530.18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额 | 13,059,624.61 | 7,681,467.99 |
合计 | 13,059,624.61 | 7,681,467.9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708,951.89 | 3,160,445.86 |
减:未确认融资费用 | 121,659.97 | 179,294.91 |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176,376.59 | 1,011,030.33 |
合计 | 1,410,915.33 | 1,970,120.6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产品质量保证 | 6,671,058.66 | 6,671,058.66 | 计提售后服务费 |
合计 | 6,671,058.66 | 6,671,058.66 | / |
其他说明,包括重要预计负债的相关重要假设、估计说明:
无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3,541,174.76 | — | 624,765.66 | 2,916,409.10 | 收到政府补助 |
合计 | 3,541,174.76 | — | 624,765.66 | 2,916,409.1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人民币/元
补助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年产1600台(套)物流智能化设备生产项目 | 1,692,577.97 | — | 225,975.80 | 1,466,602.17 | 与资产相关 |
年产1000台(套)物流智能化设备生产项目 | 807,973.28 | — | 156,451.89 | 651,521.39 | 与资产相关 |
年产1600台智能化物流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601,066.49 | — | 180,052.75 | 421,013.74 | 与资产相关 |
自动化仓储设备数字化车间 | 280,225.77 | — | 52,745.80 | 227,479.97 | 与资产相关 |
智能物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159,331.25 | — | 9,539.42 | 149,791.83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3,541,174.76 | — | 624,765.66 | 2,916,409.10 |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59,428,464 | — | — | — | — | — | 59,428,464 |
其他说明:
无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510,135,694.54 | — | — | 510,135,694.54 |
其他资本公积 | 3,724,991.10 | 476,755.58 | — | 4,201,746.68 |
合计 | 513,860,685.64 | 476,755.58 | — | 514,337,441.22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股份支付形成。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0.00 | 1,787,090.35 | 1,787,090.35 | 0.00 |
合计 | 0.00 | 1,787,090.35 | 1,787,090.35 | 0.00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9,333,240.81 | — | — | 19,333,240.81 |
合计 | 19,333,240.81 | — | — | 19,333,240.81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78,897,899.07 | 114,865,845.6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78,897,899.07 | 114,865,845.6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8,377,693.87 | 70,864,296.84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 6,832,243.41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5,942,846.40 |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81,332,746.54 | 178,897,899.0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4,112,804.76 | 210,813,965.51 | 170,481,458.30 | 128,919,484.08 |
其他业务 | 6,723,335.34 | 3,174,347.20 | 7,240,371.26 | 5,774,285.27 |
合计 | 270,836,140.10 | 213,988,312.71 | 177,721,829.56 | 134,693,769.3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2023年1-6月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智能物流系统 | 249,216,070.66 | 249,216,070.66 |
智能物流设备 | 14,896,734.10 | 14,896,734.1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264,112,804.76 | 264,112,804.76 |
外销 | — | — |
按收入确认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64,112,804.76 | 264,112,804.76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 | — |
合计 | 264,112,804.76 | 264,112,804.76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对于销售商品类交易,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的控制权时完成履约义务;对于提供服务类交易,本公司在提供整个服务的期间根据履约进度确认已完成的履约义务。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67,350.01 | 262,754.02 |
教育费附加 | 114,451.97 | 112,608.88 |
房产税 | 238,940.74 | 238,940.76 |
土地使用税 | 99,448.20 | 99,448.20 |
印花税 | 102,960.65 | 59,863.50 |
地方教育附加 | 76,301.32 | 75,072.58 |
水利基金 | 162,379.87 | 106,334.71 |
合计 | 1,061,832.76 | 955,022.65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754,099.99 | 5,916,107.19 |
销售服务费 | 548,565.77 | 450,140.95 |
售后服务费 | 3,318,074.86 | 2,158,514.45 |
差旅费 | 2,615,695.49 | 1,142,597.00 |
广告宣传费 | 4,075,394.00 | 1,205,042.58 |
办公费 | 351,148.08 | 535,530.13 |
业务招待费 | 1,406,323.66 | 952,218.48 |
