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88359 公司简称:三孚新科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阐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因素,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部分。
三、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五、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冬梅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六、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否
七、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八、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公司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九、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十、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十一、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否
十二、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7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44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67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73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74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75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报告期内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三孚新科、公司、本公司、母公司 | 指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粤科投资 | 指 |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创钰铭晨 | 指 | 广州创钰铭晨股权投资基金企业(有限合伙) |
宏大广誉 | 指 | 广州宏大广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君瓴盈泰 | 指 | 广东君瓴盈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迪振投资 | 指 | 珠海迪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于2022年7月更名为“厦门迪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迪朗投资 | 指 | 珠海迪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于2022年8月更名为“厦门迪朗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宁波中哲 | 指 | 宁波中哲电商经济产业引导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小基金 | 指 | 广州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有限公司 |
迪晞投资 | 指 | 广州迪晞投资控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公司控股子公司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员工持股平台。于2022年6月更名为“厦门迪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京成1号 | 指 | 京成红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京成3号 | 指 | 京成红聚3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恒邦9号 | 指 | 恒邦企成9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皓悦新科 | 指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 |
二轻所 | 指 | 广州市二轻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 |
明毅电子 | 指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 |
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公司章程 | 指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 |
印刷电路板/PCB | 指 | 组装电子零件用的基板,英文全称“Printed Circuit Board”,简称PCB,是在通用基材上按预定设计形成点间连接及印制元件的印制板,又可称为“印制电路板”或“印刷线路板” |
装饰性电镀 | 指 | 是以外观装饰为主要目的同时又具有一定防护性能,常见装饰性电镀添加剂有镀铜添加剂、镀镍添加剂、镀银添加剂等 |
防护性电镀 | 指 | 是以保护基材为主要目的,抵御大气及各种腐蚀环境,常见防护性电镀添加剂有镀锌添加剂、镀锌镍合金添加剂等 |
前处理 | 指 | 电镀前对工件表面的氧化皮、铁锈、油脂、尘土等污垢物进行彻底清洗的工序,以使表面处理材料与工件基材表面结合牢固、附着力强 |
表面处理 | 指 | 为满足产品的耐蚀性、耐磨性、装饰或其他特种功能要求,在基体材料表面上形成一层与基体的机械、物理和化学性能不同的表层的工艺方法 |
EDTA | 指 | 乙二胺四乙酸,是一种有机化合物,常用的一种强络合剂,难于自然降解 |
COD | 指 | 化学需氧量,英文全称“Chemical Oxygen Demand”,简称COD,是以化学方法测量的水样中需要被氧化的还原性物质的量,以mg/L表示。它反映了水中受还原性物质污染的程度,该指标也作为有机物相对含量的综合指标之一 |
水平化学沉铜/水平沉 | 指 | 系当前主流的PCB生产中镀通孔技术,英文全称“Plating Through Hole”,简称PTH,是应用于水平线的化学镀铜技术,其目的是在非导体的孔壁上通 |
铜 | 过化学沉积的方式覆盖一层密实牢固的金属铜层作为导体,使线路板两层或多层间的线路连通导电 | |
化学镍金 | 指 | 通过化学反应在铜的表面置换钯,然后在钯核的基础上镀上镍磷合金层,最后在镍的表面镀上金层的工艺,主要用于印制电路板的最终表面处理,用来防止印制电路板表面的铜被氧化或腐蚀,并提高焊接性能 |
电子化学品 | 指 | 电子工业使用的专用化学品和化工材料,是电子材料及精细化工结合的高新技术产品 |
微蚀 | 指 | 在基材表面形成微观粗糙的表面,以增强基材与电镀层的结合力的工艺 |
单晶异质结太阳能电池 | 指 | 通过在N型单晶硅片上镀非晶硅薄膜来实现电池的高转换效率,是结合晶硅电池和薄膜电池的优点发展起来的先进太阳能电池制造技术,具有转换效率提升潜力高、降本空间大、温度特性好、光致衰减低、双面发电、工艺简单等优点,具有良好的度电成本优势,被认为是最有发展前景的下一代太阳能电池技术之一 |
工业清洗 | 指 |
在工业生产中,去除工件表面受到物理、化学或生物的作用而形成的污染层或覆盖层而使其恢复原表面状况
PCB孔金属化 | 指 | 在PCB的绝缘孔壁上,用化学镀的方法镀上一层薄铜层或碳层,使得孔壁具有导电性的工艺 |
MTO | 指 | 金属置换周期,英文全称为“Metal Turn Over”,简称MTO,一般用在化学镍金、化学镍、化学银等化学镀制程中,系衡量化学镀液使用寿命的关键指标之一。以化学镀镍为例,当含镍离子组分的添加量达到该组分开缸量时就是1个MTO |
表面活性剂 | 指 | 能使其溶液体系的界面状态发生明显变化的物质 |
背光 | 指 | 用于考核镀孔的金属沉积效果的标准,一般以10级为评核标准,级数越大,效果越佳 |
电流效率 | 指 | 电解时在电极上实际沉积或溶解的物质的量与按理论计算出的析出或溶解量之比 |
ppm | 指 | 百万分比浓度单位 |
组分 | 指 | 混合物(包括溶液)中的各种成分 |
银浆 | 指 | 供制作银电极的浆料,作为电极材料印刷于硅片两面构成电池片,起到重要的导电作用,其性能直接关系到光伏电池的光电性能。它由银或其化合物、助熔剂、粘合剂和稀释剂配制而成 |
HDI板 | 指 | 高密度互连电路板,英文全称:“High Density Interconnector Board”,是使用微盲埋孔技术生产的一种线路分布密度比较高的电路板 |
PET | 指 | 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英文全称:“Polyethylene Terephthalate”,在较宽的温度范围内具有优良的物理机械性能,使用温度可达120℃,电绝缘性优良,甚至在高温高频下,其电性能仍较好,但耐电晕性较差,抗蠕变性,耐疲劳性,耐摩擦性、尺寸稳定性都很好 |
复合铜箔 | 指 | 以PET、PP等高分子材料为基材,上下两面沉积金属铜,制成类似“三明治”的复合结构材料,由绝缘有机支撑层及上下两面导电层构成。复合铜箔相较于电解铜箔具备安全性和经济性,目前主要用于动力电池的负极集流体材料 |
VCP电镀 | 指 | 垂直连续电镀,英文全称:“Vertical Conveyor Plating”,采用垂直移动连续电镀方式,溶液交换多采用喷流,在保证溶液交换充分的同时液面相对平稳,对PCB板垂直的摆动影响小,可有效提高电镀品质和产量,同时缩小设备占地面积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的中文名称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三孚新科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Guangzhou Sanfu New Materials Technology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Sanfu Technology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上官文龙 |
公司注册地址 | 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2017年7月,公司注册地址由“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佛建设路333号自编116室”变更为“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横路57号” |
公司办公地址 | 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510555 |
公司网址 | www.gzsf.com;www.gzsanfu.com.cn;www.gzsanfu.cn |
电子信箱 | sfxk@gzsanfu.com.cn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公司于2023年1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办公地址和投资者联系电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2) |
二、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信息披露境内代表)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刘华民 | 苏瑛琦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 | 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九龙工业园凤凰三横路57号 |
电话 | 020-34134354 | 020-34134354 |
传真 | 020-32058269-842 | 020-32058269-842 |
电子信箱 | sfxk@gzsanfu.com.cn | sfxk@gzsanfu.com.cn |
三、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董事会办公室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四、公司股票/存托凭证简况
(一) 公司股票简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及板块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 | 三孚新科 | 688359 | 不适用 |
(二)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213,914,514.96 | 183,543,236.04 | 16.5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8,742,533.05 | -16,868,031.59 | 不适用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9,761,879.05 | -15,578,170.62 | 不适用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23,346.26 | 7,434,784.39 | -229.4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484,177,516.78 | 472,909,847.36 | 2.38 |
总资产 | 874,178,557.36 | 754,443,991.99 | 15.8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8 | 不适用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8 | 不适用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1 | -0.17 | 不适用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3.95 | -3.07 | 减少0.88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16 | -2.84 | 减少1.32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 9.56 | 7.12 | 增加2.44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8,742,533.05元,亏损的主要原因系: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股份支付费用金额较大;②公司新增办公大楼,折旧费用增加;③公司加强组织架构及研发平台建设,积极引进研发、管理人才等共同导致公司2023年上半年业绩亏损。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623,346.26元,同比下降229.44%,主要原因系:公司本期新增控股子公司明毅电子,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人工支出增加所致。
七、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八、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43.2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54,252.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20,904.8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9,140.2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1,788.7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6,825.31 | |
合计 | 1,019,346.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非企业会计准则业绩指标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行业情况
1、所属行业
公司主营业务为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以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7年修订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本公司所属行业为电子元件及电子专用材料制造(代码C398)下属的电子专用材料制造(C3985)及制造业门类中的专用设备制造业(行业代码为C35)。
2、表面工程化学品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行业简介
(1)表面工程行业的概况
表面工程产业作为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的支持性产业,具有应用面广、配套性强、重要性高等特点,直接服务国家科技发展前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主战场、服务国家战略需求,与人们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
表面工程技术是20世纪90年代诞生的新兴学科,现已发展成为横跨材料学、摩擦学、物理学、化学、界面力学、材料失效与保护学、金属热处理学、焊接学、腐蚀与防护学等学科的综合性、复合性、边缘性学科。当前表面工程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已经成为新材料领域和先进制造技术中的发展重点。表面工程技术使基材表面具有不同于基材的某种特殊性能,赋予材料以耐温、耐热、耐磨、抗腐蚀、高强度、低电阻率、特殊色泽等特性,从而满足工业品的特定使用要求。表面工程技术可以提升材料性能,增加材料功能,延长产品寿命,节约社会资源,减少环境污染,在工业和制造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对于航空航天、电子工业、集成电路、汽车、家电、五金卫浴等制造业而言都有极为关键的作用。
表面工程技术的应用主要是由表面工程化学品与表面工程专用设备配套使用实现,随着我国表面工程技术水平的不断提高,表面工程技术应用热点的不断增加,以及表面工程技术应用规模的不断扩大,我国表面工程化学品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行业的市场规模也在不断增长。
(2)表面工程行业发展趋势
根据目前的国家环境保护以及产业发展的相关政策规划,表面工程行业将以环保为核心主线,全面推进清洁生产,通过节能、降耗、减污、增效等手段,实现行业环保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有机统一。当前,表面工程行业的发展趋势主要如下:
①中美贸易摩擦、地缘政治冲突等事件导致世界局势混乱,国家加强产业创新政策扶持力度,促使电子化学品等专用材料及高端表面工程专用设备进口替代进程加快;
②终端行业如汽车领域的电动化、智能化快速发展促进电子元件、高端PCB需求上行;AI领域大模型兴起、算力提升等需求助推服务器电子元件、PCB等产品标准迭代升级,下游电子制造行业迅速发展的良好预期,将拉动上游电子化学品与专用制造设备市场需求进一步扩张;
③电镀产业园区化快速发展,为表面工程化学品及设备优势企业提供了集中化、规模化的客户资源和广阔的产业化机遇,也将促进行业内优势企业进一步高质量发展;
④随着国家产业调整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产业整合逐渐成为发展重点,产业中的落后产品及产能逐步被淘汰,国内优势企业经营规模逐步壮大,行业集中度将进一步提高;
⑤新能源领域高速发展拉动相关光伏、锂电池专用化学品需求增长、性能升级和工艺变革。
(二)主营业务情况
1、主要业务
公司是一家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及专用设备提供商,主要从事表面工程技术的研究及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与专用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有电子化学品、通用电镀化学品以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等。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致力于自主创新,依托对PCB制造行业、通讯电子制造行业、汽车零部件行业及五金卫浴行业等表面工程技术的研究,把握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推出无氰、无铬、无铅、无镉、无磷、无氨氮、低COD等一系列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为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电子化学品板块的核心竞争力,发挥工艺、材料与设备之间的协同效应,增加公司客户粘性,公司报告期内对明毅电子增资控股,明毅电子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印刷线路板及半导体设备的开发与制造商,其主要产品有片式VCP电镀设备、卷对卷VCP电镀设备、半导体电镀设备、湿制程水平设备等;自2022年开始,公司积极参与下游客户复合铜箔电镀生产工艺中专用设备、专用化学品的配套使用技术研究,报告期内,公司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电镀工艺已有较为成熟的技术研究和配套的设备及专用化学品产品,公司首条“一步式”复合铜箔设备线已经客户验收完成;由此,公司分别在新能源领域以及PCB领域实现表面工程专用设备业务板块布局,为客户提供专用设备及专用化学品的一站式解决方案,强化公司的市场影响力和客户资源。公司产品广泛应用于PCB、通讯基站设备、手机零部件、五金卫浴产品及汽车零部件等工业产品的表面处理。
2、主要产品及其用途
公司产品分为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以及表面工程专用设备两个板块。
(1)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
根据应用工艺和领域不同分为电子化学品和通用电镀化学品,电子化学品主要是电子工业表面工程技术所使用的专用化学品,通用电镀化学品主要是汽车零部件和五金卫浴行业等通用电镀工艺所使用的专用化学品。
公司主要产品及应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 | 主要产品名称 | 产品应用场景 | 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 | 主要应用领域图例 |
电子化学品 | PCB水平沉铜专用化学品 | 用于PCB孔金属化,在绝缘的基材孔壁上用化学方法沉积一层薄薄的化学铜层 | “非EDTA化铜”体系,环保型产品;沉积良好;灌孔能力强,镀层覆盖能力出色;背光稳定;适用于高纵横比、高频、高速等特殊板材 | |
PCB化学镍金专用化学品 | 用于PCB表面处理,提升板材可焊性、耐蚀性、导电性 | 环保型产品,不含铅、镉;镀层可焊性优异;镍层腐蚀度低;导电能力好;结晶致密,耐蚀性强;金层抗氧化能力出色 | ||
PCB电镀铜专用化学品 | 用于PCB高性能直流电镀系统,电镀加厚化学铜后的孔壁镀层。 | 具有特强的深镀能力的高电流应用能力,使其更适合用于高纵横比和埋盲孔的高密度互连的线路板设计;优越的电镀铜层性能,延展性高及低内应力 | ||
PCB电镀纯锡专用化学品 | 用于PCB金属化,应用于无光泽表面、硫酸系列之纯锡电镀制程。 | 能够在较宽的电镀范围内提供一层平滑、幼细的电镀层;长时间储存后仍可保有优越的焊锡性能;优越的贯孔能力 | ||
高耐蚀化学镍专用化学品 | 用于电子、通讯设备零件的防腐、耐磨处理 | 高耐蚀化学镍镀层为含磷量11%-13%的镍磷合金镀层,为非磁性高耐蚀非晶态镀层 |
产品类别 | 主要产品名称 | 产品应用场景 | 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 | 主要应用领域图例 |
通用电镀化学品 | 装饰性电镀添加剂 | 用于装饰性电镀,赋予基材具有美观装饰性能的镀层,同时提供一定的防护性能 | 公司的装饰性电镀添加剂分解产物少、覆盖能力优异,不含氰化物、六价铬等毒害物质,镀层结合力强,装饰性能优越 | |
防护性电镀添加剂 | 用于防护性电镀,镀层以基材防护为主要目的,抵御各种腐蚀环境 | 电流效率高、分解产物少;镀层有机杂质少,镀层防腐蚀性能超越氰化电镀。适用于汽车工业等有高耐蚀要求行业的电镀 | ||
除油专用化学品 | 用于清除各种基材制品经过加工成型后表面存留的油污和杂质 | 无磷、无氨氮、无亚硝酸盐、低COD,处理效率高,水洗性好,产生的泡沫量少,适用于较低温度生产条件 | 36 | |
除蜡专用化学品 | 用于清除各种基材制品表面在抛光处理后残留的固、液体蜡垢 | 对蜡垢清除速度快,洗净率高,不伤基材,可保持金属抛光面光泽,采用易生物降解的表面活性剂,无磷,无毒,环保 |
(2)表面工程专用设备
公司表面工程专用设备主要产品及应用情况如下:
产品 类别 | 主要产品 名称 | 产品 应用场景 | 产品应用技术特点介绍 | 图例 |
新能源领域表面处理专用设备 | 复合铜箔电镀设备 | 应用于新能源领域动力电池、储能电池负极集流体用复合铜箔等的制造 | 1、通过化学及电化学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双面镀膜,能够实现“一步法”完成复合铜箔的加工制造; 2、水平设计,沉浸式处理,薄膜表面铜层厚度均匀一致; 3、生产过程中薄膜水平行进,不存在单点受力或局部受力过大的情况; 4、收放卷次数少,有效避免薄膜变形、断带等异常; 5、操作温度低,能有效避免薄膜穿孔; 6、工艺适应性强,可适用多种基膜。 | |
PCB专用电镀设备 | 片式VCP电镀设备 | 应用于消费电子、通讯设备、5G基站、服务器、汽车用电路板等的电镀工艺 | 1、直流电镀,对比市面其他竞品设备,整体TP值约上升5%; 2、PCB板可不用上框架,自动化程度高,工艺稳定、产品良率高、减少产品涨缩压力等; 3、独特电镀槽设计,不出现卡板; 4、电镀均匀性好。 | |
卷对卷VCP电镀设备 | 应用于消费电子、手机电池模组、排线等的电镀工艺 | 1、适用于PI金属化;FPC通孔、填孔、盲孔电镀,电镀均匀性、良率对比片式有明显优势; 2、可生产板厚25微米之产品,板高范围可调; 3、传动稳定性、稼动率高,铜槽传动采用链条向导传动; 4、卷入卷取机水平上下料,垂直进铜缸,操作简易; |
半导体电镀专用设备 | PLP镀铜设备 | 应用于半导体、芯片、3D封装等的层间接续用铜柱电镀、回路电镀、PLP半导体电镀等工艺 | 1、专利设计全框式挂架,一次放2片产品背对背,全框导电方式,可提升2倍产能。 2、双臂六轴机器人实现自动取料/放料、卡匣式搬运实现工业自动化; 3、对于线路、PAD、铜柱均匀性均可达10%; 4、专利电镀槽设计,比一般龙门式或喷流式电镀设备提高2倍电镀速度。 |
(三)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始终坚持自主研发的发展策略,拥有独立创新的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在表面工程化学品板块,由于公司为客户提供的是表面工程处理专用化学品及配套工艺技术指导服务,因此,公司需要对产品和工艺技术进行深入研究,以满足客户需要。在表面工程专用设备板块,公司研发部门下设开发测试组和工程技术组。开发测试组负责新设备的开发和客户打样;工程技术组负责新设备的量产化及设备后续优化。多年来,公司研发部门紧贴市场需求,追踪技术前沿,推出高效环保新产品,持续开发环保新应用方法。研发部门根据客户提出的新技术和新产品的热点需求以及未来行业发展方向进行分析和研究,在市场和技术调研的基础上确定研发目标。同时,研发部门定期会同营销中心持续开展市场研究,以确保公司在行业内的持续竞争力。公司也从环保和安全生产的角度出发,持续研究更环保、更安全的新型产品,以推动行业绿色发展、安全发展。公司研发流程主要包括项目启动及调研、项目评审立项、实验室小试、中试验证、项目结题及项目、专利奖励申请等几个阶段。
2、采购模式
在表面工程化学品方面,公司根据实际生产中对原材料的消耗及使用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同时设定安全库存。采购部根据生产中心的月度生产计划,在保证安全库存的情况下,结合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销售订单及库存情况制定采购计划。
表面工程化学品原材料采购流程主要包括制定采购计划、询价、下订单及入库等几个阶段。
在表面工程专用设备方面,公司采取依客户订单申购和合理安全库存备库相结合的采购模式。客户生产订单下达后,生产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制作请购单交由采购部门进行材料采购。此外,公司会依据过往订单及对未来订单的合理预测,对部分通用的标准化材料进行合理备库。
表面工程专用设备原材料采购流程主要包括生产部门请购、询价、下订单及入库等几个阶段。
3、生产模式
公司的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的生产主要采取“以销定产”的生产模式,产品属于复配型化学品,生产过程以物理混合和搅拌为主,即将不同原料按照规定的加料顺序、加料速度和加料时间等进行混合搅拌,生产过程和生产设施较为简单,公司的核心技术主要体现为产品配方、客户生产工艺方案和工艺控制。
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在下游客户生产过程中属于耗用稳定的消耗品,客户的订单周期决定了其生产线对于公司各个产品的耗用可以进行稳定的计划预测,因此公司根据客户次月采购订单及通用品产品库存按月度制定生产计划,并根据计划开展生产活动。
公司的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的生产采取以订单生产为主的生产模式。公司主要采取订单式生产模式,生产计划的制定、原材料的采购、产品制造与安装调试等均以相应的合同订单为基础。
4、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此外,公司存在少量贸易类客户。
在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的销售方面,公司根据客户的表面处理需求,提出解决方案,并制定产品组合方案,同时,公司需要委派技术服务工程师到客户生产线进行技术指导等相关售后服务。销售流程为:客户提出需求,公司研发和技术服务团队对客户需求进行分析,提出产品解决方案,同时向客户报送产品报价,经客户确认后,公司根据产品方案到客户生产现场进行生产线测试,测试通过客户检测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及订单,开始批量供货。
在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的销售方面,公司产品主要是定制化设备,需要与客户沟通需求,以便最终产品满足客户实际需求。
表面工程专用设备的销售流程为:客户提出需求,公司研发和技术服务团队对客户需求进行分析,提出设备方案,同时向客户提供设备报价,经客户确认后,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及订单。订单签订后,公司依据订单交期进行设备生产,在客户端进行设备组装及调试,达到合同及订单要求开始设备验收流程。
(四)市场地位
我国表面工程化学品行业的市场参与者主要包括国际跨国公司和国内生产企业。与国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在技术积累、经营规模、资金实力、市场占有率等方面均处于弱势地位。如在PCB行业,国际竞争对手仍占据着国内大部分市场份额,长期垄断着中高端市场;公司业务起步较晚,但发展迅速,目前已在众多PCB企业中实现了规模化应用。在国内企业中,公司是最早从事表面工程化学品研究的企业之一,公司业务前身——广州三孚自1997年便开始从事表面工程化学品的研究,经过多年的积累和沉淀,公司的产品已能覆盖PCB制造、手机通讯、通讯设备、五金卫浴等众多业务板块,已成为国内表面工程行业影响力较强的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提供商之一。在表面工程设备方面,公司凭借在表面工程化学品应用领域多年的积累,自研的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电镀设备已经具备了产业化条件并在报告期内实现销售。同时,公司积极拓展电子化学品相关产业链,增资控股明毅电子,在PCB电子化学品的基础上拓展了印刷线路板、IC载板及半导体设备的开发与制造业务。
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少数可提供PCB、新能源等领域专用化学品及专用设备整体解决方案的表面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
二、核心技术与研发进展
1. 核心技术及其先进性以及报告期内的变化情况
经过公司研发技术部门和核心技术人员多年的研究开发,公司已在表面工程化学品研发上积累了丰富的研发成果并形成了多项核心技术,具体如下: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及优势 |
1 | PCB水平沉铜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1、适合应用于HDI板及高纵横比板的生产,对于盲孔、通孔均能沉积良好的化学铜层; 2、不含镍及EDTA,结合力较佳,背光稳定达9级以上; 3、沉积速率高且稳定; 4、利用螯合反应,防止铜失控,减少换缸频率,延长保养周期; 5、采用不同体系配方,镀液毒性降低。 |
2 | PCB化学镍金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1、镀液寿命长,可以大幅节省了金盐耗用,使得生产成本大幅降低,大幅减少了废水及重金属废液的排放; 2、获得的镀层可焊性优异; 3、结晶致密,耐蚀性强;表面平整度高,易于焊接,非常适合用于细间脚零件与小零件;金层抗氧化能力出色。 |
3 | 无氰电镀添加剂制备及应用技术 | 1、采用新配方体系替代氰化物,从源头上杜绝电镀过程中毒害物质的使用; 2、同时通过设置特征元素以更为准确的检测含量并添加补充液; 3、采用易生物降解的配位剂,配合采用新表面活性剂以及添加剂解决电镀废水处理难的问题。 |
4 | 高耐蚀化学镍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1、镀层孔隙率低,致密性优良,有很优良的耐蚀性; 2、优化镀液成分,延长了镀液使用寿命,便于“自动线”生产; 3、优化镀液配比,减低镀液浓度,不含铅、镉等重金属,更加环保。 |
5 | 无磷低温环保工业清洗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1、采用新配方设计,将使用温度降至50°C以下,大幅度减少了能源的消耗; 2、产品不含磷元素、不含氨氮物质、低化学耗氧(COD)含量,减少废水处理难度; 3、处理效率高,水洗性好。 |
序号 | 核心技术名称 | 技术特点及优势 |
6 | ABS无铬微蚀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 | 1、采用新配方通过电化学氧化及催化技术,实现塑胶表面的无铬微蚀以取代铬酸的使用; 2、可以利用水性涂料对挂具进行有效保护; 3、使用低毒性的三价铬电镀代替高毒性的六价铬电镀,从根本上减轻电镀过程中的污染。镀液的电流密度范围宽,镀液的电流效率可高达25%。 |
7 | 高效单晶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电镀添加剂制备及应用技术 | 1、可在“近常温”条件下生产,不损伤硅片、薄膜及氧化膜; 2、实现“以铜代银”,电极材料成本下降近70%; 3、可以提高电导率4倍以上; 4、可以同时进行双面电镀,具有较高的生产效率; 5、可以有效提高受光面积; 6、可以和标准的、基于焊接的组件互联技术结合使用。 |
8 | 复合铜箔电镀生产工艺专用设备、专用化学品的配套使用制备技术 | 1、操作温度低,双面一次镀膜; 2、镀膜厚度均匀性良好,镀膜结合力良好; 3、生产良率高,“无边缘效应”,适合大宽幅铜箔生产,减少切边损失; 4、镀层中无有机硫化物共析,铜层纯度更高; 5、设备水平设计,沉浸式处理,薄膜表面铜层厚度均匀一致;生产过程中薄膜水平行进,不存在单点受力或局部受力过大的情况; 6、设备收放卷次数少,有效避免薄膜变形、断带等异常。 |
9 | 卷对卷VCP电镀技术 | 1、适用于PI金属化;FPC通孔、填孔、盲孔电镀,电镀均匀性、良率对比片式有明显优势; 2、可生产板厚25微米之产品,板高范围可调; 3、传动稳定性、稼动率高,铜槽传动采用链条向导传动; 4、卷入卷取机水平上下料,垂直进铜缸,操作简易; 5、电镀均匀性:≥95%;通孔孔径:min Φ50μm;盲孔孔径:min Φ25μm;电流密度:0.5~10ASD。 |
国家科学技术奖项获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获得的研发成果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共取得76项发明专利、86项实用新型专利。
报告期内获得的知识产权列表
本期新增 | 累计数量 |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申请数(个) | 获得数(个) | |
发明专利 | 3 | 131 | 76 | |
实用新型专利 | 12 | 90 | 86 | |
外观设计专利 | ||||
软件著作权 | ||||
其他 | ||||
合计 | 15 | 221 | 162 |
3. 研发投入情况表
单位:元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化幅度(%) | |
费用化研发投入 | 20,458,413.45 | 13,063,262.96 | 56.61 |
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20,458,413.45 | 13,063,262.96 | 56.61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9.56 | 7.12 | 增加2.44个百分点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研发投入总额较上年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研发投入变动较大的原因主要原因系:
(1)公司新增控股子公司明毅电子,合并其研发费用所致;
(2)公司报告期内引进了行业内优秀的研发人员,导致人员人工费用增加较大。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大幅变动的原因及其合理性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在研项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预计总投资规模 | 本期投入金额 | 累计投入金额 | 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 拟达到目标 | 技术水平 | 具体应用前景 |
1 | 环保型低温清洗剂 | 2,500,000.00 | 551,325.63 | 2,596,461.63 | 项目结题 | 1、环保型低温清洗剂,使用温度在30-50°C,除油能力和市面上除油剂相同; 2、无磷无AEPO; 3、环保型低温清洗剂COD值是目前市面上除油粉的70%。 | 国内领先 | 适用于各种钢铁铜件去污、除油、除去工件上的氧化膜皮、焊斑。 |
2 | 钕铁硼工件电镀工艺研究 | 2,100,000.00 | 594,883.45 | 2,222,152.93 | 项目结题 | 1、钕铁硼工件可以直接电镀无氰碱铜; 2、钕铁硼工件基体与镀层有良好的结合力,能通过划格试验; 3、镀层通过48小时中性盐雾试验; 4、镀层外观均匀、哑光或半光亮。 | 国内先进 | 适合在钕铁硼基体上直接滚镀或挂镀铜。 |
3 | 新型太阳能电池表面高温银浆研制 | 3,200,000.00 | 1,025,261.23 | 3,804,228.66 | 项目结题 | 1、浆料成分:采用溶液体系以及银粉、铝粉、玻璃粉,而非树脂类粘接剂形成基于毛细管悬浊液的太阳能电池银浆; 2、银浆在光伏企业常规丝网印刷的银浆栅线的宽度(30.0±2.0)μm和高度(11.0±2.0)μm; 3、烧结后的丝网印刷表面栅线的接触电阻率为(1.0±0.2)×10-3Ω?cm? 4、烧结后的丝网印刷表面栅线的体电阻率为(0.38±0.02)×10-6Ω?m。 | 国际领先 | 适用于太阳能电池正面银浆。 |
4 | 一步式全湿法复合薄膜表面化学镀铜工艺研究 | 500,000.00 | 672,382.08 | 2,003,722.12 | 中试阶段 | 1、镀液稳定,连续使用时无出现异常现象; 2、镀层光亮细致,表面无针孔、凹坑、铜粒和发白现象; 3、镀层厚度均匀,分散能力好; | 国际领先 | 适用于锂电池中负极集流体的制作。 |
4、镀层抗氧化能力好,150℃下烘烤10min不变色; 5、镀层与PET膜结合力好,在粘接-剥离测试中无剥离现象; 6、工艺简单稳定,产品良率≥90%。 | ||||||||
5 | 一种用于无线通讯基站设备的高防腐镁合金无铬钝化剂的研究 | 1,500,000.00 | 656,448.64 | 656,448.64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形成新产品镁合金钝化剂/镁合金钝化辅助剂/镁合金封闭剂; 2、产品不含任何价态的铬元素和磷元素; 3、钝化膜层外观呈灰白色,且颜色均匀、具有良好的附着力; 4、膜层中性盐雾腐蚀性能测试参照标准ASTJT-SMB117:48h>9级(B处理法)、72h>9级(C处理法)、48h>9级(D处理法)。 | 国际先进 | 适用于电子通讯设备配件及壳体的表面制造,满足表面的导电性和耐蚀性的要求。 |
6 | ADC12压铸铝表面环保型高耐腐蚀有机-无机杂化物的开发 | 2,000,000.00 | 950,765.55 | 950,765.55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形成新产品ADC12压铸铝表面处理剂; 2、产品不含任何价态的铬元素和磷元素; 3、钝化膜层外观呈灰白色,且颜色均匀; 4、膜层中性盐雾腐蚀性能(NSS)大于120h。 | 国际先进 | 用于ADC压铸铝表面耐腐蚀处理。 |
7 | PET复合铜箔无铬抗氧化剂的研发 | 2,000,000.00 | 816,769.58 | 816,769.58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抗氧化剂不含铬,符合ROHS2.0和REACH环保要求; 2、抗氧化剂溶液澄清透明,无沉淀; 3、铜箔在抗氧化剂(温度范围为20℃~50℃)中浸泡10s~60s后不变色,铜箔表面颜色均匀,外观色泽没有明显的变化;经过高温150℃烘烤10min后铜箔无变色; 4、经过抗氧化剂处理后的铜箔露空放置3个月不变色; 5、经过抗氧化剂处理后的铜箔能通过34号达因笔的测试; 6、经过抗氧化剂处理后不影响PET复合铜箔的导电性能,镀层为1μm时,用方阻仪测 | 国际先进 | 用于锂电池负极集流体PET复合铜箔表面铜层的抗氧化处理。 |
试表面电阻为20±3毫欧。 | ||||||||
8 | PET薄膜表面粗化工艺研究 | 2,500,000.00 | 818,440.57 | 818,440.57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粗化液不含铬,符合ROHS2.0和REACH环保要求; 2、粗化速度快,效果好,经粗化后的PET薄膜表面呈微观粗糙,粗化均匀、细致; 3、PET薄膜粗化后,不会引起变形,破坏表面光洁度; 4、粗化后的PET薄膜与镀层结合力好,经3M胶带测试合格; 5、采用SEM、表面光度仪检测粗化后的形貌,粗化后的表面具有均匀紧密堆砌的多孔性结构。 | 国际先进 | 用于锂电池负极集流体PET复合铜箔制造。 |
9 | 水平脉冲电镀铜添加剂开发及应用研究 | 2,500,000.00 | 1,217,754.12 | 1,217,754.12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研究一种水平脉冲电镀铜添加剂,其均匀性:R小于8μm 极差均匀性<15%;延展性≥20%; 2、镀层无裂纹、分层、孔壁分离; 3、无漏填,Dimple≤15μm,无空洞,无柱状结晶。 | 国际先进 | 应用于PCB水平脉冲电镀线。 |
10 | IC载板微通孔填充镀铜添加剂开发及应用研究 | 2,000,000.00 | 769,298.61 | 769,298.61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研究一种IC载板微通孔填充镀铜添加剂,其:Dimple≤5μm,无空洞;R小于8μm 极差均匀性<15%; 2、unit内不同图形(细线/pad、密集线路区/稀疏线路区)面铜高度差≤6μm; 3、延展性满足刚标要求≥20% ; 4、漂锡:125℃*6h baking contion A: 288℃,10s, 3cycles接受标准:外层焊盘、走线均无起泡、剥离等,无盲孔底部裂纹,无分层爆板,切片质量满足载板刚标要求; 5、回流:125℃*6h baking 260℃ reflow*6cycles接受标准:测试前后测互联 | 国际先进 | 应用于IC载板微通孔填充镀铜。 |
电阻,电阻变化小于10%;无盲孔底部裂纹,无分层爆板,切片质量满足载板刚标要求; 6、冷热冲击测试 :Precondition (MSL3),-55°C to +125°C 1000 cycles;(SOAK MODE=2 转换时间小于20秒,PERIOD <11mins),接受标准:在第一个循环和完成循环测试后测互联电阻,电阻变化小于10%。切片质量符合载板刚标要求。 | ||||||||
11 | 龙门线通孔电镀产品开发及应用研究 | 2,000,000.00 | 877,034.50 | 877,034.50 | 中试阶段 | 1、通孔电镀,AR厚径比为6:1,深镀能力达到80%以上; 2、电镀铜面光亮平整,无粗糙,铜颗粒,针孔等不良问题,热冲击试验5次(288℃,10秒)后铜层无断裂分离的问题; 3、镀层延展性好,延伸率在18%以上; 4、镀液抗干扰能力强,镀铜性能稳定,半年可作一次阳极保养。 | 国际领先 | 应用于PCB电镀铜工艺。 |
12 | 垂直沉铜产品开发及应用研究 | 2,000,000.00 | 767,888.62 | 767,888.62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沉铜速率0.3-0.6μm/Cycle; 2、沉薄铜药水使用温度30-36℃; 3、背光9级以上; 4、槽液沉铜性能稳定; 5、镀层可靠性良好,满足IPC标准。 | 国际先进 | 应用于PCB垂直沉铜工艺。 |
13 | 高整平酸性光亮镀铜工艺的研究 | 800,000.00 | 388,349.52 | 388,349.52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25℃赫尔槽试验时,整片光亮,无毛刺、针孔、麻砂、麻点、漏镀等缺陷。边缘无烧焦,高区至低区8cm内镀层饱满、无明显擦痕,低区过渡自然,无发白、发黑、断层现象。水线不黑; 2、同样条件下,分别在25℃、30℃、35℃、40℃测试,外观相差不大; 3、在25℃时,以2A/10min打片,可连续打7-8张,低区无发白、发红现象,外观良好; | 国际领先 | 应用于钢铁件、锌合金件、塑料件上的电镀。 |
4、A剂无颗粒、分层、沉淀、悬浮物现象,染料分散均匀。自然放置2个月后也无上述现象; 5、标准开缸后,镀液放置一昼夜,底部无沉淀现象。; 6、镀层与光亮镍层结合力良好,通过百格试验和热震试验。 | ||||||||
14 | AZ91D镁合金高性能无磷无铬转化膜及前处理成套工艺的开发 | 800,000.00 | 388,349.52 | 388,349.52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转化膜外观:灰白色至灰褐色,均匀一致,擦拭不能有灰,不能有腐蚀点,且200℃烘烤20分钟不变黄; 2、附着力:3M附着力测试胶带撕掉之后胶纸上不能有灰和转化膜、烤漆后沸水附着力百格测试不起皮、不掉格; 3、达因笔:达因笔≥38#没有凝珠现象不扩散; 4、抗腐蚀性:ASTMB-117标准中性盐雾测试8小时、24小时工件≥9级,96小时工件达到10级; 5、耐高温高湿稳定性:高温高湿测试500小时不变化; 6、电阻:汽车配件等电阻2Ω以下,3C产品要求电阻1Ω以下; 7、转化液及前处理产品的环保要求:符合RoHS指令和REACH指令,且配方中不能含磷、铬、铜、镍等重金属,工作液中氟离子含量小于10ppm。 | 国际领先 | 应用于汽车、计算机部件、航空航天部件、移动电话、体育用品、手持工具和家用设备等行业的压铸镁合金、铸造镁合金表面处理。 |
15 | 酸性镀铜添加剂的研究 | 500,000.00 | 111,607.15 | 111,607.15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填平走位效果良好,填平区域达到8.5cm以上; 2、镀层高中低区之间没有出现明显分层; 3、在进行6个周期消耗测试后仍能达到上述性能指标。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新能源汽车零部件制造。 |
16 | PCB水平电镀用钛阳极的研究 | 800,000.00 | 388,349.52 | 388,349.52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阳极电流密度2~10A/dm?;适用于周期性的反向脉冲电解; 2、在高酸低铜电镀溶液中工作的使用寿命1年以上; 3、添加剂消耗量:添加剂消耗量以SPS消耗为指标,控制在0.05~0.3g/KAh。 | 国内领先 | 用于PCB板周期性高电流、高性能、长寿命反向脉冲电解。 |
17 | 光伏电池的导电栅线电镀铜技术的研究 | 800,000.00 | 388,349.50 | 388,349.50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25℃赫尔槽试验时,以2000#水砂纸打磨试片,以2A/10min打片,整片光亮均匀,无毛刺、针孔、麻砂、麻点、漏镀等缺陷。边缘无烧焦,低区过渡自然,无发白、发黑、断层现象。水线不黑; 2、同样条件下,分别在25℃、35℃、45℃、55℃打2A/10min赫尔槽片,外观相差不大。低区没有发白发红现象; 3、添加剂无颗粒、分层、沉淀、悬浮物现象。自然放置2个月后也无上述现象; 4、标准开缸后,镀液放置一昼夜,底部无沉淀现象; 5、在哈林槽中,25℃时,在30×150×0.2平整铜片上以4A/dm2电镀50min,无明显应力; 6、SEM观察,镀层致密、无凸起、孔洞现象,切面镀层致密、连续。 | 国际先进 | 用于异质结光伏电池栅线的电镀铜。 |
18 | 柔性PCB高深镀能力镀铜添加剂开发 | 800,000.00 | 388,349.52 | 388,349.52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镀铜外观:镀层平整有光泽,无粗糙及铜粒外观; 2、深镀能力:TP值>150%(2.5ASD,孔径0.12mm,板厚0.06mm)、孔内镀层均匀、无拐角镀层偏薄现象; 3、表面镀层与干膜过渡良好:无空洞和铜瘤; | 国际先进 | 提高FPC的均镀能力和改善镀层缺陷,应用于电子设备及产品。 |
4、镀层物理性能:满足IPC要求;浸锡:288±5℃ 10Sec 3次;延展性≥18%;抗拉强度≥280MPa;镀层无柱状结晶; 5、药水可操作维护性:药水组分可分析控制,槽液寿命达到1年。 | ||||||||
19 | 精密图形电镀环保高效除油剂开发及应用的研究 | 1,000,000.00 | 751,325.86 | 751,325.86 | 中试阶段 | 1、能够高效的清洁铜面、去除上工序的残膜及人手接触后的指印等油性污垢,获得清洁的基铜表面,无除油不良引起板面线路渗镀和抗镀开路问题; 2、孔内除油效果好,无除油不良引起孔破; 3、对膜层无攻击,不引起膜层与铜面剥离; 4、成分环保,无ROHS、REACH等法规禁用物质,VOCs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PCB图形电镀前除油、以及其它适用的铜面等金属表面除油工艺。 |
20 | 胶体钯在水平沉铜低消耗应用及其回收利用的研究 | 3,000,000.00 | 1,408,019.47 | 1,408,019.47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上钯速率快,沉铜后背光表现良好,满足水平沉铜线上使用要求; 2、活化缸使用寿命长,达6个月以上; 3、综合使用成本不高于使用离子钯成本; 4、对板材多样性的适用范围广,适用不同的板材。 | 国内领先 | 应有于PCB孔壁金属化(PTH)水平沉铜工艺。 |
21 | PCB化学镍金碱性除油剂开发及应用的研究 | 1,000,000.00 | 676,439.00 | 676,439.00 | 中试阶段 | 1、能够高效的清洁铜面、去除上工序的残胶及人手接触后的指印等油性污垢,获得清洁的基铜表面; 2、不易产生除油不良引起线路渗镀毛边问题; 3、不易对绿油和基材产生攻击; 4、成分环保,无ROHS、REACH等法规禁用物质,VOCs满足国家标准要求。 | 国内领先 | 应有于PCB化学镍金工艺。 |
22 | 金面封孔剂开发及应用的研究 | 2,000,000.00 | 744,699.33 | 744,699.33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耐蚀性优异,可满足盐雾试验需求,中性盐雾试验(5%±1%的NaCl)24小时不掉金、变色; | 国内领先 | 应有于PCB化学镍金后处理工艺。 |
2、产品性能稳定,易清洗、无残留、不影响外观;对产品表面油墨、导电性、焊接性无影响; 3、成分环保,无ROHS、REACH等法规禁用有害物质。 | ||||||||
23 | 柔性电路板专用化镍金活化剂开发及应用的研究 | 2,500,000.00 | 975,157.69 | 975,157.69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结合力强、无甩镍金现象; 2、对柔性电路板边缘渗镀改善良好,不易产生渗镀现象; 3、反应活性好,不易产生漏镀现象; 4、钯使用成本较低,较低的开缸范围6-10ppm; 5、不易对铜面、绿油和基材产生攻击。 | 国内领先 | 应有于柔性电路板(FPC)化学镍金工艺。 |
24 | 化学金金缸加速剂开发及应用的研究 | 2,500,000.00 | 1,032,787.23 | 1,032,787.23 | 实验室小试阶段 | 1、沉金速率提升50%以上; 2、对不同金缸不引起镍腐蚀的加深。 | 国内领先 | 应有于PCB化学镍金工艺。 |
25 | 分槽段结构锂电电镀设备的研发 | 3,000,000.00 | 1,042,925.47 | 1,186,076.01 | 中试阶段 | 1、生产线速达到10m/min; 2、真空溅镀板方阻≤3Ω; 3、设备连续收卷稳定性达到每卷15000米; 4、实现连续电镀导电滚轮不上铜; 5、产品表面无铜颗粒擦伤。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复合铜箔制备的电镀流程。 |
26 | 封装基板高端镀铜关键技术开发 | 3,000,000.00 | 1,044,144.88 | 1,227,241.21 | 中试阶段 | 1、电镀均匀性达到90%以上; 2、实现自动上下料提升自动化效率。 | 国内领先 | 用于智能手机的存储模块、固态硬盘等封装基板镀铜。 |
