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671 证券简称: *ST目药 公告编号:临2023-064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17日、8月18日和8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 经公司自查并向本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青岛汇隆华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汇隆华泽”)及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书面发函询证,截至本公告日,汇隆华泽、永新华瑞回函称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 2023年8月18日,永新华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新华瑞”)分别与汇隆华泽)、青岛源嘉医疗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源嘉医疗)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本次股份转让事项仍需上海证券交易所进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 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已获得董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上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同意注册决定。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能否获得相关的批准和同意注册决定,以及获得相关批准和同意注册决定的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 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2023年1月修订)9.3.2 第(二)条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4月27日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目前公司尚未摆脱亏损局面,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亏损,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126.57万元到-2,526.57万元。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894.86万元到-2,294.86万元。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约为人民币-3,789.30万元。请注意投资风险。
?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持有公司5%以上的大股东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 除本公司已披露事项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17日、8月18日和8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书面征询了持有本公司5%以上大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二)重大事项情况
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持股5%以上大股东汇隆华泽、永新华瑞发函证,除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暨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和<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提示性公告》披露的股权转让及非公开发行A股票相关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
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重大业务合作等重大事项。 (三)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或市场传闻,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四)经公司核实,除已披露的永新华瑞与汇隆华泽、源嘉医疗存在股权转让协议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相关风险提示
公司股票于2023年8月17日、8月18日和8月21日连续三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达到12%,股价波动幅度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公司2022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1月修订)9.3.2 第(二)条的规定“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期末净资产为负值,或追溯重述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期末净资产为负值”,公司股票交易于2023年4月27日可能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目前公司尚未摆脱亏损局面,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亏损,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2,126.57万元到-2,526.57万元。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约为人民币-1,894.86万元到-2,294.86万元。预计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约为人民币-3,789.30万元。请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本公司董事会经自查确认,除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特此公告。
杭州天目山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