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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色母: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证券代码:301019 证券简称:宁波色母 公告编号:2023-056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现将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宁波色母”)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1866号),公司获准公开发行2,00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本次发行不涉及发行人原有股东公开发售股票。本次发行价格为

28.9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57,880.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1,054.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6月23日到位,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771号《验资报告》。

募集资金已汇入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具体明细如下:

户名开户行账号募集资金用途募集资金专户余额 (万元)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94170078801400001921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23,427.88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3302040160000772864超募资金项目11,554.75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39402001040037444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9,456.37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3302040160000772823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200.00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33010122000868184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900.00
合计53,539.00

(二)募集资金结存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项目金额(人民币元)
2022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余额386,015,782.56
减:2023年半年度已使用金额10,687,139.46
其中:募投项目投入10,687,139.46
加:2023年半年度收益总额4,018,523.23
其中:2023年半年度结构性存款收益金额2,244,482.97
2023年半年度通知存款利息金额1,743,747.38
截止2023年6月30日应结余的募集资金379,347,166.33
减: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结构性存款150,000,000.00
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7天通知性存款224,644,011.27
截止2023年6月30日实际结余的募集资金4,703,155.06

二、 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专项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签署情况

2021年7月,公司、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严格按照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和使用募集资金,保证专款专用。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三方监管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

(三)募集资金存放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有5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类别余额 (元)存储方式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3302040160000772864募集资金专户792,190.42活期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33010122000868184募集资金专户2,889,277.97活期
银行名称账号账户类别余额 (元)存储方式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39402001040037444募集资金专户551,938.99活期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94170078801400001921募集资金专户448,844.50活期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3302040160000772823募集资金专户20,903.18活期
合计4,703,155.06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使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余额明细如下:

银行名称余额(元)存储方式期限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129,125,891.15通知存款7天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宁波鄞州支行100,000,000.00结构性存款91天
小计229,125,891.15
中国农业银行宁波鄞州分行75,518,120.12通知存款7天
小计75,518,120.12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12,000,000.00通知存款7天
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明州支行20,000,000.00结构性存款180天
小计32,000,000.00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8,000,000.00通知存款7天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30,000,000.00结构性存款120天
小计38,000,000.00
合计374,644,011.27

三、 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075.11万元,本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对 “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进行调整,在原实施主体宁波色母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色母粒(滁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滁州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的基础上,增加安徽省滁州市常州路与镇江路交叉口东南侧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由拆建公司部分旧厂房变更为旧厂房改造和新建厂房建设,并同意根据项目调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前述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23日。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11,317,752.12元。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7号)。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7月23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20.00 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3,879.22万元(含利息)。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5月16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及不超过30,000.00万元(含本数)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37,934.72万元,其中购买结构性存款15,000.00万元,购买通知存款22,464.40万元,存放在募集资金专户

470.32万元。

(八)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发生变更。

五、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已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 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于2023年8月21日董事会批准报出。

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2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编制单位: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51,054.96本报告期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075.11
报告期内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14,726.7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0.00
累计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0.00
承诺投资项目和超募资金投向是否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调整后投资总额(1)本报告期投入金额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截至期末投资进度(%) (3)=(2)/(1)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本报告期实现的效益是否达到预计效益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承诺投资项目
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23,427.8823,427.88327.141,492.836.372025.6.23
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9,456.379,456.37716.962,080.0822.002023.6.27246.13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3,900.003,900.0031.01513.7913.172025.6.23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5,200.005,200.0005,200.0010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承诺投资项目小计41,984.2541,984.251,075.119,286.7022.10246.13
超募资金投向
补充流动资金9,070.719,070.7105,440.0060.00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超募资金投向小计9,070.719,070.7105,440.0060.00
合计51,054.9651,054.961,075.1114,726.728.83246.13
未达到计划进度或预计收益的情况和原因(分具体项目)年产1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已于 2023 年 6 月 26 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 1 万吨中高端色母粒中山扩产项目”予以结项,剩余募集资金共计7,597.60万元(含理财收益,不包含已签订合同但尚未支付的合同尾款、质保金等)继续留存于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将科学、审慎地选择新的投资项目。该事项已于2023年7月12日通过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不适用
超募资金的金额、用途及使用进展情况公司于 2021年7月23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1年8月10日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 2,720.00 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2年8月1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了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720.00万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超募资金余额为3,879.22万元(含利息)。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变更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进行调整,在原实施主体宁波色母的基础上,增加公司全资子公司滁州子公司为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在原实施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金辉西路168号的基础上,增加安徽省滁州市常州路与镇江路交叉口东南侧为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并同意根据项目调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前述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23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方式调整情况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4月6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新增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和变更实施方式并延期的议案》,同意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2万吨中高端色母粒项目”和“研发中心升级项目”进行调整,实施方式由拆建公司部分旧厂房变更为旧厂房改造和新建厂房建设,并同意根据项目调整增设募集资金账户。同时前述项目预计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延期至2025年6月23日。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公司于2021 年8月2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1,317,752.12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11,317,752.12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核验,并出具了《关于宁波色母粒股份有限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0847号)。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的置换。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不适用
项目实施出现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原因不适用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374,644,011.27元外,4,703,155.06以活期的方式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
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或其他情况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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