27 | 锂电无电解电镀设备的研发 | 3,000,000.00 | 1,011,307.21 | 1,143,274.18 | 中试阶段 | 1、使用本设备可通过化学沉积的方式在薄膜基材表面覆盖一层致密可靠的金属铜层; 2、采用水平传动的方案,通过化学溶液对薄膜进行沉浸式处理,采取无夹点设计,从而避免因设备原因产生切边损失及膜面刮伤; | 国内领先 | 应用于复合铜箔制备的化学镀流程。 |
3、能够保持薄膜水平行进不变向,无需对薄膜过多施加外力,且生产过程中收卷次数少,有利于避免薄膜变形、断带等异常。 | ||||||||
合计 | / | 50,300,000.00 | 20,458,413.45 | 28,699,340.24 | / | / | / | / |
5. 研发人员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基本情况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人) | 108 | 59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8.52 | 17.35 |
研发人员薪酬合计 | 8,199,381.33 | 5,906,706.39 |
研发人员平均薪酬 | 75,920.20 | 100,113.67 |
教育程度 | ||
学历构成 | 数量(人) | 比例(%) |
博士研究生 | 6 | 5.56 |
硕士研究生 | 11 | 10.19 |
本科 | 43 | 39.81 |
专科 | 33 | 30.56 |
高中及以下 | 15 | 13.88 |
合计 | 108 | 100.00 |
年龄结构 | ||
年龄区间 | 数量(人) | 比例(%)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6 | 33.33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8 | 35.19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20 | 18.52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10 | 9.26 |
60岁及以上 | 4 | 3.70 |
合计 | 108 | 100.00 |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一)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相较于国内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
(1)研发优势
表面工程化学品及专用设备行业是研发驱动型行业,因此,自设立以来,公司把研发作为公司第一生产力,注重研发团队建设。经过多年的培养和积累,公司逐渐发展了一支强大研发团队,产品研究领域涉及PCB、半导体应用、手机通讯、五金卫浴和汽车零部件等多个行业,并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公司累计取得国内外76项发明专利,86项实用新型专利。
在表面工程化学品方面,多项核心技术如PCB水平沉铜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PCB化学镍金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无氰电镀添加剂制备及应用技术、ABS无铬微蚀专用化学品制备及应用技术、高效单晶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电镀添加剂制备及应用技术等突破国际巨头企业的技术封锁,在行业内典型客户中实现了规模化应用。在产学研合作中,公司与哈尔滨工业大学成立联合实验室,在高速电镀与新能源专用化学品等板块开展深度合作;与北京理工大学深圳研究院合作建立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中心,在特种装备专用化学品领域开展研发合作。
在表面工程专用设备方面,公司凭借在表面工程化学品应用领域多年的积累,自研的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电镀设备已经具备了产业化条件并在报告期内实现销售。同时,公司积极拓展电子化学品相关产业链,增资控股明毅电子,其成立于1999年,深耕PCB设备制造行业二十余
年,一直专注于PCB设备的研发和制造,在高精密、超薄化等高端PCB生产线方面具有一定的竞争力。
(2)人才团队优势
人才是公司的第一资源,公司通过建立完善的人才培养和激励机制,集聚了一大批优秀的研发骨干和经营管理人才,为公司的持续创新和发展壮大提供了强而有力的保障。公司建立了完善的薪酬和激励机制,将员工的短期利益、长期利益与个人业绩、公司发展进行绑定,鼓励员工与公司共同成长和进步。同时,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增强了对优秀人才的吸引力,激发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了公司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使公司成为一支紧密团结、高效协作的优秀团体。
公司实施ABC人才战略,优化人才结构,将进一步完善研发技术体系建设:A类人才即专家智库,通过产学研合作、企业间整合合作等方式,凝聚及培养行业领军人才,打造行业领先的专家智库;B类人才为公司核心研发团队,联合高校、研究院培养、引进、提拔研发项目带头人,组建高水平核心研发团队;C类人才为公司产品应用服务团队,服务于园区和客户的化学专业人才队伍。
(3)客户优势
公司是我国最早从事表面工程化学品研究的企业之一,凭借突出的研发能力、优秀的产品质量和优质的技术服务,以及多年的经营和发展,积累了近1,000家客户,在业内获得了良好的品牌形象和影响力,并与众多细分行业的优质企业建立了良好而稳定的合作关系,如PCB领域的胜宏科技(300476.SZ)、健鼎科技(3044.TW)、建滔集团(00148.HK)、中京电子(002579.SZ)、奥士康(002913.SZ)和依利安达等,通讯电子行业的大富科技(300134.SZ)和瑞声科技(02018.HK)等;五金卫浴行业的恒洁卫浴、路达工业、海鸥住工(002084.SZ)、三花智控(002050.SZ)等;在表面工程专用设备领域的主要客户有景旺电子(603228.SH)、瀚宇博德(5469.TW)、华通精密、生益电子(688183.SH)等,为公司的持续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客户基础。
(4)完善的产品体系
表面工程化学品具有质量要求高、专用性强、品种多的特点,对生产企业的研发创新能力要求较高。国内大多数企业产品较为单一,仅具备供应某一细分领域产品的能力。公司凭借强大的研发团队,经过多年技术积累,现已形成完备的产品线,产品技术覆盖PCB、手机通讯、通信设备、五金卫浴、汽车零部件等众多专业领域。在产品研发和技术创新体系的支撑下,公司凭借国内领先的产品创新能力,能够为下游表面处理加工企业供应各类型、多系列的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满足下游客户多样化、个性化需求。
在表面工程设备方面,公司凭借在表面工程化学品应用领域多年的积累,自主研发了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电镀设备,并通过持续的工艺改进与配方升级,目前已具备了产业化条件并在报告期内实现销售。同时,公司在报告期内,增资控股明毅电子,在PCB电子化学品的基础上拓展了印刷线路板、IC载板及半导体设备的开发与制造业务。
目前,公司已成为国内少数可提供PCB、新能源等领域专用化学品及专用设备整体解决方案的表面工程技术服务提供商。
(5)区位优势
珠三角地区是我国PCB制造业主要聚集地,聚集了大批优秀的PCB制造企业,公司地处珠三角核心位置的广州市,具有便捷的区位优势,为高效服务客户提供了便利。同时,广州周边聚集了华南地区众多的电镀产业园,便利的地理位置使得公司能够以最快的速度响应客户的需求。随着港珠澳粤港澳大湾区的规划与建设,公司所处区位优势将会得到更大的发展。
广州作为我国重要的科教基地之一,高等院校较多,科研力量雄厚,专业人才充足,优越的地理位置保证公司能够挖掘和吸引不同专业领域的优秀人才,可以在人力资源储备上为公司各方面发展提供不竭动力。
另外,公司经过多年布局,在长三角、珠三角等电镀发达区域构建了完善的分、子公司服务网络,可迅速高效地为下游客户提供产品与技术支持。
2、公司表面工程化学品相较于国际竞争对手的竞争优势
(1)创新效率优势
由于我国是表面工程化学品的最大需求和应用市场,与外资巨头企业相比,公司的产品开发和产品应用研究具有更贴近客户和市场的优势,公司的研发人员可以与客户进行通畅交流与紧密
合作,能够更快地获得客户需求信息和产品应用反馈信息,快速决策,及时响应,高效开发研发并推出符合市场需求变化的产品和技术。而跨国公司的信息反馈时间和决策时间相对较长,效率相对较慢。
(2)成本优势
与安美特、罗门哈斯、麦德美乐思等行业国际巨头相比,由于国内生产要素成本低于发达国家,使得公司产品成本低于行业国际巨头水平,因此,与国际巨头的产品相比,公司产品在性能指标均能达到客户要求的同时,具有明显的价格优势。
(3)本土化服务优势
为了提供更优质的销售和技术服务,公司在广州、南京、苏州、宁波、深圳和厦门建有销售服务中心,销售服务网络能够覆盖珠江三角洲和长江三角洲等产业聚集区,能够为客户提供快速、便捷的售后服务。与外资企业相比,公司能够为国内客户提供便捷高效的技术服务,因此,公司可以凭借本土化服务优势,更好地服务客户和开发客户。
(二)报告期内发生的导致公司核心竞争力受到严重影响的事件、影响分析及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四、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虽然国际形势严峻,国内经济复苏缓慢。但是公司依旧牢牢围绕既定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践行以技术为突破、市场为导向,充分把握进口替代的市场机遇、新能源和环保升级的政策机遇,积极深耕电子化学品市场和拓展表面工程专用设备市场。报告期,公司的主要经营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914,514.96元,同比增长16.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742,533.05元,同比小幅下降11.11%,公司上半年整体经营业绩稳中有升。
(一)完成明毅电子战略投资,为“3+2”战略落地奠定基础
公司上半年各事业部相互协同推进三大业务板块(即电子化学品、通用电镀专用化学品、表面工程专用设备业务板块)的快速发展,积极推动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协同进步。公司报告期内对明毅电子实现增资控股,明毅电子成立于1999年,是一家印刷线路板及半导体设备的开发与制造商,其主要产品有片式VCP电镀设备、卷对卷VCP电镀设备、半导体电镀设备、湿制程水平设备等。本次战略投资,有利于公司在PCB领域实现电子化学品和设备的协同效率,打通工艺、化学品和设备的产品闭环,增强公司在客户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为公司战略落地奠定基础。
(二)持续推进研发和产品迭代,不断提升产品竞争力
公司秉承研发创新驱动公司发展的思路,进一步落实研发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积极引进行业领军人才、核心研发人才,提升公司的技术实力,同时,公司积极扩大应届生的招聘,提升对员工的培养能力,最终形成多层次的人才梯队。同时,公司以三孚研究院为基础,对内深入推动新产品的研发落地,丰富了公司的产品结构,对外深度链接国内外知名高校,有效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进行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布局和储备。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一步式全湿法复合铜箔电镀的工艺技术,不断升级和改良专用化学品的配方,以适配不同的基膜(PET和PP),并在研发上不断取得突破。公司的研发目标是以新技术、新工艺、新配方和新设备为突破口,紧跟终端客户的需求,不断解决目前行业的痛点,最终成为推动新技术的产业化落地的排头兵。
(三)持续推出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员工开拓创新,增加公司凝聚力
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机制,激励员工在新技术、新市场进行开拓创新,同时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调动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有效地将公司利益、股东利益和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公司在报告期内推出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450万股股票期权。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风险因素
√适用 □不适用
(一)与国际竞争对手在技术、规模等方面差距导致的市场竞争风险
公司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业务主要竞争对手均为国际知名企业。国际知名企业凭借其技术、规模、品牌和资金等优势,长期垄断着我国PCB、通讯电子、汽车零部件和五金卫浴等行业的高端专用化学品市场。与国际知名企业相比,公司在技术、规模、品牌、资金和产品覆盖广度等方面均存在着较大差距,且在短期内难以扭转,因此,在与国际知名企业的竞争过程中,公司面临着较大的市场竞争风险。
(二)由于管理不善导致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的化学品产品属于复配型化学品,生产过程以物理混合和搅拌为主,其中大部分核心技术及成果是以配方形式体现;而公司的设备产品具有自主研发的核心工艺技术,对公司保持设备产品的竞争优势起着关键作用。对产品配方和工艺技术的保护和保密是公司的一项重要管理工作,如果出现管理不善、人员泄密等情形导致公司核心配方或工艺外泄,则可能导致竞争对手短时间内在部分产品上追赶上公司,从而对公司该产品的销售及市场竞争产生不利影响。
(三)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原材料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较高,是成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公司生产的主要原材料包括硫酸钯、硫酸镍和次磷酸钠等。近年来,上述主要原材料的价格均出现了较大幅度的波动,未来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还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公司主要原材料价格大幅增长,将会对公司的毛利率及利润总额产生不利影响。
(四)公司收入和盈利受PCB行业影响较大的风险
公司的化学品产品早期主要应用于五金卫浴等通用电镀领域,PCB领域占比较低,近年来,随着公司在PCB应用领域投入的加大,水平沉铜专用化学品和化学镍金专用化学品等产品的技术实现突破,产品逐步得到推广,PCB领域销售收入逐渐增大,且已成为公司产品的最大应用领域,因此,PCB行业的景气程度及需求情况对公司的收入和盈利将会产生较大影响,公司的收入和盈利存在受PCB行业影响较大的风险。
(五)市场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的专用化学产品广泛应用于印刷电路板、通讯设备、手机零部件、五金卫浴和汽车零部件等领域,下游行业需求的变化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的影响。中国宏观经济状况、中美贸易摩擦、房地产景气程度、汽车减税政策、环保政策等因素均会对公司下游行业产生影响,进而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产生影响,给公司的经营业绩带来波动风险。
(六)新业务市场开拓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向新能源专用化学品配套专用设备市场进行拓展,由于复合铜箔的市场状况将直接传导而影响上游复合铜箔设备制造及专用化学品生产,且下游客户对不同技术路线的选择存在不确定性,从而使公司面临新业务的市场开拓风险。
(七)研发失败和成果转化风险
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研究开发过程及研发结果存在不确定性,或者因市场需求变化、市场预判不准确等原因,导致相关研发技术不能顺利实现量产应用或满足市场的技术需求,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八)应收账款坏账风险
最近一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84,861,963.63元,占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21.15%,占比较高。如果未来宏观资金面收紧,部分客户经营不善、财务状况恶化,公司应收账款面临不能收回的风险,将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资金状况产生负面影响。
六、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13,914,514.96元,同比增长16.5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18,742,533.05元,同比下降11.11%。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213,914,514.96 | 183,543,236.04 | 16.55 |
营业成本 | 154,676,938.74 | 131,001,754.25 | 18.07 |
销售费用 | 16,686,582.61 | 12,201,299.65 | 36.76 |
管理费用 | 49,157,374.51 | 47,168,898.48 | 4.22 |
财务费用 | 2,958,695.10 | -210,113.84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20,458,413.45 | 13,063,262.96 | 56.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23,346.26 | 7,434,784.39 | -229.4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257,905.94 | -32,410,613.33 | -33.47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29,839.89 | 19,844,456.89 | 95.17 |
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1)公司本期新增控股明毅电子,合并其销售费用;(2)公司本期员工工资增加;(3)新建办公楼投入使用导致折旧费增加,以上导致销售费用增加较大。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银行借款增加,利息出支增加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1)公司新增控股明毅电子,合并其研发费用所致;(2)公司引进了行业内优秀的研发人员,导致人员人工费用增加较大。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公司本期新增控股子公司明毅电子,购买商品支付的现金增加以及人工支出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上期有收回理财资金40,648,375.23元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59,102,676.59 | 6.76 | 73,253,982.59 | 9.70 | -19.32 | |
应收款项 | 184,861,963.63 | 21.15 | 190,662,688.58 | 25.25 | -3.04 | |
存货 | 74,447,017.42 | 8.52 | 51,813,059.75 | 6.86 | 43.68 | 新增控股子公司,其存货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
长期股权投资 | 23,390,474.49 | 2.68 | 22,940,911.77 | 3.04 | 1.96 | |
固定资产 | 253,441,636.44 | 28.99 | 178,750,647.43 | 23.67 | 41.79 | 新增控股子公司,其固定资产纳入合并报表所致。 |
在建工程 | 7,585,636.22 | 0.87 | 3,539,538.39 | 0.47 | 114.31 | 生产车间改造,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3,368,979.22 | 0.39 | 3,416,492.65 | 0.45 | -1.39 | |
短期借款 | 140,673,062.17 | 16.09 | 63,132,649.99 | 8.36 | 122.82 | 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合同负债 | 2,043,075.49 | 0.23 | 8,716,233.71 | 1.15 | -76.56 | 销售设备验收,冲销预收款项所致。 |
长期借款 | 36,739,546.21 | 4.20 | 15,824,160.00 | 2.10 | 132.17 | 银行借款增加所致。 |
租赁负债 | 1,647,381.64 | 0.19 | 1,391,695.02 | 0.18 | 18.37 |
其他说明无。
2.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本报告期末,公司受限资产账面价值为220,314,372.76元,主要为借款抵押、借款质押及住房周转金等,具体请详见本报告“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七、合并报表注释项目”之“81、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情况如下:
(1)2023年1月,公司与明毅科技有限公司、明毅电子签订《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和明毅科技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之股转及增资协议》,公司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入股方式持有明毅电子51%的股权,已于2023年2月完成此次交易51%股权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2023年2月,公司与江苏研如玉精工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无锡煜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公司持有60%股权。
(3)2023年2月,子公司广州美思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彭泽金退出,公司以40万的价款收购彭泽金持有的广州美思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40%股权,广州美思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名称变更为“广州智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收购后公司持有广州美思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份。
(4)2023年4月,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0,019.70万元购买舒平、李洪斌、广州市博盛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吉安博略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广州创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西博泉40.0788%的股权,并就上述事项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上述股权交易价格以评估报告为依据,并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后确定。该投资事项正在进行中。
(5)2023年5月,公司新设全资子公司三孚(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持有100%股权。
(6)2023年5月,三孚盛益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与金鸿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福建泉州市龙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万元,三孚盛益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持有65%股权。
(7)2023年5月,福建泉州市龙利新材料有限公司与泉州市兴龙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合资设立福建省泉州市春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万元,福建泉州市龙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持有75%股权。
(8)2023年6月,子公司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新设广州二轻新材料科技研究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34.311553万元,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公司名称 | 主要业务 | 投资方式 | 投资金额 | 持股比例 | 资金来源 | 截至报告期末进展情况 | 本期投资损益 | 披露日期及索引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印刷线路板及半导体电镀设备的开发与制造 | 增资 | 50,000,000 | 51% | 自有资金 | 增资已完成 | -2,399,236.70 | 详见公司于2023年1月6日、2023年2月10日分别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购买明毅电子股权并增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1)、《关于购买明毅电子股权并增资的进展公告》(2023-004)。 |
合计 | / | / | 50,000,000 | / | / | / | -2,399,236.70 | / |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称 | 主要业务 | 注册资本 (万元)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元) | 净资产(元) | 营业收入(元) | 净利润(元)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生产 | 1,000.00 | 100 | 196,623,477.18 | 119,465,557.02 | 94,524,669.92 | 5,877,104.23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生产 | 12,008.0039 | 51 | 148,814,440.24 | 85,148,266.30 | 46,898,284.11 | -4,704,385.68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4月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3-012 | 2023年4月8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5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3-026 | 2023年5月16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7日 | 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告编号:2023-039 | 2023年6月8日 | 各项议案均审议通过,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况。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届满,田志斌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潘磊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二)公司于2023年7月26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刘华民先生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司于2023年7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黄铭钊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任期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1日及2023年7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7)、《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3)。
公司核心技术人员的认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不适用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不适用 |
每10股转增数(股) | 不适用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不适用
四、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
2023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2)。 |
2023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雷巧萍女士作为征集人就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 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4)。 |
2023年5月23日至2023年6月1日,公司对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6月2日,公司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6)。 |
2023年6月1日,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的股份登记手续已完成,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了《证券变更登记证明》。至此,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股份登记工作已全部完成。2023年6月3日,公司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
2023年6月7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3年6月8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3年6月8日为授予日,向9 | 详见公司于2023年6月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
名激励对象授予450.00万份股票期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 (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105.84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主要由废水、废气、固体废弃物及噪音构成。报告期内,公司环保设施实际运转效果良好,相关污染物能够得到有效处理并达到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行业相关标准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未受到环保部门处罚。
报告期内,公司污染物具体排放情况如下:
废弃物类别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和分布情况 | 检测项目 | 排放浓度 (2023年4月10日检测) | 标准限值 | 结果评价 |
废水 | 经集中处理后管网排放 | DW001 生产废水处理后排放口 | pH值 | 7.1 | 6-9 | 达标 |
悬浮物 | 20mg/L | 400 | 达标 | |||
化学需氧量 | 34mg/L | 500 | 达标 | |||
五日生化需氧量 | 10.3mg/L | 300 | 达标 | |||
氨氮 | 11.8mg/L | 45 | 达标 | |||
阴离子表面活性 | 0.3 | 20 | 达标 | |||
石油类 | ND | 20 | 达标 | |||
磷酸盐 | 2.24mg/L | 8 | 达标 | |||
氟化物 | 0.40mg/L | 20 | 达标 | |||
废气 | 经集中处理后排放 (有组织排放) | 粉剂车间处理后排放口(DA001) | 颗粒物 | 1.2mg/m3 | 120 | 达标 |
水剂车间处理后排放口(DA002) | 氟化物 | 1.29mg/m3 | 9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0.7mg/m3 | 120 | 达标 | |||
氯化氢 | 10.0mg/m3 | 100 | 达标 | |||
硫酸雾 | 0.7mg/m3 | 35 | 达标 | |||
总VOCS | 1.81mg/m3 | 120 | 达标 | |||
中试车间处理后排放口(DA003) | 氯化氢 | 8.4mg/m3 | 100 | 达标 | ||
无组织排放 | 厂界无组织上风向参照点(1#) | 颗粒物 | 0.056mg/m3 | 1.0 | 达标 | |
硫酸雾 | 0.137mg/m3 | 1.2 | 达标 | |||
臭气浓度 | 11 | 20 | 达标 | |||
总VOCs | 0.85mg/m3 | 4.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0.023mg/m3 | 0.12 | 达标 | |||
氟化物 | 0.7?g/m3 | 20 | 达标 | |||
氯化氢 | ND | 0.2 | 达标 | |||
厂界无组织下风向监控点(2#) | 颗粒物 | 0.156mg/m3 | 1.0 | 达标 | ||
硫酸雾 | 0.155mg/m3 | 1.2 | 达标 | |||
臭气浓度 | 15 | 20 | 达标 | |||
总VOCs | 1.02mg/m3 | 4.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0.046mg/m3 | 0.12 | 达标 |
氟化物 | 1.3?g/m3 | 20 | 达标 | |||
氯化氢 | 0.08mg/m3 | 0.2 | 达标 | |||
厂界无组织下风向监控点(3#) | 颗粒物 | 0.222mg/m3 | 1.0 | 达标 | ||
硫酸雾 | 0.151mg/m3 | 1.2 | 达标 | |||
臭气浓度 | 13 | 20 | 达标 | |||
总VOCs | 1.01mg/m3 | 4.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0.040mg/m3 | 0.12 | 达标 | |||
氟化物 | 1.0?g/m3 | 20 | 达标 | |||
氯化氢 | 0.12mg/m3 | 0.2 | 达标 | |||
厂界无组织下风向监控点(4#) | 颗粒物 | 0.133mg/m3 | 1.0 | 达标 | ||
硫酸雾 | 0.149mg/m3 | 1.2 | 达标 | |||
臭气浓度 | 12 | 20 | 达标 | |||
总VOCs | 1.78mg/m3 | 4.0 | 达标 | |||
氮氧化物 | 0.037mg/m3 | 0.12 | 达标 | |||
氟化物 | 1.6?g/m3 | 20 | 达标 | |||
氯化氢 | 0.07mg/m3 | 0.2 | 达标 | |||
噪声 | —— | 东厂界外1米 | 昼间/夜间 | 57/45dB | 60/50 | 达标 |
西厂界外1米 | 昼间/夜间 | 56/49dB | 60/50 | 达标 | ||
固体废弃物 | 公司固体废弃物主要由酸性或碱性包装桶、包装袋和少量废弃原料等危险废弃物和生活垃圾、包装纸箱等一般废弃物组成。 报告期内,公司危险废弃物由广州市科丽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公司一般废弃物由广州市洁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处置。 固体废弃物中的危险废弃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执行处置。 |
备注:1、废水、废气、噪声数据来源于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于2023年4月19日出具的检测报告;
2、废水中氨氮、磷酸盐的排放参照《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表1 B级排放限值(磷酸盐参照总磷的限值);其余因子排放参照广东省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限值;
3、有组织废气参照广东省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总VOCs参考非甲烷总烃浓度限值);无组织废气中的臭气浓度排放参照《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 二级新扩改建标准限值,其余因子排放参照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表2 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总VOCs参考非甲烷总烃限值);
4、噪声排放参照《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 2类标准限值;
5、“ND”表示检测结果未检出。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防治污染物设施运行正常。主要环境污染物、处理设备及处理工艺具体情况如下:
污染物种类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设施 | 处理措施 | 处理能力 | 实际运行情况 |
废水 | COD | 搅拌罐、冷凝塔、计量罐 | 收集至公司污水处理池,经过pH调节池,再进入蒸发系统,达标后的蒸馏水通过管网排放,浓液委外处理 | 充足 | 良好 |
石油类 | |||||
氟化物 |
污染物种类 | 污染物名称 | 处理设施 | 处理措施 | 处理能力 | 实际运行情况 |
废气 | 粉尘 | 布袋除尘器、碱水喷淋塔、活性炭 | 粉尘全部集中经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准后,引向楼顶经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酸雾、有机物废气全部集中经碱喷淋处理达标后,引向楼顶经2根25米高的排气筒高空排放。 | 充足 | 良好 |
硝酸 | |||||
盐酸 | |||||
氟化氢 | |||||
固体废弃物 | 一般废弃物 | 一般废弃物暂存区 | 一般废弃物或危险废弃物:将其分类收集,暂存在厂区废弃物暂存区,定期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集中处理;生活垃圾:经袋装后放入指定垃圾箱,由环卫部门每日清运和处理。 | 充足 | 良好 |
危险废弃物 | 危险废弃物暂存区 | ||||
生活垃圾 | 垃圾房 | ||||
噪声 | 昼间噪声 | 减震、隔音等装置 | 选用低噪声设备、布置在室内进行隔声、减震,合理布置生产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 | 充足 | 良好 |
夜间噪 |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一期已于2015年12月3日取得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竣工环保验收的批复》(穗开建环验[2015]65号),二期已于2020年4月2日取得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关于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穗开审批环评[2020]65号)。二期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于2023年6月23日完成。
公司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取得了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0101687668153E001Z),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8年8月26日。
2022年8月18日,公司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641号)以及《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21号)规定,取得了广州开发区行政审批局颁发的《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编号:穗开审批排水[2022]第81号),该许可证有效期至2027年8月17日。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1年4月向广州市生态环境局黄埔区分局提交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公司于2023年4月23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硝酸)于易制爆仓库内意外泄露事故专项演习,于2023年5月17日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稀硫酸)于水剂生产车间意外泄露事故专项演习。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相关要求,每年委托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生产排放的废水、废气及噪声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关检测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于2023年4月委托广东诺尔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进行了1次检测,检测结果均达标。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产品的生产工艺主要为配方型复配生产工艺,生产车间采用全封闭式的混合物料生产工艺,生产过程是化学原料的混合,不涉及化学合成过程,生产工艺较为简单,仅有少量废水、废气及固体废弃物产生。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一直规范污染物处理,保障相关污染处理设施的正常运转,对污染物进行有效处理。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和节能减排的有关规定,在建设与运营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以及当地地方法律法规,并严格执行项目环境评价及环境管理制度。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音和固体废物均得到了有效处置,满足排放要求,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液等危险废物,均由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公司进行处理。同时,公司根据自身清洁生产的需求使用了蒸汽污水处理设备,经过蒸汽污水处理设备产生的冷凝水可以循环用于清洗灌装桶及清洗设备,减少了废水排放量,有效落实了减排政策实施,促进了生态文明建设。
2023年3月,公司加入黄埔区生态环境产业协会,公司被推选为“理事单位”。
2023年6月,根据广州市生态环境局2022年度广州市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结果,公司被评为“环保诚信企业”(绿牌企业)。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研发、生产有助于下游客户降低生产能耗、减少碳排放新技术、新产品:复合铜箔电镀工艺和低温清洗剂、新型太阳能电池表面处理添加剂等产品。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 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1 | 2020年8月16日,2021年5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迪振投资、迪朗投资、迪晞投资、京成1号、京成3号、恒邦9号 | 备注2 | 2020年8月16日,2021年5月21日起六十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李爱清、瞿冬云、瞿成玉 | 备注3 | 2020年11月2日,2021年5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股份限售 | 迪振投资 | 备注4 | 2020年11月2日,2021年5月21日起三十六个月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5 | 2020年8月16日,担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关联交易 | 首发上市时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6 | 2020年8月16日,担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解决同业竞争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7 | 2020年8月16日,担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8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粤科投资 | 备注9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创钰铭晨、宏大广誉、君瓴盈泰、迪振投资、迪朗投资、宁波中哲、中小基金和迪晞投资 | 备注10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詹益腾、许荣国、田志斌、邓正平 | 备注11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丁先峰 | 备注12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3 | 2020年8月16日,2021年5月21日起三年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4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15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首发上市时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16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7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18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19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20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首发上市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1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2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3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24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首发上市时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备注25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粤科投资 | 备注26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27 | 2021年2月19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控股股东上官文龙,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28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瞿承红 | 备注29 | 2020年8月1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与股权 | 其他 |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 | 备注30 | 2021年9月13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31 | 2021年9月13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激励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 | 备注32 | 2022年5月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备注33 | 2022年5月6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 | 备注34 | 2023年5月22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其他 | 公司 | 备注35 | 2023年5月22日,长期有效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备注1:(1)自三孚新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和间接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三孚新科回购该部分股份,三孚新科上市时未盈利的,在三孚新科实现盈利前,自三孚新科股票上市之日起第4个会计年度和第5个会计年度内,每年减持的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超过三孚新科股份总数的2%。
(2)除前述锁定期外,在本人担任三孚新科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所持有三孚新科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所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
(3)本人所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指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如因上市后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上市后六个月内如三孚新科股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六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本人持有三孚新科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六个月。在延长的锁定期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三孚新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若以上承诺内容未被遵守,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若本人未积极承担上述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在公司的薪酬(如有),有权扣减本人或受本人控制的主体在公司的现金分红(如有),并有权决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如有)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至本人承担责任。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2:(1)自三孚新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十二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公司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三孚新科回购该部分股份。
(2)自所持首发前股份限售期满之日起4年内,每年转让的首发前股份不超过上市时所持公司首发前股份总数的25%,减持比例可以累积使用。
