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独立意见
作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在董事会召开之前,认真审阅和了解相关情况,现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独立意见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的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进行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况,同意公司2023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思、金雪军、熊建益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