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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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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主板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8-17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CINDERSON TECH (SUZHOU) CO., LTD.

(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

招股说明书

(上会稿)

保荐人(主承销商)

(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1-1-1

声明中国证监会、交易所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或意见,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注册申请文件及所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作出保证,也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盈利能力、投资价值或者对投资者的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根据《证券法》规定,股票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投资者自主判断发行人的投资价值,自主作出投资决策,自行承担股票依法发行后因发行人经营与收益变化或者股票价格变动引致的投资风险。

1-1-2

本次发行概况

发行股票类型人民币普通股(A股)
发行股数本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878.1765万股,公开发行股份数量占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发行股份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不涉及原股东公开发售股份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每股发行价格【】元
预计发行日期【】年【】月【】日
拟上市证券交易所和板块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9,468.00万股
保荐人(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期【】年【】月【】日

1-1-3

目 录

声明 ...... 1

本次发行概况 ...... 2

目 录 ...... 3

第一节 释义 ...... 7

第二节 概览 ...... 12

一、重大事项提示 ...... 12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 14

三、本次发行概况 ...... 14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 15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 16

六、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 18

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19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 19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 20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0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1

第三节 风险因素 ...... 22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 22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 23

三、其他风险 ...... 24

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 26

一、公司基本情况 ...... 26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 26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 ...... 28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 32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 32

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 33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 35

1-1-4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 37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 46

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 ...... 58

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 62

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 74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演变情况 ...... 74

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 89

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 118

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 125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 129

六、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 ...... 139

七、发行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 143

八、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状况 ...... 152

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 153

一、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 ...... 153

二、审计意见类型 ...... 158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 161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 162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 179

六、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 ...... 180

七、分部信息 ...... 182

八、主要财务指标 ...... 182

九、经营成果分析 ...... 186

十、资产质量分析 ...... 223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 243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 256

十三、 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 257

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 260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 260

1-1-5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 ...... 261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 262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 265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 266

六、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 267

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 270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 270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及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 270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 273

四、公司报告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 275

五、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 275

六、同业竞争 ...... 277

七、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 279

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 298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 298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 298

三、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的特殊安排 ...... 301

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 302

一、重要合同 ...... 302

二、对外担保情况 ...... 306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 306

第十一节 声明 ...... 307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 307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 308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一) ...... 309

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二) ...... 310

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 311

五、审计机构声明 ...... 312

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 313

1-1-6七、验资机构声明 ...... 314

第十二节 附件 ...... 315

一、备查文件 ...... 315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 316

附录一: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情况 ...... 317

附录二: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商标 ...... 326附录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 327

附录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 330

附录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规范运行情况说明 ...... 348

附录六: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 355

附录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 356

附录八: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 374

1-1-7

第一节 释义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非文意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以下特定意义:

一、一般术语
发行人、公司、本公司、星德胜、股份公司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星德胜有限苏州工业园区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发行人前身
银科实业银科实业有限公司(Silklake Industrial Limited),一家中国香港公司,发行人控股股东
达晨创鸿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宁波七晶宁波七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财智创赢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发行人股东
达晨财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达晨创世天津达晨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泰兴星德胜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泰兴星德胜广陵分公司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广陵分公司
泰兴星德胜分界分公司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分界分公司
泰兴星德胜古溪分公司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古溪分公司
星德胜电气泰兴市星德胜电气有限公司(曾用名:泰兴市德柯琳电器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越正机电苏州市越正机电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英诺威苏州英诺威新能源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星德胜智能苏州星德胜智能电气有限公司,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新加坡CDSCINDERSON PTE. LTD.,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越南CDSCINDERSON VIETNAM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星德胜深圳分公司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
星德唯苏州星德唯电机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经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已于2021年3月16日注销
威赛能源威赛能源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经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8日注销
信诚投资苏州工业园区信诚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5月30日注销
星德耀苏州工业园区星德耀投资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一晶机械苏州市一晶机械传动制造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1-1-8

二晶酒店苏州工业园区二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配偶控制的企业
桃坞旅店姑苏区桃坞旅店,实际控制人配偶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瑞升教育苏州工业园区瑞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徐容控制的企业
比微曼江苏比微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李相鹏担任董事长的企业
香港CDSCDS INTERNATIONAL(HK) CO., LIMITED
荔源电气常州荔源电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
科力尔科力尔电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2892.SZ
江苏雷利江苏雷利电机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300660.SZ
祥明智能常州祥明智能动力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301226.SZ
莱克电气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3355.SH
汉宇集团汉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300403.SZ
必胜(Bissell)BISSELL Inc,必胜公司,美国知名清洁电器品牌商,发行人终端客户
鲨客(Shark)SharkNinja Operating LLC,鲨客公司,美国知名清洁电器品牌商,发行人终端客户
伟创力全球知名供应链和制造解决方案提供商,发行人客户,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交易主体包括伟创力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伟创力技术(长沙)有限公司和PT. Flextronics Technology Indonesia等
深圳伟创力伟创力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长沙伟创力伟创力技术(长沙)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印尼伟创力PT. Flextronics Technology Indonesia,发行人客户
VS IndustryV.S. Industry Berhad,马来西亚上市公司,发行人客户
广东德尔玛广东德尔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爱普电器苏州爱普电器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春菊电器苏州市春菊电器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深圳比亚迪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臻宝电器惠州市臻宝电器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斯卫浦电器苏州斯卫浦电器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卓力电器卓力电器集团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天佑电器天佑电器(苏州)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创科集团/创科实业(TTI)Techtronic Industries Co. Ltd.,创科实业有限公司,中国香港上市公司,发行人客户
伊莱克斯(Electrolux)全球最大的厨房、清洁以及户外用途的家电制造商,瑞典上市公司,全球500强企业之一,发行人客户
松下电器全球领先的电子产品制造商,发行人客户,报告期内主要交易主体包括松下家电(中国)有限公司、Panasonic Procurement Malaysia Sdn Bhd.等
马来西亚松下Panasonic Procurement Malaysia Sdn Bhd.,发行人客户

1-1-9

史丹利百得、百得STANLEY BLACK & DECKER, INC.,美国知名工业及家用手工具、电动工具、汽保工具、气动工具、存储设备制造商,发行人客户
科沃斯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3486.SH,发行人客户
富佳股份宁波富佳实业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603219.SH,发行人客户
新宝股份广东新宝电器股份有限公司,A股上市公司,股票代码为002705.SZ,发行人客户
江苏美的江苏美的清洁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乐生智能广东乐生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南京知荣南京知荣电子技术有限公司,发行人供应商
尚腾科技苏州尚腾科技制造有限公司,发行人客户
保荐人、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海通证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通力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发行人会计师、天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评估机构、坤元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报告期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发行人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公司章程》《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A股即人民币普通股票,是由中国境内注册公司发行,在境内上市,以人民币标明面值,以人民币认购和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元、万元、亿元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人民币亿元
二、专业术语
交流串激电机(AC)Alternating Current Motor,又称AC电机、单相串励电动机,因电枢绕组和励磁绕组串联在一起工作而得名
直流有刷电机(DC/PMDC)Direct Current Brush Motor,又称DC或PMDC电机,是一种内含碳刷装置,能将直流电能转换成机械能的旋转电机。工作原理是直流电源的电能通过换向器和碳刷进入电枢绕组,从而产生电枢电流,电枢电流产生的磁场与主磁场相互作用产生转矩,使电机旋转带动负载
直流无刷电机(BLDC)Brushless Direct Current Motor,又称BLDC电机,是一种由电动机主体和驱动器组成的机电一体化产品。与有刷电机不同,直流无刷电机采用电子换向代替原本换向器和碳刷构成的机械换向,依靠改变输入到无刷电机定子线圈上的电流波交变频率和波形,在绕组线圈周围形成一个绕电机几何轴心旋转的磁场,驱动永磁铁转子从而产生转矩
马达英语motor的音译,又称为电动马达、电动机、发动机,是一种将电能转化成机械能,并可再使用机械能产生动能,用来驱动其他装置的电气设备

1-1-10

换向器直流电机和交流整流子电动机电枢的一个重要部件,在电机转动时起换向作用
碳刷又称为电刷,在电动机或发电机或其他旋转机械的固定部分和转动部分之间传递能量或信号的滑动接触件装置,一般由纯碳加凝固剂制成,主要起到在电机转动的时候,将电能通过换向器输送给线圈的作用
芯片(IC)Integrated Circuit,中文名称为集成电路,是一种微型电子器件或部件。一般采用一定的工艺,把一个电路中所需的晶体管、电阻、电容和电感等元件及布线互连一起,制作在一小块或几小块半导体晶片或介质基片上,然后封装在一个管壳内,成为具有所需电路功能的微型结构
EMC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中文名称为电磁兼容性,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PCB/PCBAPrinted Circuit Board,中文名称为印制电路板,又称印刷线路板,是电子元器件的支撑体,是电子元器件电气连接的载体。由于它是采用电子印刷术制作的,故被称为“印刷”电路板;Printed Circuit Board Assembly,指PCB空板经过表面组装上件,或经过双列直插封装插件的整个制程
SMTSurface Mounting Technology(表面组装技术),是目前电子组装行业里最流行的一种技术和工艺
漆包线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用绝缘漆作为绝缘涂层、用于绕制电磁线圈的金属导线,也称电磁线,用以产生电磁效应,实现电能与磁能转换、动作控制和信号传输目的
硅钢公司产品的主要原材料之一,通常指一定含硅量的硅铁软磁合金,含碳量极低,通常具有导磁率高、矫顽力低、电阻系数大等特性,广泛应用于电动机、发电机、变压器、测量仪表等产品中
MOS管MOSFET的缩写,公司直流无刷电机主要原材料之一。中文名称为金属氧化物半导体场效应晶体管
定子电动机静止不动的部分。定子由导磁部件、导电部件和安装机座三部分组成,定子的主要作用是产生旋转磁场
转子由轴承支撑的旋转体称为转子。转子多为动力机械和工作机械中的主要旋转部件
洗地机一种适用于硬质地面清洗同时吸干污水,并将污水带离现场的清洁电器
除螨仪采用拍打、吸尘、紫外线等功能进行除螨杀菌的仪器
OEMOriginal Equipment Manufacturer,原始设备制造商
ODMOriginal Design Manufacturer,原始设计制造商
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关于企业质量管理模式的系列化标准之一,主要适用于工业企业
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制定的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旨在识别、评价重要环境因素,并制订环境目标、方案和运行程序,对重要环境因素进行控制
欧睿国际Euromonitor International,一家全球知名的消费市场调查研究机构,成立于1972年,在出版市场报告、商业参考资料和网上数据库方面拥有超过40年的经验,总部位于英国伦敦
弗若斯特沙利文Frost & Sullivan,一家独立的国际咨询公司,其研究能力和数据权威性获得了市场的广泛认可。本文索引的弗若斯特沙利文公司数据来源于其公开报告

注1:本招股说明书中除特别说明外,所有数值保留2位小数,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

1-1-11

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注2:本招股说明书中发行人引用的第三方数据均属于公开数据,符合权威、客观、独立和时效性要求,非专门为本次发行准备,发行人不存在为此提供帮助的情形。

1-1-12

第二节 概览

本概览仅对招股说明书全文作扼要提示。投资者作出投资决策前,应认真阅读招股说明书全文。

一、重大事项提示

(一)特别风险提示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特别关注“风险因素”中的下列风险,并认真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中的全部内容。

1、下游应用领域集中风险

由于下游吸尘器产品品类较多且更新迭代速度较快等原因,其配套使用的电机具有较高的定制化特征,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将开发重心放在吸尘器专用微特电机领域,报告期内,吸尘器配套使用的微特电机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达85%以上,系公司收入和利润的主要来源。如果未来产业政策调整、客户需求变化或替代品出现等因素导致吸尘器产业整体下滑,公司营业收入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2、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2020年下半年以来,受益于全球消费者的卫生意识不断加强、居家时间增长等因素,清洁电器的使用需求大幅上涨,主要吸尘器类产品制造商集中出现“爆单”等现象,公司2021年度经营业绩随之大幅增长。前述行业驱动因素具有特殊性与不可持续性,随着其对清洁电器市场需求造成的影响趋于平稳,行业需求逐步回归正常水平,2022年度公司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销售规模出现下降。此外,2022年度,受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宏观因素影响,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清洁电器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有所回落,公司业绩同样出现下滑。如果影响公司业绩的上述有利因素持续走弱、不利因素未得到改善,下游市场持续低迷,或因公司客户开拓、新产品研发不及预期、行业竞争加剧等因素导致公司市场份额萎缩,公司面临经营业绩未来持续波动的风险。

1-1-13

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公司生产所需的关键原材料主要为漆包线、硅钢等微特电机通用原材料,以及芯片、稀土永磁材料等直流无刷电机所需的特定原材料。报告期内,原材料成本占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分别为81.94%、83.87%和80.86%。如果上游原材料价格短期内大幅波动,将可能对公司当期盈利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国际局势变化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分别为20.95%、25.69%和

21.49%,境外销售收入占比整体呈上升趋势。公司主要境外销售区域包括马来西亚、美国、印度尼西亚、巴西、越南等,上述国家或地区的贸易政策对公司的产品出口销售具有一定影响。此外,公司部分内销客户为境外知名品牌的ODM/OEM厂商,考虑上述因素,实际产品最终用于境外市场或品牌的比重为

85.10%、83.01%和75.93%,占比较高。

国际局势复杂多变,国际贸易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如各国政治局势、经济政策等变动均会影响该国的国际贸易政策。如未来相应国家或地区政治局势发生动荡、改变进口关税政策或实行贸易保护主义政策,可能给公司经营业绩的稳定性带来一定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公司业务规模及盈利能力。

(二)本次发行相关主体作出的重要承诺

本公司提示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以及本次发行的保荐人及证券服务机构等作出的重要承诺以及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具体承诺事项请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三)发行前公司滚存利润分配方案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1-1-14

二、发行人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名称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日期2004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14,589.8235万元法定代表人朱云舫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主要生产经营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
控股股东银科实业实际控制人朱云舫
行业分类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在其他交易场所(申请)挂牌或上市的情况
(二)本次发行的有关中介机构
保荐人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发行人律师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其他承销机构
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评估机构(如有)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发行人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保荐人、承销机构、证券服务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之间存在的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利益关系
(三)本次发行其他有关机构
股票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收款银行【】
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机构

三、本次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
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股数不超过4,878.176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其中:发行新股数量不超过4,878.1765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低于25%
股东公开发售股份数量不适用占发行后总股本比例不适用
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19,468.0000万股
每股发行价格【】元
发行市盈率(标明计算基础和口径)【】倍(发行价格除以发行后每股收益)
发行前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前每股收益【】元
发行后每股净资产【】元发行后每股收益【】元

1-1-15

发行市净率(标明计算基础和口径)【】倍
预测净利润(如有)不适用
发行方式采用网下向询价对象配售发行与网上按市值申购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或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可的其他发行方式
发行对象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及其他须遵守的监管要求所禁止者除外);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等监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处理
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募集资金总额【】元
募集资金净额【】元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有刷电机技改项目
补充流动资金
发行费用概算保荐及承销费用【 】万元
审计及验资费【 】万元
律师费用【 】万元
与本次发行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万元
发行手续费等其他费用【 】万元
高级管理人员、员工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不适用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拟参与战略配售情况(如有)不适用
拟公开发售股份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及拟公开发售股份数量、发行费用的分摊原则(如有)不适用
(二)本次发行上市的重要日期
刊登发行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开始询价推介日期【 】年【 】月【 】日
刊登定价公告日期【 】年【 】月【 】日
申购日期和缴款日期【 】年【 】月【 】日
股票上市日期【 】年【 】月【 】日

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由于下游吸尘器产品品类较多且更新迭代速度较快等原因,其配套使用的电机具有较高的定制化特征,公司积极参与

1-1-16

客户的前期开发工作,能够做到与客户新品开发项目同步。经过多年潜心耕耘,公司在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已经拥有一批稳定的核心客户群,产品广泛应用于包括必胜(Bissell)、鲨客(Shark)、创科集团(TTI)、伊莱克斯(Electrolux)等知名清洁电器终端品牌。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3,060.03万元、227,535.84万元和177,719.97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3,861.49万元、17,244.30万元和18,666.79万元。

公司主要遵循以订单驱动(Make To Order)为主的生产模式。营销部依据客户订单生成ERP系统内部销售订单,订单经过评审后以生产工单的形式发送至各个事业部下设的制造部门,各部门依据生产工单领料并进行生产。公司生产过程中耗用的主要原材料有漆包线、硅钢、芯片、稀土永磁材料等,现有产品所用原材料及配件主要来自国内供应商,并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或长期框架合作协议,建立了良好的配套产品供应体系。

公司生产的微特电机产品在吸尘器细分领域中市场份额较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国家统计局、智研咨询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家用吸尘器产量达到14,413.70万台。根据公司2021年相关产品内销出货量测算,全国家用吸尘器年产量中25%以上的吸尘器产品使用了公司生产的微特电机。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机产品166,721.3493.81%215,502.1094.71%154,281.2294.62%
其中:交流串激电机107,730.5260.62%149,865.1865.86%101,067.3861.98%
直流无刷电机46,337.4426.07%48,858.7121.47%39,645.5724.31%
直流有刷电机12,653.387.12%16,778.217.37%13,568.268.32%
其他10,998.646.19%12,033.745.29%8,778.825.38%
合计177,719.97100.00%227,535.84100.00%163,060.03100.00%

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一)业务模式成熟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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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公司通过向下游清洁电器品牌商以及OEM/ODM厂商销售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等清洁电器专业电机,进而实现收入和利润。公司始终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创新,掌握多项微特电机相关的核心技术,通过研判市场最新技术和应用发展趋势,不断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多元化电机产品,在国内外市场获得了客户一致认可。公司的业务模式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符合行业特点,业务模式保持稳定,成熟度较高。

(二)经营业绩稳定

近年来,清洁电器相关技术的不断进步催生了高性能、多元化清洁电器产品市场需求,扫地机器人、洗地机等适用于不同使用场景的多元化产品不断推出,不同细分领域的清洁电器产品得到较快发展。此外,受益于大众清洁习惯的转变以及卫生意识的加强,清洁产品市场渗透率不断提高,尤其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成为清洁电器市场新的增长点。公司通过准确研判下游清洁电器市场无绳化、智能化、使用场景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对新型家用清洁电器如扫地机器人、洗地机等产品所使用的直流无刷电机产品进行提前布局,并不断通过产品的更新迭代实现技术升级和性能优化,迎合了市场需求的变动趋势。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以及净利润整体呈上升趋势,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5,167.20万元、231,086.80万元和180,786.93万元,净利润分别为13,861.49万元、17,244.30万元和18,666.79万元,经营业绩稳定。

(三)规模较大

经过近二十年的发展,公司资产规模、收入规模整体较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135,365.00万元,净资产为84,304.91万元,2022年度,公司营业收入达180,786.93万元,实现净利润18,666.79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在苏州、泰兴均有生产基地,自有及租赁生产经营房产面积达93,659.11平方米,员工人数3,054人,其中,生产人员2,612人。与国内竞争对手相比,公司的生产具备规模优势,目前各类微特电机年产能合计已超过6,000万台,能够满足下游客户批量供货需求大、质量标准高、交货期紧的需求。公司具有规模较大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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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具有行业代表性

公司微特电机产品在吸尘器细分领域中市场占有率较高,处于行业领先地位,产品广泛应用于包括必胜(Bissell)、鲨客(Shark)、创科集团(TTI)、伊莱克斯(Electrolux)、百得、松下、日立、飞利浦、LG、美的、德尔玛、科沃斯、小米、石头科技等国内外知名终端品牌电器产品。根据测算,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吸尘器生产国,其2021年度家用吸尘器产量中25%以上的吸尘器产品使用了公司生产的微特电机。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十大吸尘器出口企业”名单中,公司成为包括莱克电气、科沃斯、爱普电器、江苏美的、德昌股份、春菊电器、富佳股份、卓力电器、新宝股份等9家吸尘器制造企业的电机供应商。公司具有行业代表性。综上,公司具有“大盘蓝筹”特色,业务模式成熟、经营业绩稳定、规模较大、具有行业代表性,符合主板定位要求。

六、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项目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资产总额(万元)135,365.00143,326.80122,516.58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万元)84,304.9164,838.2638,536.32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6.6054.9668.21
营业收入(万元)180,786.93231,086.80165,167.20
净利润(万元)18,666.7917,244.3013,861.49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8,666.7917,244.3013,860.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万元)18,254.8118,495.4213,700.36
基本每股收益(元)1.281.22/
稀释每股收益(元)1.281.22/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25.0334.0736.7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万元)30,128.263,307.7711,827.02
现金分红(万元)--9,000.00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532.99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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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根据天健出具的天健审[2023]8992号《审阅报告》,公司2023年1-6月营业收入为89,283.40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2023年6月30日,资产总计较上年末上升11.66%,负债合计较上年末上升13.84%,公司2022年度业绩下滑的趋势已基本得到遏制。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公司经营状况稳定,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十三、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二)2023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约为137,000万元至144,0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约为3.29%至8.57%;净利润预计约为12,600至14,0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约为-5.43%至5.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约为12,300至13,7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约为-7.23%至3.33%。

2023年1-9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业绩下滑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上述2023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系发行人根据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八、发行人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

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结合企业自身规模、经营情况、盈利情况等因素综合考量,选择的具体上市标准为第一套标准:“最近3年净利润均为正,且最近3年净利润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3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不低于1亿元或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10亿元。”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3]1658号《审计报告》,发行人最近3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两者较低者分别为13,700.36万元、17,244.30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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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54.81万元,累计不低于1.5亿元,最近一年净利润不低于6,000万元,最近三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累计为45,263.06万元,高于1亿元。

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符合《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发行、上市条件。

九、发行人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在公司治理中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架构或类似特殊安排等需要披露的重要事项。

十、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募集资金拟用于以下用途: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投资总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1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65,644.1565,644.15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355.859,355.85
3有刷电机技改项目5,983.475,983.47
4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95,983.4795,983.47

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上述项目的实际付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将用部分募集资金置换前期投入的自筹资金。若本次发行的实际募集资金量少于项目的资金需求量,发行人将通过自有资金或其他融资途径自行解决资金缺口,从而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如募集资金有剩余,将用于补充发行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营运资金。

(二)未来发展规划

公司专注电机行业近二十年,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平台,为股东创造效益,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宗旨,不断加强研发创新、提高产品品质,致力于为全球清洁电器产品提供最好的性能,助力全球消费者提高生活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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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包括:第一,坚持技术创新,提升产品研发应用能力,增加产品附加值。公司将持续提升在电机、电机驱动控制、电池包“三电”领域的研发和制造能力,不断加大对相关产品的打磨和技术的投入;第二,公司将坚持品质优先的政策,持续推进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优化生产资源配置,提升生产规模,增强产品质量和稳定性;第三,公司将强化现有经营思路,大力推广品牌建设,扩大在清洁电器相关应用领域电机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同时加大海外布局,致力成为全球清洁电器相关微特电机的标杆企业;第四,公司将持续挖掘业务潜力,尤其是在直流无刷电机的多场景应用方面,保持现有业务稳定增长的同时加大对智能家居、环境工程、新能源汽车和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的投入,满足自身市场扩张需求。

十一、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不存在其他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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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风险因素

投资者在评价发行人本次发行的股票时,除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资料外,应特别考虑下述各项风险因素。下述风险因素根据重要性原则或可能影响投资决策的程度大小排序,该排序并不表明风险依排列次序发生。

一、与发行人相关的风险

(一)下游应用领域集中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一)特别风险提示”之“1、下游应用领域集中风险”。

(二)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一)特别风险提示”之“2、经营业绩波动的风险”。

(三)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一)特别风险提示”之“3、原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

(四)毛利率波动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25%、17.28%和19.09%,公司毛利率水平受整体宏观经济、产品价格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及下游市场需求波动等综合因素的影响。未来,如果下游市场景气度下降或产品价格下跌,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可能存在下降的风险,将会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

(五)汇率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外销收入分别为34,163.02万元、58,446.22万元和38,195.65万元,境外销售的主要结算货币为美元。受外币汇率波动影响,报告期内,发行人汇兑收益金额分别为653.44万元、312.25万元和-1,529.81万元,波动明显。如未来美元兑人民币汇率发生较大下调,将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

(六)存货规模较大的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1,117.61万元、34,746.66万元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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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672.42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23%、28.57%和20.84%,主要为原材料、发出商品和库存商品。如果公司不能有效控制存货规模,将会降低公司的存货周转速度,可能导致公司出现流动性风险。此外,如果未来市场环境发生不利变化,可能出现存货减值的风险。

(七)人力资源相关风险

公司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用工总数分别为4,429人、3,950人和3,054人,员工人数相对较多。随着当前国内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剧,劳动力成本逐年上升,如果上述人力资源相关的趋势持续,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的盈利能力;同时,公司一线生产人员人数较多,流动性较高,管理难度相对较大,如果公司不能有效地对人员进行管理并加强员工安全作业管理和培训,可能影响公司日常经营的稳定性。

(八)技术人才流失和核心技术失密的风险

公司高度重视电机的研发和技术应用研究,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行业内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支持力度,对技术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如果公司技术人才出现大量流失或核心技术泄密,将对公司的研发能力造成不利影响。

(九)长库龄存货跌价风险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以上库龄的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1,134.44万元、1,832.07万元和2,757.02万元,主要为MOS管、芯片等原材料以及部分库存商品。如果未来客户需求或相关产品的生产工艺发生变化,可能导致公司对长库龄存货的消化方案受到限制,不能及时耗用长库龄存货,相关存货可能出现跌价减值的风险。

二、与行业相关的风险

(一)国际局势变化的风险

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一、重大事项提示”之“(一)特别风险提示”之“4、国际局势变化的风险”。

(二)技术创新风险

随着技术的发展和产品的持续迭代,清洁电器对高性能、低能耗、低噪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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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量化、智能化等要求的不断提升,微特电机作为清洁电器的核心部件之一,对提升清洁电器相关性能尤为关键;此外,清洁电器制造企业对核心部件供应商的同步研发能力、模块化组件开发能力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因此,技术创新能力、应用能力是公司赢得未来竞争的关键因素,如公司技术创新能力无法及时跟进行业最新需求,或不能及时将新技术运用于产品开发,将削弱公司的市场竞争优势。

三、其他风险

(一)税收优惠风险

公司为高新技术企业,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在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内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报告期内,公司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金额及其占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所得税优惠金额1,473.121,711.231,438.31
利润总额21,035.9720,013.6716,089.17
占比7.00%8.55%8.94%

如果上述税收优惠期限到期后公司无法继续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认证,进而无法继续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二)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本次发行前,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控制公司96.30%的股份。如果实际控制人不按规定履行股东大会、董事会决策程序或遵守公司相关制度,或对公司的人事任免、经营、财务等事项擅自进行决策,可能会损害公司及公司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存在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风险。

(三)对赌协议风险

财智创赢、达晨创鸿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中存在关于“董事席位”、“回购权”、“股权转让限制”等一系列股东特别权利条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达晨创鸿、财智创赢享有的投资人的特殊权利安排处于终止状态,若公司没有完成在证券交易所的上市交易,则财智创赢、达晨创鸿的股东特别权利条款将全部自动恢复效力。相关条款恢复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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力后,可能会对公司股权结构和日常经营的稳定性产生不利影响。

(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补缴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未为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情形。假设公司按照当地标准补充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则报告期各期需计缴的金额为2,356.40万元、2,803.75万元和1,000.5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比例为14.65%、

14.01%和4.76%。若未来相关部门对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缴纳提出补缴要求,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将用于投资“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刷电机技改项目”等。项目实施过程中,公司可能面临因工程进度、工程质量、投资成本变化而引致的风险;同时,市场环境变化、竞争格局变化、产品价格变动、宏观经济形势的变动等因素也会对项目的投资回报和预期收益产生影响。

(六)募投项目新增折旧风险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额为59,492.48万元。以公司现行会计政策测算,项目建成后预计每年新增折旧4,695.06万元,如果市场环境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导致公司营业收入没有实现相应增长,公司存在因折旧大量增加而导致的利润下滑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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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CINDERSON TECH (SUZHOU) CO., LTD.注册资本:14,589.8235万元法定代表人:朱云舫有限公司设立时间:2004年11月18日股份公司设立时间:2021年9月2日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邮政编码:215100电话号码:0512-6510 9199传真号码:0512-6510 9199互联网网址:http://www.cds.cn电子信箱:dongmiban@cds.cn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负责人:李薇薇负责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的部门联系电话:0512-6510 9199

二、发行人的设立及报告期内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一)星德胜有限设立情况

星德胜有限系由银科实业出资设立,具体情况如下:

2004年10月27日,苏州工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下发《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053)名称预核[2004]第10270023号),预先核准银科实业投资的企业使用“苏州工业园区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的名称。

2004年11月9日,苏州工业园区经济贸易发展局签发《苏州工业园区总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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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三千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变更登记备案表》(苏园经农登字[2004]348号)、江苏省人民政府核发《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港澳侨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商外资苏府资字[2004]56236号),同意银科实业出资设立外商独资企业。

2004年11月18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公司进行了设立登记,星德胜有限设立时的注册资本为50万美元,由股东银科实业以货币方式缴付,上述出资已经苏州金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出资到位。

公司设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银科实业50.00100.00%
合计50.00100.00%

(二)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星德胜系根据星德胜有限截至2021年3月31日经审计的净资产折股整体变更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设立的具体情况如下:

2021年5月20日,天健出具天健审[2021]7816号《审计报告》,截至2021年3月31日,星德胜有限净资产合计43,618.10万元。

2021年5月23日,坤元出具坤元评报[2021]528号《苏州工业园区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拟变更设立为股份有限公司涉及的该公司相关资产及负债价值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截至2021年3月31日,星德胜有限净资产评估价值为48,414.26万元,与经审计账面净资产价值43,618.10万元相比,评估增值4,796.16万元,增值率为11%。

2021年6月7日,星德胜有限召开临时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整体变更设立为股份公司,并同意以下折股方案:经天健审计,截至2021年3月31日,公司净资产为43,618.10万元,扣除专项储备后净资产为42,946.68万元,以扣除专项储备后的净资产42,946.68万元按照1:0.32714988比例折合为发行人的股本总额14,050.00万元,股本总数为14,05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超出部分28,896.6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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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6月23日,公司召开创立大会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设立股份公司的相关议案。2021年9月2日,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本次整体变更事宜进行了准予变更登记。本次整体变更已经天健审验出资到位。

本次整体变更后,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银科实业13,398.0895.36%
2宁波七晶511.423.64%
3朱云波140.501.00%
合计14,050.00100.00%

(三)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

报告期初,星德胜有限的股权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美元

序号股东名称出资额出资比例
1银科实业2,000.00100.00%
合计2,000.00100.00%

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股本和股东变化情况具体如下:

事项工商变更时间具体变更内容
第一次增资2021.1公司注册资本:2,000万美元→2,097.32万美元,由宁波七晶认缴
第一次股权转让2021.3宁波七晶(20.97万美元股权)→朱云波
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21.9公司注册资本:2,097.32万美元→14,050.00万元
第二次增资2021.9公司注册资本:14,050.00万元→14,589.8235万元,由达晨创鸿、财智创赢认缴

三、发行人成立以来的重要事件

自成立以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资产重组等重要事件。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2019年5月对外转让越正机电股权后于2019年12月再次收购越正机电100%股权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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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产重组前越正机电基本情况介绍,包括股权结构,实际经营业务,各主体间的股权关系、关联关系

越正机电成立于2000年12月,主要从事电机、电器的绝缘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2019年5月,出于越正机电独立发展的考虑,发行人分别将其持有的越正机电49.00%、21.00%股权以65.42万元、28.04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朱云波、侯传英,转让价格参照越正机电账面净资产,并经双方协商确定。本次重组前,发行人、侯传英分别持有越正机电70.00%、30.00%股权,其中,侯传英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母亲,朱云波系朱云舫兄长。

2019年12月,考虑到越正机电与发行人存在的持续性关联交易,发行人以

99.82万元、95.90万元的价格分别收购侯传英、朱云波持有的越正机电51.00%、

49.00%股权,转让价格参照越正机电账面净资产,并经双方协商确定。

(二)资产重组的具体过程及合规性

发行人与越正机电资产重组事宜,已按照《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履行了双方内部决策程序、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工商变更手续等,程序合规,具体情况如下:

1、发行人将其持有的越正机电股权转让给侯传英、朱云波

2019年5月,星德胜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将星德胜有限持有的越正机电21.00%、49.00%股权分别转让给侯传英、朱云波。同月,星德胜有限与侯传英、朱云波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将持有的越正机电21.00%、49.00%股权分别转让给侯传英、朱云波。同月,越正机电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2019年6月,越正机电办理完成上述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发行人收购侯传英、朱云波持有的越正机电股权

2019年12月,星德胜有限股东作出决定,同意收购侯传英、朱云波分别持有的越正机电51.00%、49.00%股权。同月,侯传英、朱云波与星德胜有限分别签署《股权转让协议书》,分别将其持有的越正机电51.00%、49.00%股权转让给星德胜有限。2020年1月,越正机电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上述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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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月,越正机电办理完成上述交易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出售越正机电股权后短期内购回的背景、原因及合理性

出售越正机电股权后短期内购回的背景及原因:越正机电从事的业务与发行人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后续仍将会持续发生关联交易,购回越正机电股权,有利于规范关联交易、优化公司治理、确保规范运作,具有合理性。出售越正机电股权后短期内购回,涉及的两次股权转让交易目的不同,不属于一揽子交易安排,不存在利益输送。

(四)资产重组审计评估、定价公允性以及价款支付情况

上述两次股权转让系在朱云舫主导下的股权转让,发行人的股权交易对手方均为朱云舫亲属,且越正机电无自有土地、厂房,2019年5月末、2019年末账面净资产分别为133.51万元、195.72万元,相对较低,因此未进行审计、评估。上述股权转让参照账面净资产定价,具有合理性,转让价款均已足额支付。

(五)收购和转让过程中相关人员安置情况,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是否存在关联方代垫费用、人员混用等情形

收购和转让过程中,不涉及人员安置,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关联方代垫费用、人员混用等情形。

(六)相关转让是否涉及相关税费,是否足额及时缴纳,是否存在税务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形

2019年5月,发行人将越正机电70.00%股权转让给朱云波、侯传英,发行人已缴纳相关企业所得税,2019年12月,侯传英、朱云波分别将其持有的越正机电51.00%、49.00%股权转让给发行人,已缴纳相关个人所得税。因此,相关转让涉及的税费均已缴纳,不存在税务方面的违法违规情形。

(七)与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共同投资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存在与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共同投资越正机电的情形。

越正机电成立于2000年12月,主要从事电机、电器的绝缘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越正机电于2010年12月作出股东会决议,同意侯传英、朱云舫、奚桃萍将其合计持有的越正机电70%的股权(对应35万元出资额)以35万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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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发行人,前述股权转让已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前述股权转让完成后,越正机电股权结构变更为:发行人持股70%、侯传英持股30%,形成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共同投资的情形。

上述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近亲属共同投资情形产生的背景、原因主要系越正机电的主营产品绝缘纸属于发行人电机业务原材料,出于业务整合及朱云舫家族财产安排考虑,发行人受让越正机电70%股权,具有必要性;发行人于2010年受让越正机电70%股权系按照原始出资额35万元定价,未损害发行人利益,该等转让对价资金来源于发行人自有资金,合法合规。

由于越正机电主营业务为电机及电器绝缘配件研发、生产及销售,发行人主营业务为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二者系上下游关系,不存在竞争关系。发行人与侯传英共同投资不属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的情形,符合《公司法》第148条的规定。

越正机电已于2019年12月变更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与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共同投资的情形。

(八)重组前后发行人主营业务未发生重大变化,发行人申请发行符合相关运行时间要求

1、发行人与越正机电重组事项不构成主营业务发生重大变化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二、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情况的,如同时符合下列条件,视为主营业务没有发生重大变化:(一)被重组方应当自报告期期初起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如果被重组方是在报告期内新设立的,应当自成立之日即与发行人受同一公司控制权人控制;(二)被重组进入发行人的业务与发行人重组前的业务具有相关性(相同、类似行业或同一产业链的上下游)。”

自报告期期初起至发行人于2019年12月收购越正机电前,越正机电与发行人均受朱云舫控制,属于同一控制下的业务重组,且越正机电主要从事电机、电器的绝缘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相关产品属于发行人电机业务原材料,与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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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人业务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因此,上述资产重组不构成发行人主营业务的重大变化。

2、发行人申请发行符合相关运行时间要求

根据《证券期货法律适用意见第3号》,“三、发行人报告期内存在对同一公司控制权人下相同、类似或相关业务进行重组的,应关注重组对发行人资产总额、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的影响情况。发行人应根据影响情况按照以下要求执行:

(一)被重组方重组前一个会计年度末的资产总额或前一个会计年度的营业收入或利润总额达到或超过重组前发行人相应项目100%的,为便于投资者了解重组后的整体运营情况,发行人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后方可申请发行。”

重组前一年(2018年度)越正机电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占公司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资产总额营业收入利润总额
越正机电3,094.972,140.14436.88
星德胜有限69,734.1385,280.232,686.11
占比4.44%2.51%16.26%

注:上述数据未经审计。

越正机电2018年末资产总额、2018年度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远未达到发行人相应项目的100%,无需在重组后运行一个会计年度,且发行人申请本次发行距越正机电资产重组完成已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运行时间要求。

四、发行人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在其他证券市场的上市或挂牌情况。

五、发行人的股权结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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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一)发行人重要子公司、对发行人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参股公司,其重要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1、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9月6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泰兴市珊瑚镇八户村十四组
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微特电机产品的加工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6,442.21
净资产(万元)1,336.33
营业收入(万元)10,600.00
净利润(万元)327.1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审计。

2、泰兴市星德胜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泰兴市星德胜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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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收资本5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通站路8号
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微特电机产品的加工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1,796.34
净资产(万元)579.55
营业收入(万元)4,352.15
净利润(万元)142.16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审计。

3、苏州星德胜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星德胜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股东构成及控制情况发行人全资子公司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爱格豪路42号3层
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电池包、PCBA板的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9,879.80
净资产(万元)444.48
营业收入(万元)7,316.22
净利润(万元)-552.57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审计。

(二)发行人其他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无参股公司,其他子公司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名称出资金额持股比例入股时间控股方主营业务情况
1越正机电1,870.00100.00%2020.1发行人电机、电器绝缘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英诺威2,500.00100.00%2018.12发行人电池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3新加坡CDS10万美元100.00%2022.6发行人除持有越南CDS股权外无其他实际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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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出资金额持股比例入股时间控股方主营业务情况
4越南CDS118.125亿越南盾100.00%2023.7新加坡CDS拟从事微特电机及PCBA板的生产业务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或转让的子公司、参股公司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公司 名称出资 金额持股比例入股时间控股方主营业务情况
1星德唯150.0098.00%2011.1发行人微特电机产品的加工服务

注1:星德唯主要从事微特电机产品的加工服务,为满足战略规划调整需要,公司将部分生产职能转移至泰兴。2021年3月,公司将星德唯注销。

七、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一)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

1、控股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银科实业持有发行人13,398.08万股股份,持股比例为91.83%,为公司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银科实业有限公司
注册编号906681
成立时间2004年6月14日
董事朱云舫
注册资本10,000港币
实收资本10,000港币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朱云舫100.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MSZ2254 RM 1007,10/F.,HO KING CENTER,NO.2-16 FA YUEN STREET,MONGKOK,KOWLOON,HONG KONG
主营业务及与发行人的关系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其他实际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8,408.38
净资产(万元)8,408.38
营业收入(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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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利润(万元)31.33

注:2022年度财务数据经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

银科实业系朱云舫于2004年6月在中国香港依据当时生效的公司条例设立的有限公司,银科实业设立以来,未发生任何增资、减资、股权转让及资产重组等事项。

2、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朱云舫持有银科实业100.00%的股权,银科实业持有发行人91.83%的股份,朱云舫兄长朱云波持有发行人0.96%的股份,银科实业与朱云波于2022年1月7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约定在发行人股东大会上行使表决权前,当银科实业和朱云波无法形成一致的最终表决意见时,朱云波应以银科实业意见作为其最终表决意见并根据该等最终表决意见行使表决权。此外,朱云舫为发行人股东宁波七晶普通合伙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因而,朱云舫通过宁波七晶控制发行人3.51%的股份。

综上,朱云舫合计控制发行人96.30%的股份,系发行人实际控制人。

朱云舫,男,中国国籍,持有中国香港居民身份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身份证号3205241971********,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金阊区****。

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二)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的股份是否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直接或者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被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三)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是否存在贪污、贿赂、侵占财产、挪用财产或者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刑事犯罪,是否存在欺诈发行、重大信息披露违法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公众健康安全等领域的重大违法行为

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上述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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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其他持有发行人5%以上股份的股东。

(五)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及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发行人不存在特别表决权股份或类似安排及协议控制架构情况。

八、发行人股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前后的股本情况

公司本次计划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4,878.1765万股,发行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发行前发行后
持股数量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银科实业13,398.080091.83%13,398.080068.82%
2达晨创鸿513.95503.52%513.95502.64%
3宁波七晶511.42003.51%511.42002.63%
4朱云波140.50000.96%140.50000.72%
5财智创赢25.86850.18%25.86850.13%
6社会公众股--4,878.176525.06%
合计14,589.8235100.00%19,468.0000100.00%

(二)前十名股东

本次发行前,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银科实业13,398.080091.83%
2达晨创鸿513.95503.52%
3宁波七晶511.42003.51%
4朱云波140.50000.96%
5财智创赢25.86850.18%
合计14,589.823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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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前十名自然人股东及其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前十名自然人股东为朱云波,其持股及在公司任职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姓名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在发行人职务
1朱云波140.500.96%-

(四)公司国有股东或外资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国有股东。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存在一名外资股东银科实业,银科实业系根据中国香港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公司,具体持股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银科实业13,398.0891.83%

银科实业的历次出资均取得了有关主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

(五)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情况

1、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持股数量及变化等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IPO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元/股

