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119 公司简称:浙江荣泰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半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四、 公司负责人曹梅盛、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荆飞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荆飞声明:保证半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除上述现金分红外,本次利润分配公司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半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详细描述公司可能面临的相关风险,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可能面对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4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7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18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20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21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49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5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52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53
备查文件目录 | 一、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字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
二、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正文及公告的原稿; | |
三、经现任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公司盖章的本次半年报全文和摘要。 |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浙江荣泰、公司、本公司 | 指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荣泰有限 | 指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有限公司(曾用名:嘉兴市荣泰电工器材有限公司) |
上海聪炯 | 指 | 上海聪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海巢泰 | 指 | 上海巢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崇丘贸易 | 指 | 上海崇丘贸易有限公司 |
和时投资 | 指 | 深圳市和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宜宾晨道 | 指 |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超兴创投 | 指 | 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超兴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湖南荣泰 | 指 | 湖南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荣泰汽车 | 指 | 浙江荣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阁劳瑞 | 指 | 嘉兴市阁劳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新加坡荣泰 | 指 | 新加坡荣泰电工器材有限公司(Rongtai Electric Material PTE.LTD) |
越南荣泰 | 指 | 越南荣泰电工器材有限公司(VIETNAM RONGTAI ELECTRIC MATERIAL CO.,LTD) |
股东大会 | 指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
董事会 | 指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监事会 | 指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
《公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
《证券法》 | 指 |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招股说明书 | 指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6月 |
报告期末 | 指 | 2023年6月30日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浙江荣泰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Rongtai Electric Material Co.,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Zhejiang Rongtai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曹梅盛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荆飞 | 吴婷圆 |
联系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 |
电话 | 0573-83625213 | 0573-83625213 |
传真 | 0573-83679959 | 0573-83679959 |
电子信箱 | public@glorymica.com | public@glorymica.com |
三、 基本情况变更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报告期内公司注册地址未发生变更 |
公司办公地址 |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4007 |
公司网址 | www.glorymica.com |
电子信箱 | public@glorymica.com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报告期内未发生变化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变更情况简介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报纸名称 |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经济参考报 |
登载半年度报告的网站地址 | www.sse.com.cn、www.cs.com.cn、www.cnstock.com、www.zqrb.cn、www.stcn.com、www.jjckb.cn |
公司半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证券事务部、上海证券交易所 |
报告期内变更情况查询索引 | 无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浙江荣泰 | 603119 | - |
六、 其他有关资料
□适用 √不适用
七、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营业收入 | 348,924,089.97 | 280,306,745.89 | 24.48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69,469,670.71 | 54,887,751.21 | 26.5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60,640,023.65 | 45,131,713.05 | 34.3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941,650.44 | 1,659,621.93 | 3,150.24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602,502,944.97 | 532,376,629.68 | 13.17 |
总资产 | 1,047,234,772.54 | 1,001,955,000.97 | 4.52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本报告期 (1-6月)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26 | 26.92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33 | 0.26 | 26.92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29 | 0.21 | 38.10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2.25 | 12.91 | 减少0.66个百分点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69 | 10.62 | 增加0.07个百分点 |
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本报告期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损益后净利润上升主要系公司积极开拓国内外市场,公司销售额稳步上升,经营业绩稳步提升;
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增长3,150.24%,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增加及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共同影响。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九、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082.0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13,215.8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 | -471,064.62 |
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06,790.5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5,939.8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58,316.4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8,829,647.0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情况说明
(一)公司所属行业
根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公司所处的行业属于“C30非金属矿物制造业”下的“C3082云母制品制造”。
(二)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耐高温绝缘云母制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公司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小家电阻燃绝缘件、电缆阻燃绝缘带等产品。经过多年的技术创新、产品开
发及市场开拓。目前,公司在新能源汽车、小家电、电线电缆等下游应用行业均积累了广泛的客户资源。新能源汽车行业是耐高温绝缘云母材料应用的新兴领域,作为较早进入该领域的领先企业,公司紧密贴合产业需求,在材料配方、产品设计、制造工艺等方面进行了自主创新,产品具有很强的竞争优势,在全球知名新能源汽车品牌的电池电芯、电池模组、电池包及整车的热失控防护系统中得到了广泛使用。公司主要客户包括特斯拉、大众、宝马、奔驰、沃尔沃、上汽集团、一汽集团、吉利、小鹏等全球或国内知名汽车厂商及全球动力电池龙头企业宁德时代、SK on等。
目前,公司为特斯拉、大众、宝马、沃尔沃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主要供应商。公司被沃尔沃评选为“2021年度最佳供应商”,2022年被沃尔沃授予“质量卓越奖”。
(三)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1、研发模式
公司的研发以下游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为导向,与客户相互依托采取交互式研发模式。一方面,公司在与客户的日常合作过程中,融入客户的供应链,与客户技术部门同步沟通,深入客户的产品研发、试产、批量生产等全过程,通过与客户相关部门的全程同步反馈,将客户的意见纳入研发全程,共同确定产品的技术和设计方案;另一方面,对产品潜在应用广泛的下游新兴领域,公司与客户共同把控技术路线发展趋势,对产品应用、材料构成、制造工艺等方面进行前瞻性研究。
2、采购模式
采购部根据各部门提交的采购需求制定采购计划,采购商品经检验合格后完成入库流程。公司在供应商开发方面,制定了《供方评价与选择程序》,保证入选供应商能达到要求。公司依据《供应商评价与管理程序》对供应商进行管理,对其质保能力进行评价与选择,以促进供应商进行持续的改进。
3、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采用以销定产并适当进行备货的模式。公司销售部根据客户需求确定销售订单,生产部根据订单及库存情况组织生产。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生产控制程序》,对生产工序的工艺参数、材料、设备、人员等进行有效控制,生产产品经检验合格后入库。公司目前已实现了柔性化生产加工产线配置以及智能揉单生产组织模式。
4、销售模式
公司销售采用直销模式,由公司直接与客户签订销售合同。对于新能源汽车行业客户,公司前期需要和客户共同确定产品方案,并不断了解客户需求,改进设计产品,最终获得客户订单开始批量生产。在此过程中,客户一般会对公司的质量管理水平、供应链管理能力、产品研发及量产能力、环保、安全、职业健康等多方面进行审核评价,通过相关评审后公司进入客户合格供应商名单。新能源汽车行业客户一般在选定合格供应商后,即形成较为稳固的合作关系,产品具有较强的客户粘性。
二、 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和工艺创新,在耐高温绝缘云母材料领域掌握了多项核心技术和关键生产工艺,并且持续对新技术、新工艺进行研发和应用,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持续为下游客户提供性能稳定的绝缘产品。
1、产品和工艺创新优势
公司持续进行产品创新,针对云母材料在新能源汽车领域的应用,公司研制了全新的原料配方,独创了上胶压制一体化成型工艺,实现了云母制品的三维立体造型制备,突破了现有云母制品形状限制,从二维结构扩展到三维结构。一体化成型工艺在维持防护组件主体部分耐火绝缘性能的同时,改变了原有二维防护组件需要使用有机材料对各组成部分进行拼接的工艺流程,提高了产品整体的机械强度、耐候性能以及防火绝缘性能,拓展了云母制品的应用领域。公司通过上述方面的研发创新,生产的新能源汽车用热失控防护绝缘件机械强度、耐候性能好,并突破了云母绝缘制品形状的局限,处于国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公司三维云母异形件制品在新能源汽车电池电芯、电池模组及电池包热失控防护组件中获得了广泛应用。
2、交互式研发优势
公司始终坚持以客户需求为导向,以技术工艺创新为驱动的经营理念,对研发工作进行了持续投入。公司积极参与下游行业客户设计开发环节,不仅承接客户大量原型件、模具设计需求,而且投入大量研发费用与客户协同设计、共同开发,将公司技术研发与下游行业需求深度融合,与下游客户相互依托打造交互式研发模式,成为产业链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在新能源汽车领域,公司针对不同客户不同车型、电池封装结构设计开发了众多型号产品,获得特斯拉、奔驰、宝马、沃尔沃、大众等汽车行业知名厂商的认可。
3、研发战略和平台优势
公司成立战略委员会,全面负责战略分析、战略方案、战略部署、战略评价与分析,保证了公司发展战略实施的可行性和有效性。依托公司在云母耐高温绝缘领域长期的研发、生产制造与服务经验,公司能够精准把握市场方向、进行战略创新。公司自2016年起便捕捉到新能源领域发展契机,凭借敏锐的市场研判,率先投入研发经费用于新能源汽车云母耐高温绝缘防护产品的设计开发,成功抢占市场先机,成为该细分领域的领军企业。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平台建设,通过自主研发、聘请专家及与高校、外部机构合作相结合,不断地进行基础材料和技术应用开发。公司设立了省级企业研究院平台,并与浙江清华长三角研究院、浙江工业大学、同济大学浙江学院等科研院所积极开展合作。公司同浙江工业大学共同承担了省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高性能有机硅云母绝缘三维立体异型结构件一体成型关键技术研发》
;公司开展的《新能源汽车用高耐候异形云母复合绝缘材料》项目被评为浙江省重点高新技术产品开发项目。凭借公司多年的技术积累和丰富的应用经验,公司形成了多项自主知识产权。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30项发明专利、89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主持或参与起草修订6项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
(二)客户资源优势
公司凭借产品优异的性能和良好的服务赢得了各行业优质客户的认可,并且通过前瞻性的技术、产品和系统方案创新,公司逐步从单一产品制造商向综合解决方案服务商转变,持续吸引业内优质客户资源不断向公司聚集。目前公司客户包括特斯拉、大众、宝马、奔驰、沃尔沃等世界知名汽车品牌,电池龙头企业宁德时代,美的、松下等知名家电企业及耐克森、宝胜、远东等国际或国内知名的电线电缆企业。报告期内在新能源汽车云母安全防护件领域,基于公司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体系,2021年,公司被沃尔沃评为“最佳供应商”,2022年被沃尔沃授予“质量卓越奖”。在与上述客户长期稳定合作过程中,公司不断提升自身的生产、研发和管理能力,拉动了公司销售收入的快速增长,并逐步打造了良好的品牌影响力,为公司持续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精益制造优势
公司大力进行信息化基础设施的投入,实现了智能制造的工业化和信息化融合,公司的供应链系统和生产系统有效衔接,实现了柔性化生产加工产线配置以及智能揉单生产组织模式,供应链系统智能化提升了生产效率,降低了生产管理成本。公司自动化生产车间广泛使用智能加工设备、自动化生产线、工业机器人、智能检测设备,实现了物料流转、产品加工、零部件检测、物流等关键生产过程自动化、数控化、智能化。
公司将生产制造过程与客户需求紧密结合,针对不同客户需要建立了产品全流程追溯系统,在制造流程中应用标签、直接印刷、激光印码、工装刻印等多种方式实现产品追溯,下游客户通过相应的产品条码即可查询产品信息、规格、参数、原料入厂检验报告及成品出厂检验报告等信息。
(四)质量管理优势
自公司成立以来,公司始终坚持质量为本的经营理念,严格执行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建立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从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产品检验入库、仓储运输等各主要质量控制环节,均执行严格的质量控制措施,确保产品具有可靠稳定的质量。公司严格按照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运作,通过了IATF16949汽车行业质量管理体系、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 14001环境管理体系以及ISO45001安全环境健康管理体系认证。公司产品已通过美国UL、FDA、德国T?V以及欧盟的RoHS、PAHs、REACH等标准的检测。2021年7月,公司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产品通过了浙江制造“品”字标认证;2022年1月,“荣泰Glory mica”被浙江省商务厅评定为“浙江出口名牌”;2022年3月,公司产品“新能源汽车用硬质金云母板”入选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公布的2021年度“浙江制造精品”名单。
(五)供应链优势
公司在多年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完善供应链体系,形成了覆盖云母矿采购、云母纸加工及其他相关原辅料采购完整的供应链,可以满足下游客户严格的审核认证标准。公司自身具备云母纸加工能力,有助于有效控制生产成本,同时可以快速响应下游行业客户的订单需求。
公司积极在全球范围内进行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以及销售服务综合供应链建设布局。公司在湖南、浙江两地设立生产基地,其中浙江生产基地可有效覆盖“长三角”地区新能源汽车制造产业集群区域,持续吸引临近区域的优质新客户与公司开展合作。公司在德国设立仓储基地,为公司服务海外客户以及接洽国际技术合作与产品开发需求奠定了良好基础。
(六)经营管理团队优势
公司具有一支专业、稳定、高效且经验丰富的经营管理团队,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他主要管理人员长期从事耐高温绝缘云母材料领域的经营管理工作,具有丰富的行业经验,对行业的发展和未来趋势有着深刻的洞察,能够及时根据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结合客户需求及时调整和完善公司的发展战略和业务规划,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坚实的管理团队保障。
三、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3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892.41万元,同比增长24.48%;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946.97万元,同比增长26.57%;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64.00万元,同比增长34.36%。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主要系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电缆阻燃绝缘带收入及毛利率增长所致。上半年公司重点经营情况如下:
(一)深耕重点行业客户
报告期内,公司重点开拓新能源汽车、小家电和电线电缆行业客户,及时把握市场机遇,与重点客户形成了长期良好的合作关系。报告期内,公司客户包括特斯拉、大众、宝马、奔驰、沃尔沃等世界知名汽车品牌,电池龙头企业宁德时代,美的、松下等知名家电企业及耐克森、宝胜、远东等国际或国内知名的电线电缆企业。基于公司优质的产品和服务体系,公司被沃尔沃评选为“2021年度最佳供应商”,2022年被沃尔沃授予“质量卓越奖”。
(二)持续提升精益制造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对信息化基础设施进行了持续投入,将公司的供应链系统和生产系统进行了有效衔接,实现了物料流转、产品加工、零部件检测等关键生产过程的自动化、数控化、智能化。公司努力打造绿色、智能化工厂,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目前公司已通过了IATF16949、ISO9001、ISO14001和ISO45001等管理体系认证,通过了国家知识产权管理体系(GB/T29490-2013)认证和两化融合管理体系(GB/T23001-2017)评定。
(三)坚持创新持续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1,927.69万元,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为5.52%,保持在较高水平。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及子公司共拥有30项发明专利、89项实用新型专利、3项外观设计专利,主持或参与起草修订6项国家、行业或团体标准,已设立省级企业研究院、省级高新研发中心等多个创新平台,并先后承担了多项省级、市级重点研究项目和重点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工作。2021年,公司被工信部认定为第三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四)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
报告期内,公司不断完善内部治理结构、提高管理水平以适应公司战略发展的需求。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的运作,完善公司各级管理制度,建立了科学有效的公司决策机制。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348,924,089.97 | 280,306,745.89 | 24.48 |
营业成本 | 223,004,744.67 | 183,217,949.61 | 21.72 |
销售费用 | 9,348,356.87 | 7,391,363.73 | 26.48 |
管理费用 | 19,564,009.38 | 14,703,689.94 | 33.06 |
财务费用 | -752,783.52 | 273,105.78 | -375.64 |
研发费用 | 19,276,866.81 | 18,989,095.54 | 1.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941,650.44 | 1,659,621.93 | 3,150.24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49,324.96 | -60,120,571.98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25,204.11 | 64,939,056.44 | -93.80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销量稳步增长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收入增长,成本同步增长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公司报告期销售人员增加导致职工薪酬费增长及业务推广费用增长所致;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咨询服务费用以及使用权资产折旧费用等增长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受汇兑损益波动影响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研发项目投入增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现金增加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支付的资产购置款减少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报告期公司取得借款较上期减少所致。
2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年期末数 | 上年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年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00,255,066.94 | 9.57 | 67,171,554.83 | 6.70 | 49.25 | 主要系报告期经营回款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1,147,352.38 | 0.11 | 3,624,814.32 | 0.36 | -68.35 | 主要系本期商业承兑汇票较上期减少所致 |
应收款项融资 | 44,537,290.29 | 4.25 | 33,161,841.00 | 3.31 | 34.30 | 主要系本期收到信用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较多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1,110,032.36 | 0.11 | 2,619,864.99 | 0.26 | -57.63 | 主要系本期应收出口退税较上期减少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21,530,589.82 | 2.06 | 13,876,885.22 | 1.38 | 55.15 | 主要系待抵扣及待认证增值税较上年同期增加所致 |
在建工程 | 5,218,572.88 | 0.50 | 21,375,528.00 | 2.13 | -75.59 | 主要系年产240万套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部分验收转固所致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846,049.69 | 1.23 | 7,838,767.17 | 0.78 | 63.88 | 主要系本期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租赁负债所产生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42,550.00 | 0.04 | 不适用 | 系本期未交割的远期结汇所致 | ||
应付票据 | 1,205,113.95 | 0.12 | 2,988,726.69 | 0.30 | -59.68 | 主要系本期应付银行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11,332,060.82 | 1.08 | 4,305,197.77 | 0.43 | 163.22 | 主要系报告期预收货款增加所致 |
应交税费 | 7,135,113.14 | 0.68 | 12,048,492.55 | 1.20 | -40.78 | 主要系本期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5,521,070.23 | 0.53 | 11,298,904.17 | 1.13 | -51.14 | 主要系前期收到的政府补助,本期结转至其他收益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709,013.80 | 0.16 | 3,658,214.37 | 0.37 | -53.28 | 主要系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较上年同期减少所致 |
长期借款 | 13,308,737.00 | 1.27 | 25,017,474.00 | 2.50 | -46.80 | 主要系归还贷款所致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4,561,984.60 | 0.44 | 12,578.85 | 0.001 | 36,167.10 | 主要系本期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对使用权资产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所致 |
其他综合收益 | -4,429.10 | -0.0004 | -118,224.65 | -0.01 | -96.25 | 主要系上期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发生额较大所致 |
未分配利润 | 276,920,677.61 | 26.44 | 207,451,006.90 | 20.70 | 33.49 | 主要系本期利润额增加所致 |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38,382,684.56(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3.6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其他货币资金 | 141,931.77 | 锁汇保证金 |
应收款项融资 | 1,205,113.95 |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固定资产 | 163,704,847.83 | 公司借款的抵押担保物 |
无形资产 | 39,031,344.50 | 公司借款的抵押担保物 |
项 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合 计 | 204,083,238.05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资产类别 | 期初数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 计入权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 | 本期计提的减值 | 本期购买金额 | 本期出售/赎回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数 |
应收款项融资 | 33,161,841.00 | 122,222,452.39 | 105,163,547.65 | -5,683,455.45 | 44,537,290.29 | |||
合计 | 33,161,841.00 | 122,222,452.39 | 105,163,547.65 | -5,683,455.45 | 44,537,290.29 |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六)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 | 主营业务 | 持股比例 | 注册资本 | 总资产 | 净资产 | 净利润 |
湖南荣泰 | 云母纸、云母板的生产与销售 | 100% | 5,000 | 25,205.14 | 9,254.52 | 787.92 |
荣泰汽车 | 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的加工与销售 | 100% | 1,000 | 1,550.44 | 1,132.90 | -10.77 |
阁劳瑞 | 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的销售 | 100% | 50 | 97.60 | 94.35 | -0.63 |
新加坡荣泰 | 汽车零部件和绝缘防火材料等国际贸易 | 100% | 100万新加坡元 | 1,023.15 | 458.06 | 16.10 |
越南荣泰 | 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 100% | 160万美元 | 3,804.86 | 667.65 | -154.93 |
(七)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其他披露事项
(一)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和下游行业需求波动风险
公司各类耐高温绝缘云母制品的下游市场涉及新能源汽车、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等领域,与宏观经济发展状况联系密切。目前,国内宏观经济发展总体稳中向好,国内经济保持稳定增长,公司下游行业发展良好,市场前景广阔,公司业务处于稳步增长阶段。如果未来国内宏观经济形势波动较大,上述下游市场规模不及预期等因素致使市场出现需求波动,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2、潜在竞争者导致的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领域为公司的重要发展方向,为保证材料供应,下游汽车厂商一般会发展2-3家合格供应商。若未来其他竞争对手取得资质认证,与公司客户形成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而公司不能积极调整经营策略并在产品质量、产品工艺等方面持续保持差异化竞争优势,将可能面临市场份额下降的风险。此外,行业上下游相关企业可能因为具有一定产业链优势顺势作为潜在竞争者加入到竞争中,使公司面临市场竞争进一步加剧的风险。
3、下游行业技术路线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各类耐高温绝缘云母制品,其下游市场涉及新能源汽车、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等领域,公司所处行业技术推动特征明显,技术迭代较快。近年来,随着云母绝缘材料下游应
用领域的技术进步与发展,市场对绝缘材料在稳定、安全和环保等方面的要求日益提升。耐高温、耐高压、耐电晕、高热稳定和环保型绝缘材料等产品已成为行业内企业的主要研发方向,尤其是新能源汽车电池的安全防护应用领域。未来若电芯材料发生重大技术路线变更,将可能减少云母绝缘材料的应用,公司若不能及时、准确地把握技术升级与迭代变化趋势,不能及时将技术研发与市场需求相结合,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4、产品质量风险
绝缘材料产品作为新能源汽车、电线电缆、家用电器等领域的关键材料,其产品质量和稳定性直接关系到上述产品的使用安全性和使用寿命。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的扩大,尤其是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的主要产品产能将显著提升,面临的经营管理、质量控制的压力也将相应增大。一旦公司产品出现较大质量问题,可能引发相关的纠纷、索赔或诉讼,甚至影响与客户合作的可持续性,对公司的品牌和声誉带来负面影响,可能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和可持续盈利能力。
5、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保护风险
公司业务属于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并重的应用领域,下游客户尤其是新能源汽车整车厂对企业的研发能力和技术及工艺创新等方面有着很高的要求,公司致力于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性能,目前拥有的专利、商标和专有技术,是构成公司竞争优势及核心竞争力的重要要素。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主要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已申请专利保护,但部分工艺的核心技术,仅通过保密制度来保护,若公司所拥有的知识产权和专有技术受到侵犯或技术泄密,将对公司技术研发、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6、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包括云母矿、有机硅胶水、泡棉胶带等,材料成本是公司成本的主要组成部分,原材料价格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较大。公司云母矿石、有机硅胶水、泡棉胶带等原材料的采购价格受到下游市场供需关系等影响而波动。若未来受到全球经济环境的影响,上述影响因素将可能导致公司云母矿的采购价格上涨。同时,若有机硅胶水、泡棉胶带等其他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出现上涨,且公司无法将原材料成本的变动及时转移给下游客户,则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构成不利影响。
(二) 其他披露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 决议刊登的披 | 会议决议 |
查询索引 | 露日期 | |||
2023年第一次股东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2月20日 | - | - | 本次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等3个议案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6月5日 | - | - | 本次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等9个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3年2月20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共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万股的100%,本次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上市的议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办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相关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草案)>的议案》3个议案。
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于2023年6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举行,出席本次大会的股东共1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1,000万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21,000万股的100%,本次大会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领取情况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金融机构贷款的议案》《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独立董事工作报告的议案》9个议案。
