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5319 证券简称:无锡振华 公告编号:2023-053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向钱金祥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1号)批准,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方式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82,183.00股,每股价格人民币
13.92元。截至2023年6月1日止,本公司实际已向5名特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16,882,183.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34,999,987.3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5,598,496.78元(不含增值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29,401,490.58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容诚验字[2023]214Z0005号《验资报告》验证。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内,并由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如下:
1、截至2021年6月15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支付现金对价的款项合计15,393.51万元,预先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合计295.09万元,已使用自筹资金支付发行费用11.66万元(不含增值税),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合计15,700.26万元。募集资金到位后,经公司2021年6月21日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以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公司
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15,700.26万元;
2、报告期内,公司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6,606.49万元,募集资金专户节余135.7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2.53万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35.77万元,其中累计利息收入2.53万元,全部转入了公司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3、截至2021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6,742.26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0.00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利益,本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于2023年6月连同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独立财务顾问”)分别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
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 银行账号 | 初始存放金额 | 存放余额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胡埭支行 | 504079178670 | 224,399,987.36 | 0.00 |
合计 | 224,399,987.36 | 0.00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700.26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专项核查意见;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鉴证报告》(容诚专字[2023]214Z0049号)。公司独立财务顾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及支付发行费用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的自筹资金及已支付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15,700.26万元。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未发生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或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3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和信息披露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3年半年度编制单位:无锡市振华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募集资金总额 | 23,500.00 | 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5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 | 23,500.00 |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比例 | ||||||||||||
承诺投资项目 | 已变更项目,含部分变更(如有)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1) | 本年度投入金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2)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与承诺投入金额的差额(3)=(2)-(1) | 截至期末投入进度(%)(4)=(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 是否达到预计效益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
支付本次交易现金对价 | 不适用 | 22,000.00 | - | 22,000.00 | 22,000.00 | 22,000.00 | 0.00 | 100.00%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支付中介机构费用及相关税费 | 不适用 | 1,500.00 | - | 1,500.00 | 1,366.75 | 1,366.75 | -133.25 | 91.12% | 不适用 | 不适用 | 不适用 | 否 |
合计 | — | 23,500.00 | 23,500.00 | 23,366.75 | 23,366.75 | -133.25 | 99.43% | — | — | — | — |
未达到计划进度原因(分具体募投项目) | 不适用 |
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说明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 详见本报告之一(二)1之说明 |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 不适用 |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 不适用 |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 不适用 |
募集资金结余的金额及形成原因 | 募集资金专户节余135.77万元,其中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利息收入2.53万元,全部转入了公司银行账户永久性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
募集资金其他使用情况 | 鉴于募集资金已按照计划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公司已完成了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相关公告内容详见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