序号股东名称入股原因取得股份方式取得股份时间取得股份 数量取得 价格定价依据
1达晨创鸿看好发行人未来的业务发展增资2021.9513.955011.5971协商确定
2财智创赢看好发行人未来的业务发展增资2021.925.868511.5971协商确定

2、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

(1)达晨创鸿

企业名称深圳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8月20日
出资额694,4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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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BU8C1Y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七层/三十八层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许可经营项目是:无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达晨创鸿的出资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1达晨财智普通合伙人29,500.004.25%
2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4,000.0014.98%
3芜湖歌斐皓怡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6,000.005.18%
4芜湖歌斐皓仁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600.004.41%
5芜湖歌斐琼玉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9,300.004.22%
6芜湖谨浩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8,700.004.13%
7长沙歌赞私募股权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7,900.004.02%
8芜湖歌斐天舒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6,800.003.86%
9湖南广播影视集团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0,000.002.88%
10宁波梅山保税港区腾云源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7,500.001.08%
11湖南电广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2.16%
12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2,400.001.79%
13深圳市达晨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14碧信泽天(北京)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4,245.000.61%
15东营市产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16嘉善县金融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17珠海恒岩锦轩创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18湖南财鑫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19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9,700.001.40%
20湖南迪策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21湖南湘江盛世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22湖南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23湖南湘江智谷产业母基金合伙企业(有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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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限合伙)
24亳州市康安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25金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26湖南兴湘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27深圳哈匹十一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43%
28宁波梅山保税港区旭宁创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43%
29中科院科技成果转化创业投资基金(武汉)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43%
30青岛正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43%
31宁波华绫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43%
32深圳市壹资时代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3,000.000.43%
33常德市达晨创鸿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64,500.009.29%
34英大泰和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22,000.003.17%
35建信领航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基金(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20,000.002.88%
36湖南盛力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合伙人15,000.002.16%
37南京创润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38长沙岳麓山国家大学科技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39北京清科和嘉二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40湖南怀融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10,000.001.44%
41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500.001.08%
42英大泰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1.01%
43长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有限合伙人7,000.001.01%
44云南金产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000.000.72%
45枣庄品格同创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5,755.000.83%
46共青城筑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000.000.58%
47青岛清科和信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4,000.000.58%
48珠海横琴瑞锋汇海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200.000.46%
49青岛国泰和安一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3,000.000.43%
50青岛恒岩冠逸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有限合伙人1,800.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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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合计694,400.00100.00%

达晨创鸿已于2020年9月7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号为SLV980;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兼基金管理人达晨财智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0900。

达晨财智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15日
法定代表人刘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682017028L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七层、三十八层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受托管理创业投资企业创业资本;创业投资咨询;为创业企业提供创业管理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禁止的项目除外,限制的项目须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股权投资;财务咨询、企业管理咨询、受托资产管理(不含证券、保险、基金、金融业务、人才中介服务及其它限制项目)

达晨财智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财智创赢

企业名称深圳市财智创赢私募股权投资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6月23日
出资额50,000.0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深圳市达晨财智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5G8TE53H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深南大道深铁置业大厦三十七层、三十八层
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是:股权投资(不得从事公开募集基金管理业务)(根据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需要审批的,依法取得相关审批文件后方可经营)
主营业务股权投资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财智创赢的出资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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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出资额出资比例
1达晨财智普通合伙人100.000.20%
2肖冰有限合伙人2,500.005.00%
3胡德华有限合伙人2,500.005.00%
4邵红霞有限合伙人2,500.005.00%
5刘昼有限合伙人100.000.20%
6傅忠红有限合伙人2,100.004.20%
7梁国智有限合伙人2,500.005.00%
8熊维云有限合伙人1,810.003.62%
9刘武克有限合伙人2,000.004.00%
10窦勇有限合伙人2,000.004.00%
11齐慎有限合伙人2,500.005.00%
12张睿有限合伙人1,600.003.20%
13刘旭有限合伙人1,500.003.00%
14邓勇有限合伙人1,500.003.00%
15白咏松有限合伙人1,500.003.00%
16刘红华有限合伙人1,500.003.00%
17李小岛有限合伙人1,500.003.00%
18赵鹰有限合伙人1,500.003.00%
19张玥有限合伙人1,500.003.00%
20付乐园有限合伙人1,500.003.00%
21路颖有限合伙人1,500.003.00%
22肖琪有限合伙人795.251.59%
23赵淑华有限合伙人1,500.003.00%
24刘卉宁有限合伙人1,500.003.00%
25舒保华有限合伙人1,500.003.00%
26张瀚中有限合伙人1,500.003.00%
27宋秀群有限合伙人1,139.752.28%
28李大伟有限合伙人1,965.003.93%
29张勇强有限合伙人1,890.003.78%
30李卓轩有限合伙人1,500.003.00%
31张宏亮有限合伙人1,000.002.00%
合计50,000.00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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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智创赢已于2020年12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备案,备案编号为SNA667;其执行事务合伙人兼基金管理人达晨财智已于2014年4月22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登记编号为P1000900。达晨财智基本情况参见本节“八、发行人股本情况”之“(五)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情况”之“2、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之“(1)达晨创鸿”。

3、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新股东达晨创鸿和财智创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达晨财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发行人董事顾帆由达晨创鸿提名。除前述情形外,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4、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发行人申报前十二个月新增股东不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六)公司战略投资者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股东中不存在战略投资者。

(七)本次发行前各股东间的关联关系

单位:万股

序号股东姓名或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关联关系
1银科实业13,398.080091.83%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持有银科实业100.00%股权,同时持有宁波七晶18.96%合伙份额,系宁波七晶执行事务合伙人;朱云波系朱云舫兄长,银科实业一致行动人
宁波七晶511.42003.51%
朱云波140.50000.96%
2达晨创鸿513.95503.52%达晨创鸿、财智创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均为达晨财智,构成一致行动关系
财智创赢25.86850.18%

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与新股东达晨创鸿、财智创赢的执行事务合伙人达晨财智存在关系,达晨财智系达晨创世的执行事务合伙人,朱云舫持有达晨创世2.80%合伙份额,系达晨创世有限合伙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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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情形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各股东间无其他关联关系。

(八)公开发售股份情况

公司本次发行不涉及股东公开发售股份,不会因此对发行人的控制权、治理结构及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九)部分股东对赌协议或类似安排的解除情况

2021年9月9日,达晨创鸿、财智创赢与朱云舫、银科实业签署了《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前述协议约定达晨创鸿享有董事席位,财智创赢及达晨创鸿享有回购权、对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股权转让限制、优先受让权、随售权、优先认购权、反稀释权、最优惠待遇、清算优先权等特殊权利条款(以下简称为“特殊权利安排”),该等特殊权利安排自发行人IPO申请通过其所在地有管辖权证监局辅导验收之日起全部终止,如发生以下任意情形之一的,则自该等情形发生日次日起,前述特殊权利安排全部自动恢复效力。在终止权利至恢复权利的期间该协议项下的相应权益具有追溯力,有关期间自动顺延:1、发行人自IPO申请通过其所在地有管辖权证监局辅导验收之日起6个月内未向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提交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并获受理的;2、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不同意或者终止发行人的合格上市申请;

3、中国证监会对发行人的合格上市申请作出不予注册/核准的决定;4、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发行人合格上市注册/核准的决定之日起一年内发行人未完成在交易所的上市(包括但不限于未进行发行申请、发行失败、发行成功但上市申请未取得交易所同意);5、发行人撤回合格上市申请、保荐机构撤回对公司的合格上市保荐或发行人因其他任何方式或原因而终止合格上市申请或与合格上市有关的注册或发行程序或使得发行人该次合格上市申请无法获得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监会同意上市或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核准。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达晨创鸿、财智创赢享有的投资人的特殊权利安排处于终止状态,且未发生触发相关特殊权利安排自动恢复效力的情形。同时,前述附有恢复条款的特殊权利安排未将发行人作为对赌条款的当事人,不存在可能导致发行人控制权变化的约定,未与市值挂钩,亦不存在严重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或者其他严重影响投资者权益的情形,符合《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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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类第4号》的相关要求。

(十)“三类股东”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直接股东中不存在契约型基金、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等“三类股东”情形,达晨创鸿穿透后的股东中存在“三类股东”情形,具体如下:

序号股东层级“三类股东”名称“三类股东”管理人名称间接持有发行人权益比例产品备案编号
1第 二 层招商财富-私享股权精选三期1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招商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0142%SJD295
2招商财富-私享股权精选三期2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086%SJG834
3招商财富-私享股权精选三期3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103%SJM678
4招商财富-私享股权精选三期4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043%SJR322
5招商财富-私享股权精选三期5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043%SJW444
6招商财富-私享股权精选三期6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027%SLF100
7招商财富-私享股权精选三期7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066%SLS006
8招商财富-私享股权精选三期8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056%SNA224
9招商财富-私享股权精选三期9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068%SNN173
10招商财富-达晨创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4642%SQC975
11瑞元资本-臻选6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0.0432%SNZ279
12瑞元资本-臻选6号2期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197%SQD144
13富安达-臻选7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富安达资产管理(上海)有限公司0.0180%SQH158
14富安达-臻选7号二期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165%SQL887
15富安达-臻选7号三期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0.0147%SQR701
16兴鸿尊享1号1期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兴业财富资产管理有限公司0.0299%SSQ758
17兴鸿尊享1号2期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0.0061%SSV428
18兴鸿尊享1号3期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合同0.0020%STC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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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股东层级“三类股东”名称“三类股东”管理人名称间接持有发行人权益比例产品备案编号
19第 三 层长安信托·安字521号家族信托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0.0013%ZXD31C202101100001494
20平安因上努力家族信托平安信托有限责任公司0.0003%ZXD31P202101102019344
21平安淳洁家族信托0.0013%ZXD31P202005000003430
22平安弘麒家族信托0.0003%ZXD31P202101102056460
23平安永爱吾爱家族信托0.0003%ZXD31P202103102003104
24平安钱氏家族信托0.0012%ZXD31P202101102002116
25平安朱晓丹家族信托0.0003%ZXD31P202102102043256
26平安秦子涵家族信托0.0003%ZXD31P202103102041898

注:第19-22项信托计划投资于第13项“富安达-臻选7号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23、24项信托计划投资于第14项“富安达-臻选7号二期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第

25、26项投资于第15项“富安达-臻选7号三期FOF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发行人控股股东银科实业、实际控制人朱云舫均不属于“三类股东”;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以及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在发行人“三类股东”中持有权益的情形,发行人“三类股东”已按规定履行备案程序,纳入国家金融监管部门有效监管。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

1、董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会有7名董事,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三年。董事长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提名人任职期限
1朱云舫董事长银科实业2021年6月-2024年6月
2奚桃萍董事银科实业2021年6月-2024年6月
3申丽董事宁波七晶2021年6月-2024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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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顾帆董事达晨创鸿2021年10月-2024年6月
5徐容独立董事银科实业2021年6月-2024年6月
6潘秋红独立董事银科实业2021年6月-2024年6月
7李相鹏独立董事银科实业2021年10月-2024年6月

董事简历如下:

朱云舫先生,1971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持有中国香港居民身份证,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0年7月至1997年8月,任苏州春花吸尘器总厂助理工程师;1997年8月至2003年2月,任苏州金莱克电器有限公司电机分厂副厂长;2003年5月至2018年3月,任苏州市德胜电机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4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星德胜有限执行董事、总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星德胜董事长、总经理。

朱云舫先生系发行人主要创始人,在创立发行人前已在吸尘器电机行业从业多年,积累了大量客户、供应商资源及相应的市场和技术经验。星德胜有限成立后,朱云舫先生带领公司在技术、服务和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不断开发出更多满足客户发展需求的产品,使发行人在吸尘器电机细分领域占据重要市场地位。

奚桃萍女士,1975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拥有美国永久居留权,中专学历。2004年11月至2020年2月,任星德胜有限行政主管;2018年1月至今,任星德耀监事;2021年6月至今,任星德胜董事。

申丽女士,197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996年7月至2002年5月,任苏州市姑苏房地产开发公司财务主管;2002年6月至2006年6月,任苏州市利福机电科技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06年7月至2009年11月,任爱普科精细化工(苏州)有限公司财务科长;2009年12月至2014年3月,任梯梯电子集成制造服务(苏州)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9月至2015年5月,任保利协鑫(苏州)新能源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5年6月至2019年3月,任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高级经理;2019年4月至2020年10月,任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财务总监;2020年11月至2021年6月,任星德胜有限财务负责人;2021年6月至今,任星德胜董事、财务负责人。

顾帆先生,199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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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2017年4月至2018年4月,任菲尼萨光电通讯科技(无锡)有限公司工程师;2018年4月至2020年6月,任苏州工业园区元禾原点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达晨财智高级投资经理;2021年10月至今,任星德胜董事。

徐容先生,1975年1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资产评估师。1999年11月至2001年9月,任齐齐哈尔红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1年10月至2004年8月,任江苏华星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04年9月至2015年12月,任苏州工业园区瑞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合伙人;2016年1月至今,任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合伙人、苏州分所负责人;2021年6月至今,任星德胜独立董事。

潘秋红女士,1982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执业律师。2007年7月至今,历任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2021年6月至今,任星德胜独立董事。

李相鹏先生,1983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2011年10月至2014年8月,任香港城市大学高级副研究员;2014年9月至今,历任苏州大学机电工程学院副教授、教授;2021年10月至今,任星德胜独立董事。

2、监事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监事会有3名监事,基本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提名人任职期限
1李现元监事会主席银科实业2021年6月-2024年6月
2杨颖洁监事银科实业2021年6月-2024年6月
3刘宏英职工代表监事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2021年6月-2024年6月

监事简历如下:

李现元先生,1971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1997年7月至2000年2月,任陕西蒲城通源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高级技术员;2000年3月至2004年12月,任深圳美芝海燕电子来料加工厂工程师;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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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至2006年9月,任深圳市金宝通科技有限公司工程师;2006年10月至2010年10月,任王氏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10年11月至2013年9月,待业;2013年10月至2015年9月,任苏州光格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经理;2015年9月至2021年6月,任星德胜有限电控事业部下属开发部测试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星德胜监事会主席、电控事业部下属开发部测试经理。杨颖洁女士,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中级钳工、高级电工。2004年11月至2015年4月,历任星德胜有限助理工程师、研发工程师、研发科科长;2015年5月至2021年6月,任星德胜BLDC事业部下属开发部开发一组负责人;2021年6月至今,任星德胜监事、BLDC事业部下属开发部开发一组负责人。

刘宏英女士,1978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专科学历。2003年9月至2010年3月,任健力美(苏州)运动用品有限公司人事专员;2010年8月至2021年6月,任星德胜有限管理部经理;2021年6月至今,任星德胜职工代表监事、管理部高级经理。

3、高级管理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高级管理人员4名,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任职任职期限
1朱云舫董事长、总经理2021年6月-2024年6月
2申丽董事、财务负责人2021年6月-2024年6月
3操秉玄副总经理2022年2月-2024年6月
4李薇薇董事会秘书2021年6月-2024年6月

朱云舫、申丽的简历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1、董事”。

操秉玄先生,1982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5年9月至2015年3月,历任江苏美的春花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车间主任、采购主任,2015年4月至2021年1月,任创科(苏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采购经理,2021年1月至2022年2月,任星德胜有限、星德胜总经理助理,2022年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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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至今,任星德胜副总经理。李薇薇女士,1981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学历。2002年3月至2003年7月,任福清东丰制衣有限公司物料员;2004年11月至2021年6月,历任星德胜有限人事专员、人事科长、管理部部长;2021年6月至今,任星德胜董事会秘书、管理部部长。

4、核心技术人员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有2名核心技术人员,主要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在发行人职务
1朱云舫董事长、总经理
2马红霖电控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主任工程师

朱云舫的简历参见本节“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技术人员”之“(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简介”之“1、董事”。

马红霖先生,1977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学历。2007年10月至2016年3月,任西安微电机研究所技术员;2016年3月至2020年12月,任星德胜有限技术顾问;2020年12月至今,任星德胜电控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主任工程师。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兼职情况如下:

姓名发行人处职务兼职企业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的关系
朱云舫董事长、总经理苏州工业园区星德耀投资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宁波七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奚桃萍董事苏州市一晶机械传动制造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苏州工业园区星德耀投资有限公司监事
苏州工业园区二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公司董事控制的企业
姑苏区桃坞旅店经营者
顾帆董事天加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公司董事担任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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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发行人处职务兼职企业兼职职务兼职单位与 本公司的关系
上海中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董事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上海鑫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苏州前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徐容独立 董事苏州工业园区瑞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监事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博瑞生物医药(苏州)股份有限公司(688166.SH)独立董事
苏州磐石信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
苏州宝丽迪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00905.SZ)独立董事
灵宝黄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330.HK)独立董事
上海誉帆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李相鹏独立 董事江苏比微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企业

除上述兼职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其他对外兼职情况。

(三)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存在的亲属关系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长、总经理朱云舫与董事奚桃萍系夫妻关系。除此之外,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相互之间不存在亲属关系。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核心人员的最近三年涉及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朱云舫于2004年6月在中国香港设立银科实业,未按规定办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2021年3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中心支局向朱云舫出具“苏苏汇检罚[2021]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处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罚款人民币5万元,朱云舫已缴纳完毕前述罚款,并于2021年3月补充办理了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

朱云舫于2004年搭建上述境外架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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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05]75号)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特殊目的公司境外投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汇发[2014]37号)尚未出台,境内自然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无政策可循,因此,朱云舫当时未办理返程投资外汇登记相关手续未违反当时有效的外汇管理法律法规的禁止性规定。此后,根据75号文、37号文的规定,朱云舫通过银科实业返程投资星德胜有限应按照规定补办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但是由于朱云舫对75号文、37号文的生疏,其未意识到个人境外投资需要补办外汇登记,未及时办理。因此,朱云舫的前述违法行为系因其不熟悉相关外汇管理政策,不存在逃避外汇监管的主观故意。

根据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外管苏州支局的实地走访了解,上述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并且已经整改完毕,外管苏州支局已做结案处理。

因此,朱云舫上述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五百三十二号)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并且朱云舫已缴纳完毕前述罚款,补办境内居民个人境外投资外汇登记手续,完成了返程投资相关手续,保荐机构认为,朱云舫虽因违反外汇管理法律法规受到了行政处罚,但上述违法行为已由其本人予以纠正,违法影响已消除,上述违法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除上述情形外,最近三年,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情况。

(五)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签署的协议

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原工作单位之间未签订竞业禁止协议,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况,具体情况如下:

姓名任职情况2018年以来任职的工作单位(除发行人外)1是否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朱云舫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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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任职情况2018年以来任职的工作单位(除发行人外)1是否签署竞业禁止协议
申丽董事、财务负责人协鑫集成科技(苏州)有限公司
苏州协鑫集成科技工业应用研究院有限公司
李现元监事会主席/
杨颖洁监事/
刘宏英职工代表监事/
操秉玄副总经理创科(苏州)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李薇薇董事会秘书/
马红霖核心技术人员/

注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因此核查公司的董事(除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自2018年(即报告期两年前)至今的曾任职工作单位。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均已签订了《劳动合同》、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该等协议对保密义务、竞业禁止期限、范围、义务等约定明确,符合《民法典》《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报告期内,该等人员均未对其他公司负有竞业禁止义务,不存在违反其与发行人签订的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形,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形。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外部董事奚桃萍、顾帆,独立董事徐容、李相鹏、潘秋红未与发行人建立劳动关系,不参与发行人的日常经营管理,其现(兼)任职工作单位的主营业务与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存在相同或相似情况,与发行人不存在利益冲突情况。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董事(不含外部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与原工作单位签署竞业禁止协议的情形;均已与发行人签订了竞业禁止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合同履行正常,不存在违约情形。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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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持有股份的情况

1、直接或间接持股情况

(1)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万股

序号姓名职务/亲属关系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1朱云波董事长、总经理朱云舫兄长140.500.96%

上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近亲属人员持有的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2)间接持股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通过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份,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姓名职务/ 亲属关系间接持股 公司间接持股情况
1朱云舫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银科实业持有银科实业100%股权,银科实业持有星德胜91.83%股份
宁波七晶持有宁波七晶18.96%合伙份额,宁波七晶持有星德胜3.51%股份
2申丽董事、财务负责人宁波七晶持有宁波七晶19.23%合伙份额,宁波七晶持有星德胜3.51%股份
3李现元监事会主席宁波七晶持有宁波七晶0.55%合伙份额,宁波七晶持有星德胜3.51%股份
4杨颖洁监事宁波七晶持有宁波七晶1.37%合伙份额,宁波七晶持有星德胜3.51%股份
5操秉玄副总经理宁波七晶持有宁波七晶8.24%合伙份额,宁波七晶持有星德胜3.51%股份
6李薇薇董事会秘书宁波七晶持有宁波七晶3.30%合伙份额,宁波七晶持有星德胜3.51%股份
7马红霖核心技术人员宁波七晶持有宁波七晶1.92%合伙份额,宁波七晶持有星德胜3.51%股份

上述人员所持有银科实业、宁波七晶的出资及间接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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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股份的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其近亲属所持股份不存在任何质押、冻结或发生诉讼纠纷的情况。

(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近三年的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变动均履行了《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程序,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时间董事及变化情况监事及变化情况高级管理人员及变化情况变动原因及影响
2020年初朱云舫李薇薇朱云舫/
2021年6月朱云舫、奚桃萍、申丽、徐容、潘秋红李现元、杨颖洁、刘宏英朱云舫、鄢家财、王勇、申丽、李薇薇此次变动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董事会制度、监事会制度
2021年10月新增顾帆为董事,李相鹏为独立董事//此次变动系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以及引入投资人增加董事会席位
2022年1月//副总经理鄢家财辞去职务此次变动系鄢家财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2022年2月//新增操秉玄为副总经理此次变动系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扩大经营团队新增高级管理人员
2022年4月//副总经理王勇辞去职务此次变动系王勇因个人原因辞去副总经理职务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董事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星德胜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董事会制度,以及引入投资人增加董事会席位。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监事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星德胜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监事会制度。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变动的主要原因系星德胜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发行人治理结构、扩大发行人经营管理团队而新增高级管理人员,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因自身职业规划等个人原因离职,高级管理人员变动对发行人持续经营管理和本次发行上市不存在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共2名,分别为朱云舫、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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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霖,发行人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变化。

最近三年内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不构成本次发行的实质障碍。

(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其他对外投资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姓名在本公司任职情况对外投资出资比例出资额
朱云舫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苏州工业园区星德耀投资有限公司90.00%900.00
苏州工业园区二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48.00%1,392.00
苏州市一晶机械传动制造有限公司70.00%35.00
芜湖洁堡投资中心(有限合伙)4.05%350.00
达晨创世2.80%2,000.00
宁波七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96%227.70
奚桃萍董事苏州工业园区二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52.00%1,508.00
苏州市一晶机械传动制造有限公司30.00%15.00
苏州工业园区星德耀投资有限公司10.00%100.00
姑苏区桃坞旅店100.00%20.00
深圳涵鑫五号投资中心(有限合伙)1.88%100.00
申丽董事、财务负责人宁波七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23%231.00
徐容独立董事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1.00%20.00
苏州工业园区瑞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100.00%200.00
江苏九宸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10.00%100.00
李相鹏独立董事江苏比微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2.56%404.59
李现元监事会主席宁波七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0.55%6.60
杨颖洁监事宁波七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37%16.50
操秉玄副总经理宁波七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8.24%99.00
李薇薇董事会秘书宁波七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30%39.60
马红霖核心技术人员宁波七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92%23.10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上述对外投资与公司不存在利益冲突。除上述对外投资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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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存在其他对外投资。

(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领取薪酬情况

1、薪酬组成、确定依据、所履行的程序

在公司任职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由工资和奖金组成,薪酬系根据其各自所在岗位职务和职级,参考公司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确定。公司独立董事领取独立董事固定津贴。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由股东大会审议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由董事会审议决定。根据《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要负责制订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同时负责研究和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2、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薪酬总额及占比

报告期内,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的薪酬总额占发行人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薪酬总额454.15483.17323.84
利润总额21,035.9720,013.6716,089.17
薪酬总额占利润总额的比例2.16%2.41%2.01%

3、最近一年领取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最近一年从公司领取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姓名发行人处职务2022年度税前薪酬是否从关联企业处领取薪酬
1朱云舫董事长、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91.52
2申丽董事、财务负责人67.63
3奚桃萍董事-是,在星德耀处领薪
4顾帆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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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发行人处职务2022年度税前薪酬是否从关联企业处领取薪酬
5徐容独立董事10.00是,在瑞升教育处领薪
6潘秋红独立董事10.00
7李相鹏独立董事10.00是,在比微曼处领薪
8李现元监事会主席27.10
9刘宏英职工代表监事18.66
10杨颖洁监事36.65
11操秉玄副总经理72.74
12李薇薇董事会秘书46.15
13马红霖核心技术人员57.34
14鄢家财原副总经理1.55
15王勇原副总经理4.81

注1:徐容、潘秋红、李相鹏分别于2021年6月、2021年6月、2021年10月成为公司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固定津贴为10万元/年;

注2:操秉玄于2022年2月19日开始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注3:鄢家财于2022年1月14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王勇于2022年4月2日起不再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注4:奚桃萍在发行人关联方星德耀处领取薪酬,2022年共计领取11.67万元。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未享受其他待遇或退休金计划。

(十)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提名和选聘严格履行了相关的法律程序,上述人员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中组部以及教育部关于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相关规定以及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

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制定或实施的股权激励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前已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

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发行人采用员工持股平台的方式对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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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的基本情况及人员构成

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基本情况具体如下:

企业名称宁波七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成立时间2020年12月30日
出资额1,201.20万元
执行事务合伙人朱云舫
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高新区星光路211号5号楼104-142
主营业务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其他实际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1,389.62
净资产(万元)1,200.97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0.01

宁波七晶出资结构及合伙人任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发行人处任职出资额出资比例
1朱云舫普通合伙人董事长、总经理227.7018.96%
2申丽有限合伙人董事、财务负责人231.0019.23%
3操秉玄有限合伙人副总经理99.008.24%
4李薇薇有限合伙人董事会秘书、管理部部长39.603.30%
5邓向涛有限合伙人BLDC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部长39.603.30%
6上永强有限合伙人ADC事业部部长39.603.30%
7杜士明有限合伙人ADC事业部副部长33.002.75%
8刘广彬有限合伙人BLDC事业部下属制造部高级经理33.002.75%
9左秀荣有限合伙人信息部副部长23.101.92%
10马红霖有限合伙人电控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主任工程师23.101.92%
11侯治国有限合伙人电控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部长23.101.92%
12谢燕有限合伙人车用电机事业部下属开发部总监23.101.92%
13汤俊有限合伙人信息部总监23.101.92%
14杨颖洁有限合伙人BLDC事业部下属开发部开发一组负责人16.50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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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发行人处任职出资额出资比例
15沈黎元有限合伙人财务部经理16.501.37%
16阚凯有限合伙人营销部高级经理16.501.37%
17蒋勇有限合伙人BLDC事业部下属工艺部副经理13.201.10%
18李玉平有限合伙人BLDC事业部下属品质部高级经理13.201.10%
19黄彬有限合伙人BLDC事业部下属开发部开发一组经理13.201.10%
20骆红政有限合伙人营销部经理13.201.10%
21徐建国有限合伙人ADC事业部下属设备部经理13.201.10%
22吴秀峰有限合伙人营销部高级经理13.201.10%
23叶发军有限合伙人电控事业部下属制造部经理13.201.10%
24曹骏有限合伙人ADC事业部下属工艺部经理13.201.10%
25余文理有限合伙人ADC事业部下属开发部经理9.900.82%
26刁东育有限合伙人BLDC事业部下属品质部高级经理9.900.82%
27王刚有限合伙人PACK事业部下属制造部经理9.900.82%
28李仁旺有限合伙人ADC事业部副部长9.900.82%
29杨礼徵有限合伙人营销部经理9.900.82%
30周冬良有限合伙人管理部部长助理9.900.82%
31彭湃有限合伙人工业风机事业部下属开发部总监9.900.82%
32朱蓓蓓有限合伙人BLDC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工程师6.600.55%
33崔文龙有限合伙人BLDC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工程师6.600.55%
34朱雪冬1有限合伙人前PACK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工程师6.600.55%
35张玉萧有限合伙人电控事业部下属开发部主任工程师6.600.55%
36夏立峰有限合伙人电控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经理6.600.55%
37李现元有限合伙人电控事业部下属开发部测试经理6.600.55%
38季凯凯有限合伙人BLDC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工程师6.600.55%
39夏群卫有限合伙人BLDC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工程师6.600.55%
40火炜有限合伙人资材部部长6.60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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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伙人合伙人类型发行人处任职出资额出资比例
41刘强有限合伙人ADC事业部下属开发部经理6.600.55%
42王岩有限合伙人PACK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工程师6.600.55%
43钱培有限合伙人BLDC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工程师6.600.55%
44徐小雨有限合伙人PACK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工程师6.600.55%
45陈云有限合伙人电控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工程师6.600.55%
46袁常伟有限合伙人电控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工程师6.600.55%
47陈鸣有限合伙人PACK事业部下属开发部经理6.600.55%
48万荣晖有限合伙人BLDC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工程师6.600.55%
49葛瑞金有限合伙人BLDC事业部下属开发部高级工程师6.600.55%
合计1,201.20100.00%

注1:该员工已离职,正在办理退伙手续。

2、员工持股计划的限售解除安排及人员离职后的股份处理

(1)限售解除安排

宁波七晶承诺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离职后的股份处理

根据《宁波七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有限合伙人在发行人发生离职的,应将其持有的本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发行人员工并退伙。

3、对公司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控制权变化等方面的影响

公司通过员工持股平台实施股权激励,提升公司价值的同时为员工带来增值利益,调动了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持股对象的行为与公司的战略目标保持一致,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员工持股计划对发行人财务状况的影响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五)期间费用分析”之“2、

1-1-62

管理费用”部分。

公司实施的员工持股计划对公司经营状况无重大影响,公司控制权未因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而发生变更。

(二)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已制定的期权激励计划

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前,不存在已制定的期权激励计划及相关安排。

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

(一)员工人数及员工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含子公司)员工人数如下: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员工总数3,0543,9382,513

注:上述员工人数不包含劳务派遣人员。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员工专业结构如下:

1、员工专业结构

项目类别人数占总人数的比例
员工专业结构采购人员431.41%
管理人员1545.04%
生产人员2,61285.53%
销售人员531.74%
研发人员1926.29%
总人数3,054100.00%

2、员工人数、结构变动情况及与业务发展、业绩变动的匹配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用工总数、结构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人员类别2022.12.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人数变动比例人数变动比例人数变动比例人数
采购人员43-15.69%5118.60%4343.33%30
管理人员154-6.67%16521.32%136102.99%67
生产人员2,612-24.29%3,450-14.75%4,04774.97%2,313
销售人员53-10.17%5931.11%454.6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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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类别2022.12.312021.12.312020.12.312019.12.31
人数变动比例人数变动比例人数变动比例人数
研发人员192-14.67%22542.41%15888.10%84
用工总数3,054-22.68%3,950-10.82%4,42974.58%2,537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3,060.03万元、227,535.84万元和177,719.97万元。2020年度至2021年度发行人主营业务收入呈大幅增长趋势,发行人用工总数整体呈现稳步增长态势。2021年第四季度,随着海外消费者居家时间减少,对清洁电器的市场需求逐渐平稳,发行人销售收入有所下降,年末在册生产人员数量呈现下降趋势。2022年末,发行人用工总数及各类人员数量相比上年年末呈现下降趋势,主要系:2022年,受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市场需求下降,为降本增效,提高经营效率,发行人精简内部组织结构,导致2022年末各类人员数量有所下降。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员工人数、结构变动与业务发展、业绩变动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3、职工薪酬变动情况及与业务发展、业绩变动的匹配性

报告期内,发行人职工薪酬变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职工薪酬27,388.3732,759.3325,510.90
主营业务收入177,719.97227,535.84163,060.03
占比15.41%14.40%15.65%

报告期各期,发行人计提的职工薪酬分别为25,510.90万元、32,759.33万元和27,388.37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5.65%、14.40%和15.41%,占比较为稳定。2020年-2021年,发行人职工薪酬呈现大幅增长趋势,主要系发行人业务规模扩大,发行人用工总数上升;2022年,受市场需求有所回落及精简内部组织结构的影响,公司用工人数下降,导致发行人同期职工薪酬有所下滑。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职工薪酬变动情况与业务发展、业绩变动情况基本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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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员工根据与发行人签订的劳动合同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发行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国家和各地方政府有关规定参加了社会保障体系,实行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及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定期向社会保险统筹部门缴纳上述各项保险,并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制度。

报告期内,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缴纳具体情况如下所示:

1、社会保险缴纳情况

单位:万元

时间员工 总数已缴 人数本年度缴 纳金额1未缴人数
退休 返聘农保自愿 放弃尚未 办理
2020.12.312,5131,305442.55600313175120
2021.12.313,9382,4311,924.151,0413563107
2022.12.313,0541,7842,350.66978249340

注1:表中列示的本年度社会保险缴纳金额为发行人承担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社会保险缴纳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社保缴纳人数1,7842,4311,305
农保缴纳人数249356313
除去退休返聘的员工人数2,0762,8971,913
社保(含农保)缴纳比例97.93%96.20%84.58%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存在部分人员未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况,主要原因为:(1)部分员工属于退休返聘人员不需要缴纳;(2)部分员工缴纳新农合、新农保自愿放弃公司为其缴纳社会保险;(3)部分员工当月入职,尚未办理缴纳手续;(4)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等。

报告期内,发行人持续加强对新入职及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参保意识宣传,不断规范和提高缴纳社会保险员工比例,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社保(含农保)缴纳比率达到97.93%(扣除退休返聘人员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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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住房公积金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时间员工总数已缴人数本年度缴纳金额1未缴人数
退休返聘自愿放弃尚未办理
2020.12.312,51320860.255991,583123
2021.12.313,938397102.041,0412,42971
2022.12.313,0541,266348.7798076840

注1:表中列示的本年度住房公积金缴纳金额为发行人承担部分。

报告期内,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住房公积金缴纳人数1,266397208
除去退休返聘的员工人数2,0742,8971,914
住房公积金缴纳比例61.04%13.70%10.8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住房公积金缴纳覆盖比例不高,主要原因为:(1)较多一线生产人员为农村户籍,已在农村拥有住房,在城镇购房意愿较低,且缴纳公积金会减少员工实际到手收入,因此自愿放弃缴纳;(2)部分员工属于退休返聘人员无需缴纳;(3)部分员工当月入职,尚未办理缴纳手续;(4)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缴纳。

公司积极鼓励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对员工提供了符合办理住房公积金要求相关证件的,积极为其办理。同时,发行人加强了向员工宣传住房公积金的力度,提高了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积极性。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员工缴纳住房公积金的比例得到大幅提升,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覆盖率达到61.04%(扣除退休返聘人员影响)。

3、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

报告期内,发行人缴纳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起始日期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社保缴纳起始日期住房公积金缴纳起始日期
1星德胜报告期前即开始持续缴纳报告期前即开始持续缴纳
2泰兴星德胜2020年4月2022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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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社保缴纳起始日期住房公积金缴纳起始日期
3泰兴星德胜广陵分公司2020年7月2022年1月
4泰兴星德胜分界分公司2021年2月2022年1月
5泰兴星德胜古溪分公司2021年6月2022年1月
6星德胜电气报告期前即开始持续缴纳2022年1月
7越正机电报告期前即开始持续缴纳报告期前即开始持续缴纳
8英诺威报告期前即开始持续缴纳报告期前即开始持续缴纳
9星德胜智能2022年3月2022年3月
10星德胜深圳分公司2021年12月2021年12月

4、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主要缴费比例情况如下: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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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名称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个人
星德胜2022年度16%8%3%2%0.5%0.5%0.8%/0.45%/8%8%
2021年度13%8%3%2%0.5%0.5%0.8%/0.45%、0.3%/8%8%
2020年度13%、6.5%8%3%、1.5%2%0.5%、0.25%0.5%0.8%/0.3%/8%8%
英诺威2022年度16%8%3%2%0.5%0.5%0.8%/0.45%/8%8%
2021年度13%8%3%2%0.5%0.5%0.8%/0.45%、0.24%/8%8%
2020年度13%、免缴8%3%、1.5%2%0.5%、免缴0.5%0.8%/免缴/8%8%
越正机电2022年度16%8%7%、5%2%0.5%0.5%0.8%/0.35%/8%8%
2021年度16%8%7%2%0.5%0.5%0.8%/0.375%、0.35%/8%8%
2020年度16%、免缴8%7%、4.5%2%0.5%、免缴0.5%0.8%/0.375%、免缴/8%8%
星德胜电气2022年度16%8%9%2.3%0.5%0.5%合并至医疗保险0.4%/5%5%
2021年度16%8%9%2.3%0.5%0.5%合并至医疗保险0.96%、0.4%///
2020年度16%、免缴8%8.5%、5%2.3%0.5%、免缴0.5%合并至医疗保险0.96%、免缴///
泰兴星德胜2022年度16%8%9%2.3%0.5%0.5%合并至医疗保险0.4%/5%5%
2021年度16%8%9%2.3%0.5%0.5%合并至医疗保险1.12%、0.4%///
2020年度免缴8%8.5%、5%2.3%免缴0.5%合并至医疗保险免缴///
泰兴星德胜广陵分公司2022年度16%8%9%2.3%0.5%0.5%合并至医疗保险0.9%/5%5%
2021年度16%8%9%2.3%0.5%0.5%合并至医疗保险1.12%、0.9%///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1-1-68

公司名称年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住房公积金
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个人公司个人
2020年度免缴8%8.5%2.3%免缴0.5%合并至医疗保险免缴///
泰兴星德胜分界分公司2022年度16%8%9%2.3%0.5%0.5%合并至医疗保险0.9%/5%5%
2021年度16%8%9%2.3%0.5%0.5%合并至医疗保险1.12%、0.9%///
泰兴星德胜古溪分公司2022年度16%8%9%2.3%0.5%0.5%合并至医疗保险0.9%/5%5%
2021年度16%8%9%2.3%0.5%0.5%合并至医疗保险0.9%、0.72%///
星德胜深圳分公司2022年度深圳户籍:16% 非深圳户籍:15%8%6.2%、6%2%0.7%0.3%0.45%/0.22%、0.14%/8%8%
2021年度深圳户籍:15% 非深圳户籍:14%8%5.2%2%0.7%0.3%0.45%/0.14%/8%8%
星德胜 智能2022年度16%8%7.8%、5.8%2%0.5%0.5%合并至医疗保险0.55%/8%8%

注1:上表为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报告期内的主要缴费比例,各主体各期根据所在地政策的不同以及上年缴费情况有所调整;注2:报告期内,星德胜智能、星德胜电气、泰兴星德胜及各分公司生育保险与医疗保险合并缴纳;注3:2020年部分月度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享受所在地社保减免政策;注4:根据发行人及其子公司所在地相关政策,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缴费比例根据上一浮动周期工伤保险支缴率、工伤发生率等情况进行调整;注5:深圳市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9月30日免征企业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费的单位缴费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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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足额缴纳对经营业绩的影响

结合发行人当地社保主管部门的规定及公司实际缴纳情况,社保基数按当地标准确定,公司缴纳比例按当地社保局规定确定,测算范围为报告期各月份应缴未缴社保和公积金的员工(包括劳务派遣及已缴纳新农合、新农保员工)。经测算,发行人各期应缴未缴社保和住房公积金的具体金额如下表: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社会保险635.891,532.981,347.16
住房公积金364.631,270.761,009.24
合计1,000.522,803.752,356.40
利润总额21,035.9720,013.6716,089.17
占比4.76%14.01%14.65%

假设按照当地标准补充缴纳员工社保及公积金,预计减少报告期内各年度税前利润2,356.40万元、2,803.75万元和1,000.52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比例分别为14.65%、14.01%和4.76%。

针对该事项,发行人已实施如下应对方案:

①加强向员工宣传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的力度,普及缴纳社保、公积金的意义,提高员工缴纳社保、公积金的积极性;

②积极鼓励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对员工提供了符合办理社保及公积金要求相关证件的,积极为其办理并跟踪相关进度;

③要求各主体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对所有新入职且符合缴纳条件的员工,要求其严格遵守国家社会保障方面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社保公积金缴纳手续;

④发行人控股股东银科实业、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承诺:“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将来因本次发行之前存在的劳动用工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劳务派遣等),被任何有权机构作出处罚或受到任何损失,本公司/本人将代其承担全部费用及相应责任;在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给予全额补偿,以确保不会给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不会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不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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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响。”

因此,足额缴纳报告期内应缴未缴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对发行人经营业绩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主管机关出具的证明

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已就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缴存事宜取得了主管部门出具的合规证明。根据相关合规证明,报告期内,公司及其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公积金等相关法律法规而受到行政处罚的记录。

(三)劳务派遣情况

1、劳务派遣的基本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存在劳务派遣用工的情形,主要系发行人业务量增加,交货期紧,用工不足且自主招工困难。为保障生产经营需求、提高管理效率,公司对部分不涉及关键技术,流动性较高,学历、技能与经验要求低的岗位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作为公司用工的补充手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及占用工总数比例情况如下: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在册员工数3,0543,9382,513
劳务派遣人数-121,916
用工总数3,0543,9504,429
劳务派遣占用工总数比例-0.30%43.26%

报告期内,发行人曾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比例超过用工总数10%的情形。发行人已陆续将派遣员工转正,2022年5月起,发行人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

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数的10%。报告期内,发行人曾经存在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数量占用工总数比例超过10%的情形,就该不规范用工情形,发行人已自行整改,陆续将派遣员工转正,2022年5月起,发行人不存在劳务派遣用工情形,符合《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

根据劳动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子公司不存在因违反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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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法律法规而受到重大行政处罚的情形。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银科实业、实际控制人朱云舫已就劳动用工事项出具承诺,具体参见本节“十一、员工及其社会保障情况”之“(二)公司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