二、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半年度拟定的利润分配预案、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是否分配或转增 | 是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0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0.50 |
每10股转增数(股) | 0 |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的相关情况说明 | |
该预案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四、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股权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核查,公司及其子公司2023年1月至6月均不属于辖内环境保护部门公示的重点排污单位。公司及其子公司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因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形。
(三) 报告期内披露环境信息内容的后续进展或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五)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二、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及期限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股份限售 | 葛泰荣、曹梅盛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三、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本人所得收益。 四、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五、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六、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
股份限售 | 葛太亮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本人所得收益。 三、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四、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超兴创投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 | 自公司股票上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企业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该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宜宾晨道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本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企业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本企业所得收益。 三、本企业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该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
股份限售 | 上海巢泰、上海聪炯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企业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郑敏敏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上海聪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 直接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间接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四、本人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本人所得收益。 五、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六、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七、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起36个月内 | ||||||
股份限售 | 荆飞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三、本人在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本人所得收益。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四、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五、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六、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
股份限售 | 戴冬雅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上海聪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上述锁定期满后,在郑敏敏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郑敏敏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郑敏敏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其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四、在郑敏敏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 | 直接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间接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本人所得收益。 五、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六、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
股份限售 | 陈幼兮、陈驾兴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上海聪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公司任职服务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本人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直接和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四、本人在公司任职服务期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本人所得收益。 | 直接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12个月内;间接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五、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期间公司如有分红、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则作除权除息处理,下同),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则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在原有锁定期限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六、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七、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
股份限售 | 杨引萍、唐万明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通过上海聪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部分股份。 三、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四、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 | 直接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 日起12个月内;间接持有的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
股份限售 | 和时投资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企业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崇丘贸易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2021年11月4日(上海荣泰健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取得本企业股权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企业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企业并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且自2021年11月4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如果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企业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
股份限售 | 张奇克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本人将遵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交易所规定要求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诺,则本人直接和间接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该等规定和要求执行。 三、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份限售 | 饶蕾、杨鸣、金水林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 二、上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每年转让公司股份不超过本人间接持有股份总数的25%;在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本人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届满后6个月内,同样遵守前述规定。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本人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本人持有的公司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本人所得收益。 四、本人不因其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五、如果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内容的,本人将继续承担以下义务和责任:1、在有关监管机关要求的期限内予以纠正;2、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3、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4、如违反承诺后可以继续履行的,将继续履行该承诺;5、根据届时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葛泰荣、曹梅盛 | 一、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稳定股价、生产经营和资本运作的需要,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在限售期满后减持本人在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应当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1、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减持方式: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信息披露: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 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人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交易所相关规定。 三、如果本人未履行上述承诺减持公司股票,将把该部分出售股票所取得的收益(如有)上缴公司所有,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赔偿因未履行承诺而给公司或投资者带来的损失。 | |||||||
其他 | 宜宾晨道 | 一、本企业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二、本企业在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限售规定。本企业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减持计划,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本企业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企业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企业如未能履行有关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应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除前述承诺外,本企业承诺相关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 | 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交易所对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或新的要求的,则本企业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其他 | 葛太亮、杨引萍 | 一、本人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司上市所在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二、本人在持有公司首发前股份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公司股票的,减持价格将不低于公司股票的发行价,减持比例不超过有关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对本企业持有的首发前股份的限售规定。本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披露减持计划,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公司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公司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行为的,上述发行价相应调整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本人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方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二级市场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本人在减持公司股票时,将按照法律法规等相关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本人如未能履行有关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应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五、除前述承诺外,本人承诺相关减持行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及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相关法律、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交易所对股份的转让、减持另有要求或新的要求的,则本人将按相关要求执行。 | 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郑敏敏、戴冬雅 | 一、在股票锁定期满后,本人拟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减持计划,在锁定期满后逐步减持。本人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减持股份的具体安排如下: | 自锁定期满之日起两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1、减持价格不低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发行价(如在此期间除权、除息的,将相应调整发行价)。 2、减持数量:每年减持股票数量不超过本人在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 3、减持方式:具体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4、信息披露:减持公司股份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在首次减持前15个交易日预先披露减持计划公告,并履行事中、事后披露义务;通过其他方式减持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将在减持前3个交易日公告减持计划。 5、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对本人所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的减持操作另有要求,同意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其他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二、本人将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及其他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所关于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三、本人如未能履行有关股份减持意向的承诺,相应减持股份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 | |||||||
其他 | 公司 | 1、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一旦出现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情形时(以下简称“稳定股价措施的启动条件”,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每股净资产作相应调整),非因不可抗力因素所致,公司应当启动稳定股价措施,并提前公告具体方案。 公司或有关方采取稳定股价措施后,公司股票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均高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则可中止稳定股价措施。中止实施股价稳定方案后,自上述股价稳定方案通过并公告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如再次出现公司股票收盘价 | 自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 | 是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格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每股净资产的情况,则应继续实施上述股价稳定方案。稳定股价方案所涉及的各项措施实施完毕或稳定股价方案实施期限届满且处于中止状态的,则视为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 本轮稳定股价方案终止后,若公司股票自挂牌上市之日起三年内再次触发稳定股价预案启动情形的,将按前款规定启动下一轮稳定股价预案。 2、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 当上述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成就时,公司及有关方将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稳定股价方案按如下优先顺序实施措施稳定公司股价:(1)公司回购股票;(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3)公司董事(独立董事除外)、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以上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内容详见《招股说明书》。 | |||||||
其他 | 公司 | 一、本公司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本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按如下方式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1、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则本公司将把本次发行上市的募集资金,于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返还已缴纳股票申购款的投资者。 2、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已完成发行上市交易后,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或人民法院等有权部门作出本公司存在上述事实的最终认定或生效判决后5个工作日内召开董事会,制订针对本次发行上市的新股之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将按照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份回购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具体方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公司股票发行价加算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如因本公司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资差额损失及相关佣金、印花税、资金占用利息等。 四、如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有权部门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 |||||||
其他 | 葛泰荣、曹梅盛、郑敏敏、葛凡、魏霄、柴斌锋、邱华、荆飞 | 一、本人承诺招股说明书及其他信息披露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如荣泰电工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荣泰电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督促荣泰电工依法回购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人承诺将在召开股东大会审议上述事项时投赞成票。 三、如因荣泰电工招股说明书中存在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对荣泰电工因上述违法行为引起的赔偿义务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四、如本人违反上述承诺,则将在荣泰电工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股份回购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停止在荣泰电工处分红(如有)及领薪(如有),同时本人持有的荣泰电工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照上述承诺采取的相应股份回购及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公司 | 一、本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如本次发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的,经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本公司将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公司本次发行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次发行新股已完成发行上市交易后,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加算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本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三、如本次发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因欺诈发行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就未履行上述回购、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并依法进行赔偿。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葛泰荣、曹梅盛 | 一、公司本次发行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发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的,经有权部门认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承诺人将启动股份回购程序,依法回购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且本人将购回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如有)。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次发行新股已完成发行但未上市交易的阶段内,回购价格为发行价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上述情形发生于本次发行新股已完成发行上市交易后,回购价格不低于本次发行上市的股票发行价加算发行后至回购时相关期间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中国证监会认可的其他价格。如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至回购前有利润分配、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增发、配股等除权、除息行为,上述发行价为除权除息后的价格。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三、如本次发行被有权机关认定为欺诈发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依法赔偿因欺诈发行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四、如未及时履行上述承诺,承诺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媒体上就未履行上述回购、赔偿措施向股东和社会公众道歉并依法进行赔偿。 | |||||||
其他 | 公司 | 为降低本次发行后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等规定,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承诺通过巩固和提升主营业务,加强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运营成本,加强管理层的激励和考核,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等措施,提升资产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大产品研发和市场拓展力度,持续增强公司竞争力 公司将继续立足自身核心技术平台,另一方面加强对新产品的研发力度,加速推动新产品的商业化进程。从而持续增强产品竞争力,拓展优质客户,提高公司的市场地位和盈利能力,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二、提高日常运营效率,降低成本 公司在各项内部管理方面,将继续提高包括生产经营、客户资源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管理等多方面综合管理水平,逐步完善流程,实现技术化、信息化、精细化的管理,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科学降低运营成本。 三、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争取早日实现项目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尽快实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效益,公司拟通过多种渠道积极筹措资金、调配资源,开展募投项目的前期准备和建设工作;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争取募投项目早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日达成并实现预期效益,从而提高公司的盈利水平,增强未来几年的股东回报,降低发行导致的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四、严格执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公司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使用、变更、监督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明确规定。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董事会将持续监督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定期对募集资金进行内部审计、配合监管银行和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以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五、保持稳定的利润分配制度,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持续、科学、稳定的股东分红机制和监督机制,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及监管要求,就利润分配政策事宜进行了详细规定,并制定了《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从而积极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 |||||||
其他 | 葛泰荣、曹梅盛 | 1、本人承诺,将不利用本人作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与便利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或侵占公司利益。 2、若违反承诺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3、本承诺函出具日后,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关于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监管规定,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最新规定履行义务。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葛泰荣、曹梅盛、 | 1、本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会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郑敏敏、葛凡、魏霄、柴斌锋、邱华、荆飞 | 2、本人将严格自律并积极促使公司采取实际有效措施,对本人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不会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将积极促使由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5、如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本人将积极促使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并对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投赞成票(如有表决权)。 6、本人将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未来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将积极采取措施,使上述承诺能够重新得到履行并使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上述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道歉。 | ||||||
解决同业竞争 | 葛泰荣、曹梅盛、郑敏敏、葛凡、魏霄、柴斌锋、邱华、饶蕾、杨鸣、金水林、荆飞 | 1、截至本承诺函出具之日,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同业竞争的情形。 2、在今后的业务中,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与发行人业务产生同业竞争,即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包括承诺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全资、控股公司及承诺人及其近亲属控制的其他企业对其具有实际控制权的公司)不会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间接的从事与发行人业务相同或相似的业务。 3、如发行人认定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现有业务或将来产生的业务与发行人业务存在同业竞争,则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将在发行人提出异议后及时转让或终止该业务。 4、在发行人认定是否与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同业竞争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承诺人承诺,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5、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严格遵守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利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地位谋求不当利益,不损害发行人和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6、承诺函自出具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构成对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法律文件,如有违反并给发行人造成损失,承诺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承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
其他 | 公司 | 1、本公司的直接或间接股东均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关于印发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党中央、国务院直属事业单位名单的通知》《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内务条令》《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关于“不准在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的解释》《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禁止持股的主体的情形,各股东作为持股主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本公司各直接或间接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亲属关系、关联关系、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利益安排; 3、本公司的股东不存在以本公司股份进行不当利益输送的情形; 4、本公司的股东不存在证监会系统相关的任职经历,不属于《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行类第2号》中规定的“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指离开证监会系统未满十年的工作人员,具体包括从证监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股转公司离职的工作人员,从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离职的会管干部,在发行部或公众公司部借调累计满12个月并在借调结束后三年内离职的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的非会管干部,从会机关、派出机构、沪深证券交易所、全国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股转公司调动到证监会系统其他会管单位并在调动后三年内离职的非会管干部。不存在上述证监会系统离职人员入股的情形。 5、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 |||||||
其他 | 公司 | 1、如本公司非因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公司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因本公司自身原因导致未能履行已作出承诺,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制定或实施重大资产购买、出售等行为,以及增发股份、发行公司债券以及重大资产重组等资本运作行为,直至本公司履行相关承诺或提出替代性措施;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承担赔偿责任。 3、对未履行其已作出承诺、或因该等人士的自身原因导致本公司未履行已做出承诺的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本公司将立即停止对其进行现金分红,并停发其应在本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该人士履行相关承诺。 4、如本公司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将尽快研究将公司或其他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葛泰荣、曹梅盛 | 1、如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履行相关承诺或相应的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本人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将尽快研究将公司或其他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以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 | |||||||
