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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监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8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于 2023年8月18日在长华化学5楼会议室以现场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芸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审议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利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本决议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审议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是围绕公司日常经营业务进行的,遵循套期保值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交易,能够降低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的影响,具有一定的必要性。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审议结果:赞成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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