折旧摊销 | 144,215.06 | 132,464.14 |
股份支付 | 69,474.86 | 69,474.86 |
其他费用 | 118,149.46 | 159,950.12 |
合计 | 23,401,141.23 | 12,722,039.90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开拓市场,扩大销售规模,增大市场推广力度,优化销售团队,市场推广、薪酬和差旅费支出增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5,516,864.56 | 4,525,794.85 |
折旧摊销 | 1,908,868.19 | 1,329,092.01 |
中介机构费用 | 702,285.36 | 3,750,684.96 |
股份支付 | 242,985.52 | 242,985.52 |
办公费 | 1,492,042.13 | 925,536.65 |
业务招待费 | 84,184.46 | 539,530.24 |
差旅费 | 185,146.41 | 131,596.27 |
诉讼费 | 81,220.87 | 123,423 |
其他费用 | 411,217.22 | 820,926.75 |
合计 | 10,624,814.72 | 12,389,570.25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9,830,035.45 | 13,961,252.00 |
材料费用 | 2,711,783.93 | 2,116,485.33 |
股份支付 | 164,295.20 | 164,295.20 |
其他费用 | 1,761,245.44 | 1,272,779.19 |
合计 | 24,467,360.02 | 17,514,811.72 |
其他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开发新产品升级新技术,储备培养研发人才。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支出 | 469,444.43 | 1,321,215.60 |
加: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64,368.06 | 20,077.69 |
减:利息收入 | 4,555,065.33 | 402,364.38 |
汇兑损失 | -6,886.83 | — |
银行手续费 | 209,909.68 | 67,073.00 |
合计 | -3,818,229.99 | 1,006,001.91 |
其他说明:
主要系本报告期利息收入增加所致。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计入其他收益的政府补助 | 10,567,435.99 | 22,043,017.28 |
其中:与递延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 624,765.66 | 624,765.66 |
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 9,942,670.33 | 21,418,251.62 |
二、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且计入其他收益的项目 | 50,702.05 | 28,304.94 |
其中:个税扣缴税款手续费 | 50,636.76 | 26,862.01 |
进项税加计扣除 | 65.29 | 1,442.93 |
合计 | 10,618,138.04 | 22,071,322.22 |
其他说明:
其他收益较上期减少51.89%,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较上期有所减少所致。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0.00 | 294,379.09 |
合计 | 0.00 | 294,379.09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1,322,082.18 |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 — |
合计 | 1,322,082.18 | —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 |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219,357.34 | 5,721,032.80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73,772.06 | -121,091.08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应收款项融资坏账损失 | 114,028.53 | 0.00 |
合计 | -3,579,100.87 | 5,599,941.7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911,628.95 | —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 — |
十二、其他 | — | — |
十三、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1,386,197.63 | 63,546.83 |
合计 | -474,568.68 | 63,546.8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生产性生物资产及无形资产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 -17,604.02 | — |
其中:固定资产 | -17,604.02 | — |
合计 | -17,604.0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政府补助 | 0.00 | 2,800,000.00 | 0.00 |
合计 | 0.00 | 2,800,000.00 | 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58,679.18 | 2,512,103.77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356,517.75 | 1,019,307.11 |
合计 | 602,161.43 | 3,531,410.88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8,979,855.30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346,978.30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381,059.93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205,704.06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882,642.30 |
加计扣除的影响 | -2,214,223.16 |
所得税费用 | 602,161.4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7,548,006.40 | 21,007,848.09 |
利息收入 | 4,555,065.33 | — |
其他 | 480,725.05 | 429,226.39 |
合计 | 12,583,796.78 | 21,437,074.4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本报告期内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上年同期减少41.30%,主要系本报告期政府补助收入较上年同期减少。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冻结资金 | 5,110,513.35 | 8,043,776.91 |
中介机构费用 | 701,295.26 | 4,317,245.70 |
