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书面传签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材料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电话、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的监事3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审核后,一致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其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其所载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半年度报告》于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于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经核查,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详见同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建艺装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