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本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由董事长吴中林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上半年运营情况,公司整理编制了《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进行了分析总结。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80)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79)。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81)。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与核销资产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6月30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对符合财务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经调查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资产予以核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3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与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2)。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议案》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公司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关于防范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的相关制度。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通宇通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