如未履行上述承诺,自愿接受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依据相关规定给予的监管措施。
京成1号、恒邦9号承诺在受让迪振投资持有的三孚新科首发前股份后,与迪振投资共同履行上述三孚新科股份限制流通承诺。
京成3号承诺在受让迪振投资持有的三孚新科首发前股份后,与迪朗投资共同履行上述三孚新科股份限制流通承诺。
备注3:(1)自三孚新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所持有的迪振投资出资份额,也不由迪振投资回购该部分出资份额。
(2)自三孚新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满36个月前,若迪振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所得收益,本人不参与收益分配,所得收益以定向减资的方式分配给其他合伙人。
(3)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相关股票买卖收益归公司所有。若因此给公司或其他投资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本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若本人未积极承担上述责任,公司有权决定对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采取限制转让措施,直至本人承担责任。备注4:自三孚新科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12个月后、满36个月前,若迪振投资转让其持有的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不向李爱清、瞿冬云、瞿成玉等3人分配所得收益,所得收益以定向减资的方式分配给其他合伙人。备注5:(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占用三孚新科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或采用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形式违规变相占用三孚新科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的情况。
(2)在持有三孚新科股份期间,本人保证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三孚新科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亦不通过关联交易为三孚新科输送利益,保证不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等)占用或转移三孚新科资金;如关联交易无法避免,本人保证按市场化原则和公允价格进行公平操作,并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规则、三孚新科章程的规定履行交易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3)在持有三孚新科股份期间,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孚新科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以任何方式违规占用或使用三孚新科的资产和资源,不以任何直接或者间接的方式从事损害或可能损害三孚新科及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
(4)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5)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由此给三孚新科及其他股东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三孚新科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上述承诺自签署之日起至本人担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整个期间内持续有效。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6:(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三孚新科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三孚新科章程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三孚新科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三孚新科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人承诺不利用本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地位,违规占用或转移三孚新科的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三孚新科提供担保,不损害三孚新科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4)在认定是否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的三孚新科董事会/监事会或股东大会上,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监事、股东代表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5)如因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未履行上述承诺并给三孚新科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备注7:(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目前不存在从事与三孚新科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主营业务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也未直接或以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经营或为他人经营任何与三孚新科的主营业务相同、相近或构成竞争的业务。
(2)本人将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规定,不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控股、参股、合资、联营或其它形式)从事与三孚新科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的业务,亦不会直接或间接对与三孚新科及其所控制的企业从事相同、相似并构成竞争业务的其他企业进行收购或进行有重大影响(或共同控制)的投资。
(3)本人如从任何第三方获得的任何商业机会与三孚新科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经营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则本人将立即通知三孚新科,并尽力将该商业机会让予三孚新科。
(4)本人承诺不会将三孚新科及其控制的企业的专有技术、销售渠道、客户信息等所有商业秘密以任何方式透露给与其存在业务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机构、组织。
(5)本人承诺不会教唆或诱导三孚新科及其控制的企业的客户不与其进行业务往来或交易。
(6)若本人可控制的其他企业今后从事与三孚新科及其所控制的企业的业务有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或活动,本人将在获知该情形后采取适当方式解决,以防止可能存在的对三孚新科利益的侵害。
(7)本人将利用对所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控制权,促使该等企业按照同样的标准遵守上述承诺。
(8)如果未来本人拟从事的业务可能与三孚新科存在同业竞争,本人将本着三孚新科优先的原则与三孚新科协商解决;
(9)本人将督促本人的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同受本承诺的约束。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由此所得收益归三孚新科所有,本人应向三孚新科上缴该等收益。
②本人应在接到三孚新科董事会通知之日起20日内启动有关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依法终止有关投资、转让有关投资股权或业务、清算注销有关同业竞争的公司,并及时向三孚新科及公众投资者披露消除同业竞争的相关措施的实施情况。
③由此给三孚新科及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本人拒不赔偿相关损失的,三孚新科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8:(1)本人减持三孚新科股份前,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若本人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承诺由三孚新科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并在具体减持时由三孚新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本人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三孚新科股份总数的1%。如法律及监管机构对本人减持计划的披露时间有更为严格要求的,本人将按该等要求执行。
(3)若本人计划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本人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三孚新科股份总数的2%。
(4)若本人计划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本人承诺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三孚新科股份总数的5%。
(5)若上市公司或者本人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人不减持本人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
(6)若因本人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本人不减持本人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
(7)若三孚新科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触及退市风险警示标准的,自相关决定作出之日起至三孚新科股票终止上市或者恢复上市前,本人不减持本人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
①三孚新科因欺诈发行或者因重大信息披露违法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
②三孚新科因涉嫌欺诈发行罪或者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
③其他重大违法退市情形。
除上述承诺,本人减持三孚新科股份时,亦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由此所得收益归三孚新科所有,本人应向三孚新科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③由此给三孚新科及三孚新科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④本人拒不上缴收益或赔偿相关损失的,三孚新科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9:(1)本公司减持三孚新科股份前,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若本公司计划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承诺由三孚新科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由上海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并在具体减持时由三孚新科提前3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同时本公司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三孚新科股份总数的1%。
(3)若本公司计划采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本公司在任何连续90个自然日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三孚新科股份总数的2%。
(4)若本公司计划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的,本公司承诺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低于三孚新科股份总数的5%。
(5)在本公司持有三孚新科5%以上股份期间,若三孚新科或者本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在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期间,以及在行政处罚决定、刑事判决作出之后未满6个月的,本公司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
(6)若因本公司违反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未满3个月的,本公司不减持本公司持有的三孚新科股份。
本公司减持三孚新科股份时,亦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关于股东减持有新的规定,则本公司减持时将遵照新规执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由此所得收益归三孚新科所有,本公司应向三孚新科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③本公司拒不上缴收益或赔偿相关损失的,三孚新科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公司支付的分红,作为本公司的赔偿。
备注10:(1)本企业减持三孚新科股份前,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企业减持股份将依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规定,按照规定的减持方式、减持比例、减持价格、信息披露等要求,保证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违反上述承诺而所得的收益归三孚新科所有,本企业应向三孚新科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③由此给三孚新科及三孚新科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企业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④本企业拒不上缴收益或赔偿相关损失的,三孚新科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企业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企业的赔偿。备注11:(1)本人减持三孚新科股份前,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减持三孚新科股份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由此所得收益归三孚新科所有,本人应向三孚新科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③由此给三孚新科及三孚新科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④本人拒不上缴收益或赔偿相关损失的,三孚新科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股东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12:(1)本人减持三孚新科股份前,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本人减持三孚新科股份时,将依照《公司法》、《证券法》、证券监管部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接受如下约束措施:
①由此所得收益归三孚新科所有,本人应向三孚新科董事会上缴该等收益。
②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
③由此给三孚新科及三孚新科其他股东造成的全部损失本人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④本人拒不上缴收益或赔偿相关损失的,三孚新科有权相应扣减其应向本人支付的分红,作为本人的赔偿。
备注13:(1)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具体条件
公开发行上市后三年内,若公司股票价格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最近一期审计基准日后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增发、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导致公司净资产或股份总数发生变化的,每股净资产需相应进行调整。
一旦触发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可以视公司实际情况、股票市场情况,选择单独实施或综合采取以下措施:
①公司回购股票;
②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③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触发上述条件后,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独立董事除外)和高级管理人员同时启动股价稳定的具体措施,包括公司回购公司股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
①公司回购股票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回购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
2%。公司为稳定股价之目的回购股份,应符合《上市公司回购社会公众股份管理办法》及《关于上市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补充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应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公司股东大会对回购股份作出决议,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承诺,在公司根据《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上,对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在公司根据《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股价的预案及承诺》就回购股份事宜召开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上,对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决议投赞成票。
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增持股份的数量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增持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当符合上市条件,增持行为及信息披露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③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
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措施涉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其将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社会公众股份,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其用于增持公司股份的货币资金不少于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津贴(如有)总和的20%,但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津贴(如有)总和的50%;单一年度用以稳定股价的增持资金总额不超过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税后薪酬/津贴(如有)总和的100%。
在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增持方案前,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其股份增持计划。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应在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及《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条件下对公司股票进行增持,增持计划完成后的六个月内将不出售所增持的股份。
对于未来新聘的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将促使该新聘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的规定签署相关承诺。
④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以及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公司可采取削减开支、限制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暂停股权激励计划以及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提升公司业绩、稳定公司股价。公司将在条件成就时及时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并及时实施。
(3)稳定股价预案的约束措施
①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方案涉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
②若公司董事会制订的稳定公司股价方案涉及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如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上述稳定股价具体措施的,则公司有权自股价稳定方案公告之日起120个自然日届满后将对其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和现金分红予以扣留,直至其履行增持义务。备注14: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公司在投资者缴纳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公司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将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具体方案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若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三孚新科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若公司未履行上述承诺,则约束措施为:公司将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进行赔偿;同时,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交易所的要求及时进行整改。
备注15: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若三孚新科在投资者缴纳股票申购款后且股票尚未上市流通前,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对于本人公开转让的原限售股份,本人将按照投资者所缴纳股票申购款加算该期间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同时,本人将督促公司就其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对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进行退款。
若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上市流通后,因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意向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依法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购回价格不低于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股票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施。如公司上市后有利润分配或送配股份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同时,本人将督促公司依法回购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的全部新股。
若因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
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如违反前述承诺,将由公司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本人将向公司其他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发生之日后10个工作日起,停止在公司处获得股东分红,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备注16: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若因三孚新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在该等违法事实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等有权机关认定后,本人将本着简化程序、积极协商、先行赔付、切实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原则,按照投资者直接遭受的可测算的经济损失或有权机关认定的赔偿金额通过与投资者和解、通过第三方与投资者调解、设立投资者赔偿基金等方式积极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投资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如本人违反前述承诺,将由公司及时公告违反承诺的事实及原因,除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非归属于公司的原因外,本人将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在违反相关承诺的事实发生当月起,自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如有)下降至原来的50%,直至按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当月为止。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备注17: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备注18:本人保证三孚新科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如三孚新科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三孚新科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备注19:(1)增强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公司系国内领先的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供应商,主营表面工程专用化学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业务,拥有多项行业领创及先进的绿色表面工程核心技术,可以为印刷线路板(PCB)、通讯、汽车、五金、卫浴、太阳能等制造行业客户提供高效环保型专用化学品、服务和“一站式”解决方案。公司深耕主业、砥砺奋进,现已成为“无氰、无铬、无磷”、“PCB水平化学沉铜、化学镍金”及高效异质结太阳能电池电镀等细分领域的国内领导者。总体来看,公司资产质量良好,运营能力较强。近年来公司经营业绩保持着稳定的增长。在公司层面上,公司管理层将持续优化量化考核指标,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实行优中选优的晋升机制。在经营层面上,在生产方面,公司将进一步提高生产效率,同时加大公司自主研发产品的生产力度。在销售方面,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销售人员的考核力度,扩张销售网络的深度和广度,开拓公司尚未涉足的市场,增强销售能力,为公司创造效益。
(2)增强对股东的其他回报措施
除上述涉及经营的具体措施之外,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定了上市后三年股东分红回报的具体计划,并在公司制定的适用于科创板上市后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规定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及分配条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将按照上述规定实施持续、稳定、科学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实现对股东的合理回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股东能够充分行使权利,确保董事会能够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草案)》的规定行使职权,确保独立董事和监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为公司未来的稳健发展提供制度保障。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将充分调配资源,以自有资金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各项工作。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备注20:本人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本人承诺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将对公司或股东给予充分、及时而有效的补偿。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监管措施。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21:(1)不以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得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对本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本人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确认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已经与公司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如三孚新科未来进行股权激励,应使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另行发布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相关意见及实施细则后,如果公司的相关规定及本人承诺与该等规定不符时,本人承诺将立即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出具补充承诺,并积极推进公司作出新的承诺,以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
(7)本人承诺全面、完整、及时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本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给公司或者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公开作出解释并道歉;本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采取的处罚或采取的相关监管措施;依法承担对公司和/或股东的补偿责任。
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
备注22:(1)发行前滚存利润的分配
如公司本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申请取得核准,则公司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实现的滚存利润,由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照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2)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有关利润分配的主要规定如下:
①公司利润分配的原则
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长远及可持续发展,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时,应当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决策程序。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通过多种渠道充分听取并考虑独立董事和中小股东的意见。
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再选择股票股利的利润分配方式。
②利润分配的形式和期间间隔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等方式分配股利,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方式进行利润分配。
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中期现金分红或发放股票股利。
③公司利润分配的依据
公司利润分配的依据为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
④利润分配的条件和比例
A、现金分红条件满足以下条件时,公司应进行现金分红:
a、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公积金后,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b、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c、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且无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重大投资计划、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是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购买重大资产以及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投资、项目投资、风险投资、收购兼并)的累计支出达到或者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30%,或者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
在上述条件同时满足时,公司应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
B、股票股利分配条件
公司可以根据累计可供分配利润、公积金及现金流状况,在保证最低现金分红比例和公司总股份数合理的前提下,为保持总股份数扩张与业绩增长相匹配,采取发放股票股利等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确定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的具体金额时,应充分考虑以发放股票股利方式分配利润后的总股份数是否与公司目前的经营规模、盈利增长速度相匹配,以确保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在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份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在依据上述现金分红条件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同时,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C、现金分红在利润分配中所占的比例
如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20%;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安排,公司采用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本次利润分配总额的40%。具体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和有关规定拟定,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⑤利润分配方案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根据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制订利润分配方案的过程中,在考虑对全体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基础上,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等事宜,形成利润分配方案。利润分配方案拟定后应提交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应就利润分配方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经全体董事过半数通过并形成利润分配方案决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独立董事在召开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前,应当就利润分配方案提出明确意见。如同意利润分配方案,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方案,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要求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监事会有权对上述股利分配事项的议案、决策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可提议召开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或行使法律法规及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公司因特殊情况不进行现金分红时,董事会应就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具体原因、公司留存收益的确切用途及预计投资收益等事项进行专项说明,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公司应开通网络投票方式,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真和邮件沟通、投资者接待日或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⑥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公司受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的不利影响,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下列情况为上述所称的外部经营环境或者自身经营状况的不利影响:
A、因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发生重大变化,非因公司自身原因而导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B、因出现地震、台风、水灾、战争等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因素,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导致公司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
C、出现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定不能分配利润的情形;
D、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连续两年均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E、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事项。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广泛征求中小股东的意见,并由董事会做出专题论述,详细论证调整理由,形成书面论证报告,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通过并形成决议。
公司独立董事就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发表明确意见。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的,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通过;如不同意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独立董事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监事会应对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进行审议,应经半数以上监事通过并形成决议,如不同意利润分配调整方案的,监事会应提出不同意的事实、理由,并建议董事会重新制定利润分配调整方案,必要时,可提请召开股东大会。
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须以特别决议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调整方案时,应开通网络投票方式。调整或变更后的股利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股东权益。
备注23: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当承诺未能履行时,相关约束措施如下: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对公司该等未履行承诺的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暂停发放其当年的奖金、津贴;
(3)不得批准未履行承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主动离职申请,但可以进行职务变更;
(4)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备注24: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同时提出未能履行承诺时的约束措施如下: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暂停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不因本人不再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备注25: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当承诺未能履行时,相关约束措施如下:
(1)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披露媒体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可以职务变更但不得主动要求离职;
(3)暂停从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如有);
(4)如果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并在获得收益的五个工作日内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公司指定账户;
(5)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的公开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上述承诺不因本人职务变更、离职而终止。备注26:(1)本公司将严格履行在发行人本次发行及上市过程中所作出的全部公开承诺事项(以下简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2)若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前述承诺事项中的各项义务或责任,则本公司承诺将视具体情况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予以约束:
①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完全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②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依据本公司与投资者协商确定的金额,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③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方式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的锁定期除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让的情形外,自动延长至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日;
④在本公司完全消除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导致的所有不利影响之前,本公司将不直接或间接收取发行人所分配之红利或派发之红股;
⑤如本公司因未能完全且有效地履行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该等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应当在获得该等收益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其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3)如本公司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公开承诺事项的,在不可抗力原因消除后,本公司应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造成本公司未能充分且有效履行承诺事项的不可抗力的具体情况,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致歉。同时,本公司应尽快研究将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尽可能地保护发行人和发行人投资者的利益。本公司还应说明原有承诺在不可抗力消除后是否继续实施,如不继续实施的,本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新的承诺。
备注27:(1)本公司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负责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观韬中茂律师事务所、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联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3)本公司股东不存在以其持有的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行为。
备注28:如应有权部门的要求或决定,三孚新科及其子公司需为其员工补缴欠缴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或受到有关主管部门处罚,本人将以连带责任的方式承担全部补缴责任,并保证三孚新科及三孚新科上市后的公众股东不会因此遭受经济损失。
备注29:若三孚新科及子公司因“转贷”和不规范使用商业汇票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罚或因该等行为而被任何第三方追究任何形式的法律责任,上官文龙和瞿承红将全额承担一切法律责任,自愿承担三孚新科及子公司因该等行为而遭受、承担的任何损失或成本,保证三孚新科及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备注30:若公司因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归属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备注31:(1)本公司不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通过本计划获得限制性股票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备注32:若公司因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备注33:(1)本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有关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备注34:若公司因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导致不符合授予权益或行使权益安排的,激励对象应当自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被确认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后,将由本激励计划所获得的全部利益返还公司。
备注35:(1)本公司不为激励对象依本激励计划有关股票期权行权提供贷款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财务资助,包括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2)本激励计划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二、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 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 查询索引 |
