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启海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因此,监事会同意《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侨银城市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