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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艺集团:独立董事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章制度有关规定,我们作为深圳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审慎以及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对公司董事会提交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审核,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的立场,对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公司对外担保情况的独立意见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我们对2023年半年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和对外担保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发生的资金往来均为正常经营性资金往来,不存在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

2、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未向控股股东及公司持股50%以下的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也未强制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报告期内,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被担保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公司,经营业绩稳定,具有较强的偿债能力,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除上述情况外,公司没有其他对外担保,也未发现以前期间发生但延续到报告期的其他对外担保事项。

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独立意见

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的签署页

独立董事:

顾增才刘原孙伟

2023年8月21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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