2023年4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215.00万元人民币。 | 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023年5月15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1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 |
2、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2023年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合计为2,215.00万元人民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在上海证券
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9)。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实际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情况详见本报告之“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3、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方 | 关联 关系 | 关联交易类型 | 关联交易内容 | 关联交易定价原则 | 关联交易价格 | 关联交易金额 | 占同类交易金额的比例 (%) | 关联交易结算方式 | 市场 价格 | 交易价格与市场参考价格差异较大的原因 |
GREAT CHIEFTAIN ETERPRISE COMPANY LIMITED | 其他 | 销售商品 | 销售设备 | 市场 定价 | 15,320,684.00 | 24.99 | ||||
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 | 其他 | 接受劳务 | 委托加工 | 市场 定价 | 9,079.65 | 11.08 | ||||
合计 | / | / | 15,329,763.65 | / | / | / | / | |||
大额销货退回的详细情况 | / | |||||||||
关联交易的说明 | 1、GREAT CHIEFTAIN ETERPRISE COMPANY LIMITED为子公司明毅电子之其他关联企业; 2、实际控制人瞿承红妹夫赵俊持股100.00%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企业。 |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 起始日 | 担保 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主债务情况 | 担保物(如有)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反担保情况 |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 关联 关系 | |||||||||||||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 ||||||||||||||||||||||||||||
担保方 |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被担保方 | 被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 | 担保金额 | 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类型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担保是否逾期 | 担保逾期金额 | 是否存在反担保 | ||||||||||||||||
三孚新科 | 公司本部 | 皓悦新科 | 全资子公司 | 20,000,000.00 | 2020年11月24日 | 2020年11月25日 | 2023年5月24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否 | |||||||||||||||||
三孚新科 | 公司本部 | 皓悦新科 | 全资子公司 | 40,000,000.00 | 2022年1月4日 | 2022年1月4日 | 2023年5月17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是 | 否 | 是 | |||||||||||||||||
三孚新科 | 公司本部 | 皓悦新科 | 全资子公司 | 40,000,000.00 | 2023年4月11日 | 2023年4月11日 | 2024年3月15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三孚新科 | 公司本部 | 皓悦新科 | 全资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5月17日 | 2023年5月31日 | 2024年5月31日 | 连带责任担保 | 否 | 否 | 否 | |||||||||||||||||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70,000,000.00 |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 70,000,000.00 | |||||||||||||||||||||||||||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
担保总额(A+B) | 70,000,000.00 |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 14.46 |
其中: | |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 |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 |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 |
担保情况说明 | 1、公司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为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运营资金压力,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1月17日,后展期至2023年5月17日,上述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元应按皓悦新科两名股东股权比例分别提供担保,公司应为其中2,800万元提供担保,丁先峰先生应为1,200万元提供担保。自然人股东丁先峰先生由于个人资产有限,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为保证皓悦新科本次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为皓悦新科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先生按皓悦新科少数股东丁先峰先生持有的皓悦新科30%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使用原担保合同向招商银行新借入2,000.00万元借款,借款到期日2023年5月24日,故担保到期日延至2023年5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使用原担保合同向中信银行新借入3,500.00万元借款,借款到期日2023年5月17日,故担保到期日延至2023年5月17日。 |
(三)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5月18日 | 254,201,538.31 | 202,858,915.67 | 260,000,000.00 | 202,858,915.67 | 195,732,397.79 | 96.49 | 6,149,207.71 | 3.03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报告期内是否实现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 | 其他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 | 2021年5月18日 | 否 | 95,550,000.00 | 95,550,000.00 | 88,370,360.64 | 92.49 | 2023年6月30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 |
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 | 发行股票 | ||||||||||||||||
补充流动资金 | 补流还贷 | 不适用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1年5月18日 | 否 | 164,450,000.00 | 107,308,915.67 | 107,362,037.15 | 100.00 | 不适用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注1:节余募集资金形成的原因如下:
1、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公司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完成的前提下,严格管控项目成本费用支出,通过对各项资源的合理调度和优化,合理降低项目成本和费用,形成了资金节余;
2、公司“替代氰化电镀的高密度铜电镀循环经济关键技术产业化示范项目”中包含设备投入,其中原计划采购的一套“功能性镀层综合测试平台”中包含一台“功能性镀层综合测试设备”,因公司已通过自有资金持有该设备,公司不再重复投资,从而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3、募投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部分设备采购款的预付款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支付,相应减少了募集资金的支出;
4、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获得了一定的投资收益,同时募集资金存放期间也产生了一定的存款利息收入。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6月17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均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000.00万元(含本数)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且满足保本要求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不超过上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签订《对公智能通知存款开办申请书》,约定120907422110858账户按照“对公智能通知存款”方式计息。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息结余
0.00元。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鉴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结项,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公司将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余额人民币8,126,897.68元(含募集资金利息收入扣减手续费净额)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存放的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6月30日使用完毕。
十三、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42,952,919 | 46.28 | -919 | -919 | 42,952,000 | 46.2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
3、其他内资持股 | 42,952,919 | 46.28 | -919 | -919 | 42,952,000 | 46.22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919 | 0.00 | -919 | -919 | 0 | 0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42,952,000 | 46.28 | 42,952,000 | 46.22 | |||||
4、外资持股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49,854,581 | 53.72 | 112,500 | 919 | 113,419 | 49,968,000 | 53.7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49,854,581 | 53.72 | 112,500 | 919 | 113,419 | 49,968,000 | 53.7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92,807,500 | 100.00 | 112,500 | 112,500 | 92,920,000 | 100.00 |
2、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1月23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
为符合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归属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40,000股,并办理相关归属时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归属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修改《公司章程》、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25日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3]22011730100号),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的1名激励对象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登记手续,本次归属新增股份112,500股已于2023年6月8日上市流通,公司股本总数由92,807,500股增加至92,920,000股。
3、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6月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成了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登记手续,实际完成归属登记共计112,500股,该部分股票已于2023年6月8日上市流通,公司总股本由92,807,500股增加至92,920,000股,上述股本变动使公司2023半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被摊薄,新增股份112,500股占增发后总股本比例为0.12%,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影响较小。
4、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期初限售股数 | 报告期解除限售股数 | 报告期增加限售股数 | 报告期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上官文龙 | 27,952,000 | 27,952,000 | 首发前股份 | 2024年5月22日 | ||
瞿承红 | 15,000,000 | 15,000,000 | 首发前股份 | 2024年5月22日 | ||
民生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 1,152,319 | 1,152,319 | 战略配售股 | 2023年5月22日 | ||
合计 | 44,104,319 | 1,152,319 | 42,952,000 | / | / |
二、 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270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
截至报告期末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户) |
存托凭证持有人数量
□适用 √不适用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前十名股东同时通过普通证券账户和证券公司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证券账户持股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包含转融通借出股份的限售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 性质 | |
股份 状态 | 数量 | |||||||
上官文龙 | 27,952,000 | 30.08 | 27,952,000 | 27,952,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瞿承红 | 15,000,000 | 16.14 | 15,000,000 | 15,000,000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1,175,735 | 2,152,902 | 2.32 | 2,152,902 | 无 | 国有法人 | ||
詹益腾 | 2,098,539 | 2.26 | 2,098,539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许荣国 | 1,909,437 | 2.05 | 1,909,437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94,401 | 1.82 | 1,694,401 | 无 | 其他 | |||
丁先峰 | -517,631 | 1,663,435 | 1.79 | 1,663,435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42,104 | 1.77 | 1,642,104 | 无 | 其他 |
广州君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君瓴盈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1,600 | 1,328,938 | 1.43 | 1,328,938 | 无 | 其他 | |||||
项光隆 | -132,321 | 1,088,053 | 1.17 | 1,088,053 | 无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 2,152,902 | 人民币普通股 | 2,152,902 | ||||||||
詹益腾 | 2,098,539 | 人民币普通股 | 2,098,539 | ||||||||
许荣国 | 1,909,437 | 人民币普通股 | 1,909,437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94,401 | 人民币普通股 | 1,694,401 | ||||||||
丁先峰 | 1,663,435 | 人民币普通股 | 1,663,435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642,104 | 人民币普通股 | 1,642,104 | ||||||||
广州君瓴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广东君瓴盈泰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328,938 | 人民币普通股 | 1,328,938 | ||||||||
项光隆 | 1,088,053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8,053 | ||||||||
北京京成九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京成红聚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1,085,250 | 人民币普通股 | 1,085,250 | ||||||||
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789,884 | 人民币普通股 | 789,884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不适用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的前十名股东中: 1、上官文龙先生与瞿承红女士互为配偶关系; 2、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二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季胜激光三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海季胜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 除前述关联关系外,公司未知上述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属于一致行动人的情形。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不适用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上官文龙 | 27,952,000 | 2024年5月22日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2 | 瞿承红 | 15,000,000 | 2024年5月22日 | 自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有限售条件股东中,上官文龙先生与瞿承红女士互为配偶关系。 |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存托凭证持有人持有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四)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存托凭证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股数 | 期末持股数 | 报告期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邓正平 | 监事会主席、核心技术人员 | 395,000 | 355,000 | -40,000 | 自身资金需求 |
田志斌 | 董事、总工程师、核心技术人员 | 650,000 | 762,500 | 112,500 |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第二批次归属完成 |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1.股票期权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期初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新授予股票期权数量 | 报告期内可行权股份 | 报告期股票期权行权股份 | 期末持有股票期权数量 |
陈维速 | 董事、副总经理 | 200,000 | 200,000 | |||
合计 | / | 200,000 | 200,000 |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3.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存托凭证相关安排在报告期的实施和变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特别表决权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59,102,676.59 | 73,253,982.59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29,555,087.49 | 33,521,702.37 |
应收账款 | 七、5 | 184,861,963.63 | 190,662,688.58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17,250,045.42 | 22,969,155.76 |
预付款项 | 七、7 | 10,534,505.94 | 15,120,850.95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23,616,538.31 | 20,828,298.45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84,000.00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74,447,017.42 | 51,813,059.7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8,804,514.72 | 1,166,876.06 |
流动资产合计 | 408,172,349.52 | 409,336,614.51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七、17 | 23,390,474.49 | 22,940,911.77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七、19 | 22,030,700.00 | 22,030,700.00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53,441,636.44 | 178,750,647.43 |
在建工程 | 七、22 | 7,585,636.22 | 3,539,538.39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3,368,979.22 | 3,416,492.65 |
无形资产 | 七、26 | 91,295,216.59 | 66,761,603.61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七、28 | 14,661,121.99 | 10,485,974.50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733,745.00 | 779,735.03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47,482,016.18 | 25,091,919.28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2,016,681.71 | 11,309,854.82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66,006,207.84 | 345,107,377.48 | |
资产总计 | 874,178,557.36 | 754,443,991.9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40,673,062.17 | 63,132,649.99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
应付账款 | 七、36 | 30,254,214.26 | 29,341,068.75 |
预收款项 | 七、37 | 734,521.37 | |
合同负债 | 七、38 | 2,043,075.49 | 8,716,233.71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6,243,334.07 | 9,373,621.41 |
应交税费 | 七、40 | 23,744,891.97 | 24,772,654.53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435,894.73 | 18,910,202.74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32,556,638.42 | 24,323,419.44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8,632,401.84 | 14,125,170.99 |
流动负债合计 | 250,318,034.32 | 192,695,021.56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36,739,546.21 | 15,824,160.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1,647,381.64 | 1,391,695.02 |
长期应付款 | 七、48 | 32,102,498.44 | 49,472,498.44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7,106,000.00 | 7,310,0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17,338,378.92 | 11,909,063.63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85,407.05 | 85,300.74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95,019,212.26 | 85,992,717.83 | |
负债合计 | 345,337,246.58 | 278,687,739.3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92,920,000.00 | 92,807,5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273,080,718.86 | 243,167,168.91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15,306,511.25 | 15,306,511.25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102,870,286.67 | 121,628,667.2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484,177,516.78 | 472,909,847.36 | |
少数股东权益 | 44,663,794.00 | 2,846,405.2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28,841,310.78 | 475,756,252.60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74,178,557.36 | 754,443,991.99 |
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22,392,910.02 | 57,371,653.73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8,927,449.60 | 10,893,818.57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63,258,924.50 | 73,897,113.48 |
应收款项融资 | 3,492,314.51 | 6,663,392.89 | |
预付款项 | 9,361,117.86 | 14,161,283.82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10,223,556.52 | 6,172,237.5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84,000.00 | ||
存货 | 15,474,038.24 | 20,814,398.30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7,953,979.50 | ||
流动资产合计 | 141,084,290.75 | 189,973,898.37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333,209,204.67 | 271,936,875.81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030,700.00 | 22,030,700.00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61,037,027.74 | 146,943,621.19 | |
在建工程 | 7,585,636.22 | 3,539,538.39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769,066.20 | 452,555.03 | |
无形资产 | 10,518,442.47 | 10,367,597.7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0,701,979.34 | 17,021,863.47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495,898.81 | 11,018,004.82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67,347,955.45 | 483,310,756.49 | |
资产总计 | 708,432,246.20 | 673,284,654.86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0,312,367.22 | 8,009,288.89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应付账款 | 10,855,383.61 | 17,663,762.33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63,429.48 | 8,714,640.79 | |
应付职工薪酬 | 3,288,216.57 | 7,011,897.24 | |
应交税费 | 8,235,215.38 | 8,467,909.87 | |
其他应付款 | 2,747,148.27 | 17,436,876.40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30,633,441.29 | 22,607,969.98 | |
其他流动负债 | 3,315,725.44 | 2,070,673.22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9,450,927.26 | 91,983,018.72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30,199,760.00 | 15,824,160.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510,993.37 | 290,342.39 | |
长期应付款 | 31,077,875.60 | 48,447,875.60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7,106,000.00 | 7,310,0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077,377.13 | 1,383,092.23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70,972,006.10 | 73,255,470.22 | |
负债合计 | 190,422,933.36 | 165,238,488.94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92,920,000.00 | 92,807,5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363,204,161.79 | 333,366,140.39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15,306,511.25 | 15,306,511.25 | |
未分配利润 | 46,578,639.80 | 66,566,014.2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18,009,312.84 | 508,046,165.9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708,432,246.20 | 673,284,654.86 |
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213,914,514.96 | 183,543,236.04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213,914,514.96 | 183,543,236.04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44,828,250.38 | 204,369,916.86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154,676,938.74 | 131,001,754.25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890,245.97 | 1,144,815.36 |
销售费用 | 七、63 | 16,686,582.61 | 12,201,299.65 |
管理费用 | 七、64 | 49,157,374.51 | 47,168,898.48 |
研发费用 | 七、65 | 20,458,413.45 | 13,063,262.96 |
财务费用 | 七、66 | 2,958,695.10 | -210,113.84 |
其中:利息费用 | 七、66 | 3,075,877.88 | 846,658.67 |
利息收入 | 七、66 | 289,811.76 | 1,331,914.88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1,254,252.16 | 555,416.98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7,080.25 | 261,930.79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七、68 | 449,562.7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19,758.2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318,795.80 | -1,558,758.05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339,337.65 | -420,855.7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943.27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30,342,753.69 | -21,769,188.67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25,152.49 | 6,834.39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17,351.76 | 2,005,620.68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30,434,952.96 | -23,767,974.96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8,403,151.14 | -4,227,121.56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031,801.82 | -19,540,853.40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22,031,801.82 | -19,540,853.4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8,742,533.05 | -16,868,031.5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3,289,268.77 | -2,672,821.8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22,031,801.82 | -19,540,853.40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8,742,533.05 | -16,868,031.5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3,289,268.77 | -2,672,821.81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8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20 | -0.18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00元。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63,904,731.21 | 74,673,565.2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41,987,780.88 | 49,083,460.72 |
税金及附加 | 187,215.22 | 679,710.93 | |
销售费用 | 9,164,178.11 | 7,122,578.20 | |
管理费用 | 27,767,322.05 | 24,215,133.07 | |
研发费用 | 11,771,607.31 | 6,858,424.80 | |
财务费用 | 1,229,450.90 | -1,243,626.79 | |
其中:利息费用 | 1,307,464.02 | 4,049.44 | |
利息收入 | 113,309.08 | 1,269,431.05 | |
加:其他收益 | 919,572.51 | 538,585.66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342,893.24 | 1,020,840.6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十七、5 | 449,562.72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19,758.2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40,900.43 | -992,535.53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184,781.84 | -191,779.52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1,943.27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6,582,295.65 | -11,447,246.29 | |
加:营业外收入 | 13,209.99 | 6,834.39 | |
减:营业外支出 | 61,763.27 | 2,002,994.60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6,630,848.93 | -13,443,406.50 | |
减:所得税费用 | -6,642,023.96 | -2,540,953.34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988,824.97 | -10,902,453.1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9,988,824.97 | -10,902,453.1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9,988,824.97 | -10,902,453.1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166,830,896.05 | 119,607,785.97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141,848.71 | 2,962,532.4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420,578.37 | 3,287,738.50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71,393,323.13 | 125,858,056.90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93,783,764.50 | 73,601,347.19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51,448,275.39 | 26,594,384.99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12,840,315.79 | 5,466,353.5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2,944,313.71 | 12,761,186.7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81,016,669.39 | 118,423,272.5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23,346.26 | 7,434,784.39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648,375.2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84,000.0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950,867.05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643,867.05 | 40,648,375.2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649,648.59 | 31,945,325.3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24,252,124.40 | 33,813,663.21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7,3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49,901,772.99 | 73,058,988.56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3,257,905.94 | -32,410,613.3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2,680,312.50 | 400,000.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1,575,000.00 | 400,000.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116,185,600.00 | 49,1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18,865,912.50 | 51,5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72,000,196.76 | 13,0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2,938,848.79 | 16,184,993.11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197,027.06 | 2,470,550.00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80,136,072.61 | 31,655,543.1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729,839.89 | 19,844,456.89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151,412.31 | -5,131,372.05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73,168,681.85 | 157,937,212.3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017,269.54 | 152,805,840.27 |
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59,940,147.20 | 63,444,196.26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2,962,532.43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135,395.76 | 3,010,881.4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1,075,542.96 | 69,417,610.09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1,919,622.52 | 28,677,038.49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25,606,079.97 | 16,569,327.00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4,663,555.39 | 2,732,356.68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15,411,794.80 | 10,119,180.96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601,052.68 | 58,097,903.1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25,509.72 | 11,319,706.96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40,648,375.23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684,000.00 | 808,888.90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9,000.0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867,256.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560,256.00 | 41,457,264.13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4,064,924.26 | 30,805,462.35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75,947,724.40 | 34,413,663.2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7,3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0,012,648.66 | 72,519,125.56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4,452,392.66 | -31,061,861.43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1,105,312.5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6,285,600.00 | 19,70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000,000.00 | 2,000,00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390,912.50 | 21,70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1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1,199,795.67 | 15,379,840.00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181,958.16 | 2,091,350.00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391,753.83 | 17,471,190.00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65,999,158.67 | 4,228,810.00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4,978,743.71 | -15,513,344.47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7,371,653.73 | 150,035,384.62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2,392,910.02 | 134,522,040.15 |
