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1305 证券简称:朗坤环境 公告编号:2023-030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519号)同意注册,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60,892,7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5.2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537,540,675.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424,995,576.10元。
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该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17日进行了审验,并出具天健验〔2023〕3-19号《验资报告》。
2、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金额 |
募集资金总额 | 153,754.07 |
减:发行费用 | 11,254.51 |
募集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 | 142,499.56 |
减:2023年投入金额 | 20,006.75 |
减: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 63,620.92 |
减:现金管理金额 | 23,000.00 |
加:暂未支付和未置换发行费用 | 1,298.66 |
加: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 | 183.53 |
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 37,354.08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对募集资金的使用执行严格的审批程序,以保证专款专用。
2023年5月,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中山市朗坤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和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华强支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
2、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37,354.08万元。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银行名称 | 银行账号 | 对应项目名称 | 余额 |
1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 | 747177103264 | 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 2,129.56 |
2 |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福园支行 | 4000028029200607191 | 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21,605.13 |
3 |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泰然支行 | 10853000000471825 | 补充流动资金 | 5.59 |
4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337170100100568826 | 补充流动资金 | 12.17 |
5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龙岗支行 | 755903253710508 | 补充流动资金 | 0.00 |
6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坪地支行 | 44250100018500002373 | 超募资金及发行费用 | 13,601.63 |
合计 | 37,354.08 |
三、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项目使用及各项目的投入情况及效益情况详见附表1。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的要求,遵循《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公司与有关各方签署的《募集资金三方(四方)监管协议》和《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合法、合规、合理使用募集资金,及时、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对以上募集资金的使用及信息披露不存在违法违规情形。
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42,499.56 | 本报告期内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627.6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83,627.67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0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0.00% | |||||||||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 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 =(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 | 否 | 65,659.07 | 65,659.07 | 63,620.92 | 63,620.92 | 96.90% | 2023年6月 | 670.72 | 是 | 否 |
2.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设项目 | 否 | 26,570.87 | 26,570.87 | 0.00 | 0.00 | 0.00% | 2025年6月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
金
3.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20,000.00 | 20,000.00 | 20,006.75 | 20,006.75 | 100.00% | 已达到可使用状态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 | 112,229.94 | 112,229.94 | 83,627.67 | 83,627.67 | -- | -- | 670.72 |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资金 | 否 | 30,269.62 | 30,269.62 | -- | -- | -- |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142,499.56 | 142,499.56 | 83,627.67 | 83,627.67 | -- | -- | 670.72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公司超募资金金额为30,269.62万元,暂未确定其用途。截至2023年6月30日,其中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8,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截止2023年5月22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的金额为63,620.92万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情况进行专项审核,并出具了《关于深圳市朗坤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3-354号)。公司于2023年6月6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并且独立董事、监事会以及保荐机构都已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公司已于2023年6月12日完成63,620.92万元募集资金的置换。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节余的金额及原因 | 1、公司已完成中山市南部组团垃圾综合处理基地有机垃圾资源化处理项目,累计投入63,620.92万元,结余资金 2129.56万元(含利息收入91.42万元,资金节余原因是部分合同尾款及质保金支付时间周期较长,计划使用自有资金支付)。 2、公司已完成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累计投入20,006.75万元,账户余额24.51万元(系产生的利息)。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金额为23,000万元,其余资金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