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062 证券简称:宏润建设 公告编号:2023-063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宏润建设 | 股票代码 | 002062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变更前的股票简称(如有) | 无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陈洁 | 陈洁 |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 | 上海市龙漕路200弄28号宏润大厦10楼 | ||
电话 | 021-64081888-1022 | 021-64081888-1022 | ||
电子信箱 | chenjie@chinahongrun.com | chenjie@chinahongrun.com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营业收入(元) | 3,069,123,975.27 | 4,067,309,490.07 | -24.5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182,724,977.57 | 158,917,880.77 | 14.9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176,530,686.11 | 156,301,877.16 | 12.9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591,518,039.38 | 300,262,341.62 | 97.00%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4 | 21.43%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17 | 0.14 | 21.43%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4.35% | 4.05% | 0.30%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总资产(元) | 15,469,893,254.58 | 16,384,617,153.77 | -5.5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4,179,268,482.70 | 4,107,791,741.23 | 1.74%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52,346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34.21% | 377,175,956 | 0 | 质押 | 251,900,000 | |
郑宏舫 | 境内自然人 | 12.43% | 137,084,924 | 102,813,693 | 质押 | 39,800,000 | |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 其他 | 5.01% | 55,187,637 | 0 | |||
葛立敏 | 境内自然人 | 2.09% | 23,000,000 | 0 | |||
李张敏 | 境内自然人 | 1.13% | 12,443,700 | 0 | |||
赵熙逸 | 境内自然人 | 1.01% | 11,111,900 | 0 | |||
严帮吉 | 境内自然人 | 0.87% | 9,572,213 | 0 | 质押 | 1,700,000 | |
尹芳达 | 境内自然人 | 0.64% | 7,004,215 | 5,253,161 | |||
郑建国 | 境内自然人 | 0.62% | 6,831,200 | 0 | |||
何秀永 | 境内自然人 | 0.54% | 6,004,146 | 4,503,109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上述股东中浙江宏润控股有限公司、郑宏舫、尹芳达、何秀永为一致行动人。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3年上半年,公司锐意进取、突出优势,主营业务重点工作集中在城市轨道交通、市政路桥等基础设施和政府重大工程项目。报告期建筑业新承接工程25.65亿元,其中,轨道交通、市政工程合计占比93.75%。新中标宁波轨道交通6号线SG6108标、文一西路西延工程(二期)西段EPC总承包项目、杭州轨道交通4号线三期工程3标等重大工程。 报告期,为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进一步发展,提升公司新能源业务经营规模和盈利水平,公司与安徽省宣城市宣州区人民政府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投资建设10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10GW光伏电池片项目及900MW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公司设立宏润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宏润泰阳(宣城)绿色能源有限公司、上海宏润储能科技有限公司等子公司推进上述新能源业务的开展。目前公司首期5GW高效光伏电池组件项目及300MW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正有序推进。 报告期,公司2023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正常推进。公司拟向不超过35名(含)的特定投资者发行数量不超过330,750,000股(含本数)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1,943.37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发行的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不含定价基准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80%。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次会议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于2023年4月27日获得深交所受理。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做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宏润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郑宏舫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