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张彦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短信及邮件通知的方式向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送达。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经营状况和经营成果,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董事会认为,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对应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和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要求:以2019年公司业绩为基数,2022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45%。公司2022年业绩考核未达标,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年度(即2022年度)当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08.36万股限制性股票全部取消归属,并作废失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议案》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公司2023年6月末应收账款进行减值测试,截至目前公司虽尚未收到无锡格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无锡格木”)执行结果相关的裁定书,但公司根据无锡格木的经营及回款情况,通过对未来可收回价值的合理预测,预计此部分债权收回的可能性较小,基于谨慎性原则,本次以单项计提模型计提无锡格木剩余应收账款6,777,327.67元,累计计提无锡格木坏账准备12,223,755.01元。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应收账款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获全票通过。本议案无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宁波激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