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3年08月21日14: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08月11日以电子方式送达全体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名,由董事长陈荣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和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并表决,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23-067)和《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068)。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修订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并委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和《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发表了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专项说明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该项议案获得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祥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0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