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3年5月29日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等有关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的议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出于谨慎性考虑,公司拟调减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调减后,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000.00万元(含38,000.00万元)。本次调整的相关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方案调整的具体内容
(一)发行规模或数量
调整前: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9,000.00万元(含39,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调整后: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8,000.00万元(含38,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二)本次募集资金用途
调整前: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9,000.00万元(含39,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年产70,000吨新能源复合材料制品建设项目 | 57,719.13 | 39,000.00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调整后: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38,000.00万元(含38,0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拟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
年产70,000吨新能源复合材料制品建设项目 | 57,719.13 | 38,000.00 |
在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公司将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的实际情况通过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程序予以置换。如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少于上述项目募集资金拟投入的金额,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筹资金解决。在不改变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可根据项目的实际需求,对上述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顺序和金额进行适当调整。
二、本次调整的授权
公司于2023年5月29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授权,董事会此次调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总额暨调整发行方案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浙江博菲电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