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2,807,500.00 | 243,167,168.91 | 15,306,511.25 | 121,628,667.20 | 472,909,847.36 | 2,846,405.24 | 475,756,252.60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5,847.48 | -15,847.48 | -20,613.39 | -36,460.87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2,807,500.00 | 243,167,168.91 | 15,306,511.25 | 121,612,819.72 | 472,893,999.88 | 2,825,791.85 | 475,719,791.7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500.00 | 29,913,549.95 | -18,742,533.05 | 11,283,516.90 | 41,838,002.15 | 53,121,519.05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8,742,533.05 | -18,742,533.05 | -3,289,268.77 | -22,031,801.82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2,500.00 | 29,913,549.95 | 30,026,049.95 | 45,127,270.92 | 75,153,320.87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2,500.00 | 4,747,500.00 | 4,860,000.00 | 1,575,000.00 | 6,435,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5,090,521.40 | 25,090,521.40 | 25,090,521.40 | ||||||||||||
4.其他 | 75,528.55 | 75,528.55 | 43,552,270.92 | 43,627,799.47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920,000.00 | 273,080,718.86 | 15,306,511.25 | 102,870,286.67 | 484,177,516.78 | 44,663,794.00 | 528,841,310.78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2,180,000.00 | 268,790,145.88 | 15,306,511.25 | 170,002,405.37 | 546,279,062.50 | 22,243,005.85 | 568,522,068.35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2,180,000.00 | 268,790,145.88 | 15,306,511.25 | 170,002,405.37 | 546,279,062.50 | 22,243,005.85 | 568,522,068.35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212,457.05 | -32,999,531.59 | -4,787,074.54 | 3,744,240.28 | -1,042,834.26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6,868,031.59 | -16,868,031.59 | -2,672,821.81 | -19,540,853.4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212,457.05 | 28,212,457.05 | 6,417,062.09 | 34,629,519.1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400,000.00 | 40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212,457.05 | 28,212,457.05 | 6,017,062.09 | 34,229,519.1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131,500.00 | -16,131,500.00 | -16,131,5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131,500.00 | -16,131,500.00 | -16,131,500.00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180,000.00 | 297,002,602.93 | 15,306,511.25 | 137,002,873.78 | 541,491,987.96 | 25,987,246.13 | 567,479,234.09 |
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2,807,500.00 | 333,366,140.39 | 15,306,511.25 | 66,566,014.28 | 508,046,165.9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1,450.49 | 1,450.49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2,807,500.00 | 333,366,140.39 | 15,306,511.25 | 66,567,464.77 | 508,047,616.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112,500.00 | 29,838,021.40 | -19,988,824.97 | 9,961,696.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9,988,824.97 | -19,988,824.97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112,500.00 | 29,838,021.40 | 29,950,521.40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112,500.00 | 4,747,500.00 | 4,860,000.00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5,090,521.40 | 25,090,521.4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920,000.00 | 363,204,161.79 | 15,306,511.25 | 46,578,639.80 | 518,009,312.84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92,180,000.00 | 268,658,202.47 | 15,306,511.25 | 117,640,717.27 | 493,785,430.99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92,180,000.00 | 268,658,202.47 | 15,306,511.25 | 117,640,717.27 | 493,785,430.99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28,212,457.05 | -27,033,953.16 | 1,178,503.89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0,902,453.16 | -10,902,453.1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28,212,457.05 | 28,212,457.05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8,212,457.05 | 28,212,457.05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6,131,500.00 | -16,131,500.0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16,131,500.00 | -16,131,500.00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92,180,000.00 | 296,870,659.52 | 15,306,511.25 | 90,606,764.11 | 494,963,934.88 |
公司负责人:上官文龙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王怒 会计机构负责人:陈冬梅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1)历史沿革
公司是由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14年4月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经历次变更,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280.75万元。
(2)公司注册资本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9,280.75万元,股本9,292.00万元,注册资本与股本差异为股权激励行权后,公司尚未进行工商变更。
(3)经营范围及主要产品或提供的劳务
机械设备租赁;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专用设备修理;通用设备修理;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机械设备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专用设备制造(不含许可类专业设备制造);机械设备研发;非居住房地产租赁;金属材料销售;涂料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生态环境材料制造;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技术进出口;危险化学品生产;货物进出口。
(4)公司住所
注册地址:广州市中新广州知识城凤凰三横路57号。
(5)公司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上官文龙。
(6)财务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财务报表于2023年8月22日批准报出。
2.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报告期内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详见本财务报表之“八、合并范围的变更”和本财务报表之“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其他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应用指南、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进行确认和计量,在此基础上结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自本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所有者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
4. 记账本位币
公司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在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本公司在购买日对作为企业合并对价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对合并中取得的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作为合并对价的非现金资产或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等的公允价值进行复核,复核结果表明所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是恰当的,将企业合并成本低于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合并当期的营业外收入。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3)企业合并中相关费用的处理: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报表编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不仅包括根据表决权(或类似权利)本身或者结合其他安排确定的子公司,也包括基于一项或多项合同安排决定的结构化主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合并程序
合并财务报表以公司和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
公司统一子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使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公司保持一致。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遵循重要性原则,抵销母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内部往来、内部交易及权益性投资项目。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和损益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和合并利润
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A.增加子公司以及业务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同时应当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或其他方式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编制利润表时,将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该子公司购买日至报告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以子公司的个别财务报表反映为在购买日公允价值基础上确定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本期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进行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经复核后,计入当期损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应当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长期股权投资在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该权益工具投资在购买日之前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转入留存收益。
B.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A)一般处理方法
在报告期内,本公司处置子公司以及业务,则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以及业务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和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与子公司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原有子公司相关的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股东权益变动而确认的股东权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损益。(B)分步处置股权至丧失控制权
企业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如果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应当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下列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
a.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b.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c.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d.一项交易单独考虑时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C.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可辨认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D.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是指一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共同控制的安排。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
(1)共同经营是指本公司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本公司确认与共同经营中利益份额相关的下列项目:
A.确认单独所持有的资产,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持有的资产;
B.确认单独所承担的负债,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承担的负债;
C.确认出售其享有的共同经营产出份额所产生的收入;
D.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因出售产出所产生的收入;
E.确认单独所发生的费用,以及按其份额确认共同经营发生的费用。
(2)合营企业是指本公司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本公司按照长期股权投资有关权益法核算的规定对合营企业的投资进行会计处理。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公司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将本公司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确认为现金。将同时具备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确定为现金等价物。受到限制的银行存款,不作为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业务
发生外币业务时,外币金额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者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入账,期末按照下列方法对外币货币性项目和外币非货币性项目进行处理:
A.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B.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不改变其记账本位币金额。
C.对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按公允价值确定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D.外币汇兑损益除与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损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其余均计入当期损益。
(2)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A.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
B.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者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
C.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D.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或者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当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与之相关的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根据所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公司对于此类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其摊销或减值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公司管理此类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为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为目标,且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此类金融资产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但减值损失或利得、汇兑损益和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相关投资从发行方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公司将该类金融资产的相关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不计入当期损益。
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外,在初始确认时,公司为了消除或显着减少会计错配,将部分金融资产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其他金融负债。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其他金融负债的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其初始确认金额。
A.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按照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除与套期会计有关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在金融负债初始确认时,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由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终止确认该负债时,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其公允价值累计变动额转入留存收益。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若按上述方式对该等金融负债的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进行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的,公司将该金融负债的全部利得或损失(包括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变动的影响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B.其他金融负债
除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4)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
情形 | 确认结果 |
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确认新资产/负债) |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
未放弃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 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 | |
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
A.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B.转移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形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继续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包括获得的所有新资产减去承担的所有新负债),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部分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第十八条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5)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如存在下列情况:
A.公司将用于偿付金融负债的资产转入某个机构或设立信托,偿付债务的义务仍存在的,不应当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
B.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且合同条款实质上是不同的,公司应当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金融资产减值
A.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含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租赁应收款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此
外,对合同资产、贷款承诺及财务担保合同,也按照本部分所述会计政策计提减值准备和确认减值损失。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着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着增加,处于第一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着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二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后已经发生信用减值的,处于第三阶段,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资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12个月内(若金融资产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资产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着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
本公司对于处于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以及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按照其未扣除减值准备的账面余额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对于处于第三阶段的金融资产,按照其账面余额减已计提减值准备后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利息收入。
B.已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对金融资产预期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A)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B)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C)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D)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E)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F)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金融资产发生信用减值,有可能是多个事件的共同作用所致,未必是可单独识别的事件所致。
C.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公司对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也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D.信用风险显着增加的判断标准
如果某项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显着高于在初始确认时确定的预计存续期内的违约概率,则表明该项金融资产的信用风险显着增加。除特殊情况外,本公司采用未来12个月内发生的违约风险的变化作为整个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变化的合理估计,以确定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是否显着增加。
E.评估金融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本公司基于单项和组合评估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对信用风险显着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估信用风险,如:应收关联方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F.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各类金融资产的预计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公司实际发生信用损失,认定相关金融资产无法收回,经批准予以核销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已减记的金融资产以后又收回的,作为减值损失的转回计入收回当期的损益。
(7)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和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收入确认原则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以两者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
(8)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没有相互抵销。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A.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现在是可执行的;
B.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9)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作为利润分配,减少所有者权益。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所有者权益总额。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应收票据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本公司认为所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的承兑银行信用评级较高,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也未计提损失准备。本公司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与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一致。基于应收票据的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小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 | 以承兑人的信用风险划分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对于《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规定的、不含重大融资成分(包括根据该准则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融资成分的情况)的应收款项,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本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按照客户类别等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分为不同组别: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 |
组合2 | 应收非PCB客户 |
组合2 | 应收PCB客户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反映资产负债表日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和应收账款等。会计处理方法参见本会计政策之第(十)项金融工具中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处理。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其他应收款按历史经验数据和前瞻性信息,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着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减值损失。
本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其他应收款分为不同组别:
项目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组合1 | 应收利息 |
组合2 | 应收股利 |
组合3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关联方 |
组合4 | 保证金、押金及出口退税 |
组合5 | 应收其他款项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的分类
公司存货是指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持有以备销售,或者仍然处在生产过程,或者在生产或提供劳务过程中将消耗的材料或物资等,包括各类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在产品、产成品(库存商品)等。
(2)存货取得和发出的计价方法
存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成本。应计入存货成本的借款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处理。投资者投入存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但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除外。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采用加权平均法核算。
(3)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低值易耗品及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采用“一次摊销法”核算。
(5)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方法
期末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价,存货期末可变现净值低于账面成本的,按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A.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为生产而持有的材料等,用其生产的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高于成本的,该材料仍然按照成本计量;材料价格的下降表明产成品的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的,该材料应当按照可变现净值计量。
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应当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企业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
B.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公司已向客户转让商品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将其差额确认为减值损失;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确认为减值利得。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划分为持有待售的依据
本公司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或非流动资产)确认为持有待售类别:
A.根据类似交易中出售此类资产或处置组的惯例,在当前状况下即可立即出售;B.出售极可能发生,即企业已经就一项出售计划作出决议且获得确定的购买承诺,预计出售将在一年内完成。有关规定要求企业相关权力机构或者监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出售的,应当已经获得批准。确定的购买承诺,是指企业与其他方签订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购买协议,该协议包含交易价格、时间和足够严厉的违约惩罚等重要条款,使协议出现重大调整或者撤销的可能性极小。
(2)持有待售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初始计量或在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其账面价值高于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的,将账面价值减记至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持有待售资产减值准备。后续资产负债表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公允价值减去出售费用后的净额增加的,以前减记的金额予以恢复,并在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后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内转回,转回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不得转回。对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处置组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处置组中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账面价值。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确认的资产减值损失后续转回金额,根据处置组中除商誉外各项非流动资产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增加其账面价值。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中的非流动资产不计提折旧或摊销,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负债的利息和其他费用继续予以确认。
公司终止确认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时,将尚未确认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因不再满足持有待售类别的划分条件而不再继续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或非流动资产从持有待售的处置组中移除时,按照以下两者孰低计量:
A.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前的账面价值,按照假定不划分为持有待售类别情况下本应确认的折旧、摊销或减值等进行调整后的金额;
B.可收回金额。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在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首先判断所有参与方或参与方组合是否集体控制该安排,如果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必须一致行动才能决定某项安排的相关活动,则认为所有参与方或一组参与方集体控制该安排。其次再判断该安排相关活动的决策是否必须经过这些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当且仅当相关活动的决策要求集体控制该安排的参与方一致同意时,才形成共同控制。如果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参与方组合能够集体控制某项安排的,不构成共同控制。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
重大影响是指投资方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对外投资符合下列情况时,一般确定为对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①在被投资单位的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中派有代表;②参与被投资单位财务和经营政策的制定过程;③与被投资单位之间发生重要交易;④向被投资单位派出管理人员;⑤向被投资单位提供关键技术资料。直接或通过子公司间接拥有被投资企业20%以上但低于50%的表决权股份时,一般认为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2)初始投资成本确定
A.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A)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或承担债务方式以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在合并日根据合并后应享有被合并方净资产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确定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B)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购买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
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
B.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以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下列规定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
(A)以支付现金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包括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
(B)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C)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
(D)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
(3)后续计量和损益确认方法
A.成本法核算: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采用成本法核算时,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应当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投资收益,不再划分是否属于投资前和投资后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利润。
B.权益法核算:对被投资单位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除对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其中一部分通过风险投资机构、共同基金、信托公司或包括投连险基金在内的类似主体间接持有的,无论以上主体是否对这部分投资具有重大影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对间接持有的该部分投资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损益外,采用权益法核算。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公司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公司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应当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确认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公司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的除外。被投资单位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公司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并且将公司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损益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公司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内部交易损失,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规定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则全额确认。如果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
对于首次执行日之前已经持有的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如存在与该投资相关的股权投资借方差额,按原剩余期限直线法摊销,摊销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C.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而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处置该项投资时将原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部分按相应比例转入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系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所持有的有形资产。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25 | 5.00 | 3.80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00 | 9.50-19.0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6 | 5.00 | 15.83-19.00 |
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 | 5.00 | 19.00 |
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以实际成本计价。其中为工程建设项目而发生的借款利息支出和外币折算差额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的有关规定资本化或计入当期损益。在建工程在达到预计使用状态之日起不论工程是否办理竣工决算均转入固定资产,对于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的待办理完毕后再作调整。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借款费用包括因借款发生的利息、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和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应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包括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开始资本化:
A.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B.借款费用已发生;
C. 为使资产达到预计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期间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发生的借款费用,满足上述资本化条件的,在该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前所发生的,计入该资产的成本,若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将其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当所购建或生产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销售状态时,停止其借款费用的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后所发生的借款费用,于发生当期直接计入财务费用。
