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
? 本次监事会全部议案均获通过,无反对票。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于2023年8月10日以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第九届监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徐正敏女士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审核认为:(1)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3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特此公告。
宁波中百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