(四)员工薪酬制度及其薪酬情况

1、公司员工薪酬制度

(1)薪酬制度的制定原则

公司根据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以及公司实际经营情况,综合战略性原则、内部公平性原则、绩效导向原则、经济性原则等制定了规范的员工薪酬管理制度,构建了公正、合理、高效,并与公司发展阶段相适应,体现公司的价值取向和企业文化,支持公司发展战略的薪酬管理体系。

(2)薪酬的具体构成

公司员工薪酬包括基本工资、加班费、岗位工资、绩效收入、奖金、补贴等,其中基本工资是以员工价值为基础的员工保障型收入,其水平高低与公司薪酬策略、地区生活消费指数密切相关;加班费是员工的加班工资;岗位工资体现所在岗位的价值贡献;绩效收入体现员工实际贡献,以员工考核成绩为依据;奖金是鼓励员工努力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实现业绩目标,从而促进公司经济效益提高的浮动收入,其水平高低与公司整体目标达成情况、个人业绩评估结果等直接相关;补贴一般包括餐补、交通补贴、通讯补贴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3)薪酬的调整

公司薪酬调整根据整体调整和个别调整相结合的原则予以实施,其中整体调整系在公司完成年度经营目标的基础上,根据所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变化情况、物价指数等,结合公司战略定位,适时对各岗位的薪酬水平进行整体调整;个别调整系公司按照“薪随岗变”的原则,对员工晋升、调岗等情况进行单项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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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级别、各类岗位员工收入水平、大致范围及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

(1)公司各级别员工薪酬水平、大致范围

根据公司的职务级别架构及薪酬体系,公司员工整体可以划分为高层人员、中层人员及普通员工三类。报告期内,公司各级别员工年均薪酬如下:

单位:万元

员工级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高层人员78.6060.3151.51
中层人员26.3323.5521.56
普通员工6.886.796.59

注:高层员工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等岗位员工,中层员工包括部长、总监、厂长、主任等岗位员工,普通员工为除高层和中层以外的其他所有员工。

报告期内,公司高层人员薪酬大致在60万元上下的水平,中层人员薪酬大致在20万元上下的水平,普通员工薪酬大致在6万元上下的水平。公司各级别员工年均薪酬水平总体上呈平稳上升趋势。

(2)公司各类岗位员工薪酬水平、大致范围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岗位员工年平均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地区员工类别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苏州地区销售人员15.2416.3313.62
管理人员17.0014.3813.21
研发人员17.2715.2015.94
生产人员8.347.697.48
泰州地区销售人员---
管理人员8.747.116.74
研发人员8.508.526.43
生产人员5.355.214.26

报告期内,公司苏州地区销售人员薪酬大致在15万元上下的水平,管理人员薪酬大致在14万元上下的水平,研发人员薪酬大致在16万元上下的水平、生产人员薪酬大致在8万元上下的水平;泰州地区管理人员薪酬大致在7万元上下的水平,研发人员薪酬大致在8万元上下的水平,生产人员薪酬大致在5万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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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的水平;公司各类岗位员工年均薪酬水平总体上呈平稳上升趋势。

(3)公司平均人工成本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

发行人苏州、泰州地区平均人工成本分别与当地平均工资水平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苏州市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7.907.486.78
泰州市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6.535.79
发行人苏州地区平均工资10.388.838.24
发行人泰州地区平均工资5.455.294.30

数据来源:江苏省统计局。

报告期内,发行人苏州地区员工的平均薪酬水平高于苏州市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具有较高的竞争力。泰州地区员工的平均薪酬水平低于泰州市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主要系泰兴生产基地位于下属乡镇地区,工资水平普遍较低,且泰兴生产基地以生产人员为主,相关生产工序较为简单,公司在技术要求不高的岗位聘用了较多的退休人员,整体用工成本相对较低,具有合理性。

3、公司未来薪酬制度及水平变化趋势

未来公司将在现有薪酬制度的基础之上,结合公司业务发展情况、本地区及行业就业市场的供求情况及市场薪酬水平、工作岗位贡献度等因素对薪酬水平进行合理的调整。同时,公司会不断完善薪酬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员工绩效评估及激励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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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演变情况

(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

1、公司主营业务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并已同步发展至电动工具、园林工具等其他终端应用领域。公司微特电机产品在吸尘器细分领域中市场占有率较高。根据测算,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吸尘器生产国,其2021年度家用吸尘器产量中25%以上的吸尘器产品使用了公司生产的微特电机。

公司始终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创新,掌握多项微特电机相关的核心技术,通过研判市场最新技术和应用发展趋势,不断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多元化电机产品,帮助客户实现对性能、外形、结构等多层次的设计要求。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专利193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凭借优秀的研发及生产实力,公司多次获得国内外知名企业颁发的优秀供应商称号,并被评定为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凭借着强劲的技术实力、出众的产品质量、突出的性价比以及快速响应的服务能力,公司在国内外市场获得了客户一致认可,产品广泛活跃于北美、欧洲、亚太等多个海内外市场,应用于包括必胜(Bissell)、鲨客(Shark)、创科集团(TTI)、伊莱克斯(Electrolux)、百得、松下、日立、飞利浦、LG、美的、德尔玛、科沃斯、小米、石头科技等国内外知名终端品牌电器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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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主要产品或服务情况

电动机,也称电机,是一类利用电和磁的相互作用实现能量转换和传递的电磁机械装置。电动机从电系统吸收电能,向机械系统输出机械能,各种类型的电动机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工业机械、机器人、汽车、计算机、军事等各个领域。按照功能分类,电机主要可分为驱动电机和控制电机;按照尺寸和功率的大小分类,电机主要可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小功率和微特电机;按照电流类型分类主要可分为交流电机和直流电机。公司生产的微特电机属于驱动电机,涵盖了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三大类型。近年来,公司结合不同应用领域的特点进行了多系列的产品开发,形成了丰富的产品线,广泛应用于清洁电器、电动工具、园林工具等领域。公司主要电机类型及其终端产品对应关系如下表所示: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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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机类型电机产品示例产品特点主要终端产品主要终端产品示例
交流串激电机制造工艺相对成熟,运行可靠,安装、维护较为简易等卧式吸尘器、立式吸尘器、桶式吸尘器、扫地机器人集灰桶、电动工具等
卧式吸尘器立式吸尘器扫地机器人集灰桶
直流无刷电机效率高、转速高、体积小、重量轻、噪音低、维护成本低等洗地机、杆式吸尘器、扫地机器人、电动工具等
洗地机杆式吸尘器扫地机器人
直流有刷电机启动快、可控制调速、体积小等手持式吸尘器、洗地机、拖地机、滚刷、电动工具等
手持式吸尘器拖地机电动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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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主营业务收入的主要构成及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微特电机,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机产品166,721.3493.81%215,502.1094.71%154,281.2294.62%
其中:交流串激电机107,730.5260.62%149,865.1865.86%101,067.3861.98%
直流无刷电机46,337.4426.07%48,858.7121.47%39,645.5724.31%
直流有刷电机12,653.387.12%16,778.217.37%13,568.268.32%
其他10,998.646.19%12,033.745.29%8,778.825.38%
合计177,719.97100.00%227,535.84100.00%163,060.03100.00%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结构主要呈现出以交流串激电机为主,直流无刷、直流有刷电机为辅的特征。此外,受益于近年来直流无刷电机市场应用方面的不断拓展以及技术成熟度的不断提高,公司直流无刷电机业务发展迅速,相关收入占比整体呈现上升趋势。

4、发行人业务发展过程、模式成熟度、经营稳定性和行业地位

(1)业务发展过程

公司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自设立以来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成立于2004年,成立初期主要从事交流串激电机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2009年度,公司交流串激电机产量突破1,000万台。

随着微特电机行业的持续发展和下游产品的更新迭代,公司前瞻性地布局直流无刷电机相关产品领域,并于2015年成立直流无刷电机事业部。直流无刷电机采用电子换向替代原本换向器和碳刷构成的机械换向,具有效率高、转速高、体积小、重量轻、噪音低、维护成本低等优点,更为符合客户需求和行业发展趋势;同年,公司成立直流有刷电机事业部,进一步拓展产品线。

2018年度,公司收购英诺威,拓展电池包业务,并同步建立SMT生产车间,完成对电机、电机控制系统、电池包完整业务板块的同步拓展。2022年,公司成立车用电机事业部、工业风机事业部,拟利用公司在直流无刷电机领域积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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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验和技术、整体成本优势,进军车用电机、工业风机市场。2018年以来,公司各类产品产量及销售收入整体均呈现大幅增长趋势。为降低产品制造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竞争力,2018年起,公司陆续将交流串激电机的生产制造由苏州转移至泰兴生产基地,并于2022年正式完成相关产能的全部转移。此外,为增强海外市场的订单获取能力及产品配套能力,公司拟在越南设立生产基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越南生产基地正在筹备建设中。

公司业务发展变化情况如下图所示:

(2)模式成熟度、经营稳定性和行业地位

公司模式成熟度、经营稳定性和行业地位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五、发行人板块定位情况”。

5、发行人核心竞争优势

公司目前的微特电机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经过多年的研发创新,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在该细分领域已具备极高的竞争水平。公司核心竞争优势具体表现于以下多个方面:

(1)多年深耕形成的技术优势

多年来,公司深耕吸尘器领域专用微特电机,已具备较高的市场份额和行业地位,在产品性能、结构设计和功能实现等多方面形成了特有的产品和技术优势。技术研究和产品设计方面,公司在高速高效稀土永磁电机的电磁优化设计方面具备丰富的技术积累,为永磁式直流电机技术相关国家标准的主要编制单位之一;电机驱动软硬件设计方面,公司设有专门的软件开发团队,在直流无刷电机芯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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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软硬件开发配套方面具有较强的竞争力;在空气动力学设计方面,公司系行业内最早成立流体力学研发团队的企业,在电机吸力和噪音控制方面具有较强的实力。

产品开发方面,公司首创直径45mm的高速无刷马达;成功研发具有发明专利的Y系列干湿两用马达;成功研发重量仅为120g的大功率超轻量马达等。公司微特电机产品中最具代表性的部分产品及其性能指标具体情况如下:

产品名称产品代表性产品参数行业对比结果
高速风筒马达公司代表产品之一,风量大、噪音低风量67CMH 噪声77.4dB(A)风量和噪音优于同行业竞品马达
随手吸用高速马达公司代表产品之一,体积小、重量轻、效率高额定功率225W 最大吸功109.8W 最大流量14.49L/s 最大效率48.1% 噪声90.2dB(A)最大吸功、最大流量均高于同行业竞品马达
便携式吸尘器用高速马达公司代表产品之一,效率高、噪音低、吸功大额定功率400W 最大吸功165.8W 最大流量25.1L/s 最大效率55.8%马达效率相比同行业竞品马达高出10个百分点
大功率吸尘器高速马达公司代表产品之一,体积小、功率高、吸功大、效率高额定功率400W 最大吸功231.9W 最大流量24.36L/s 最大效率56.1%马达直径小,最大吸功、最大流量以及效率优于同行业竞品马达
扫地机器人主吸力马达公司代表产品之一,吸功大、效率高、噪音低额定功率25W 最大吸功11.8W 最大效率45.20%最大吸功比同行业竞品马达高50%,效率比竞品马达高出10个百分点

(2)“三电一体”系统化解决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已完成了对电池、电机控制领域的业务整合,形成了以电机、电池包、电机控制器为核心的“三电一体”系统化解决方案。相比于直接竞争对手,公司研发制造的电机控制系统率先采用无感正弦矢量控制,实现脉动小,噪音低等优势。在直流无刷电机逐渐成为市场主流电机的业务背景下,公司积极开展该系统化解决方案的设计和开发,形成了直流无刷电机从结构设计、电磁优化以及电机驱动软硬件设计等全流程的研发和制造能力。

公司电机控制团队通过为客户提供定制化服务,根据各个客户自身特点和产品需求,定制化研发量产了累计超过200个吸尘器无刷电机专用项目,为吸尘器行业的快速发展做出了显著贡献。公司研发的综合性系统解决方案已广泛应用于Shark、TTI、Candy等知名吸尘器品牌中,通过系统集成和整体优化电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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充电管理、地刷控制或面板控制等功能模块,为客户极大缩短了产品开发周期,同时达到节约成本、简化供应链的效果。

(3)客户资源优质,合作关系稳定

多年来,受益于公司强劲的研发实力、出众的产品质量和稳定的交付能力等多方面优势,公司产品受到诸多国内外知名清洁电器品牌的青睐,如北美吸尘器第一品牌必胜(Bissell)、全球领先的电器制造商创科集团(TTI)、扫地机器人行业领军企业iRobot以及国内知名电器品牌科沃斯、石头科技、美的、德尔玛等。在与国际大型品牌商客户的多年合作过程中,公司微特电机产品形成了极佳的口碑和声誉,多年来不断收获包括百得、伊莱克斯、iRobot、松下、LG、美的等多家知名企业颁发的优秀供应商奖项和荣誉。

与上述业界龙头企业的合作不仅能够给公司带来稳定的经营业绩,同时也对公司产品质量体系的建设、行业前沿技术的研究跟踪以及生产管理的规范产生了较大的影响,不断促使公司对自身的研发技术实力、生产工艺水平以及运营管理能力提出更高的要求,对公司的逐渐发展壮大起到了重要作用。

(4)完善的产品体系

微特电机作为下游应用设备中的重要零部件和模块组成,其差异化、定制化的需求较为明显。公司始终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创新,掌握多项微特电机相关的核心技术,能够紧跟市场最新技术和应用发展趋势,不断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多元化电机产品,实现客户对性能、外形、结构等多层次的设计要求,具有极强的定制化开发能力。

公司产品研发主要聚焦于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针对下游吸尘器产品种类、形态繁多的特点以及不断推陈出新的新技术、新功能,公司持续保持对于前沿产品和技术的研究开发并相应提供定制化服务。报告期内,公司实现销售收入的吸尘器相关电机的产品型号数量分别达到2,712个、2,707个和2,709个,在吸尘器电机领域形成了完整的产品图谱,具备产品多元化的竞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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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要经营模式

1、采购模式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供应商管理体系,覆盖了供应商开发、合同签订、日常维护以及年度考核等全过程。公司资材部以及各个事业部下设的计划调达科承担采购职能。公司现有产品所用原材料及配件主要来自国内供应商,与主要供应商签订年度或长期框架合作协议,建立了良好的配套产品供应体系。

对于硅钢、芯片、MOS管、碳素等原材料,公司会保留适当的安全库存,根据生产需求、库存水平及市场价格波动情况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公司其他各类主要原材料,如漆包线、轴承、换向器、定转子铁芯、动叶轮等,主要采取“以销定采”模式,根据客户订单,由计划调达科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

公司采购主要可分为常规采购以及外协采购。外协采购方面,为控制原材料质量和采购成本,公司向外协加工商提供主要生产原材料,具体外协加工的产品包括定转子铁芯、注塑件以及引线组件等。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遵循以订单驱动(Make To Order)为主的生产模式。在生产环节,公司采用信息化系统,制定了完善的生产过程控制程序。营销部依据客户订单生成ERP系统内部销售订单,订单经过评审后以生产工单的形式发送至各个事业部下设的制造部门,各部门依据生产工单领料并进行生产。公司生产模式有利于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有利于提升订单按时交付率、产品品质一致性和客户满意度,并有助于控制库存水平及提高资金利用效率。

3、销售模式

公司主要采取直销的销售模式。按照客户类型分类,公司客户主要可分为品牌商以及OEM/ODM厂商两类。公司积极参与客户的前期开发工作,能够做到与客户新品开发项目同步,客户粘性较高。

公司销售订单主要来源于:①客户自行选择向公司采购电机产品;②部分OEM/ODM厂商客户受终端品牌商指定向公司采购电机产品,该模式下,公司与品牌商完成电机的前期选型、测试、性能调试等一系列产品开发工作后,品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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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OEM/ODM厂商下达终端产品的采购指令并指定其使用公司生产的电机产品,OEM/ODM厂商根据自身生产计划向公司下达采购订单并完成最终的结算。

公司产品主要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根据原材料成本、加工成本以及一定的利润水平确定销售价格。公司产品具有较高的定制化特征,不同产品类别耗用的原材料种类、数量存在差异,且原材料占产品成本比例较高,销售价格一般会根据产品类别、主要原材料价格波动情况等因素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调整。

4、公司采用目前经营模式的原因、影响因素及未来变动趋势

公司结合所处微特电机行业的经营环境、国家产业政策、产业链上下游发展状况等因素,并根据自身的发展战略、资源要素及经营管理经验,形成了现有的经营模式。影响公司经营模式的关键因素包括下游客户的需求变化、行业技术的发展、公司发展战略的变化等。公司的经营模式适合自身发展需要,符合行业特点,经营模式保持稳定,相关影响因素未来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变化。

(三)主营业务、主要产品、主要经营模式的演变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主要经营模式未发生重大变化,产品演变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及演变情况”之“(一)发行人主营业务、主要产品或服务”之“4、发行人业务发展过程、模式成熟度、经营稳定性和行业地位”。

(四)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和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公司主要业务经营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二节 概览”之“四、发行人主营业务经营情况”。

经过多年的研发创新,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在清洁电器细分领域已具备极高的竞争水平。公司始终保持对电机产品的技术研发,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不断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多元化微特电机产品。公司核心技术产业化情况具体表现举例如下:

(1)“干湿两用马达轴承防水技术”产业化情况

随着居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家居清洁电器所需要进行清理的污染物种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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逐渐复杂化,主要涉及到如酸奶、盐水、醋等酸碱性较强的液体,干湿两用吸尘器因此逐渐展现出较强的市场需求。

电机寿命主要取决于轴承的寿命,且当电机高速旋转时,水、气、灰尘等对轴承的损害会成倍增加,因此确保轴承在电机高速运转下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是电机的核心技术。上述行业及技术背景下,延长轴承寿命对于干湿两用吸尘器尤为关键。对此,公司通过开发“干湿两用马达轴承防水技术”,对电机风道系统进行了重新设计,并对所用材料的耐腐蚀性进行验证,使防水结构具有在电机工作时隔离污物于轴承之外的效果。“干湿两用马达轴承防水技术”主要应用于公司B系列、V系列、Y系列电机,并直接供应于必胜(Bissell)、创科集团(TTI)等国内外主要吸尘器制造厂商及品牌商,成功打入海内外主要吸尘器消费市场,获得主要客户及终端消费者的一致认可。

(2)“吸尘器全系统控制技术”产业化情况

目前,国内外中高端吸尘器已普遍采用直流无刷电机,控制方式也已经完成了从模拟控制向全数字无位置传感器控制的转变,数字化的电机控制系统已在行业内开始普及。随着MCU芯片技术的发展,电机控制板的功能也逐渐趋于多元化、智能化的方向发展。

针对上述行业发展趋势及应用需求,公司开发了“吸尘器全系统控制技术”,通过在电机控制板上增加压力传感器和灰尘传感器信号处理的功能,根据压力传感器的反馈信号结合软件算法判断吸尘器的使用环境,并相应计算出吸尘器所需的最佳功率。该设计主要应用于公司C系列、H系列电机,在不影响使用效果的基础上,显著降低吸尘器的功耗,提高吸尘器的单次充电使用时间;同时,由于智能功率控制集成在电机控制板上,无额外硬件成本,一定程度上帮助客户降低吸尘器的整机生产成本。随着未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基于“吸尘器全系统控制技术”为代表的直流无刷电机核心技术将帮助公司增强相关产品的产业化应用规模,进一步增强发行人的盈利能力。

(3)“马达低振动技术”产业化情况

电机震动水平直接决定了消费者对于终端产品的使用体验,且主要反映了电机制造商从原材料采购、生产流程及品质检验的全流程控制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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伴随着吸尘器的无绳化和轻量化趋势,电机转速不断提高,为满足终端消费者更好的使用体验以及更长的产品寿命,针对吸尘器制造厂商对电机低振动的更高要求,公司开发了“马达低振动技术”,结合对生产全流程的控制,使对电机振动的控制水平上升到新的台阶。该技术主要应用于公司PH系列、S系列、L系列电机,并直接供应于伊莱克斯(Electrolux)、LG、松下等国内外主要吸尘器制造厂商及品牌商,获得主要客户及终端消费者的一致认可。

(五)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工艺流程图或服务的流程图

公司目前主要生产的产品类型主要包括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其生产工艺流程图具体如下:

1、交流串激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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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直流无刷电机

3、直流有刷电机

4、核心技术在生产流程中的使用情况

发行人核心技术在生产流程关键节点的具体使用情况和效果如下:

序号发行人产品核心技术生产流程关键节点具体使用情况及效果
1交流串激电机干湿两用马达轴承防水技术压轴承在马达的轴承上附加一个具有特征性的结构部件,马达运转时可有效阻止水汽、污渍等杂物进入轴承
2马达低振动技术合装通过采用分离式定叶轮的结构有效解决了具有导流片的定叶轮结构马达无法实现整机平衡的问题
3马达定子高效装配技术定子绕线对定子组件的接插以及组件装配两道工序进行整合,提高制造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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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发行人产品核心技术生产流程关键节点具体使用情况及效果
4干湿两用马达风道分离技术动叶轮装配在马达定子外围使用集风片,可减少马达热量发散对定子温升的影响,有效降低马达在整机中的温度
5定子引线连接技术定子绕线定子的引线组件连接时,使用具有刮皮功能的接插件,避免焊锡连接,可有效提高制造效率和满足环保的要求
6马达结构模块化技术合装针对同系列马达不同的客户需求特征进行模块化设计,例如外置温控器可以较为方便地进行添加或去除,有效缩短了定制化产品的项目周期
7直流无刷电机定子高效自动绕线定子绕线将无刷电机定子生产的传统工序转变为全自动工序,从质量和成本上提升生产效率
8基于高速电机在全转速环境下的平衡技术整机平衡全转速下,提升高速电机的整机平衡,震动和噪音大幅度降低,提高整机寿命
9五工位转子平衡技术转子平衡将测试、校正、检测等工序通过左右面同步进行的方式进行改进,可将生产效率提高一倍左右
10吸尘器全系统控制技术焊P板电控集成度高,提高整机厂商电控系统研发效率,缩短整机研发周期,降低电控成本
11高速轴流风机的集成控制技术焊P板电控集成度高,且功能全、体积小、成本低,EMC空间辐射不超标,产品可靠性强
123D高速混流风机技术锁附叶轮螺母采用空间叶形设计,产品强度高、效率、噪音好,批量生产稳定性好,可靠性高
13直流有刷电机高速电机生产技术工艺控制全新设计全自动高速电机生产线,使现有干式风机具备体积小、吸力大、寿命长等特点
14干湿两用风机技术结构设计采用新型防水结构设计,使新产品具备干湿双用、防水效果好、体积小、吸力强、噪音小等特点

(六)报告期各期具有代表性的业务指标

1、下游应用领域构成

根据公司电机产品的下游应用领域区分,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类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电机产品166,721.3493.81%215,502.1094.71%154,281.2294.62%
其中:吸尘器158,093.6288.96%204,131.7989.71%145,751.3389.39%
电动工具、园林工具5,566.603.13%7,896.303.47%5,353.263.28%
其他应用领域3,061.121.72%3,474.001.53%3,176.621.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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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其他产品10,998.646.19%12,033.745.29%8,778.825.38%
合计177,719.97100.00%227,535.84100.00%163,060.03100.0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电机产品下游应用领域主要以吸尘器类产品为主,各年主营业务收入占比均在88%以上,报告期各期占比较为稳定。

2、终端品牌商指定模式

出于对生产源头关键零部件的质量控制、供应能力、功能设计等需求,部分国外大型品牌商存在指定其代工厂向公司采购生产所需电机产品的情形。具体表现为,品牌商确定公司作为其终端产品的电机供应商并与公司共同完成一系列前期开发工作后,指定代工厂向公司采购相关电机产品,代工厂完成终端产品的制造后最终销售给品牌商。

报告期内,发行人终端品牌商指定采购模式的收入金额及占比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主营业务收入177,719.97227,535.84163,060.03
终端品牌商指定模式销售收入72,218.1096,632.9669,627.14
占比40.64%42.47%42.70%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收入中终端品牌商指定模式的占比始终保持较高的水准,对公司经营业绩稳定性起到一定作用。此外,采用上述采购模式的终端品牌商包括必胜(Bissell)、鲨客(Shark)、创科集团(TTI)、伊莱克斯(Electrolux)、松下、日立、飞利浦等多家国际知名电器品牌商,不仅扩大了公司在行业内的知名度,也对公司产品质量体系的建设、行业前沿技术的研究跟踪以及生产管理的规范性产生了积极影响。

3、直流无刷电机销售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流无刷电机相关销量、单价及毛利率情况具体如下:

项目电机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量(万台)电机产品4,470.106,120.334,882.33
直流无刷电机695.05709.4154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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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电机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占比15.55%11.59%11.25%
单价(元/台)电机产品37.3035.2131.60
直流无刷电机66.6768.8772.20
毛利率电机产品19.94%17.47%18.35%
直流无刷电机30.11%35.24%31.23%

随着无绳化、智能化、使用场景多元化等趋势逐渐在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中成为主流,公司在较早投入研发和持续积累技术的基础上,通过准确研判下游市场的发展趋势,前瞻性地布局直流无刷相关产品领域。报告期内,直流无刷电机的销量占比不断上升,销售整体结构不断优化,由此带来的产品附加值增加、盈利能力上升、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等优势将进一步帮助公司提升在下游应用领域的市场竞争力。

(七)发行人符合产业政策和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情况

近年来,国家政策、行业法规对公司所处的微特电机制造业提供有力的支持,国家相关部门陆续出台包括《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等在内的产业政策,旨在加快高效节能电机的推广应用,增强其竞争优势、推动产业链高质量发展。

电机是各种设备的动力源,广泛用于工业、农业以及公共设施等各领域。推广高效电机不仅能够提升机械的用电效率、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和产业升级,而且有助于工业节能降耗、推动工业发展方式的转变。公司重点聚焦于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并通过下游电动工具、园林工具等应用场景和其他领域的拓展逐步向集成化、智能化、高效节能化电机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公司在生产过程中不断推进电机制造产线的智能化、自动化,重点研发高速高效稀土永磁电机等核心产品,并对产品性能同步进行技术革新,不断在高效节能、产品性能、功能设计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因此,发行人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产业政策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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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

(一)所属行业及确定所属行业的依据

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属于“C制造业-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1电机制造-C3813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

(二)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及主要法律法规政策

1、行业主管部门、监管体制

电机制造业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及其各地分支机构、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负责产业政策的制定,并监督、检查产业政策执行情况,指导行业结构调整,参与行业体制改革、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质量管理等工作;工业和信息化部主要负责制定宏观产业政策、指导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等。

公司所处行业的自律管理组织为中国电器工业协会下设的微电机分会。该组织于1997年4月成立,系由电机制造企业及相关高校、科研院所和用户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组建的非营利性的、行业性的全国性社会组织,主要作用是对协会成员提供信息咨询、技术交流、产业政策研究等方面的服务。

2、行业主要法律法规及政策

对发行人所处行业产生较大影响的主要法律法规及产业政策如下:

序号文件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机构涉及内容
1《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2016-05国务院发展智能绿色制造技术,推动制造业向价值链高端攀升。重塑制造业的技术体系、生产模式、产业形态和价值链,推动制造业由大到强转变。对传统制造业全面进行绿色改造,由粗放型制造向集约型制造转变。加强产业技术基础能力和实验平台建设,提升基础材料、基础零部件、基础工艺、基础软件等共性关键技术水平
2《工业绿色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06工信部将高耗能通用设备改造作为能效提升工程之一,在电机系统实施永磁同步伺服电机、高压变频调速等技术改造。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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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机构涉及内容
2020年,电机和内燃机系统平均运行效率提高5个百分点
3《轻工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2016-07工信部推动家用电器工业向智能、绿色、健康方向发展。加快智能技术、变频技术、节能环保技术、新材料与新能源应用、关键零部件升级等核心技术突破
4《家用电器行业实施“三品”战略蓝皮书(2017年版)》2018-03工信部、中国家用电器协会系统剖析了中国家用电器行业品种、品质、品牌的现状、特点和问题及家电企业实施“三品”战略的变化和成效,总结优秀企业经验,推动家用电器产业进一步升级发展
5《关于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的指导意见》2019-04发改委、科技部推进建立统一的绿色产品认证制度,对家用电器、汽车、建材等主要产品,基于绿色技术标准,从设计、材料、制造、消费、物流和回收、再利用环节开展产品全生命周期和全产业链绿色认证。积极开展第三方认证,加强认证结果采信,推动认证机构对认证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6《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2021-01工信部重点发展高压、大电流、小型化、低功耗控制继电器,小型化、高可靠开关按钮,小型化、集成化、高精密、高效节能微特电机
7《机械工业“十四五”发展纲要》2021-04中国机械工业联合会明确“行业整体摆脱基础支撑能力弱的局面,在核心基础零部件、关键基础材料、先进基础工艺及装备、基础工业软件、专用生产及检测设备等方面实现突破发展”的远景目标
8《中国家用电器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导意见》2021-06中国家用电器协会进一步优化全球生产基地、研发中心及营销网络等资源布局。深化全球品牌战略,深耕目标市场;培育一批高端品牌,全面提升中国家电品牌的口碑和竞争力,自有品牌全球市场份额、美誉度、用户满意度明显提高
9《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2021-11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积极推进电机系统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鼓励通过电机性能优化、铁芯高效化、机壳轻量化等系统化创新设计,综合提升电机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10《关于推动轻工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22-06工信部、人力资源部、社会保障部、生态环境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加快关键技术突破。针对造纸、家用电器、日用化学品等行业薄弱环节,研究制定和发布一批重点领域技术创新路线图,实施“揭榜挂帅”等举措,深入推进技术研发与工程化、产业化,加快建立核心技术体系,提升行业技术水平
11《工业能效提升行动计划》2022-06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国资围绕电机、变压器、锅炉等通用用能设备,持续开展能效提升专项行动,加大高效用能设备应用力度,加强重点用能设备系统匹配性节能改造和运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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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文件名称颁布时间颁布机构涉及内容
委、市场监管总局优化

3、报告期初以来新制定的与发行人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行业政策对发行人的影响2021年1月,工信部发布《基础电子元器件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1-2023年)》,提出“重点发展高压、大电流、小型化、低功耗控制继电器,小型化、高可靠开关按钮,小型化、集成化、高精密、高效节能微特电机”的要求,设定了突破关键材料技术、推动关键环节电机专用材料研发与产业化的目标,对微特电机制造产业产品高品质革新和产业链条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在该政策支持下,微特电机制造行业有望迎来产品持续更新升级、应用领域不断扩张的发展机遇,公司也将获得更多的业务机遇。

2021年11月,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提出“积极推进电机系统全生命周期绿色设计,鼓励通过电机性能优化、铁芯高效化、机壳轻量化等系统化创新设计,综合提升电机产品能源资源利用效率”的要求。电机能效提升政策的实施将带动微特电机制造产业的发展,同时不断促进电机市场的产品升级。公司所生产的产品在清洁电器的细分应用领域已具备极高的竞争水平,核心产品技术成熟度高,通过对下游市场的研判以及在国家产业政策的持续影响下,不断加强对研发方向和销售结构的调整,以高效节能的直流无刷电机作为公司新的研发中心和业绩增长点,有望从电机能效提升政策的实施过程中不断获益。

(三)行业市场分析

1、细分行业技术水平及特点

微特电机行业涉及材料学、流体力学、电机控制技术、微电机技术、传感技术等,属多学科、多技术领域交叉的行业。不同学科和技术领域中的最新成果能很快在微特电机领域中得到应用,尤其是新材料的发展和应用、新一代驱动技术的应用、网络化控制技术的发展,都能给微特电机带来新的发展理念,并深入到产品应用中。

从微特电机技术特点的应用发展趋势来看,近年来以直流无刷电机为代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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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特电机在清洁电器产品的应用得到了较大的释放,是市场需求的主要增长点。直流无刷电机采用电子换向替代原本换向器和碳刷构成的机械换向,使用寿命相比传统有刷电机大幅增长,且具有效率高、转速高、体积小、重量轻、噪音低、维护成本低等优点,较好地适应了清洁电器产品节能环保、低噪智能、使用便捷的需求。由于直流无刷电机技术研发和生产工艺已趋于成熟,在各类电器产品中的分布范围也随之扩大,已逐步成为发展主流。

2、进入行业主要壁垒

(1)客户壁垒

与下游优质客户保持稳定的合作关系是微特电机生产企业拥有持续竞争优势的关键因素。不同应用领域的终端产品对电机的规格、功能、效率要求差异较大,促使电机生产企业的专业性不断提高,新企业需要较长时间的积累才能顺利将产品打入新的应用领域。反之,企业如果在某应用领域取得成功并获取了大量针对该领域的产品制造经验,便有望不断扩充在该市场的份额。

因此,微特电机供应商准入门槛较高,行业新进入者短期内很难在产品和服务上获得认可,客户往往会选择已具有相应领域成熟经验、拥有一定行业口碑的供应商进行合作,以保证产品质量和供应的稳定性。该行业特性直接决定了企业会与先行进入市场的供应商形成紧密合作的关系,从而使客户资源成为进入行业的一大壁垒。

(2)规模壁垒

微特电机终端产品生产商的订单往往具有规模大、时效性强的特点。因此,不具备一定生产规模的电机生产企业将无法承接大型客户的订单需求,从而失去市场机会。同时,规模的扩大将使电机生产企业拥有向上游供应商的议价能力以及不断提高的自动化程度,从而降低生产成本,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

(3)技术壁垒

微特电机的制造工序较为复杂,涉及精密机械、精细化工及微细加工,同时包括磁材料处理、绕组制造、焊接绝缘处理等工艺技术,需要的工艺装备数量多、精度高。一方面,微特电机的设计开发、生产制造和质量控制等环节逐渐成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需要企业在产品开发、原材料选取、生产工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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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面具备丰富的经验与积累;另一方面,电机产品的高性能、节能环保等趋势不断对电机生产企业的技术水平提出更高的要求。同时,技术和人才密不可分,专业技术人员除需要具备专业的学术背景外,还需要多年研发和生产的实践积累经验。是否拥有掌握上述相关技术以及持续研发能力的人才,是企业能否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脱颖而出的主要因素之一。

(4)资金壁垒

微特电机的生产制造需要较大规模的固定资产投入,同时,应用于不同终端产品的电机需要经历较长时间的市场验证期,企业需要拥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支持自身的经营运转,以上因素对试图进入市场中的新企业制造了一定壁垒。

3、行业发展态势

(1)微特电机行业发展概况

①海外微特电机发展情况

微特电机,全称微型特种电动机,通常指直径小于160mm、额定功率小于750W,或具有特殊性能、特殊用途的电机。微特电机的制造工序较为复杂,涉及精密机械、精细化工及微细加工,同时包括磁材料处理、绕组制造、焊接绝缘处理等工艺技术,需要的工艺装备数量多、精度高。国外微特电机发展至今已有数百年历史,具有先进的电机设计能力、成熟的关键工艺和精密加工能力,主要集中在日本、德国、美国、英国、瑞士等国家。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国外微特电机逐渐向以下多个方面发展:产品逐渐向轻量化、永磁化、无刷化、驱动电机一体化、智能化、网络化和高性能化发展;生产技术向集约化、柔性化、自动化、专业化以及生产协作配套化发展;测试技术向高效和自动化发展。从国际上微特电机制造行业技术和产业化水平来看,目前发达国家和地区的大型企业具有雄厚的实力和集成创新能力,市场优胜劣汰促使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行业的龙头效应越来越明显。

②国内微特电机发展情况

我国微特电机行业开始于20世纪50年代末期,最初为满足国防武器装备需要,经历了仿制、自行设计和研究开发、技术引进、规模化生产阶段,至今已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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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余年的生产史。多年来国内重视制造技术提高与改造,已形成产品开发、规模化生产和关键零部件、关键材料、专用制造设备、专用测试仪器配套完整的工业体系,具备了现代化大规模生产的能力。专用设备方面,微特电机专用设备水平近年来逐步提高,专用制造设备实现自动化,大大提高微特电机生产制造水平和规模化生产效率,如绕线机、平衡机、点焊机和专用测试设备等;新材料和技术发展方面,精密制造提高了微特电机加工的精度,新型磁性材料提高了微特电机功率密度,自动控制使微特电机结构更加紧凑等。行业部分企业通过产品新技术应用、专用化程度提升、能效升级及品质控制等措施,逐渐获得了中高端市场的认可,智能制造新模式逐步推进。地区分布方面,我国微特电机产业以中小型企业为主,目前主要集中于以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为主的东部沿海地区,该地区也是微特电机关键零部件材料和专用设备配套能力最强的地区。基于国内广阔的市场空间和劳动力成本优势,诸多国际知名电机企业大都在中国设立生产基地或直接向国内制造企业采购,在带来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同时,也促进了国内细分领域电机制造企业的发展,带动了电机行业专业分工业务模式的形成。尽管多年来国内微特电机行业得到了较大的发展,但总体来看,国内微特电机行业仍存在基础研究薄弱,关键技术亟待突破的特点。电机行业涉及多个学科的理论研究,高速电机、永磁电机、智能电机等高端产品更是涉及各类新材料、新技术的研究和应用。国内微特电机在上述方面的基础研究相对薄弱,企业进行产品创新面临的上下游配套等问题较难解决,且在电机设计技术、材料供应、制造工艺、检测设备及技术等亟待研究突破。受上述因素影响,高技术含量产品如永磁电机、高效电机、专用电机等市场竞争相对良性;行业内规模较小的企业,由于其生产规模、生产效率和专业化程度偏低,高端电机投入不足,产能过剩、同质化竞争问题严重,产业链有待进一步整合。此外,近两年来国际经济形势不容乐观,微特电机作为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的行业,经济趋势下行直接影响到微特电机及其下游终端产品的购买需求,对国内微特电机企业冲击较大;同时,受制于国内人工成本不断增加,房地产、物价上涨较快等因素,企业人力资源成本不断增加,导致微特电机制造成本也逐年上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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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微特电机产量逐年增长,出口额逐年上升,出口产品档次不断提高,部分国内微特电机企业在全球电机市场占据了一定的份额,在细分领域具备了相当的竞争力;但同时,我国微特电机产业在高精密微特电机方面较为缺乏,在医疗、机器人和国防装备等领域主要依赖进口。随着行业新技术、新材料的出现和工艺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微特电机行业未来整体将向高转速、无刷化、智能化、高效节能化等方向发展。

(2)吸尘器行业发展概况

从不同国家及地区的吸尘器市场发展情况来看,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早已成为欧美发达国家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产品类别。清洁电器在欧洲市场拥有悠久历史,优质企业技术水平较为先进、品牌具有国际影响力,市场竞争格局相对稳定;北美地区经济发达,吸尘器市场发展较为成熟,行业竞争充分且激烈,主要吸尘器企业以大型连锁超市以及线上渠道为主要销售终端。亚洲市场因人口基数庞大及近年来经济迅猛增长,已成为国际主要新兴市场。

随着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出口需求的稳定增长,国内吸尘器制造业近年来获得了良好的发展空间。在行业发展初期,国内吸尘器制造企业主要通过OEM/ODM模式为国外知名企业进行代工生产,出口地主要集中在北美、欧洲以及日本等经济发达地区。在吸尘器技术水平、制造工艺不断进步完善的同时,诸多厂商也逐步开始发展其自主品牌,其中规模较大、影响力较深的主要包括莱克电气、科沃斯、德尔玛、小米、美的等。

(3)微特电机市场供求状况及变动原因

长期来看,微特电机的市场供求整体维持较为平衡的状态。行业内的微特电机制造企业大多采用“以销定产”为主的生产模式,通过顺应市场需求实时安排生产计划以降低库存规模,因此总体而言行业内不会出现严重供大于求的现象。

吸尘器相关微特电机的需求方面,公司主要终端产品吸尘器的市场需求保持稳步增长的趋势。近年来,全球消费者的卫生意识不断加强,且受出行限制影响,居家时间的增长进一步加大了清洁电器的使用需求;同时,经过多年的发展,目前全球主要发达地区的市场趋于稳定,而发展中国家由于经济增速较快,消费结构升级,以中国为代表的国家和地区消费者清洁习惯的变化也促使市场持续保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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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增长趋势。从长期来看,吸尘器市场需求未来仍有较大增长空间,并将不断带动相关微特电机的生产需求。

吸尘器相关微特电机的供给方面,部分吸尘器制造企业具有一定的电机自产能力。然而,基于电机生产线较多的前期投入、吸尘器产品较多的品类以及较快的更新迭代速度等原因,越来越多的吸尘器制造企业选择外购吸尘器电机,以寻求更短的开发周期、更低的生产成本以及更专业的电机产品配套能力,催生出一批以公司为代表的专业化电机生产厂商。

4、机遇与风险

(1)机遇

①国家政策助推行业发展

近年来,国家政策、行业法规对公司所处的电机制造业提供有力的支持。“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坚持自主可控、安全高效,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保持制造业比重基本稳定,增强制造业竞争优势,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2021年11月,工信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的《电机能效提升计划(2021-2023年)》中明确了推广高效节能电机的重点任务要求,提出“到2023年,高效节能电机年产量达到1.7亿千瓦”的目标。从国家政策来看,我国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生产制造业在中长期都会形成较好的发展前景,对公司所处行业形成强有力的政策驱动。

②清洁电器普及促进微特电机市场需求增长

清洁电器产品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较为成熟,近年来,随着大众对优质生活品质的追求,清洁习惯发生转变,尤其以中国、俄罗斯为代表的新兴市场逐渐成为清洁电器市场新的增长点,渗透率不断提高;同时,直播带货、短视频等各种新兴渠道加速了清洁电器产品在消费者市场的普及和推广,促进了微特电机市场需求的增长。

