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均普智能: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3

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经审慎分析,我们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独立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此次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事项,系公司基于国际政治经济形势,结合北美区公司实际情况,为进一步发展公司北美区业务,公司经过缜密计划,拟对北美地区的区域业务布局进行优化调整重组,由加拿大公司主要负责北美地区的研发与销售,由墨西哥公司主要负责北美地区的装备生产与工程服务。

公司存在为PIA美国客户项目提供履约保证担保的情况,涉及金额110.26万美元。双方承诺共同努力,通过项目顺利实施、担保条件变更或担保品置换等方式促使上述对外担保于最终交割前全部解除。若在本次交易完成时,未能完成相关担保的解除,公司将会根据交易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议程序。

此次公司北美地区生产基地布局的优化调整重组,有利提升生产经营效率,实现公司整体资源的有效配置。因此出售PIA美国短期会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长期来看不仅不会对公司业务造成不利影响,相反有利于公司北美业务的进一步拓展,不存在损害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

本次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的日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于对外出售子公司100%股权的事项。

(本页无正文,为《宁波均普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签署页)

______________郭志明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

杨丹萍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______________孙健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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