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300581 证券简称:晨曦航空 公告编号:2023-045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临时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出席应到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会议由董事长吴星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出席人数、召集、召开程序、议事内容、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全体参会董事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经举手表决,逐项通过了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相关监管要求及规定,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结项时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1,413.63万元(含利息)从本次募集资金总额中扣除,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由原20,551.66万元调减至19,138.03万元,调减后的募集资金总额未
超过三亿元且未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将全部用于直升机研发中心项目。
本议案通过了公司监事会的审议。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认为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切实、可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议案通过了公司监事会的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认为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切实、可行。
本议案通过了公司监事会的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修订稿)》。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董事会同意公司编制的《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认为其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需求。
本议案通过了公司监事会的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审议通过了《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结合对本次发行方案的调整进行了更新,符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采取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出具的承诺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本议案通过了公司监事会的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公告》。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西安晨曦航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