③节能环保趋势促进产品不断优化

近年来,节能环保、高效智能成为电器类产品的发展主流,世界多个国家和地区推出了能效标准,如美国的“能源之星”计划、欧盟的“ERP2018”能效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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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等。电机作为吸尘器产品的动力来源,要求具备精度高、速度快、效率高的特点。相较于传统有刷电机,直流无刷电机采用电子换向替代原本换向器和碳刷构成的机械换向,具有效率高、转速高、体积小、重量轻、噪音低、维护成本低等优点,能够适应清洁电器产品节能环保的需求。在全球节能环保理念广泛普及的背景下,直流无刷电机未来将获得广阔的市场空间。

(2)风险

①原材料价格上涨或供应短缺

近年来,微特电机生产所需的关键原材料,如漆包线、硅钢等整体呈现出价格波动上涨的趋势。虽然行业内多数企业采取了成本加成的定价方式以避免大宗商品涨价对企业利润率的影响,但售价的提高会一定程度上影响到企业的销售规模,并由此缩减企业的盈利水平。同时,部分关键原材料如芯片、稀土永磁材料存在供应短缺的情况,对部分类型的电机产品供应能力造成一定影响。

②下游行业更新迭代速度较快

随着具备高转速、无刷化、智能化、高效节能化等特征的微特电机逐渐应用于越来越多的清洁电器终端产品,下游应用产品层出不穷,更新迭代速度快。尽管行业内优秀企业在经济发展趋缓的大环境下依然保持较高的研发投入,但受融资难、高端人才匮乏等问题影响,行业内大部分中小型企业研发投入比例依然偏低,产品同质化程度较高。

③市场竞争不断加剧

近年来,随着吸尘器等终端应用领域的市场需求增长迅猛,公司所处的微特电机行业竞争不断加剧。一方面,部分下游终端产品生产商自行进行电机产品的研发和生产;另一方面,行业内部分竞争者或采用低价竞争的手段以获得一定市场份额,导致行业整体利润水平承受较大压力。

5、行业周期性特征

微特电机行业的销售本身并无明显的周期性特征,但其下游行业受经济景气度和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影响,主要终端产品的需求情况会随之变化,并由此向公司所处微特电机行业进行传导。在经济形势良好时,电机需求量随之上升;在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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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周期下行时,需求量相应下降。

6、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产业的关联性

(1)行业产业链情况

公司所处行业的上、下游情况如下图所示:

(2)上游产业

公司上游产业主要原材料为漆包线、硅钢,生产制造过程中对上述原材料的需求量较大,其价格波动情况会一定程度地影响公司的产品定价;同时,鉴于近年来公司直流无刷电机的高速发展,芯片、稀土永磁材料也逐渐成为公司不可或缺的重要原材料。除此之外,公司其他主要原材料包括轴承、换向器、动叶轮、塑料粒子、碳素等,该类原材料整体市场竞争充分,供应较为充足。

①漆包线

漆包线为电机生产必不可少的主要原材料之一,较为常见的有铜线或铝线两种金属材料。漆包线主要由导体和绝缘层两部分组成,生产过程中金属裸线经退火软化后,再经过多次涂漆后烘焙而成,被广泛应用于电器类产品。

我国漆包线行业已步入成熟期,漆包线产量约占全球生产总量的50%,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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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量充足。行业内漆包线生产企业众多,由于产能过剩和产品同质化严重,市场竞争较为激烈。随着国家对新能源产业的大力扶持,漆包线的下游应用领域也由家用电器、工业风机、电动工具等扩展至新能源汽车、风电等制造领域,因此对漆包线的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满足下游产品能效提升的发展需求,未来漆包线行业将主要沿着节能环保、检测技术提高、工艺革新、智能制造的大方向发展,并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能源及材料消耗和提升产品质量。

②硅钢

微特电机生产中的定子、转子部件主要原材料为硅钢。硅钢通常指一定含硅量的硅铁软磁合金,含碳量极低,通常具有导磁率高、矫顽力低、电阻系数大等特性,广泛应用于电动机、发电机、变压器、测量仪表等产品中。硅钢主要可分为取向硅钢和无取向硅钢。取向硅钢主要用于生产变压器,无取向硅钢主要用于生产电机。2021年全国共生产硅钢约1,318.28万吨,同比增长17.90%,其中无取向硅钢约1,138.19万吨,同比增长18.50%。2020年以来,受原材料价格和物流受阻等因素影响,硅钢价格整体呈上升趋势。产品供给方面,硅钢行业存在低端产品产能过剩,部分高端产品仍需进口的问题。随着“碳中和”“碳达峰”政策的逐步落地实施,为紧跟下游产品能效升级的步伐,作为电工领域重要原材料的无取向硅钢也将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技术,扩大高端产品产量。

③芯片

近年来,随着吸尘器产品不断朝着多元化、便携化的趋势发展,直流无刷电机在吸尘器市场中不断得到新的应用,市场需求增长显著。直流无刷电机采用电子换向替代原本换向器和碳刷构成的机械换向,电机驱动控制芯片为电子换向必不可少的零部件之一。公司直流无刷电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的同时,对相关芯片的需求也随之增长。

在政府大力扶持集成电路产业的大背景下,我国芯片设计和制造行业正进入高速成长期。根据中国半导体行业协会统计,2021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销售额为10,458.3亿元,同比增长18.2%。近年来得益于国内家用电器、消费电子、通信设备等领域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我国芯片相关企业已初具规模;此外,地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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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等因素让国内终端设备厂商更加注重产业链安全,逐步将供应链环节转移至国内,减少对国外芯片厂商依赖。

④稀土永磁材料

稀土永磁材料是一种由稀土金属和稀土氧化物制成的永磁材料,近年来已逐渐成为公司直流无刷电机生产所需的重要原材料之一。与传统电励磁绕组电机相比,利用稀土永磁材料进行激磁的直流无刷电机不仅能够节约能源,还能一定程度上提升产品性能和寿命。我国稀土资源丰富,是全球最重要的稀土永磁材料生产地。2021年我国稀土永磁材料产量达到21.33万吨,居全球首位。从供给端来看,目前国内外市场都呈现低端磁材供应过剩,而高性能钕铁硼磁材产量较少的情况。2021年6月以来,受稀土原材料价格影响,钕铁硼磁材的价格波动较大。随着全球新能源发展和各国环保政策的推行,稀土永磁电机、新能源汽车、风电等迎来高速发展,对高性能稀土永磁材料的需求量大幅增加。在政策的推动和需求的拉动下,未来稀土永磁行业将不断完善产品定价机制,提升高端磁材产量,实现高质量、规范化、可持续发展。

(3)下游产业

公司下游客户主要为以吸尘器、电动工具为代表的终端产品生产商。上述终端市场的市场景气度、未来市场增速、产品发展趋势等对公司所在行业均有一定的影响。

①吸尘器市场

根据欧睿国际的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吸尘器市场销量达到1.47亿台,其中北美地区销量最高,达到4,216万台;亚太地区占比第二,销量达到3,728万台;西欧地区紧随其后,为3,678万台;其余东欧、澳洲、拉美、中东及非洲等地区合计达到3,074万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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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台

数据来源:欧睿国际

根据欧睿国际的预测,全世界吸尘器市场销量在2027年将达到1.71亿台,2022-2027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3.06%。整体来看,主要吸尘器销售国家中,欧美区域主要市场因吸尘器产品起步时间较早,家庭吸尘器渗透率较高,市场增长率整体呈逐步放缓趋势;部分新兴市场如中国、俄罗斯等已经逐步成为吸尘器市场增长的主要推动力量。1)海外主要市场A.美国市场根据欧睿国际的统计数据,2022年美国吸尘器销量达到3,886万台,2017-2022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76%。美国吸尘器市场呈现充分竞争的形态,主要龙头企业市场份额占比较高。其中,创科集团(TTI)市场份额占比合计达到33.6%,其旗下品牌如Dirt Devil、Hoover、Royal、Oreck等皆占据较大份额,分别达到16.4%、11.4%、3.6%以及2.2%。其他主要吸尘器销售企业如必胜(Bissell)、鲨客(Shark)市场份额占比分别约为21.6%、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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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欧睿国际作为公司产品的主要终端销售市场之一,美国吸尘器市场需求较为稳定且主要依赖于中国进口。公司电机产品在美国吸尘器市场中应用的主要终端品牌包括必胜(Bissell)、鲨客(Shark)、创科集团(TTI)、伊莱克斯(Electrolux)等,市场份额均名列前茅。

B.西欧市场根据欧睿国际的统计数据,2022年西欧吸尘器的销量达到3,678万台。西欧市场整体竞争程度较为激烈,市场集中度较低,戴森、创科集团(TTI)和赛博(SEB)的市场占有率分别达到10.6%、10.2%和6.8%;其他品牌如博世、Miele、飞利浦等品牌份额占比分别为4.4%、4.1%以及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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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欧睿国际

公司电机产品在西欧吸尘器市场中应用的主要终端品牌包括创科集团(TTI)、赛博(SEB)、伊莱克斯(Electrolux)和飞利浦等,在西欧市场的竞争格局中均占据重要地位。C.日本市场根据欧睿国际的统计数据,2022年日本吸尘器销量达到718万台。日本本土品牌市场占有率较高,其中,松下、日立、东芝、夏普、三菱等品牌皆占据较大份额,分别达到19.0%、15.6%、8.6%、7.6%以及6.7%。其他主要吸尘器销售企业如戴森、鲨客(Shark)市场份额占比分别约为16.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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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欧睿国际

日本市场同样是公司电机类产品重要的终端销售市场。整体来看,日本吸尘器市场需求较为稳定。公司电机产品在日本吸尘器市场中应用的主要终端品牌包括松下、日立、鲨客(Shark)、伊莱克斯(Electrolux)等。2)国内市场根据欧睿国际的统计数据,2022年国内吸尘器销量达到1,985万台,2017-2022年间年均复合增长率为5.79%,增长趋势较为明显。其中,美的、科沃斯、小米、Dyson、德尔玛、莱克、石头科技等品牌均占有一定市场份额,市场集中度较低,竞争较为激烈。

近年来,国内吸尘器市场需求增长迅猛,主要受益于多种因素:1)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产品的持续迭代,扫地机器人、洗地机、除螨仪等适用于不同使用场景的多元化产品不断推出,不同细分领域的吸尘器产品得到较快发展,正逐步替代以抹布、拖把为代表的传统清洁方式;2)城市化进程带来的快节奏生活一定程度减少了大众可支配的家庭时间,新一代以年轻上班族、养宠群体、双职工家庭为代表的人群通过使用吸尘器类清洁产品可以节省时间,进而提升生活品质;3)2020年以来国内消费者的卫生意识逐渐加强,且受出行限制影响,居家时间的增长进一步加大了吸尘器类清洁电器的使用需求;4)直播带货、短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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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各种新兴渠道加速了清洁电器产品在消费者市场的普及和推广,进而推动整个产业链的发展。得益于以上多种因素,国内吸尘器市场近年来获得高速发展,巨大的市场潜力吸引越来越多的国产清洁电器品牌进入。本土品牌在解读中国家庭生活场景方面更具优势,通过深入研究消费者的使用习惯,打造出一系列更为贴近国内消费者使用习惯的产品。在国产品牌与外资品牌产品性能的差距逐渐缩小的同时,国内吸尘器市场也正在经历由“精品家电”到“日常家电”的发展过程,未来随着吸尘器产品普及期的到来,吸尘器市场将会迎来激烈的竞争。

②电动工具市场

1)全球市场全球电动工具行业市场规模呈现稳步增长的态势。2020年全球电动工具市场规模为291亿美元,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预测,2020-2025年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将保持5.8%的年复合增长率,到2025年将达到386亿美元的市场规模。

单位:亿美元

数据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2)国内市场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电动工具行业已形成一批规模较大的企业,技术工艺获得巨大进步,产品质量和性能不断提升。伴随着中国制造产业在全球竞争力不断提高,中国已成为国际电动工具市场最主要出口国,全球85%以上的电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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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具在中国生产。根据头豹研究院数据,2020年中国电动工具市场规模约为809亿元,2016-2020年中国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年均复合增长率达7.62%,高于全球增速,预计到2025年中国电动工具市场规模将增长至937亿元。

单位:亿元

数据来源:头豹研究院由于电动工具的外向型行业特征,近年来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产业政策,在鼓励电动工具厂商拓展国际市场的同时,支持其开拓国内市场,市场逐步多元化。

(四)发行人竞争情况

1、细分行业竞争格局

受益于近年来我国家用电器制造业的高速发展,国内相关领域的微特电机生产企业逐渐发展壮大,按产品类型主要可分为空调、洗衣机、电冰箱等大型家电以及厨房电器、生活电器、个护电器等小型家电,主要上市公司有科力尔、江苏雷利、汉宇集团等。科力尔主要从事单相罩极电机的生产,产品覆盖智能家居和健康护理行业,包括烤箱、咖啡机、电吹风、果汁机等;江苏雷利的电机产品主要面向空调、洗衣机和电冰箱;汉宇集团是家用电器排水泵的代表厂商,产品主要应用于滚筒洗衣机、洗碗机、冷凝式干衣机等。整体来看,中国微特电机行业属于劳动密集型、技术密集型产业,竞争完全且较为激烈。微特电机行业内部存在较大的分化,大型上市公司因资金充足、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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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规模较大、品牌知名度较高等原因,在整个行业的发展中占据了先机,逐步扩大市场占有率。而数量众多的中小型、同质化的电机生产企业只能分享剩余的市场份额,在行业内形成“马太效应”,促使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

2、行业内主要企业

(1)日本电产(6594.T)

日本电产株式会社(NIDEC CORPORATION)成立于1973年,是一家日本电气机械制造上市公司,主营业务为精密小型马达、中型马达、机器装置、电子光学零部件等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日本电产的电机产品覆盖了包括IT、车载、家电、工程等各个领域,其中家电领域主要应用于扫地机器人、手持吸尘器、洗衣机、冰箱、吹风机等各类家用电器,在直流无刷电机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日本电产2022财年实现营业收入22,428.24亿日元,税前利润1,205.93亿日元。

(2)多麦机电

多麦机电(Domel,d.o.o.)是一家专注于真空电机、鼓风机和组件开发和制造的机电企业,总部位于欧洲的斯洛文尼亚,在斯洛文尼亚、塞尔维亚和中国设有生产基地,客户群遍布世界多个大洲,产品广泛应用于家用电器、暖通空调、移动设备、工业应用、医药和保健等领域。

(3)德昌电机控股(0179.HK)

德昌电机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1959年,是全球最大的驱动系统及驱动部件供应商之一,主要为汽车、电动工具、家用电器、商业设备、个人护理产品及影音等全球行业设计及制造微型马达及集成马达系统,是驱动子系统,包括电机、螺线管、开关和柔性连接器的领先制造商。德昌电机控股2022财年实现营业收入36.46亿美元,净利润1.58亿美元。

(4)莱克电气(603355.SH)

莱克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主要从事高端环境清洁和健康生活小家电的研发、制造和销售,主要产品包括吸尘器、空气净化器、净水机、厨房电器等高端健康生活小家电产品、园林工具产品以及部分核心零部件。莱克电气生产的电机产品部分自用,部分对外销售,主要包括高速无刷数码电机、通用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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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子电机、汽车电机等。莱克电气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89.10亿元,净利润

9.84亿元。

3、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

公司于2004年进入微特电机领域,是国内较早步入专业吸尘器微特电机行业的民营企业之一。自成立以来,公司始终保持对电机产品的技术研发,密切关注市场需求变化,不断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多元化微特电机产品。同时,公司通过规模化生产大幅降低单位产品成本,凭借着强劲的技术实力、出众的产品质量、突出的性价比以及快速响应的服务能力,逐步建立起良好的行业口碑和品牌优势,拥有稳定的客户基础。公司生产的微特电机产品在吸尘器细分领域中市场份额较高。国家统计局、智研咨询的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家用吸尘器产量达到14,413.70万台。根据公司2021年相关产品内销出货量测算,全国家用吸尘器年产量中25%以上的吸尘器产品使用了公司生产的微特电机。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数据,2022年全球家用吸尘器主吸力电机销量达到14,034.71万台。根据公司2022年相关产品出货量测算,公司主吸力电机产品在全球的市场占有率达到27.01%。报告期内,发行人相关市场占有率变化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台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内销家用吸尘器主吸力电机销量3,028.784,094.203,605.37
全国家用吸尘器产量1/14,413.7013,382.90
国内市场占有率/28.40%26.94%
公司家用吸尘器主吸力电机销量3,790.085,403.694,425.09
全球家用吸尘器主吸力电机销量214,034.7117,267.7415,810.59
全球市场占有率27.01%31.29%27.99%

注1:全国家用吸尘器产量数据来自国家统计局、智研咨询;2022年度统计数据公开渠道未查询到;

注2:全球家用吸尘器主吸力电机销量数据来自弗若斯特沙利文。

由上表可见,从“全国家用吸尘器产量”和“全球家用吸尘器主吸力电机销量”两个维度看,报告期内公司的市场占有率均在25%以上,市场份额较为稳固。同时,随着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产品更新迭代不断加快,无绳化、智能化、使用场景多元化已成为未来吸尘器的主流发展趋势。鉴于上述发展趋势,公司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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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性地提前进行布局,产品结构近年来不断优化。随着公司对直流无刷电机所需的电机、电池、电控“三电一体”的布局逐渐成型,直流无刷产品的产量及占比不断上升,由此带来的供应能力提升、单位成本降低、产品竞争力不断增强等优势将帮助公司进一步提升在该细分行业的市场占有率。从上述市场规模及发行人市场占有率、行业内竞争状况来看,发行人在吸尘器电机细分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在中国机电产品进出口商会发布的“2020年中国十大吸尘器出口企业”名单中,公司成为包括莱克电气、科沃斯、爱普电器、江苏美的、德昌股份、春菊电器、富佳股份、卓力电器、新宝股份等9家吸尘器制造企业的电机供应商。

多年来,公司不断扩大生产规模和行业影响力,获得了世界一流企业的一致认可,产品广泛活跃于北美、欧洲、亚太等多个海内外市场,应用于包括必胜(Bissell)、鲨客(Shark)、创科集团(TTI)、伊莱克斯(Electrolux)、百得、松下、日立、飞利浦、LG、美的、德尔玛、科沃斯、小米、石头科技等国内外知名电器终端品牌。

4、发行人竞争优势

(1)研发优势

微特电机行业属多学科、多技术领域交叉的行业,涵盖电机外形设计、控制系统、结构工艺、集成与检测等各项技术,对核心技术的要求较高,且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产品更新迭代速度较快。公司研发部门配备了大量经验丰富、具备高水平专业知识的研发设计人才,在高速高效稀土永磁电机的电磁优化设计、电机驱动软硬件设计、空气动力学设计等多方面拥有较强的核心竞争力。通过研判市场最新技术和应用发展趋势,公司能够不断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多元化电机产品,帮助客户实现对性能、外形、结构等多层次的设计要求。凭借优秀的研发及生产实力,公司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尖峰企业”、“高原产业重点企业”、“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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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规模生产与成本优势

电机行业市场成熟度高,竞争较为激烈,具有规模化生产能力的企业才能保证在市场中立足并获得发展。公司目前微特电机年产能已超过6,000万台,自动化程度不断提高、规模化采购以及生产工艺的不断改进使得公司具有较大的生产成本优势。从全球范围内看,吸尘器电机这一细分领域中的主要参与者包括日本电产、多麦机电、德昌电机控股、莱克电气等业内领先企业。公开资料显示,德昌电机控股电机产品年产量超过10亿台,产品种类较多,包括汽车行业相关的定制电机、驱动器、开关以及驱动子系统产品,家用电器、动力工具、商业设备、个人护理用品、建筑自动化、保安系统、视听系统以及其他工业产品;日本电产旗下家用、商用电器行业子公司Nidec Global Appliance2021年度电机及压缩机产品年产能超过8,000万台;莱克电气2021年电机产品产能达到3,800万台。在细分领域内,公司凭借较大的生产规模,对标前述行业知名企业,积极参与国际市场竞争。

(3)快速响应优势

吸尘器制造企业对电机部件的批量供货需求大、质量标准高、交货期紧,而吸尘器产品本身又具有多品种、多批次、定制化程度高等特点,这对供应商的生产能力、管理能力、反应速度都提出了较大的挑战。公司拥有优秀的运营管理、研究开发以及生产制造团队,具备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供应链管理体系,大幅缩短了产品开发以及交付的周期,从而能够稳定、快速地响应客户需求。

(4)客户优势

公司经过多年潜心耕耘,在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已经拥有一批稳定的核心客户群,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加大国内外市场的拓展,产品广泛应用于包括必胜(Bissell)、鲨客(Shark)、创科集团(TTI)、伊莱克斯(Electrolux)、iRobot等知名清洁电器终端品牌。公司部分直接客户与其对应的终端品牌情况如下表所示:

终端品牌品牌标识品牌简介终端产品生产商(公司直接客户)直接客户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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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品牌品牌标识品牌简介终端产品生产商(公司直接客户)直接客户类型
必胜(Bissell)美国立式吸尘器第一品牌,创立于1876年。2020年度销售额达到20亿美元,2017-2020年连续4年美国地面清洁用具销量排名第一伟创力、爱普电器、新宝股份、VS Industry等OEM/ODM厂商
鲨客(Shark)美国家庭护理清洁电器龙头品牌,创立于1998年。2015-2019年在美国地板护理产品品类综合销售额第一,2020年在美国吸尘器销售排名第一卓力电器、臻宝电器、富佳股份等OEM/ODM厂商
创科集团(TTI)及其旗下子品牌全球领先的电动工具、手动工具、园艺工具生产企业。创立于1985年,已被纳入为恒生指数的五十只成份股之一,2022财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32.54亿美元Royal Appliance Mfg. Co、春菊电器、卓力电器等品牌商、OEM/ODM厂商
伊莱克斯(Electrolux)全球领先的电器制造商,已在全球超过150个市场中销售了6千万件以上的家用和专业级产品,2022财年销售总额达到1,348.8亿克朗ELECTROLUX DO BRASIL、春菊电器等品牌商、OEM/ODM厂商
iRobot美国顶尖的消费类机器人公司。创立于1990年,系全球扫地机器人产品代表性企业,2022财年营业收入达到11.83亿美元深圳比亚迪OEM/ODM厂商
赛博(SEB)法国小家电领域知名企业,创立于1857年。全球拥有1,300多个零售门店,2022财年营业收入达79.60亿欧元,在欧洲、美洲等多地区享有盛誉卓力电器等OEM/ODM厂商
史丹利百得 (Stanley Black & Decker)美国知名工业及家用手工具、电动工具、汽保工具、气动工具、存储设备制造商,成立于1843年,2022财年营业收入169.47亿美元百得(苏州)精密制造有限公司等品牌商
飞利浦(Philips)在健康信息化、消费者健康和家庭护理等领域处于领先地位。2022财年营业收入总计178亿欧元,销售和服务遍布世界100多个国家春菊电器等OEM/ODM厂商
松下(Panasonic)全球领先的电子产品制造商,创立于1918年,主要为住宅空间、移动领域以及个人领域的消费者提供电子技术和系统解决方案,2022财年营业收入达到7.39万亿日元Panasonic Procurement Malaysia Sdn Bhd.品牌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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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端品牌品牌标识品牌简介终端产品生产商(公司直接客户)直接客户类型
LG消费品和商业产品的领先制造商,产品包括家用电器、电视、显示器等。2022财年旗下的家电与空气健康产品全球销售额合计超过231亿美元LG Electronics Vietnam Co Ltd品牌商

随着国内外吸尘器市场需求的增长,作为吸尘器主要品牌商长期稳定的合作伙伴,公司将受益并保持较高的市场份额。

(5)产品质量优势

公司自设立以来不断改进生产工艺水平,提升产品质量,已建立起健全、科学的现代化管理制度。公司通过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符合GB/T19001-2016标准以及ISO9001:2015标准,同时获得多项美国UL、欧盟CE、全球CB等认证证书。公司产品符合中国、美国、欧盟等世界各地的安全认证标准、性能测试标准、有害物质标准等各类行业标准。

发行人各个制造事业部设有专门的品质部门,建立了从配料、生产、检验到成品出库各个环节的质量控制标准与要求,对整个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监控,最大限度的把控产品质量,多次获得知名客户颁发的优质供应商奖项;同时,公司不断投入自动化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生产工艺产品质量水平持续提升。

(6)地理位置优势

长三角地区是我国重要的清洁电器产品及相关零部件、原材料的生产制造基地。公司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多位于长三角地区,产品的生产、仓储、物流等各环节均受益于良好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交通条件;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采取“以销定采”模式,地处电机主要原材料及零部件供应充足的长三角地区可以帮助公司更为便捷地安排生产计划以响应客户的订单需求。

此外,苏州作为国内较早进行吸尘器研发及生产的产业聚集地,具有悠久的吸尘器生产历史,集中了包括科沃斯、莱克电气、爱普电器、春菊电器、江苏美的等一大批优质的吸尘器客户资源。地处苏州有助于公司持续开发吸尘器相关的最新技术和产品,有利于公司在吸尘器相关的微特电机细分领域保持领先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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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发行人竞争劣势

(1)人才引进尚需加强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大以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公司需要补充大量专业人才以充实研发、生产、销售和管理各个环节。作为民营企业,公司在吸引高级管理和研发人才方面不具备明显的优势,也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快速发展。

(2)融资渠道较为单一

目前公司正处于业务快速发展时期,在企业运营、技术改造、新产品开发及市场开拓等方面均存在较大的资金需求。目前,公司尚未登陆国内资本市场,融资渠道较为单一,无法及时改变的情况下会对公司业务的发展产生一定影响。

(五)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1、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选择依据

发行人根据业务开展中的实际情况,主要以行业分类、产品类别、下游应用领域、数据可获取性等标准作为选择依据确定同行业可比公司,具体标准如下:

(1)行业分类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与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2017),公司业务属于“C制造业-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C381电机制造-C3813微特电机及组件制造”,首先在上述大行业分类中选取可比公司。

(2)产品类别

公司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生产的微特电机涵盖了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三大类型。微特电机行业中电机种类繁多,不同电机类型在产品技术原理、构造和成本方面也存在一定差异。可比公司的筛选过程中,主要选取从事微特电机研发、生产及销售,同时产品类别与公司较为相近的企业作为可比公司。

(3)下游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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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并已同步发展至电动工具、园林工具等其他终端应用领域。同行业上市公司中,以吸尘器为主要下游应用领域的电机生产企业相对较少。因此,主要选取下游应用领域为吸尘器或其他相近应用领域的电机生产企业作为可比公司。

(4)数据可获取性

由于非上市公司财务数据不予披露,同时部分境外业务规模较大的电机生产企业数据难以获取,考虑到与可比公司进行各项数据比较的实际情况,公司未将实际业务开展中的部分直接竞争对手企业列入同行业可比公司范畴。

结合上述选取标准,经比较筛选,公司最终选取的同行业可比公司科力尔、江苏雷利、莱克电气和祥明智能在上述标准的比较情况具体如下:

公司简称行业分类电机产品类别下游应用领域数据可获取性
科力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分类代码:C38)罩极电机、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步进电机、伺服电机、精密泵等智能家居类产品、健康与护理类产品和运动控制类产品领域A股上市公司
江苏雷利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分类代码:C38)排水泵、步进电机、无刷直流电机及组件家用电器、汽车、医疗仪器和工业自动化控制领域A股上市公司
莱克电气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分类代码:C38)高速无刷数码电机、通用整流子电机及汽车电机以吸尘器为代表的家居清洁、以空气净化器为代表的室内空气清洁和以高端智能净水器为代表的家庭水净化领域A股上市公司
祥明智能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分类代码:C38)微特电机(包括交流异步电机、直流有刷电机、直流无刷电机)和风机(包括离心风机、横流风机、轴流风机、特种定制风机)暖通空调与制冷、交通车辆、通信系统和医疗健康领域A股上市公司
发行人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分类代码:C38)主要产品涵盖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三大类型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等其他终端应用领域/

综上所述,公司按照行业分类、产品类别、下游应用领域、数据可获取性等标准选取同行业可比公司,具备合理性、全面性和可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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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同行业可比公司的比较情况

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经营情况、市场地位、技术实力、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等方面的比较情况如下:

(1)经营情况

公司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经营情况对比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主要电机产品2022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主要直接/终端客户
科力尔罩极电机、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步进电机、伺服电机、精密泵等115,236.24海康威视、可胜技术、创想三维、松下(Panasonic)、美的、海信、宇视科技、广电运通、比依股份、新宝股份、伊莱克斯(Electrolux)
江苏雷利排水泵、步进电机、无刷直流电机及组件279,903.20格力、美的、海尔、伊莱克斯、惠而浦、LG、三星、松下、夏普、富士通、GE等
莱克电气高速无刷数码电机、通用整流子电机及汽车电机877,253.74消费市场零售客户及其他
祥明智能微特电机(包括交流异步电机、直流有刷电机、直流无刷电机)和风机(包括离心风机、横流风机、轴流风机、特种定制风机)62,985.11Hayward Industries, Inc.、富泰净化、Allied Motion、Promoco Scandinavia AB、东莞通用电器、成都华远电器等
发行人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和直流有刷电机177,719.97必胜(Bissell)、鲨客(Shark)、创科集团(TTI)、伊莱克斯(Electrolux)、iRobot等

(2)市场地位

公司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市场地位对比具体如下:

公司简称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地位
科力尔智能家居类产品、健康与护理类产品和运动控制类产品领域科力尔有着二十多年的电机及智能驱控技术的研发和制造经验,掌握了电机、驱动系统、智能控制系统的核心技术,罩极电机产销量在全球处于领先地位,步进电机在3D打印领域具有较强的行业竞争优势,并在智能安防、银行ATM机等领域取得了新的突破,伺服系统突破了关键核心技术,实现了进口替代
江苏雷利家用电器、汽车、医疗仪器和工业自动化控制领域江苏雷利在家用电器、汽车制造、医疗、运动健康等领域得到了广泛应用。江苏雷利拥有稳定的优质客户群,多年来得到了格力、美的、海尔、伊莱克斯、惠而浦、LG、三星、松下、夏普、富士通、戴森、GE等国内外知名的家用电器生产商、全球知名运动健康设备制造商爱康的认可。医疗仪器市场中,依托丝杆电机、音圈电机及控制技术相结合的产品进入了著名医疗仪器制造商迈瑞医疗、爱德士等客户群,部分新产品实现了进口替代;在汽车电机及零部件领域,江苏雷利瞄准汽车零部件电子化和轻量化发展趋势,在与宇通、金龙、金康、艾尔希、凯斯库等优质客户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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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简称下游应用领域市场地位
作的基础上成功跨入新能源汽车铝压铸行业,报告期内已与美诺、上海海立及德珂斯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
莱克电气以吸尘器为代表的家居清洁、以空气净化器为代表的室内空气清洁和以高端智能净水器为代表的家庭水净化领域莱克电气自主品牌的销售网络遍布全国30多个省份、300多个城市,终端门店超过4,000多家。吸尘器、空气净化器、净水机等产品的市场占有率持续保持领先水平。根据中怡康统计,其吸尘器在国内线下立式吸尘器零售额份额达到93.41%,排名第一;净化器在国内线下零售额份额达到12.26%,排名第二;碧云泉净水机在国内线下台式直饮机零售额份额达60.08%,继续稳居排名第一;2022年度,莱克电气电机生产量2,595.51万台,其中对外销售1,393.32万台,自用1,202.19万台,自用部分主要用于生产环境清洁电器、园林工具、品质生活电器和厨房电器等
祥明智能暖通空调与制冷、交通车辆、通信系统和医疗健康领域已掌握微特电机及风机产品的主要核心技术,特别是在永磁直流无刷电机的集成化、智能化技术、电机应用集成技术、电机控制及集群远程控制技术等方面处于国内领先水平
发行人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电动工具和园林工具等其他终端应用领域根据发行人家用吸尘器主吸力电机内销出货量进行测算,全国家用吸尘器年产量中25%以上的吸尘器产品使用了公司生产的微特电机,具体测算过程具体参见本节“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竞争情况”之“3、发行人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地位”相关内容。从发行人市场占有率、行业内竞争状况来看,发行人在吸尘器电机细分领域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3)技术实力

公司与同行业主要竞争对手的技术实力对比具体如下:

公司简称2020-2022年度研发费用复合增长率2022.12.31
发明专利数量研发人员数量
科力尔20.13%2318
江苏雷利8.09%102480
莱克电气24.93%2891,070
祥明智能11.74%10124
发行人10.90%10207

(4)衡量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业务数据、指标

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关键业务数据对比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相关内容。

(六)发行人未来发展的主要瓶颈与应对计划

当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为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在相关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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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占据相当地位,但同时,公司也面临着下游产品更新迭代速度较快、市场需求波动等挑战。公司未来发展的瓶颈主要系:受限于民营企业资金实力相对薄弱,融资渠道相对单一的特点,公司现有资金实力无法及时满足其他应用领域扩张所需的研发能力、市场开拓能力;此外,因公司下游应用领域相对单一,业绩受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影响较大。针对上述未来发展瓶颈,发行人的应对计划具体如下:

1、技术创新与产品升级

公司将持续提升现有微特电机领域的产品开发能力,丰富产品结构,满足客户差异化需求。公司将借助本次企业上市募投项目之一“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拓展无刷电机产品线,实现产品结构优化,顺应智能高效、节能环保的市场趋势,以满足未来与日俱增的市场需求和不同客户对定制化、差异化的多种要求。

2、积极实施人才战略

公司将以外部引进和内部培养相结合的方式招揽多元化人才,覆盖公司各业务条线的人才需求。外部引进将着力为公司提供技术、管理等岗位经验丰富的专业人才,内部培养与选拔将促进现有优秀人才走上关键岗位。此外,公司还将探索改革薪酬激励制度,借助资本市场完善分配机制,增强员工工作积极性,为公司发展壮大留住关键战略性人才。

3、持续拓展下游应用领域

公司将依托多年深耕于吸尘器电机领域的技术积累,同时借助本次上市获得的资金支持,在高性能、低能耗、低噪音、轻量化、智能化等特征的微特电机研发上投入更多资源。公司高度重视不断加强自身竞争优势的重要性,将在持续巩固和提升公司产品在现有应用领域的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不断在其他应用领域方面寻求新的突破,逐步将未来发展目标拓展至个人护理、工业风机、汽车电机等其他终端应用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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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行人的销售情况和主要客户

(一)主要产品销售情况

1、主要产品产能、产量、销量

单位:万台

产品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交流串激电机产能5,309.364,866.913,183.27
产量2,871.994,319.973,498.07
产能利用率54.09%88.76%109.89%
销量2,999.914,303.663,334.58
产销率104.45%99.62%95.33%
直流无刷电机产能948.48759.86646.69
产量669.25715.19606.81
产能利用率70.56%94.12%93.83%
销量695.05709.41549.09
产销率103.86%99.19%90.49%
直流有刷电机产能1,108.081,023.72877.80
产量666.11952.36831.57
产能利用率60.11%93.03%94.73%
销量707.95936.92782.31
产销率106.28%98.38%94.08%

注:直流有刷电机销量中不包含部分外购的成品电机。

2、主营业务收入构成情况

(1)按产品分类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机产品166,721.3493.81%215,502.1094.71%154,281.2294.62%
其中:交流串激电机107,730.5260.62%149,865.1865.86%101,067.3861.98%
直流无刷电机46,337.4426.07%48,858.7121.47%39,645.5724.31%
直流有刷电机12,653.387.12%16,778.217.37%13,568.268.32%
其他10,998.646.19%12,033.745.29%8,778.82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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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计177,719.97100.00%227,535.84100.00%163,060.03100.00%

(2)按季节性分类

单位:万元

季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季度39,451.4222.20%45,625.9620.05%18,794.3511.53%
二季度48,411.1327.24%63,966.5228.11%37,051.2722.72%
三季度42,162.9623.72%60,773.9126.71%47,328.0529.02%
四季度47,694.4526.84%57,169.4425.13%59,886.3736.73%
合计177,719.97100.00%227,535.84100.00%163,060.03100.00%

(3)按销售区域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内销139,524.3378.51%169,089.6274.31%128,897.0279.05%
外销38,195.6521.49%58,446.2225.69%34,163.0220.95%
合计177,719.97100.00%227,535.84100.00%163,060.03100.00%

①境内客户

单位:万元

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95,012.0768.10%108,388.4364.10%83,920.3565.11%
华南31,114.1922.30%43,681.5225.83%40,737.3131.60%
华中8,083.435.79%15,772.969.33%3,233.332.51%
华北5,254.953.77%1,156.220.68%915.270.71%
其他地区59.690.04%90.490.05%90.760.07%
合计139,524.33100.00%169,089.62100.00%128,897.02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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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境外客户

单位:万元

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亚洲25,111.9465.75%37,980.1264.98%19,869.4658.16%
北美洲5,605.1314.67%11,593.3619.84%9,450.8627.66%
欧洲6,328.6316.57%5,069.698.67%2,239.546.56%
南美洲1,149.943.01%3,762.146.44%2,562.267.50%
其他地区--40.910.07%40.890.12%
合计38,195.65100.00%58,446.22100.00%34,163.02100.00%

③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实际产品最终用于境外市场或品牌的比重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实际产品最终用于境外市场或品牌的比重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电机类产品外销36,949.1156,419.4432,195.53
内销中最终用于境外市场或品牌的电机类产品97,989.02132,460.64106,570.64
小计134,938.14188,880.08138,766.17
主营业务收入177,719.97227,535.84163,060.03
占比75.93%83.01%85.10%

如上表所示,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产品最终用于境外市场或品牌的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85.10%、83.01%和75.93%,占比较高,对应的主要市场为美国、西欧和日本市场。

3、主要产品平均单价变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主要产品类别的销售数量及销售单价变动情况如下:

产品类别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交流串激电机销售收入(万元)107,730.52149,865.18101,067.38
销售数量(万台)2,999.914,303.663,334.58
平均单价(元/台)35.9134.8230.31
直流无刷电机销售收入(万元)46,337.4448,858.7139,64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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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类别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数量(万台)695.05709.41549.09
平均单价(元/台)66.6768.8772.20
直流有刷电机销售收入(万元)12,653.3816,778.2113,568.26
销售数量(万台)775.141,107.26998.66
平均单价(元/台)16.3215.1513.59

4、报告期内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客户名称主营业务收入占比主要销售电机类型
2022年度1伟创力11,856.016.67%交流串激、直流无刷、直流有刷
2科沃斯8,167.394.60%交流串激、直流无刷、直流有刷
3广东德尔玛8,006.544.51%交流串激、直流无刷、直流有刷
4深圳比亚迪5,866.513.30%交流串激
5石头科技5,220.412.94%交流串激
合计39,116.8622.01%-
2021年度1伟创力21,078.679.26%交流串激、直流无刷、直流有刷
2VS Industry12,189.915.36%交流串激、直流有刷
3广东德尔玛10,882.334.78%交流串激、直流无刷、直流有刷
4爱普电器9,173.294.03%交流串激、直流无刷、直流有刷
5春菊电器7,964.243.50%交流串激、直流无刷、直流有刷
合计61,288.4426.94%-
2020年度1伟创力15,415.029.45%交流串激、直流无刷、直流有刷
2爱普电器8,914.935.47%交流串激、直流无刷、直流有刷
3创科实业(TTI)6,808.534.18%交流串激、直流无刷、直流有刷
4VS Industry6,021.153.69%交流串激、直流有刷
5斯卫浦电器5,366.923.29%直流无刷、直流有刷
合计42,526.5626.08%-

注:受同一集团控制的客户已合并计算,其中,伟创力包含伟创力技术(长沙)有限公司、伟创力电子设备(深圳)有限公司、伟创力电脑(苏州)有限公司和PT. FlextronicsTechnology Indonesia、Flextronics International Europe B.V.;爱普电器包含苏州德莱电器有限公司、苏州诚河清洁设备有限公司和苏州爱普电器有限公司;创科实业(TTI)包含TechtronicCordless GP、Royal Appliance Mfg. Co、Techtronic Industries Manufacturing Vietnam和东莞创机电业制品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包含深圳市比亚迪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和BYD Electronics(M) Sdn. Bhd;科沃斯包含科沃斯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添可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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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科时尚电子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销售比例超过50%的情形;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和其他主要关联方在上述客户中不占权益亦无关联关系。

5、境外业务拓展方式,主要客户区域分布情况

(1)境外业务拓展方式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业务的主要拓展方式有:①由原有优质客户推荐;②客户主动接洽;③相关终端客户指定;④前往目标市场拜访客户,推广自身产品;

⑤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持续维护已有客户。

(2)主要客户区域分布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境外销售的主要客户分布于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美国、罗马尼亚、巴西、越南、匈牙利、墨西哥、印度、韩国等地,具体情况如下:

客户名称区域分布情况
VS Industry马来西亚
创科实业(TTI)美国、越南
史丹利百得巴西、美国、墨西哥、印度
伊莱克斯(Electrolux)巴西、匈牙利
GRACO INC美国
伟创力美国、印度尼西亚
松下电器马来西亚
LG韩国、越南
CER Cleaning Equipment S.R.L.巴西、罗马尼亚

注:上表列示公司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其外销收入金额合计占比超过70%的客户(受同一集团控制的客户按合并口径计算)。

6、进出口及境外经营活动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是否存在仲裁或诉讼

发行人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报告期内,发行人从事的进出口业务包括向境外客户销售产品及少量进口采购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设有一家境外子公司新加坡CDS,新加坡CDS下设全资子公司越南CDS,除此之外无其他实际业务。越南CDS工厂正在筹备建设中,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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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微特电机及PCBA板的生产业务。2020年以来,发行人境外经营活动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形,不存在相关仲裁或诉讼情形。发行人从事进出口业务需遵守的法律法规如下:

法规名称具体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第十一条 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必须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未依法经海关注册登记,不得从事报关业务
《出口货物退(免)税管理办法(试行)》出口商自营或委托出口的货物,除另有规定者外,可在货物报关出口并在财务上做销售核算后,凭有关凭证报送所在地税务局(以下简称税务机关)批准退还或免征其增值税、消费税。办法所述出口商包括对外贸易经营者、没有出口经营资格委托出口的生产企业、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上述对外贸易经营者是指依法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其他执业手续,经商务部及其授权单位赋予出口经营资格的从事对外贸易经营活动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其中,个人(包括外国人)是指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或合伙企业。 上述特定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是指按国家有关规定可以申请出口货物退(免)税的企业和人员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 有违反规定将境内外汇转移境外,或者以欺骗手段将境内资本转移境外等逃汇行为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限期调回外汇,处逃汇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逃汇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

