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各位监事送出。
2、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时间:2023年8月19日;地点:公司三楼会议室;方式:现场。
3、本次监事会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名。
4、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军先生召集和主持,董事会秘书欧贤华先生列席会议。
5、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的相关规定,对募集资金实施专户存储、规范使用、严格管理,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违规的情形。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如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