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23年8月19日在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03号鸿信工业园9号厂房3楼公司会
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
人(其中董事朱晓鸥女士、屈锐征女士、文芳女士、田志伟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齐勇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报出《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规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规定存放与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特此公告。
深圳市英维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