(3)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包括折价或溢价的摊销)资本化金额,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A.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后的金额确定。
B.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作为承租人将可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1)使用权资产的确认依据
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A.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B.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C.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D.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除外。
(2)使用权资产的折旧方法及减值
A.本公司采用成本模式对使用权资产进行后续计量。
B.本公司对各类使用权资产采用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
本公司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如果使用权资产发生减值,本公司按照扣除减值损失之后的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后续折旧。
C.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时,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D.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二十四)项长期资产减值。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按实际成本计量。外购的无形资产,其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采用分期付款方式购买无形资产,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际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为购买价款的现值。投资者投入的无形资产的成本,应当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的价值确定,在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价值不公允的情况下,应按无形资产的公允价值入账。通过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确定。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无形资产,其初始投资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确定。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无形资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公司于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计入损益。对于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进行摊销。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如果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与以前估计不同的,改变摊销期限和摊销方法。公司在每个会计期间对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如果有证据表明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是有限的,估计其使用寿命,并按上述规定处理。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方法和减值准备计提方法详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二十四)项长期资产减值。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支出与开发阶段支出的划分标准:研究阶段支出指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所发生的支出;开发阶段支出是指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所发生的支出。公司内部自行开发的无形资产,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只有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才能确认为无形资产:
A.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B.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C.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应当证明其有用性;
D.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无形资产;
E.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对于以前期间已经费用化的开发阶段的支出不再调整。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在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时,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公允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公允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公允价值难以可靠计量的,按照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占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账面价值总额的比例进行分摊。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再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这些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账面价值(包括所分摊的商誉的账面价值部分)与其可收回金额,如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商誉的减值损失。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是指公司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1年以上的各项费用,包括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发生的改良支出等。长期待摊费用在相关项目的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反映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之前,客户已经支付了合同对价或本公司已经取得了无条件收取合同对价权利的,在客户实际支付款项与到期应支付款项孰早时点,按照已收或应收的金额确认合同负债。
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不同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不予抵销。
33.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企业提供给职工配偶、子女、受赡养人、已故员工遗属及其他受益人等的福利,也属于职工薪酬。职工薪酬主要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短期薪酬是指本公司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十二个月内需要全部予以支付的职工薪酬,离职后福利和辞退福利除外。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根据职工提供服务的受益对象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和费用。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是指公司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而在职工退休或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后,提供的各种形式的报酬和福利,短期薪酬和辞退福利除外。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本公司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A.设定提存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以及企业年金计划。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B.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公司设定受益计划导致的职工薪酬成本包括下列组成部分:
(A)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或损失。其中,当期服务成本,是指职工当期提供服务所导致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额;过去服务成本,是指设定受益计划修改所导致的与以前期间职工服务相关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的增加或减少。
(B)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C)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除非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职工福利成本计入资产成本,本公司将上述第A和B项计入当期损益;第C项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且不会在后续会计期间转回至损益,但可以在权益范围内转移这些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金额。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辞退福利是指公司在职工劳动合同到期之前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或者为鼓励职工自愿接受裁减而给予职工的补偿。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是指除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之外所有的职工薪酬,包括长期带薪缺勤、长期残疾福利、长期利润分享计划等。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条件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除上述情形外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按照设定受益计划的有关规定,确认和计量其他长期职工福利净负债或净资产。在报告期末,公司将其他长期职工福利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除外。
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公司作为承租人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如果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则将其确认为负债:(1)该义务是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2)该义务的履行可能导致经济利益的流出;(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或其他方补偿,并且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所确认负债的账面价值。预计负债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在资产负债表日,公司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真实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公司的股份支付分为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按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按照公司承担的以股份或其他权益工具为基础计算确定的负债的公允价值计量。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以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在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以后才可行权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照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金额,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无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如何修改,甚至取消权益工具的授予或结算该权益工具,公司都应至少确认按照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来计量获取的相应的服务,除非因不能满足权益工具的可行权条件(除市场条件外)而无法可行权。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处理如下:
A.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应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B.在取消或结算时支付给职工的所有款项均应作为权益的回购处理,回购支付的金额高于该权益工具在回购日公允价值的部分,计入当期费用。
C.如果向职工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公司应以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是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形成的、会导致所有者权益增加的、与所有者投入资本无关的经济利益的总流入。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也包括有能力阻止其他方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交易价格是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在确定合同交易价格时,如果存在可变对价,本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并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如果存在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对于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本公司不考虑其中的融资成分。因转让商品而有权向客户收取的对价是非现金形式时,本公司按照非现金对价在合同开始日的公允价值确定交易价格。非现金对价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参照其承诺向客户转让商品的单独售价间接确定交易价格。本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除了为自客户取得其他可明确区分商品外,将该应付对价冲减交易价格。应付客户对价超过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的,超过金额作为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自客户取得的可明确区分商品公允价值不能合理估计的,本公司将应付客户对价全额冲减交易价格。在对应付客户对价冲减交易价格进行会计处理时,本公司在确认相关收入与支付(或
承诺支付)客户对价二者孰晚的时点冲减当期收入。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发生后续变动的,本公司按照在合同开始日所采用的基础将该后续变动金额分摊至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对于因合同开始日之后单独售价的变动不再重新分摊交易价格。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A.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B.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C.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按照投入法(或产出法)确定提供服务的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本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本公司会考虑下列迹象:
A.本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B.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C.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占有该商品实物;
D.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E.客户已接受该商品。与公司取得收入的主要活动相关的具体确认方法
A、直接销售货物,公司以货物发出、同时将发货单等有关单据提交给购货方,并取得购货方收货确认时,作为销售收入的实现。
B、“包线”模式销售主要针对PCB行业客户,公司的产品主要应用于PCB行业的水平沉铜和化学镍金等生产工艺,客户按该工序产出产品面积和约定价格与公司结算。具体为公司按月与客户核对产出面积和结算金额,并依据客户的对账单确认销售收入。
C、设备商品销售
①对于需要安装调试的商品,在商品发出或报关出口后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安装调试并取得客户的验收单据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②对于不需要安装调试的商品,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转移给对方或报关出口时,商品的控制权转移,本公司在该时点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及合同履约成本。
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是指本公司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如销售佣金等)。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除预期能够收回的增量成本之外的其他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适用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的规范范围的,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制造费用(或类似费用)、明确由客户承担的成本以及仅因该合同而发生的其他成本;
(2)该成本增加了企业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合同取得成本确认的资产和合同履约成本确认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企业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1)减(2)的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应当转回原已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应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类型
政府补助,是指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包括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和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的确认原则:
A.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
B.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同时满足上述条件时才能予以确认。
(3)政府补助的计量
A.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
B.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公司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名义金额为人民币1元)。
(4)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方法
A.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在取得时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B.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用于补偿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B)用于补偿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在取得时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C.对于同时包含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可以区分的,则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则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D.与公司日常经营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公司的,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E.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A)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B)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金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C)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在取得资产、负债时,确定其计税基础。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存在的暂时性差异,按照规定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1)递延所得税资产的确认
A.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可抵扣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但是,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因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不予确认:①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②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B.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①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②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C.对于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视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处理,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2)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
A.除下列交易中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以外,公司确认所有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①商誉的初始确认;②同时满足具有下列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
该项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
B.公司对与子公司、联营公司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但是,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除外:①投资企业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②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A.租赁的识别
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进行如下评估:
(A)合同是否涉及已识别资产的使用。已识别资产可能由合同明确指定或在资产可供客户使用时隐性指定,并且该资产在物理上可区分,或者如果资产的某部分产能或其他部分在物理上不可区分但实质上代表了该资产的全部产能,从而使客户获得因使用该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如果资产的供应方在整个使用期间拥有对该资产的实质性替换权,则该资产不属于已识别资产;
(B)承租人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
(C)承租人是否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B.租赁的分拆和合并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使用已识别资产的权利构成合同中的一项单独租赁:
(A)承租人可从单独使用该资产或将其与易于获得的其他资源一起使用中获利;
(B)该资产与合同中的其他资产不存在高度依赖或高度关联关系。
C.作为承租人
(A)使用权资产
使用权资产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二十二)项使用权资产。
(B)租赁负债
租赁负债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见本会计政策之第(二十八)项租赁负债。(C)租赁期的评估租赁期是本公司作为承租人有权使用租赁资产且不可撤销的期间。本公司有续租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续租该资产,且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还包含续租选择权涵盖的期间。本公司有终止租赁选择权,即有权选择终止租赁该资产,但合理确定将不会行使该选择权的,租赁期包含终止租赁选择权涵盖的期间。发生本公司可控范围内的重大事件或变化,且影响本公司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相应选择权的,本公司对其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续租选择权、购买选择权或不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进行重新评估。(D)租赁变更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A.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B.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E)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本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并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D.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A)经营租赁会计处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B)融资租赁会计处理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参见本会计政策之第(十)项金融工具。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E.售后租回交易本公司按照本会计政策之第(三十一)项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A)作为承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出租人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付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出租人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照公允价值调整相关销售利得或损失。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B)作为出租人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本公司按照资产购买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并根据租赁准则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如果销售对价的公允价值与资产的公允价值不同,或者本公司未按市场价格收取租金,本公司将销售对价低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预收租金进行会计处理,将高于市场价格的款项作为本公司向承租人提供的额外融资进行会计处理;同时按市场价格调整租金收入。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本公司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 |
2022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6号”),“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规定,公司从2023年1月1日开始适用。 | 不适用 | 详见其他说明 |
其他说明: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了解释第16号,规范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对《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中递延所得税初始确认豁免的范围进行了修订,明确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相关规定,并对期初数据进行追溯调整。
合并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5,832,176.10 | 25,091,919.28 | 740,256.82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685,781.32 | 11,909,063.63 | 776,717.69 |
未分配利润 | 121,612,819.72 | 121,628,667.20 | -15,847.48 |
少数股东权益 | 2,825,791.85 | 2,846,405.24 | -20,613.39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调整情况如下:
项目 | 2023年1月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调整数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7,091,197.21 | 17,021,863.47 | 69,333.7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450,975.48 | 1,383,092.23 | 67,883.25 |
未分配利润 | 66,567,464.77 | 66,566,014.28 | 1,450.49 |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公司未发生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的销售额 | 6%、9%、13%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7%(注1)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8.25%、15%、16.5%、20%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注1:公司苏州分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5%,公司本部以及公司其他分公司和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为7%。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南京宁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三孚盛益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20% |
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20% |
广州智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原名广州美思乐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三孚环境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 20% |
海南势阳新材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20% |
广州煜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20% |
海南煜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广州势禧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宿迁朗晞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20% |
合肥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8.25%/16.5%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15% |
无锡煜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福建泉州市龙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20% |
福建省泉州市春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20% |
三孚(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广州二轻新材料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20%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001353,有效期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本期高新复审期间按
15.00%税率计缴。
2021年,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44002311,有效期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率减按15.00%的税率计缴。
2020年12月9日,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通过高新技术企业审批,获得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044007479,有效期三年(2020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率减按
15.00%的税率计缴,本期高新复审期间按15.00%税率计缴。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号)、《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0号),自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南京宁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孚盛益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智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三孚环境服务(广州)有限公司、海南势阳新材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煜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海南煜阳新材料有限公司、广州势禧新材料有限公司、宿迁朗晞新材料有限公司、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无锡煜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龙利新材料有限公司、合肥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三孚(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泉州市春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和广州二轻新材料科技研究有限公司适用小型微利企业的税收优惠。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下列所披露的财务报表数据,除特别注明之外,“期末”指2023年6月30日,“期初”指2023年1月1日,“本期”指2023年1-6月,“上期”指2022年1-6月。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775.51 | 352.24 |
银行存款 | 59,093,901.08 | 73,253,630.35 |
其他货币资金 | ||
合计 | 59,102,676.59 | 73,253,982.59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
存放财务公司款项 | ||
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的款项总额 | 85,407.05 | 85,300.74 |
其他说明:
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20,697,466.11 | 24,441,179.39 |
商业承兑票据 | 8,857,621.38 | 9,080,522.98 |
合计 | 29,555,087.49 | 33,521,702.37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已质押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776,915.64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5,776,915.64 |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13,681,865.16 | |
商业承兑票据 | 470,098.33 | |
合计 | 14,151,963.49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190,478.40 | 100.00 | 635,390.91 | 2.10 | 29,555,087.49 | 34,239,085.35 | 100.00 | 717,382.98 | 2.10 | 33,521,702.37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697,466.11 | 68.56 | 20,697,466.11 | 24,441,179.39 | 71.38 | 24,441,179.39 | ||||
商业承兑汇票 | 9,493,012.29 | 31.44 | 635,390.91 | 6.69 | 8,857,621.38 | 9,797,905.96 | 28.62 | 717,382.98 | 7.32 | 9,080,522.98 |
合计 | 30,190,478.40 | 100.00 | 635,390.91 | 2.10 | 29,555,087.49 | 34,239,085.35 | 100.00 | 717,382.98 | 2.10 | 33,521,702.3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6,353,221.85 | 105,235.52 | 1.66 |
1至2年 | 3,139,790.44 | 530,155.39 | 16.89 |
合计 | 9,493,012.29 | 635,390.91 | 6.69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银行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20,697,466.11 | ||
合计 | 20,697,466.1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单项计提 | |||||
组合计提 | 717,382.98 | 81,992.07 | 635,390.91 | ||
合计 | 717,382.98 | 81,992.07 | 635,390.91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75,405,370.75 |
1年以内小计 | 175,405,370.75 |
1至2年 | 16,195,304.79 |
2至3年 | 4,299,602.16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427,895.15 |
4至5年 | 688,754.93 |
5年以上 | 44,775.00 |
合计 | 198,061,702.78 |
(1).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556,993.76 | 1.29 | 2,556,993.76 | 100.00 | 2,677,898.56 | 1.32 | 2,677,898.56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5,504,709.02 | 98.71 | 10,642,745.39 | 5.44 | 184,861,963.63 | 200,480,553.33 | 98.68 | 9,817,864.75 | 4.90 | 190,662,688.58 |
其中: | ||||||||||
应收非PCB客户 | 86,111,084.39 | 43.48 | 7,184,844.14 | 8.34 | 78,926,240.25 | 91,368,677.62 | 44.97 | 7,169,639.21 | 7.85 | 84,199,038.41 |
应收PCB客户 | 109,393,624.63 | 55.23 | 3,457,901.25 | 3.16 | 105,935,723.38 | 109,111,875.71 | 53.71 | 2,648,225.54 | 2.43 | 106,463,650.17 |
合计 | 198,061,702.78 | 100.00 | 13,199,739.15 | 6.66 | 184,861,963.63 | 203,158,451.89 | 100.00 | 12,495,763.31 | 6.15 | 190,662,688.5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浙江屹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919,934.77 | 919,934.7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邯郸市宏泰紧固件有限公司 | 359,475.00 | 359,4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深圳市鸿德美电子表面处理科技有限公司 | 291,200.00 | 291,2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会市新蓝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16,900.00 | 216,9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台州市恒烁电镀有限公司 | 165,475.00 | 165,4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1,707.50 | 141,707.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昆山易蓝仕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119,220.00 | 119,22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波市鄞州姜山飞拓物资经营部 | 56,767.36 | 56,767.36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波瑞硕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45,220.20 | 45,220.2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博罗县常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51,840.00 | 51,84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零星客户小计 | 189,253.93 | 189,253.93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556,993.76 | 2,556,993.76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非PCB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73,048,303.45 | 2,592,210.85 | 3.55 |
1至2年 | 9,645,553.81 | 2,204,669.80 | 22.86 |
2至3年 | 1,819,579.18 | 919,033.52 | 50.51 |
3至4年 | 1,114,221.45 | 985,503.47 | 88.45 |
4至5年 | 463,226.50 | 463,226.50 | 100.00 |
5年以上 | 20,200.00 | 20,200.00 | 100.00 |
合计 | 86,111,084.39 | 7,184,844.14 | 8.34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PCB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102,357,067.30 | 1,709,776.11 | 1.67 |
1至2年 | 6,362,793.48 | 1,074,361.29 | 16.89 |
2至3年 | 663,750.85 | 663,750.85 | 100.00 |
3至4年 | 10,013.00 | 10,013.00 | 100.00 |
合计 | 109,393,624.63 | 3,457,901.25 | 3.16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12,495,763.31 | 396,576.51 | 307,399.33 | 13,199,739.15 | ||
合计 | 12,495,763.31 | 396,576.51 | 307,399.33 | 13,199,739.1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27,724,497.18 | 14.00 | 463,110.99 |
第二名 | 9,255,316.95 | 4.67 | 617,393.49 |
第三名 | 6,417,317.77 | 3.24 | 107,195.11 |
第四名 | 5,471,398.36 | 2.76 | 91,394.43 |
第五名 | 5,343,262.05 | 2.70 | 89,254.04 |
合计 | 54,211,792.31 | 27.37 | 1,368,348.06 |
(5).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6).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账款 | ||
应收票据 | 17,250,045.42 | 22,969,155.76 |
合计 | 17,250,045.42 | 22,969,155.76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0,438,671.94 | 99.09 | 15,090,645.01 | 99.80 |
1至2年 | 86,400.04 | 0.82 | 16,055.00 | 0.11 |
2至3年 | 9,433.96 | 0.09 | 14,150.94 | 0.09 |
3年以上 | ||||
合计 | 10,534,505.94 | 100.00 | 15,120,850.95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第一名 | 7,826,803.22 | 74.30 |
第二名 | 685,274.34 | 6.51 |
第三名 | 405,000.00 | 3.84 |
第四名 | 294,000.00 | 2.79 |
第五名 | 229,357.80 | 2.18 |
合计 | 9,440,435.36 | 89.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84,000.00 |
其他应收款 | 23,616,538.31 | 20,144,298.45 |
合计 | 23,616,538.31 | 20,828,298.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 | 684,000.00 | |
合计 | 684,000.00 |
(1).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23,500,902.24 |
1年以内小计 | 23,500,902.24 |
1至2年 | 119,05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9,944.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176,169.62 |