(1)海关合法合规情况

发行人已取得《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等从事进出口业务所需资质,具体如下:

序号证照名称证书编号发证日期有效期至发证机关持有人
1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32052409452021/9/22长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星德胜
2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32059694262021/9/24长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越正 机电
3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321294242C2021/3/2长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泰兴星德胜

注:泰兴星德胜尚未实际开展进出口业务。

2020年以来,星德胜和越正机电存在出口销售业务,星德胜存在少量进口采购业务。根据苏州工业园区海关于2022年2月21日、2022年8月9日及2023年1月18日分别出具的《证明》,星德胜不存在涉及海关进出口监管领域的违法犯罪记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海关行政处罚的情事。根据苏州海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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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18日、2022年7月13日及2023年1月17日分别出具的《证明》,越正机电不存在涉及海关进出口监管领域的违法犯罪记录、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受到海关行政处罚的情事。

(2)税务合法合规情况

发行人已在所在地税务主管机关办理了出口退税资格认定,2020年以来,依法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出口货物退税。2020年以来,发行人不存在进出口及境外经营活动相关的税务行政处罚记录。

(3)外汇合法合规情况

2020年以来,发行人从事的进出口业务包括向境外客户销售产品及少量进口采购业务,涉及收汇与结汇。2020年以来,发行人不存在与进出口业务相关的外汇处罚记录。

综上所述,2020年以来,发行人境外经营活动、进出口活动不存在因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受到处罚的情形,不存在相关仲裁或诉讼情形。

7、发行人主要境外销售地对华贸易政策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境外销售地为马来西亚、印度尼西亚、美国、罗马尼亚、巴西、越南、匈牙利、墨西哥、印度、韩国等地。除美国外,发行人主要境外销售地对微特电机相关产品的进口无特别管制措施。2018年-2019年,美国对原产于中国的部分商品加征关税,加征税率为10%-25%不等,涉及商品金额共计5,500亿美元;2020年1月,中美达成第一阶段协议,美国将分阶段豁免此前对中国商品加征的关税,2022年3月,美国对包括多种微特电机在内的352项中国商品豁免加征关税。

上述加征关税的商品清单中所涉发行人销售的相关产品较少,且发行人主要以FOB模式与美国地区客户进行结算,由客户承担所在地进口关税。此外,美国地区客户并未以压低报价等形式将该部分关税成本转嫁给发行人,且报告期内发行人直接出口至美国的收入分别为9,055.08万元、11,382.70万元和5,325.91万元,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55%、5.00%和3.00%,占比较低,因此美国对华贸易政策对发行人经营业绩影响较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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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发行人订单数量及主要客户经营业绩受到的影响及未来发展趋势发行人境外销售收入增长趋势总体良好,2020年度发行人实现外销收入34,163.02万元,同比增长62.82%;2021年度发行人实现外销收入58,446.22万元,同比增长71.08%。2021年度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订单数量约6,002.29万台,订单数量较为充足,受销往地对华贸易政策影响较小。2022年度,由于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宏观因素,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清洁电器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有所回落,发行人与主要客户签订的订单数量约为4,037.58万台,订单数量有所下滑。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销客户经营业绩情况具体如下:

客户名称经营业绩情况
VS Industry2022财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9.14亿马来西亚林吉特(折合人民币约59.82亿元),同比下降2.2%
创科实业(TTI)2022财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32.54亿美元,同比增长0.4%,其中地板护理及清洁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5.6%
史丹利百得2022财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69.47亿美元,同比增长10.9%,其中约85%来自工具及存储业务
伊莱克斯(Electrolux)2022财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348.80亿瑞典克朗(折合人民币约896.39亿元),同比增长7.36%
GRACO INC2022财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1.44亿美元,同比增长7.8%
伟创力2022财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60.41亿美元,同比增长7.9%
松下电器2022财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7.39万亿日元(折合人民币约3,857.59亿元),同比增长10.30%,其中约65%来自生活及工业领域
LG2022财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83.47万亿韩元(折合人民币约4,351.34亿元),同比增长12.9%,其中约36%来自家用电器及空气能源产品
CER Cleaning Equipment S.R.L.2022财年集团实现销售额31.61亿欧元,同比增长2.2%

注:上表列示公司为报告期内发行人对其外销收入金额合计占比超过70%的客户(受同一集团控制的客户按合并口径计算),相关财务数据来自各公司集团年度报告及官网公开资料。

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外销客户业绩情况总体较为稳定,部分下游客户因终端需求减少,收入出现暂时性增速放缓或下滑的情形。

四、发行人的采购情况和主要供应商

(一)主要原材料和能源供应情况

1、原材料采购情况

公司采购的主要原材料包括铜/铝漆包线、硅钢、轴承、换向器等,其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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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及其占主营业务成本比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比金额占比金额占比
漆包线-铜15,080.6510.38%24,230.6012.75%14,443.8910.73%
漆包线-铝1,798.071.24%2,413.151.27%1,696.001.26%
硅钢10,177.237.00%15,971.978.41%7,450.615.54%
轴承7,951.255.47%12,345.196.50%10,271.997.63%
换向器6,190.524.26%9,339.424.92%7,003.435.20%
定转子铁芯1,588.261.09%7,343.603.87%4,229.463.14%
动叶轮5,261.493.62%7,235.973.81%5,353.123.98%
MOS管2,535.271.74%5,505.132.90%5,770.554.29%
合计50,582.7534.81%84,385.0344.41%56,219.0541.78%

注:上表不包含外协加工采购金额。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原材料采购单价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漆包线-铜(元/kg)65.2666.0549.38
漆包线-铝(元/kg)27.5526.7223.46
硅钢(元/吨)5,575.267,014.884,555.47
轴承(元/个)0.941.021.00
换向器(元/个)1.711.761.55
定转子铁芯(元/套)1.613.411.87
动叶轮(元/个)1.351.311.15
MOS管(元/个)0.830.780.83

2、能源采购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外购的主要能源为电力,其采购金额和单价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用量(万度)1,999.732,377.501,877.19
金额(万元)1,814.161,852.231,469.73
单价(元/度)0.910.780.78

1-1-127

(二)前五大供应商情况

1、材料采购

报告期内,公司材料采购前五大供应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供应商名称材料采购金额占材料采购总额的比例主要采购内容
2022年度1东莞新隆漆包线有限公司8,607.998.11%漆包线
2江苏沙钢玖隆冷轧加工有限公司5,447.335.13%硅钢
3江苏科固电器有限公司3,797.333.58%换向器
4苏州永泰兴机械有限公司3,720.623.51%机壳、风罩、定转子铁芯等
5浙江天洁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3,573.713.37%硅钢
合计25,146.9823.69%-
2021年度1江苏沙钢玖隆冷轧加工有限公司10,488.126.54%硅钢
2上海裕生特种线材有限公司7,508.144.68%漆包线
3东莞新隆漆包线有限公司7,321.524.57%漆包线
4苏州永泰兴机械有限公司7,262.234.53%定转子 铁芯
5苏州柯依尔特种线缆有限公司5,370.303.35%漆包线
合计37,950.3223.67%-
2020年度1上海裕生特种线材有限公司7,162.245.96%漆包线
2苏州柯依尔特种线缆有限公司5,440.104.53%漆包线
3无锡浙双物资发展有限公司4,705.133.92%硅钢
4上海合丰电器有限公司4,677.773.89%动叶轮
5宁波达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4,471.013.72%轴承
合计26,456.2522.02%-

注:受同一集团控制的供应商已合并计算。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发行人与前五大供应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主要关联方未在前五大供应商中占有权益。

2、外协加工

报告期内,公司外协加工前五大供应商采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1-1-128

单位:万元

年份序号外协供应商名称采购金额占外协采购总额比例主要加工产品
2022年度1苏州永泰兴机械有限公司850.4223.04%定转子铁芯
2苏州双赢模具制品有限公司556.4315.08%注塑件
3苏州市吴中区金鑫冲压制品有限公司516.3413.99%定转子铁芯
4苏州强能模具科技有限公司361.269.79%注塑件
5苏州联嘉塑胶模具有限公司318.478.63%注塑件
合计2,602.9270.53%-
2021年度1苏州永泰兴机械有限公司887.0218.03%定转子铁芯
2苏州双赢模具制品有限公司612.2612.44%注塑件
3苏州市吴中区金鑫冲压制品有限公司580.3311.79%定转子铁芯
4苏州强能模具科技有限公司508.9810.34%注塑件
5苏州联嘉塑胶模具有限公司486.869.89%注塑件
合计3,075.4462.51%-
2020年度1苏州联嘉塑胶模具有限公司684.1617.35%注塑件
2苏州永泰兴机械有限公司640.6216.24%定转子铁芯
3苏州市吴中区金鑫冲压制品有限公司381.239.67%定转子铁芯
4苏州双赢模具制品有限公司354.648.99%注塑件
5苏州强能模具科技有限公司340.148.62%注塑件
合计2,400.7960.87%-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外协加工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外协加工商的情形;发行人与前五大外协加工商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主要关联方未在前五大外协加工商中占有权益。公司采用外协加工模式加工的产品主要包括定转子铁芯、注塑件以及引线组件等。公司向外协加工商提供主要生产原材料,外协加工商依照公司的设计要求加工产品,结算时收取加工费。

1-1-129

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

(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包括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和其他设备,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固定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5,009.973,491.0869.68%
机器设备21,338.4712,498.7658.57%
运输工具682.10242.4935.55%
其他设备3,337.841,560.5446.75%
固定资产装修182.5267.5437.00%
合计30,550.9017,860.4158.46%

1、主要生产设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主要生产设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台)原值净值平均成新率
1平衡机1833,704.041,812.2248.93%
2绕线机2863,278.611,547.1047.19%
3检测设备2772,282.801,492.3065.37%
4点焊机1791,831.63837.3645.72%
5生产线体441,624.31691.6542.58%
6贴片机161,642.931,336.5081.35%
7精车机56626.70320.7851.18%
8锂电池组充放电设备39554.05471.4085.08%

2、房屋建筑物

(1)自有房屋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产权证书的房屋建筑物情况如下:

序号权证号坐落面积(m2)权属证书取得时间取得方式房屋 用途权利人
1苏(2022)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苏州工业园区唯亭临埠34,098.922022-3-16自建车间、办公楼星德胜

1-1-130

序号权证号坐落面积(m2)权属证书取得时间取得方式房屋 用途权利人
第0000053号街15号

上述发行人拥有的房屋为发行人自行建设而成,发行人拥有的上述房屋所有权合法、有效,均为合法建筑,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一致,受到行政处罚的风险较小,不存在重大违法行为。

(2)租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主要租赁情况如下: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地址租赁面积(m2)租赁期租赁用途是否拥有产权证
1星德胜苏州市慷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相城区爱格豪路42号7,6002021.12.1- 2023.10.31生产经营
2越正机电一晶机械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上新路10号1,938.212021.1.1- 2024.12.31生产经营
3星德胜电气泰兴市兴业标房建设有限公司泰兴市黄桥镇工业园区通站路南侧、盐靖路西侧15,790.172020.5.1- 2024.1.31生产经营
宿舍45间宿舍
4星德胜电气聚隆(泰州)电器科技有限公司泰兴市黄桥镇工业园区韩庄路2,9922022.12.1- 2023.8.31生产经营
1,125食堂
宿舍22间宿舍
5泰兴星德胜泰兴市珊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泰兴市珊瑚镇原八户小学闲置厂地6,437.622021.2.1- 2027.1.31生产经营
6泰兴星德胜泰兴市陵广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泰兴市广陵镇顾周村14组,木行村15、16组10,8752021.7.1- 2024.6.30生产经营
7泰兴星德胜泰兴市惠风和畅实业有限公司分界镇王厂村10、11组、分界村12、13组9,357.182022.8.1- 2025.7.31生产经营
8泰兴星德胜泰州优尔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泰兴市古溪镇古溪社区古溪4、10、11组3,283.012021.3.8- 2026.3.7生产经营
9星德胜深圳分公司深圳市福永智荟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社区福海工业区A2栋1622022.9.1- 2023.8.31办公
10越正机电苏州东欣热载体科技有限公司苏州市吴中区经济开发区横泾街道上新东路9号473.002023.5.1-2024.4.29仓储
11新加坡CDSBW INDUSTRIAL DEVELOPMENT THOI HOA (PROJECT 02) ONE MEMBER LIMITED越南平阳省苄吉市镇泰和区泰和工业园NA1路A4区F3-3厂房2,601.002023.7.1-2026.6.30生产经营

1-1-131

序号承租方出租方租赁地址租赁面积(m2)租赁期租赁用途是否拥有产权证
LIABILITY COMPANY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就上述第9项租赁房产,出租方尚未提供有效、完整的产权证明文件,亦未提供任何建设证照,发行人深圳分公司租赁该物业存在被要求搬迁的风险。发行人上述瑕疵租赁房产的面积为162平方米,约占发行人自有及租赁房产总面积的0.17%,面积较小,该租赁房产主要用途为办公,不属于发行人的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报告期内上述瑕疵租赁房产未产生营业收入和利润,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影响较小。如果因租赁房产存在权属瑕疵而导致发行人深圳分公司无法继续租赁使用时,发行人深圳分公司可于合理期限内在相关区域内及时找到合适的替代性合法场所,更换该等租赁房产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发行人租赁房产存在的瑕疵不会对发行人本次发行构成实质性障碍。除上述第9项租赁房产外,上述其他租赁房产均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租赁用途与该等租赁房产证载用途一致;对于涉及转租的房产,已取得转租房产产权人同意转租的证明文件,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上述租赁合同均合法、有效。该等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内,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可持续租赁使用,发行人在报告期内未与出租方因租赁事宜发生过纠纷,不存在因违反租赁合同约定而被要求终止租赁的情形。此外,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出租方租赁关系稳定,上述租赁合同期限到期后,对于该等租赁房产,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均享有优先续租权。因此,该等房产到期无法续期风险较小,不会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二)主要无形资产情况

1、土地使用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取得产证的土地使用权情况如下:

序号权证号土地类型坐落用途面积(m2)终止日期权利人
1苏(2022)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053号出让苏州工业园区唯亭临埠街15号工业17,1512060-8-9星德胜

1-1-132

2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11103号出让相城区渭塘镇河道东、保圩路北工业26,5212072-3-14星德胜智能

(1)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取得及使用情况

①苏(2022)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053号不动产权证书所载土地使用权

苏州工业园区国土房产局通过招拍挂方式将宗地编号为36083的坐落于葑亭大道北、临埠街西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发行人,宗地面积为17,151平方米,出让价款为577万元。发行人已于2010年8月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契税等相应税费。

发行人于2011年2月17日就上述土地使用权取得编号为苏工园国用(2011)第00026号的土地使用权证书,并于2022年3月16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规划建设委员会换发的苏(2022)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053号不动产权证书。发行人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一致。

②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11103号不动产权证书所载土地使用权

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通过招拍挂方式将宗地编号为苏相国土2021-WG-51号的坐落于渭塘镇河道东、保圩路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星德胜智能,宗地面积为26,521平方米,出让价款为891.11万元。星德胜智能已于2022年3月足额缴纳土地出让价款及契税等相应税费。

星德胜智能于2022年5月26日取得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颁发的苏(2022)苏州市不动产权第7011103号不动产权证书。星德胜智能上述土地使用权的实际用途与证载用途一致。

综上,发行人上述2项土地使用权的取得、使用符合《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依法办理了必要的审批程序。

2、专利

(1)专利情况

发行人拥有的境内外专利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一: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情况”。

1-1-133

报告期内未发生涉及发行人的专利权纠纷案件,相关专利来源及取得方式合法合规、权属清晰,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相关专利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情况。

(2)受让取得专利的具体情况

除发行人内部转让的两项专利外,公司通过受让方式取得的发明专利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转让时间转让方专利权人
1一种钢筋捆扎机的电路控制系统ZL201510338102.92017.4.17苏州律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英诺威
2一种绝缘纸自动插纸机器人ZL201810387003.32020.11.6深圳立专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越正机电

上述第1项专利系英诺威从苏州律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无偿受让取得,受让时间为2017年4月17日,系发生在发行人全资收购英诺威股权之前,专利转让时英诺威及苏州律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均系王瑞平控制的企业;第2项专利系越正机电自深圳立专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代其委托人漳州龙文区信创友工业设计有限公司)以29,680元的价格受让取得,交易价格系双方根据专利的实际应用情况和使用需求协商确定。该项专利为与绝缘纸制造、设备装置、技术储备相关的专利,与越正机电主营业务相关度较高。受让该专利有助于完善公司技术体系,是对公司核心技术的重要补充,越正机电受让该专利具有合理性。

综上,公司上述两项受让专利权属清晰,转让背景合理,定价公平、合理。

(3)专利对生产经营的重要程度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专利类型及数量具体情况如下:

专利类别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
自行申请专利910478
受让专利2//

注:自行申请专利中,发行人子公司泰兴星德胜持有的2项发明专利系由发行人自行申请后内部转让获得。

1)自行申请专利

发行人自行申请的专利包括9项发明专利、104项实用新型专利和78项外观设计专利,均为发行人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积累而来。其中,发明专利主要涉及

1-1-134

发行人在历年研究、开发、生产过程中所累积的关键技术和工艺流程;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专利主要涉及产品的标识、形状或构造,帮助发行人提高产品的认知度及品牌效应,持续提升其市场上的竞争优势。上述专利有助于发行人构筑自身的专利技术壁垒,在行业内实现差异化竞争,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具有一定重要性。2)受让专利发行人受让取得的专利在生产经营的作用及重要程度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号在生产经营中的作用专利权人
1一种钢筋捆扎机的电路控制系统ZL201510338102.9能够使捆扎钢筋过程实现自动控制,根据需要调整吐丝长度,吐丝长度均匀不易出现浪费,且系统能根据扭力的大小自动调整适合的扭力英诺威
2一种绝缘纸自动插纸机器人ZL201810387003.3可对电机定子进行绝缘纸插纸作业,实现机械自动化作业,插纸快速方便且安全性高,插纸深度一致性高,减少了劳动力的投入,降低了电动机生产的成本,提高了电动机生产的质量越正机电

由上表所见,发行人受让取得的专利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一定重要性。

3、商标

发行人拥有的境内外注册商标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二: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商标”。

4、域名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拥有的域名情况如下:

序号注册人注册域名注册时间到期时间取得方式
1星德胜cds.cn2004年4月1日2026年4月1日原始取得
2越正机电szyuezheng.com2009年11月20日2024年11月20日原始取得

(三)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与公司业务的内在联系以及对公司持续经营的影响

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房屋建筑物和主要机器设备,是保证日常生产经营的必要条件。

公司所拥有的主要无形资产与公司所提供产品及服务的内在联系情况,参见本节“六、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之“(一)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技术所处阶段”。

1-1-135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除公司租赁用于办公的房产存在一定瑕疵之外(参见本节“五、发行人的主要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之“(一)主要固定资产情况”之“2、房屋建筑物”之“(2)租赁情况”),公司所拥有的主要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存在瑕疵、纠纷及潜在纠纷,不存在对公司持续经营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形。

(四)资质、许可、认证

1、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的主营业务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主营业务
1发行人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2泰兴星德胜微特电机产品的加工服务
3星德胜电气微特电机产品的加工服务
4越正机电电机及电器的绝缘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5英诺威电池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目前主要开展电池包的销售
6星德胜智能电池包、PCBA板的生产、销售
7CINDERSON PTE. LTD.除持有越南CDS股权外无其他实际业务
8越南CDS拟从事微特电机及PCBA板的生产业务
9泰兴星德胜广陵分公司微特电机产品的加工服务
10泰兴星德胜分界分公司微特电机产品的加工服务
11泰兴星德胜古溪分公司微特电机产品的加工服务
12发行人深圳分公司电机及其控制系统的研发,目前未实际开展研发活动

2、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应具备的全部资质取得情况

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产品包括微特电机、电池包、绝缘配件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发行人所生产的产品不属于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管理的产品类型,无需取得相关生产许可证书。

发行人取得的与产品生产经营相关资质、许可、认证、备案等具体情况如下:

(1)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发行人及生产过程中涉及污染物排放的子公司、分支机构均已完成固定污染

1-1-136

源排污登记,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发行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之“(二)环境保护情况”之“4、排污登记情况”。

(2)强制性产品认证相关情况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生产销售的部分电机产品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规定的小功率电动机,即额定电压大于36V(直流或交流有效值),小于直流1,500V、交流1,000V的驱动用小功率电机。根据上述规则,该等小功率电动机属于适用强制性产品认证自我声明评价方式的产品,应当采用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后方可出厂、销售。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强制性产品认证专栏相关问题解答(1)相关内容,若整机为《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对整机中所用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部件可以不单独申请CCC认证,但这些部件必须随整机检测。为缩短认证期,减轻整机企业、进口商的压力,国家鼓励《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部件单独认证;若整机为非《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产品,其中所用的部件不要求申请认证检测。但对单独进口、销售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内的部件,必须获得认证。此外,对于根据外贸合同的约定而特殊加工专供出口的产品,可以不申请强制性认证。发行人部分电机产品作为整机的部件已按照客户的要求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的规定单独完成自我声明程序B并出具《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描述与界定表(2020年修订)》,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销售的其他产品不属于需办理强制性认证的范畴。

(3)货物出口业务相关资质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就其出口业务取得的相关资质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业务资质证书编号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1-1-137

序号公司业务资质证书编号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1发行人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3205240945长期申请取得
2泰兴星德胜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321294242C长期申请取得
3越正机电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3205969426长期申请取得

(4)主要进出口国产品认证

除上述境内资质、认证、许可、备案外,由于发行人许多产品销售至境外,发行人为满足其境外客户或境外监管部门对其出口产品的认证要求,发行人取得相关境外认证,发行人主要进出口国产品认证情况如下:

序号认证类别认证产品认证机构认证适用地区持有人取得方式
1CE认证各类电机、锂电池包产品CJSETI欧盟星德胜、英诺威申请取得
2UL认证各类电机、锂电池包产品美国UL北美星德胜、英诺威申请取得
3CB认证各类电机、锂电池包产品TüV公司全球星德胜、英诺威申请取得
4EMC认证各类锂电池包产品AGC欧盟英诺威申请取得
5MSDS认证各类锂电池包产品AGC欧盟英诺威申请取得
6UN38.3认证各类锂电池包产品上海化工研究院检测中心、AGC全球英诺威申请取得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发行人已就货物运输取得苏州市交通运输局核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业务资质证书编号有效期至取得方式
1发行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苏交运管许可苏字320508301448号2031年5月5日申请取得

综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各子公司已取得生产经营应具备的全部资质,不存在未取得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质或许可的情形。

3、资质和许可对发行人生产经营的具体影响和重要程度

(1)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因发行人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会产生废水、废气、固废、噪音等污染物,

1-1-138

根据《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的规定,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污染物排放以排污登记回执为前提,上述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一定影响。

(2)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

根据《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和《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和实施要求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19年第44号)等相关规定,发行人生产销售的部分电机产品属于小功率电动机,小功率电动机属于强制性产品认证目录下需要进行自我声明程序的产品,应当采用自我声明程序B(指定实验室型式试验+自我声明)后方可出厂、销售,上述认证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一定影响。

(3)货物出口业务相关资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相关规定,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报关企业办理报关手续,应当依法向海关备案。因发行人及部分子公司涉及出口业务,故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对发行人的出口销售具有一定影响。

(4)主要进出口国产品认证

由于发行人部分产品销售至境外,为满足其境外客户或境外监管部门对其出口产品的认证要求,发行人申请办理相关境外认证,上述认证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一定影响。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相关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系从事一定数量货运经营的企业所需办理的资质,发行人主营业务非道路运输,办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主要用途为向厂区间转场运输等,上述认证对发行人生产经营具有一定影响。

4、维持或再次取得相关重要资质不存在法律风险或障碍

发行人维持或再次取得相关重要资质应满足的条件和法律依据如下:

序号发行人拥有的资质发行人维持或再次取得的条件和依据
1固定污染源排污登《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第二条规定,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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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发行人拥有的资质发行人维持或再次取得的条件和依据
记回执污染物产生量、排放量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很小的排污单位,实行排污登记管理。实行登记管理的排污单位,不需要申请取得排污许可证,应当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填报排污登记表,登记基本信息、污染物排放去向、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采取的污染防治措施等信息
2强制性认证产品符合性自我声明《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自我声明》(编号:CNCA-00C-008:2019)第7条规定,自我声明有效期为10年,生产者如需延期使用的,应在自我声明有效期届满前90天内办理延期
3海关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备案回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报关单位备案管理规定》,报关单位备案长期有效
4主要进出口国产品认证CE认证、UL认证、CB认证、EMC认证、MSDS认证、UN38.3认证等认证均无明确有效期限
5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2修订)》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上述已取得的资质均在有效期内,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就取得上述资质的相关条件的情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发行人及其子公司维持或再次取得相关重要资质不存在重大法律风险或实质性障碍。

(五)发行人拥有的特许经营权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特许经营的情况。

六、发行人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情况

(一)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及技术来源、技术所处阶段

公司主要产品的核心技术相关情况如下:

序号发行人 产品核心技术或关键工艺对应专利(如有)技术来源技术取得时间所处阶段
1交流串激电机干湿两用马达轴承防水技术ZL201420474395.4自主研发2015.1批量生产
2马达低振动技术ZL201610615921.8;ZL201620816279.5自主研发2014.7批量生产
3马达定子高效装配技术/自主研发2016.5批量生产
4干湿两用马达风道分离技术ZL201921773172.7自主研发2020.5批量生产
5定子引线连接技术ZL202123341740.6自主研发2018.4批量生产
6马达结构模块化技术/自主研发2019.12批量生产
7直流无刷电机定子高效自动绕线/自主研发2016.3逐步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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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发行人 产品核心技术或关键工艺对应专利(如有)技术来源技术取得时间所处阶段
8基于高速电机在全转速环境下的平衡技术/自主研发2016.3批量生产
9五工位转子平衡技术/自主研发2016.9批量生产
10吸尘器全系统控制技术ZL202020541829.3; ZL202020541985.X; ZL202020548869.0; ZL202020541798.1自主研发2017.9批量生产
11高速轴流风机的集成控制技术/自主研发2017.12小批量试产
123D高速混流风机技术ZL201310077395.0自主研发2018.12批量生产
13直流有刷电机高速电机生产技术/自主研发2020.9批量生产
14干湿两用风机技术/自主研发2021.6批量生产

由上表所示,公司主要产品涉及的核心技术和工艺未全部申请专利保护,主要系下游客户并不简单以供应商所拥有的专利数量作为评审的主要依据。此外,专利申请需要公开部分技术细节、具体实施方法,因此公司综合考虑技术特点和自身保密能力等因素后,仅对部分适用领域、通用性较强的工艺申请专利。公司非专利技术与产线生产效率、产品设计、性能参数、功能等方面具有较强的相关性,对生产经营具有一定重要性。对未申请专利保护的生产技术通过内部保密的形式进行保护。公司已制定相应保密制度,并与涉及相关核心技术和生产工艺的人员签订保密及竞业禁止协议。

报告期内,公司上述专利及非专利技术均可正常使用,为公司生产经营、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公司取得上述知识产权发生的成本费用等相关开支均费用化,未形成无形资产账面价值。

(二)正在从事的研发项目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正在从事的主要研发项目情况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所属技术领域项目进度拟达到目标
1一种智能物流滚筒马达的研发电机与控制导入量产阶段通过优化霍尔元件的安装方式,开发一款定位精度高且维护成本低的智能物流滚筒马达
2超高速马达扭力测试电机测试导入量产开发一款可以直接测试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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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所属技术领域项目进度拟达到目标
系统的研发阶段速在8万转以上的高速马达的转速及扭矩特性的非连接式测试系统
3前向离心风机用外转子永磁无刷直流电机研发电机与控制试制阶段开发一款可以匹配多款前向离心风机的外转子用永磁无刷直流电机
4驱动内置式系列冷柜用永磁无刷直流电机研发电机与控制试制阶段开发一款采用驱动器内置设计方式的内转子用永磁无刷直流电机
5后向离心风机用外转子永磁无刷直流电机研发电机与控制试制阶段开发一款可以匹配多款后向离心风机的外转子用永磁无刷直流电机
6三风道干湿两用马达的研发电机与控制试制阶段开发一种特殊的三风道风机防水结构,在马达运转时防止任意方向水渍进入电磁部位或带电体区域
7高效干式马达结构的研发电机与控制试制阶段开发一种特殊的风机结构,通过提高风机部件表面光洁度以及导风轮进出风的顺畅度以减小能量损耗,提升马达效率

(三)公司研发投入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营业收入180,786.93231,086.80165,167.20
研发费用6,375.806,915.415,183.93
占比3.53%2.99%3.14%

(四)产品研发机制与技术创新安排

不断改进的新产品、新技术能够提高公司生产效率、降低生产过程中的消耗,是企业持续发展的源动力以及保持核心竞争优势的关键。为规范产品设计与技术开发过程,合理运用公司资源,公司目前已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技术创新机制,为公司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了保障。

1、研发机构设置及其基本情况

发行人各个事业部下设的开发部负责公司的研发工作,并由公司总经理朱云舫统筹管理。各个开发部下辖测试组、样机组等机构,统筹各个事业部研发、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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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应用等技术力量,以保障各个事业部面向市场、面向客户的研发导向。

2、产品研发机制

为保证技术成果能够有效转化,公司制定了开发部、设备部、工艺部、品质部、资材部、营销部协同运作的产品研发机制。其中,开发部负责产品的市场调研、新产品开发计划的制定、样机制作;设备部负责新增工装、检具的制作、调试以及后期维护;工艺部负责制定量产工艺流程文件,并依据标准文件对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品质部负责检查标准文件的编制,同时对产品研发相关数据提供支持;资材部负责新产品供应商的遴选、导入量产以及对新部件模具、设备采购的价格控制;营销部负责市场调研以及设计和开发过程中客户信息的及时反馈及沟通。

3、研发激励机制

公司根据研发项目的工期、技术含量、开发风险等多个维度对项目的级别进行评估,对不同级别的研发项目制定了不同的激励标准。激励机制方面,公司对研发项目实行技术人员负责制,将个人收入与项目研发成果进行挂钩,并对积极参与公司技术创新和工艺改进的员工给予奖励。通过上述制度,公司积极倡导员工参与技术升级、工艺改进、产品创新等,不断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4、技术创新安排

公司将始终坚持自主创新与技术引进相结合的研发战略,不断探索、完善内部技术管理体制和研发工作机制,加大科研队伍建设,健全和优化各项制度和措施;同时,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提高电机的技术水平,改善生产工艺,提高产品质量,从而使科学技术研发转化成生产力,并通过产学研合作等方式全面提升公司创新能力;在人才方面,公司将加强企业创新人才队伍建设,力求公司的开发部门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体系,在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相结合的双重机制引导下,培养更多专业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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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

(一)安全生产情况

1、发行人已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发行人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了《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投入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制度》《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应急管理制度》《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涵盖了发行人安全生产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安全生产责任、消防安全等各个方面。发行人已经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与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努力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切实提高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发行人根据《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安全绩效评定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及奖惩制度》《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等制度对各部门、车间进行安全生产量化考核,完善发行人安全标准化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持续改进。发行人在生产经营场所配备了安全生产设施,安排相关人员对发行人安全生产隐患定期排查及整改,为职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并已加入苏州市应急管理局建立的社会单位消防安全户籍化管理系统和苏州工业园区智慧安监系统。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严重的消防安全违法情形、不存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因违反安全生产、消防安全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而受到主管部门的重大行政处罚。

综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安全生产内部控制措施健全且得到有效执行。

3、安全生产设施运行情况

发行人主要安全设施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类型主要安全设施及设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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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类型主要安全设施及设备
1检测、报警设施天然气报警器、化学品仓温湿度计、天然气泄漏检测仪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护罩、光栅、护栏、安全门
3防爆设施防爆柜、防爆空调、防爆灯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通风设备、防滑毛毯、除静电器
5安全警示标志安全门警示标识、禁止吸烟标识、防滑标识
6泄漏和止逆设施天然气泄压阀
7紧急处理设施联锁、急停开关、消防广播系统及扬声器,消防电话通讯系统,火灾自动报警控制器及其烟温探测器,消防电源控制柜,消防自动灭火系统及其组件,声光,手报、电梯迫降
8防止火灾蔓延设施防火门、防火自动卷帘门、消防泵房、消防水箱,消防水池,消防泵房排污设施,消防泵组,消防稳压泵组,消防排烟系统
9灭火设施微型消防站、灭火器、消防栓、消防沙、喷淋
10紧急个体处置设施洗眼器、喷淋器、应急照明
11应急救援设施担架、急救箱
12逃生避难设施安全通道
13劳动防护用品和设备头盔、护目镜、耳塞、手套、口罩

发行人已在其主要生产场所置备安全设施,发行人安全科相关人员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并对相关安全隐患进行整改,检查内容包括安全生产相关设备、消防设备、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及其他安全隐患。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各项安全设施正常运行,报告期内,发行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4、星德唯火灾情况

发行人子公司星德唯于2019年8月8日在承租的厂区内发生火灾,火灾发生原因为星德唯委托的承揽人相城区渭塘正泰钢结构安装服务部的无证电焊工在焊接钢架时产生的高温熔渣,引燃下方的可燃物所致。

上述火灾造成发行人的部分机器设备损毁,共计造成实际损失7.70万元。星德唯因上述火灾发生后提前搬离上述租赁厂房并解除租赁合同,并向出租方苏州星威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承担违约金7.96万元。

上述火灾发生后,星德唯于2019年8月起不再在上述承租厂房内进行生产经营,并逐步将相关业务转移至星德胜及泰兴星德胜处,且星德唯已于2021年3月注销。

综上所述,本次火灾对发行人造成的损失较小,未对发行人的生产经营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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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不利影响。

(二)环境保护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营业务不属于高危险、重污染行业。公司严格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并在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积极采取有效治理和预防措施,公司于2019年1月4日通过了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根据国家颁布的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公司制定并严格实施《环境监视和测量控制程序》等环境管理标准。

1、发行人生产经营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

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从事生产的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具体情况如下: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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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污染物类型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2020年实际排放总量(t)2021年实际排放总量(t)2022年实际排放总量(t)排放总量限值(t/a)排放是否达标对应污染物处理设施
发行人废气滴漆、浸漆苯乙烯浓度未检出0.901达标通过集气罩收集,RTO蓄热燃烧装置处理后,经15m排气筒达标后排放
非甲烷总烃0.0230.1390.0241.113达标
废水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生活污水接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
噪声主要为机械加工设备浸漆机、焊接机运行产生噪声通过采取合理厂区布局、选用低噪声的设备、设备安装时加防震垫等防震减噪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废铜线、废边角料、废包装袋外售处置
危险固废废漆渣、废有机树脂、废空漆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理,供应商回收
星德胜智能废气锡膏印刷、钢网清洗、点胶固化、涂覆、焊接非甲烷总烃/0.0580.121达标过滤器+二级活性炭,经20m排气筒排出
锡及其化合物/0.00010.00034达标
颗粒物/浓度未检出0.005达标
废水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氮/与同栋的其他公司污水混合排放,经市政污水管网接入苏州市高铁新城污水厂处理,排放执行苏州市高铁新城污水厂接管标准,经处理达标后排入附近水体
噪声主要为清洗机、搅拌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隔声减振、绿化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不合格品、边角料、生活垃圾/外售处置,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固废废印纸、废漆渣、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滤材、清洗废液、废电路板/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越正机电废水生活污水悬浮物、化学需氧量、五日生化需氧量生活污水接入污水管网,进入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
噪声主要为冲压机、分切机、切片机等设噪声采取隔声降噪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招股说明书(上会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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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污染物类型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2020年实际排放总量(t)2021年实际排放总量(t)2022年实际排放总量(t)排放总量限值(t/a)排放是否达标对应污染物处理设施
备运行产生
固废一般固废边角废料外售处置
泰兴星德胜废气滴漆、浸漆非甲烷总烃0.0310.0300.0240.036达标采用二级活性炭装置吸附,经15m排气筒排出
废水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周边农户运作水肥,不外排
噪声主要为气压机、插纸机、点焊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采取合理布局、建筑隔声、距离衰减、加强管理等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边角料、废铜线、生活垃圾外售处置;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废包装桶、废活性炭棉、废树脂渣、过期废树脂原料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星德胜电气废气浸漆、滴漆苯乙烯0.0010.0150.0060.0428达标活性炭棉吸附+UV光氧装置,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0.260.7310.601.696达标
焊接锡及化合物0.001浓度未检出浓度未检出0.4185达标
废水生活污水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动植物油类通过租赁的标准化厂房的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园区污水管网,接管至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
噪声车间生产设备、废气治理措施配套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提高机械设备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废绝缘纸、废铜线、报废电机、生活垃圾外售处置;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棉及沾染物、废包装桶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泰兴星废气滴漆苯乙烯/0.0000340.00060.0428达标活性炭装置吸附,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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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污染物类型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2020年实际排放总量(t)2021年实际排放总量(t)2022年实际排放总量(t)排放总量限值(t/a)排放是否达标对应污染物处理设施
德胜广陵分公司浸漆、焊接挥发性有机物/0.00990.0320.2661达标
焊接锡及化合物/浓度未检出0.00010.0495达标
废水生活污水水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周边农户运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气压机、插纸机、点焊机等设备运行产生噪声/通过采取隔声、减振、消声及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废铜线、报废电机、生活垃圾/外售处置;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废活性炭、废包装桶、漆渣/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泰兴星德胜分界分公司废气滴漆、浸漆苯乙烯/0.0000320.00350.0103达标活性炭装置吸附,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0.00890.07560.1019达标
焊接锡及其化合物/浓度未检出浓度未检出0.0118达标
废水生活污水水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接管至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
噪声车间生产设备、废气治理措施配套风机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距离衰减、提高机械设备装配精度减少机械振动和摩擦产生的噪声等降噪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废绝缘纸、废铜线、报废电机、生活垃圾/外售处置;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树脂渣、过期废树脂原料/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泰兴星德胜古溪分公废气滴漆苯乙烯/浓度未检出0.00260.0103达标活性炭装置吸附,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浸漆、焊接非甲烷总烃/0.07210.08180.1019达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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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污染物类型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2020年实际排放总量(t)2021年实际排放总量(t)2022年实际排放总量(t)排放总量限值(t/a)排放是否达标对应污染物处理设施
焊接锡及化合物/浓度未检出浓度未检出0.0118达标
废水生活污水水量、化学需氧量、悬浮物、氨氮、总磷、总氮/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由周边农户运作农肥,不外排
噪声液压机、槽楔机、空压机等设备运行噪声/通过采取低噪声设备、合理布局、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噪声达标排放
固废一般固废废绝缘纸、废铜线、报废电机、不合格品、废金属屑/外售处置;环卫部门清运
危险废物废包装容器、废活性炭、废树脂渣、过期废树脂原料/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注:排放污染物口径按单体口径统计,且上表内容不含已不再进行生产的子公司和已注销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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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环保设施运行情况,报告期内环保投入、环保相关成本费用是否与处理公司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1)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费用成本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环保投资和相关成本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环保设施投入83.5627.6352.31
环保成本费用49.8573.1026.74
合计133.41100.7379.05

注:环保成本费用主要为环评及环境检测费用、环保设施维护费用、污水排污费、固废处理费等。由于发行人所处行业不属于重污染行业,日常环保支出相对较小。

(2)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公司现有环保设施主要包括废气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噪声处理设施等。报告期内,星德胜电气存在未按规定使用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形,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之“(二)星德胜电气”。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及其主要从事生产的子公司的各类污染物涉及的主要环保设施运行情况良好,各项污染物经过处理后能实现达标排放,具体参见本节“七、发行人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之“(二)环境保护情况”之“1、发行人生产经营涉及环境污染的具体环节、主要污染物名称及排放量”相关内容。

公司不属于重污染行业企业,生产环节产生的污染物相对较少。报告期内,发行人根据环保设施的实际运行情况及环保主管部门相关管理要求对环保投入进行规划和实施,并根据实际生产及运营情况持续发生环保投资及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以确保各项环保处理设施正常运行。

公司的环保投资和环保成本费用均围绕其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物进行防治。报告期期初,发行人合并报表范围内主要从事生产经营的公司为发行人及越正机电,发行人及越正机电在报告期前已购置完成全部环保设备,报告期内环保设施投入系在新设子公司新建生产线及更换环保设备时产生,公司环保直接费用支出总体亦较为稳定。因此,报告期内公司环保投入和费用基本保持稳定,符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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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

综上所述,发行人报告期内环保投资、环保相关成本费用与处理生产经营所产生的污染相匹配。

3、公司生产经营是否符合国家和地方环保要求

报告期内,受产品订单量激增等因素影响,为迅速扩大生产规模占领市场,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部分建设项目存在未批先建、未验收先投产以及超产能生产的情形,主要包括:(1)发行人、英诺威、泰兴星德胜及其广陵分公司、分界分公司、星德胜电气、星德唯等存在未批先建、未验收先投产的情形;(2)发行人、泰兴星德胜存在超产能生产的情形。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其子公司、分公司未批先建、未验收先投产以及超产能生产等情形已完成整改,具体如下:(1)针对未批先建、未验收先投产的情形,发行人PCBA板、英诺威电池包等建设项目已转移至星德胜智能实施,星德胜智能已就此办理环评及验收相关手续;泰兴星德胜及其广陵分公司、分界分公司、星德胜电气已补充办理环评及验收相关手续;星德唯已于2021年3月16日完成注销;(2)针对超产能生产的情形,相关产能已转移至发行人泰兴生产基地,泰兴星德胜及其广陵分公司、分界分公司、古溪分公司、星德胜电气就该等新增产能均已办理环评及验收相关手续。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均已就其污染物排放办理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回执》。

