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清偿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披露了《关于违规担保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3-063号),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承诺承担公司违规担保形成的利息111.87万元,公司违规担保已解除,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违规担保的形成
1、2018年8月,清风原生向黄山天目潘某某个人借款169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2020年9月,黄山天目已根据清风原生出具的书面说明函,代清风原生偿还了潘某某个人借款本金169万元,构成了新增原控股股东非经营性资金占用169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上述借款的利息尚未偿还,公司担保责任尚未完全解除、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2、2018年8月,清风原生向公司李某某个人借款331万元,由公司提供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止2020年12月31日,李某某出借给清风原生的上述331万元借款仍未归还、利息未支付,公司担保责任尚未解除。
3、2018年11月,关联方长城影视向本公司下属子公司黄山薄荷员工任某某个人借款550万元、向黄山天目潘某某个人借款120万元、向公司叶某个人借款100万元合计770万元,由公司提供违规担保,该担保事项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截止2019年12月31日,长城影视已归还任某某230万元、潘某某
80万元、叶某60万元,上述借款本金余额合计为400万元。截止2020年12月31日,任某某550万元借款本金及利息已清偿、公司担保责任已解除;潘某某120万元借款本金、叶某100万元借款本金已全部归还,叶某于2022年1月23日签置《放弃借权利息说明》公司担保责任已解除。潘某某的利息28.71万元尚未偿还,公司担保责任仍未完全解除、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连带赔偿责任。
二、违规担保的清偿过程
1、公司于2021年 4月 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黄山天目、黄山薄荷、银川天目山拟与永新华瑞签订《债权转让协议书》,将上述原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以及违规担保涉及的已确定转让的债权5,000万元和有条件转让的债权4,000万元,共计人民币9,000万元转让给永新华瑞。(含由公司提供担保的李祖岳331万元借款、潘建德169万元借款),详见公司于2021年4月10日披露《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23)。根据《债权转让协议书》约定,公司已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5000万债权转让款,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16日披露的《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0)。李某某331万元借款本金已归还,因李某某出具书面说明、不再主张借款利息,因此,公司的担保责任已解除。
2、2023年4月19日,永新华瑞针对潘建德给浙江清风原生借款人民币169 万元、120 万元,由公司提供违规担保的产生利息111.87万元,为解决公司违规担保问题,永新华瑞作出如下承诺:“1、贵司对潘建德的民事诉讼追偿程序,如法院最终作出的判决结果败诉,贵司无权向潘建德主张该笔款项,则我司将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上述违规担保产生的全部利息支付于贵司;2、如法院最终作出的判决结果胜诉,责司有权向潘建德主张该笔款项且最终潘建德予以偿还,则我司不将支付违规担保利息。”
3、2023年8月18日,公司收到永新华瑞出具的《永新华瑞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潘建德等人违规担保利息清偿之承诺函》(以下简称“承诺函”),永新华瑞承诺:“于2023年8月21日前将上述违规担保形成的利息
111.87万元打入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基本账户。”
4、2023年8月21日,公司收到永新华瑞支付的上述承诺函款项111.87万元。根据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对清风原生文化有限公司向潘建德等人借款的违规担保责任是否解除问题之专项核查意见》结论:“根据《债权转让协议》,永新华瑞已受让李祖岳借款331 万的债权,该笔债权转让款已于 2022 年 12 月 31 日前支付完毕,且目药业对李祖岳、潘建德、叶飞借款的违规担保属于无效担保,天目药业对上述借款无需承担担保责任。另,叶飞借款 100 万所产生的利息,其已出具《放弃债权利息说明》表示放弃主张收回借款利息; 潘建德借款 169 万、120万所产生的利息合计 111.87 万元,为解决天目药业违规担保问题,永新华瑞也已打入天目药业账户。故天目药业对浙江清风向潘建德等人借款的违规担保责任已解除。”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违规担保事项已解除。公司不存在5%以上大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的情形;公司不存在任何违规对外担保情况。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