合计 | 23,836,065.8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774,371.30 | 1,801,391.50 |
代垫款项 | 442,744.56 | 340,049.38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21,450,880.38 | 17,984,753.19 |
其他 | 168,069.62 | 56,969.23 |
合计 | 23,836,065.86 | 20,183,163.3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8,864.85 | 38,864.8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4,211.36 | 4,211.36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76,451.34 | 176,451.34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19,527.55 | 219,527.55 |
注:其他系本期购买取得子公司合并增加所致。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38,864.85 | 4,211.36 | 176,451.34 | 219,527.55 | ||
合计 | 38,864.85 | 4,211.36 | 176,451.34 | 219,527.55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10,483,783.13 | 1年以内 | 43.98 | |
第二名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3,110,730.00 | 1年以内 | 13.05 | |
第三名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2,036,546.25 | 1年以内 | 8.54 | |
第四名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2,010,948.56 | 1年以内 | 8.44 | |
第五名 | 保证金、押金 | 1,000,000.00 | 2年以内 | 4.20 | 10,000.00 |
合计 | / | 18,642,007.94 | / | 78.21 | 10,000.00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4,543,914.15 | 24,543,914.15 | 17,184,256.50 | 17,184,256.50 | ||
在产品 | 20,455,122.81 | 20,455,122.81 |
库存商品 | 17,167,763.74 | 972,054.64 | 16,195,709.10 | 24,875,396.16 | 1,805,352.51 | 23,070,043.65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230,192.80 | 230,192.80 | ||||
发出商品 | 13,221,297.90 | 13,221,297.90 | 11,328,566.80 | 11,328,566.80 | ||
委托加工物资 | 30,973.46 | 30,973.46 | ||||
合计 | 75,419,072.06 | 972,054.64 | 74,447,017.42 | 53,618,412.26 | 1,805,352.51 | 51,813,059.7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805,352.51 | 339,337.65 | 1,172,635.52 | 972,054.64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2,230,471.91 | 2,230,471.91 | ||||
合计 | 1,805,352.51 | 339,337.65 | 2,230,471.91 | 3,403,107.43 | 972,054.64 |
注:其他增加系本期购买取得子公司合并增加所致。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进项税额 | 8,649,205.76 | 502,389.03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664,487.03 | |
预缴其他税费 | 155,308.96 | |
合计 | 8,804,514.72 | 1,166,876.06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15,112,434.53 | -255,330.48 | 14,857,104.05 |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7,828,477.24 | 704,893.20 | 8,533,370.44 | ||||||||
小计 | 22,940,911.77 | 449,562.72 | 23,390,474.49 | ||||||||
合计 | 22,940,911.77 | 449,562.72 | 23,390,474.49 |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权益工具投资: |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 | 22,030,700.00 | 22,030,700.00 |
合计 | 22,030,700.00 | 22,030,700.00 |
其他说明:
无。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53,441,636.44 | 178,750,647.43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53,441,636.44 | 178,750,647.43 |
其他说明:
无。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67,070,705.23 | 23,963,537.69 | 9,575,449.95 | 15,959,781.22 | 216,569,474.09 |
2.本期增加金额 | 56,480,091.42 | 32,757,821.98 | 5,642,359.56 | 9,059,126.99 | 103,939,399.95 |
(1)购置 | 15,462,782.24 | 1,933,856.74 | 565,398.20 | 17,962,037.18 | |
(2)在建工程转入 | |||||
(3)企业合并增加 | 56,480,091.42 | 14,330,437.86 | 3,708,502.82 | 8,493,728.79 | 83,012,760.89 |
(4)其他转入 | 2,964,601.88 | 2,964,601.88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2,293.58 | 1,080,486.56 | 135,891.81 | 339,811.19 | 1,608,483.14 |
(1)处置或报废 | 1,080,486.56 | 135,891.81 | 339,811.19 | 1,556,189.56 | |
(2)其他转出 | 52,293.58 | 52,293.58 | |||
4.期末余额 | 223,498,503.07 | 55,640,873.11 | 15,081,917.70 | 24,679,097.02 | 318,900,390.9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4,981,759.60 | 7,029,729.42 | 5,109,808.40 | 697,529.24 | 37,818,826.66 |
2.本期增加金额 | 9,683,348.86 | 9,284,271.95 | 3,324,606.66 | 6,804,473.55 | 29,096,701.02 |
(1)计提 | 4,137,805.24 | 2,605,055.10 | 1,024,628.02 | 1,850,989.23 | 9,618,477.59 |
(2)企业合并增加 | 5,545,543.62 | 6,679,216.85 | 2,299,978.64 | 4,953,484.32 | 19,478,223.43 |
(3)其他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05,827.80 | 129,097.22 | 321,848.20 | 1,456,773.22 | |
(1)处置或报废 | 1,005,827.80 | 129,097.22 | 321,848.20 | 1,456,773.22 | |
4.期末余额 | 34,665,108.46 | 15,308,173.57 | 8,305,317.84 | 7,180,154.59 | 65,458,754.46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188,833,394.61 | 40,332,699.54 | 6,776,599.86 | 17,498,942.43 | 253,441,636.44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2,088,945.63 | 16,933,808.27 | 4,465,641.55 | 15,262,251.98 | 178,750,647.43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房屋及建筑物 | 9,317,107.73 |
合计 | 9,317,107.73 |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广州明毅办公楼 | 8,436,832.37 | 产权证书办理中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7,585,636.22 | 3,539,538.39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7,585,636.22 | 3,539,538.39 |
其他说明:
无。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 准备 | 账面价值 |
零星改造工程 | 7,585,636.22 | 7,585,636.22 | 3,539,538.39 | 3,539,538.39 | ||
合计 | 7,585,636.22 | 7,585,636.22 | 3,539,538.39 | 3,539,538.39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零星改造工程 | 3,539,538.39 | 4,046,097.83 | 7,585,636.22 | 自筹资金 | ||||||||
合计 | 3,539,538.39 | 4,046,097.83 | 7,585,636.22 | / | / | / | /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922,935.97 | 4,922,935.9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071,063.22 | 1,071,063.22 |
3.本期减少金额 | ||
4.期末余额 | 5,993,999.19 | 5,993,999.1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1,506,443.32 | 1,506,443.32 |
2.本期增加金额 | 1,118,576.65 | 1,118,576.65 |
(1)计提 | 1,118,576.65 | 1,118,576.65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2,625,019.97 | 2,625,019.9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1.期末账面价值 | 3,368,979.22 | 3,368,979.22 |
2.期初账面价值 | 3,416,492.65 | 3,416,492.65 |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商标权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0,132,805.02 | 765,316.09 | 70,898,121.11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3,129,159.88 | 9,100,000.00 | 2,600,000.00 | 5,432,180.47 | 30,261,340.35 | |
(1)购置 | 463,616.62 | 463,616.62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3,129,159.88 | 9,100,000.00 | 2,600,000.00 | 4,968,563.85 | 29,797,723.7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9,151.77 | 109,151.77 | ||||
(1)处置 | 109,151.77 | 109,151.77 | ||||
4.期末余额 | 83,261,964.90 | 9,100,000.00 | 2,600,000.00 | 6,088,344.79 | 101,050,309.69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3,907,759.78 | 228,757.72 | 4,136,517.50 |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21,617.22 | 379,166.65 | 162,500.00 | 2,664,443.50 | 5,727,727.37 | |
(1)计提 | 1,145,286.61 | 379,166.65 | 162,500.00 | 714,579.57 | 2,401,532.83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1,376,330.61 | 1,949,863.93 | 3,326,194.54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09,151.77 | 109,151.77 | ||||
(1)处置 | 109,151.77 | 109,151.77 | ||||
4.期末余额 | 6,429,377.00 | 379,166.65 | 162,500.00 | 2,784,049.45 | 9,755,093.10 | |
三、减值准备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76,832,587.90 | 8,720,833.35 | 2,437,500.00 | 3,304,295.34 | 91,295,216.59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6,225,045.24 | 536,558.37 | 66,761,603.61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0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名称或形成商誉的事项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企业合并形成的 | 处置 | |||||
南京宁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7,097.30 | 17,097.30 | ||||
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10,468,877.20 | 10,468,877.20 |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4,175,147.49 | 4,175,147.49 | ||||
合计 | 10,485,974.50 | 4,175,147.49 | 14,661,121.99 |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大商誉项目系收购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而形成的商誉,该商誉非核心商誉,本期末不存在商誉减值的迹象,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其他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生产车间装修 | 30,749.22 | 26,356.74 | 4,392.48 | |||
投放工程项目 | 582,139.84 | 93,805.31 | 248,445.09 | 427,500.06 | ||
办公室装修工程 | 166,845.97 | 28,602.18 | 138,243.79 | |||
其他零星装修 | 262,814.21 | 99,205.54 | 163,608.67 | |||
合计 | 779,735.03 | 93,805.31 | 262,814.21 | 402,609.55 | 733,745.00 |
其他说明:
本期增加金额其他零星装修系本期购买取得子公司合并增加所致。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15,020,841.56 | 2,508,271.92 | 15,042,602.46 | 2,462,831.44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106,224.39 | 26,556.10 | ||
可抵扣亏损 | 141,326,733.69 | 21,368,549.06 | 65,717,320.85 | 9,857,598.14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时间性差异 | 7,246.24 | 1,086.94 | 22,470.60 | 3,370.59 |
递延收益 | 7,106,000.00 | 1,065,900.00 | 7,310,000.00 | 1,096,500.00 |
股份支付 | 145,152,686.67 | 21,772,903.00 | 77,633,753.37 | 11,645,063.01 |
租赁负债 | 3,370,701.07 | 765,305.26 | 3,279,027.02 | 740,256.82 |
合计 | 311,984,209.23 | 47,482,016.18 | 169,111,398.69 | 25,832,176.10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95,389,640.04 | 14,308,446.01 | 68,022,158.31 | 10,203,323.75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 8,025,700.00 | 1,203,855.00 | 8,025,700.00 | 1,203,855.00 |
固定资产暂时性差异 | 6,376,788.57 | 956,518.28 | 2,647,772.16 | 397,165.82 |
使用权资产暂时性差异 | 3,542,593.96 | 765,338.19 | 3,416,492.65 | 776,717.69 |
内部交易形成的暂时性差异 | 416,885.76 | 104,221.44 | 418,876.24 | 104,719.06 |
合计 | 113,751,608.33 | 17,338,378.92 | 82,530,999.36 | 12,685,781.32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5,870.69 | 14,761.19 |
可抵扣亏损 | 45,682,254.82 | 1,905,611.14 |
合计 | 45,688,125.51 | 1,920,372.33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年度 | |||
2024年度 | |||
2025年度 | |||
2026年度 | 26,738.25 | 673,304.68 | |
2027年度 | 759,278.62 | 1,232,306.46 | |
2028年度 | 2,491,644.68 | ||
2029年度 | 12,694,669.41 | ||
2030年度 | 18,685,132.29 | ||
2031年度 | 8,609,378.52 | ||
2032年度 | 24,608,471.20 |
合计 | 67,875,312.97 | 1,905,611.14 | / |
注:本期末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增加主要系新并购明毅电子合并范围增加所致。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设备款 | 967,344.59 | 967,344.59 | 10,267,523.88 | 10,267,523.88 | ||
预付软件款 | 1,049,337.12 | 1,049,337.12 | 1,042,330.94 | 1,042,330.94 | ||
合计 | 2,016,681.71 | 2,016,681.71 | 11,309,854.82 | 11,309,854.82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5,776,915.64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39,800,000.00 | 55,000,000.00 |
信用借款 | 55,000,000.00 | 8,000,000.00 |
质押、保证借款 | 5,000,000.00 | |
抵押、保证借款 | 35,000,000.00 | |
应付利息 | 96,146.53 | 132,649.99 |
合计 | 140,673,062.17 | 63,132,649.99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29,670,732.74 | 29,321,068.75 |
1-2年(含2年) | 563,481.52 | |
2-3年(含3年) | ||
3年以上 | 20,000.00 | 20,000.00 |
合计 | 30,254,214.26 | 29,341,068.7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734,521.37 | |
合计 | 734,521.3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2,043,075.49 | 8,716,233.71 |
合计 | 2,043,075.49 | 8,716,233.71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9,358,534.28 | 44,966,248.23 | 48,081,448.44 | 6,243,334.07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15,087.13 | 3,549,669.38 | 3,564,756.51 | |
三、辞退福利 | 741,802.23 | 741,802.23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9,373,621.41 | 49,257,719.84 | 52,388,007.18 | 6,243,334.07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9,310,063.58 | 41,232,350.25 | 44,303,220.24 | 6,239,193.59 |
二、职工福利费 | 1,232,254.91 | 1,232,254.91 | ||
三、社会保险费 | 38,966.39 | 977,170.11 | 1,016,136.50 |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35,917.06 | 922,703.00 | 958,620.06 | |
工伤保险费 | 287.35 | 36,255.41 | 36,542.76 | |
生育保险费 | 2,761.98 | 18,211.70 | 20,973.68 | |
四、住房公积金 | 1,440.00 | 1,184,508.40 | 1,185,948.40 |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8,064.31 | 339,964.56 | 343,888.39 | 4,140.48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9,358,534.28 | 44,966,248.23 | 48,081,448.44 | 6,243,334.07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14,570.36 | 3,491,868.59 | 3,506,438.95 | |
2、失业保险费 | 516.77 | 57,800.79 | 58,317.56 | |
3、企业年金缴费 |
合计 | 15,087.13 | 3,549,669.38 | 3,564,756.5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1,262,121.07 | 6,021,378.22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企业所得税 | 838,517.22 | 28,511.40 |
个人所得税 | 21,432,297.22 | 18,283,992.1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82,301.20 | 220,712.51 |
房产税 | 34,268.49 | 9,575.83 |
土地使用税 | ||
教育费附加 | 36,224.12 | 96,146.14 |
地方教育附加 | 24,149.42 | 64,097.42 |
印花税 | 34,953.80 | 48,181.44 |
其他 | 59.43 | 59.43 |
合计 | 23,744,891.97 | 24,772,654.53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435,894.73 | 18,910,202.74 |
合计 | 5,435,894.73 | 18,910,202.74 |
其他:
无。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2,194,837.16 | 1,180,700.24 |
应付费用 | 2,766,140.68 | 3,035,166.96 |
股权转让款 | 14,400,000.00 | |
其他 | 474,916.89 | 294,335.54 |
合计 | 5,435,894.73 | 18,910,202.7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3,348,108.01 | 12,983,963.04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17,370,000.00 | 9,452,124.40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838,530.41 | 1,887,332.00 |
合计 | 32,556,638.42 | 24,323,419.44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 | 8,375,047.85 | 14,114,892.47 |
待转销项税 | 257,353.99 | 10,278.52 |
合计 | 8,632,401.84 | 14,125,170.99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15,824,160.00 | |
质押、抵押借款 | 30,199,760.00 | |
抵押、保证借款 | 6,539,786.21 | |
合计 | 36,739,546.21 | 15,824,160.00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3,635,769.53 | 3,418,748.13 |
未确认的融资费用 | -149,857.48 | -139,721.11 |
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1,838,530.41 | -1,887,332.00 |
合计 | 1,647,381.64 | 1,391,695.0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长期应付款 | 32,102,498.44 | 49,472,498.44 |
专项应付款 | ||
合计 | 32,102,498.44 | 49,472,498.44 |
其他说明:
无。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收购子公司皓悦新科少数股东股权款 | 31,077,875.60 | 48,447,875.60 |
退休人员医疗金 | 1,024,622.84 | 1,024,622.84 |
合计 | 32,102,498.44 | 49,472,498.44 |
其他说明:
无。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7,310,000.00 | 204,000.00 | 7,106,000.00 |
合计 | 7,310,000.00 | 204,000.00 | 7,106,000.00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产业化示范项目补助款 | 7,310,000.00 | 204,000.00 | 7,106,0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7,310,000.00 | 204,000.00 | 7,106,00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负债 | ||
住房周转金 | 85,407.05 | 85,300.74 |
合计 | 85,407.05 | 85,300.74 |
其他说明:
无。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92,807,500.00 | 112,500.00 | 112,500.00 | 92,920,000.00 |
其他说明:
注:本期股本增加系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田志斌先生符合归属条件的112,500股限制性股票延期在本期办理归属。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5月25日出具了《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华兴验字[2022]22011730100号),对上述本期出资情况进行了审验。其中计入股本金额112,500.00元,计入资本公积金额992,812.50元,已计入其他资本公积的股份支付费用结转资本溢价金额4,747,500.00元。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206,597,974.49 | 5,097,065.63 | 211,695,040.12 | |
其他资本公积 | 36,569,194.42 | 29,913,549.95 | 5,097,065.63 | 61,385,678.75 |
合计 | 243,167,168.91 | 35,010,615.58 | 5,097,065.63 | 273,080,718.86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注:资本溢价增加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条件成就后田志斌先生股权延期在本期办理归属增加资本公积5,097,065.63元,其中股权激励4,747,500.00元,所得税可允许扣除差异转入349,565.62元。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公司实施股票激励计划确认股份支付增加其他资本公积合计20,771,386.18元,按资产负债表日股票公允价值计算确认可抵扣递延所得税与账面价值差额部分计入资本公积,金额9,142,163.77元。
其他资本公积增加系收购广州智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持有的部分股权,支付对价较收购日归属少数股东的净资产金额低75,528.55元计入其他资本公积,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15,306,511.25 | 15,306,511.25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15,306,511.25 | 15,306,511.25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121,628,667.20 | 170,002,405.37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15,847.48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121,612,819.72 | 170,002,405.37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8,742,533.05 | -32,242,238.17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16,131,500.00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102,870,286.67 | 121,628,667.2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15,847.48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00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210,193,326.65 | 152,561,616.63 | 183,415,665.25 | 130,894,974.26 |
其他业务 | 3,721,188.31 | 2,115,322.11 | 127,570.79 | 106,779.99 |
合计 | 213,914,514.96 | 154,676,938.74 | 183,543,236.04 | 131,001,754.25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合计 |
商品类型 | 210,193,326.65 | 210,193,326.65 |
其中:电子化学品 | 101,098,098.33 | 101,098,098.33 |
通用电镀化学品 | 47,790,120.78 | 47,790,120.78 |
设备商品 | 61,305,107.54 | 61,305,107.54 |
其他 |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210,193,326.65 | 210,193,326.65 |
其中:内销 | 194,110,047.62 | 194,110,047.62 |
外销 | 16,083,279.03 | 16,083,279.03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210,193,326.65 | 210,193,326.65 |
其中:印刷电路板 | 141,220,123.14 | 141,220,123.14 |
五金卫浴 | 33,836,844.43 | 33,836,844.43 |
电子通讯领域 | 11,648,809.47 | 11,648,809.47 |
汽车零部件 | 9,328,257.57 | 9,328,257.57 |
其他 | 14,159,292.04 | 14,159,292.04 |
合同类型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210,193,326.65 | 210,193,326.65 |
其中:在某一时点确认 | 210,193,326.65 | 210,193,326.65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210,193,326.65 | 210,193,326.65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无。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380,567.69 | 330,337.93 |
教育费附加 | 166,324.59 | 146,653.12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96,974.64 | 438,385.18 |
土地使用税 | 20,068.00 | |
车船使用税 | ||
印花税 | 126,151.51 | 103,973.14 |
地方教育附加 | 109,570.28 | 97,768.74 |
车辆使用税 | 10,538.40 | 7,510.40 |
其他 | 118.86 | 118.85 |
合计 | 890,245.97 | 1,144,815.36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0,974,355.68 | 7,971,505.82 |
折旧与摊销费用 | 1,177,926.82 | 615,265.86 |
展览费用 | ||
广告费用 | 600,119.99 | 683,118.52 |
业务招待费 | 971,782.69 | 730,308.79 |
差旅费用 | 911,015.13 | 524,345.98 |
办公费用 | 77,038.59 | 39,951.13 |
租赁费用 | 459,665.91 | 329,170.75 |
汽车费用 | 547,693.31 | 426,515.80 |
其他 | 966,984.49 | 881,117.00 |
合计 | 16,686,582.61 | 12,201,299.65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15,008,017.32 | 7,880,774.78 |
折旧与摊销费用 | 7,815,370.59 | 1,442,698.79 |
办公费用 | 2,298,423.02 | 1,160,447.47 |
差旅费用 | 501,277.85 | 145,683.37 |
业务招待费 | 384,352.11 | 204,423.81 |
中介机构费用 | 794,872.88 | 1,195,120.97 |
租赁费用 | 256,598.79 | 111,916.08 |
专利费 | 112,558.11 | 211,894.98 |
股份支付 | 20,771,386.18 | 34,307,941.64 |
其他 | 1,214,517.66 | 507,996.59 |
合计 | 49,157,374.51 | 47,168,898.48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员人工费用 | 10,252,202.61 | 5,906,706.39 |
直接投入费用 | 4,611,843.85 | 5,025,771.44 |
折旧与摊销费用 | 1,650,603.36 | 226,441.48 |
新产品设计费、新工艺规程制定费、新药研制的临床试验费、勘探开发技术的现场试验费 | 116,865.14 | 164,217.20 |
委外研究开发费用 | 2,026,653.24 | 1,194,174.76 |
其他相关费用 | 1,800,245.25 | 545,951.69 |
合计 | 20,458,413.45 | 13,063,262.9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89,811.76 | -1,331,914.88 |
利息支出 | 3,075,877.88 | 846,658.67 |
手续费 | 41,702.90 | 77,640.31 |
汇兑损益 | 23,600.41 | |
其他 | 107,325.67 | 197,502.06 |
合计 | 2,958,695.10 | -210,113.84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911,005.06 | 539,729.27 |
个税手续费返还 | 343,247.10 | 15,687.71 |
合计 | 1,254,252.16 | 555,416.98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49,562.72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1,930.79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476,642.97 | |
合计 | -27,080.25 | 261,930.79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理财产品 | 219,758.20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219,758.2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81,992.07 | -547,256.24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396,576.51 | -1,078,090.87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4,211.36 | 66,589.06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318,795.80 | -1,558,758.05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339,337.65 | -420,855.7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339,337.65 | -420,855.77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943.27 | |
使用权资产处置利得 | ||
合计 | 1,943.2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
其他 | 25,152.49 | 6,834.39 | 25,152.49 |
合计 | 25,152.49 | 6,834.39 | 25,152.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流动资产报废损失 | 92,621.75 | 5,542.42 | 92,621.75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7,500.00 | 2,000,000.00 | 17,500.00 |
罚款、滞纳金 | 353.17 | 75.40 | 353.17 |
其他 | 6,876.84 | 2.86 | 6,876.84 |
合计 | 117,351.76 | 2,005,620.68 | 117,351.76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1,352,743.58 | 637,857.51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9,755,894.72 | -4,864,979.07 |
合计 | -8,403,151.14 | -4,227,121.56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30,434,952.96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5,023,420.74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7,970.75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901,821.89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15.00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72,445.78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95,964.13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621,316.80 |
加计扣除费用的影响 | -2,987,721.21 |
其他 | |
所得税费用 | -8,403,151.1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收入 | 289,811.76 | 981,914.88 |
政府补助 | 1,050,252.16 | 352,309.18 |
保证金、押金 | 160,000.00 | 961,800.00 |
其他 | 920,514.45 | 991,714.44 |
合计 | 2,420,578.37 | 3,287,738.50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18,652,508.01 | 9,229,416.74 |
手续费 | 41,702.90 | 77,640.31 |
保证金、押金 | 335,471.17 | 1,066,642.33 |
其他 | 3,914,631.63 | 2,387,487.40 |
合计 | 22,944,313.71 | 12,761,186.7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1,083,611.05 | |
设备采购款退回 | 4,867,256.00 | |
合计 | 5,950,867.05 |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退回预收处置智朗股权款 | 7,300,000.00 | |
合计 | 7,300,000.00 |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5).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保证金、押金 | 2,000,000.00 | |
合计 | 2,00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6).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款 | ||
IPO中介费 | ||
支付租赁负债款项 | 1,149,763.36 | 470,550.00 |
保证金、押金 | 2,000,000.00 | |
其他 | 4,047,263.70 | |
合计 | 5,197,027.06 | 2,470,550.00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22,031,801.82 | -19,540,853.4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318,795.80 | 1,558,758.05 |
信用减值损失 | 339,337.65 | 420,855.77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9,618,477.59 | 2,247,627.49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118,576.65 | 538,723.12 |
无形资产摊销 | 2,401,532.83 | 153,579.30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402,609.55 | 404,551.91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943.27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92,621.75 | 5,542.4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9,758.2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3,075,877.88 | 846,658.6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9,562.72 | -261,930.79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9,230,668.80 | -4,761,553.63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525,225.92 | -25,002.9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7,011,719.36 | -8,919,772.8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374,008.62 | -13,051,182.54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65,909,087.59 | 13,730,600.38 |
其他 | 20,771,386.18 | 34,307,941.6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623,346.26 | 7,434,784.39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59,017,269.54 | 152,805,840.2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73,168,681.85 | 157,937,212.32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14,151,412.31 | -5,131,372.05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金额 | |
本期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50,000,000.00 |
其中: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减:购买日子公司持有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含本次增资款5000万元) | 51,083,611.05 |
其中: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51,083,611.05 |
加:以前期间发生的企业合并于本期支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 | |
其中: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
取得子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 | -1,083,611.05 |
其他说明:
无。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59,017,269.54 | 73,168,681.85 |
其中:库存现金 | 8,775.51 | 352.24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59,008,494.03 | 73,168,329.61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59,017,269.54 | 73,168,681.85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85,407.05 | 住房周转金 |
应收票据 | 5,776,915.64 | 贴现质押 |
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 | 66,676,037.71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 | 67,127,179.01 | 借款抵押 |
无形资产-专利权 | 8,720,833.35 | 借款质押 |
长期股权投资(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99.9%股权) | 71,928,000.00 | 并购贷款对应标的的股权质押 |
合计 | 220,314,372.76 | / |
其他说明:
长期股权投资(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99.9%股权)系本公司持有的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99.9%股权。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8.73 | 7.23 | 63.08 |
其中:美元 | 8.73 | 7.23 | 63.08 |
欧元 |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112,139.25 | 7.23 | 810,755.98 |
其中:美元 | 112,139.25 | 7.23 | 810,755.98 |
欧元 |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2022年民生补助-银龄专家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奖励资金(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2021年高新技术企业培训培育专题款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市级奖励资金 | 200,000.00 | 其他收益 | 200,000.00 |
替代氰化电镀项目补贴摊销 | 10,200,000.00 | 递延收益 | 204,000.00 |
工会经费返还 | 7,005.06 | 其他收益 | 7,005.06 |