其他 | 葛泰荣、曹梅盛、郑敏敏、葛凡、魏霄、柴斌锋、邱华、饶蕾、杨鸣、金水林、荆飞 | 1、如本人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本人作出公开承诺事项的,本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本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本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如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立即停发本人应在公司领取的薪酬、津贴,直至本人履行相关承诺,并有权扣减本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本人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4、如本人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本人将尽快研究将公司或其他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以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其他 | 葛太亮、杨引萍、宜宾晨道 | 1、如未能履行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公开承诺事项,承诺人将及时、充分披露未履行承诺的具体情况、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在履行相关承诺或相应的补救措施实施完毕前,承诺人不转让持有的公司股份,但因继承、被强制执行、上市公司重组、为履行保护投资者利益承诺等必须转股的情形除外。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3、如承诺人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公司所有。如因承诺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公司或者投资者遭受损失的,承诺人将向公司或者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4、如承诺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承诺人从公司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如有)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如当年度现金利润分配已经完成,则从下一年度应向承诺人分配现金分红中扣减。 5、如未能履行承诺系因不可抗力导致,承诺人将尽快研究将公司或其他投资者利益损失降低到最小的处理方案,以尽可能地保护公司及其他投资者利益。 | |||||||
解决关联交易 | 葛泰荣、曹梅盛 | 1、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人将尽可能避免和减少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组织或机构(以下简称“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与公司的关联交易。 2、对于无法避免或者因合理原因而发生的关联交易,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遵守平等、自愿、等价和有偿的一般商业原则,履行法定程序与公司签订关联交易协议,并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允,原则上不偏离市场独立第三方的价格或收费的标准,以维护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3、本人保证不利用在公司股东的地位和影响,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人和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保证不利用本人在公司股东的地位和影响,违规占用或转移公司的资金、资产或者其他资源,或违规要求公司提供担保。 4、在认定是否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存在关联交易的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上,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其他企业有关联关系的董事、股东代表将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回避,不参与表决。 5、如以上承诺事项被证明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人将向公司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同时,本人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后自动延长六个月,和本人所持流通股自未能履行本承诺函之承诺事项之日起增加六个月锁定期,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并不可撤销,并在公司存续且本人依照中国证监会或者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被认定为公司的关联方期间内有效。 | ||||||||
其他承诺 | 其他 | 葛泰荣、曹梅盛 | 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在报告期内未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为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而受到处罚或员工索赔,或应有权部门要求需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为员工补缴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的,本人将全额承担该等责任,保证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不会因此遭受损失。 | 不适用 | 否 | 是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半年报审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上年年度报告非标准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变化及处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七、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报告期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八、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
罚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不存在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情况。
十、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收购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重大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1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履行的及尚未履行完毕的重大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二、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后到半年报披露日期间发生股份变动对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88号)文核准,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7,000.00万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7月2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3]8542号)。
公司股票已于2023年8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正式上市。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总股本由21,000万股增加至28,000万股。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后,公司股本规模扩大,货币资金和净资产规模大幅增加,每股净资产因而会提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成投入运营并产生经济效益仍需要一定周期,因此本次发行后公司短期内可能面临每股收益、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下降的情况。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17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量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葛泰荣 | 0 | 90,977,616 | 43.32 | 90,977,61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葛太亮 | 0 | 15,601,040 | 7.43 | 15,601,040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5,120,001 | 7.2 | 15,120,001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曹梅盛 | 0 | 12,528,626 | 5.97 | 12,528,62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杨引萍 | 0 | 10,719,316 | 5.1 | 10,719,31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唐万明 | 0 | 10,138,969 | 4.83 | 10,138,96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幼兮 | 0 | 8,534,487 | 4.06 | 8,534,48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驾兴 | 0 | 8,534,487 | 4.06 | 8,534,48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深圳市和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7,728,000 | 3.68 | 7,728,000 | 无 | 0 | 境内非国有法人 | |
戴冬雅 | 0 | 6,827,589 | 3.25 | 6,827,58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郑敏敏 | 0 | 6,827,589 | 3.25 | 6,827,589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
不适用 | 不适用 | - |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 葛泰荣与曹梅盛为夫妻关系,葛泰荣与葛太亮为兄弟关系,葛泰荣、曹梅盛、葛太亮为一致行动人; 2、 戴冬雅与郑敏敏为母子关系。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葛泰荣 | 90,977,616 | 2026年8月1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2 | 葛太亮 | 15,601,040 | 2026年8月1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3 | 宜宾晨道新能源产业股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5,120,001 | 2024年9月26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且自该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4 | 曹梅盛 | 12,528,626 | 2026年8月1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5 | 杨引萍 | 10,719,316 | 2024年8月1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6 | 唐万明 | 10,138,969 | 2024年8月1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7 | 陈幼兮 | 8,534,487 | 2024年8月1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8 | 陈驾兴 | 8,534,487 | 2024年8月1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9 | 深圳市和时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7,728,000 | 2024年8月1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且自该企业取得公司股份之日起锁定36个月 |
10 | 戴冬雅 | 6,827,589 | 2024年8月1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10 | 郑敏敏 | 6,827,589 | 2024年8月1日 | 0 | 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锁定12个月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1、 葛泰荣与曹梅盛为夫妻关系,葛泰荣与葛太亮为兄弟关系,葛泰荣、曹梅盛、葛太亮为一致行动人; 2、 戴冬雅与郑敏敏为母子关系。 |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十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三、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00,255,066.94 | 67,171,554.83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1,147,352.38 | 3,624,814.32 |
应收账款 | 七、5 | 216,318,384.96 | 222,665,737.72 |
应收款项融资 | 七、6 | 44,537,290.29 | 33,161,841.00 |
预付款项 | 七、7 | 1,140,762.26 | 1,006,599.0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8 | 1,110,032.36 | 2,619,864.99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9 | 166,897,712.52 | 165,201,074.35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21,530,589.82 | 13,876,885.22 |
流动资产合计 | 552,937,191.53 | 509,328,371.4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385,405,996.25 | 371,138,659.06 |
在建工程 | 七、22 | 5,218,572.88 | 21,375,528.00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2,787,205.20 | 24,268,052.96 |
无形资产 | 七、26 | 59,560,268.43 | 60,543,517.68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9 | 6,562,458.81 | 5,477,070.48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30 | 12,846,049.69 | 7,838,767.17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1 | 1,917,029.75 | 1,985,034.18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4,297,581.01 | 492,626,629.53 | |
资产总计 | 1,047,234,772.54 | 1,001,955,000.97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147,709,624.44 | 128,284,478.0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442,55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1,205,113.95 | 2,988,726.69 |
应付账款 | 七、36 | 171,764,740.70 | 201,560,264.55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11,332,060.82 | 4,305,197.77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1,289,122.66 | 14,232,477.95 |
应交税费 | 七、40 | 7,135,113.14 | 12,048,492.5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5,521,070.23 | 11,298,904.17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9,247,412.41 | 27,333,549.76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1,709,013.80 | 3,658,214.37 |
流动负债合计 | 387,355,822.15 | 405,710,305.8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13,308,737.00 | 25,017,474.00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21,065,960.10 | 22,363,796.33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18,439,323.72 | 16,474,216.24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七、30 | 4,561,984.60 | 12,578.85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七、52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7,376,005.42 | 63,868,065.42 |
负债合计 | 444,731,827.57 | 469,578,371.29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95,199,323.49 | 94,656,474.46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4,429.10 | -118,224.65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七、59 | 20,387,372.97 | 20,387,372.9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七、60 | 276,920,677.61 | 207,451,006.90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02,502,944.97 | 532,376,629.6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602,502,944.97 | 532,376,629.6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47,234,772.54 | 1,001,955,000.97 |
公司负责人:曹梅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荆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荆飞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6月30日编制单位: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6月30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92,594,152.93 | 63,811,848.0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1,004,852.38 | 3,054,814.32 | |
应收账款 | 十七、1 | 215,730,399.40 | 217,088,727.77 |
应收款项融资 | 42,396,294.27 | 32,627,921.00 | |
预付款项 | 72,399,706.56 | 47,658,167.98 | |
其他应收款 | 十七、2 | 4,798,777.30 | 1,878,990.00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07,549,555.69 | 126,514,606.0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6,399,056.61 | 4,823,883.02 | |
流动资产合计 | 542,872,795.14 | 497,458,958.2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七、3 | 79,658,159.93 | 79,246,572.12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45,974,406.36 | 231,039,585.60 | |
在建工程 | 1,003,203.04 | 21,037,982.4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0,031,456.45 | 40,805,885.9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3,974,918.81 | 4,642,265.0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4,279,005.76 | 3,911,557.3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315,420.71 | 806,077.2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76,236,571.06 | 381,489,925.78 | |
资产总计 | 919,109,366.20 | 878,948,884.0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47,709,624.44 | 128,284,478.0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42,55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1,205,113.95 | 2,988,726.69 | |
应付账款 | 106,271,598.45 | 138,685,338.7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11,210,045.92 | 4,281,851.10 | |
应付职工薪酬 | 7,351,192.25 | 9,727,814.33 | |
应交税费 | 6,552,983.57 | 8,926,212.00 | |
其他应付款 | 9,331,484.95 | 9,108,986.8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174,543.77 | 25,284,673.31 | |
其他流动负债 | 1,607,680.77 | 3,455,179.30 | |
流动负债合计 | 318,856,818.07 | 330,743,260.3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13,308,737.00 | 25,017,474.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5,417,671.22 | 3,465,331.1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9,348.41 | 12,578.8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18,735,756.63 | 28,495,383.97 |
负债合计 | 337,592,574.70 | 359,238,644.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6,379,358.97 | 105,836,509.9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387,372.97 | 20,387,372.97 | |
未分配利润 | 244,750,059.56 | 183,486,356.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81,516,791.50 | 519,710,239.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919,109,366.20 | 878,948,884.02 |
公司负责人:曹梅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荆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荆飞
合并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348,924,089.97 | 280,306,745.89 | |
其中:营业收入 | 七、61 | 348,924,089.97 | 280,306,745.89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274,885,765.22 | 227,606,576.08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223,004,744.67 | 183,217,949.61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4,444,571.01 | 3,031,371.48 |
销售费用 | 七、63 | 9,348,356.87 | 7,391,363.73 |
管理费用 | 七、64 | 19,564,009.38 | 14,703,689.94 |
研发费用 | 七、65 | 19,276,866.81 | 18,989,095.54 |
财务费用 | 七、66 | -752,783.52 | 273,105.78 |
其中:利息费用 | 2,853,622.31 | 2,343,437.14 | |
利息收入 | 793,461.72 | 389,014.34 | |
加:其他收益 | 七、67 | 8,149,155.67 | 11,767,095.04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28,514.62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442,55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755,667.36 | 616,076.58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6,532,708.78 | -3,569,079.57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3,082.00 | -103,359.34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75,942,456.38 | 61,410,902.52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3,838,416.12 | 178,903.27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1,131,625.62 | 385,311.66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78,649,246.88 | 61,204,494.13 |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9,179,576.17 | 6,316,742.9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469,670.71 | 54,887,751.21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469,670.71 | 54,887,751.21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9,469,670.71 | 54,887,751.21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3,795.55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13,795.55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3,795.55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七、77 | 113,795.55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69,583,466.26 | 54,887,751.21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69,583,466.26 | 54,887,751.2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33 | 0.26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十八、2 | 0.33 | 0.26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 元。公司负责人:曹梅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荆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荆飞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七、4 | 347,353,334.17 | 269,429,994.41 |
减:营业成本 | 十七、4 | 237,302,894.30 | 182,092,597.59 |
税金及附加 | 3,120,284.11 | 2,031,398.45 | |
销售费用 | 9,229,261.81 | 7,231,707.96 | |
管理费用 | 13,088,921.33 | 11,036,511.14 | |
研发费用 | 15,658,632.56 | 15,445,614.65 | |
财务费用 | -1,301,247.46 | 267,716.43 | |
其中:利息费用 | 2,355,570.19 | 2,343,437.14 | |
利息收入 | 786,274.73 | 380,225.64 | |
加:其他收益 | 2,698,686.31 | 7,500,658.27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七、5 | -28,514.62 |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442,55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588,144.45 | 3,694,626.78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6,524,641.66 | -4,315,878.24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3,082.00 | -103,359.3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66,548,794.00 | 58,100,495.66 | |
加:营业外收入 | 3,790,305.24 | 97,858.76 | |
减:营业外支出 | 539,168.76 | 206,468.02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69,799,930.48 | 57,991,886.40 | |
减:所得税费用 | 8,536,227.68 | 6,496,846.66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263,702.80 | 51,495,039.74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61,263,702.80 | 51,495,039.74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61,263,702.80 | 51,495,039.74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曹梅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荆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荆飞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89,453,870.16 | 186,843,530.83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617,987.95 | 6,485,409.67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9,669,709.26 | 12,631,230.2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0,741,567.37 | 205,960,170.78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147,088,346.60 | 119,636,335.3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62,462,800.30 | 52,734,514.78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4,256,569.87 | 20,924,806.87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2,992,200.16 | 11,004,891.89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6,799,916.93 | 204,300,548.85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941,650.44 | 1,659,621.93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37,944.30 | 9,828,024.2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7,944.30 | 9,828,024.2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25,245,337.49 | 69,948,596.1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41,931.77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5,387,269.26 | 69,948,596.18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5,349,324.96 | -60,120,571.98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2,800,000.00 | 165,07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800,000.00 | 165,07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3,164,193.23 | 91,62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67,289.70 | 4,292,941.72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2,043,312.96 | 4,218,001.84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8,774,795.89 | 100,130,943.5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025,204.11 | 64,939,056.4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324,050.75 | 332,358.4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941,580.34 | 6,810,464.8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7,171,554.83 | 52,605,158.05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113,135.17 | 59,415,622.91 |
公司负责人:曹梅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荆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荆飞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半年度 | 2022年半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291,769,089.77 | 188,694,092.65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11,617,987.95 | 6,482,878.70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025,286.94 | 7,403,288.12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312,412,364.66 | 202,580,259.47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206,625,296.61 | 220,116,098.5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36,561,668.88 | 31,824,443.35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21,649,907.18 | 16,888,008.39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402,124.11 | 9,147,582.90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274,238,996.78 | 277,976,133.21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38,173,367.88 | -75,395,873.74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59,614.11 | 9,770,961.20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2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59,614.11 | 129,770,961.20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472,060.88 | 49,260,625.99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411,587.81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4,614,823.36 | 56,011,804.5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5,498,472.05 | 105,272,430.49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438,857.94 | 24,498,530.71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72,800,000.00 | 165,070,0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2,800,000.00 | 165,070,0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63,164,193.23 | 91,62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567,289.70 | 4,292,941.72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569,684.00 | 4,218,001.84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67,301,166.93 | 100,130,943.56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498,833.07 | 64,939,056.44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407,030.08 | 332,775.17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28,640,373.09 | 14,374,488.58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63,811,848.07 | 41,098,049.43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92,452,221.16 | 55,472,538.01 |
