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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产金轮: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22

证券代码:002722 证券简称:物产金轮 公告编码:2023-040债券代码:128076 债券简称:金轮转债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产金轮”或“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减资事项概述

根据募集资金变更计划,公司拟在《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过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批通过后,对原募投项目“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南通森能不锈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森能”)进行减资,通过减资的方式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轮新材料”)和南通森能达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森能达”),用于新募投项目“高端特种钢丝项目”的建设。本次减资完成后,南通森能的注册资本仍为10,000万元,资本公积由12,184.35万元调减为5,917.35万元,公司仍持有南通森能100%的股权。公司拟减资的具体明细如下:

实施主体募投项目减资涉及的募集资金方式
南通森能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6,267万元(含利息收入、未到期现金管理金额)减资(其中调减注册资本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资本公积6,267万元)

本次减资事项未超出董事会审批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减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二、减资对象基本情况

(一)南通森能基本情况

1. 企业名称:南通森能不锈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

2. 法定代表人:黄春辉

3.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 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5. 成立日期:2017年12月8日

6. 注册地址:江苏省如东县县城工业新区

7. 经营范围:不锈钢、不锈钢装饰板、镜面板、蚀刻板、镀钛板、家电彩涂板、家电镀锌板、轧硬板、酸洗板、压型板生产、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二)股权结构

南通森能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三)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12月31日(经审计)2023年6月30日(未经审计)
总资产23,477.0723,553.14
总负债426.42247.40
净资产23,050.6523,305.74
项目2022年1月-12月(经审计)2023年1月-6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22,976.726,426.06
营业利润257.45340.87
净利润192.09255.10

三、减资前后股权结构情况

股东名称减资前减资后
注册资本(万元)比例注册资本(万元)比例
物产金轮10,000100%10,000100%

四、减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南通森能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本次减资事项是基于募集资金变更计划而实施的,符合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安排,对公司业务经营无重大影响。本次减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南通森能100%股权,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用于减资的募集资金管理

为保证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相关规定,本次用于减资的募集资金将存放于新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中,并专门用于新募投项目的建设。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及实施主体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银行签署《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将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规范使用募集资金。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人对全资子公司减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发表以下独立意见:公司对原募投项目“高端不锈钢装饰板生产项目”的实施主体南通森能不锈钢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减资,通过减资的方式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金轮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和南通森能达不锈钢科技有限公司,用于新募投项目“高端特种钢丝项目”的建设。本次减资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本次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根据募集资金变更计划,公司拟在《关于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经过股东大会、债券持有人会议审批通过后,通过减资的方式将剩余的募集资金投入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轮新材料和南通森能达,用于新募投项目

“高端特种钢丝项目”的建设。本次全资子公司减资事项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因此,同意全资子公司南通森能本次减资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涉及的减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内部审批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拟对全资子公司南通森能减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2023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2023年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并对全资子公司减资情况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物产中大金轮蓝海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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