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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董事会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2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 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的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8 月 8日通过邮件等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通知中包括会议的相关材料,同时列明了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2、本次董事会于 2023 年 8 月 18日在公司5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本次董事会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陈凤秋、张秀芬、顾磊、卢睿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董事会由董事长顾仁发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了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一致认为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半年度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同意公司变更股份总数、注册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理工商登记,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类型暨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3、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最新修订和更新情况,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公司对相关治理制度进行了梳理,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21项制度的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并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共2项制度。公司董事对本议案的子议案逐一投票,表决结果如下:

序号子议案名称是否需股东大会审议
3.1《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2《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3.3《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3.4《关于修订<累积投票制度>的议案》
3.5《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3.6《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3.7《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3.8《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3.9《关于修订<防范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管理制度>的议案》
3.10《关于修订<内幕信息及知情人管理制度>的议案》
3.11《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3.12《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3.13《关于修订<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3.14《关于修订<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3.15《关于修订<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的议案》
3.16《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
3.17《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3.18《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3.19《关于修订<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3.20《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
3.21《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3.22《关于制定<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3.23《关于制定<远期结售汇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4、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不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单个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授权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本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5、审议通过《关于拟签订<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议案》

为推动公司以二氧化碳聚醚为核心的产业链布局,积极发挥自身行业领域优势,助力实现化工产业的绿色转型,公司拟与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连云港徐圩新区)管委会签订《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在连云港徐圩新区投资建立二氧化碳聚醚及高性能多元醇项目,预计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其中对固定资产投资约50亿元人民币,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如银行借款等)。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一期建设二氧化碳聚醚多元醇重点实验室、绿色低碳新材料中试基地,年产8万吨二氧化碳聚醚多元醇、66万吨高性能多元醇、800吨催化剂;二期建设年产98万吨二氧化碳聚醚多元醇、36万吨高性能多元醇;三期建设绿色低碳新材料产业化项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签订<投资项目合作协议书>的公告》。

6、审议通过《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

公司海外销售主要采用美元进行结算,随着公司海外业务规模的不断扩大、外汇结算业务量的逐步增加,当收付货币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有效扩大产品出口,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公司计划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在任一时点的最高余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公司除根据与银行签订的协议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外,不需要投入其他资金,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0.00万元(或其他等值外币)。本次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12个月

止。公司经营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业务情况、实际需要具体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贷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公告》。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定于2023年9月6日15:00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议案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全票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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