公司负责人:曹梅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荆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荆飞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0,000,000.00 | 94,656,474.46 | -118,224.65 | 20,387,372.97 | 207,451,006.90 | 532,376,629.68 | 532,376,629.68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0,000,000.00 | 94,656,474.46 | -118,224.65 | 20,387,372.97 | 207,451,006.90 | 532,376,629.68 | 532,376,629.68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542,849.03 | 113,795.55 | 69,469,670.71 | 70,126,315.29 | 70,126,315.29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13,795.55 | 69,469,670.71 | 69,583,466.26 | 69,583,466.2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42,849.03 | 542,849.03 | 542,849.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42,849.03 | 542,849.03 | 542,849.0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 |
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 |
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0,000,000.00 | 95,199,323.49 | -4,429.10 | 20,387,372.97 | 276,920,677.61 | 602,502,944.97 | 602,502,944.97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0,000,000.00 | 93,635,192.75 | 7,832,164.10 | 86,233,989.42 | 397,701,346.27 | 397,701,346.2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其他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0,000,000.00 | 93,635,192.75 | 7,832,164.10 | 86,233,989.42 | 397,701,346.27 | 397,701,346.27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4,032.69 | 54,887,751.21 | 55,371,783.90 | 55,371,783.90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4,887,751.21 | 54,887,751.21 | 54,887,751.21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84,032.69 | 484,032.69 | 484,032.6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84,032.69 | 484,032.69 | 484,032.69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0,000,000.00 | - | - | - | 94,119,225.44 | - | - | - | 7,832,164.10 | 141,121,740.63 | 453,073,130.17 | 453,073,130.17 |
公司负责人:曹梅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荆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荆飞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6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0,000,000.00 | 105,836,509.94 | 20,387,372.97 | 183,486,356.76 | 519,710,239.67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0,000,000.00 | 105,836,509.94 | 20,387,372.97 | 183,486,356.76 | 519,710,239.67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42,849.03 | 61,263,702.80 | 61,806,551.8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61,263,702.80 | 61,263,702.8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42,849.03 | 542,849.03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542,849.03 | 542,849.03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0,000,000.00 | 106,379,358.97 | 20,387,372.97 | 244,750,059.56 | 581,516,791.50 |
项目 | 2022年半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期末余额 | 210,000,000.00 | 104,815,228.23 | 7,832,164.10 | 70,489,476.91 | 393,136,869.24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210,000,000.00 | 104,815,228.23 | 7,832,164.10 | 70,489,476.91 | 393,136,869.24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484,032.69 | 51,495,039.74 | 51,979,072.43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51,495,039.74 | 51,495,039.74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484,032.69 | 484,032.6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484,032.69 | 484,032.69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
1.提取盈余公积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
1.本期提取 | |||||||||||
2.本期使用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10,000,000.00 | 105,299,260.92 | 7,832,164.10 | 121,984,516.65 | 445,115,941.67 |
公司负责人:曹梅盛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荆飞 会计机构负责人:荆飞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前身系原浙江荣泰电工器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泰有限”),荣泰有限以2021年5月31日为基准日,采用整体变更方式设立本公司。本公司于2021年8月24日在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现持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330402146568379P的营业执照,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1,000.00万元,总股本为21,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公司注册地: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凤桥镇中兴路308号。法定代表人:
曹梅盛。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本期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子公司共5家,具体包括:
子公司名称 | 级次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湖南省 | 湖南省 | 制造业 | 100.00 | -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浙江荣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二级 | 浙江省 | 浙江省 | 制造业 | 100.00 | - | 设立 |
嘉兴市阁劳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二级 | 浙江省 | 浙江省 | 贸易业 | 100.00 | - | 设立 |
Rongtai Electric Material PTE.LTD. | 二级 | 新加坡 | 新加坡 | 贸易业 | 100.00 | - | 设立 |
C?ng Ty TNHH Thi?t B? ?i?n RongTai Vi?t Nam | 三级 | 越南 | 越南 | 制造业 | 100.00 | - | 设立 |
四、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假设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及各子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对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和收入确认等交易和事项指定了若干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所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股东权益变动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6月30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正常营业周期是指本公司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以12个月作为一个营业周期,并以其作为资产和负债的流动性划分标准。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是指将两个或两个以上单独的企业合并形成一个报告主体的交易或事项。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合并方的资产、负债,除因会计政策不同而进行的调整以外,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取得的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合并前持有投资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与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方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方最终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的,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对于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在购买日或合并当期期末,因各种因素影响无法合理确定作为合并对价付出的各项资产的公允价值,或合并中取得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的公允价值,合并当期期末,公司以暂时确定的价值为基础对企业合并进行核算。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内取得进一步的信息表明需对原暂时确定的价值进行调整的,则视同在购买日发生,进行追溯调整,同时对以暂时性价值为基础提供的比较报表信息进行相关的调整;自购买日算起12个月以后对企业合并成本或合并中取得的可辨认资产、负债价值的调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购买日不符合递延所得税资产确认条件的,不予以确认。购买日后12个月内,如取得新的或进一步的信息表明购买日的相关情
况已经存在,预期被购买方在购买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带来的经济利益能够实现的,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同时减少商誉,商誉不足冲减的,差额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除上述情况以外,确认与企业合并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计入当期损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多次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应将多次交易事项作为一揽子交易进行会计处理:(1)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2)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3)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4)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或留存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当期收益,由于被投资方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变动而产生的其他综合收益除外。3.企业合并中有关交易费用的处理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合并范围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控制是指本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该回报金额。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子公司,是指被本公司控制的主体(含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结构化主体等)。
2.合并报表的编制方法
本公司以自身和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编制合并报表。本公司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依据相关企业会计准则的确定、计量和列报要求,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反映本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合并财务报表时抵销本公司与各子公司、各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和往来对合并资产负债表、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影响。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的子公司以及业务,视同该子公司以及业务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公司的合并范围,将其自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分别纳入合并利润表、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在报告期内,同时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同时对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表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本期若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的,则不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期初数;以购买日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为基础对其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将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自购买日至期末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
子公司少数股东应占的权益、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和综合收益总额项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3.购买少数股东股权及不丧失控制权的部分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公司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以及在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因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而取得的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均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子公司股权
本期本公司处置子公司,则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收入、费用、利润纳入合并利润表;该子公司期初至处置日的现金流量纳入合并现金流量表。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本公司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形成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采用被购买方直接处置相关资产和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即除了在该原有子公司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外净负债或者净资产导致的变动以外,其余一并转入当期投资收益)。其后,对该部分剩余股权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或《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等相关规定进行后续计量。5.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理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需区分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但是,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其中的每一项交易视情况分别按照“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和“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的控制权”(详见前段)适用的原则进行会计处理。即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份额之间的差额,作为权益性交易计入资本公积(股本溢价)。在丧失控制权时不得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
7.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外币交易业务
对发生的外币业务,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通常指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当日外汇牌价的中间价,下同)折合记账本位币记账。但公司发生的外币兑换业务或涉及外币兑换的交易事项,按照实际采用的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金额。
2.外币货币性项目和非货币性项目的折算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2)用于境外经营净投资有效套期的套期工具的汇兑差额(该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直至净投资被处置才被确认为当期损益);以及(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外币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之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3.外币报表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按照上述折算产生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在资产负债表股东权益项目下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反映。处置境外经营并丧失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或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现金流量表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单独列示“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项目反映。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金融工具是指形成一方的金融资产并形成其他方的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的合同。金融工具包括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
1.金融工具的分类、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本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金融资产的,本公司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对于初始确认时不具有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按照本附注五、38收入确认方法确定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根据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
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应当以该金融资产的初始确认金额经下列调整后的结果确定:①扣除已偿还的本金;②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③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本公司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本公司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但下列情况除外:①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②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在客观上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应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是指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金融资产:
①本公司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②该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该指定基于单项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工具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此类投资在初始指定后,除了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外,其他相关的利得或损失(包括汇兑损益)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除上述1)、2)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可以将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本公司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构成金融资产的,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该类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3)金融负债的分类和后续计量
本公司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财务担保合同及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 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本公司作为购买方确认的或有对价形成金融负债的,该金融负债应当按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该金融负债的其他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按照本附注五、10(2)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政策确定的方法进行计量。
3)财务担保合同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本公司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
不属于上述1)或2)情形的财务担保合同,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①按照本附注五、10(5)金融工具的减值方法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②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本附注五、38收入确认方法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除上述1)、2)、3)情形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该类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或在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
(4)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公司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公司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本公司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各种分配(不包括股票股利),减少股东权益。本公司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额。
(5)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外汇合约、货币汇率互换合同、利率互换合同及外汇期权合同等。衍生工具于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嵌入衍生工具,是指嵌入到非衍生工具(即主合同)中的衍生工具。对于嵌入衍生工具与主合同构成的混合合同,若主合同属于金融资产的,本公司不从该混合合同中分拆嵌入衍生工具,而将该混合合同作为一个整体适用本公司关于金融资产分类的会计政策。若混合合同包含的主合同不属于金融资产,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工具处理:
1)嵌入衍生工具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与主合同的经济特征及风险不紧密相关。
2)与该嵌入衍生工具具有相同条款的单独工具符合衍生工具的定义。
3)该混合合同不是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会计处理。
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合同中分拆的,本公司按照适用的会计准则规定对混合合同的主合同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无法根据嵌入衍生工具的条款和条件对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进行可靠计量的,该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根据混合合同公允价值和主合同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定。使用了上述方法后,该嵌入衍生工具在取得日或后续资产负债表日的公允价值仍然无法单独计量的,本公司将该混合合同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工具。
2.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及计量方法
金融资产转移,是指本公司将金融资产(或其现金流量)让与或交付该金融资产发行方以外的另一方。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是指本公司将之前确认的金融资产从其资产负债表中予以转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本公司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
若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继续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被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对于本公司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整体或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按上述方法计算的差额计入留存收益。
3.金融负债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的,本公司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本公司(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本公司对原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合同条款做出实质性修改的,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终止确认的,本公司将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回购金融负债一部分的,按照继续确认部分和终止确认部分在回购日各自的公允价值占整体公允价值的比例,对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
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4.金融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在财务报表中以公允价值计量或披露的资产和负债,根据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而言具有重要意义的最低层次输入值,确定所属的公允价值层次: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有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益和收益率曲线等;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做出的财务预测等。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在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进行重新评估,以确定是否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之间发生转换。5.金融工具的减值本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合同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租赁应收款以及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本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工具,本公司按照一般方法计量损失准备,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金融工具整个预计存续期内所有可能发生的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是指因资产负债表日后 12 个月内(若金融工具的预计存续期少于12个月,则为预计存续期)可能发生的金融工具违约事件而导致的预期信用损失,是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的一部分。本公司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获得关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充分证据的金融工具,本公司以组合为基础考虑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若本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目前可执行该种法定权利,同时本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票据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票据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票据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银行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企业 |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5)所述的简化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账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账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账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账款 |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应收款项融资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应收款项融资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融资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低的银行 |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五、10(5)所述的一般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在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按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的现值计量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当单项其他应收款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本公司根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他应收款划分为若干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并考虑前瞻性信息,在组合基础上估计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其他应收款 |
关联方组合 | 应收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子公司账款 |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在途物资和委托加工物资等。
2.企业取得存货按实际成本计量。(1)外购存货的成本即为该存货的采购成本,通过进一步加工取得的存货成本由采购成本和加工成本构成。(2)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存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使该存货达到当前位置和状态所发生的可直接归属于该存货的相关税费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3)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存货通常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存货的成本。(4)以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以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吸收合并方式取得的存货按公允价值确定其入账价值。
