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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华化学: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证券代码:301518 证券简称:长华化学 公告编号:2023-009

长华化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长华化学股票代码301518
股票上市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顾倩张丽
电话0512-350035590512-35003559
办公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20号江苏省张家港市扬子江国际化工园北京路20号
电子信箱qian.gu@chchem.com.cnli.zhang@chchem.com.cn

2、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元)1,151,917,626.501,184,480,721.55-2.7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44,412,564.4347,110,044.07-5.73%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43,127,636.7845,884,161.38-6.0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19,004,128.1096,012,622.60-80.21%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420.45-6.67%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420.45-6.67%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8.44%10.78%-2.34%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元)755,849,531.83698,505,462.188.21%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548,524,497.17503,961,635.938.84%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10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0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如有)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股份状态数量
江苏长顺集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59.23%62,266,85162,266,851
张家港华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8.02%18,947,70018,947,700
厦门创丰昕辉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7.43%7,812,5007,812,500
张家港保税区长鑫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4.75%4,990,0004,990,000
张家港泰金企业管理其他3.38%3,550,0003,550,000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张家港能金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82%1,915,0001,915,000
张家港保税区万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71%1,800,0001,800,000
南京凯腾智盛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22%1,282,0511,282,051
厦门创丰昕锐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22%1,282,0511,282,051
宁波保税区创丰昕汇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1.22%1,282,0511,282,051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长顺集团的实际控制人为顾仁发、张秀芬,顾仁发、张秀芬为夫妻关系;华金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磊,能金合伙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顾倩,顾磊、顾倩为顾仁发、张秀芬夫妇的子女;长顺集团、华金合伙和能金合伙均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长顺集团、华金合伙、能金合伙分别持有本公司6,226.6851万股、1,894.77万股和191.50万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9.23%、18.02%和1.82%。此外,张秀芬、顾倩同时为泰金合伙的有限合伙人,分别持有泰金合伙12.39%、7.32%的合伙份额。 张国洪系实际控制人张秀芬之弟,通过华金合伙、泰金合伙间接持有公司88.50万股;曹立系实际控制人顾仁发妹妹顾秀华之配偶,通过华金合伙、泰金合伙间接持有公司27.05万股;顾永忠系顾仁发妹妹顾秀春之配偶,通过华金合伙、泰金合伙间接持有公司19.70万股;顾小超系顾仁发侄女,通过华金合伙、泰金合伙间接持有公司32.05万股。 厦门创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为上海麦迪克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昕锐和宁波创丰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上海创丰昕汇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厦门创丰、厦门昕锐、宁波创丰分别持有本公司781.25万股、128.2051万股和128.2051万股,分别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43%、1.22%和1.22%。
前10名普通股股东参与融资融券业务不适用

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公司是否具有表决权差异安排

□是 ?否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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