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相关规定,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召开前向独立董事提供了本次董事会的相关材料,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就公司董事会拟审议的相关事项做如下事前认可意见:
一、对《关于补充审议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事前认可意见
经认真审阅《关于补充审议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本次补充审议的公司与泰安华阳热电有限公司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系公司正常业务经营的需要,交易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公司独立性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补充审议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并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山东华阳迪尔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锡秀屏、刘学生
2023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