合计 | 10,907,005.06 | 911,005.06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期发生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购买方名称 | 股权取得时点 | 股权取得成本 | 股权取得比例 (%) | 股权取得方式 | 购买日 | 购买日的确定依据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收入 | 购买日至期末被购买方的净利润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2023年2月7日 | 50,000,000.00 | 51.00 | 购买及增资 | 2023年2月7日 | 控制 | 46,898,284.11 | -4,704,385.68 |
其他说明:
无。
(2). 合并成本及商誉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现金 | 50,0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发行或承担的债务的公允价值 | |
--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 | |
--或有对价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于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 |
--其他 | |
合并成本合计 | 50,000,000.00 |
减: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 | 45,824,852.51 |
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取得的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金额 | 4,175,147.49 |
合并成本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或有对价及其变动的说明:
对并购企业采用资产基础法进行评估,评估值为人民币4,818.15万元,通过股权转让和增资入股方式持有目标公司51%的股权,其中:公司以人民币1元收购明毅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16.04%的股权;公司向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大额商誉形成的主要原因:
非同一控制下的控股合并,母公司在购买日编制合并资产负债表时,对于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应当按照合并中确定的公允价值列示,企业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商誉。公司合并成本为5,000.00万元,减去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额4,582.49万元,列示商誉
417.51万元。
其他说明:
无。
(3). 被购买方于购买日可辨认资产、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
购买日公允价值 | 购买日账面价值 | |
资产: | 208,616,329.05 | 174,097,505.59 |
货币资金 | 1,083,611.05 | 1,083,611.05 |
应收款项 | 3,448,129.90 | 3,448,129.90 |
预付款项 | 57,909.97 | 57,909.97 |
其他应收款 | 50,184,652.76 | 50,184,652.76 |
存货 | 57,010,473.03 | 55,111,593.37 |
其他流动资产 | 2,217,322.92 | 2,217,322.92 |
固定资产 | 63,534,537.46 | 48,327,584.28 |
无形资产 | 26,471,529.19 | 9,033,090.40 |
长期待摊费用 | 262,814.21 | 288,262.3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345,348.56 | 4,345,348.56 |
负债: | 118,763,677.07 | 113,585,853.55 |
应付款项 | 15,757,594.48 | 15,757,594.48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5,177,823.52 | |
短期借款 | 35,042,777.78 | 35,042,777.78 |
预收款项 | 18,050,268.00 | 18,050,268.00 |
合同负债 | 21,474,600.85 | 21,474,600.85 |
应付职工薪酬 | 2,986,154.53 | 2,986,154.53 |
应交税费 | 333,020.73 | 333,020.73 |
其他应付款 | 4,443,544.14 | 4,443,544.1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7,332,710.44 | 7,332,710.44 |
其他流动负债 | 1,620,536.63 | 1,620,536.63 |
长期借款 | 6,544,645.97 | 6,544,645.97 |
净资产 | 89,852,651.98 | 60,511,652.04 |
减:少数股东权益 | 44,027,799.47 | 29,650,709.50 |
取得的净资产 | 45,824,852.51 | 30,860,942.54 |
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无。企业合并中承担的被购买方的或有负债:
无。其他说明:
无。
(4). 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按照公允价值重新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企业合并且在报告期内取得控制权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5). 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无法合理确定合并对价或被购买方可辨认资产、负债公允价值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无锡煜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2月23日注册成立,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福建泉州市龙利新材料有限公司由控股孙公司三孚盛益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18日注册成立,本期纳入合并范围。三孚(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3年5月26日注册成立,本期纳入合并范围。福建省泉州市春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于2023年5月31日由福建泉州市龙利新材料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广州二轻新材料科技研究有限公司于2023年6月25日由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本期纳入合并范围。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南京宁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南京 | 江苏南京 | 贸易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三孚盛益新材料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生产 | 51.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商务服务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研究服务 | 100.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广州朗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投资 | 4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程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投资 | 1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智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三孚环境服务(广州)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生产 | 51.00 | 投资设立 | |
海南势阳新材料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 | 海南省澄迈县 | 海南省澄迈县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煜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生产 | 49.00 | 投资设立 | |
海南煜阳新材料有限公司 | 海南省澄迈县 | 海南省澄迈县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势禧新材料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贸易 | 70.00 | 投资设立 | |
宿迁朗晞新材料有限公司 | 江苏宿迁 | 江苏宿迁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广东深圳 | 广东深圳 | 研究服务 | 46.00 | 1.00 | 投资设立 |
合肥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安徽合肥 | 安徽合肥 | 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
势鸿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中国香港 | 中国香港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生产 | 51.00 |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无锡煜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无锡 | 江苏无锡 | 贸易 | 60.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泉州市龙利新材料有限公司 | 福建泉州 | 福建泉州 | 贸易 | 51.00 | 投资设立 | |
福建省泉州市春宏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福建泉州 | 福建泉州 | 贸易 | 75.00 | 投资设立 |
三孚(江苏)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高邮 | 江苏高邮 | 生产 | 100.00 | 投资设立 | |
广州二轻新材料科技研究有限公司 | 广东广州 | 广东广州 | 贸易 | 100.00 | 投资设立 |
注1: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广州朗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0%股份,根据双方签订合伙协议,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对广州朗程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表决权比例为100%。注2: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股广州程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0%股份,根据双方签订合伙协议,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对广州程晞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表决权比例为100%。注3: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广州煜阳智能装备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9%,表决权比例为58%。注4:广州三孚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直接以及间接持有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股权比例为47%,表决权比例为51%。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49.00% | -2,305,148.98 | 41,722,650.49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明毅电子 | 57,067,587.60 | 91,746,852.64 | 148,814,440.24 | 52,793,320.52 | 10,872,853.42 | 63,666,173.94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明毅电子 | 46,898,284.11 | -4,704,385.68 | -4,704,385.68 | -30,955,266.10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1). 在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份额的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名称 | 变动前持股比例(%) | 变动后持股比例(%) | 变动原因 |
广州智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0.00 | 100.00 | 收购少数股东股权 |
(2). 交易对于少数股东权益及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 | |
--现金 | 400,000.00 |
--非现金资产的公允价值 | |
购买成本/处置对价合计 | 400,000.00 |
减:按取得/处置的股权比例计算的子公司净资产份额 | 475,528.55 |
差额 | -75,528.55 |
其中:调整资本公积 | 75,528.55 |
调整盈余公积 | |
调整未分配利润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末余额/本期发生额 | 期初余额/上期发生额 | |
合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
联营企业: | ||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 | 23,390,474.49 | |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 ||
--净利润 | 449,562.72 | |
--其他综合收益 | ||
--综合收益总额 | 449,562.72 |
其他说明无。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适用 √不适用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发放委托贷款及垫款、交易性金融资产、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长期应收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短期借款、交易性金融负债、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委托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及长期应付款等,这些金融工具主要与经营及融资相关,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详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以及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一)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一方不履行义务,造成另一方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公司主要面临赊销导致的客户信用风险。为降低信用风险,公司仅与经认可的、信誉良好的客户进行交易,并通过对已有客户信用监控以及通过账龄分析来对应收账款进行持续监控,确保公司不致面临坏账风险,将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控制在可控的范围内。
(二)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面临的利率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借款。公司通过建立良好的银企关系,对授信额度、授信品种以及授信期限进行合理的设计,保障银行授信额度充足,满足公司各类融资需求。通过缩短单笔借款的期限,特别约定提前还款条款,合理降低利率波动风险。
(三)外汇风险
外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公司尽可能将外币收入与外币支出相匹配以降低外汇风险。报告期内,由于公司与外币相关的收入和支出的信用期短,受到外汇风险的影响不大。
(四)流动性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6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
十一、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17,250,045.42 | 17,250,045.42 | ||
(七)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22,030,700.00 | 22,030,700.00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17,250,045.42 | 22,030,700.00 | 39,280,745.42 | |
(八)交易性金融负债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持有的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应收款项融资为应收票据,持有意图为背书,且其剩余期限较短,公允价值等同于账面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持有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系对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公司采用账面投资成本结合第三方评估公司评估值确定公允价值。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公司与子公司以及各子公司间的关联方交易已在合并报表时抵销,公司与其他关联方在报告期内的交易如下: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实际控制人为上官文龙、瞿承红。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附注(一)”。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无。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合营或联营企业名称 | 与本企业关系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联营企业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公司原5%以上股东广东省科技风险投资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持股比例降至成为5%以下未满12个月)的关联方 |
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 | 公司原副总经理刘泉根(离职已满12个月)配偶胡青春曾持股25.00%的企业 |
陈咏梅 | 公司原副总经理许荣国(2022年1月离任)之配偶 |
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 |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瞿承红控制的企业 |
GREAT CHIEFTAIN ETERPRISE COMPANY LIMITED | 子公司明毅电子之其他关联企业 |
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 | 实际控制人瞿承红妹夫赵俊持股100.00%并担任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的企业 |
其他说明
原副总经理刘泉根先生于2021年6月离职,对比报表上期刘泉根先生离职未满12个月,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其配偶胡青春最近12个月内曾持股25%的企业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上期为本公司关联方,本报告期,刘泉根先生离职已满12个月,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本期不属于本公司关联方。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原料 | 42,592.90 | 否 |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48,606.22 | 否 | ||
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27,690.26 | |||
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 | 委托加工 | 9,079.65 | 否 | ||
合计 | 300,278.77 | 27,690.26 |
注:1、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2023年度预计向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购买原料/商品不超过300万元,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相关采购业务291,199.12元,未超交易额度。
2、根据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的《关于与鼎大化工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书>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委托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生产、制造并提供产品,就上述事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书》,合同有效期自2023年6月1日至2025年5月31日,涉及金额预计为150万元(两年)。本报告期内实际发生相关委托加工业务9,079.65元,未超交易额度。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897,558.52 |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技术咨询服务费 | 132,990.56 | |
GREAT CHIEFTAIN ETERPRISE COMPANY LIMITED | 销售设备 | 15,320,684.00 | |
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1,652,405.46 | |
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销售商品 | 219,387.52 | 927,195.38 |
合计 | 16,570,620.60 | 2,579,600.84 |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本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上期确认的租赁收入 |
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5,504.58 |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房屋建筑物 | 1,056,433.75 | |
合计 | 1,061,938.33 |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 | 租赁资产种类 |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金费用(如适用)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如适用) | 支付的租金 | 承担的租赁负债利息支出 | 增加的使用权资产 |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陈咏梅 | 房屋建筑物 | 7,809.52 | 46,857.14 | 352.08 | 3,987.76 |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0,000,000.00 | 2020年11月25日 | 2023年5月24日 | 是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2年1月4日 | 2023年5月17日 | 是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40,000,000.00 | 2023年4月11日 | 2024年3月15日 | 否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30,000,000.00 | 2023年5月31日 | 2024年5月31日 | 否 |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上官文龙 | 12,000,000.00 | 2022年1月4日 | 2023年5月24日 | 是 |
上官文龙 | 30,000,000.00 | 2023年5月31日 | 2024年5月31日 | 否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25,000,000.00 | 2023年6月9日 | 2024年6月9日 | 否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为补充流动资金,缓解运营资金压力,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申请4,000万元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2022年1月4日至2022年11月17日,后展期至2023年5月17日,上述综合授信额度4,000万元应按皓悦新科两名股东股权比例分别提供担保,公司应为其中2,800万元提供担保,丁先峰先生应为1,200万元提供担保。自然人股东丁先峰先生由于个人资产有限,无法提供同比例担保,为保证皓悦新科本次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顺利实施,公司为皓悦新科向中信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提供最高额不超过4,0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官文龙先生按皓悦新科少数股东丁先峰先生持有的皓悦新科30%的股权比例为公司本次担保提供保证反担保。
(2)报告期内,公司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使用原担保合同向招商银行新借入2,000.00万元借款,借款到期日2023年5月24日,故担保到期日延至2023年5月24日。公司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使用原担保合同向中信银行新借入3,500.00万元借款,借款到期日2023年5月17日,故担保到期日延至2023年5月17日。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234.92 | 208.7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
应收账款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1,733,667.76 | 61,521.38 | 1,224,000.00 | 43,435.18 |
厦门联晶源贸易有限公司 | 1,284,253.43 | 215,662.72 | 1,441,590.13 | 51,156.63 | |
四维尔丸井(广州)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219,387.52 | 7,785.24 | 197,133.03 | 6,995.51 | |
其他应收款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35,253.23 | 1,762.66 | ||
广东三孚控股有限公司 | 1,000.00 | 10.00 | |||
陈维速(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2,036,546.25 | 2,036,546.25 | |||
田志斌(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3,110,730.00 |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358,805.23 | 294,172.57 |
广州市鼎大化工有限公司 | 10,260.00 | ||
预收款项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734,521.37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9月,公司收购子公司皓悦新科少数股东股权,按协议约定剩余50%股权转让对价,即人民币5,790万元,将作为双方业绩承诺的附条件股转款。转让方厦门先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继续负责目标公司的业务经营,并保证在工商变更后的三个财务年度(包括变更登记发生当年,以下简称“业绩承诺期”)期间,目标公司每年净利润增长率在20%以上,并保持平均每年3,750万的净利润。即
项目 | 2022年 | 2023年 | 2024年 | 总计 |
净利润(万元) | 3,000 | 3,750 | 4,500 | 11,250 |
第一年期完成业绩承诺指标的,支付15%,即人民币1,737万元整;
第二年期完成业绩承诺指标的,支付15%,即人民币1,737万元整;
第三年期完成业绩承诺指标的,支付20%,即人民币2,316万元整。
目标公司实现业绩承诺期间,业绩承诺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目标为11,250万元人民币,如果达到累计业绩承诺的80%,则视同达成业绩承诺;如果实际完成净利润超过11,250万元,但未超过累积业绩承诺的120%,不给予转让方奖励;如果实际完成净利润超过业绩承诺的120%,按照超过部分的70%给予转让方奖励,奖励将在第三年度届满,并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最终净利润值后30个工作日内,通过现金支付方式一次性兑付。
如果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间各年度经审计确定的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际净利润之和低于截
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之和,按如下计算方式计取受让方应承担的补偿金额
转让方应当在目标公司每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对受让方进行现金补偿,应在该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偿现金的支付。现金补偿计算公式如下:C=M*(1-N'/N)-K(注:C为补偿金额,M为目标公司股权转让对价,N'为目标公司业绩承诺期,截至当年累计实际完成的目标公司净利润,N为标的公司业绩承诺期,截至当年合计承诺的目标公司净利润约定完成金额业绩承诺累计净利润金额的80%,K为已补偿金额(如有)。)业绩承诺期内在每一财务年度完成后,目标公司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在扣除补偿金额后,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对应的股权转让对价款。业绩承诺期最后一年财务年度完成后,目标公司经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各业绩承诺期间累计现金补偿金额C进行核算并多退少补。上述净利润为剔除因股权激励产生的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且须经各方认可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定。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4,500,000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112,500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及预留部分:行权价格为每份9.825元,合同剩余期限分别为29个月以及22个月; 2、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每份31.825元,合同剩余期限12个月; 3、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行权价格为每份80.00元,合同剩余期限35个月。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不适用 |
其他说明无。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1年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Black-Scholes模型 | Black-Scholes模型 | Black-Scholes模型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按预计离职率及可行权条件确定 | 按预计离职率及可行权条件确定 | 按预计离职率及可行权条件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58,236,453.88 | 15,673,791.29 | 1,039,025.00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11,636,874.97 | 7,933,586.23 | 1,039,025.00 |
其他说明无。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4月,公司控股子公司皓悦新科员工持股平台厦门迪晞受让丁先峰持有的本公司200,000.00股股权,价格为3.00元/股,转让后丁先峰、皓悦新科其他员工分别通过此持股平台持有公司股权11,000.00股、189,000.00股。公司结合最近一次外部股权融资情况,按11.57元/股对皓悦新科其他员工此次受让的189,000.00股计算并确认股权支付总金额为1,619,000.00元,根据此次股权激励员工签订了5年服务期约定的情况,股权支付金额从2020年4月开始按5年平均分摊计入对应期间的损益,其中计入2023年1-6月度的管理费用金额为161,899.98元。
十四、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投资框架协议>的议案》,公司拟以不超过人民币10,019.70万元购买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40.0788%的股权。
十五、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于2023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2023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在原2023年度担保额度预计基础上增加拟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增加后的拟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被担保人为公司及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包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含有效期内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
2、公司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5.92亿元人民币(含本数),拟全部投入新型环保表面工程专用材料项目、复合铜箔高端成套装备制造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
十六、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58,857,977.13 |
1年以内小计 | 58,857,977.13 |
1至2年 | 7,428,518.58 |
2至3年 | 2,690,181.30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1,269,714.65 |
4至5年 | 577,164.00 |
5年以上 | 44,775.00 |
合计 | 70,868,330.66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2,041,247.97 | 2.88 | 2,041,247.97 | 100.00 | 2,162,152.77 | 2.63 | 2,162,152.77 | 100.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68,827,082.69 | 97.12 | 5,568,158.19 | 8.09 | 63,258,924.50 | 79,894,130.86 | 97.37 | 5,997,017.38 | 7.51 | 73,897,113.48 |
其中: |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 | 5,917,595.27 | 8.35 | 29,587.98 | 0.50 | 5,888,007.29 | 4,818,106.06 | 5.87 | 24,090.53 | 0.50 | 4,794,015.53 |
应收非PCB客户 | 62,909,487.42 | 88.77 | 5,538,570.21 | 8.80 | 57,370,917.21 | 75,076,024.80 | 91.49 | 5,972,926.85 | 7.96 | 69,103,097.95 |
应收PCB客户 | ||||||||||
合计 | 70,868,330.66 | 100.00 | 7,609,406.16 | 10.74 | 63,258,924.50 | 82,056,283.63 | 100.00 | 8,159,170.15 | 9.94 | 73,897,113.48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浙江屹华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919,934.77 | 919,934.77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邯郸市宏泰紧固件有限公司 | 359,475.00 | 359,4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四会市新蓝鸿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 216,900.00 | 216,90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台州市恒烁电镀有限公司 | 165,475.00 | 165,47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波天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41,707.50 | 141,707.5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宁波瑞硕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54,125.00 | 54,125.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博罗县常兴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 51,840.00 | 51,840.0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其他客户 | 131,790.70 | 131,790.70 | 100.00 | 预计无法收回 |
合计 | 2,041,247.97 | 2,041,247.97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关联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应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往来款 | 5,917,595.27 | 29,587.98 | 0.50 |
合计 | 5,917,595.27 | 29,587.98 | 0.5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非PCB客户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52,940,381.86 | 1,878,655.98 | 3.55 |
1至2年 | 7,241,561.08 | 1,655,192.78 | 22.86 |
2至3年 | 1,221,876.53 | 617,145.70 | 50.51 |
3至4年 | 1,022,241.45 | 904,149.25 | 88.45 |
4至5年 | 463,226.50 | 463,226.50 | 100.00 |
5年以上 | 20,200.00 | 20,200.00 | 100.00 |
合计 | 62,909,487.42 | 5,538,570.21 | 8.8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坏账准备 | 8,159,170.15 | 549,763.99 | 7,609,406.16 | |||
合计 | 8,159,170.15 | 549,763.99 | 7,609,406.1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8,784,431.85 | 12.40 | 600,683.54 |
第二名 | 4,535,533.13 | 6.40 | 22,677.67 |
第三名 | 4,000,000.00 | 5.64 | 141,945.03 |
第四名 | 1,947,845.00 | 2.75 | 363,884.95 |
第五名 | 1,733,667.76 | 2.45 | 61,521.38 |
合计 | 21,001,477.74 | 29.64 | 1,190,712.5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684,000.00 | |
其他应收款 | 10,223,556.52 | 5,488,237.58 |
合计 | 10,223,556.52 | 6,172,237.5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或被投资单位)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江西博泉化学有限公司 | 684,000.00 | |
合计 | 684,000.00 |
(1).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10,206,655.16 |
1年以内小计 | 10,206,655.16 |
1至2年 | 5,000.00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39,944.00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9,100.00 |
合计 | 10,260,699.16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保证金、押金 | 115,119.50 | 243,042.50 |
代垫款项 | 258,693.36 | 229,926.69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7,698,587.06 | 4,587,857.06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 | 1,916,308.40 | |
其他 | 271,990.84 | 444,538.00 |
合计 | 10,260,699.16 | 5,505,364.2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7,126.67 | 17,126.6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
本期转回 | 20,015.97 | 20,015.97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37,142.64 | 37,142.6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 17,126.67 | 20,015.97 | 37,142.64 | |||
合计 | 17,126.67 | 20,015.97 | 37,142.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3,110,730.00 | 1年以内 | 30.32 | |
第二名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2,036,546.25 | 1年以内 | 19.85 | |
第三名 | 应收代扣代缴股份支付个税 | 2,010,948.56 | 1年以内 | 19.60 | |
第四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771,689.00 | 1年以内 | 17.27 | 8,858.45 |
第五名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款 | 126,619.40 | 1年以内 | 1.23 | 633.10 |
合计 | / | 9,056,533.21 | / | 88.27 | 9,491.55 |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7).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8).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309,818,730.18 | 309,818,730.18 | 248,995,964.04 | 248,995,964.04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23,390,474.49 | 23,390,474.49 | 22,940,911.77 | 22,940,911.77 | ||
合计 | 333,209,204.67 | 333,209,204.67 | 271,936,875.81 | 271,936,875.81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南京宁美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7,500,000.00 | 7,500,000.00 | ||||
广州皓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1,693,964.04 | 8,712,766.14 | 160,406,730.18 | |||
广州智朗新材料有限公司 | 11,274,000.00 | 11,274,000.00 | ||||
广州智迪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 | 400,000.00 | 1,000,000.00 | |||
广州势禧新材料有限公司 | 1,400,000.00 | 1,400,000.00 | ||||
广州市二轻研究所股份有限公司 | 71,928,000.00 | 71,928,000.00 | ||||
深圳市三孚北理新材料科学研究有限公司 | 4,600,000.00 | 4,600,000.00 | ||||
广州明毅电子机械有限公司 | 50,000,000.00 | 50,000,000.00 | ||||
无锡煜禧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200,000.00 | 1,200,000.00 | ||||
合肥势鸿新材料有限公司 | 510,000.00 | 510,000.00 | ||||
合计 | 248,995,964.04 | 60,822,766.14 | 309,818,730.18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投资 单位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减变动 | 期末 余额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
追加投资 | 减少投资 | 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 | 其他综合收益调整 | 其他权益变动 | 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 | 计提减值准备 | 其他 | ||||
一、合营企业 | |||||||||||
小计 | |||||||||||
二、联营企业 | |||||||||||
中山市康迪斯威科技有限公司 | 15,112,434.53 | -255,330.48 | 14,857,104.05 | ||||||||
广州鸿葳科技有限公司 | 7,828,477.24 | 704,893.20 | 8,533,370.44 | ||||||||
小计 | 22,940,911.77 | 449,562.72 | 23,390,474.49 | ||||||||
合计 | 22,940,911.77 | 449,562.72 | 23,390,474.4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1,184,373.09 | 39,509,145.13 | 72,172,947.46 | 46,849,545.68 |
其他业务 | 2,720,358.12 | 2,478,635.75 | 2,500,617.75 | 2,233,915.04 |
合计 | 63,904,731.21 | 41,987,780.88 | 74,673,565.21 | 49,083,460.72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449,562.72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61,930.79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其他 | -106,669.48 | 758,909.83 |
合计 | 342,893.24 | 1,020,840.62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1,943.27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1,254,252.16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120,904.80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9,140.2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91,788.72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86,825.31 | |
合计 | 1,019,346.00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3.95 | -0.20 | -0.2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4.16 | -0.21 | -0.21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上官文龙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2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