发行人及其控股子公司报告期内曾存在的上述情形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况发生。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已出具承诺,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将来因环境保护方面曾存在的问题而受到相关部门处罚或遭受任何损失,其将无条件足额补偿或赔偿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此发生的支出或承受的损失,确保不会给发行人及其子公司造成额外支出及遭受任何损失,不会对其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和盈利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023年1月,星德胜电气因未按规定使用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被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责令立即按规定使用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设施,并处以罚款四万元。星德胜电气未按规定使用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并非其主观故意,前述处罚金额较小,属于法定罚款幅度的较低区间,且星德胜电气已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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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并已完成整改,前述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处罚,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之“(二)星德胜电气”。除上述情形外,公司在环保方面不存在其他违法违规行为而受到环保部门处罚的情形。

4、排污登记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取得的排污登记许可情况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排污许可证/登记证书编号/登记编号有效期
1星德胜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72059476827691x1001X2025/4/26
2星德胜电气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21283MA1MBATM04001Y2025/5/19
3泰兴星德胜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21283MA2023QT2U001W2025/9/21
4泰兴星德胜广陵分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21283MA216GFE8E001X2025/11/30
5泰兴星德胜分界分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21283MA23EMP09P001Z2026/3/2
6泰兴星德胜古溪分公司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21283MA25DU5188001Y2026/7/4
7越正机电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2050672444685XX001W2025/5/30
8星德胜智能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91320507MA27ET9D6U001X2027/3/9

八、境外经营及境外资产状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两家境外全资子公司新加坡CDS和越南CDS。就设立新加坡CDS,发行人已于2022年7月14日取得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苏园行审境外投备[2022]第131号),并于同日取得江苏省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2200502号)。就设立越南CDS,2023年3月27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苏园行审境外投备[2023]第53号),并于2023年3月28日取得了江苏省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2300275号)。新加坡CDS除持有越南CDS股权外无其他实际业务;越南CDS拟从事微特电机及PCBA板的生产业务,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附录八: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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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天健已对发行人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和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的“天健审[2023]1658号”《审计报告》。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非经特别说明,均引自审计的财务报告,均为合并口径。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说明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经审计财务报表及附注的主要内容,公司提醒投资者关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和审阅报告全文,以获取全部的财务资料。

一、报告期内的财务报表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347,121,807.35223,749,708.88161,646,173.09
交易性金融资产21,472,519.46--
应收票据132,824,888.66148,011,183.99106,094,638.05
应收账款366,023,836.07460,997,536.01423,123,109.59
应收款项融资21,928,952.8420,660,430.836,769,472.52
预付款项1,677,966.915,616,228.077,199,740.97
其他应收款3,423,210.118,666,844.772,187,091.38
存货236,724,191.12347,466,601.46311,176,085.85
合同资产1,192,912.09647,697.651,442,013.05
其他流动资产3,486,116.27503,115.269,803,557.36
流动资产合计1,135,876,400.881,216,319,346.921,029,441,881.86
非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169,732,257.27167,506,500.08161,974,674.28
在建工程5,266,533.125,581,531.235,616,991.17
使用权资产11,554,720.8916,177,173.66-
无形资产15,931,781.116,230,226.916,777,684.49
商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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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长期待摊费用5,198,419.864,356,142.299,137,763.57
递延所得税资产8,588,596.717,838,437.056,135,402.52
其他非流动资产1,501,296.409,258,619.566,081,445.92
非流动资产合计217,773,605.36216,948,630.78195,723,961.95
资产总计1,353,650,006.241,433,267,977.701,225,165,843.81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单位: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70,095,277.78-
交易性金融负债367,800.00--
应付账款311,025,346.79466,360,651.88575,369,297.39
合同负债4,699,486.776,989,864.456,156,866.08
应付职工薪酬35,948,410.8140,432,036.2835,056,124.83
应交税费19,622,021.686,842,388.0216,456,173.16
其他应付款16,897,802.787,006,191.70106,304,575.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212,709.9055,094,960.48-
其他流动负债115,638,156.48128,433,115.53100,449,431.00
流动负债合计508,411,735.21781,254,486.12839,792,468.19
非流动负债:
租赁负债1,882,772.233,630,864.44-
递延所得税负债306,360.24--
非流动负债合计2,189,132.473,630,864.44-
负债合计510,600,867.68784,885,350.56839,792,468.19
所有者权益:
股本145,898,235.00145,898,235.00135,774,106.77
资本公积368,269,838.09362,246,685.693,463,718.09
专项储备11,095,458.529,120,018.626,713,026.96
盈余公积33,927,022.3016,214,237.8336,771,727.20
未分配利润283,858,584.65114,903,450.00202,640,596.60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843,049,138.56648,382,627.14385,363,175.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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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少数股东权益--10,200.00
所有者权益合计843,049,138.56648,382,627.14385,373,375.62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1,353,650,006.241,433,267,977.701,225,165,843.81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营业总收入1,807,869,313.232,310,867,952.421,651,671,960.69
其中:营业收入1,807,869,313.232,310,867,952.421,651,671,960.69
二、营业总成本1,603,691,702.172,092,221,423.841,473,289,404.43
其中:营业成本1,475,054,065.321,928,778,494.261,359,783,950.17
税金及附加11,201,946.937,199,476.424,537,935.46
销售费用14,369,667.9714,797,657.6112,173,150.22
管理费用54,302,173.4466,390,876.9339,148,358.96
研发费用63,758,015.4369,154,054.5451,839,271.00
财务费用-14,994,166.925,900,864.085,806,738.62
其中:利息费用2,567,934.054,061,776.54449,959.01
利息收入2,392,857.041,453,131.641,310,342.84
加:其他收益7,537,412.382,896,235.77722,449.21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419,299.20-757,876.97-673,445.94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5,280.54--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5,454,117.62-2,166,998.20-10,995,433.04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6,223,832.37-13,853,743.96-7,133,754.7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225,009.2621,223.63-59,759.45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210,525,738.21204,785,368.85160,242,612.33
加:营业外收入20,520.044,053.72950,078.91
减:营业外支出186,525.404,652,727.04300,976.80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210,359,732.85200,136,695.53160,891,714.44
减:所得税费用23,691,813.7327,693,737.5022,276,811.09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6,667,919.12172,442,958.03138,614,903.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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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6,667,919.12172,442,958.03138,614,903.35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186,667,919.12172,442,974.75138,608,984.18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16.725,919.17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七、综合收益总额186,667,919.12172,442,958.03138,614,903.35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186,667,919.12172,442,974.75138,608,984.18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6.725,919.17
八、每股收益: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281.22/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281.22/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10,758,142.541,692,373,594.271,205,681,116.35
收到的税费返还9,579,010.5842,119,271.0917,255,441.12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6,132,445.85186,456,973.2598,303,218.73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96,469,598.971,920,949,838.611,321,239,776.20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98,895,326.531,266,851,684.71801,495,670.41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78,211,725.29323,858,035.57243,082,439.36
支付的各项税费63,769,134.9864,599,972.0632,493,825.47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4,310,775.16232,562,440.64125,897,602.67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95,186,961.961,887,872,132.981,202,969,537.91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301,282,637.0133,077,705.63118,270,23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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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50,000.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1,186.85-268,939.30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3,047.2099,950.0076,640.0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400,000.00-44,361,199.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544,234.0599,950.0044,956,778.63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284,532.0858,328,178.4570,098,200.96
投资支付的现金---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525,800.00-40,000,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5,810,332.0858,328,178.45110,098,200.9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266,098.03-58,228,228.45-65,141,422.33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3,316,000.004,600,000.00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0,000,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9,112,347.5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3,316,000.0033,712,347.5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0,000,000.00-38,807,646.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30,590.6693,451,111.091,887,200.72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1,560,000.00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86,603.2010,703,279.317,611,554.09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317,193.86104,154,390.4048,306,400.8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317,193.8689,161,609.60-14,594,053.31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9,876,953.35-1,907,998.87-3,450,49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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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等价物的影响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2,576,298.4762,103,087.9135,084,271.88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23,748,708.88161,645,620.97126,561,349.09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346,325,007.35223,748,708.88161,645,620.97

二、审计意见类型

(一)审计意见

根据天健出具的“天健审[2023]1658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如下:

“我们审计了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包括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星德胜公司2020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重要性水平

公司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特点和发展阶段,从项目的性质和金额两方面判断财务信息的重要性。在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判断项目金额大小的重要性时,公司主要考虑该项目金额占总资产、净资产、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直接相关项目金额情况或所属报表项目金额的比例情况。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大事项或重要性水平的判断标准如下:

整体重要性水平为当年利润总额的5%,实际执行重要性水平是整体重要性水平的60%,明显微小错报是整体重要性水平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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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

天健对星德胜本次审计的关键审计事项如下:

1、收入确认

(1)事项描述

星德胜主营业务为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度星德胜公司营业收入金额分别为人民币165,167.20万元、231,086.80万元和180,786.93万元。

公司针对不同销售方式确定了不同的收入确认具体方法:(1)内销客户收入确认时点:对主要内销客户,在产品发出送货至指定地点,经与客户对账或签收后,公司确认收入;对约定领用结算的客户,在产品发出送货至指定地点,经客户领用后,公司根据客户系统领用记录,与客户对账无误后确认收入。(2)外销客户收入确认时点:通过FOB和CIF等出口贸易方式,货物装箱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根据提单日确认销售收入;对于以EXW作为出口贸易方式,于己方工厂向客户完成交货,并报关完成后确认销售收入;对于保税区客户,在产品发出送货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经与客户对账无误后,公司确认收入。

由于营业收入是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可能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天健将收入确认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①了解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检查销售合同,了解主要合同条款或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方法是否适当;

③对营业收入及毛利率按月度、产品、客户等实施分析程序,识别是否存在重大或异常波动,并查明波动原因;

④对于内销收入,以抽样方式检查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订单、销售发票、发货单及客户对账单等;对于出口收入,获取电子口岸信息并与账面记录核对,并以抽样方式检查销售订单、出口报关单、货运提单和客户对账记录等支持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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⑤结合应收账款函证,以抽样方式向客户函证本期销售额;

⑥对资产负债表日前后确认的营业收入实施截止测试,评价营业收入是否在恰当期间确认;

⑦获取资产负债表日后的销售退回记录,检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表日不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情况;

⑧通过对客户实地走访和视频访谈等方式,了解客户向公司采购的合理性及双方交易的真实性;

⑨检查与营业收入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2、存货可变现净值

(1)事项描述

报告期各期末,星德胜存货账面余额分别为人民币32,093.96万元、36,276.86万元和25,253.75万元,跌价准备分别为人民币976.35万元、1,530.20万元和1,581.33万元,账面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1,117.61万元、34,746.66万元和23,672.42万元。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管理层在考虑持有存货目的的基础上,根据历史售价、实际售价和未来市场趋势等确定估计售价,并按照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由于存货金额重大,且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涉及管理层的重大判断,天健将存货可变现净值确定为关键审计事项。

(2)审计应对

①了解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评价这些控制的设计,确定其是否得到执行,并测试相关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性;

②复核管理层以前年度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预测和实际经营结果,评价管理层过往预测的准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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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以抽样方式复核管理层对存货估计售价的预测,将估计售价与历史数据、期后情况等进行比较;

④评价管理层对存货至完工时将要发生的成本、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估计的合理性;

⑤测试管理层对存货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是否准确;

⑥结合存货监盘,检查期末存货中是否存在库龄较长、型号陈旧等情形,评价管理层是否已合理估计可变现净值;

⑦检查与存货可变现净值相关的信息是否已在财务报表中作出恰当列报。

三、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编制基础

公司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披露规定编制财务报表。

2、持续经营能力评价

本公司不存在导致对报告期末起12个月内的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1、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本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的财务报表。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1泰兴星德胜江苏泰兴500万元100.00%新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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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子公司名称注册地注册资本持股比例取得方式
2星德胜电气江苏泰兴50万元100.00%并购
3越正机电江苏苏州1,870万元100.00%并购
4英诺威江苏苏州2,500万元100.00%并购
5星德胜智能江苏苏州1,000万元100.00%新设
6新加坡CDS新加坡10万美元100.00%新设

2、报告期内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变化情况

序号子公司名称变化年度变化原因
1星德唯2021年注销
2星德胜智能2021年新设
3新加坡CDS2022年新设

四、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一)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母公司将其控制的所有子公司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合并财务报表以母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为基础,根据其他有关资料,由母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编制。

(二)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1、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计量。公司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份额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2、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在购买日对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如果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经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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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入

1、收入确认原则

于合同开始日,公司对合同进行评估,识别合同所包含的各单项履约义务,并确定各单项履约义务是在某一时段内履行,还是在某一时点履行。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1)客户在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商品;3)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公司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控制权时,公司考虑下列迹象:1)公司就该商品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负有现时付款义务;2)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3)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4)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5)客户已接受该商品;6)其他表明客户已取得商品控制权的迹象。

2、收入计量原则

1)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交易价格是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

2)合同中存在可变对价的,公司按照期望值或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可变对价的最佳估计数,但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

3)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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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合同开始日,公司预计客户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与客户支付价款间隔不超过一年的,不考虑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4)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公司于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

3、收入确认的具体方法

公司主要销售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等产品,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一般在符合以下条件后确认收入。1)内销客户收入确认时点:对主要内销客户,在产品发出送货至指定地点,经与客户对账或签收后,公司确认收入;对约定领用结算的客户,在产品发出送货至指定地点,经客户领用后,公司根据客户系统领用记录,与客户对账无误后确认收入。

2)外销客户收入确认时点:通过FOB和CIF等出口贸易方式,货物装箱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根据提单日确认销售收入;对于以EXW作为出口贸易方式,于己方工厂向客户完成交货,并报关完成后确认销售收入;对于保税区客户,在产品发出送货至指定地点并完成出口报关手续,经与客户对账无误后,公司确认收入。

(四)外币业务折算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因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资产有关的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外,计入当期损益;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采用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折算,不改变其人民币金额;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差额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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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金融工具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分类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三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2)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3)不属于上述1)或2)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1)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4)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计量方法和终止确认条件

1)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依据和初始计量方法

公司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公司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公司不考虑未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所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2)金融资产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采用实际利率法,按照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资产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重分类、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或确认减值时,计入当期损益。

②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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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

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投资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获得的股利(属于投资成本收回部分的除外)计入当期损益,其他利得或损失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④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和股利收入)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资产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

3)金融负债的后续计量方法

①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此类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对于此类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除非该处理会造成或扩大损益中的会计错配。此类金融负债产生的其他利得或损失(包括利息费用、除因公司自身信用风险变动引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除非该金融负债属于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终止确认时,将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②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③不属于上述①或②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上述①并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在初始确认后按照下列两项金额之中的较高者进行后续计量:A.按照金融工具的减值规定确定的损失准备金额;B.初始确认金额扣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

④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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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实际利率法以摊余成本计量。以摊余成本计量且不属于任何套期关系的一部分的金融负债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在终止确认、按照实际利率法摊销时计入当期损益。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①当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A.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已终止;

B.金融资产已转移,且该转移满足《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关于金融资产终止确认的规定。

②当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的现时义务已经解除时,相应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该部分金融负债)。

3、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公司转移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分别下列情况处理:1)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转移中产生或保留的权利和义务单独确认为资产或负债;2)保留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的,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认有关负债。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2)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转移了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且该被转移部分整体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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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确定方法

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确定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公司将估值技术使用的输入值分以下层级,并依次使用:

1)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2)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包括:活跃市场中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非活跃市场中相同或类似资产或负债的报价;除报价以外的其他可观察输入值,如在正常报价间隔期间可观察的利率和收益率曲线等;市场验证的输入值等;

3)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包括不能直接观察或无法由可观察市场数据验证的利率、股票波动率、企业合并中承担的弃置义务的未来现金流量、使用自身数据作出的财务预测等。

5、金融工具减值

1)金融工具减值计量和会计处理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合同资产、租赁应收款、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不属于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进行减值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指公司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公司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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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对于租赁应收款、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且不含重大融资成分或者公司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公司运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除上述计量方法以外的金融资产,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公司按照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公司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公司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公司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公司以单项金融工具或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和计量预期信用损失。当以金融工具组合为基础时,公司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划分为不同组合。

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重新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损失准备抵减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债权投资,公司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不抵减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按组合评估预期信用风险并采用三阶段模型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金融工具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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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其他应收款——押金保证金组合款项性质和未来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其他应收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以债务人是否为本公司内部关联方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

3)采用简化计量方法,按组合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合同资产

①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项目确定组合的依据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票据类型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账款——账龄组合账龄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合以债务人是否为本公司内部关联方作为信用风险特征划分组合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质保金组合款项性质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②应收账款——账龄组合的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

账龄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
1年以内(含,下同)5.00%
1-2年15.00%
2-3年40.00%
3年以上100.00%

6、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相互抵销。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公司以相互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1)公司具有抵销已确认金额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2)公司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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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公司不对已转移的金融资产和相关负债进行抵销。

(六)存货

1、存货的分类

存货包括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产成品或商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和物料等。

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发出存货采用月末一次加权平均法。

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的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2)包装物

按照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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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年限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予以确认。

2、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单位:年

类别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年限平均法205%4.75%
机器设备年限平均法5-105%9.50%-19.00%
运输工具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其他设备年限平均法3-55%19.00%-31.67%
固定资产装修年限平均法55%19.00%

(八)股份支付

1、股份支付的种类

包括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和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2、实施、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的相关会计处理

(1)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权益工具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调整资本公积。

换取其他方服务的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其他方服务在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如果其他方服务的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但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能够可靠计量的,按照权益工具在服务取得日的公允价值计量,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所有者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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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授予日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负债。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换取职工服务的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等待期内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以对可行权情况的最佳估计为基础,按公司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相应的负债。

(3)修改、终止股份支付计划

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按照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增加相应地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修改增加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增加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相应地确认为取得服务的增加;如果公司按照有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可行权条件,公司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公司继续以权益工具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为基础,确认取得服务的金额,而不考虑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减少;如果修改减少了授予的权益工具的数量,公司将减少部分作为已授予的权益工具的取消来进行处理;如果以不利于职工的方式修改了可行权条件,在处理可行权条件时,不考虑修改后的可行权条件。

如果公司在等待期内取消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或结算了所授予的权益工具(因未满足可行权条件而被取消的除外),则将取消或结算作为加速可行权处理,立即确认原本在剩余等待期内确认的金额。

(九)政府补助

1、政府补助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公司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的条件;(2)公司能够收到政府补助。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

2、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政府文件规定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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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文件不明确的,以取得该补助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为基础进行判断,以购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为基本条件的作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3、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对于同时包含与资产相关部分和与收益相关部分的政府补助,难以区分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用于补偿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冲减相关成本。

4、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与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十)租赁

1、2021年度及2022年度

(1)公司作为承租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认定为短期租赁;将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认定为低价值资产租赁。

对于所有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付款额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

除上述采用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1)使用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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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①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②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③承租人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④承租人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公司按照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公司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将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确认为租赁负债。计算租赁付款额现值时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公司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租赁付款额与其现值之间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在租赁期各个期间内按照确认租赁付款额现值的折现率确认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租赁期开始日后,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或实际行权情况发生变化时,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如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剩余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在租赁开始日,公司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划分为融资租赁,除此之外的均为经营租赁。

1)经营租赁

公司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并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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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期损益。公司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按照租赁投资净额(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在租赁期的各个期间,公司按照租赁内含利率计算并确认利息收入。公司取得的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3)售后租回

1)公司作为承租人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按原资产账面价值中与租回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部分,计量售后租回所形成的使用权资产,并仅就转让至出租人的权利确认相关利得或损失。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继续确认被转让资产,同时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负债,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负债进行会计处理。

2)公司作为出租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的规定,评估确定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是否属于销售。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属于销售的,公司根据其他适用的企业会计准则对资产购买进行会计处理,并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对资产出租进行会计处理。

售后租回交易中的资产转让不属于销售的,公司不确认被转让资产,但确认一项与转让收入等额的金融资产,并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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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认和计量》对该金融资产进行会计处理。

2、2020年度

(1)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将租金确认为当期损益,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除金额较大的予以资本化并分期计入损益外,均直接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公司为承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现值中两者较低者作为租入资产的入账价值,将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的入账价值,其差额为未确认融资费用,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计入租赁资产价值。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费用。

公司为出租人时,在租赁期开始日,公司以租赁开始日最低租赁收款额与初始直接费用之和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同时记录未担保余值;将最低租赁收款额、初始直接费用及未担保余值之和与其现值之和的差额确认为未实现融资收益。在租赁期各个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确认当期的融资收入。

(十一)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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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执行新收入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以下简称“新收入准则”)。根据相关新旧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准则的累积影响数追溯调整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2020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19年12月31日新收入准则调整影响2020年1月1日
应收账款222,233,161.71-423,753.71221,809,408.00
其他应收款29,061,828.21-47,500.0029,014,328.21
合同资产-471,253.71471,253.71
预收款项2,980,476.68-2,980,476.68-
合同负债-2,665,196.832,665,196.83
其他流动负债-315,279.85315,279.85

2、执行新租赁准则的影响

本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经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以下简称“新租赁准则”)。公司作为承租人,根据新租赁准则衔接规定,对可比期间信息不予调整,首次执行日执行新租赁准则与原准则的差异追溯调整2021年1月1日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

执行新租赁准则对公司2021年1月1日财务报表的主要影响如下:

单位:元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2021年1月1日
使用权资产-13,853,172.8913,853,172.89
长期待摊费用9,137,763.57-7,146,186.531,991,577.04
其他非流动资产6,081,445.92-4,800,000.001,281,445.92
其他应付款106,304,575.73-183,669.72106,120,906.01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144,663.731,144,663.73

1-1-179

项目资产负债表
2020年12月31日新租赁准则调整影响2021年1月1日
租赁负债-2,484,855.342,484,855.34
未分配利润202,640,596.60-1,538,862.99201,101,733.61

五、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一)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19.67-85.95-21.00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13.3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731.19286.2472.09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35.1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9.41-26.89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21.146.48-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3.77-376.8079.94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217.02-1,041.640.16
小计535.12-1,211.67193.19
减:所得税影响额(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123.1439.4632.46
少数股东损益--0.20
合计411.98-1,251.12160.54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666.7917,244.3013,860.9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8,254.8118,495.4213,700.36

1-1-180

(二)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归属于母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分别为160.54万元、-1,251.12万元和411.98万元,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分别为1.17%、-6.76%和2.26%。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及占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较低,主要系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21年度,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相对较高,主要系对朱云波受让股份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所致。公司生产销售规模较大,盈利能力持续且稳定,整体而言,公司非经常性损益对经营成果的影响较小。

六、报告期内执行的主要税收政策及税收优惠

(一)主要税种和税率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增值税以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13%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实际缴纳的流转税税额计缴5%、7%
企业所得税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15%、20%、25%

(二)企业所得税税率变动情况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星德胜15%15%15%
英诺威25%25%25%
泰兴星德胜25%25%25%
越正机电20%25%25%
星德胜电气25%25%25%
星德唯--20%

注:星德唯于2020年11月19日完成税务注销登记。

(三)税收优惠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1832004239,发证日期为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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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有效期为三年),星德胜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2132012502,发证日期为2021年11月30日,有效期为三年),星德胜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享受15%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税率。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0年度星德唯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确认标准,按小型微利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支持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8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3号),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1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2022年度越正机电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确认标准,按小型微利优惠税率计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关于延长部分扶贫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乡村振兴局公告2021年第18号),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在3年内按实际占用人数予以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2022年度,本公司依据上述政策享受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税收减免。

1-1-182

(四)税收优惠的影响及可持续性

报告期内,公司享受的税收优惠主要为高新技术企业所对应的所得税优惠税率,报告期各期该等税收优惠金额占当年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8.94%、8.55%和7.00%,占比较低,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三节 风险因素”之“三、其他风险”之“(一)税收优惠风险”。该等税收优惠政策对报告期内发行人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对税收优惠不存在严重依赖。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该等税收优惠政策未发生重大变化,如公司能够持续满足该等优惠政策的条件,未来继续享受税收优惠的可持续性较高。

七、分部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按地区列示的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六节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之“九、经营成果分析”之“(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八、主要财务指标

(一)主要财务指标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流动比率(倍)2.231.561.23
速动比率(倍)1.771.110.8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6.6054.9668.21
资产负债率(合并)(%)37.7254.7668.55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154.954.84
存货周转率(次)4.795.645.39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4,744.2523,303.2618,008.58
利息保障倍数(倍)82.9250.27358.57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净利润(万元)18,666.7917,244.3013,860.90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万元)18,254.8118,495.4213,700.36
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3.53%2.99%3.14%
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元)2.070.23/

1-1-183

每股净现金流量(元)0.840.43/
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元)5.784.44/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 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税前利润+利息支出+折旧支出+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税前利润+利息费用)/利息费用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期末普通股份总数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归属于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期末股本总额

11、公司于2021年9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因此2020年不适用每股指标。

(二)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规定,发行人加权平均计算的净资产收益率及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如下:

期间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元)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2022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5.03%1.281.28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24.48%1.251.25
2021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4.07%1.221.2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6.54%1.301.30
2020年度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6.7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36.30%//

注:公司于2021年9月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因此2020年不适用每股指标。

1、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1-1-184

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

基本每股收益=P0÷S,S=S0+S1+Si×Mi÷M0-Sj×Mj÷M0-Sk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稀释每股收益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与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过程相同。

(三)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情况及原因

报告期各期,公司财务报表项目比较数据变动幅度达30%以上的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1、2022年度比2021年度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项目2022.12.312021.12.31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34,712.1822,374.9755.14%系2022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高所致
预付款项167.80561.62-70.12%系2022年预付材料款减少所致
其他应收款342.32866.68-60.50%系2022年押金保证金减少所致
存货23,672.4234,746.66-31.87%系2022年市场需求下降,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减少所致

1-1-185

合同资产119.2964.7784.18%系2022年质保金增加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348.6150.31592.91%系2022年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增加所致
无形资产1,593.18623.02155.72%系2022年新增购置土地使用权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150.13925.86-83.78%系2022年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所致
短期借款7,009.53-100.00%系2022年归还短期借款所致
应付账款31,102.5346,636.07-33.31%系2022年市场需求下降,原材料采购减少所致
合同负债469.95698.99-32.77%系2022年预收货款减少所致
应交税费1,962.20684.24186.77%系2022年应交增值税、企业所得税金额增加所致
其他应付款1,689.78700.62141.18%系2022年收到的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21.275,509.50-92.35%系2022年归还银行借款所致
租赁负债188.28363.09-48.15%系2022年支付租赁费用所致
盈余公积3,392.701,621.42109.24%系2022年母公司计提储备基金所致
未分配利润28,385.8611,490.35147.04%系2022年净利润增加所致
利润表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税金及附加1,120.19719.9555.59%系2022年应交增值税和免抵税额增加导致附加税增加所致
财务费用-1,499.42590.09-354.10%系2022年美元汇率上升,汇兑损益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753.74289.62160.25%系2022年公司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投资收益-41.93-75.79-44.67%系2022年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减少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545.41-216.70-351.69%系2022年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622.38-1,385.37-55.07%系2022年存货跌价损失和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减少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22.502.12960.18%系2022年增加使用权资产处置收益所致
营业外收入2.050.41406.20%系2022年收到员工违约金所致
营业外支出18.65465.27-95.99%系2021年罚款支出、滞纳金以及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金额较大所致

2、2021年度比2020年度

单位:万元

资产负债表 项目2021.12.312020.12.31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货币资金22,374.9716,164.6238.42%系2021年新增1.2亿借款和增资所致
应收票据14,801.1210,609.4639.51%系2021年业务规模扩大,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票据增加所致
应收款项融资2,066.04676.95205.20%系2021年度结存票据中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汇票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款866.68218.71296.27%系2021年新增支付的押金保证金所致

1-1-186

合同资产64.77144.20-55.08%系2021年应收质保金减少所致
其他流动资产50.31980.36-94.87%系2020年待抵扣进项税较多所致
长期待摊费用435.61913.78-52.33%系2021年房租费用调整至使用权资产列报所致
其他非流动资产925.86608.1452.24%系2021年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增加所致
应交税费684.241,645.62-58.42%系2021年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下降所致
其他应付款700.6210,630.46-93.41%系2021年支付2020年产生的应付股利款9,000万所致
资本公积36,224.67346.3710,358.32%系2021年股改净资产折股和新增股东增资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所致
专项储备912.00671.3035.86%系2021年计提的安全生产费增加所致
盈余公积1,621.423,677.17-55.91%系2021年股改净资产折股减少盈余公积所致
未分配利润11,490.3520,264.06-43.30%系2021年股改净资产折股减少未分配利润所致
少数股东权益-1.02-100.00%系2021年末少数股东退出所致
利润表项目2021年度2020年度变动幅度变动原因说明
营业收入231,086.80165,167.2039.91%系2021年市场需求旺盛带动收入增长所致
营业成本192,877.85135,978.4041.84%系2021年收入增长带动成本增长所致
税金及附加719.95453.7958.65%系2021年应交增值税增加导致附加税增加所致
管理费用6,639.093,914.8469.59%系2021年职工薪酬和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6,915.415,183.9333.40%系2021年职工薪酬和股份支付费用增加所致
其他收益289.6272.24300.89%系2021年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信用减值损失-216.70-1,099.54-80.29%系2021年坏账损失减少所致
资产减值损失-1,385.37-713.3894.20%系2021年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增加所致
资产处置收益2.12-5.98-135.52%系2021年固定资产处置收益增加所致
营业外收入0.4195.01-99.57%系2020年无需支付款项和预计负债转回金额较高所致
营业外支出465.2730.101,445.88%系2021年罚款支出、滞纳金以及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增加所致
少数股东损益-0.59-100.28%系2021年星德唯公司净利润减少所致

九、经营成果分析

(一)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1-1-187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收入177,719.9798.30%227,535.8498.46%163,060.0398.72%
其他业务收入3,066.961.70%3,550.961.54%2,107.161.28%
合计180,786.93100.00%231,086.80100.00%165,167.2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5,167.20万元、231,086.80万元和180,786.93万元,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8%以上,主营业务突出。其他业务收入主要为废料销售、材料销售等,占营业收入比重较小。

(二)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及构成分析

1、主营业务收入的产品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类别划分如下:

单位:万元

产品名称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机产品166,721.3493.81%215,502.1094.71%154,281.2294.62%
其中:交流串激电机107,730.5260.62%149,865.1865.86%101,067.3861.98%
直流无刷电机46,337.4426.07%48,858.7121.47%39,645.5724.31%
直流有刷电机12,653.387.12%16,778.217.37%13,568.268.32%
其他10,998.646.19%12,033.745.29%8,778.825.38%
合计177,719.97100.00%227,535.84100.00%163,060.03100.00%

注: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主要包括电池包、绝缘材料等。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163,060.03万元、227,535.84万元和177,719.97万元,2020年度至2021年度,呈大幅增长趋势,具体原因如下:

(1)清洁电器相关技术的不断进步催生高性能、多元化清洁电器产品市场需求,推动公司收入快速增长

近年来,随着电机、电池等清洁电器相关技术的不断进步,清洁电器产品的吸力、便携程度、噪声等性能不断提升,同时,扫地机器人、洗地机、除螨仪等适用于不同使用场景的多元化产品不断推出,不同细分领域的清洁电器产品得到较快发展。公司通过准确研判下游清洁电器市场无绳化、智能化、使用场景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对新型家用清洁电器如扫地机器人、洗地机等产品所使用的直流无刷电机产品进行提前布局,并不断通过产品的更新迭代实现技术升级和性能优

1-1-188

化,迎合了市场需求的变动趋势。

(2)受益于大众清洁习惯的转变以及卫生意识的加强,清洁产品市场渗透率不断提高

清洁电器产品在欧美等发达国家较为成熟,近年来,随着大众对优质生活品质的追求,清洁习惯发生转变,尤其以中国为代表的新兴市场,成为清洁电器市场新的增长点。根据欧睿国际统计数据,2016-2021年间,全球的吸尘器销量从11,860.69万台上升至14,754.69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为4.46%,而中国吸尘器销量从1,242.47万台上升至2,274.92万台,年均复合增长率为12.86%。此外,2020年以来,消费者卫生意识加强,催生健康生活类消费需求,且居家时间变长,进一步加大了吸尘器类清洁电器的使用需求。

2022年度,公司销售收入较去年同期减少49,815.86万元,降幅为21.89%,主要系:(1)欧美国家系吸尘器类清洁产品最大的消费市场,2022年以来,受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清洁电器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有所回落,叠加2021年度下游客户对市场需求预期良好,提前备货,库存较为充足等因素影响,2022年度公司以交流串激为代表的电机产品订单需求萎缩;(2)2020年下半年以来,受益于终端消费者居家时间增长、卫生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等因素,清洁电器市场需求大幅上涨,导致公司2021年度收入大幅增加,该等因素的出现及其对行业造成的影响具有特殊性和不可持续性,并在2022年度已趋于平稳;(3)2022年上半年,上海、江苏等地区出现出行限制、道路管制及物流受阻的情况,对公司正常的采购、生产、销售、物流运输等经营活动造成了一定不利影响。

2022年度,公司业绩变动趋势与行业整体趋势基本一致,公司市场份额基本保持稳固,具体分析如下:

(1)受多重因素影响,2022年度公司业绩有所下滑,与行业整体趋势基本一致

受益于终端消费者居家时间增长、卫生健康意识的不断增强等因素,2020年下半年以来,清洁电器市场需求大幅上涨,主要吸尘器类产品制造商集中出现“爆单”等现象,导致公司2021年收入大幅增加,2022年度,受地缘政治动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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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通胀等因素的影响,吸尘器类清洁电器产品市场需求相比2021年的高基数有所回落。公司业绩变动与行业整体趋势基本相符。

根据欧睿国际统计数据,2022年全球吸尘器市场销量为1.47亿台,同比下降2.13%;亚太地区吸尘器市场销量为3,728.25万台,同比下降5.12%;中国大陆吸尘器销量为1,985.47万台,同比下降11.32%,且低于2020年度的销量水平。此外,国内吸尘器企业莱克电气、富佳股份、德昌股份等相关业务同样出现增速放缓或下滑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公司简称具体内容
莱克电气2022年度,受外部环境冲击,居民收入预期走弱、消费意愿降低。莱克电气2022年度清洁健康家电与园艺工具业务销售收入同比下降7.90%,产量同比下降24.42%,销量同比下降19.49%
富佳股份2022年,受欧美通胀、国际局势等多重因素影响,家电行业波折重重,家电市场经历低谷期。2022年度,富佳股份吸尘器产品产量约481.63万台,同比下降约13.5%
德昌股份2022年,受需求萎缩及国际形势变动的影响,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更为错综复杂,同时上游供应链紧张,铜、铝等大宗原材料价格高位震荡。德昌股份2022年度吸尘器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38,262.13万元,同比下降36.42%;吸尘器产量同比下降26.13%,销量同比下降19.03%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2022年度,受地缘政治动荡、全球经济增速放缓、海外高通胀及2021年高基数等因素的影响,吸尘器行业市场需求有所下降,相应传导至公司所处的吸尘器电机制造领域,产品订单减少,公司业绩随行业趋势产生波动,与行业整体变动情况基本一致。

(2)发行人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同样出现收入下滑情况

家用电器大行业同样出现需求增速放缓或下滑的趋势。全国家用电器工业信息中心发布的《2022年中国家电行业年度报告》数据显示,2022年家用电器内销零售额为7,307.2亿元,同比下滑9.5%;家电出口受到全球通胀、俄乌冲突及同期高基数等因素影响,据海关总署数据,2022年家用电器出口约33.66亿台,同比下降13.0%;出口额为5,681.6亿元,同比下降10.9%。

2022年度,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业绩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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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公司简称2022年度2021年度
营业收入同比增长率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增长率营业收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江苏雷利289,994.37-0.65%25,871.635.96%291,892.3424,415.77
科力尔118,343.30-17.50%7,325.47-28.57%143,453.8510,255.00
祥明智能64,268.06-12.54%6,474.303.45%73,485.756,258.26
发行人180,786.93-21.77%18,666.798.25%231,086.8017,244.30

注: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财务数据来自公司定期报告。

2022年度,发行人同行业可比公司营业收入呈现下滑的趋势,收入下降幅度低于发行人,主要系产品结构与业务收入结构存在差异,一方面,同行业可比公司的电机产品所应用的终端市场相比吸尘器市场刚性相对较强;另一方面,部分可比公司多元化的产品结构,例如江苏雷利的汽车零部件业务、工控电机组件业务,科力尔的工业自动化、机器人及3D打印业务也为自身的业绩提供了一定的支撑。同行业可比公司产品应用领域及收入下滑或增速放缓的原因具体如下:

公司简称产品应用领域收入下滑或增速放缓原因
江苏雷利空调、洗衣机和电冰箱等领域受房地产调控影响,江苏雷利家电板块收入有所下降
科力尔烤箱、冰箱等智能家居、办公自动化等领域受公共卫生事件和发达国家超发货币引起全球经济通货膨胀等因素的影响,科力尔营业收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均产生下滑;2022年度,科力尔智能家居类产品收入同比下降11.87%,健康与护理类产品收入同比下降63.01%
祥明智能制冷、交通车辆等领域受经济下行影响,部分相关行业低迷,祥明智能在HVACR及健康医疗等领域销售额下降;由于经济下行影响,在相关市场受到影响的同时,公司产能也因供应商保障能力减弱与员工不能正常出勤而受到制约

资料来源:上市公司公告

由上表可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收入下滑主要可归集于宏观经济环境、地缘政治冲突等原因,与导致公司业绩下滑的主要因素存在一定共性。

(3)公司主要下游客户普遍出现收入增速放缓或下滑的情形

公司主要下游客户2022年度业绩情况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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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户名称经营业绩情况
伟创力2022财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260.41亿美元,同比增长7.9%;其中敏捷性解决方案板块(包括家电、消费电子、通讯等)收入为6.05亿美元,同比增长4.3%
VS Industry2022财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39.14亿马来西亚林吉特(折合人民币约59.82亿元),同比下降2.2%
德尔玛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33.07亿元,其中吸尘清洁类业务收入达10.57亿元,同比下降3.32%;吸尘清洁类产品自有产量为597.42万台,同比下降约18.71%
创科实业(TTI)2022财年集团实现营业收入132.54亿美元,同比增长0.4%,其中地板护理及清洁业务收入同比下降25.6%
新宝股份2022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36.96亿元,同比下降8.15%
深圳比亚迪未披露,系终端品牌商iRobot指定采购。2022财年iRobot实现营业收入11.83亿美元,同比下降24.38%

注:上表列示公司为报告期发行人2021年度前十大客户(受同一集团控制的客户按合并口径计算),相关信息来自上市公司公告、官网公开资料及招股说明书。公司下游客户春菊电器、爱普电器、天佑电器及卓力电器等非上市公司2022年度同样由于全球通胀、地缘政治动荡、物流受阻等不利因素影响,销售额有不同程度的下滑。2022年度,公司主要下游客户同样出现收入增速放缓或下滑的情况,与公司及同行业公司业绩变动趋势基本相符,主要影响因素为地缘政治冲突、全球通胀、世界贸易形势和物流受阻等,与发行人存在一定共性。

(4)主要客户库存充足,吸尘器产品产量下降

2021年度,吸尘器行业整体表现较为强劲,下游终端客户在2021年度普遍对市场保持了良好的预期,加大了吸尘器类产品的生产力度,产品备货较为充足。而受全球通胀、地缘政治动荡等前述不利因素影响,2022年度吸尘器行业景气度下降,终端需求增长未达预期,在2021年备货较多、库存充足的情况下,下游客户普遍削减了吸尘器类产品的产量,从而相应减少了对上游吸尘器电机的采购量,导致公司产品订单数量减少,业绩有所下滑。2022年度公司在主要客户处的采购占比基本保持稳定。

(5)公司市场占有率整体较高,核心竞争力较强

2022年度,在前述不利因素的冲击下,公司的市场份额仍然较为稳定,产品市场占有率保持在25%以上,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四)发行人竞争情况”之“3、发行人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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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服务的市场地位”。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主要产品类别的销售数量及销售单价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产品类别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交流串激电机销售收入(万元)107,730.52149,865.18101,067.38
销售数量(万台)2,999.914,303.663,334.58
平均单价(元/台)35.9134.8230.31
直流无刷电机销售收入(万元)46,337.4448,858.7139,645.57
销售数量(万台)695.05709.41549.09
平均单价(元/台)66.6768.8772.20
直流有刷电机销售收入(万元)12,653.3816,778.2113,568.26
销售数量(万台)775.141,107.26998.66
平均单价(元/台)16.3215.1513.59

(1)交流串激电机

报告期内,交流串激电机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
销售收入(万元)107,730.52-28.12%149,865.1848.28%101,067.38
销售数量(万台)2,999.91-30.29%4,303.6629.06%3,334.58
平均单价(元/台)35.913.13%34.8214.89%30.31

报告期内,交流串激电机销售收入分别为101,067.38万元、149,865.18万元和107,730.52万元,2020-2021年度呈上涨趋势,2022年度有所下降。具体分析如下:

①销售数量方面,报告期内交流串激电机销售数量分别为3,334.58万台、4,303.66万台和2,999.91万台,2020年度至2021年度上涨幅度较大。交流串激电机主要应用于较为传统的立式吸尘器、卧式吸尘器等,该类产品吸力较强,在欧美地区等以地毯为主要清洁场景的终端市场需求较高。2020年以来,消费者卫生意识加强,且居家时间变长,导致该类产品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受益于终端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2020年度至2021年度交流串激电机销售数量持续上升,与终端市场需求变动一致。2022年度,交流串激电机销售数量有所下降,主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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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受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清洁电器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有所回落。

②销售单价方面,公司交流串激电机平均单价分别为30.31元/台、34.82元/台和35.91元/台。2021年度,交流串激电机平均单价较2020年度上涨14.89%,主要系:受铜、钢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的影响,漆包线、硅钢等原材料价格快速上涨,公司主要客户产品销售价格会根据原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导致单位价格上涨。2022年度,交流串激电机平均单价较2021年度小幅上涨3.13%,主要系受产品结构变化影响。2022年度,随着扫地机器人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相关集灰桶组件的普及,公司应用于集灰桶组件的交流串激电机销量占比大幅上升,该类型号电机售价较高,导致2022年度公司交流串激电机平均单价有所上升。

