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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2-07-20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发行公告
               保荐人(主承销商):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特别提示
    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石煤装备”)
根据《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2012 年修订)、《关于深化新股发行体制
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关于
新股发行定价相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规定首次公开发行 A 股。本次网下发行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实施,请参与网下
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电
子化实施细则》(2009 年修订)。本次发行新增了双向回拨机制、网下配售股
份无锁定期、网下摇号配售、估值与报价信息披露等方面的内容。请广大投资者
认真阅读本公告及同日刊登的《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投资风险特别公告》。
                            估值及投资风险提示
    1、发行人所在行业为专用设备制造业,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行业最近
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为 18.51 倍(截止 2012 年 7 月 18 日),请投资者决策
时参考。本次发行价格 7.40 元/股对应的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基准日
(2012 年 3 月 31 日)前 12 个月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
润摊薄后市盈率为 20.00 倍,高于行业最近一个月平均滚动市盈率 8.05%,存在
未来发行人估值水平向行业平均市盈率水平回归、股价下跌给新股投资者带来损
失的风险。
    2、发行人本次募投项目的计划所需资金量为 30,100 万元。按本次发行价格
7.40 元/股计算的预计募集资金量为 37,000 万元,超出本次募投项目计划所需
金额 6,900 万元,超出比例为 22.92%,高于拟用于本次募投项目的所需金额,
存在因取得募集资金导致净资产规模大幅度增加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模式、经营
管理和风险控制能力、财务状况、盈利水平及股东长远利益产生重要影响的风险。
                               重要提示
    1、石煤装备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 5,000 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 股)的申请
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809 号文核准。本次发行的股份拟
在深交所上市。
    2、本次发行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
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同时进行。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广发证券”)作为本次发行的
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分别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和深交所交易系统实施
本次发行。本次发行股票申购简称为“石煤装备”,申购代码为“002691”,该
申购简称及申购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
    3、本次发行股份总数为 5,000 万股,网下、网上初步发行数量均为 2,500
万股,各占本次发行数量的 50% 。
    4、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工作已于 2012 年 7 月 18 日完成。根据初步询价情
况,经发行人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 7.40 元/股,此价格对
应的市盈率及有效报价情况为:
   (1)20.00 倍(每股收益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基准日(2012 年 3
月 31 日)前 12 个月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后总股本计算);
   (2)14.80 倍(每股收益按照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基准日(2012 年 3
月 31 日)前 12 个月经审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净利润除以本次发
行前总股本计算);
    (3)初步询价报价不低于本次发行价格的所有有效报价对应的累计拟申购
数量之和为 8,200 万股,为本次网下发行股数的 3.28 倍。
    5、回拨机制
    本次发行网上网下申购于 2012 年 7 月 23 日(T 日)15:00 截止。申购结
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根据总体申购情况决定是否启动回拨机制,
对网下、网上发行的规模进行调节,回拨机制的启动将根据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
及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来确定。
    有关回拨机制的具体安排如下:
   (1)网下、网上发行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上
发行初步中签率 2 倍(不含 2 倍)至 4 倍(含 4 倍)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
次发行数量 10%的股票(500 万股);若网下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上发行初步中
签率 4 倍时,从网下向网上回拨本次发行数量 20%的股票(1,000 万股)。
    (2)若 T 日出现网上申购不足的情况,申购不足部分向网下回拨,由参与
网下申购的机构投资者认购,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通过摇号抽签方式进
行配售。网下机构投资者未能足额认购该申购不足部分的,未认购足额部分由承
销团推荐的其他投资者认购;仍然认购不足部分,由承销团余额包销。
    (3)在网下发行未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不足部分不向网上回拨,由承销
团余额包销。
    (4)网上、网下均获得足额认购的情况下,若网上发行初步中签率高于网下
发行初步中签率时,不启动回拨机制。
    (5)启动回拨机制后的网下摇号原则:根据网下最终发行数量按照每 200 万
股为一个中签号码的原则计算中签号码个数,通知摇号机构按该中签号码个数进
行摇号;不足 200 万股的剩余部分作为一个特殊中签号码,在未中签的号码中重
新摇出,由获得该特殊中签号码的网下投资者认购。
    在发生回拨的情形下,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及时启动回拨机制,
并于 2012 年 7 月 25 日(T+2 日,周三)在《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摇号中签及配售结果公告》中公告。
    6、网下发行重要事项:
    (1)在初步询价期间提交有效报价(指申报价格≥7.40 元/股的报价)的股
票配售对象,方可参与网下摇号配售。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应按初步询
价报价时有效报价对应的数量参与网下申购。
    (2)本次网下发行申购缴款时间为:2012 年 7 月 23 日(T 日,周一)9:30~
15:00。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及时、足额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网
下发行资金专户划付申购款,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网下发行银行账户信息表附
后,参与网下申购的股票配售对象应在划款备注栏注明该笔申购资金的资金明细
账户及新股代码,备注格式为:“B001999906WXFX002691”。
    申购款有效到账时间为 2012 年 7 月 23 日(T 日,周一)15:00 之前,T 日
之前及 T 日 15:00 之后到账的均为无效申购。请提交有效报价的股票配售对象注
意资金到账时间。
    (3)不同股票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时,应于发出申购资金划付指令后与
托管银行有效确认,督促托管银行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实际划拨资金的有
效股票配售对象名单。若申购资金不足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没有包括在名单
中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无效;若托管银行未能及时提供名单,且申购资金不足
或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账,则共用银行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申购全部无效。
    (4)在划拨申购资金当日,股票配售对象可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
金到账情况。共用备案账户的股票配售对象若无法通过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查询资
金到账情况,应及时与托管银行确认。
    (5)主承销商按照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实际划拨资金有效股票配售
对象名单确认最终有效申购,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及时足额缴纳申购款的,主承
销商将违约情况报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
    (6)2012 年 7 月 25 日(T+2 日,周三),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公告《石家庄中煤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A 股网下摇号中签及
配售结果公告》,披露本次网下发行的摇号中签结果和配售结果,并披露保荐人
(主承销商)在推介期间向询价对象提供的发行人研究报告的估值结论以及参与
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的报价明细。
    (7)股票配售对象的获配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锁定安排。
    7、网上发行重要事项:
    (1)本次网上申购时间为:2012 年 7 月 23 日(T 日,周一)9:30~11:30、
13:00~15:00。
    (2)参与本次网上申购的单一证券账户申购委托不少于 500 股,超过 500
股的必须是 500 股的整数倍,但不得超过 25,000 股。
    (3)持有深市证券账户的投资者均可参加网上申购,但参与了本次网下初
步询价的股票配售对象及法律、法规禁止者除外。若股票配售对象同时参与网
下发行申购和网上发行申购的,网上发行申购部分为无效申购。
    投资者参与网上发行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每一证券账户只能申
购一次。证券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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