差旅费 | 4,143,817.98 | 2,197,693.80 |
售后服务费 | 3,160,597.05 | 2,158,514.45 |
研发费用 | 2,711,783.93 | 2,116,485.33 |
业务招待费 | 1,490,508.12 | 1,491,748.72 |
押金保证金 | 3,090,979.08 | 1,323,265.49 |
广告宣传费 | 1,369,581.75 | 1,205,042.58 |
办公费 | 1,707,298.21 | 976,948.24 |
销售服务费 | 493,112.61 | 450,140.95 |
诉讼费用 | 81,220.87 | 123,423.00 |
其他费用 | 479,750.68 | 3,451,726.49 |
合计 | 24,540,458.89 | 27,856,011.66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发行费用 | 0.00 | 20,569,759.38 |
合计 | 0.00 | 20,569,759.38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租赁费用 | 521,246.89 | 278,740.48 |
合计 | 521,246.89 | 278,740.48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8,377,693.87 | 25,532,093.66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474,568.68 | -63,546.83 |
信用减值损失 | 3,579,100.87 | -5,599,941.7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263,765.50 | 3,025,680.6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610,783.08 | 265,202.66 |
无形资产摊销 | 236,190.84 | 214,066.9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604.02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322,082.18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533,812.49 | 1,341,293.29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94,379.0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536,764.59 | 1,019,307.11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80,246.84 |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5,516,972.35 | -25,330,754.2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08,356,140.68 | 68,822,998.35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22,383,083.55 | -78,803,202.04 |
其他 | -34,370,480.08 | -21,726,942.93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445,590.14 | -31,598,124.2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87,333,940.94 | 544,717,066.66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305,034,461.00 | 109,025,475.48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17,700,520.06 | 435,691,591.18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87,333,940.94 | 305,034,461.00 |
其中:库存现金 | 25,638.00 | 9,238.0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87,308,302.94 | 305,025,223.00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87,333,940.94 | 305,034,461.00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98,550,515.37 | 银行承兑、保函保证金、司法冻结及定期存款 |
应收票据 | 24,555,749.20 | 票据质押及背书未终止确认 |
合计 | 123,106,264.57 | / |
其他说明:
无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奖励 | 3,00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00 |
软件退税 | 2,394,663.93 | 其他收益 | 2,394,663.93 |
合肥新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贸发展局2023年中国声谷政策市级配套资金 | 1,788,000.00 | 其他收益 | 1,788,000.00 |
合肥新站经贸发展局2023年省级制造业强省、民营经济政策(助企纾困资金) | 884,000.00 | 其他收益 | 884,000.00 |
科技小巨人 | 800,000.00 | 其他收益 | 800,000.00 |
合肥新站经贸发展局2023年省级制造业强省、民营经济政策(助企纾困资金) | 596,000.00 | 其他收益 | 596,000.00 |
重点群体税收优惠政策 | 331,500.00 | 其他收益 | 331,500.00 |
年产1600台(套)物流智能化设备生产项目 | 225,975.80 | 其他收益 | 225,975.80 |
其他小额补贴 | 199,208.45 | 其他收益 | 199,208.45 |
年产1600台智能化物流设备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180,052.75 | 其他收益 | 180,052.75 |
年产1000台(套)物流智能化设备生产项目 | 156,451.89 | 其他收益 | 156,451.89 |
自动化仓储设备数字化车间 | 52,745.80 | 其他收益 | 52,745.80 |
智能物流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 | 9,539.42 | 其他收益 | 9,539.42 |
合计 | 10,618,138.04 | 10,618,138.04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井松软件 | 合肥 | 合肥 | 技术开发 | 100.00 | — | 设立 |
