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2997 证券简称:瑞鹄模具 公告编号:2023-079转债代码:127065 转债简称:瑞鹄转债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3年8月19日,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募投项目“中高档乘用车大型精密覆盖件模具升级扩产项目”已于2022年3月结项,本次“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强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9,258.4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占该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8.91%;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1071号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不超过4,590.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股票(A 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人民币12.48元/股,募集资金572,832,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76,772,000.00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96,060,000.00元。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8月31日全部到位,业经容诚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容诚验字[2020]230Z016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次结项募投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及结余情况
1、募集资金存储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自收到募集资金后,公司与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及保荐机构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严格的审批手续,以保证专款专用。
根据《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一次或者十二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20%,公司应当及时通知保荐机构。截至2023年7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存放银行 | 银行账户 | 初始存放金额 | 截止日余额 (含理财收益净额) | 其中:未到期的闲置资金理财余额 |
芜湖扬子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支行 | 20000200352166600000084 | 25,814.00 | 833.20 | -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 | 8112301011300649267 | 6,500.00 | 4,429.71 | 400.00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 34050167880800001008 | 6,500.00 | 3,184.64 | - |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开发区支行 | 498040100100160067 | 5,162.00 | 3,200.59 | 3,200.00 |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芜湖分行营业部 | 79430180800369900 | 5,630.00 | 36.34 | - |
合计 | 49,606.00 | 11,684.47 | 3,600.00 |
上表中合计与分项差异系尾差。
2、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截至2023年7月31日,本次结项募投项目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金额(1) | 利息及理财收益净额(2) | 累计投入募集资金金额(3) | 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4) | 小计(5) =(3)+(4) | 募集资金 专户余额(6)=(1)+(2)-(3) | 投资进度=(5)/(1) | 募集资金 结余金额=(6)-(4) |
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 | 18,630.00 | 818.62 | 11,797.93 | 704.29 | 12,502.22 | 7,650.69 | 67.11% | 6,946.40 |
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162.00 | 251.25 | 2,212.66 | 888.59 | 3,101.25 | 3,200.59 | 60.08% | 2,312.00 |
合计 | 23,792.00 | 1,069.87 | 14,010.59 | 1,592.88 | 15,603.47 | 10,851.28 | 65.58% | 9,258.40 |
注:上表中募投项目应付未付金额1,592.88万元(包含:①1,620.00万日元,以2023年7月31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对日元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实际结算时与本次折算存在差异时不足部分从募集资金账户留存资金产生的利息及收益中支付,仍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补齐;②使用信用证保证金户资金支付尚未转出的设备款650.22万元,③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尚未转出的设备款70.00万元)为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系根据募投项目实际已签订的采购合同金额扣除已累计支付资金后的金额。截至2023年7月31日,“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全部建设完毕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同时公司拟将“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结余募集资金9,258.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募投项目共使用募集资金15,603.47万元,完成后结余募集资金9,258.40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占该募投项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的38.91%。
三、本次结项及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结项原因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项目“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经完成项目建设,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由于剩余项目尾款、质保金等应付未付款项支付周期较长,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拟将该项目进行结项。截至2023年7月31日,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258.4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2、结项募投项目资金结余的主要原因
(1)公司在实施募投项目过程中,本着科学、高效、节约的原则,严格按照募集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谨慎使用募集资金,在确保募投项目建设质量的前提下,优化项目建设方案,加强项目建设各环节费用的控制、监督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通过多次市场调研、商务谈判、集中采购等方式合理降低成本费用,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2)公司按照相关规定,依法对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了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取得了一定的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
四、结余募集资金的使用计划
为更合理地使用募集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的结余募集资金人民币9,258.40万元(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
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应付未付金额合计1,592.88万元,将继续存放于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支付,在满足相关合同约定的付款条件时,从募集资金账户支付。待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使用完毕后,公司将对该募集资金专户办理相关注销手续,结项日至销户日间募集资金账户留存资金因汇兑产生的本金余额,留存资金利息及收益(如有)一并转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本次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结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需要对公司资源进行的优化配置,有利于
提高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六、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将募投项目“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和“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该募投项目建设情况和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费用,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有利于实现公司和股东利益最大化。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其决策程序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公司募投项目“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和“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本次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于机器人系统集成的车身焊装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项目(一期)”、“汽车智能制造装备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决策程序合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3、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扣除尚未支付的项目建设尾款及质保金等后续支出后的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上述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业务对流动资金的需求,符合公司全体股东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保荐机构对上述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特此公告。
瑞鹄汽车模具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