3.企业发出存货的成本计量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4.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低值易耗品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包装物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5.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可变现净值是按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除有明确证据表明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异常外,本期期末存货项目的可变现净值以资产负债表日市场价格为基础确定,其中:
(1)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2)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期末按照单个存货项目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但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照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者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则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6.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部分所指的长期股权投资是指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具有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长期股权投资,包括对子公司、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权益性投资。1.共同控制和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判断是否存在共同控制时,不考虑享有的保护性权利。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时,考虑投资方直接或间接持有被投资单位的表决权股份以及投资方及其他方持有的当期可执行潜在表决权在假定转换为对被投资方单位的股权后产生的影响,包括被投资单位发行的当期可转换的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及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影响。2.长期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的确定
(1)同一控制下的合并形成的,合并方以支付现金、转让非现金资产、承担债务或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取得同一控制下被合并方的股权,最终形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应分别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进行处理: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合并日按照应享有被合并方股东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合并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
(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公司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成本为购买日购买方为取得对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而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购买方作为合并对价发行的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本公司将合并协
议约定的或有对价作为企业合并转移对价的一部分,按照其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计入企业合并成本。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该多次交易是否属于“一揽子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取得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按照原持有被购买方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相关其他综合收益暂不进行会计处理;原持有股权投资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直接转入留存收益。
(3)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的其他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以支付现金取得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费用,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的有关规定确定;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和换入资产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长期股权投资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确定其初始投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加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通过债务重组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其初始投资成本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与取得长期股权投资直接相关的费用、税金及其他必要支出也计入投资成本。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改按权益法核算的初始投资成本。原持有的股权投资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其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以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公允价值变动应当直接转入留存收益。3.长期股权投资的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取得长期股权投资后,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公司不一致的,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等。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
在公司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亏损时,按照以下顺序进行处理:首先,冲减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其次,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不足以冲减的,以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账面价值为限继续确认投资损失、冲减长期应收项目的账面价值。经过上述处理,按照投资合同或协议约定企业仍承担额外义务的,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公司在收益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在持有投资期间,被投资单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以合并财务报表中的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中归属于被投资单位的金额为基础进行核算。
对于本公司向合营企业与联营企业投出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投资方因此取得长期股权投资但未取得控制权的,以投出业务的公允价值作为新增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与投出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向合营企业或者联营企业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取得的对价与业务的账面价值之差,全额计入当期损益。本公司自联营及合营企业购入的资产构成业务的,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全额确认与交易相关的利得或损失。4.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权益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在处置该项投资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对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确认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成本法核算下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者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者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净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因其他投资方增资而导致本公司持股比例下降、从而丧失控制权但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按照新的持股比例确认本公司应享有的被投资单位因增资扩股而增加净资产的份额,与应结转持股比例下降部分所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原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然后,按照新的持股比例视同自取得投资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
公司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为当期损益。
本公司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如果上述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先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不适用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同时具有下列特征的有形资产:(1)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持有的;(2)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
固定资产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予以确认:(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计入固定资产成本;不符合上述确认条件的,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9.50-4.75 |
机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5-10 | 5 | 19.00-9.50 |
运输工具 | 年限平均法 | 5 | 5 | 19.00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5 | 31.67-19.00 |
(3).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1.在建工程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则予以确认。在建工程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实际成本计量。
2.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工程实际成本转入固定资产。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结算的,先按估计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暂估价值,但不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
25.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借款费用,包括借款利息、折价或者溢价的摊销、辅助费用以及因外币借款而发生的汇兑差额等。
1.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
2.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1)当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
(2)暂停资本化: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费用,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3)停止资本化:当所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的资产中部分项目分别完工且可单独使用时,该部分资产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购建或者生产的资产的各部分分别完工,但必须等到整体完工后才可使用或者对外销售的,在该资产整体完工时停止借款费用资本化。
3.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及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专门借款的,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包括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的折价或溢价的摊销),减去将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确定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占用了一般借款的,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利息金额。在资本化期间内,每一会计期间的利息资本化金额不超过当期相关借款实际发生的利息金额。
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内予以资本化。专门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前发生的,予以资本化;在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之后发生的,计入当期损益。一般借款发生的辅助费用,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借款存在折价或者溢价的,按照实际利率法确定每一会计期间应摊销的折价或者溢价金额,调整每期利息金额。
26.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7.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包括: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使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9. 无形资产
(1). 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1.无形资产的初始计量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购买无形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债务重组取得债务人用以抵债的无形资产,以放弃债权的公允价值和可直接归属于使该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税金等其他成本为基础确定其入账价值。在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具备商业实质且换入或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前提下,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换入的无形资产以换出资产的公允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除非有确凿证据表明换入资产的公允价值更可靠;不满足上述前提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以换出资产的账面价值和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换入无形资产的成本,不确认损益。
与无形资产有关的支出,如果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公司且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无形资产成本。除此之外的其他项目的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作为无形资产核算。自行开发构建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支出和建筑物建造成本分别作为无形资产和固定资产核算。如为外购的房屋及建筑物,则将有关价款在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之间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处理。
2.无形资产使用寿命及摊销
根据无形资产的合同性权利或其他法定权利、同行业情况、历史经验、相关专家论证等综合因素判断,能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作为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无法合理确定无形资产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估计其使用寿命时通常考虑以下因素:(1)运用该资产生产的产品通常的寿命周期、可获得的类似资产使用寿命的信息;(2)技术、工艺等方面的现阶段情况及对未来发展趋势的估计;(3)以该资产生产的产品或提供劳务的市场需求情况;(4)现在或潜在的竞争者预期采取的行动;(5)为维持该资产带来经济利益能力的预期维护支出,以及公司预计
支付有关支出的能力;(6)对该资产控制期限的相关法律规定或类似限制,如特许使用期、租赁期等;(7)与公司持有其他资产使用寿命的关联性等。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依据 | 期限(年) |
软件 | 预计受益期限 | 3 |
土地使用权 | 土地使用权证登记使用年限 | 50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使用寿命内按照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系统合理地摊销,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采用直线法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但每年均对该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进行复核,并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于每年年度终了,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及摊销方法进行复核,与以前估计不同的,调整原先估计数,并按会计估计变更处理;预计某项无形资产已经不能给企业带来未来经济利益的,将该项无形资产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标准:为获取新的技术和知识等进行的有计划的调查阶段,应确定为研究阶段,该阶段具有计划性和探索性等特点;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阶段,应确定为开发阶段,该阶段具有针对性和形成成果的可能性较大等特点。
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内部研究开发项目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1)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2)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3)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可证明其有用性;(4)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5)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如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30.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存在下列迹象的,表明资产可能发生了减值:
1.资产的市价当期大幅度下跌,其跌幅明显高于因时间的推移或者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
2.企业经营所处的经济、技术或者法律等环境以及资产所处的市场在当期或者将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从而对企业产生不利影响;
3.市场利率或者其他市场投资报酬率在当期已经提高,从而影响企业计算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折现率,导致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有证据表明资产已经陈旧过时或者其实体已经损坏;
5.资产已经或者将被闲置、终止使用或者计划提前处置;
6.企业内部报告的证据表明资产的经济绩效已经低于或者将低于预期,如资产所创造的净现金流量或者实现的营业利润(或者亏损)远远低于(或者高于)预计金额等;
7.其他表明资产可能已经发生减值的迹象。
上述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应当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处置费用包
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
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资产组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在财务报表中单独列示的商誉,在进行减值测试时,将商誉的账面价值分摊至预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收益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测试结果表明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先抵减分摊至该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至少在每年年终终了进行减值测试。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期间不予转回。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按实际支出入账,在受益期或规定的期限内平均摊销。如果长期待摊的费用项目不能使以后会计期间受益,则将尚未摊销的该项目的摊余价值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32. 合同负债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的义务。公司将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相互抵销后以净额列示。
33. 职工薪酬
(1)、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职工工资、奖金、按规定的基准和比例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和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如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如果该负债预期在职工提供相关服务的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内不能完全支付,且财务影响重大的,则该负债将以折现后的金额计量。
(2)、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企业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指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
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期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除基本养老保险外,本公司还依据国家企业年金制度的相关政策建立了企业年金缴纳制度(补充养老保险)或者企业年金计划。本公司按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当地社会保险机构缴费或者年金计划缴费,相应支出计入当期损益或者相关资产成本。
(3)、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本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者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和本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辞退福利预期在年度报告期结束后十二个月不能完全支付的,按照其他长期职工薪酬处理。职工内部退休计划采用与上述辞退福利相同的原则处理。本公司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的期间拟支付的内退人员工资和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在符合预计负债确认条件时,计入当期损益(辞退福利)。正式退休日期之后的经济补偿(如正常养老退休金),按照离职后福利处理。
(4)、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的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符合设定提存计划的,按照设定提存计划进行会计处理,除此之外按照设定受益计划进行会计处理。但相关职工薪酬成本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部分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34.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该款项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本公司对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续租选择权或终止租赁选择权的实际行使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在对租赁负债进行重新计量时,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公司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35.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1.股份支付的种类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1)存在活跃市场的,按照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2)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包括参考熟悉情况并自愿交易的各方最近进行的市场交易中使用的价格、参照实质上相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当前公允价值、现金流量折现法和期权定价模型等。3.确认可行权权益工具最佳估计的依据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修正预计可行权的权益工具数量。在可行权日,最终预计可行权权益工具的数量应当与实际可行权数量一致。4.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在可行权日之后不再对已确认的相关成本或费用和所有者权益总额进行调整。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其他方服务的,若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服务的,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在相关负债结算前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及结算日,对负债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修改及终止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取消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则于取消日作为加速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尚未确认的金额(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职工或者其他方能够选择满足非可行权条件但在等待期内未满足的,作为取消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处理。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权益工具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被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修改及终止
公司修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协议中的条款和条件,使其成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包括修改发生在等待期结束后的情形),在修改日,公司按照所授予权益工具当日的公允价值计量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将已取得的服务计入资本公积,同时终止确认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修改日已确认的负债,两者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如果由于修改延长或缩短了等待期,公司按照修改后的等待期进行上述会计处理,无需考虑不利修改的有关会计处理规定。
如果公司取消一项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授予一项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并在授予权益工具日认定其是用来替代已取消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的,公司根据前述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5.涉及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各企业之间、本公司与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或其他股东之间或者本公司与本公司所在集团内其他企业之间的股份支付交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4号》第七条集团内股份支付相关规定处理。
37.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8.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1.收入的总确认原则
公司以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公司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
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公司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公司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作为负债进行会计处理,不计入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
2.本公司收入的具体确认原则
公司销售的主要产品为新能源汽车安全件、小家电阻燃绝缘件、电缆阻燃绝缘带、云母纸等;
内销收入:在客户收到货物并经客户确认后确认收入。
其中:领用对账模式下,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发货,产品发出并经客户领用,公司在与客户对账后确认销售收入;
签收模式下,公司根据与客户签订的合同或订单发货,产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确认销售收入。
外销收入: FOB、CIF、EXW、FCA等贸易模式下,产品发出交付给指定承运人,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据,公司根据出口提单确认收入;
DAP、DDP等贸易模式下,产品发出交付给指定承运人,完成出口报关手续取得报关单据,并经客户签收确认销售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政府补助的分类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包括购买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的财政拨款、固定资产专门借款的财政贴息等;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区分不同部分分别进行会计处理;难以区分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本公司在进行政府补助分类时采取的具体标准为:
(1)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2)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3)若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则采用以下方式将该政府补助款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或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1)政府文件明确了补助所针对的特定项目的,根据该特定项目的预算中将形成资产的支出金额和计入费用的支出金额的相对比例进行划分,对该划分比例需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变更;2)政府文件中对用途仅作一般性表述,没有指明特定项目的,作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政府补助的确认时点
本公司对于政府补助通常在实际收到时,按照实收金额予以确认和计量。但对于期末有确凿证据表明能够符合财政扶持政策规定的相关条件预计能够收到财政扶持资金,按照应收的金额计量。按照应收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所依据的是当地财政部门正式发布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予以主动公开的财政扶持项目及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且该管理办法应当是普惠性的(任何符合规定条件的企业均可申请),而不是专门针对特定企业制定的;
(2)应收补助款的金额已经过有权政府部门发文确认,或者可根据正式发布的财政资金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自行合理测算,且预计其金额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3)相关的补助款批文中已明确承诺了拨付期限,且该款项的拨付是有相应财政预算作为保障的,因而可以合理保证其可在规定期限内收到;
(4)根据本公司和该补助事项的具体情况,应满足的其他相关条件(如有)。
3.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公允价值计量;非货币性资产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对政府补助采用的是总额法,具体会计处理如下: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企业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企业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已确认的政府补助需要退回的,在需要退回的当期分以下情况进行会计处理:
(1)初始确认时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的,调整资产账面价值;
(2)存在相关递延收益的,冲减相关递延收益账面余额,超出部分计入当期损益;
(3)属于其他情况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政府补助计入不同损益项目的区分原则为: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41.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1.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确认和计量
本公司根据资产、负债于资产负债表日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公司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作为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但不包括下列情况产生的所得税:(1)企业合并;(2)直接在所有者权益中确认的交易或者事项;(3)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规定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的股利支出,按照税收政策可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且所分配的利润来源于以前确认在所有者权益中的交易或事项。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公司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由此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资产,除非该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
各项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该应纳税暂时性差异是在以下交易中产生的:
(1)商誉的初始确认,或者具有以下特征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该交易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并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不会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对于与子公司、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能够控制并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
根据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的项目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该计税基础与其账面数之间的差额),按照预期收回该资产或清偿该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算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包括承租人在租赁期开始日初始确认租赁负债并计入使用权资产的租赁交易,以及因固定资产等存在弃置义务而确认预计负债并计入相关资产成本的交易等),公司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资产负债表日,有确凿证据表明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确认以前会计期间未确认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转回减记的金额。
