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
核查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或“保荐人”)作为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而达”或“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持续督导阶段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3号——保荐业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恒而达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慎的核查,并发表本核查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概述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1年
月
日下发《关于同意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
号),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1,667万股,发行价格为
29.45
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90,931,500.00元,扣除不含税的发行费用为人民币51,395,635.8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39,535,864.13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
月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361Z001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3年
月
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及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 投资总额 |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 | 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率 |
1 | 模切工具生产智能化升级改扩建生产项目 | 10,541.83 | 5,300.00 | 391.04 | 7.38% |
2 | 锯切工具生产项目 | 28,422.55 | 20,000.00 | 19,371.64 | 96.86% |
3 | 智能数控装备生产项目 | 9,928.82 | 7,500.00 | 7,574.81 | 101.00% |
4 | 研发中心升级项目 | 6,140.54 | 3,000.00 | 1,685.37 | 56.18%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00.00 | 8,153.59 | 8,175.47 | 100.27% |
合计 | 65,033.74 | 43,953.59 | 37,198.33 | 84.63% |
注:募集资金累计使用率=募集资金累计投资金额/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其中募集资金累计
投资金额含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产生的收益。
二、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概况、内容及原因
(一)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概况
公司募投项目——锯切工具项目的原计划建设内容包括双金属带锯条扩产项目和冷切金属圆锯片扩产项目。公司拟取消上述计划中的冷切金属圆锯片扩产项目,并调整该募投项目的投资总额,但原计划投入该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总金额不变。
(二)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内容
本次拟调整锯切项目的实施内容、投资总额如下:
项目 | 调整前 | 调整后 |
实施内容 | 1、双金属带锯条产品新增产能600万米/年; 2、冷切金属圆锯片产品新增产能50万片/年。 | 双金属带锯条产品新增产能600万米/年 |
投资总额 | 28,422.55万元 | 22,705.71万元 |
募集资金拟投资金额 | 20,000.00万元 | 20,000.00万元 |
本次调整后,除前期已投入的生产设备外,公司不再使用募集资金对冷切金属圆锯片扩产项目进行投入,调整后的锯切工具项目具体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 初始投资总额 | 调整后投资总额 |
土建工程 | 12,502.32 | 12,502.32 |
机器设备 | 13,801.00 | 9,152.59 |
铺底流动资金 | 2,119.23 | 1,050.80 |
项目总投资 | 28,422.55 | 22,705.71 |
(三)本次拟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原因
冷切金属圆锯片行业处于不断发展演进中,基于公司既定的“性能优异、质量稳定、价格适中”的产品竞争策略,为满足下游市场对产品的性能与成本的需求,公司正在不断提升产品技术水平、优化产品生产工艺,着力提升冷切金属圆锯片的产品品质、控制产品生产成本以满足终端客户高标准、个性化、定制化需求,以保证产品的持续竞争能力,现阶段公司根据客户与市场反馈情况主动调节控制了订单数量以及生产数量。若直接按照原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投入,将会导致投入的生产装备因生产工艺和技术革新而被替换闲置,造成资源浪费和投资损失,与公司股东利益不符。考虑到锯切工具项目募集资金累计投资总金额情况和产品下游市场需求变化,结合公司生产经营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管理层决定终止实施锯切工具项目中的冷切金属圆锯片扩产项目,并根据上述实施内容的调整对锯切工具项目的投资总额进行调整。后续公司管理层仍将继续关注行业与市场发展情况,结合公司的产品竞争策略,择机自行决定使用自有资金继续实施该项目。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调整系公司根据项目实施的实际情况、市场需求变化作出的审慎决定,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本次锯切工具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调整后将进一步优化公司的资源配置,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发展的实际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和长远发展需要。
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调整不涉及项目实施地点或实施主体变更,不涉及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若本次调整后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计划外的其他必要费用,或因市场环境、业务需求等情况
变化需要增加该项目的必要投资时,公司将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予以投入。
四、本次变更事项履行的审议程序情况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公司实际需求调整锯切项目的实施内容、投资总额。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本次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是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原定规划的合理调整,未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产生实质性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实际需求,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及未来发展规划,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展,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3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议案》。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调整锯切工具项目的行为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及投向的情形,符合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实际需求,此事项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合规、有效,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恒而达调整部分募投项目总投资额是基于公司总体发展规划,根据行业发展、公司战略等情况而做出的审慎调整,本次调整不影响募集资金的使用,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
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已经恒而达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保荐人对恒而达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事项无异议,相关议案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以下无正文)
(此页无正文,为《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福建恒而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投资总额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签名: | 宁小波 | 张华熙 | |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023 年 08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