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
(第一期)资金到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七届三十九次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同意公司申请公开发行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含30亿元)公司债券,期限不超过5年。2022年11月9日,公司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805号),同意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30亿元的公司债券,自同意注册之日(2022年11月9日)起24个月内有效。
2023年8月21日,公司完成“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公司债券(第一期)”的发行,本次发行规模为人民币60,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为59,790万元,于2023年8月22日到账,期限5年(在第2年末、第4年末设置发行人赎回选择权、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利率
4.28%。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有息债务本息。
特此公告。
新疆中泰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三年八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