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 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钼汝阳”)
● 本次担保金额及为其担保累计金额: 本次担保金额为 45,000 万
元,累计为其担保余额为 45,000 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 金钼汝阳以其固定资产向本公司提供反担保
● 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公司此前无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金堆城钼业汝阳有限责任公司东沟钼矿采选改
造项目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为控股子公司金钼汝阳在中信银行洛
阳分行营业部贷款 45,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为三年。
此项担保在董事会权限审批范围,无需股东大会批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金钼汝阳于 2004 年 2 月 9 日组建成立,注册地为河南省洛阳市汝阳县
付店镇东沟村韩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46,000 万元。公司持有其 65%股权,
河南省华美实业有限公司持有其 35%股权。金钼汝阳主要经营钼矿石采选、
加工、销售;钼系列产品、化工产品的出口;生产所需原辅材料、机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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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仪器仪表、零配件的进口。
截止 2011 年 12 月 31 日,该公司资产总额 71,834 万元,负债总额 17,079
万元(其中贷款总额 3,000 万元,一年内到期的负债总额 3,000 万元),净
资产 54,755 万元。资产负债率 23.78%。2011 年实现营业收入 14,652 万
元,净利润 5 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金额:45,000 万元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担保期限:三年
保 费:公司按担保额向金钼汝阳按年收取 1%保费
反担保情况:金钼汝阳以其固定资产向公司提供反担保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金钼汝阳本次贷款提供担保,有利于该公司东沟钼矿采选改造
项目建设的正常实施。公司按担保额向金钼汝阳按年收取 1%保费,金钼汝
阳以其固定资产提供反担保,可有效防范公司的担保风险。
五、对外担保累计金额及逾期担保的累计金额
公司此前无对外担保。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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