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000629 证券简称:钒钛股份 公告编号:2023-55
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股票简称 | 钒钛股份 | 股票代码 | 000629 |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深圳证券交易所 | |||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谢正敏 | 石灏南 | ||
办公地址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 | 四川省攀枝花市东区钢城大道西段21号攀钢文化广场 | ||
电话 | 0812-3385366 | 0812-3385366 | ||
电子信箱 | psv@pzhsteel.com.cn | psv@pzhsteel.com.cn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是 □否追溯调整或重述原因会计政策变更
本报告期 | 上年同期 | 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营业收入(元) | 7,627,193,174.99 | 8,248,058,315.16 | 8,248,058,315.16 | -7.53%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 603,068,681.45 | 1,073,163,201.96 | 1,073,213,381.16 | -43.81%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元) | 606,208,152.62 | 1,036,474,680.54 | 1,036,524,859.74 | -41.5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 | -220,448,069.06 | 827,521,571.14 | 827,521,571.14 | -126.64%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0702 | 0.1248 | 0.1248 | -43.75%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0702 | 0.1248 | 0.1248 | -43.75%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6.61% | 13.26% | 13.26% | -6.65% |
本报告期末 | 上年度末 | 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 ||
调整前 | 调整后 | 调整后 | ||
总资产(元) | 14,604,976,967.13 | 11,932,995,831.05 | 11,935,278,490.45 | 22.3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元) | 11,718,234,375.80 | 8,794,577,291.80 | 8,794,705,714.50 | 33.24% |
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况因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6号》(财会〔2022〕31号),其中“关于单项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的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追溯调整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产生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影响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50,179.20元,影响上年度末总资产2,282,659.40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28,422.70元。具体详见“第十节,五、44.(3)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 | 303,510 | 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如有) | 0 | ||||||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股东性质 | 持股比例 | 持股数量 | 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攀钢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29.45% | 2,533,068,341 | ||||||
鞍钢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10.80% | 928,946,141 | ||||||
攀钢集团四川长城特殊钢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6.53% | 561,494,871 | ||||||
营口港务集团有限公司 | 国有法人 | 5.99% | 515,384,772 | ||||||
攀钢集团成都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 国有法人 | 5.84% | 502,013,022 | ||||||
全国社保基金五零三组合 | 其他 | 2.03% | 175,000,000 | ||||||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 境外法人 | 1.78% | 152,958,313 | ||||||
广发基金-农业银行-广发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28% | 24,502,200 | ||||||
大成基金-农业银行-大成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28% | 24,054,600 | ||||||
南方基金-农业银行-南方中证金融资产管理计划 | 其他 | 0.28% | 23,879,200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前十名股东中,鞍钢集团、攀钢集团、攀长钢、攀成钢铁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未知其它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也未知其它股东是否属于《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一致行动人。 | ||||||||
参与融资融券业务股东情况说明(如有) | 无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1. 2023年2月11日,公司与攀枝花市人民政府、大连融科储能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辽宁省大连市签订了《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各方就提高攀枝花钒钛之都钒产业引领能力,建设世界级钒产业基地和钒产业关键技术创新中心,提升攀枝花市钒资源在非钢领域的高效率高附加值利用,推动全钒液流电池产业化、商业化快速发展,达成战略合作意向,同意建立更加紧密、深入、广泛的战略合作关系。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13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
2. 2023年2月28日,公司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受理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3〕69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报送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2023年4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89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2023年7月20日,公司办理完成新增股份上市,本次公司向22名投资者发行股票693,009,118股,发行价格为3.2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2,279,999,998.22元,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变为9,295,033,245股。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2月28日、2023年4月27日、2023年7月4日、2023年7月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受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批复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4)、《攀钢集团钒钛资源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钒钛股份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上市公告书》等有关公告。
3. 2023年3月14日,公司党委书记、董事、工会主席李晓宇先生因工作变动从公司离职,李晓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根据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李晓宇先生的辞职申请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李晓宇先生持有公司限制性股票34万股,公司已按照《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第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规定办理回购注销手续,并于6月27日完成回购注销。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4日、2023年6月27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董事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4)、《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36)。
4. 2023年3月16日,国资委官网发布了国务院国资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印发创建世界一流示范企业和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的通知》(国资厅发改革〔2023〕4号),公司入选国务院国资委“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名单,将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将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3月1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入选“创建世界一流专精特新示范企业”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14)。
5. 2023年6月28日,公司接到股东攀长钢通知,公司控股股东攀钢集团拟对下属公司进行整合,攀钢集团全资子公司攀钢集团江油长城特殊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攀长特”)将吸收合并攀长钢。吸收合并完成后,攀长钢所持有的公司561,494,871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将非交易过户给攀长特。本次吸收合并完成后,攀长特将持有公司561,494,871股无限售流通股股票。本次吸收合并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属于同一实际控制人下不同主体之间的持股变动,不属于增持或减持行为,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亦未发生变化。截至本报告披露日,本事项尚未完成吸收合并和股份变更登记。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6月28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关于股东被吸收合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