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作为广东中南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本着对全体股东认真负责和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对外担保的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经我们核查,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也不存在公司对外担保的情况发生,2023年上半年累计和当期对外担保金额为0。
独立董事签字:
(郭明文) (谢 娟) (邢良文)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