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泰高科”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就鼎泰高科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972号)核准,公司2022年11月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0,000,000股,发行价为22.8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144,0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97,525,972.55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46,474,027.45元。
本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11月15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2年11月15日出具天职业字[2022]44312号验资报告。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262,885,941.1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 金额 |
1、2022年11月15日募集资金总额 | 1,144,000,000.00 |
减:发行费用(中信证券的含税承销费用、保荐费用) | 74,660,000.00 |
2、2022年11月15日公司收到中信证券转来的募集资金 | 1,069,340,000.00 |
减:发行费用(除承销费用、保荐费用之外的发行费用) | 27,092,010.28 |
加:发行费用相应的增值税款 | 4,226,037.73 |
3、募集资金净额 | 1,046,474,027.45 |
加:2022年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 748,033.21 |
加:2023年1-6月利息收入及银行理财收益扣银行手续费后净额 | 8,159,375.12 |
减:2022年度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145,457,209.13 |
减:2023年1-6月累计使用募集资金 | 117,428,731.97 |
减:现金管理转出金额 | 500,000,000.00 |
4、截止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 | 292,495,494.68 |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并修订了《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
定。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要求,公司开设了六家银行专项账户,分别是,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广发银行东莞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以下简称“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东莞厚街支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分行(以下简称“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仅用于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公司所有募集资金项目投资的支出,在资金使用计划范围内,由财务部门审核,财务负责人、总经理签批后,由会计部门执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超出计划投入时,需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并报股东大会批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应按公司董事会承诺的计划进度组织实施。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由公司会计部门设立台账,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进行日常监督,同时将检查情况报告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半年度全面核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出具《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披露。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11月30日与广发银行东莞分行、中信银行东莞分行、招商银行东莞厚街支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为人民币50,000.00万元,明细详见“三、(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暂未使用的余额为人民币29,249.55万元,募资资金专户的具体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账号 | 用于的募投项目 | 余额 | 备注 |
广发银行东莞厚街支行 | 9550880228321900398 | PCB微型钻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223,105,081.79 | |
中信银行东莞分行 | 8110901013501504823 | 精密刀具类产品扩产项目 | 67,092,895.92 | |
招商银行东莞厚街支行 | 377900059110560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 2,226,600.16 | |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 636958582 | 超额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 56,429.12 | 注1 |
中国银行东莞厚街支行 | 643176378466 | 超额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 6,282.51 | 注1 |
中国建设银行鼎盛支行 | 44050177004500001144 | 超额募集资金投向项目 | 8,205.18 | 注1 |
合计 | 292,495,494.68 |
注1:公司与“广发银行东莞分行、民生银行广州分行、中国银行广东省分行、中国建设银行东莞分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分别在其下级银行“广发银行东莞厚街支行、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中国银行东莞厚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鼎盛支行”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三、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说明
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亿元的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截止2023年6月30日,公司正在进行现金管理尚未到期的金额为5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产品名称 | 产品发行主体 | 投资金额(万元) | 产品期限 |
1 | 中国民生银行对公大额存单产品 |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 2,000.00 | 2022-4-20至2024-4-20 |
2 | 中国民生银行对公大额存单产品 | 民生银行东莞东城支行 | 9,000.00 | 2022-11-21至2024-11-21 |
3 | 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10,000.00 | 2023-3-31至2023-7-1 |
4 | 中信银行结构性存款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 | 10,000.00 | 2023-6-28至2023-9-27 |
5 |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 | 9,000.00 | 2023-6-27至2023-9-25 |
6 | 广发银行结构性存款 |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厚街支行 | 10,000.00 | 2023-6-27至2023-9-25 |
合计 | 50,000.00 |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2023年1-6月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投项目尚在投入中,不存在节余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职业字[2022]44312号”验资报告予以验证,扣除前述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项目需求后,公司超募资金为人民币14,972.04万元。2022年11月30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2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05%。截至2023年6月30日,前述议案的补充流动资金已转出3,975.63万元,公司除使用部分暂时闲置超募资金11,000.00万元(含利息)购买银行理财产品之外,其余超募资金均存放在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
(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79,249.55万元,其中,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29,249.55万元,购买银行理财50,000.00万元。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2023年1-6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也无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相关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
六、保荐机构主要核查工作
保荐机构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进行的核查工作包括查阅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银行对账单、募集资金项目的明细账和款项支付的原始凭证、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相关公告等,了解募集资金项目工程建设情况,审阅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的专项报告以及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从募集资金的管理、用途和信息披露情况等方面对其募集资金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核查。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保荐机构认为:鼎泰高科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也不存在其他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万 俊 | 曾劲松 |
附表:
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广东鼎泰高科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104,647.40 | 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11,742.87 | |||||||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6,288.59 | |||||||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 |||||||||
超募资金投向 | 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1) | 本报告期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投资进度(%)(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承诺投资项目 | ||||||||||
1、PCB微型钻针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否 | 43,052.22 | 43,052.22 | 1,071.99 | 2,275.81 | 5.29 | 2024年11月15日 | -467.53 | 不适用 | 否 |
2、精密刀具类产品扩产项目 | 否 | 36,623.14 | 36,623.14 | 1,245.25 | 10,257.15 | 28.01 | 2024年11月15日 | -84.28 | 不适用 | 否 |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借款项目 | 否 | 10,000.00 | 10,000.00 | 5,450.00 | 9,780.00 | 97.8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 | 89,675.36 | 89,675.36 | 7,767.24 | 22,312.96 | ||||||
超募资金投向 |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否 | 4,200.00 | 4,200.00 | 3,975.63 | 3,975.63 | 94.66 | - | - |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资金 | 否 | 10,772.04 | 10,772.04 | - | - | |||||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 | 14,972.04 | 14,972.04 | 3,975.63 | 3,975.63 | - | - | ||||
合计 | 104,647.40 | 104,647.40 | 11,742.87 | 26,288.59 | ||||||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 | 不适用。 |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 | 详见三、(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 | 不适用。 |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详见三、(三)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 |||||||||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 | 不适用。 | |||||||||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详见三、(八)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 |||||||||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 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