井松机器人(杭州) | 杭州 | 杭州 | 设备制造 | 100.00 | —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源于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所确认的各类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包括: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本公司与金融工具相关的各类风险的管理目标和政策的制度由本公司管理层负责。经营管理层通过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风险管理(例如本公司信用管理部对公司发生的赊销业务进行逐笔进行审核)。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公司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且将有关发现及时报告给本公司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在不过度影响公司竞争力和应变力的情况下,制定尽可能降低各类与金融工具相关风险的风险管理政策。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未能履行义务从而导致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的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等,这些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源自交易对手违约,最大的风险敞口等于这些工具的账面金额。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存放于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本公司认为这些商业银行具备较高信誉和资产状况,存在较低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判断标准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者具有相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变化情况。
当触发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发生显著增加:
定量标准主要为报告日剩余存续期违约概率较初始确认时上升超过一定比例;定性标准为主要债务人经营或财务情况出现重大不利变化、预警客户清单等。
(2)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
为确定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所采用的界定标准,与内部针对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管理目标保持一致,同时考虑定量、定性指标。
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减值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如交易对手评级、担保方式及抵质押物类别、还款方式等)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
相关定义如下:
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 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风险暴露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品的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违约损失率为违约发生时风险敞口损失的百分比,以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为基准进行计算;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 12 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前瞻性信息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进行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业务类型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关键经济指标。本公司所承受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每项金融资产的账面金额。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应收账款中,2023年上半年欠款金额前五大客户的应收账款占本公司应收账款总额的比例为44.95%;本公司其他应收款中,2023年上半年欠款金额前五大公司的其他应收款占本公司其他应收款总额的比例为40.38%。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本公司统筹负责公司内各子公司的现金管理工作,包括现金盈余的短期投资和筹措贷款以应付预计现金需求。本公司的政策是定期监控短期和长期的流动资金需求,以及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
3.市场风险
利率风险
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借款。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
本公司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公司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公司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金融机构借款利率执行固定利率,故面临市场利率波动风险较小。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01,322,082.18 | 101,322,082.18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311,279.62 | 4,311,279.62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01,322,082.18 | 4,311,279.62 | 105,633,361.80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确定依据:货币基金根据公示的市场价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因其剩余期限较短,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接近,采用票面金额作为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长期借款和应付债券等。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之“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姚志坚 | 直接持有井松智能20.00%的股份并担任董事长、总经理,系井松智能控股股东、实控人 |
阮郭静 | 直接持有井松智能3.80%的股份,系姚志坚配偶,与姚志坚先生同为井松智能控股股东、实控人 |
李凌 | 直接持有井松智能6.38%的股份并担任董事、副总经理 |
犇智投资 | 直接持有井松智能4.97%的股份 |
凌志投资 | 直接持有井松智能4.24%的股份 |
朱祥芝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
尹道骏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王丹、周利华(届满离任) | 公司董事 |
周利华(届满离任) | 滁州白鹭岛国际生态旅游度假村有限公司,周利华担任董事 |
周利华(届满离任) | 六安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周利华担任其董事 |
周利华(届满离任) | 阜阳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周利华担任其董事兼总经理 |
周利华(届满离任) | 宣城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周利华担任其董事兼总经理 |
周利华(届满离任) | 滁州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公司,周利华担任其董事兼总经理 |