2.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公司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2.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五、10“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租赁的识别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为确定合同是否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本公司评估合同中的客户是否有权获得在使用期间内因使用已识别资产所产生的几乎全部经济利益,并有权在该使用期间主导已识别资产的使用。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公司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分拆后进行会计处理。
(2) 本公司作为承租人
1)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确认和计量见本附注“使用权资产”以及“租赁负债”。
2) 租赁变更
租赁变更,是指原合同条款之外的租赁范围、租赁对价、租赁期限的变更,包括增加或终止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延长或缩短合同规定的租赁期等。租赁变更生效日,是指双方就租赁变更达成一致的日期。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①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或延长了租赁期限;
②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或租赁期限延长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公司按照租赁准则有
关规定对变更后合同的对价进行分摊,重新确定变更后的租赁期,并采用修订后的折现率对变更后的租赁付款额进行折现,以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3)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租赁期不超过 12 个月的短期租赁和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低价值资产租赁,本公司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3)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
本公司作为出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如果一项租赁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出租人将该项租赁分类为融资租赁,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如果原租赁为短期租赁且本公司选择对原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将该转租赁分类为经营租赁。
43.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4.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和原因 | 审批程序 | 备注(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名称和金额) |
财政部于2022年11月30日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解释16号”),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 统一执行国家会计政策变更 | [注1] |
其他说明:
[注1]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解释16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关于豁免初始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规定,企业对该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调整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的原因说明:
本公司自2023年1月1日起执行解释16号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上述交易进行追溯调整;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因上述单项交易而确认的资产和负债,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进行追溯调整,并将累计影响数调整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财务报表项目,可比期间财务报表已重新表述,受重要影响的报表项目和金额如下: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7,171,554.83 | 67,171,554.83 |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624,814.32 | 3,624,814.32 | |
应收账款 | 222,665,737.72 | 222,665,737.72 | |
应收款项融资 | 33,161,841.00 | 33,161,841.00 | |
预付款项 | 1,006,599.01 | 1,006,599.01 |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2,619,864.99 | 2,619,864.99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165,201,074.35 | 165,201,074.35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13,876,885.22 | 13,876,885.22 | |
流动资产合计 | 509,328,371.44 | 509,328,371.44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371,138,659.06 | 371,138,659.06 | |
在建工程 | 21,375,528.00 | 21,375,528.00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4,268,052.96 | 24,268,052.96 | |
无形资产 | 60,543,517.68 | 60,543,517.68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5,477,070.48 | 5,477,070.48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7,838,767.17 | 12,692,377.79 | 4,853,610.62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985,034.18 | 1,985,034.18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92,626,629.53 | 497,480,240.15 | 4,853,610.62 |
资产总计 | 1,001,955,000.97 | 1,006,808,611.59 | 4,853,610.62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8,284,478.06 | 128,284,478.06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988,726.69 | 2,988,726.69 | |
应付账款 | 201,560,264.55 | 201,560,264.55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305,197.77 | 4,305,197.77 |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14,232,477.95 | 14,232,477.95 | |
应交税费 | 12,048,492.55 | 12,048,492.55 | |
其他应付款 | 11,298,904.17 | 11,298,904.17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7,333,549.76 | 27,333,549.76 | |
其他流动负债 | 3,658,214.37 | 3,658,214.37 | |
流动负债合计 | 405,710,305.87 | 405,710,305.87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25,017,474.00 | 25,017,474.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22,363,796.33 | 22,363,796.33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16,474,216.24 | 16,474,216.24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578.85 | 4,866,189.47 | 4,853,610.62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3,868,065.42 | 68,721,676.04 | 4,853,610.62 |
负债合计 | 469,578,371.29 | 474,431,981.91 | 4,853,610.62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94,656,474.46 | 94,656,474.4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118,224.65 | -118,224.65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387,372.97 | 20,387,372.97 |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207,451,006.90 | 207,451,006.90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2,376,629.68 | 532,376,629.68 | |
少数股东权益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32,376,629.68 | 532,376,629.68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1,001,955,000.97 | 1,006,808,611.59 | 4,853,610.62 |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2年12月31日 | 2023年1月1日 | 调整数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63,811,848.07 | 63,811,848.07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3,054,814.32 | 3,054,814.32 | |
应收账款 | 217,088,727.77 | 217,088,727.77 | |
应收款项融资 | 32,627,921.00 | 32,627,921.00 | |
预付款项 | 47,658,167.98 | 47,658,167.98 | |
其他应收款 | 1,878,990.00 | 1,878,990.00 |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26,514,606.08 | 126,514,606.08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4,823,883.02 | 4,823,883.02 | |
流动资产合计 | 497,458,958.24 | 497,458,958.24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79,246,572.12 | 79,246,572.12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231,039,585.60 | 231,039,585.60 | |
在建工程 | 21,037,982.46 | 21,037,982.4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
无形资产 | 40,805,885.93 | 40,805,885.93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4,642,265.04 | 4,642,265.04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3,911,557.39 | 3,911,557.39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806,077.24 | 806,077.24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381,489,925.78 | 381,489,925.78 | |
资产总计 | 878,948,884.02 | 878,948,884.02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128,284,478.06 | 128,284,478.06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2,988,726.69 | 2,988,726.69 | |
应付账款 | 138,685,338.76 | 138,685,338.76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4,281,851.10 | 4,281,851.10 | |
应付职工薪酬 | 9,727,814.33 | 9,727,814.33 | |
应交税费 | 8,926,212.00 | 8,926,212.00 | |
其他应付款 | 9,108,986.83 | 9,108,986.83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5,284,673.31 | 25,284,673.31 | |
其他流动负债 | 3,455,179.30 | 3,455,179.30 | |
流动负债合计 | 330,743,260.38 | 330,743,260.38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25,017,474.00 | 25,017,474.00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3,465,331.12 | 3,465,331.12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578.85 | 12,578.85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28,495,383.97 | 28,495,383.97 | |
负债合计 | 359,238,644.35 | 359,238,644.35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05,836,509.94 | 105,836,509.94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
盈余公积 | 20,387,372.97 | 20,387,372.97 | |
未分配利润 | 183,486,356.76 | 183,486,356.76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519,710,239.67 | 519,710,239.67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878,948,884.02 | 878,948,884.02 |
4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按13%、0%、3%税率计缴。出口货物执行“免、抵、退”税政策,退税率为13%。[注1] |
商品和服务税(GST) | 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 | 8% |
房产税 | 从价计征的,按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余值的1.2%计缴;从租计征的,按租金收入的12%计缴 | 1.2%、12% |
土地使用税 | 土地面积 | 3元/平方米、4元/平方米、8元/平方米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5% |
教育费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3% |
地方教育附加 | 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 | 2% |
企业所得税 | 应纳税所得额 | 15%、17%、20%、25% |
[注1]增值税3%为出售部分固定资产适用税率,增值税0%为越南荣泰适用的优惠税率。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浙江荣泰电工器材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湖南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15% |
Rongtai Electric Material PTE.LTD. | 17% |
C?ng Ty TNHH Thi?t B? ?i?n RongTai Vi?t Nam | 20% |
除上述以外的其他纳税主体 | 25% |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浙江荣泰于2022年12月24日,被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联合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233002059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2年-2024年按15%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湖南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于2020年9月11日被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湖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联合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并取得编号为GR202043001668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020年-2022年按15%缴纳企业所得税。湖南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已于2023年5月向湖南省科学技术厅提交了高新技术企业复审认定申请全套材料,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的相关规定,湖南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符合高新企业认定申请相关指标的要求,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审认证预计不存在实质性障碍,因此2023年1-6月按照15%税率计提企业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
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子公司嘉兴市阁劳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适用该优惠政策。根据2016年4月28日第01/VBHN-VPQH号增值税法第20条、第5条和第8条,公司是一家加工出口企业;因此,公司有权享受0%的增值税税率。根据2020年7月15日颁布的第14/VBHN VPOH号《公司所得税法》规定,公司所得税税率为20%。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享受两免四减半的优惠。子公司C?ng Ty TNHH Thi?t B? ?i?n RongTai Vi?t Nam适用该优惠政策。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8,232.55 | 42,306.40 |
银行存款 | 100,104,902.62 | 67,129,248.43 |
其他货币资金 | 141,931.77 | - |
合计 | 100,255,066.94 | 67,171,554.83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1,277,423.21 | 1,792,057.51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其他说明:
2023年6月30日,其他货币资金系锁汇保证金141,931.77元,其使用受到限制。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60,500.00 | 978,500.00 |
商业承兑票据 | 586,852.38 | 2,646,314.32 |
合计 | 1,147,352.38 | 3,624,814.32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520,00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926,238.23 | |
合计 | 1,446,238.23 |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7,739.35 | 100 | 60,386.97 | 5 | 1,147,352.38 | 3,815,594.02 | 100 | 190,779.70 | 5 | 3,624,814.32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590,000.00 | 48.85 | 29,500.00 | 5 | 560,500.00 | 1,030,000.00 | 26.99 | 51,500.00 | 5 | 978,500.00 |
商业承兑汇票 | 617,739.35 | 51.15 | 30,886.97 | 5 | 586,852.38 | 2,785,594.02 | 73.01 | 139,279.70 | 5 | 2,646,314.32 |
合计 | 1,207,739.35 | 100.00 | 60,386.97 | 5 | 1,147,352.38 | 3,815,594.02 | 100.00 | 190,779.70 | 5 | 3,624,814.3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应收票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590,000.00 | 29,500.00 | 5.00 |
商业承兑汇票 | 617,739.35 | 30,886.97 | 5.00 |
合计 | 1,207,739.35 | 60,386.97 | 5.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90,779.70 | -130,392.73 | 60,386.97 | ||
合计 | 190,779.70 | -130,392.73 | 60,386.9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账龄组合 | 224,611,336.65 |
1年以内小计 | 224,611,336.65 |
1至2年 | 3,117,238.98 |
2至3年 | 363,964.62 |
3年以上 | 552,795.04 |
合计 | 228,645,335.29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42,307.93 | 0.19 | 442,307.93 | 100 | 442,307.93 | 0.19 | 442,307.93 | 100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8,203,027.36 | 99.81 | 11,884,642.40 | 5.21 | 216,318,384.96 | 235,147,139.05 | 99.81 | 12,481,401.33 | 5.31 | 222,665,737.72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28,203,027.36 | 99.81 | 11,884,642.40 | 5.21 | 216,318,384.96 | 235,147,139.05 | 99.81 | 12,481,401.33 | 5.31 | 222,665,737.72 |
合计 | 228,645,335.29 | 100.00 | 12,326,950.33 | 5.39 | 216,318,384.96 | 235,589,446.98 | 100.00 | 12,923,709.26 | 5.49 | 222,665,737.7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计提理由 | |
常州欧贝斯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 442,307.93 | 442,307.93 | 100.00 | 该客户被列为被执行人,预计很可能无法收回 |
合计 | 442,307.93 | 442,307.93 | 100.00 |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4,611,336.65 | 11,230,566.84 | 5.00 |
1-2年 | 3,117,238.98 | 311,723.90 | 10.00 |
2-3年 | 188,714.38 | 56,614.31 | 30.00 |
3年以上 | 285,737.35 | 285,737.35 | 100.00 |
合计 | 228,203,027.36 | 11,884,642.40 | 5.21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442,307.93 | 442,307.93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481,401.33 | -524,187.04 | 75,405.10 | 2,833.21 | 11,884,642.40 | |
合计 | 12,923,709.26 | -524,187.04 | 75,405.10 | 2,833.21 | 12,326,950.3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核销金额 |
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 | 75,405.10 |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0,380,609.70 | 13.29 | 1,519,030.49 |
第二名 | 26,289,957.84 | 11.50 | 1,322,011.73 |
第三名 | 12,757,031.11 | 5.58 | 637,851.56 |
第四名 | 9,089,583.43 | 3.98 | 454,479.17 |
第五名 | 9,028,212.42 | 3.95 | 451,410.62 |
小 计 | 87,545,394.50 | 38.29 | 4,384,783.5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44,537,290.29 | 33,161,841.00 |
合计 | 44,537,290.29 | 33,161,841.00 |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 目 | 期初数 | 本期成本变动 | 本期公允价值变动 | 期末数 |
银行承兑汇票 | 33,161,841.00 | 11,375,449.29 | - | 44,537,290.29 |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112,554.72 | 97.53 | 978,391.47 | 97.20 |
1至2年 | 28,207.54 | 2.47 | 28,207.54 | 2.80 |
合计 | 1,140,762.26 | 100.00 | 1,006,599.01 | 100.00 |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数 | 账龄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未结算原因 |
第一名 | 389,698.91 | 1年以内 | 34.16 | 预付电费 |
第二名 | 118,847.41 | 1年以内 | 10.42 | 预付油费 |
第三名 | 49,392.64 | 1年以内 | 4.33 | 预付保险费 |
第四名 | 45,648.00 | 1年以内 | 4.00 | 预付货款 |
第五名 | 40,000.00 | 1年以内 | 3.51 | 预付费用 |
小 计 | 643,586.96 | - | 56.42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110,032.36 | 2,619,864.99 |
合计 | 1,110,032.36 | 2,619,864.9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账龄组合 | 1,067,020.95 |
1年以内小计 | 1,067,020.95 |
1至2年 | 104,580.50 |
2至3年 | 3,200.00 |
3年以上 | 140,600.00 |
合计 | 1,315,401.45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押金及保证金 | 1,035,136.27 | 1,100,383.00 |
代扣代缴款项 | 277,070.37 | 301,788.49 |
备用金 | 3,194.81 | 5,461.71 |
应收出口退税 | 0 | 1,517,237.84 |
合计 | 1,315,401.45 | 2,924,871.0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 | 整个存续期预期 | 整个存续期预期 |
信用损失 | 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305,006.05 | 305,006.0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1,087.59 | -101,087.59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1,450.63 | 1,450.63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205,369.09 | 205,369.09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305,006.05 | -101,087.59 | 1,450.63 | 205,369.09 | ||
合计 | 305,006.05 | -101,087.59 | 1,450.63 | 205,369.09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759,591.27 | 1年以内 | 57.75 | 37,979.56 |
第二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 | 3年以上 | 7.60 | 100,000.00 |
第三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55,000.00 | 1-2年25,000.00元;3年以上30,000.00元 | 4.18 | 32,500.00 |
第四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50,000.00 | 1-2年 | 3.80 | 5,000.00 |
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23,695.00 | 1年以内 | 1.80 | 1,184.75 |
合计 | / | 988,286.27 | / | 75.13 | 176,664.31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83,158,803.20 | 3,417,318.17 | 79,741,485.03 | 66,402,528.64 | 4,023,257.68 | 62,379,270.96 |
在产品 | 2,666,487.32 | 2,666,487.32 | 2,687,994.31 | 2,687,994.31 | ||
库存商品 | 76,618,842.89 | 6,630,547.58 | 69,988,295.31 | 95,491,138.39 | 5,434,042.63 | 90,057,095.76 |
周转材料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发出商品 | 14,501,444.86 | 14,501,444.86 | 10,076,713.32 | 10,076,713.32 | ||
合计 | 176,945,578.27 | 10,047,865.75 | 166,897,712.52 | 174,658,374.66 | 9,457,300.31 | 165,201,074.35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4,023,257.68 | 604,475.10 | 1,210,414.61 | 3,417,318.17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5,434,042.63 | 5,928,233.68 | 4,731,728.73 | 6,630,547.58 | ||
合计 | 9,457,300.31 | 6,532,708.78 | 5,942,143.34 | 10,047,865.75 |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抵扣及待认证增值税 | 14,510,759.74 | 9,053,002.20 |
上市服务费用 | 6,399,056.61 | 4,823,883.02 |
预缴企业所得税 | 620,773.47 | |
合计 | 21,530,589.82 | 13,876,885.22 |
其他说明:
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385,405,996.25 | 371,138,659.06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385,405,996.25 | 371,138,659.06 |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电子及其他设备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7,564,084.19 | 181,604,112.37 | 6,231,767.35 | 15,766,030.05 | 451,165,993.9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910,773.12 | 10,519,384.00 | 53,293.79 | 3,794,590.18 | 31,278,041.09 |
(1)购置 | 1,241,934.08 | 53,293.79 | 1,748,831.05 | 3,044,058.92 | |
(2)在建工程转入 | 16,910,773.12 | 9,277,449.92 | 2,045,759.13 | 28,233,982.17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713,771.19 | 2,831.86 | 72,734.28 | 789,337.33 | |
(1)处置或报废 | 713,771.19 | 2,831.86 | 72,734.28 | 789,337.33 | |
4.期末余额 | 264,474,857.31 | 191,409,725.18 | 6,282,229.28 | 19,487,885.95 | 481,654,697.72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23,751,333.07 | 46,315,489.10 | 4,469,920.80 | 5,490,591.93 | 80,027,334.90 |
2.本期增加金额 | 5,930,139.18 | 8,718,404.72 | 237,166.27 | 1,504,573.65 | 16,390,283.82 |
(1)计提 | 5,930,139.18 | 8,718,404.72 | 237,166.27 | 1,504,573.65 | 16,390,283.82 |
3.本期减少金额 | 136,909.70 | 1,390.04 | 30,617.51 | 168,917.25 | |
(1)处置或报废 | 136,909.70 | 1,390.04 | 30,617.51 | 168,917.25 | |
4.期末余额 | 29,681,472.25 | 54,896,984.12 | 4,705,697.03 | 6,964,548.07 | 96,248,701.47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34,793,385.06 | 136,512,741.06 | 1,576,532.25 | 12,523,337.88 | 385,405,996.25 |
2.期初账面价值 | 223,812,751.12 | 135,288,623.27 | 1,761,846.55 | 10,275,438.12 | 371,138,659.06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5,218,572.88 | 21,375,528.00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5,218,572.88 | 21,375,528.00 |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越南荣泰在建工程 | 2,153,379.70 | 2,153,379.70 | ||||
湖南荣泰二期云母制品项目 | 1,318,464.05 | 1,318,464.05 | 30,656.92 | 30,656.92 | ||
浙江荣泰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 | 1,003,203.04 | 1,003,203.04 | 20,958,336.44 | 20,958,336.44 | ||
湖南荣泰三期云母带 | 743,526.09 | 743,526.09 | ||||
湖南荣泰一期云母纸绝缘材料项目 | 306,888.62 | 306,888.62 | ||||
浙江荣泰一期项目 | 79,646.02 | 79,646.02 | ||||
合计 | 5,218,572.88 | 5,218,572.88 | 21,375,528.00 | 21,375,528.00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浙江荣泰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 | 748,770,000.00 | 20,958,336.44 | 3,738,622.06 | 23,693,755.46 | 1,003,203.04 | 18.71 | 3,754,935.33 | 1,153,677.96 | 4.94 | 自筹、募集资金 | ||
合计 | 748,770,000.00 | 20,958,336.44 | 3,738,622.06 | 23,693,755.46 | 1,003,203.04 | 18.71 | 3,754,935.33 | 1,153,677.96 | 4.94 | 自筹、募集资金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24,890,310.72 | 24,890,310.72 |
2.本期增加金额 | -255,494.33 | -255,494.33 |
其他 | -255,494.33 | -255,494.33 |
3.本期减少金额 | ||
其他 | ||
4.期末余额 | 24,634,816.39 | 24,634,816.39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622,257.76 | 622,257.76 |
2.本期增加金额 | 1,225,353.43 | 1,225,353.43 |
(1)计提 | 1,230,442.19 | 1,230,442.19 |
(2)其他 | -5,088.76 | 5,088.76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2)其他 | ||
4.期末余额 | 1,847,611.19 | 1,847,611.1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2,787,205.20 | 22,787,205.20 |
2.期初账面价值 | 24,268,052.96 | 24,268,052.96 |
其他说明:
本期使用权资产的其他变动系外币报表折算导致。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63,722,693.75 | 2,622,322.99 | 66,345,016.74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0,751.36 | 40,751.36 | |||
(1)购置 | 40,751.36 | 40,751.36 | |||
