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计提坏账准备情况概述
由于公司客户无锡格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格木”)自身经营情况,应收账款出现了逾期,公司此前及时进行催收,并于2022年起采取诉讼、申请强制执行等相关措施,对无锡格木至今尚未执行到回款。公司于2022年末通过账龄组合计提模型已计提坏账准备5,446,427.34元。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6月末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截至目前公司虽尚未收到无锡格木执行结果相关的裁定书,但公司根据无锡格木的经营及回款情况,通过对未来可收回价值的合理预测,预计此部分债权收回的可能性较小,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以单项计提模型计提无锡格木剩余应收账款6,777,327.67元,累计计提无锡格木坏账准备12,223,755.01元。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客户名称 | 应收账款2023年6月30日账面余额 | 2022年计提坏账准备 | 本次计提坏账准备 | 累计计提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无锡格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 12,223,755.01 | 5,446,427.34 | 6,777,327.67 | 12,223,755.01 | 100% |
二、本次计提坏账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无锡格木单项计提坏账准备减少公司2023年半年度合并利润总额6,777,327.67元,以上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坏账准备的合理性说明
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符合公司应收账款的实际情况和相关会计政策规定。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能够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具有合理性,同意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
四、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资产状况,有助于提供更加真实可靠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一致同意该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基于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本次坏账准备计提后,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应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更具合理性,同意本次单项计提应收账款坏账准备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