周利华(届满离任) | 黄山市安元现代服务业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周利华担任其董事兼总经理 |
周利华(届满离任) | 铜陵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周利华担任其董事 |
周利华(届满离任) | 安徽安元创新皖北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周利华担任其董事兼总经理 |
周利华(届满离任) | 安庆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周利华担任其董事兼总经理 |
周利华(届满离任) | 淮北安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周利华担任其董事兼总经理 |
周利华(届满离任) | 宿州安元创新风险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周利华担任董事 |
程晓章、蒋本跃、凌旭峰、吴焱明 | 公司独立董事 |
许磊、孙雪芳、黄照金 | 公司监事 |
郑志娟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持股5%以上的股东李凌之配偶 |
杭州埃欧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之子姚冬暐控制、且担任董事长 |
深圳市埃欧珞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埃欧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上海埃欧珞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埃欧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北京埃欧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埃欧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无锡轻捷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埃欧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青岛埃欧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杭州埃欧珞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安徽凌晨物流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高管李凌之弟凌晨控制,且担任其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合肥平凌物资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高管李凌之弟凌晨持股40%,且担任其总经理 |
上海威而特智能机器有限公司 | 公司独立董事凌旭峰持股45%的企业 |
上海泛微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凌旭峰担任独立董事 |
合肥跬至商贸有限公司 | 公司监事会主席许磊配偶持股35% |
合肥三酒商贸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王丹配偶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合肥埃柯莫控制技术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朱祥芝配偶控制,且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合肥市包河区天乐家用电器经营部 | 公司监事会主席许磊作为业主的个体工商户 |
其他说明无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姚志坚、阮郭静、李凌、郑志娟 | 2,000.00 | 2019/1/18 | 2024/1/17 | 否 |
姚志坚、阮郭静 | 3,900.00 | 2020/6/17 | 2025/6/17 | 否 |
姚志坚、阮郭静、李凌、郑志娟 | 1,500.00 | 2021/3/15 | 2024/3/15 | 否 |
姚志坚 | 5,000.00 | 2022/9/29 | 2025/9/28 | 否 |
姚志坚 | 6,000.00 | 2023/1/13 | 2024/1/12 | 否 |
姚志坚、阮郭静 | 6,500.00 | 2023/3/29 | 2026/3/29 | 否 |
合计 | 24,900.00 | / | / | /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80.96 | 120.22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0,007,322.1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476,755.58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257,759,711.79 |
1年以内小计 | 257,759,711.79 |
1至2年 | 108,034,339.44 |
2至3年 | 26,715,982.41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7,275,164.01 |
4至5年 | 2,947,542.26 |
5年以上 | 11,499,930.00 |
合计 | 414,232,669.91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257,000.00 | 2.72 | 11,257,000.00 | 100.00 | 0.00 | 11,257,000.00 | 3.48 | 11,257,000.00 | 100.00 | 0.00 |
其中: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11,257,000.00 | 2.72 | 11,257,000.00 | 100.00 | 0.00 | 11,257,000.00 | 3.48 | 11,257,000.00 | 100.00 | 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02,975,669.91 | 97.28 | 37,944,760.07 | 9.42 | 365,030,909.84 | 312,141,956.64 | 96.52 | 34,630,759.91 | 11.09 | 277,511,196.73 |
其中: | ||||||||||
应收款项客户 | 402,975,669.91 | 97.28 | 37,944,760.07 | 9.42 | 365,030,909.84 | 312,141,956.64 | 96.52 | 34,630,759.91 | 11.09 | 277,511,196.73 |
合计 | 414,232,669.91 | / | 49,201,760.07 | / | 365,030,909.84 | 323,398,956.64 | / | 45,887,759.91 | / | 277,511,196.73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客户1 | 11,257,000.00 | 11,257,000.00 | 100.00 | 客户存在财务困难,根据预计可收回金额计提坏账准备 |
合计 | 11,257,000.00 | 11,257,000.00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款项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小计 | 257,759,711.79 | 12,887,985.59 | 5.00 |
1至2年 | 108,034,339.44 | 10,803,433.94 | 10.00 |
2至3年 | 26,715,982.41 | 8,014,794.72 | 30.00 |