(2)内部研发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63,722,693.75 | 2,663,074.35 | 66,385,768.10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4,528,945.22 | 1,272,553.84 | 5,801,499.06 | ||
2.本期增加金额 | 637,226.94 | 386,773.67 | 1,024,000.61 | ||
(1)计提 | 637,226.94 | 386,773.67 | 1,024,000.61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5,166,172.16 | 1,659,327.51 | 6,825,499.67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58,556,521.59 | 1,003,746.84 | 59,560,268.43 |
2.期初账面价值 | 59,193,748.53 | 1,349,769.15 | 60,543,517.68 |
本期末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余额的比例0%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
期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模具费 | 4,114,378.43 | 815,407.66 | 981,969.65 | 3,947,816.44 | |
排污权 | 951,259.95 | 172,168.56 | 779,091.39 | ||
蒸汽管网 | 411,432.10 | 33,816.30 | 377,615.80 | ||
装修费 | 993,553.63 | 993,553.63 | |||
围栏 | 32,325.50 | 843.27 | 31,482.23 | ||
消防工程 | 444,494.84 | 11,595.52 | 432,899.32 | ||
合计 | 5,477,070.48 | 2,285,781.63 | 1,200,393.30 | 6,562,458.81 |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
坏账准备 | 12,592,706.39 | 1,897,785.97 | 13,419,495.01 | 2,016,947.29 |
存货跌价准备 | 10,047,865.75 | 1,507,179.86 | 9,457,300.31 | 1,418,595.05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8,640,058.22 | 1,432,458.91 | 11,574,077.58 | 1,736,111.64 |
可抵扣亏损 | 2,793,999.40 | 566,279.96 | 854,832.78 | 171,191.70 |
政府补助 | 18,439,323.72 | 2,765,898.56 | 16,474,216.24 | 2,471,132.44 |
计入当期损益的公允价值变动(减少) | 442,550.00 | 66,382.50 | ||
租赁负债 | 23,050,319.63 | 4,610,063.93 | 24,391,998.34 | 4,878,399.67 |
合计 | 76,006,823.11 | 12,846,049.69 | 76,171,920.26 | 12,692,377.79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62,322.73 | 9,348.41 | 83,858.98 | 12,578.85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使用权资产 | 22,763,180.93 | 4,552,636.19 | 24,268,053.08 | 4,853,610.62 |
合计 | 22,825,503.66 | 4,561,984.60 | 24,351,912.06 | 4,866,189.47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合同取得成本 |
合同履约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合同资产 | ||||||
预付长期资产款项 | 1,917,029.75 | 1,917,029.75 | 1,985,034.18 | 1,985,034.18 | ||
合计 | 1,917,029.75 | 1,917,029.75 | 1,985,034.18 | 1,985,034.18 |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
保证借款 | 19,600,000.00 | |
信用借款 | 59,380,000.00 | 49,770,000.00 |
质押、抵押及保证借款 | 29,400,000.00 | 39,200,000.00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39,200,000.00 | 39,200,000.00 |
未到期应付利息 | 129,624.44 | 114,478.06 |
合计 | 147,709,624.44 | 128,284,478.06 |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42,550.00 | 442,550.00 | ||
其中: | ||||
远期结汇 | 442,550.00 | 442,550.00 |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合计 | 442,550.00 | 442,550.00 |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商业承兑汇票 | ||
银行承兑汇票 | 1,205,113.95 | 2,988,726.69 |
合计 | 1,205,113.95 | 2,988,726.69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 | 171,016,897.49 | 200,461,481.52 |
1—2年 | 661,566.40 | 604,144.64 |
2—3年 | 59,010.10 | 166,219.53 |
3年以上 | 27,266.71 | 328,418.86 |
合计 | 171,764,740.70 | 201,560,264.55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11,332,060.82 | 4,305,197.77 |
合计 | 11,332,060.82 | 4,305,197.77 |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变动金额 | 变动原因 |
预收货款 | 7,026,863.05 | 预收货款增加 |
合计 | 7,026,863.05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3,917,245.49 | 55,823,789.74 | 58,787,616.99 | 10,953,418.24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15,232.46 | 3,528,959.00 | 3,508,487.04 | 335,704.42 |
三、辞退福利 | ||||
四、一年内到期的其他福利 | ||||
合计 | 14,232,477.95 | 59,352,748.74 | 62,296,104.03 | 11,289,122.66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3,723,964.54 | 49,662,798.18 | 52,667,401.53 | 10,719,361.19 |
二、职工福利费 | 2,759,672.24 | 2,759,672.24 | ||
三、社会保险费 | 98,686.95 | 2,049,224.35 | 2,010,438.25 | 137,473.05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96,020.55 | 1,782,340.37 | 1,756,846.91 | 121,514.01 |
工伤保险费 | 2,666.40 | 266,883.98 | 253,591.34 | 15,959.04 |
生育保险费 | ||||
四、住房公积金 | 94,594.00 | 1,121,215.01 | 1,119,225.01 | 96,58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230,879.96 | 230,879.96 | ||
六、短期带薪缺勤 | ||||
七、短期利润分享计划 | ||||
合计 | 13,917,245.49 | 55,823,789.74 | 58,787,616.99 | 10,953,418.24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307,917.06 | 3,400,270.96 | 3,382,410.24 | 325,777.78 |
2、失业保险费 | 7,315.40 | 128,688.04 | 126,076.80 | 9,926.64 |
3、企业年金缴费 | ||||
合计 | 315,232.46 | 3,528,959.00 | 3,508,487.04 | 335,704.4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企业所得税 | 3,725,417.82 | 5,485,939.35 |
增值税 | 957,714.38 | 3,069,008.76 |
房产税 | 764,195.44 | 1,006,987.6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535,710.96 | 591,767.76 |
土地使用税 | 345,716.80 | 711,028.80 |
残疾人保障金 | 286,697.44 | 286,697.44 |
教育费附加 | 286,748.21 | 375,455.49 |
地方教育附加 | 131,912.30 | 216,312.32 |
印花税 | 82,415.26 | 124,638.62 |
水利建设专项资金 | 9,219.42 | 1,055.49 |
环境保护税 | 9,365.11 | 7,297.93 |
个人所得税 | 172,302.98 | |
合计 | 7,135,113.14 | 12,048,492.55 |
41、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5,521,070.23 | 11,298,904.17 |
合计 | 5,521,070.23 | 11,298,904.17 |
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暂收款 | 5,070,950.04 | 11,001,096.20 |
预提费用 | 419,874.45 | 40,399.86 |
已报销未付款 | 6,875.58 | 233,796.97 |
其他 | 23,370.16 | 23,611.14 |
合计 | 5,521,070.23 | 11,298,904.17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未偿还或结转的原因 |
湖南平江常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 4,942,600.00 | 应付暂收款 |
合计 | 4,942,6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2023年6月30日,超过1年以内的大额其他应付款主要系收到的湖南平江常胜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补助款,因湖南荣泰二期用地政府补助尚未满足确认条件所致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27,174,543.77 | 25,284,673.31 |
1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 |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2,072,868.64 | 2,048,876.45 |
合计 | 29,247,412.41 | 27,333,549.76 |
44、 其他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短期应付债券 | ||
应付退货款 | ||
期末已背书未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 1,446,238.23 | 3,354,306.28 |
待转销项税额 | 262,775.57 | 303,908.09 |
合计 | 1,709,013.80 | 3,658,214.37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
抵押借款 | 3,141,873.00 | 4,683,746.00 |
保证借款 | ||
信用借款 | ||
抵押及保证借款 | 10,166,864.00 | 20,333,728.00 |
合计 | 13,308,737.00 | 25,017,474.00 |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租赁付款额 | 21,065,960.10 | 22,363,796.33 |
合计 | 21,065,960.10 | 22,363,796.33 |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16,474,216.24 | 2,320,000.00 | 354,892.52 | 18,439,323.72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16,474,216.24 | 2,320,000.00 | 354,892.52 | 18,439,323.72 | / |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负债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计入其他收益金额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
超耐高温绝缘复合新材料搬迁扩建项目(一期) | 585,302.68 | 48,775.22 | 536,527.46 | 与资产相关 | |||
超耐高温绝缘复合新材料搬迁技改项目(二期) | 730,416.67 | 43,825.00 | 686,591.67 | 与资产相关 | |||
新型高分子改性材料研发及应用-高性能有机硅云母绝缘三维立体异形结构件一体化成型制备关键技术研发 | 338,459.85 | 22,684.68 | 315,775.17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 | 1,615,401.92 | 1,615,401.92 | 与资产相关 | ||||
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补助 | 67,500.00 | 5,625.00 | 61,875.00 | 与资产相关 | |||
新能源汽车安全件产业化项目 | 128,250.00 | 6,750.00 | 121,500.00 | 与资产相关 | |||
年产240万套新能源汽车安全件项目 | 2,080,000.00 | 2,080,000.00 | 与资产相关 |
湖南荣泰一期围墙基建补助项目 | 340,000.00 | 10,625.00 | 329,375.00 | 与资产相关 | |||
迎宾路围墙工程补助 | 485,720.89 | 12,952.56 | 472,768.33 | 与资产相关 | |||
湖南荣泰云母纸绝缘材料一期用地优惠补助 | 8,426,545.85 | 92,769.31 | 8,333,776.54 | 与资产相关 | |||
湖南荣泰二期附属工程补助款项目 | 180,753.14 | 5,020.92 | 175,732.22 | 与资产相关 | |||
湖南荣泰云母纸绝缘材料一期建设项目(“135”工程) | 1,882,937.20 | 58,841.78 | 1,824,095.42 | 与资产相关 | |||
湖南荣泰云母纸绝缘材料一期建设项目资金(2021制造强省项目) | 1,113,043.48 | 240,000.00 | 41,065.33 | 1,311,978.15 | 与资产相关 | ||
湖南荣泰土地用地优惠补助 | 579,884.56 | 5,957.72 | 573,926.84 | 与资产相关 | |||
小 计 | 16,474,216.24 | 2,320,000.00 | 354,892.52 | 18,439,323.7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210,000,000.00 | 210,000,000.00 |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93,096,659.41 | 93,096,659.41 | ||
其他资本公积 | 1,559,815.05 | 542,849.03 | 2,102,664.08 | |
合计 | 94,656,474.46 | 542,849.03 | 95,199,323.4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2023年1-6月其他资本公积增加542,849.03元系执行股权激励计划形成的股份支付事项。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18,224.65 | 113,795.55 | -4,429.10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 | -118,224.65 | 113,795.55 | -4,429.10 |
表折算差额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118,224.65 | 113,795.55 | -4,429.10 |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0,387,372.97 | 20,387,372.97 | ||
任意盈余公积 | ||||
储备基金 | ||||
企业发展基金 | ||||
其他 | ||||
合计 | 20,387,372.97 | 20,387,372.97 |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年度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07,451,006.90 | 86,233,989.42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07,451,006.90 | 86,233,989.42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69,469,670.71 | 133,772,226.35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2,555,208.87 |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276,920,677.61 | 207,451,006.90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48,634,375.95 | 223,004,744.67 | 279,835,138.56 | 183,217,949.61 |
其他业务 | 289,714.02 | 471,607.33 | ||
合计 | 348,924,089.97 | 223,004,744.67 | 280,306,745.89 | 183,217,949.61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收入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云母板 | 305,959,385.04 | 305,959,385.04 |
云母带 | 34,664,392.90 | 34,664,392.90 |
云母纸 | 6,619,078.75 | 6,619,078.75 |
其他 | 1,391,519.26 | 1,391,519.26 |
小 计 | 348,634,375.95 | 348,634,375.95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200,193,348.33 | 200,193,348.33 |
外销 | 148,441,027.62 | 148,441,027.62 |
合计 | 348,634,375.95 | 348,634,375.95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 | 244,430,227.62 | 244,430,227.62 |
小家电阻燃绝缘件 | 51,085,333.19 | 51,085,333.19 |
电缆阻燃绝缘带 | 26,558,166.37 | 26,558,166.37 |
云母纸 | 6,619,078.75 | 6,619,078.75 |
其他 | 19,941,570.02 | 19,941,570.02 |
合计 | 348,634,375.95 | 348,634,375.95 |
合计 |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消费税 | ||
营业税 |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80,810.76 | 1,038,696.69 |
教育费附加 | 768,412.32 | 617,758.55 |
资源税 | ||
房产税 | 1,169,840.69 | 365,694.32 |
土地使用税 | 449,499.60 | 433,196.80 |
车船使用税 |
印花税 | 190,424.44 | 90,273.2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512,398.43 | 420,938.11 |
水利基金 | 47,420.75 | 47,795.97 |
环境保护税 | 18,084.02 | 13,057.81 |
车船税 | 7,680.00 | 3,960.00 |
合计 | 4,444,571.01 | 3,031,371.48 |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856,683.82 | 3,413,123.99 |
办公费 | 170,171.14 | 108,571.68 |
业务推广费 | 3,079,745.81 | 2,438,109.65 |
业务招待费 | 535,834.80 | 579,850.70 |
差旅费 | 402,613.53 | 193,424.25 |
车辆费 | 66,246.19 | 116,494.49 |
保险费 | 147,976.47 | 463,280.05 |
其他 | 89,085.11 | 78,508.92 |
合计 | 9,348,356.87 | 7,391,363.73 |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7,712,384.14 | 7,648,079.55 |
折旧与摊销 | 1,474,478.53 | 1,365,974.25 |
股权激励 | 542,849.03 | 484,032.69 |
修理费 | 42,853.01 | 26,347.04 |
业务招待费 | 1,239,381.08 | 1,197,466.21 |
办公费 | 2,964,012.53 | 1,266,900.24 |
差旅费 | 206,416.82 | 99,820.34 |
咨询服务费 | 4,829,536.60 | 2,304,393.04 |
其他 | 552,097.64 | 310,676.58 |
合计 | 19,564,009.38 | 14,703,689.94 |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职工薪酬 | 4,601,873.82 | 5,866,545.31 |
折旧费 | 619,725.41 | 623,963.98 |
材料费 | 13,206,604.09 | 11,421,493.85 |
燃料动力费 | 821,495.35 | 947,233.98 |
其他 | 27,168.14 | 129,858.42 |
合计 | 19,276,866.81 | 18,989,095.54 |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853,622.31 | 2,343,437.14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498,052.12 | 1,976.42 |
利息收入 | -793,461.72 | -389,014.34 |
汇兑损失 | -2,906,774.28 | -1,768,745.72 |
手续费支出 | 93,830.17 | 87,428.70 |
合计 | -752,783.52 | 273,105.78 |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8,113,215.83 | 11,631,562.83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 | 35,939.84 | 135,532.21 |
合计 | 8,149,155.67 | 11,767,095.04 |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514.62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8,514.62 |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其中:衍生金融工具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442,550.00 | |
按公允价值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 | ||
合计 | -442,550.00 |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130,392.73 | 154,363.30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524,187.04 | -28,894.83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101,087.59 | 490,608.11 |
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损失 | ||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 ||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 ||
合计 | 755,667.36 | 616,076.58 |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一、坏账损失 | ||
二、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6,532,708.78 | -3,569,079.57 |
三、长期股权投资减值损失 | ||
四、投资性房地产减值损失 | ||
五、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 ||
六、工程物资减值损失 | ||
七、在建工程减值损失 | ||
八、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损失 | ||
九、油气资产减值损失 | ||
十、无形资产减值损失 | ||
十一、商誉减值损失 | ||
十二、其他 | ||
合计 | -6,532,708.78 | -3,569,079.57 |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时确认的收益 | 3,082.00 | -37,511.58 |
其中: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 3,082.00 | -37,511.58 |
其他 | -65,847.76 | |
合计 | 3,082.00 | -103,359.34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4、 营业外收入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10,803.92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利得 | 10,803.92 | ||
无形资产处置利得 | |||
债务重组利得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 |||
接受捐赠 | |||
政府补助 | 6,000.00 | 6,000.00 | |
罚没及违约金收入 | 3,506,616.53 | 127,125.07 | 3,506,616.53 |
无法支付的应付款 | 323,624.44 | 323,624.44 | |
其他 | 2,175.15 | 40,974.28 | 2,175.15 |
合计 | 3,838,416.12 | 178,903.27 | 3,838,416.12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593,773.66 | 593,773.66 | |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 | 593,773.66 | ||
无形资产处置损失 | |||
债务重组损失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失 | |||
对外捐赠 | 10,000.00 | 166,650.80 | 10,000.00 |
赔偿金、违约金 | 506,884.33 | 173,233.65 | 506,884.33 |
罚款支出 | 3,917.66 | 10,017.42 | 3,917.66 |
其他 | 17,049.97 | 35,409.79 | 17,049.97 |
合计 | 1,131,625.62 | 385,311.66 | 1,131,625.62 |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9,615,794.63 | 7,011,273.65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436,218.46 | -694,530.73 |
合计 | 9,179,576.17 | 6,316,742.9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78,649,246.88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11,797,387.03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108,008.58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425,679.34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研发费加计扣除的影响 | -2,935,481.62 |
所得税费用 | 9,179,576.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附注七、57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5,246,150.86 | 11,938,584.38 |
利息收入 | 793,461.72 | 389,014.34 |
押金保证金 | 121,305.00 | |
其他 | 3,508,791.68 | 303,631.56 |
合计 | 9,669,709.26 | 12,631,230.28 |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付现费用 | 12,692,588.77 | 10,414,871.93 |
押金保证金 | 69,613.25 | |
捐赠支出 | 10,000.00 | 166,650.80 |
其他 | 289,611.39 | 353,755.91 |
合计 | 12,992,200.16 | 11,004,891.89 |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锁汇保证金 | 141,931.77 | |
合计 | 141,931.77 |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上市费用 | 569,684.00 | 3,938,000.00 |
使用权资产 | 1,473,628.96 | 280,001.84 |
合计 | 2,043,312.96 | 4,218,001.84 |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69,469,670.71 | 54,887,751.21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6,532,708.78 | 3,569,079.57 |
信用减值损失 | -755,667.36 | -616,076.58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16,390,283.82 | 11,312,942.85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230,442.19 | 846,140.77 |
无形资产摊销 | 761,108.57 | 773,306.32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1,200,393.30 | 957,248.04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3,082.00 | 103,359.34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593,773.66 | -10,803.92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442,550.0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2,437,054.09 | 2,011,078.67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8,514.62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132,013.59 | -692,177.89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304,204.87 | -2,352.84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8,229,346.95 | -48,252,315.46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4,889,268.78 | -34,993,226.18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43,882,740.73 | 10,319,078.19 |
其他 | 3,272,937.42 | 1,446,589.8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53,941,650.44 | 1,659,621.93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00,113,135.17 | 59,415,622.91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67,171,554.83 | 52,605,158.05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32,941,580.34 | 6,810,464.86 |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00,113,135.17 | 67,171,554.83 |
其中:库存现金 | 8,232.55 | 42,306.40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00,104,902.62 | 67,129,248.43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存放同业款项 |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00,113,135.17 | 67,171,554.83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1-6月现金流量表中现金期末数为100,113,135.17元,2023年6月30日资产负债表中货币资金期末数为100,255,066.94元,差额 141,931.77元,系现金流量表现金期末数扣除了不符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标准的锁汇保证金 141,931.77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141,931.77 | 锁汇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
存货 | ||
固定资产 | 163,704,847.83 | 公司借款的抵押担保物 |
无形资产 | 39,031,344.50 | 公司借款的抵押担保物 |
应收款项融资 | 1,205,113.95 | 银行承兑汇票质押 |
合计 | 204,083,238.05 | / |
82、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
其中:美元 | 1,053,789.33 | 7.2258 | 7,614,470.94 |
欧元 | 489,961.39 | 7.8771 | 3,859,474.87 |
港币 | |||
越南盾 | 189,732,293.00 | 0.0003 | 58,162.43 |
应收账款 | - | - | |
其中:美元 | 4,531,411.59 | 7.2258 | 32,743,073.87 |
欧元 | 1,878,878.25 | 7.8771 | 14,800,111.89 |
港币 |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欧元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
其中:美元 | 105,122.10 | 7.2258 | 759,591.27 |
越南盾 | 6,205,000.00 | 0.0003 | 1,902.14 |
应付账款 | |||
其中:美元 | 540,792.08 | 7.2258 | 3,907,655.41 |
欧元 | 3,000.00 | 7.8771 | 23,631.30 |
越南盾 | 7,330,311,901.66 | 0.0003 | 2,247,107.11 |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3、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84、 政府补助
(1). 政府补助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金额 | 列报项目 |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额 |
湖南荣泰云母纸绝缘材料一期用地优惠补助 | 8,766,700.00 | 递延收益 | 92,769.31 |
省级工信专项资金2023年度生产制造方式转型示范项目 | 2,080,000.00 | 递延收益 | |
湖南荣泰云母纸绝缘材料一期建设项目(“135”工程) | 2,060,000.00 | 递延收益 | 58,841.78 |
湖南荣泰云母纸绝缘材料一期建设项目资金(2021制造强省项目)补助 | 1,440,000.00 | 递延收益 | 41,065.33 |
新型高分子改性材料研发及应用-高性能有机硅云母绝缘三维立体异形结构件一体化成型制备关键技术研发补助 | 1,260,000.00 | 其他收益、递延收益 | 10,861.68 |
耐高温绝缘复合新材料搬迁扩建项目(一期) | 918,600.00 | 递延收益 | 48,775.22 |
超耐高温绝缘复合新材料搬迁技改项目(二期) | 876,500.00 | 递延收益 | 43,825.00 |
2022年省重大科技研发项目资金 | 840,000.00 | 其他收益、递延收益 | 8,127.79 |
土地用地优惠款 | 591,800.00 | 递延收益 | 5,957.72 |
围墙工程补助款 | 511,626.00 | 递延收益 | 12,952.56 |
2022年度南湖区第一批科技发展专项资金 | 504,000.00 | 其他收益、递延收益 | 3,695.21 |
湖南荣泰一期围墙基建补 | 425,000.00 | 递延收益 | 10,625.00 |
助项目 | |||
湖南荣泰二期附属工程补助款项目 | 200,000.00 | 递延收益 | 5,020.92 |
新能源汽车安全件产业化项目 | 135,000.00 | 递延收益 | 6,750.00 |
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 | 82,500.00 | 递延收益 | 5,625.00 |
税收奖励资金 | 4,874,112.29 | 其他收益 | 4,874,112.29 |
土地使用税及房产税减免 | 796,053.52 | 其他收益 | 796,053.52 |
金融办企业报会受理奖励 | 500,000.00 | 其他收益 | 500,000.00 |
产业发展专项资金 | 497,780.00 | 其他收益 | 497,780.00 |
离岸服务外包业务奖励 | 261,000.00 | 其他收益 | 261,000.00 |
凤桥产业发展基金 | 221,000.00 | 其他收益 | 221,000.00 |
研发财政奖补资金 | 215,100.00 | 其他收益 | 215,100.00 |
嘉兴市商务局项目奖励 | 155,700.00 | 其他收益 | 155,700.00 |
科技创新券补助 | 105,077.50 | 其他收益 | 105,077.50 |
工业高质量发展重点工作配套奖补资金 | 100,000.00 | 其他收益 | 100,000.00 |
发明专利奖 | 30,000.00 | 其他收益 | 30,000.00 |
安全生产责任险补助 | 2,500.00 | 其他收益 | 2,500.00 |
合计 | 28,450,049.31 | 8,113,215.83 |
(2). 政府补助退回情况
□适用 √不适用
8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湖南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 | 湖南省 | 制造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企业合并 | |
浙江荣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浙江省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