(2)直流无刷电机

报告期内,直流无刷电机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
销售收入(万元)46,337.44-5.16%48,858.7123.24%39,645.57
销售数量(万台)695.05-2.02%709.4129.20%549.09
平均单价(元/台)66.67-3.20%68.87-4.61%72.20

报告期内,直流无刷电机销售收入分别为39,645.57万元、48,858.71万元和46,337.44万元,2020-2021年度呈上涨趋势,2022年度出现小幅下滑。具体分析如下:

①销售数量方面,直流无刷电机报告期内销量分别为549.09万台、709.41万台和695.05万台。随着家用吸尘器逐渐向无绳化、智能化、使用场景多元化发展,各类搭载直流无刷电机的新型智能清洁电器如扫地机器人、洗地机等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受益于终端市场需求的增长,2020-2021年度直流无刷电机销售数量呈上升趋势,与终端市场需求变动一致。2022年度,直流无刷电机销售数量较2021年度略有下降,主要系受2022年上半年上海、江苏等地区出行限制、道路管制及物流受阻影响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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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销售单价方面,报告期内直流无刷电机的单台平均售价分别为72.20元/台、68.87元/台和66.67元/台,整体呈小幅下降趋势,主要系:清洁电器产品迭代速度快,公司不断开发出价格更具竞争力的电机产品,以获取更高的市场份额;此外,随着生产规模的扩大,单位制造成本下降,为了保持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公司调整了部分产品的销售价格。

(3)直流有刷电机

报告期内,直流有刷电机的销售收入、销售数量及平均单价如下表所示: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变动金额/数量
销售收入(万元)12,653.38-24.58%16,778.2123.66%13,568.26
销售数量(万台)775.14-30.00%1,107.2610.88%998.66
平均单价(元/台)16.327.73%15.1511.53%13.59

报告期内,直流有刷电机销售收入分别为13,568.26万元、16,778.21万元和12,653.38万元,2020年度至2021年度呈上涨趋势,2022年度有所下降。具体分析如下:

①销售数量方面,报告期内直流有刷电机销售数量分别为998.66万台、1,107.26万台和775.14万台。该类电机主要应用于手持式吸尘器、车载吸尘器等强调灵活性、便携性的清洁电器。随着居民生活清洁场景的逐渐多元化,各类人群对于清洁电器的便携程度、灵活程度的要求日渐提高,手持式吸尘器、车载吸尘器的市场需求不断提升,从而拉动了公司直流有刷电机的销量;2022年度,直流有刷电机的销售数量较上年下降332.12万台,降幅30.00%,主要系:受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清洁电器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有所回落。

②销售单价方面,报告期内直流有刷电机销售单价分别为13.59元/台、15.15元/台和16.32元/台,为提高公司直流有刷电机产品的竞争力,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开发盈利能力较强的产品,对应产品销售价格较高,受产品结构调整影响,直流有刷电机产品平均销售单价呈上升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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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主营业务收入的区域结构分析

按销售区域划分,公司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内销139,524.3378.51%169,089.6274.31%128,897.0279.05%
外销38,195.6521.49%58,446.2225.69%34,163.0220.95%
合计177,719.97100.00%227,535.84100.00%163,060.03100.00%

中国系全球最大的吸尘器生产国,报告期内,公司内销业务系收入主要来源,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79.05%、74.31%和78.51%,外销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0.95%、25.69%和21.49%,2021年度外销占比上升幅度较大,主要系:受生产成本等因素影响,部分品牌商客户将整机订单向东南亚转移,公司客户中如VS Industry、伟创力等在东南亚均设有生产基地,受此影响,公司部分订单转移至境外。2022年度,公司内销占比提升、外销占比下降,一方面系受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影响,如北美洲等境外地区终端市场消费需求下降,导致公司外销收入占比下降;另一方面系因扫地机器人的日渐普及,公司进一步加大对扫地机器人及集灰桶组件电机的投入,开发了如石头科技等国产品牌商客户并进行了深度密切的合作。

(1)内销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华东95,012.0768.10%108,388.4364.10%83,920.3565.11%
华南31,114.1922.30%43,681.5225.83%40,737.3131.60%
华中8,083.435.79%15,772.969.33%3,233.332.51%
华北5,254.953.77%1,156.220.68%915.270.71%
其他地区59.690.04%90.490.05%90.760.07%
合计139,524.33100.00%169,089.62100.00%128,897.0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内销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华东、华南、华中等区域,上述地区销售收入合计占内销收入总额比例均在95%以上,与下游吸尘器产业分布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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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一致。其中,华中区域销售占比增长加快,主要系:应客户要求,交易主体由深圳伟创力变更为长沙伟创力。2022年度,华北地区销售占比有所上升,主要系公司对石头科技的销售额增长所致。

(2)外销收入地区分布情况

单位:万元

区域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亚洲25,111.9465.75%37,980.1264.98%19,869.4658.16%
北美洲5,605.1314.67%11,593.3619.84%9,450.8627.66%
欧洲6,328.6316.57%5,069.698.67%2,239.546.56%
南美洲1,149.943.01%3,762.146.44%2,562.267.50%
其他地区--40.910.07%40.890.12%
合计38,195.65100.00%58,446.22100.00%34,163.0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境外销售国家或地区以亚洲、北美洲、欧洲为主。其中,亚洲地区的销售收入占外销业务的比重较高且呈上升趋势,与部分清洁电器整机生产向东南亚转移的趋势一致。2020-2021年度,北美洲地区的销售收入稳定上涨,主要系向创科集团、GRACO INC & SUBSIDIARIES等客户销售增加所致;2022年度,受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作为吸尘器等清洁电器主要消费市场的欧美地区对终端产品的需求出现下降,连带影响了亚洲地区等生产基地对吸尘器电机的需求,导致公司外销收入除欧洲地区外其他地区均有所下降;公司对欧洲地区的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主要系对CERCleaning Equipment S.R.L.等客户的销售增加所致。

3、主营业务收入的季节性分布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季度主营业务收入分布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季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一季度39,451.4222.20%45,625.9620.05%18,794.3511.53%
二季度48,411.1327.24%63,966.5228.11%37,051.2722.72%
三季度42,162.9623.72%60,773.9126.71%47,328.05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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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四季度47,694.4526.84%57,169.4425.13%59,886.3736.73%
合计177,719.97100.00%227,535.84100.00%163,060.03100.00%

2020年初,受出行限制、道路管制及物流受阻影响,第一季度部分订单未能开工及交付,2020年第一季度收入相对较低。2020年下半年开始,受益于我国产业链供应链配套优势,公司收入呈上涨趋势。2021年第四季度,随着海外消费者居家时间减少,对清洁电器的市场需求逐渐平稳,销售收入有所下降。2022年第一季度,受春节因素以及上海、江苏等地区出行限制、道路管制及物流受阻影响,公司采购、生产、销售、物流运输等经营活动一定程度受阻,导致第一季度销售收入较低,第二季度末,随着上述地区管控措施逐步放开,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逐渐恢复,第二季度开始销售收入有所回升,下半年各季度销售收入均维持在较为稳定的水平。

4、第三方回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三方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保理3,866.428,329.946,704.05
集团统筹安排6,939.136,026.712,072.26
其他70.9493.94103.66
合计10,876.4914,450.598,879.97
营业收入180,786.93231,086.80165,167.20
占比6.02%6.25%5.38%

报告期内,发行人第三方回款金额合计分别为8,879.97万元、14,450.59万元和10,876.49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5.38%、6.25%和6.02%,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主要系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及集团统筹资金安排所致。其中,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主要系:针对伊莱克斯(Electrolux)、史丹利百得等客户,公司与德意志银行、花旗银行等相关合作银行签订了不附追索权的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合作协议,货款由相关银行扣除融资费用后提前支付给公司;集团统筹资金安排相关第三方回款主要为马来西亚松下、印尼伟创力等客户回款形成,相关货款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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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所属集团统筹资金安排,指定其通过集团财务公司或集团体系内企业统一对外付款。2021年度,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大幅上升,主要系2021年度公司对印尼伟创力销售额增加,货款由其所属集团统筹安排,由集团内其他关联方支付所致。2022年度,公司第三方回款金额有所回落,主要系公司同伊莱克斯(Electrolux)、史丹利百得等客户的交易规模缩减,应收账款保理业务回款金额相应下降。

整体来看,公司第三方回款占营业收入比例不高,主要系应收账款保理业务以及集团统筹资金安排所致,公司报告期内第三方回款已取得委托代付确认函、第三方付款协议等文件,第三方回款具有合理原因,涉及的销售收入真实。

(三)营业成本变动及构成分析

1、营业成本构成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成本145,310.8698.51%189,997.1798.51%134,564.7298.96%
其他业务成本2,194.551.49%2,880.681.49%1,413.671.04%
合计147,505.41100.00%192,877.85100.00%135,978.40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较高,分别为98.96%、

98.51%和98.51%,与营业收入结构相匹配。

2、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类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剔除运杂费)2021年度 (剔除运杂费)2020年度 (剔除运杂费)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机产品133,472.7492.83%177,858.6694.50%125,963.6894.49%
其中:交流串激电机90,303.0362.80%132,082.2470.17%87,448.2765.60%
直流无刷电机32,386.6122.52%31,641.9516.81%27,265.4920.45%
直流有刷电机10,783.107.50%14,134.467.51%11,249.928.44%
其他10,312.067.17%10,361.255.50%7,344.165.51%
合计143,784.80100.00%188,219.91100.00%133,307.84100.00%

注1: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将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费计入成本,报表列示为营业成本。注2:出于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成本可比性考虑,如无特别说明,在以下各类产品的主营

1-1-199

业务成本变动分析及毛利率分析中,剔除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费,对运费在销售费用中进行各期比较分析。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微特电机产品的产品成本,各期占比合计均超过92%,与公司产品主要应用领域一致。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主营业务成本随收入的增加而增长,变化趋势与收入变动趋势基本一致。

3、主营业务成本按结构分类

(1)主营业务成本结构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直接材料116,268.2080.86%157,859.3983.87%109,233.8181.94%
直接人工17,303.3512.03%21,279.4511.31%16,577.5912.44%
制造费用10,213.257.10%9,081.074.82%7,496.445.62%
小计143,784.80100.00%188,219.91100.00%133,307.84100.00%
运杂费1,526.07-1,777.26-1,256.88-
合计145,310.86-189,997.17-134,564.72-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包括直接材料、直接人工和制造费用(2020年起增加运杂费),其中,直接材料是主营业务成本最主要的构成部分,报告期内,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不含运杂费)的比重分别为81.94%、83.87%和

80.86%,占比均超过80%,整体较为稳定。公司的原材料主要为漆包线、轴承、换向器、定转子铁芯、动叶轮等,其主材主要由铜、铝、硅钢等金属材料构成,2021年度,受铜、钢等大宗商品价格上涨影响,漆包线、硅钢等原材料价格上涨,导致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不含运杂费)的比重有所上升。2022年度,受硅钢市场价格回落影响,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直接材料占比亦随之下降,具体分析如下:

1)铜和铝

报告期内,长江有色市场铜价、铝价变动趋势如下:

1-1-200

报告期内,发行人铜、铝漆包线价格与其主要金属材料的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kg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均价主要材料市场价格采购均价主要材料市场价格采购均价主要材料市场价格
漆包线-铜65.2659.7466.0560.7649.3843.27
漆包线-铝27.5517.6426.7216.7223.4612.56

注:主要材料市场价格系依据“长江有色金属网”列示的金属每日价格去税后的算术平均数计算得出。

漆包线-铜、漆包线-铝无法获取其市场公开价格,但铜、铝具有市场公开价格,由于发行人采购铜、铝漆包线的定价依据为裸铜、铝浮动价加上加工费,其中,铜漆包线的加工费根据线径不同约在每公斤5.5元至13元,铝漆包线加工费根据其线径不同约在每公斤9.5元至17.6元,考虑加工费因素后,发行人漆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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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铜、漆包线-铝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不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的采购价格变动与市场价格变动趋势一致。

2)硅钢报告期内,公司使用的主要牌号硅钢价格变动趋势如下:

单位:元/吨

数据来源:我的钢铁网报告期内,发行人硅钢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对比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采购均价主要材料市场价格采购均价主要材料市场价格采购均价主要材料市场价格
硅钢5,575.265,382.217,014.887,040.564,555.474,563.05

注:主要材料市场价格系依据“我的钢铁网”列示的硅钢价格,根据公司使用的主要牌号硅钢去税后每月均价的算术平均数计算得出。

报告期内,发行人硅钢的采购价格与市场价格整体较为接近,变动趋势一致。

综上所述,报告期内公司的生产成本构成保持相对稳定,各类别成本的波动趋势符合内外部经营环境的变化。

(四)公司毛利和毛利率分析

1、营业毛利的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毛利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1-1-202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剔除运费)2021年度 (剔除运费)2020年度 (剔除运费)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主营业务毛利33,935.1897.49%39,315.9398.32%29,752.1997.72%
其他业务毛利872.412.51%670.281.68%693.492.28%
合计34,807.59100.00%39,986.20100.00%30,445.68100.00%

注:出于报告期内毛利可比性考虑,在以下各类产品的毛利及毛利率分析中,剔除与合同履约直接相关的运费。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毛利主要来自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毛利占营业毛利的比例分别为97.72%、98.32%和97.49%。

公司主营业务毛利按产品分类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电机产品33,248.6097.98%37,643.4495.75%28,317.5495.18%
其中:交流串激电机17,427.4951.36%17,782.9345.23%13,619.1145.78%
直流无刷电机13,950.8341.11%17,216.7543.79%12,380.0841.61%
直流有刷电机1,870.285.51%2,643.756.72%2,318.347.79%
其他686.582.02%1,672.494.25%1,434.664.82%
合计33,935.18100.00%39,315.93100.00%29,752.19100.00%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主要来源于微特电机产品,对公司各期主营业务毛利的贡献率均在95%以上。直流无刷电机采用电子换向替代原本换向器和碳刷构成的机械换向,具有效率高、转速高、体积小、重量轻、噪音低、维护成本低等优点,产品销售价格及盈利能力显著高于传统有刷电机。

2、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按产品分类的毛利率变化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电机产品19.94%17.47%18.35%
其中:交流串激电机16.18%11.87%13.48%
直流无刷电机30.11%35.24%31.23%
直流有刷电机14.78%15.76%17.09%

1-1-203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其他6.24%13.90%16.34%
平均19.09%17.28%18.25%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18.25%、17.28%和19.09%,2020年度,由于高毛利率产品直流无刷电机销售快速增长,占比上升,电机产品整体毛利率水平上升。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略有下降,主要系交流串激电机产品的原材料如漆包线、硅钢等价格上涨,交流串激电机毛利率下降,且交流串激电机销售占比较高所致。2022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有所上升,一方面系高毛利产品直流无刷电机销量占比的进一步提升,另一方面系交流串激电机毛利率上升所致。

(1)交流串激电机

报告期内,交流串激电机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变动对交流串激电机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值变动额对毛利率影响因素数值变动额对毛利率影响因素数值
单位价格(元/台)35.911.092.67%34.824.5211.22%30.31
单位成本(元/台)30.10-0.591.64%30.694.47-12.84%26.22
毛利率16.18%4.31%-11.87%-1.61%-13.48%

注:基于可比性原则,上述单位成本不含运费,下同。

2020-2021年度,交流串激电机毛利率呈下降趋势。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产品迭代速度较快,交流串激电机型号较多,各年度产品销售结构、客户结构存在波动。2021年度,单位价格、单位成本波动较大,主要系:铜、钢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导致漆包线、硅钢等原材料价格上涨,产品单位成本上升,公司主要客户产品销售价格会根据原材料价格进行调整,单位价格同样呈上升趋势,但销售价格上涨的幅度无法全部覆盖原材料采购价格上涨的幅度,导致单位价格上涨幅度低于单位成本上涨幅度,毛利率有所下降。2022年度,单位价格较2021年度有所上涨,主要系:1)公司交流串激电机产品结构发生变化,应用于扫地机器人集灰桶的交流串激电机型号销量占比提升,该类型号电机售价较高,从而导致公司交流串激电机平均单价上涨;2)

1-1-204

受前期铜、钢等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美元汇率上涨以及公司定价方式的影响,公司单位价格较2021年度均值仍有所上涨。2022年度,硅钢价格有所回落,而公司产品售价调整与原材料价格波动存在一定的时间差,且公司加强了成本管控,导致2022年度单位价格上涨的同时单位成本小幅下降,毛利率有所上升。

(2)直流无刷电机

报告期内,直流无刷电机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变动对直流无刷电机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值变动额对毛利率影响因素数值变动额对毛利率影响因素数值
单位价格(元/台)66.67-2.20-2.14%68.87-3.33-3.33%72.20
单位成本(元/台)46.601.99-2.99%44.60-5.057.34%49.66
毛利率30.11%-5.13%-35.24%4.01%-31.23%

2021年度,直流无刷电机毛利率有所上升。一方面,随着公司不断开发出价格更具竞争力的电机产品以及调整产品销售价格以保持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直流无刷电机单位价格有所下降。另一方面,由于直流无刷电机性能优异,市场需求快速增加,产销量上升,规模效应逐步显现,同时,公司不断优化生产工艺,提高良率,提升PCBA板自制比例,用高性能低成本的新型号产品迭代老产品等措施实现降本增效,导致2021年度直流无刷电机单位成本有所降低。整体而言,2021年度直流无刷电机产品单位成本下降幅度大于单位价格下降幅度,毛利率有所上升;2022年度,直流无刷电机毛利率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1)为保持市场竞争力,公司持续进行新产品开发与价格调整,导致2022年度直流无刷电机单位价格进一步下降;2)2022年上半年,公司陆续将PCBA板的生产由苏州工业园区整体搬迁至苏州相城区,人工成本上升、产量降低等因素导致单位成本上升。

(3)直流有刷电机

报告期内,直流有刷电机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变动对直流有刷电机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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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数值变动额对毛利率影响因素数值变动额对毛利率影响因素数值
单位价格(元/台)16.321.176.04%15.151.578.57%13.59
单位成本(元/台)13.911.15-7.02%12.771.50-9.90%11.27
毛利率14.78%-0.98%-15.76%-1.33%-17.09%

报告期内,直流有刷电机毛利率呈下降趋势。直流有刷电机型号众多,为提高公司直流有刷电机产品的竞争力,公司不断优化产品结构,重点开发盈利能力较强的产品,对应产品销售价格和单位成本较高,导致单位价格、单位成本均呈上升趋势。2020年度,受市场需求增加影响,直流有刷电机产销量大幅增加,产能利用率大幅上升,规模效应显现,且公司产品结构不断优化,导致毛利率相对较高。2021年度,受部分原材料价格上涨影响,毛利率有所下降。2022年度,直流有刷电机毛利率较2021年度持续下降,主要系:(1)受市场需求回落影响,公司产量下降,单位产品成本上升;(2)产品销售结构、客户结构存在波动。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比较如下:

公司名称产品类型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科力尔智能控制电子及电机17.55%18.92%21.49%
江苏雷利电机28.02%24.88%28.03%
莱克电气电机/15.40%18.42%
祥明智能电气机械和器材20.83%19.25%24.19%
其中:交流异步电机8.71%10.90%16.42%
直流无刷电机36.97%37.64%40.00%
直流有刷电机21.27%18.08%22.11%
风机26.90%26.14%30.37%
行业平均值-22.13%19.61%23.03%
发行人电机19.94%17.47%18.35%
其中:交流串激电机16.18%11.87%13.48%
直流无刷电机30.11%35.24%31.23%
直流有刷电机14.78%15.76%17.09%

数据来源:可比公司定期报告。注1:选取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与发行人类似产品毛利率对比分析。

1-1-206

注2:莱克电气由于涉足清洁电器的零售领域,其经营模式与公司不具备可比性,但其电机的制造与销售业务与公司相似,因此此处单独将其电机业务的毛利率纳入可比公司分析范围,莱克电气未在其2022年度报告中单独披露电机业务毛利率。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主要系各公司产品在应用领域、产品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所致。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吸尘器等清洁电器领域,而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祥明智能的电机产品主要应用于制冷、交通车辆等领域,江苏雷利的电机产品主要面向空调、洗衣机和电冰箱等领域;科力尔的智能控制电子及电机产品主要应用于烤箱、冰箱等智能家居、办公自动化等领域,莱克电气的电机产品与发行人相似,主要应用于吸尘器等环境清洁电器领域,电机产品毛利率水平与公司相对较为接近。

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包括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三大类,直流无刷电机毛利率高于交流串激电机,随着高毛利率的直流无刷电机收入占比的增加以及毛利率上升,公司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毛利率水平差异逐步变小。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中,祥明智能产品主要包括交流异步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风机四大类,与公司产品结构较为相似,分产品类型来看,公司与祥明智能的电机产品毛利率结构较为相似,整体上均呈现出直流无刷电机的毛利率较高,直流有刷电机、交流串激电机较低的结构特点,公司与祥明智能的同类电机产品毛利率差异主要系应用领域的差别造成;报告期内祥明智能产品结构相对稳定,交流异步电机收入占比在37%-44%之间,低于发行人交流串激电机的收入占比,且祥明智能风机产品毛利率较高,收入占比在33%-43%之间,导致祥明智能毛利率整体高于发行人;江苏雷利生产的电机产品,主要包括步进电机、MA-电机及组件、直流电机等,但无法与发行人产品对应;莱克电气生产的电机产品,部分自用,部分对外销售,主要包括高速无刷数码电机、通用整流子电机、汽车电机等,未在年报中披露电机相关产品的具体构成。科力尔生产的电机产品,主要包括罩极电机、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步进电机、伺服电机等,未在年报中披露电机相关产品的具体构成。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毛利率水平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存在差异,主要系各公司产品在应用领域、产品结构等方面存在差异,变动情况符合行业特征。

(五)期间费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期间费用的变动情况及其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如下:

1-1-207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2021年度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2020年度 (剔除股份支付费用)
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金额占营业收入的比例
销售费用1,389.620.77%1,398.740.61%1,210.560.73%
管理费用4,947.602.74%5,322.042.30%3,891.852.36%
研发费用6,303.453.49%6,674.252.89%5,163.833.13%
财务费用-1,499.42-0.83%590.090.26%580.670.35%
合计11,141.256.16%13,985.116.05%10,846.916.57%
营业收入180,786.93100.00%231,086.80100.00%165,167.20100.00%

注:期间费用率=期间费用/营业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剔除运杂费与股份支付费用后的期间费用分别为10,846.91万元、13,985.11万元和11,141.25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57%、6.05%和6.16%。2020-2021年度,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发行人规模效应显现,期间费用率整体呈下降趋势,2022年度,因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降,期间费用率较2021年度小幅上升。

1、销售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913.8263.59%859.4558.08%599.3449.23%
车辆费用149.6810.42%159.6610.79%136.1511.18%
业务招待费95.976.68%134.189.07%151.6712.46%
销售服务费63.934.45%76.915.20%71.375.86%
股份支付费用47.353.30%81.035.48%6.750.55%
样机费37.742.63%74.375.03%47.723.92%
其他128.488.94%94.176.36%204.3216.78%
合计1,436.97100.00%1,479.77100.00%1,217.32100.00%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分别为1,217.32万元、1,479.77万元和1,436.97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0.74%、0.64%和0.79%。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职工薪酬、车辆费用、业务招待费、销售服务费等,合计占销售费

1-1-208

用的比例分别为78.74%、83.13%和85.14%。

2021年度销售费用较2020年度增加262.45万元,增长21.56%,主要系2021年度发行人业务规模增加,销售人员薪酬增加所致,2022年度销售费用较2021年度基本持平,其中职工薪酬较2021年度有所上升,主要系2022年度平均领薪销售人数增加所致;业务招待费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系:1)报告期内发行人逐渐加强成本管控,减少了业务招待费支出;2)受2022年上半年上海、江苏等地区出行限制影响,公司业务招待费进一步下降。

报告期内,发行人运杂费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运杂费1,526.071,777.261,256.88
主营业务收入177,719.97227,535.84163,060.03
占比0.86%0.78%0.77%

报告期内,公司运杂费随着收入规模的扩大呈现出逐年上涨的趋势,运杂费占收入比例整体较为平稳。2022年度,运杂费占收入比例略有上涨,主要系2022年上半年上海、江苏等地区出现物流受阻的情况,运费上涨所致。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销售费用率对比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科力尔2.39%1.63%1.55%
江苏雷利2.69%2.21%2.10%
祥明智能1.63%1.65%1.98%
平均值2.24%1.83%1.88%
发行人0.79%0.64%0.74%

报告期内,发行人销售费用率总体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1)公司注重以产品质量作为客户拓展的核心,强调产品和技术优势,公司生产的微特电机产品定制化程度高,使得发行人与客户的粘性较高,在营销等方面的支出相对较少;(2)发行人核心终端客户群体为国内外大型知名清洁电器品牌商,客户相对稳定,维护成本低;(3)发行人微特电机产品在细分市场的占有率较高,2020年度、2022年度销售费用率整体较为稳定,随着2021年度发行人销售

1-1-209

规模的扩大,规模效应得以体现,销售费用率下降;(4)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销售模式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销售费用与同行业差异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明细科力尔江苏雷利祥明智能发行人
金额销售费用率金额销售费用率金额销售费用率金额销售费用率
2022年度
职工薪酬1,494.101.26%3,029.901.04%511.560.80%913.820.51%
车辆费用------149.680.08%
业务招待费553.980.47%883.040.30%112.640.18%95.970.05%
销售及代理服务费--1,922.720.66%68.450.11%63.930.04%
股份支付费用50.190.04%----47.350.03%
运输费及仓储费----114.250.18%--
样机费----85.020.13%37.740.02%
广告费及展览费24.130.02%206.900.07%43.920.07%--
出口保险费193.530.16%------
产品质量保证金--731.820.25%----
其他514.140.43%1,032.160.36%109.790.17%128.480.07%
合计2,830.072.39%7,806.532.69%1,045.621.63%1,436.970.79%
2021年度
职工薪酬1,175.360.82%2,456.690.84%508.010.69%859.450.37%
车辆费用------159.660.07%
业务招待费488.640.34%738.530.25%212.340.29%134.180.06%
销售及代理服务费--1,441.970.49%127.290.17%76.910.03%
股份支付费用87.670.06%----81.030.04%
运输费及仓储费----226.580.31%--
样机费----13.860.02%74.370.03%
广告费及展览费132.010.09%175.520.06%52.600.07%--
出口保险费140.260.10%------

1-1-210

科目明细科力尔江苏雷利祥明智能发行人
金额销售费用率金额销售费用率金额销售费用率金额销售费用率
产品质量保证金--717.890.25%----
其他317.230.22%921.480.32%75.430.10%94.170.04%
合计2,341.171.63%6,452.072.21%1,216.111.65%1,479.770.64%
2020年度
职工薪酬821.750.83%1,778.870.73%471.440.86%599.340.36%
车辆费用------136.150.08%
业务招待费260.710.26%520.690.21%128.890.23%151.670.09%
销售及代理服务费--1,644.240.68%129.840.24%71.370.04%
股份支付费用------6.750.00%
运输费及仓储费----153.210.28%--
样机费----72.410.13%47.720.03%
广告费及展览费40.430.04%139.660.06%47.160.09%--
出口保险费143.720.14%------
产品质量保证金--583.420.24%----
其他274.130.28%416.450.17%87.070.16%204.320.12%
合计1,540.731.55%5,083.332.10%1,090.021.98%1,217.320.74%

从费用构成情况来看,发行人销售费用中职工薪酬的销售费用率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分别为0.36%、0.37%和0.51%,远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该项费用的费用率,主要系发行人产品定制化程度高,客户群体稳定、客户粘性较高,因此无需大量销售人员进行新客户开拓,公司销售人员人数相对较少。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销售人员数量具体如下:

单位:人

公司简称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科力尔1148364
江苏雷利11894116
祥明智能242525
行业平均85.3367.3368.33
发行人535945

1-1-211

此外,因业务模式不同,导致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销售费用构成存在一定差异,如江苏雷利和祥明智能均为直销、经销及其他模式相结合的销售模式,销售费用中均存在较高比例的代理服务费,而公司业务主要为直销,不存在支付代理服务费的情况,因此公司整体销售费用率较低。

2、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2,335.6543.01%2,396.4636.10%1,640.9041.92%
股份支付费用482.618.89%1,317.0519.84%22.990.59%
维修费529.499.75%808.4612.18%888.4622.69%
中介机构服务费497.799.17%613.599.24%190.224.86%
安全生产费549.4610.12%434.606.55%361.419.23%
折旧及摊销332.846.13%268.074.04%170.914.37%
办公费162.062.98%266.014.01%224.285.73%
业务招待费175.623.23%157.182.37%33.140.85%
水电费50.480.93%82.031.24%59.891.53%
残保金88.981.64%48.980.74%15.230.39%
其他225.214.15%246.673.72%307.427.85%
合计5,430.22100.00%6,639.09100.00%3,914.84100.00%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分别为3,914.84万元、6,639.09万元和5,430.22万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37%、2.87%和3.00%。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主要为职工薪酬、股份支付费用、维修费、中介机构服务费、安全生产费、折旧及摊销等,上述费用占管理费用的比例分别为83.65%、87.94%和87.07%。

2020年末,公司实施了股权激励,扣除股份支付影响后,公司管理费用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2.36%、2.30%和2.74%,2020年度至2021年度呈下降趋势,主要系公司规模扩大、规模效应显现所致。2022年度,公司管理费用率略有上升,主要系:受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市场需求有所

1-1-212

回落,销售收入较同期有所下降。

(2)股份支付费用说明

报告期内,为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推动公司进一步发展,公司采用员工持股平台的方式对高级管理人员和重要员工进行股权激励。

①2020年12月,公司实施股权激励

2020年12月,员工持股平台宁波七晶设立。根据公司股东决定,由宁波七晶认缴星德胜新增注册资本97.32万美元。《宁波七晶商务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约定,星德胜合格上市前、星德胜合格上市后合伙企业按照法律法规要求承诺的股份锁定期届满前,有限合伙人在星德胜发生离职、辞退、死亡、丧失劳动能力或其他任何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或发生协议约定的当然退伙的情形的,该等有限合伙人(或其继承人)应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全部财产份额转让给普通合伙人或其指定的其他符合条件的发行人员工并退伙。

公司以2020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及10倍市盈率确定股权激励对应的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与公司员工支付的出资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并根据服务期进行分摊,2020年度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49.84万元、2021年度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594.21万元。

2022年度,宁波七晶的5名合伙人陆续退出持股平台,并将其共计273.9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实际控制人朱云舫;2022年4-5月,经全体合伙人同意,朱云舫将其持有的231.00万元出资额转让给新增的14名合伙人;公司以2021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及股份支付费用后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10倍市盈率确定股权激励对应的相关权益工具公允价值,权益工具公允价值与公司员工支付的出资款之间的差额确认为股份支付费用,并根据服务期进行分摊,朱云舫经上述转让增加的出资额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2022年度确认股份支付费用602.32万元。

②2021年3月,星德胜有限第一次股权转让

2021年3月,朱云波受让宁波七晶持有的星德胜有限1.00%股权,朱云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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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控制人朱云舫兄长,本次股权转让主要系家族财产安排,转让价格参考员工入股价格,考虑到朱云波曾经为越正机电提供服务,按照股份支付进行处理,于2021年度一次性确认股份支付费用1,045.02万元。

(3)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管理费用率对比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科力尔5.29%4.16%3.51%
江苏雷利8.59%7.90%7.02%
祥明智能5.14%3.38%3.42%
平均值6.34%5.15%4.65%
发行人3.00%2.87%2.37%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1)2021年度,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收入增长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公司管理人员组织结构设置精简,运行高效,管理人员数量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报告期内发行人各项管理费用与同行业差异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科目明细科力尔江苏雷利祥明智能发行人
金额管理费用率金额管理费用率金额管理费用率金额管理费用率
2022年度
职工薪酬3,205.802.71%11,010.453.80%1,975.463.07%2,335.651.29%
股份支付费用/股权激励费用100.550.08%3,185.381.10%--482.610.27%
维修费402.280.34%445.900.15%28.710.04%529.490.29%
租赁费140.110.12%------
中介机构服务费/咨询服务费160.640.14%803.990.28%202.850.32%497.790.28%
安全生产费------549.460.30%
折旧及摊销858.580.73%4,183.121.44%294.660.46%332.840.18%
办公费119.790.10%1,090.550.38%261.870.41%162.060.09%
业务招待费531.660.45%1,189.430.41%170.630.27%175.620.10%
水电费----41.000.06%50.480.03%

1-1-214

科目明细科力尔江苏雷利祥明智能发行人
金额管理费用率金额管理费用率金额管理费用率金额管理费用率
残保金----35.290.05%88.980.05%
其他743.640.63%2,992.101.03%291.660.45%225.210.12%
合计6,263.045.29%24,900.918.59%3,302.125.14%5,430.223.00%
2021年度
职工薪酬3,404.122.37%8,973.713.07%1,349.341.84%2,396.461.04%
股份支付费用/股权激励费用154.220.11%3,519.611.21%--1,317.050.57%
维修费316.750.22%1,097.780.38%17.430.02%808.460.35%
租赁费132.490.09%------
中介机构服务费/咨询服务费156.680.11%667.480.23%76.950.10%613.590.27%
安全生产费------434.600.19%
折旧及摊销504.860.35%3,668.201.26%340.310.46%268.070.12%
办公费120.660.08%1,002.840.34%171.650.23%266.010.12%
业务招待费419.640.29%937.620.32%251.550.34%157.180.07%
水电费----63.800.09%82.030.04%
残保金----32.220.04%48.980.02%
其他761.430.53%3,200.591.10%177.410.24%246.670.11%
合计5,970.874.16%23,067.827.90%2,480.653.38%6,639.092.87%
2020年度
职工薪酬1,844.641.86%7,109.342.93%1,058.401.92%1,640.900.99%
股份支付费用/股权激励费用--1,186.490.49%--22.990.01%
维修费232.780.23%1,530.340.63%24.860.05%888.460.54%
租赁费174.460.18%------
中介机构服务费/咨询服务费141.210.14%950.850.39%42.320.08%190.220.12%
安全生产费------361.410.22%
折旧及摊销257.800.26%2,692.501.11%162.780.30%170.910.10%
办公费95.470.10%605.860.25%196.960.36%224.280.14%
业务招待费237.940.24%659.020.27%137.620.25%33.140.02%
水电费----51.330.09%59.890.04%
残保金----30.500.06%15.230.01%
其他502.710.51%2,275.850.94%176.590.32%307.420.19%

1-1-215

科目明细科力尔江苏雷利祥明智能发行人
金额管理费用率金额管理费用率金额管理费用率金额管理费用率
合计3,487.013.51%17,010.237.02%1,881.353.42%3,914.842.37%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率分别为2.37%、2.87%和3.00%,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一方面系发行人营业收入规模相对较大,报告期内均高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科力尔与祥明智能,规模效应明显;另一方面系管理模式差异导致费用构成不同,从费用构成情况来看,发行人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主要项目包括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等,具体分析如下:

报告期内,发行人管理费用中职工薪酬分别为1,640.90万元、2,396.46万元和2,335.65万元,费用率分别为0.99%、1.04%和1.29%,折旧及摊销费用分别为170.91万元、268.07万元和332.84万元,费用率分别为0.10%、0.12%和0.18%,均大幅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费用率水平,主要系发行人实行扁平化管理模式,组织结构较为精简,运行高效,管理人员尤其是管理层人员人数较少,相应配套管理部门使用的固定资产亦相对较少,导致职工薪酬、折旧及摊销费用率相对较低。

3、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职工薪酬3,489.3554.73%3,162.9545.74%1,794.6734.62%
材料费用2,203.0234.55%2,864.8641.43%2,607.4150.30%
股份支付费用72.351.13%241.163.49%20.100.39%
折旧及摊销212.623.33%185.652.68%155.463.00%
燃料及动力139.002.18%161.132.33%158.093.05%
其他259.454.07%299.654.33%448.208.65%
合计6,375.80100.00%6,915.41100.00%5,183.93100.00%

(1)概述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费用分别为5,183.93万元、6,915.41万元和6,375.80万

1-1-216

元,占同期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3.14%、2.99%和3.53%。公司研发费用主要包括研发人员薪酬、材料费用、股份支付费用和折旧及摊销等。2020-2021年度,随着生产及销售规模的扩大,公司研发费用不断增加。

(2)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研发费用率对比如下: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科力尔5.40%3.96%4.45%
江苏雷利4.58%4.69%4.69%
祥明智能4.20%4.03%3.93%
平均值4.73%4.23%4.36%
发行人3.53%2.99%3.14%

报告期内,发行人研发费用呈上升趋势,研发费用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1)公司高度重视研发投入,研发投入持续增加,受营业收入大幅增长的影响,2021年度研发费用率有所下降;2022年度,受市场需求回落影响,研发费用率有所上升;(2)公司多年深耕于微特电机领域,已形成成熟的研发体系,且作为未上市企业,融资渠道有限,更加注重研发效率。

(3)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的具体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的整体预算、费用支出及实施进度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整体预算研发费用实施 进度
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
高可靠防水马达结构的研发1,000--265.75已结项
新型电机自动化装配的研发1,100--271.16已结项
模块化装配高生产效率马达研发1,000--274.08已结项
新型高效干湿两用电机的研发项目1,000-482.32385.65已结项
降低干式电机低频气流音的研发项目1,600385.43673.47425.06在研
干湿两用电机轴承防水结构的研发项目900-475.79418.10已结项
单相BLDC直流无刷电机项目开发1,800261.31838.71451.55在研
扭矩型动力马达结构的研发1,100--292.62已结项

1-1-217

项目名称整体预算研发费用实施 进度
2022 年度2021 年度2020 年度
微型高效低噪数码马达的研发1,100--357.55已结项
500W以上大功率电机的研发1,600320.43822.77456.60在研
超高能效数码马达结构的研发810--279.70已结项
电机控制板增加压力传感器功能的研发1,500232.15810.03562.53已结项
一种微型自散热马达结构的研发700301.66383.13-在研
一种特殊的泄压防水结构的研发700281.46377.04-在研
一种智能物流滚筒马达的研发1,000547.54374.94-在研
超高速马达扭力测试系统的研发1,000562.91368.61-在研
三风道干湿两用马达的研发1,200376.43216.48-在研
高效干式马达结构的研发1,500417.51202.68-在研

4、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费用结构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息支出227.42378.4545.00
减:利息收入239.29145.31131.03
汇兑损益-1,529.81312.25653.44
手续费12.8916.9713.27
未确认融资利息29.3727.73-
合计-1,499.42590.09580.67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分别为580.67万元、590.09万元和-1,499.42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0.35%、0.26%和-0.83%。公司财务费用主要为银行借款利息支出、因外销外汇收入产生的汇兑损益及银行存款产生的利息收入等。

(六)其他利润表项目分析

1、税金及附加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明细如下:

1-1-218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城市维护建设税558.97348.77207.19
教育费附加251.98162.3896.00
地方教育费附加167.98108.2563.73
印花税92.7156.6140.77
房产税40.0540.0540.05
土地使用税7.552.575.15
车船税0.951.310.90
合计1,120.19719.95453.79

报告期内,公司税金及附加分别为453.79万元、719.95万元和1,120.19万元,主要由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和印花税构成,报告期各期四者合计占税金及附加的比例分别为89.84%、93.90%和95.67%。

2、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分别为-67.34万元、-75.79万元和-41.93万元,主要为应收款项融资贴现损失,占利润总额的比例较小。

3、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的其他收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731.19286.2472.09
增值税减免13.33--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返还9.233.380.16
合计753.74289.6272.24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的与日常经营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明细如下:

(1)2022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补助项目列报项目金额
1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其他收益171.00
2企业上市补助其他收益150.00

1-1-219

序号补助项目列报项目金额
3留工补贴其他收益84.90
4税收奖励其他收益75.62
5科技发展资金补助其他收益74.42
6稳岗返还其他收益32.74
7省级研发机构认定奖励其他收益25.00
8商务发展专项资金其他收益22.49
9岗位技能提升补贴其他收益15.54
10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奖补其他收益15.00
11专精特新企业奖励其他收益10.00
12高质量发展奖励其他收益8.62
13项目制线上培训补贴其他收益8.55
14创新政策研发补助其他收益6.22
15创新转型奖励其他收益5.00
16其他小额补助其他收益26.09
合计731.19

(2)2021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补助项目列报项目金额
1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其他收益100.05
2税收奖励其他收益55.82
3重点企业稳岗奖励其他收益30.00
4培训补贴其他收益23.82
5高企培育入库补贴其他收益25.00
6商务发展资金其他收益12.75
7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其他收益15.49
8稳岗返还其他收益10.30
9其他小额补助其他收益13.01
合计286.24

(3)2020年度

单位:万元

序号补助项目列报项目金额
1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奖其他收益20.00

1-1-220

序号补助项目列报项目金额
2“防疫”项目制培训补贴其他收益12.60
3以工代训补贴其他收益11.95
4高企培育入库补贴其他收益10.00
5稳岗补贴其他收益8.21
6其他小额补助其他收益9.33
合计72.09

4、信用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坏账准备545.41-216.70-1,099.54
合计545.41-216.70-1,099.54

注:负数表示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信用减值损失分别为-1,099.54万元、-216.70万元和545.41万元,公司信用减值损失主要为根据公司坏账准备计提政策计提的应收款项的坏账准备。

5、资产减值损失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存货跌价损失-619.51-970.52-644.20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419.04-63.81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2.874.18-5.36
合计-622.38-1,385.37-713.38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主要由存货跌价损失、固定资产减值损失导致。2021年度,公司固定资产减值损失金额较大,主要针对暂时闲置的设备所计提。

6、资产处置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处置收益分别为-5.98万元、2.12万元和22.50万元,主要为固定资产处置收益,金额相对较小,对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

