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
更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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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于2023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截止2022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96,696,14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3.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29,008,842.0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6股,合计转增58,017,684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154,713,824股;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
2023年7月7日,公司实施完成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事宜,公司总股本由96,696,140股变更为154,713,824股。公司注册资本由96,696,140元增加至154,713,824元。
二、修订《公司章程》情况
结合公司总股本、注册资本的变更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拟对《诚达药业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修订前 | 修订后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9,669.6140万元。 |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471.3824万元 |
第二十条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的股份总数为9,669.6140万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第二十条 公司股份总数为154,713,824股,全部为人民币普通股。 |
除上述修订的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余条款均不变。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并签署相关文件,授权有效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章程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上述工商事项的变更、备案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修订后的《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特此公告。
诚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