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0929 证券简称:华骐环保 公告编号:2023-049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12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其中以通讯方式表决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刘幸福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其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二)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第21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的规定,公司编制了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半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使用募集资金,相关信息的披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5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安徽华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