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7日以书面和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福州市马尾区儒江西路6号公司一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出席董事8人(其中董事李靖先生,独立董事许萍女士、林金堂先生、邓乃文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会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林俊先生主持并形成如下决议:
一、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家迟先生、李寅彦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向控股股东提供反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林家迟先生、李寅彦女士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短期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独立董事已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为公司提供短期资金拆借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不超过一年,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科立视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拟以房产、土地、在建工程等资产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具体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协议内容为准。
本次拟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在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融资额度范围内,本
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无需再提交华映科技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项。
四、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映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