3至4年 | 7,275,164.01 | 3,637,582.01 | 50.00 |
4至5年 | 2,947,542.26 | 2,358,033.81 | 80.00 |
5年以上 | 242,930.00 | 242,930.00 | 100.00 |
合计 | 402,975,669.91 | 37,944,760.07 | 9.42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45,887,759.91 | 3,314,000.16 | — | — | — | 49,201,760.07 |
合计 | 45,887,759.91 | 3,314,000.16 | — | — | — | 49,201,760.0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 | 占应收账款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
客户1 | 69,131,692.61 | 16.69 | 3,456,584.63 |
客户2 | 46,857,469.42 | 11.31 | 2,342,873.47 |
客户3 | 41,277,535.06 | 9.96 | 4,125,994.51 |
客户4 | 15,147,333.20 | 3.66 | 757,366.66 |
客户5 | 14,385,470.00 | 3.47 | 789,347.00 |
合计 | 186,799,500.29 | 45.10 | 11,472,166.2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 — |
应收股利 | — | — |
其他应收款 | 12,241,849.36 | 9,579,923.44 |
合计 | 12,241,849.36 | 9,579,923.4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 | 10,380,651.96 |
1年以内小计 | 10,380,651.96 |
1至2年 | 938,200.00 |
2至3年 | 1,548,500.00 |
3年以上 | — |
3至4年 | 900,000.00 |
4至5年 | 9,500.00 |
5年以上 | 454,200.00 |
合计 | 14,231,051.9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及押金 | 13,437,168.80 | 10,495,627.22 |
备用金 | 286,156.79 | 146,719.29 |
其他 | 507,726.37 | 461,006.07 |
合计 | 14,231,051.96 | 11,103,352.58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523,429.14 | — | — | 1,523,429.14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65,773.46 | — | — | 465,773.46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989,202.60 | — | — | 1,989,202.60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其他应收款 | 1,523,429.14 | 465,773.46 | — | — | — | 1,989,202.60 |
合计 | 1,523,429.14 | 465,773.46 | — | — | — | 1,989,202.6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客户1 | 保证金 | 1,660,000.00 | 1年以内 | 11.66 | 83,000.00 |
客户2 | 保证金 | 1,500,000.00 | 1年以内 | 10.54 | 75,000.00 |
客户3 | 保证金 | 1,068,700.00 | 2-3年 | 7.51 | 320,610.00 |
客户4 | 保证金 | 800,000.00 | 3-4年 | 5.62 | 400,000.00 |
客户5 | 保证金 | 800,000.00 | 1年以内 | 5.62 | 40,000.00 |
合计 | / | 5,828,700.00 | / | 40.96 | 918,61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20,000,010.00 | — | 20,000,010.00 | 20,000,010.00 | — | 20,000,010.00 |
合计 | 20,000,010.00 | — | 20,000,010.00 | 20,000,010.00 | — | 20,000,010.00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井松软件 | 10,000,000.00 | — | — | 10,000,000.00 | — | — |
井松机器人(杭州) | 10,000,010.00 | — | — | 10,000,010.00 | — | — |
合计 | 20,000,010.00 | — | — | 20,000,010.00 | — | —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63,387,300.34 | 211,743,403.56 | 167,594,732.75 | 128,919,484.08 |
其他业务 | 6,723,335.34 | 3,174,347.20 | 7,240,371.26 | 5,774,285.27 |
合计 | 270,110,635.68 | 214,917,750.76 | 174,835,104.01 | 134,693,769.3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2023年1-6月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智能物流系统 | 249,216,070.66 | 249,216,070.66 |
智能物流设备 | 14,171,229.68 | 14,171,229.68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263,387,300.34 | 263,387,300.34 |
外销 | — | — |
按收入确认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 263,387,300.34 | 263,387,300.34 |
在某段时间确认收入 | — | — |
合计 | 263,387,300.34 | 263,387,300.34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 294,379.09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 | 294,379.09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7,604.02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72,772.06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1,322,082.18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65.29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421,597.33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8,055,718.18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8 | 0.14 | 0.1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0.04 | 0.01 | 0.0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姚志坚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