嘉兴市阁劳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浙江省 | 浙江省 | 贸易业 | 100.00 | 设立 | |
Rongtai Electric Material PTE.LTD. | 新加坡 | 新加坡 | 贸易业 | 100.00 | 设立 | |
C?ng Ty TNHH Thi?t B? ?i?n RongTai Vi?t Nam | 新加坡 | 越南 | 制造业 | 100.00 | 设立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日常活动中面临各种金融工具的风险,主要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公司的主要金融工具包括货币资金、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借款、应收账款、应付账款等,各项金融工具的详细情况说明见本附注五相关项目。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
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一) 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新加坡和越南,国内业务以人民币结算、出口业务主要以美元、欧元结算,境外经营公司以美元、越南盾结算。故本公司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欧元)存在外汇风险。相关外币资产及外币负债包括:以外币计价的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等。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五(五十四)“外币货币性项目”。
本公司密切关注汇率变动对本公司汇率风险的影响。本公司目前并未采取任何措施规避汇率风险。但管理层负责监控汇率风险,并将于需要时考虑对冲重大汇率风险。本期末,本公司面
临的外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见附注五(五十四)“外币货币性项目”。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欧元升值或者贬值5%,对本公司净利润的影响如下:
汇率变化 | 对净利润的影响(万元) |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
上升5% | -817.57 | -712.52 |
下降5% | 817.57 | 712.52 |
管理层认为5%合理反映了人民币对美元、欧元等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2.利率风险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面临的市场利率变动的风险主要与本公司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借款有关。本公司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及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向银行借款均系固定利率借款。因此,本公司不会受到利率变动所导致的现金流量变动风险的影响。3.其他价格风险本公司未持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权益投资,不存在其他价格风险。
(二) 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产生财务损失的风险。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和应收款项等。
本公司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它大中型上市银行,本公司预期银行存款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
对于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客户管理信用风险集中度,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外部评级、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它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债务人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欠款额度与信用期限。本公司会定期对债务人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债务人,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由于本公司的应收款项客户广泛分散于不同的地区和行业中,因此在本公司不存在重大信用风险集中。
本公司没有提供任何其他可能令本公司承受信用风险的担保。本公司所承但的最大信用风险敞口为资产负债表中各项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1.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依据
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在确定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显著增加时,本公司考虑在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基于本公司历史数据的定性和定量分析、外部信用风险评级以及前瞻性信息。当满足以下一个或多个定量、定性标准时,本公司认为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
(1)合同付款已逾期超过 30 天。
(2)根据外部公开信用评级结果,债务人信用评级等级大幅下降。
(3)债务人生产或经营环节出现严重问题,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发生显著下降。
(4)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5)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能力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6)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客观证据。
2.已发生信用减值的依据本公司评估债务人是否发生信用减值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3.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
根据信用风险是否发生显著增加以及是否已发生信用减值,本公司对不同的资产分别以 12个月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关键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本公司考虑历史统计数据的定量分析及前瞻性信息,建立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及违约风险敞口模型。相关定义如下:
(1)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无法履行其偿付义务的可能性。
(2)违约风险敞口是指,在未来12个月或在整个剩余存续期中,在违约发生时,本公司应被偿付的金额。
(3)违约损失率是指本公司对违约敞口发生损失程度作出的预期。根据交易对手的类型、追索的方式和优先级,以及担保物或其他信用支持的可获得性不同,违约损失率也有所不同。
本公司通过预计未来各月份中单个敞口或资产组合的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和违约风险敞口,来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报告期内,预期信用损失估计技术或关键假设未发生重大变化。
4.预期信用损失模型中包括的前瞻性信息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评估及预期信用损失的计算均涉及前瞻性信息。本公司通过历史数据分析,识别出影响各资产组合的信用风险及预期信用损失的相关信息,如GDP增速等宏观经济状况,所处行业周期阶段等行业发展状况等。本公司在考虑公司未来销售策略或信用政策的变化的基础上来预测这些信息对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的影响。
(三) 流动风险
流动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满足本公司经营需要,并降低现金流量波动的影响。
本公司持有的金融负债和表外担保项目按未折现剩余合同现金流量的到期期限分析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项 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147,709,624.44 | -a | - | - | 147,709,624.44 |
应付票据 | 1,205,113.95 | - | - | - | 1,205,113.95 |
应付账款 | 171,764,740.70 | - | - | - | 171,764,740.70 |
其他应付款 | 5,521,070.23 | - | - | - | 5,521,070.23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9,247,412.41 | - | - | - | 29,247,412.41 |
长期借款 | - | 13,308,737.00 | - | - | 13,308,737.00 |
项 目 | 期末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租赁负债 | - | 3,038,365.08 | 3,038,365.08 | 18,989,781.84 | 25,066,512.00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355,447,961.73 | 16,347,102.08 | 3,038,365.08 | 18,989,781.84 | 393,823,210.73 |
续上表:
项 目 | 期初数 | ||||
一年以内 | 一至两年 | 两至三年 | 三年以上 | 合 计 | |
短期借款 | 128,284,478.06 | - | - | - | 128,284,478.06 |
应付票据 | 2,988,726.69 | - | - | - | 2,988,726.69 |
应付账款 | 201,560,264.55 | - | - | - | 201,560,264.55 |
其他应付款 | 11,298,904.17 | - | - | - | 11,298,904.17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8,354,550.11 | - | - | - | 28,354,550.11 |
长期借款 | - | 25,017,474.00 | - | - | 25,017,474.00 |
租赁负债 | - | 3,069,876.80 | 3,069,876.80 | 20,742,342.87 | 26,882,096.47 |
金融负债和或有负债合计 | 372,486,923.58 | 28,087,350.80 | 3,069,876.80 | 20,742,342.87 | 424,386,494.05 |
上表中披露的金融负债金额为未经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因而可能与资产负债表中的账面金额有所不同。
(四) 资本管理
本公司资本管理政策的目标是为了保障本公司能够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并使其他利益相关者获益,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为了维持或调整资本结构,本公司可能会调整支付给股东的股利金额、向股东返还资本、发行新股或出售资产以减低债务。本公司以资产负债率(即总负债除以总资产)为基础对资本结构进行监控。于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为42.47%(2022年12月31日:46.87%)。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六)应收款项融资 | 44,537,290.29 | 44,537,290.29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44,537,290.29 | 44,537,290.29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442,550.00 | 442,55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442,550.00 | 442,550.00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442,550.00 | 442,55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外汇远期合约,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所使用的估值模型为现金流量折现模型。估值技术的输入值主要包括合同挂钩标的观察值、合同约定的预期收益率等。对于公司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剩余期限较短,且预期以背书方式出售,故采用票面金额确定其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
感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
政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应付款、租赁负债等。本公司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相差很小。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浙江荣泰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 本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公司 |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浙江荣泰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 采购商品 | 501,026.46 | 不适用 | 否 | 341,139.81 |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担保方 | 担保金额 | 担保起始日 | 担保到期日 |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 |
曹梅盛、葛泰荣 | 9,800,000.00 | 2022/9/8 | 2023/8/22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9,800,000.00 | 2022/9/23 | 2023/9/22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9,800,000.00 | 2022/10/9 | 2023/10/8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9,800,000.00 | 2022/10/25 | 2023/10/24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9,800,000.00 | 2022/10/31 | 2023/10/30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9,800,000.00 | 2023/1/5 | 2023/12/22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9,800,000.00 | 2023/1/5 | 2023/12/22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9,800,000.00 | 2023/4/20 | 2024/5/19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9,800,000.00 | 2023/5/6 | 2024/6/5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6,140,000.00 | 2021/6/15 | 2024/11/15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3,300,000.00 | 2021/7/19 | 2024/11/15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1,920,000.00 | 2021/8/5 | 2024/11/15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4,920,000.00 | 2021/9/10 | 2024/11/15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2,863,728.00 | 2021/11/16 | 2024/11/15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3,960,000.00 | 2021/12/17 | 2024/11/15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1,120,000.00 | 2021/12/17 | 2024/11/15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6,080,000.00 | 2022/1/25 | 2024/11/15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7,760,000.00 | 2022/1/25 | 2024/11/15 | 否 |
曹梅盛、葛泰荣 | 1,550,000.00 | 2022/4/7 | 2024/11/15 | 否 |
合计 | 127,813,728.00 |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191.04 | 198.90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浙江荣泰科技企业有限公司 | 55,047.43 |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
公司期末发行在外的其他权益工具行权价格的范围和合同剩余期限 | 详见其他说明(1)(2) |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最近一次外部投资者入股价格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最新取得的可行权职工人数变动等后续信息做出最佳估计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2,979,597.41 |
本期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确认的费用总额 | 542,849.03 |
其他说明
1.本公司于2020年12月召开股东会,同意股东湖南源臻科技有限公司将持有的本公司
120.00万股的股权以120.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荆飞。公司将上述股权转让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股份支付。2.本公司于2021年4月召开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员工股权激励计划的决议》,同意湖南源臻科技有限公司将本公司1.10%的股权以176.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上海巢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用于员工激励;同意激励员工以货币方式对上海巢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决定以每股2.00元的价格由员工对上海巢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出资,公司
将上述股权授予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股份支付。上述股份支付均以换取员工服务为目的,股权激励方案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公司按照确定的股份支付费用在服务期内按照直线法进行分摊,同时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
3.2022年3月,本公司与员工金万洪签订股权激励协议,同意曹梅盛向金万洪转让其持有的上海巢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份额,公司将上述股权授予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股份支付。2022年3月,本公司与员工赵书言签订股权激励协议,同意曹梅盛向赵书言转让其持有的上海聪炯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份额,公司将上述股权授予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作为股份支付。上述股份支付均以换取员工服务为目的,股权激励方案约定了5年的服务期,公司按照确定的股份支付费用在服务期内按照直线法进行分摊,同时确认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2022年3月,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中的2名员工离职,将持有本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曹梅盛,转让价格根据2名员工的实际投资额以及实际投资额对应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按照员工全部投资价款支付至上海巢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日起至离职之日止计算,公司将上述股权授予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冲减股份支付,同时冲减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
4.2022年8月,员工股权激励计划中的1名员工离职,将持有本公司的股权转让给曹梅盛,转让价格根据1名员工的实际投资额以及实际投资额对应的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按照员工全部投资价款支付至上海巢泰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日起至离职之日止计算,公司将上述股权授予价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冲减股份支付,同时冲减管理费用和资本公积。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其他重大财务承诺事项
(1)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质押担保情况,详见本财务报表附注十四(二)3“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之说明。
(2)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单位:元)
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物账面原值 | 抵押物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本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新篁支行 | 浙(2022)嘉南不动产权第 | 77,111,631.29 | 61,995,203.20 | 9,800,000.00 | 2023/8/22 |
9,800,000.00 | 2023/9/22 | |||||
9,800,000.00 | 2023/10/8 | |||||
9,800,000.00 | 2023/10/24 |
担保单位 | 抵押权人 | 抵押标的物 | 抵押物账面原值 | 抵押物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0008848号 | 9,800,000.00 | 2023/10/31 | ||||
9,800,000.00 | 2024/5/19 | |||||
9,800,000.00 | 2024/6/5 | |||||
本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南湖支行 | 浙(2022)嘉南不动产权第0008527号 | 146,532,303.11 | 140,740,989.13 | 4,670,000.00 | 2024/11/15 |
2,500,000.00 | 2024/11/15 | |||||
1,450,000.00 | 2024/11/15 | |||||
3,730,000.00 | 2024/11/15 | |||||
2,153,728.00 | 2024/11/15 | |||||
2,960,000.00 | 2024/11/15 | |||||
830,000.00 | 2024/11/15 | |||||
4,610,000.00 | 2024/11/15 | |||||
5,900,000.00 | 2024/11/15 | |||||
1,170,000.00 | 2024/11/15 | |||||
1,760,000.00 | 2024/11/15 | |||||
1,110,000.00 | 2024/11/15 | |||||
770,000.00 | 2024/11/15 | |||||
730,000.00 | 2024/11/15 | |||||
3,293,746.00 | 2024/11/15 | |||||
2,800,000.00 | 2024/11/15 | |||||
小 计 | - | - | 223,643,934.40 | 202,736,192.33 | 109,037,474.00 | - |
(3)合并范围内各公司为自身对外借款进行的财产质押担保情况(单位:元)
担保单位 | 质押权人 | 质押标的物 | 质押物账面原值 | 质押物账面价值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本公司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新篁支行 | [注] | - | - | 9,800,000.00 | 2023-8-22 |
- | - | 9,800,000.00 | 2023-8-22 | |||
- | - | 9,800,000.00 | 2023-9-22 | |||
- | - | 9,800,000.00 | 2023-10-31 | |||
小 计 | - | - | - | - | 39,200,000.00 | - |
[注]质押的专利权包括:专利号为201110184041.7、201821621982.6、201821623102.9、201821623104.8、201821623175.8、201821623192.1、201821739807.7、201821739875.3、201821740669.4、201821623035.0、201821740434.5、201821623173.9的专利。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担保情况
(1)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保证担保情况(单位:元)
担保单位 | 被担保单位 | 贷款金融机构 | 担保借款余额 | 借款到期日 | 备注 |
湖南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本公司 |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 | 9,980,000.00 | 2023/8/4 | - |
9,800,000.00 | 2023/8/10 | - | |||
9,900,000.00 | 2023/12/8 | ||||
9,800,000.00 | 2023/12/6 | ||||
9,900,000.00 | 2023/12/4 | ||||
小 计 | - | - | 49,380,000.00 | - | - |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无合并范围内公司之间的财产抵押担保情况。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14,000,00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14,000,000.00 |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288号文注册同意,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上海交易所采用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7,000.00万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32元/股,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72,40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02,345,404.46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70,054,595.54元。
十六、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账龄组合 | 224,924,660.93 |
1年以内小计 | 224,924,660.93 |
1至2年 | 2,040,104.16 |
2至3年 | 65,087.30 |
3年以上 | 285,737.35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27,315,589.74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其中: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7,315,589.74 | 100.00 | 11,585,190.34 | 5.10 | 215,730,399.40 | 229,127,416.81 | 100.00 | 12,038,689.04 | 5.25 | 217,088,727.77 |
其中: | ||||||||||
账龄组合 | 223,909,256.37 | 98.5 | 11,585,190.34 | 5.17 | 212,324,066.03 | 228,557,411.22 | 99.75 | 12,038,689.04 | 5.27 | 216,518,722.18 |
关联方组合 | 3,406,333.37 | 1.5 | 3,406,333.37 | 570,005.59 | 0.25 | 570,005.59 | ||||
合计 | 227,315,589.74 | 100.00 | 11,585,190.34 | 5.10 | 215,730,399.40 | 229,127,416.81 | 100.00 | 12,038,689.04 | 5.25 | 217,088,727.77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 | 221,518,327.56 | 11,075,916.38 | 5.00 |
1-2年 | 2,040,104.16 | 204,010.42 | 10.00 |
2-3年 | 65,087.30 | 19,526.19 | 30.00 |
3年以上 | 285,737.35 | 285,737.35 | 100.00 |
合计 | 223,909,256.37 | 11,585,190.34 | 5.1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关联方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浙江荣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347,557.57 | ||
越南荣泰公司 | 2,058,775.80 | ||
合计 | 3,406,333.37 |
按组合计提坏账的确认标准及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2,038,689.04 | -378,093.60 | 75,405.10 | 11,585,190.34 | ||
合计 | 12,038,689.04 | -378,093.60 | 75,405.10 | 11,585,190.3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30,380,609.70 | 13.36 | 1,519,030.49 |
第二名 | 26,289,957.84 | 11.57 | 1,322,011.73 |
第三名 | 12,757,031.11 | 5.61 | 637,851.56 |
第四名 | 9,089,583.43 | 4.00 | 454,479.17 |
第五名 | 9,028,212.42 | 3.97 | 451,410.62 |
小 计 | 87,545,394.50 | 38.51 | 4,384,783.57 |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4,798,777.30 | 1,878,990.00 |
合计 | 4,798,777.30 | 1,878,99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账龄组合 | 4,714,952.23 |
1年以内小计 | 4,714,952.23 |
1至2年 | 99,950.00 |
2至3年 | 3,200.00 |
3年以上 | 140,600.00 |
合计 | 4,958,702.23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款项 | 4,547,553.59 | 74,662.00 |
押金及保证金 | 275,545.00 | 373,550.00 |
代扣代缴款项 | 132,408.83 | 170,161.50 |
备用金 | 3,194.81 | 5,461.71 |
应收出口退税 | 1,517,237.84 | |
合计 | 4,958,702.23 | 2,141,073.05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 | 整个存续期预期 | 整个存续期预期 |
预期信用损失 | 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262,083.05 | 262,083.05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102,158.12 | -102,158.12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6月30日余额 | 159,924.93 | 159,924.93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62,083.05 | -102,158.12 | 159,924.93 | |||
合计 | 262,083.05 | -102,158.12 | 159,924.93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款项的性质 | 期末余额 | 账龄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第一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100,000.00 | 3年以上 | 2.02 | 100,000.00 |
第二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55,000.00 | 1-2年25,000.00元;3年以上30,000.00元 | 1.11 | 32,500.00 |
第三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50,000.00 | 1-2年 | 1.01 | 5,000.00 |
第四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23,695.00 | 1年以内 | 0.48 | 1,184.75 |
第五名 | 押金及保证金 | 20,000.00 | 1-2年13,200.00元;2-3年1,200.00元;3年以上5,600.00元 | 0.40 | 7,280.00 |
合计 | / | 248,695.00 | / | 5.02 | 145,964.75 |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79,658,159.93 | 79,658,159.93 | 79,246,572.12 | 79,246,572.12 |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79,658,159.93 | 79,658,159.93 | 79,246,572.12 | 79,246,572.12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湖南荣泰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64,480,062.12 | 64,480,062.12 | ||||
浙江荣泰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嘉兴市阁劳瑞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500,000.00 | 500,000.00 | ||||
Rongtai Electric Material PTE.LTD. | 4,266,510.00 | 411,587.81 | 4,678,097.81 | |||
合计 | 79,246,572.12 | 411,587.81 | 79,658,159.93 |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340,344,971.03 | 231,550,222.12 | 269,001,020.40 | 182,092,597.59 |
其他业务 | 7,008,363.14 | 5,752,672.18 | 428,974.01 | |
合计 | 347,353,334.17 | 237,302,894.30 | 269,429,994.41 | 182,092,597.59 |
(2). 合同产生的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本期收入 | 合计 |
商品类型 | ||
云母板 | 304,289,058.87 | 304,289,058.87 |
云母带 | 34,664,392.90 | 34,664,392.90 |
其他 | 1,391,519.26 | 1,391,519.2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内销 | 193,303,253.35 | 193,303,253.35 |
外销 | 147,041,717.68 | 147,041,717.68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新能源汽车热失控防护绝缘件 | 243,104,466.42 | 243,104,466.42 |
小家电阻燃绝缘件 | 51,085,333.19 | 51,085,333.19 |
电缆阻燃绝缘带 | 26,558,166.37 | 26,558,166.37 |
其他 | 19,597,005.05 | 19,597,005.05 |
合计 | 340,344,971.03 | 340,344,971.03 |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28,514.62 |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28,514.62 |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 3,082.00 | |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 8,113,215.8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 | ||
债务重组损益 |
企业重组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整合费用等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超过公允价值部分的损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471,064.62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根据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当期损益进行一次性调整对当期损益的影响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2,706,790.50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35,939.84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1,558,316.4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
合计 | 8,829,647.06 |
对公司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界定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以及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2.25 | 0.33 | 0.33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0.69 | 0.29 | 0.29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曹梅盛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3年8月21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