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拟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348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94,789,993.1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72,543,418.91元,截至2023年6月30日,母公司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065,637,614.43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司2023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48元(含税)。以截至目前公司总股本861,924,006股为基数进行测算,本次拟派发现金红利合计299,949,554.09元(含税),占公司2023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3.52%。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是公司在充分考虑未来发展及股东合理回报的前提下提出的分配预案,有效地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与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预案提交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关于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履行审议程序,兼顾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股东的合理回报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爱玛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