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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电化: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Pan-ChinaCertifiedPublicAccountants

目录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第1—2页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第3—9页

三、附件……………………………………………………………第10—13页

(一)本所营业执照复印件………………………………………第10页

(二)本所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1页

(三)本所签字注册会计师执业证书复印件………………第12—13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天健审〔2023〕2-392号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电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鉴证报告仅供湘潭电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本鉴证报告作为湘潭电化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申报材料一起上报。

二、管理层的责任

湘潭电化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湘潭电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上述报告独立地提出鉴证结论。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鉴证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

获取合理保证。在鉴证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鉴证结论我们认为,湘潭电化公司管理层编制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湘潭电化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一日

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7号》的规定,将本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募集及存放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的数额、资金到账时间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79号文核准),本公司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652.17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6.90元,共计募集资金52,800.00万元,坐扣承销费、保荐费

830.0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51,970.0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于2020年4月20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律师费、验资费等其他发行费用合计83.00万元(含税),以及公司前期预付的承销保荐费50.00万元(含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51,837.00万元。此外,本次非公开发行各项发行费用可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54.51万元,与前述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51,891.51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0〕2-12号)。

(二)前次募集资金在专项账户中的存放情况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在银行账户的存放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页共13页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银行账号初始存放金额2023年6月30日余额备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河西支行4305016363080000026912,182.301.24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190403092920002805111,570.00已销户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市板塘支行6028752952958,300.00已销户

页共13页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

中国进出口银行湖南省分行209000010000029173319,917.70已销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湘潭板塘支行1904030919200017160已销户[注]
合计51,970.001.24

[注]该账户用于存放靖西电化公司年产2万吨高性能锰酸锂电池正极材料项目和靖西电化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可使用的募集资金,先由公司以增资方式投入靖西电化公司,再进行募集资金置换,未将募集资金直接存放在该账户,故该账户初始存放金额为0元,该账户已于2022年11月销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三、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因主要领域需求发生变化,高纯硫酸锰未来需求大幅增长的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项目经济效益、发展前景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本公司于2021年7月13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和“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并将上述项目剩余募集资金余额19,568.36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基于“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且实际投入使用,符合结项条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并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本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召开了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结项,并将该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申万宏源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出具了《关于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具体前次募集资金项目投入变更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页共13页

序号

序号项目名称原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变更后已投入募集资金金额
1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8,300.0040.10
2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11,491.51204.33
3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7,182.303,220.72

四、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的差异内容和原因说明募集资金项目湘潭电化新能源材料研究院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3,220.72万元,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7,182.30万元差异3,961.58万元,系本公司调整了部分建筑架构,优化了项目实施方案;本公司在保证项目质量和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加强对项目建设各个环节费用的管控和监督,合理降低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节省了资金支出;本公司研究院项目于2021年至2022年获得政府专项资金合计768.00万元,在优先使用政府专项资金的情况下减少了募集资金支出。

募集资金项目湘潭电化年产2万吨高纯硫酸锰生产线建设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40.10万元,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8,300.00万元差异8,259.90万元;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为204.33万元,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11,491.51万元差异11,287.18万元。系主要领域需求发生变化,高纯硫酸锰未来需求大幅增长的预期存在不确定性,原材料价格大幅上涨,项目经济效益、发展前景难以达到预期目标,本公司终止上述项目。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六、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说明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2。

七、前次募集资金中用于认购股份的资产运行情况说明

页共13页

4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靖西湘潭电化科技有限公司年产30000吨高纯硫酸锰项目12,400.0011,491.51204.3312,400.0011,491.51204.33-11,287.18
5补充流动资金23,583.3623,583.3623,583.36
合计52,800.0051,891.5151,966.2152,800.0051,891.5151,966.2174.70

[注]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与募集资金总额之间的差异原因系利息收入

页共13页仅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报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法经营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页共13页仅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报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执业资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页共13页

仅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报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李剑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李剑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页共13页仅为湘潭电化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项目申报之目的而提供文件的复印件,仅用于说明彭亚敏是中国注册会计师,未经彭亚敏

本人书面同意,此文件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亦不得向第三方传送或披露。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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