1-1-221

7、营业外收支

(1)营业外收入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无需支付款项0.55-36.23
预计负债转回--56.14
其他1.500.412.64
合计2.050.4195.0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收入分别为95.01万元、0.41万元和2.05万元,营业外收入金额相对较小,对利润总额的影响较小。2020年度营业外收入增长较多主要系子公司星德唯计提的预计负债转入营业外收入所致,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子公司星德唯向苏州星威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承租位于吴中区临湖镇浦庄联东路的厂房、宿舍。因星德唯于2019年8月8日在承租的厂区内发生火灾给苏州星威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造成损失,苏州星威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向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发行人计提相应预计负债56.14万元。

2020年7月6日,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法院出具(2019)苏0506民初9946号《民事判决书》,星德唯向苏州星威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支付6.79万元。2020年末,星德唯将计提的预计负债转入营业外收入。

(2)营业外支出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罚款支出-227.363.32
滞纳金11.4896.03-
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2.8488.0715.03
对外捐赠4.0520.970.67
违约金-32.734.00
其他0.290.117.08

1-1-222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计18.65465.2730.10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外支出分别为30.10万元、465.27万元和18.65万元,营业外支出总额较小,对利润总额的影响不大。2021年度营业外支出大幅增加,主要系罚款支出、滞纳金以及非流动资产毁损报废损失增加。其中,罚款支出主要为:2021年3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中心支局向星德胜出具了“苏苏汇检罚[202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公司处以226万元罚款,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8、所得税费用

(1)报告期内主要税项缴纳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纳税税种为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具体缴纳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增值税期初余额362.50-920.20-49.31
本期应交3,317.112,871.16183.26
本期已交3,126.491,588.461,054.16
期末余额553.12362.50-920.20
企业所得税期初余额119.921,353.98359.77
本期应交2,903.523,001.622,744.51
本期已交2,178.804,235.691,750.29
期末余额844.64119.921,353.98

注:增值税期末余额为负数系公司待抵扣的进项税

(2)所得税费用与会计利润的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所得税费用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当期所得税费用2,413.562,939.682,463.18
递延所得税费用-44.38-170.30-235.50

1-1-223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合计2,369.182,769.372,227.68

报告期内,公司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的调整过程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利润总额21,035.9720,013.6716,089.17
按母公司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3,155.403,002.052,413.38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59.62145.5256.30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影响-843.81-769.75-475.79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212.56424.40126.58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194.22-40.30-5.02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8.587.47112.23
高新技术企业第四季度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加计扣除的影响-28.95--
所得税费用合计2,369.182,769.372,227.68

十、资产质量分析

(一)资产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资产113,587.6483.91%121,631.9384.86%102,944.1984.02%
非流动资产21,777.3616.09%21,694.8615.14%19,572.4015.98%
总资产135,365.00100.00%143,326.80100.00%122,516.58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122,516.58万元、143,326.80万元和135,365.00万元,流动资产占总资产的比重较高,始终保持在80%以上。报告期内,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资产总额整体呈上涨趋势。

(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1-1-224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货币资金34,712.1830.56%22,374.9718.40%16,164.6215.70%
交易性金融资产2,147.251.89%----
应收票据13,282.4911.69%14,801.1212.17%10,609.4610.31%
应收账款36,602.3832.22%46,099.7537.90%42,312.3141.10%
应收款项融资2,192.901.93%2,066.041.70%676.950.66%
预付款项167.800.15%561.620.46%719.970.70%
其他应收款342.320.30%866.680.71%218.710.21%
存货23,672.4220.84%34,746.6628.57%31,117.6130.23%
合同资产119.290.11%64.770.05%144.200.14%
其他流动资产348.610.31%50.310.04%980.360.95%
合计113,587.64100.00%121,631.93100.00%102,944.1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分别为102,944.19万元、121,631.93万元和113,587.64万元,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流动资产整体呈上涨趋势。报告期各期末,流动资产结构相对稳定,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存货组成。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库存现金--2.600.01%4.080.03%
银行存款34,632.5099.77%22,372.2899.99%16,160.4899.97%
其他货币资金79.680.23%0.100.00%0.060.00%
合计34,712.18100.00%22,374.97100.00%16,164.62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16,164.62万元、22,374.97万元和34,712.1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5.70%、18.40%和30.56%,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

2021年末货币资金较2020年末增加6,210.35万元,增幅达38.42%,主要系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增加了银行借款,同时引入外部投资者,导致筹资活动

1-1-225

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较高所致。2022年末货币资金较2021年末增加12,337.21万元,增幅达55.14%,主要系2022年度公司回款情况良好,且受市场需求回落影响,原材料采购减少,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较高所致。

2、交易性金融资产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147.25--
其中:结构性存款2,147.25--
合计2,147.25--

报告期末,发行人交易性金融资产2,147.25万元,为购买的银行结构性存款。

3、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票据13,282.4914,801.1210,609.46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3,282.4914,801.1210,609.46
应收款项融资2,192.902,066.04676.95
其中:银行承兑汇票1,845.911,185.12283.12
应收账款保理346.99880.92393.82
合计15,475.3816,867.1611,286.41

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包括银行承兑汇票和应收账款保理。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净额分别为11,286.41万元、16,867.16万元和15,475.38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0.96%、13.87%和13.62%。

2020年末至2021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余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扩大所致;2022年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较2021年末减少1,391.78万元,主要系2022年度已背书未到期未终止确认票据减少所致。

发行人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情况如下:

1-1-226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终止确认金额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11,140.1211,537.2918,959.3012,783.4011,715.209,990.66
合计11,140.1211,537.2918,959.3012,783.4011,715.209,990.66

注:对于由信用等级较高的6家国有大型银行及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6家国有大型银行包括:中国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和交通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银行包括: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和浙商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到期不获支付的可能性较低,故公司将已背书或贴现的银行承兑汇票予以终止确认。但如果该等票据到期不获支付,依据《票据法》之规定,公司仍将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

4、应收账款

(1)应收账款余额及变动分析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应收账款余额38,602.2848,566.6344,771.73
坏账准备1,999.902,466.872,459.42
应收账款账面价值36,602.3846,099.7542,312.31
营业收入180,786.93231,086.80165,167.20
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21.35%21.02%27.1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44,771.73万元、48,566.63万元和38,602.28万元,2021年末,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公司应收账款余额有所上升。报告期内,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27.11%、21.02%和

21.35%,占比相对较低。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高于其他年度,主要系:受出行限制、道路管控及物流受阻影响,2020年上半年销售收入较低,随着清洁电器市场需求大幅增加,公司订单量上涨较快,2020年第四季度销售收入较高,导致2020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高。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9,964.35万元,主要系:公司客户回款及时,2021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已基本回款;受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市场需求有所回落,2022年度销售收入出现下滑趋势,2022年下半年销售收入较上年同期亦有所下降,导致2022年末应收账款余额较小。

报告期内,公司已建立严格的销售信用政策和收款政策,对付款方式、信用

1-1-227

期进行多重管控,严格控制应收账款金额和账龄,对应收账款的质量和回收情况进行有效监控。公司对主要客户一般给予30天至90天的信用期。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的信用期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放宽信用期促进收入增长的情况。

(2)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种类2022.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29.130.08%29.13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38,573.1599.92%1,970.775.11%36,602.38
合计38,602.28100.00%1,999.905.18%36,602.38
种类2021.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8,566.63100.00%2,466.875.08%46,099.75
合计48,566.63100.00%2,466.875.08%46,099.75
种类2020.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账面价值
金额比例金额计提比例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185.140.41%185.14100.00%-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44,586.5999.59%2,274.285.10%42,312.31
合计44,771.73100.00%2,459.425.49%42,312.31

①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单位:万元

名称2022.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广州科语机器人有限公司29.1329.13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29.1329.13100.00%-

1-1-228

单位:万元

名称2020.12.31
账面余额坏账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DADA EV ALETLERI SAN. VE TiC. Ltd. Sti101.95101.95100.00%破产清算
DEIMA ELEKTROMEKANIK URUNLER INSAAT SPOR80.1980.19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常州丁酉智能科技有限公司3.003.00100.00%预计无法收回
合计185.14185.14100.00%-

②采用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单位:万元

账龄计提比例2022.12.31
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5.00%38,472.5399.74%1,923.63
1至2年15.00%57.380.15%8.61
2至3年40.00%7.840.02%3.14
3年以上100.00%35.390.09%35.39
合计-38,573.15100.00%1,970.77
账龄计提比例2021.12.31
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5.00%48,510.9199.89%2,425.55
1至2年15.00%7.870.02%1.18
2至3年40.00%12.830.03%5.13
3年以上100.00%35.010.07%35.01
合计-48,566.63100.00%2,466.87
账龄计提比例2020.12.31
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1年以内5.00%44,493.5099.79%2,224.67
1至2年15.00%51.160.11%7.67
2至3年40.00%---
3年以上100.00%41.930.09%41.93
合计-44,586.59100.00%2,274.28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知名吸尘器品牌商及OEM/ODM厂商,信用状况良好。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1年以内应收账款占比在99%以上,公司已根据

1-1-229

坏账准备计提政策充分计提了适当的坏账准备,应收账款质量较高。

(3)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

对于应收账款账龄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应收账款合并关联方往来组合,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迁徙模型测算出历史损失率,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前瞻性因素的调整,计算出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根据迁徙率模型计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整体上基本低于账龄分析法计算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其中1-2年预期信用损失率略高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由于公司应收账款99%以上的余额账龄在1年以内,而1年以内计算所得的预期信用损失率远小于坏账准备计提比例,同时考虑到公司客户质量以及信用状况与往年相比未发生重大变化,基于谨慎性和一贯性原则,公司按照账龄分析法计算的坏账准备计提比例作为实际执行的预期信用损失率。公司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应收账款预期信用损失率的比较情况如下:

单位:%

账龄祥明智能科力尔江苏雷利平均数星德胜
1年以内(含,下同)5.005.005.005.005.00
1至2年10.0010.0010.0010.0015.00
2至3年20.0030.0020.0023.3340.00
3至4年50.0050.0030.0043.33100.00
4至5年80.0080.0050.0070.00100.00
5年以上100.00100.00100.00100.00100.00

公司应收账款坏账计提比例整体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公司应收账款回款情况良好,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账龄主要集中在1年以内,1年以内计提比例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一致,整体不存在重大差异。

(4)应收账款前五大客户情况

1-1-23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前五大客户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占应收账款余额的比例坏账准备与公司关系
2022.12.31
科沃斯3,338.218.65%166.91非关联方
苏州德易仕清洁科技有限公司2,667.436.91%133.37非关联方
伟创力2,496.576.47%124.83非关联方
尚腾科技2,352.176.09%117.61非关联方
杭州乐秀电子科技有限公司2,104.025.45%105.20非关联方
合计12,958.4133.57%647.92-
2021.12.31
伟创力5,644.2411.62%282.21非关联方
VS Industry3,639.157.49%181.96非关联方
春菊电器2,482.055.11%124.10非关联方
科沃斯2,242.094.62%112.10非关联方
卓力电器2,123.364.37%106.17非关联方
合计16,130.8933.21%806.54-
2020.12.31
伟创力3,663.588.18%183.18非关联方
VS Industry2,722.226.08%136.11非关联方
爱普电器2,669.115.96%133.46非关联方
创科实业(TTI)2,263.805.06%113.19非关联方
卓力电器2,043.714.56%102.19非关联方
合计13,362.4329.85%668.12-

注:受同一集团控制的客户已合并计算。

截至2022年末,公司应收账款中不含持有公司5%以上(含5%)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5)期后回款情况

截至2023年3月31日,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的期后回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余额38,602.2848,566.6344,771.73

1-1-231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期后回款金额32,698.1448,466.4344,529.28
期后回款金额占当年末应收账款余额比例84.71%99.79%99.46%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付款项分别为719.97万元、561.62万元和167.8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0%、0.46%和0.15%,占比较低,主要为预付原材料采购款。

5、其他应收款

①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分类

报告期各期末,其他应收款按项目明细分类如下:

单位:万元

款项性质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押金保证金238.18799.5855.52
应收暂付款122.17108.7751.97
应收出口退税--12.05
应收股权转让款--18.81
应收长期资产处置款--140.00
其他0.183.985.43
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合计360.53912.33283.78
计提坏账准备18.2145.6465.07
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合计342.32866.68218.7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83.78万元、912.33万元和360.53万元,主要为押金保证金、关联方拆借款等。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的资金往来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之“6、关联方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变化情况”。

2021年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较2020年末增加628.55万元,主要系:2021年初,直流无刷电机芯片在市场上较为紧俏,发行人为锁定芯片产能,与南京知荣签订了产能保留协议,向其支付716.00万元保证金。2022年末,公司其他应

1-1-232

收款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551.80万元,其中押金保证金减少561.40万元,主要系公司经与南京知荣友好协商,签订了产能保留协议之补充协议,将前述716.00万元保证金调整为200.00万元。

②其他应收款前五大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按欠款方归集的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前五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款项性质款项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的比例
2022.12.31
南京知荣押金保证金200.001-2年55.47%
苏州市慷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20.001-2年5.55%
苏州工业园区社会保险基金和公积金管理中心应收暂付款16.581年以内4.60%
中华人民共和国南京海关押金保证金6.521年以内1.81%
深圳市福永智荟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4.101年以内1.14%
合计-247.20-68.57%
2021.12.31
南京知荣押金保证金716.001年以内78.48%
泰兴市惠风和畅实业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50.001-2年5.48%
苏州市慷宁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20.001年以内2.19%
深圳市福永智荟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4.101年以内0.45%
中华人民共和国苏州工业园区海关押金保证金3.331年以内0.36%
合计-793.43-86.97%
2020.12.31
朱雨音应收长期资产处置款140.002-3年49.33%
泰兴市惠风和畅实业有限公司押金保证金50.001年以内17.62%
薛雪英应收股权转让款18.811-2年6.63%
出口退税款应收出口退税12.051年以内4.25%
刘宏英其他5.431年以内1.91%
合计-226.29-79.74%

③其他应收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1-1-233

单位:万元

组合名称计提比例2022.12.31
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5.00%238.1866.06%11.91
账龄组合-122.3533.94%6.30
其中:1年以内5.00%121.1533.60%6.06
1至2年15.00%0.950.26%0.14
2至3年40.00%0.250.07%0.10
合计-360.53100.00%18.21
组合名称计提比例2021.12.31
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5.00%799.5887.64%39.98
账龄组合-112.7512.36%5.66
其中:1年以内5.00%112.5012.33%5.63
1至2年15.00%0.250.03%0.04
2至3年40.00%---
合计-912.33100.00%45.64
组合名称计提比例2020.12.31
余额占比坏账准备
应收押金保证金组合5.00%55.5219.56%2.78
账龄组合-228.2680.44%62.29
其中:1年以内5.00%69.4624.48%3.47
1至2年15.00%18.816.63%2.82
2至3年40.00%140.0049.33%56.00
合计-283.78100.00%65.07

6、存货

①存货结构及变动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的存货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9,634.37985.458,648.92

1-1-234

库存商品6,387.82504.015,883.81
发出商品6,799.526.156,793.37
委托加工物资1,329.2485.721,243.52
半成品135.92-135.92
在产品966.88-966.88
合计25,253.751,581.3323,672.42
项目2021.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1,597.931,064.3510,533.59
库存商品9,709.89392.689,317.21
发出商品11,076.8773.1711,003.71
委托加工物资1,872.58-1,872.58
半成品287.55-287.55
在产品1,732.03-1,732.03
合计36,276.861,530.2034,746.66
项目2020.12.31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11,281.15622.5110,658.64
库存商品6,557.16303.296,253.87
发出商品9,895.6950.559,845.14
委托加工物资2,009.32-2,009.32
半成品394.06-394.06
在产品1,956.59-1,956.59
合计32,093.96976.3531,117.6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31,117.61万元、34,746.66万元和23,672.42万元,占同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0.23%、28.57%和20.84%,系流动资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存货主要由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和委托加工物资组成。2020-2021年度,公司存货规模呈上升趋势,主要系受2020-2021年度公司订单大幅增加影响,相应原材料、库存商品、发出商品期末余额大幅增加。2022年末,公司存货规模较2021年末减少11,074.24万元,主要系2022年度销售规模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公司原材料采购减少、生产放缓所致。

1-1-235

1)原材料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10,658.64万元、10,533.59万元和8,648.92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34.25%、30.32%和36.54%,主要由MOS管、芯片、漆包线、轴承、PCBA板等组成。

2)库存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6,253.87万元、9,317.21万元和5,883.81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20.10%、26.81%和24.86%,主要由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直流有刷电机组成。2020-2021年度,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库存商品账面价值整体呈上升趋势。2021年末库存商品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增加3,063.34万元,增长48.98%,主要系:随着收入快速上涨,公司的生产规模迅速扩大,期末库存商品余额大幅增加;此外,受海运运费大幅上涨影响,公司境内客户的清洁电器产品无法及时出货,公司部分产品延缓至2022年初发货。2022年末库存商品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减少3,433.40万元,主要系受2022年度销售规模下降影响,公司生产放缓所致。3)发出商品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9,845.14万元、11,003.71万元和6,793.37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31.64%、31.67%和28.70%,主要为已发货但尚未对账的内销商品和已发货尚未取得提单或报关单的外销商品。公司对于内销客户,一般采用对账确认收入,对于FOB、CIF等模式下外销客户,公司采用提单确认销售收入,故报告期各期末存在一定金额的已发货但未完成对账或报关及提货手续的商品。2022年末发出商品账面价值较2021年末下降4,210.34万元,降幅为38.26%,主要系:受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清洁电器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有所回落。4)委托加工物资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委托加工物资账面价值分别为2,009.32万元、1,872.58万元和1,243.52万元,占存货的比例分别为6.46%、5.39%和5.25%,主要包括向外协加工商提供的硅钢、塑料粒子等原材料。

②存货跌价准备计提

1-1-236

1)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存货跌价准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计提其他转销其他
原材料1,064.35247.77-326.67-985.45
库存商品392.68279.88-168.55-504.01
发出商品73.176.15-73.17-6.15
委托加工物资-85.72---85.72
合计1,530.20619.51-568.38-1,581.33
项目2021年度
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计提其他转销其他
原材料622.51700.31-258.47-1,064.35
库存商品303.29197.04-107.65-392.68
发出商品50.5573.17-50.55-73.17
合计976.35970.52-416.67-1,530.20
项目2020年度
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减少期末数
计提其他转销其他
原材料462.78501.01-341.28-622.51
库存商品313.14118.55-128.39-303.29
发出商品91.9524.65-66.05-50.55
合计867.87644.20-535.72-976.35

2)存货减值测试的方法和过程公司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①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

在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时,公司依据订单情况等信息确定库存商品和发出商品能否正常实现销售。对于能正常实现销售的产成品,公司以预计售价减去估计的

1-1-237

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作为可变现净值;对于无法正常实现销售的产成品,公司按预计最优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作废料处置)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原材料、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和在产品

原材料、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主要目的为用于产成品的生产,在计提存货减值准备时,公司依据订单情况等信息确定原材料、半成品、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能否用于正常生产。对于用于正常生产的存货,公司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因未有销售订单、现有工艺改进困难等因素而没有销售可能性的存货,公司按预计最优的处置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作废料处置)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存货跌价准备分别为976.35万元、1,530.20万元和1,581.33万元,主要为原材料、库存商品及发出商品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占各期末存货余额的比例分别为3.04%、4.22%和6.26%。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980.36万元、50.31万元和348.61万元,主要为待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和预缴企业所得税。

(三)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固定资产16,973.2377.94%16,750.6577.21%16,197.4782.76%
在建工程526.652.42%558.152.57%561.702.87%
使用权资产1,155.475.31%1,617.727.46%--
无形资产1,593.187.32%623.022.87%677.773.46%
长期待摊费用519.842.39%435.612.01%913.784.67%
递延所得税资产858.863.94%783.843.61%613.543.13%
其他非流动资产150.130.69%925.864.27%608.143.11%

1-1-238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合计21,777.36100.00%21,694.86100.00%19,572.40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分别为19,572.40万元、21,694.86万元和21,777.36万元,主要由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及递延所得税资产及其他非流动资产构成。

(1)固定资产

①固定资产构成

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房屋及建筑物、运输工具、其他设备和固定资产装修,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类别账面原值账面净值成新率
房屋及建筑物5,009.973,491.0869.68%
机器设备21,338.4712,498.7658.57%
运输工具682.10242.4935.55%
其他设备3,337.841,560.5446.75%
固定资产装修182.5267.5437.00%
合计30,550.9017,860.4158.46%

②固定资产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期末固定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账面原值:
房屋及建筑物5,009.975,009.975,009.97
机器设备21,338.4719,077.7416,599.21
运输工具682.10698.05591.17
其他设备3,337.843,160.152,827.63
固定资产装修182.52182.52182.52
合计30,550.9028,128.4325,210.51
累计折旧:

1-1-239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房屋及建筑物1,518.901,275.851,032.81
机器设备8,839.717,365.136,051.06
运输工具439.61385.04395.51
其他设备1,777.291,368.011,004.05
固定资产装修114.9979.8944.80
合计12,690.5010,473.938,528.24
减值准备: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741.03755.70464.10
运输工具---
其他设备146.15148.1520.71
固定资产装修---
合计887.18903.85484.81
账面价值:
房屋及建筑物3,491.083,734.123,977.16
机器设备11,757.7310,956.9010,084.06
运输工具242.49313.01195.65
其他设备1,414.391,643.991,802.87
固定资产装修67.54102.63137.73
合计16,973.2316,750.6516,197.47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原值保持增长,2021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较2020年末增加2,917.92万元,增长11.57%,2022年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较2021年末增加2,422.47万元,增长8.61%,主要系公司购入生产设备所致。

③暂时闲置固定资产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固定资产暂时闲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账面原值累计折旧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机器设备1,658.08834.15741.0382.90
其他设备289.33128.71146.1514.47
合计1,947.41962.86887.1897.37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暂时闲置的老旧机器设备、电子设备等固定资产计

1-1-240

提了减值准备。除此之外,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状况良好,不存在非正常闲置现象,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固定资产报废、变卖等情形。

④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比较情况

单位:年

类别科力尔江苏雷利祥明智能发行人
房屋及建筑物20-40202020
机器设备5-1010105-10
运输工具10453-5
其他设备553-53-5
固定资产装修///5

公司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相比不存在重大差异。

(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561.70万元、558.15万元和526.6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2.87%、2.57%和2.42%,主要系待安装设备以及新厂房建设工程。报告期内,公司在建工程未有减值迹象,未计提减值准备。

(3)使用权资产

2021年起,公司执行新租赁准则,将租赁的房屋及建筑物确认为使用权资产。2021年末和2022年末,发行人使用权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1,617.72万元、1,155.47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7.46%、5.31%,占比较低。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无形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
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1,514.80162.93-1,351.87
软件使用权679.92438.61-241.31
合计2,194.72601.54-1,593.18

1-1-241

项目2021.12.31
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594.31135.70-458.61
软件使用权523.62359.20-164.41
合计1,117.93494.90-623.02
项目2020.12.31
原值累计摊销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土地使用权594.31124.90-469.41
软件使用权507.18298.82-208.36
合计1,101.49423.72-677.77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677.77万元、623.02万元和1,593.18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6%、2.87%和7.32%,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软件使用权。2022年末公司无形资产较2021年末大幅上升,主要系公司购置位于苏州市相城区一宗土地使用权,拟用于募投项目建设。公司无形资产均能正常使用,资产状况良好,无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
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摊销期末数
装修费435.61511.00426.78519.84
合计435.61511.00426.78519.84
项目2021.12.31
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摊销期末数
装修费199.16382.56146.10435.61
合计199.16382.56146.10435.61
项目2020.12.31
期初数本期增加本期摊销期末数
房租869.0498.27252.70714.62
装修费-221.4922.33199.16
合计869.04319.76275.03913.78

注:2021年期初数与2020年期末数差异主要系执行新租赁准则,将预付的房租调整至

1-1-242

使用权资产列报所致。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减值准备4,258.54652.904,796.07731.963,859.37590.61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167.2225.08215.6332.35130.8919.63
可抵扣亏损701.42175.3578.1519.5413.193.30
交易性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36.785.52----
合计5,163.96858.865,089.85783.844,003.45613.5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613.54万元、783.84万元和

858.86万元,主要为资产减值准备、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等形成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分别为608.14万元、925.86万元和

150.13万元,主要为预付的设备款。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1、发行人资产周转能力指标分析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应收账款周转率(次)4.154.954.84
存货周转率(次)4.795.645.39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84次、4.95次和4.15次,存货周转率分别为5.39次、5.64次和4.79次,基本保持稳定,其中2022年度应收账款、存货的周转率小幅下降,主要系受下游清洁电器需求下降,公司销售规模有所下滑所致。

1-1-243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1)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名称应收账款周转率(次)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科力尔3.394.825.01
江苏雷利2.903.243.32
祥明智能3.914.543.94
平均值3.404.204.09
发行人4.154.954.84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较为接近。报告期内,公司主要客户为知名吸尘器品牌商及OEM/ODM厂商,信用状况良好,且公司建立了严格的销售信用政策和收款政策,对付款方式、信用期进行多重管控,严格控制应收账款的金额和账龄,对应收账款的质量和回收情况进行了有效监控,应收账款周转情况较好。

(2)存货周转率

公司名称存货周转率(次)
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科力尔3.634.884.92
江苏雷利3.433.733.55
祥明智能3.685.244.62
平均值3.584.624.36
发行人4.795.645.39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略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公司一直以来重视存货的管理,保持高效率的存货管理模式;同时,公司主要原材料根据客户订单情况分解生产计划进行原材料采购、产品生产并交付,存货的管控流程较为完善,制定的生产交付计划较为准确,故报告期内的存货周转情况较好。

十一、偿债能力、流动性与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一)负债构成及变化情况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如下:

1-1-244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流动负债50,841.1799.57%78,125.4599.54%83,979.25100.00%
非流动负债218.910.43%363.090.46%--
负债合计51,060.09100.00%78,488.54100.00%83,979.2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83,979.25万元、78,488.54万元和51,060.09万元,主要为流动负债。2022年末负债总额较2021年末减少27,428.45万元,降幅为34.95%,主要系公司流动负债下降所致。

1、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短期借款--7,009.538.97%--
交易性金融负债36.780.07%----
应付账款31,102.5361.18%46,636.0759.69%57,536.9368.51%
合同负债469.950.92%698.990.89%615.690.73%
应付职工薪酬3,594.847.07%4,043.205.18%3,505.614.17%
应交税费1,962.203.86%684.240.88%1,645.621.96%
其他应付款1,689.783.32%700.620.90%10,630.4612.6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421.270.83%5,509.507.05%--
其他流动负债11,563.8222.74%12,843.3116.44%10,044.9411.96%
合计50,841.17100.00%78,125.45100.00%83,979.25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83,979.25万元、78,125.45万元和50,841.17万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100.00%、99.54%和99.57%。报告期内,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其他应付款、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其他流动负债组成。

2022年末流动负债较2021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1)2022年度,公司归还部分银行贷款;(2)原材料采购减少,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下降。

1-1-245

2021年末流动负债较2020年末有所下降,主要系:(1)公司向银科实业支付分红款9,000.00万元,其他应付款大幅降低;(2)受市场需求波动影响,2021年第四季度原材料采购额低于2020年度,导致2021年末应付账款账面价值较2020年末减少10,900.86万元。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抵押及保证借款-7,009.53-
合计-7,009.5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0.00万元、7,009.53万元和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00%、8.97%和0.00%,主要为抵押及保证借款。

(2)应付账款

1)应付账款构成及变动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明细及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付原材料30,034.9245,195.9155,202.93
应付设备及工程款689.75992.911,933.93
应付费用款377.86447.24400.06
合计31,102.5346,636.0757,536.93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57,536.93万元、46,636.07万元和31,102.53万元,占当期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8.51%、59.69%和61.18%,主要为应付原材料采购款、工程设备款项等。

2021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2020年度减少10,900.86万元,降幅18.95%,2022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2021年末减少15,533.53万元,降幅为33.31%,报告期内应付账款余额呈下降趋势,主要系:(1)2020年下半年开始,公司订单量大幅上涨,业务规模迅速扩大,对于硅钢、芯片、MOS管等原材料,公司会保留适当的安全库存,公司其他各类主要原材料,如漆包线、轴承、换向器、定转子铁

1-1-246

芯、动叶轮、注塑件等,主要采取“以销定采”模式,导致2020年第四季度原材料采购额较高,2020年末应付账款余额较高;(2)受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清洁电器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有所回落,公司原材料采购减少,导致2021年末、2022年末应付账款余额呈下降趋势。2)报告期内应付账款前五大情况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前五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单位名称应付账款占应付账款余额的比例与公司关系
2022.12.31
东莞新隆漆包线有限公司2,459.817.91%非关联方
苏州永泰兴机械有限公司1,724.835.55%非关联方
江苏科固电器有限公司1,264.804.07%非关联方
宁波达尔机械科技有限公司937.773.02%非关联方
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827.292.66%非关联方
合计7,214.5123.21%-
2021.12.31
苏州永泰兴机械有限公司4,587.969.84%非关联方
东莞新隆漆包线有限公司3,014.676.46%非关联方
苏州市吴中区金鑫冲压制品有限公司2,790.045.98%非关联方
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2,094.724.49%非关联方
江苏科固电器有限公司1,538.403.30%非关联方
合计14,025.8030.07%-
2020.12.31
苏州永泰兴机械有限公司3,258.205.66%非关联方
苏州市吴中区金鑫冲压制品有限公司2,409.594.19%非关联方
上海裕生特种线材有限公司2,403.034.18%非关联方
江苏科固电器有限公司2,135.993.71%非关联方
上海合丰电器有限公司2,041.793.55%非关联方
合计12,248.6021.29%-

注:受同一集团控制的供应商已合并计算。

(3)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合同负债分别为615.69万元、698.99万元和469.95万元。

1-1-247

公司合同负债主要为客户预付的货款。

(4)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3,505.61万元、4,043.20万元和3,594.84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4.17%、5.18%和7.07%。发行人应付职工薪酬主要由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构成。2020-2021年度,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发行人用工总数呈上升趋势,应付职工薪酬余额不断上升。2022年度,受市场需求有所回落影响,公司用工人数下降,导致2022年末应付职工薪酬较2021年末有所下降。

(5)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增值税900.94362.5060.15
企业所得税845.43170.231,353.98
城市维护建设税83.5671.9723.23
教育费附加40.3232.3210.30
地方教育附加26.8821.556.87
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25.7910.23174.29
房产税10.0110.0110.01
印花税26.974.785.49
土地使用税2.300.641.29
合计1,962.20684.241,645.62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应交税费账面价值分别为1,645.62万元、684.24万元和1,962.2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96%、0.88%和3.86%。主要为应交的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6)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1-1-248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付股利--9,000.00
其他应付款1,689.78700.621,630.46
合计1,689.78700.6210,630.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0,630.46万元、700.62万元和1,689.78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2.66%、0.90%和3.32%。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应付股利、其他应付款。

①应付股利

2020年末,公司应付股利9,000.00万元,系应向银科实业支付的分红款。

②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押金保证金1,564.83580.29487.38
拆借款--885.66
应付费用款122.2995.08167.31
应付股权转让款--87.27
应付暂收款2.6625.252.84
合计1,689.78700.621,630.46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押金保证金、拆借款、应付费用款、应付股权转让款等组成。2021年末,其他应付款账面价值大幅减少,主要系当期归还关联方拆借款、支付股权转让款所致;2022年末,其他应付款余额较2021年末大幅上升,主要系外协加工业务收取的押金保证金增加所致。报告期各期末,应付关联方款项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之“七、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之“2、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7)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1-1-249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5,006.11-
租赁负债421.27503.38-
合计421.275,509.5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为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租赁负债等。2021年末,公司长期借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银行借款余额期限最后到期日增信措施
1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5,000.0013个月2022/10/15土地房产抵押、保证

(8)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构成及其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11,537.2912,783.409,990.66
待转销项税额26.5359.9254.29
合计11,563.8212,843.3110,044.94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价值分别为10,044.94万元、12,843.31万元和11,563.8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1.96%、16.44%和22.74%。其他流动负债主要为已背书未终止确认的应收票据、待转销项税额。

2、非流动负债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的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租赁负债188.2886.01%363.09100.00%--
递延所得税负债30.6413.99%----
合计218.91100.00%363.09100.00%--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0.00万元、363.09万元和218.91万

1-1-250

元,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分别为0.00%、0.46%和0.43%,非流动负债主要由租赁负债、递延所得税负债组成。

(二)偿债能力分析

1、发行人主要财务指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偿债能力指标如下:

项目2022.12.31 /2022年度2021.12.31 /2021年度2020.12.31 /2020年度
流动比率(倍)2.231.561.23
速动比率(倍)1.771.110.86
资产负债率(母公司)36.60%54.96%68.21%
资产负债率(合并)37.72%54.76%68.55%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万元)24,744.2523,303.2618,008.58
利息保障倍数(倍)82.9250.27358.57

报告期内,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呈现上升趋势,资产负债率呈现下降趋势。2021年末、2022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均有所上升、资产负债率有所下降,主要系:(1)2021年度,公司引入外部投资者,导致公司2021年末的流动资产增加;(2)2021年第四季度原材料采购金额较低,期末应付账款有所降低,且支付上年度分红款,导致流动负债有所下降;(3)2022年度,公司归还部分银行贷款,且受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清洁电器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有所回落,原材料采购减少,期末应付账款余额下降,导致流动负债有所下降。

报告期内,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18,008.58万元、23,303.26万元和24,744.25万元,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358.57倍、50.27倍和82.92倍,公司无法偿付银行借款利息的可能性较小,公司偿债能力良好。

2、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对比分析

公司名称流动比率(倍)
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科力尔4.584.223.24
江苏雷利2.022.072.60

1-1-251

祥明智能5.062.272.64
平均值3.892.852.83
发行人2.231.561.23
公司名称速动比率(倍)
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科力尔3.813.222.42
江苏雷利1.711.702.17
祥明智能4.201.682.03
平均值3.242.202.21
发行人1.771.110.86
公司名称资产负债率(合并)
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科力尔28.37%20.81%24.06%
江苏雷利35.60%37.50%31.94%
祥明智能15.71%32.71%29.11%
平均值26.56%30.34%28.37%
发行人37.72%54.76%68.55%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速动比率指标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资产负债率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系公司未上市,融资渠道较少所致。

(三)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的股利分配情况如下:

2020年8月18日,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以截至2019年12月31日税后未分配利润为基础,向彼时唯一股东银科实业分配股利9,000.00万元。

上述股利分配已全部实施完毕,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发行人未进行其他股利分配。

(四)现金流量分析

报告期内,发行人现金流量的基本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9,646.96192,094.98132,123.98

1-1-252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9,518.70188,787.21120,296.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128.263,307.7711,827.0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54.4210.004,495.6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581.035,832.8211,009.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26.61-5,822.82-6,514.14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331.603,371.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31.7210,415.444,830.6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31.728,916.16-1,459.41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987.70-190.80-345.05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2,257.636,210.313,508.43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151,075.81169,237.36120,568.11
收到的税费返还957.904,211.931,725.5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7,613.2418,645.709,830.3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59,646.96192,094.98132,123.98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79,889.53126,685.1780,149.57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7,821.1732,385.8024,308.24
支付的各项税费6,376.916,460.003,249.38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15,431.0823,256.2412,589.76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9,518.70188,787.21120,296.9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128.263,307.7711,827.02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1,827.02万元、3,307.77万元和30,128.26万元。2020-2021年度,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入与流出均呈大幅上涨趋势,且公司盈利能力强,客户回款及时,应收账款质量较高,报告期内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均为正数。2021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下降,主要系:2021年度,主要原材料如漆包线、芯片和硅钢价格涨幅较大,且受订单大幅增加影响,2020年末备货增加,供应商货款集中在2021年初支付,导致2021年度购买商品、接受劳务

1-1-253

支付的现金增加。2022年度,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大幅上升,主要系:(1)公司客户回款及时,2021年末应收账款期后已基本回款;(2)受市场需求回落影响,公司原材料采购减少,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减少。公司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以及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较高,主要为定转子铁芯外协加工业务收取和归还的委外材料款形成的现金流入及流出、付现费用等,与公司经营模式相匹配。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的调节关系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净利润18,666.7917,244.3013,861.49
加:资产减值准备76.971,602.071,812.92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2,271.232,171.631,532.22
使用权资产折旧662.18494.50-
无形资产摊销91.3071.1867.16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426.78146.10275.03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2.50-2.125.98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8488.0715.03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22.53--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1,273.02718.43663.32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3.12--26.89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75.02-170.30-235.50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30.64--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0,454.73-4,599.57-14,235.51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12,519.17-9,403.23-26,505.11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14,523.09-6,906.0434,331.65
其他799.861,852.75265.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30,128.263,307.7711,827.02

1-1-254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25.00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3.12-26.8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309.997.66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440.00-4,436.12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454.429.994,495.68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3,928.455,832.827,009.8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3,652.58-4,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581.035,832.8211,009.82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126.61-5,822.82-6,514.14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6,514.14万元、-5,822.82万元和-6,126.61万元,均为净流出,主要系发行人业务规模不断扩大,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较高所致。2020年度和2022年度,发行人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较高,主要系发行人购买及赎回理财产品和结构性存款所致。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报告期内,公司的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7,331.60460.00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12,000.00-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2,911.23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9,331.603,371.23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2,000.00-3,880.76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243.069,345.11188.7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488.661,070.33761.16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2,731.7210,415.444,830.64

1-1-255

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2,731.728,916.16-1,459.41

报告期内,公司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分别为-1,459.41万元、8,916.16万元和-12,731.72万元。报告期内,发行人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主要来自于引入新股东、取得银行借款、关联方资金往来等,主要支出为偿还债务、分配股利、关联方资金往来等。

(五)重大资本性支出、重大资产重组或重大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1、资本性支出

(1)公司报告期内资本性支出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支出分别为7,009.82万元、5,832.82万元和3,928.45万元。

(2)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计划及资金需要量

公司未来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计划主要包括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资的“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刷电机技改项目”等,具体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以及“附录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的相关内容。

此外,为优化公司产能布局,丰富产品结构,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以及对国际贸易摩擦的抵御能力,公司计划以自有资金投资4,000.00万元,在越南投资设厂,建立4条直流无刷电机与交流串激电机生产线,发行人已完成相关境外投资备案,于2023年3月27日取得了苏州工业园区行政审批局出具的《境外投资项目备案通知书》(苏园行审境外投备[2023]第53号),并于2023年3月28日取得了江苏省商务厅出具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境外投资证第N3200202300275号)。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越南工厂越南CDS已完成注册,工厂地址位于越南平阳省苄吉市镇泰和区泰和工业园NA1路A4区F3-3厂房。越南CDS目前已开始筹建,预计2025年全面达到设计年产量。

除上述项目之外,本公司无可预见的重大资本性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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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大资产重组或重大股权收购合并事项

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超过收购前公司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或净利润20%的收购兼并其他企业资产(或股权)的情况。

(六)流动性风险分析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结构稳健,偿债能力指标良好,资产负债率处于合理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良好,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持续为正且较为充沛,为公司生产经营及资本性支出提供了良好的保障。综上,公司流动性不存在重大变化或风险趋势。

(七)持续经营能力分析

公司主要从事微特电机的研发、生产与销售,产品主要应用于清洁电器、电动工具、园林工具等领域,在行业细分领域占据较高的市场份额,处于行业领先地位。报告期内,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13,700.36万元、18,495.42万元和18,254.81万元,公司持续盈利能力稳定,财务状况良好。

目前,公司经营模式、业务结构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的行业地位及所处行业的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营业收入或净利润对关联方或者有重大不确定性的客户不存在重大依赖;公司净利润主要不是来自合并财务报表范围以外的投资收益。综上,公司具有持续和稳定的盈利能力,不存在重大不利变化,公司具有良好的持续经营能力。

十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其他重要事项及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一)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或有事项和其他重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的资产负债表期后事项、或有事项及其他重要事项。

(二)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重大担保、诉讼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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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发行人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一)审计截止日后主要财务信息及经营状况

公司财务报告审计截止日为2022年12月31日,根据天健出具的天健审[2023]8992号《审阅报告》,公司财务报告审计基准日之后经审阅(未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1、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6月30日2022年12月31日变动比例
资产总计151,150.30135,365.0011.66%
负债合计58,126.8051,060.0913.84%
股东权益合计93,023.5084,304.9110.34%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93,023.5084,304.9110.34%

2、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89,283.4089,556.56-0.31%
营业利润9,372.089,093.133.07%
利润总额9,381.479,079.883.32%
净利润8,279.237,986.093.67%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279.237,986.093.67%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7,927.767,991.41-0.80%

3、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变动比例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9,435.9517,751.85-46.8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93.63-3,073.85-80.69%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2.94-7,452.95-97.55%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3.13284.95-91.8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8,682.517,510.0115.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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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非经常性损益主要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2023年1-6月2022年1-6月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4.97-3.03
越权审批,或无正式批准文件,或偶发性的税收返还、减免22.8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394.18197.02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和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16.12-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11.2910.15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12.28-10.97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6.47-156.69
小计426.0136.48
减:所得税影响额(所得税费用减少以“-”表示)74.5441.80
少数股东损益--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351.47-5.32

2023年1-6月,公司营业收入为89,283.40万元,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2022年度业绩下滑的趋势已基本得到遏制。2023年6月30日,公司资产总计较上年末上升11.66%,主要系公司正常经营形成的资金积累,以及2023年第二季度收入大幅上涨导致公司货币资金、应收账款余额等较上年末有所上升,负债合计较上年末上升13.84%,主要系公司应付账款余额有所上升。2023年1-6月,公司现金流状况良好,整体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增长8,682.51万元,其中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9,435.95万元,同比下降46.85%,主要系公司营业收入提升主要体现在2023年第二季度,大部分客户货款尚处在信用期内,导致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同比有所下降;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593.63万元,较上年同期支出大幅收窄,主要系本期赎回部分理财产品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182.94万元,较上年同期支出大幅收窄,主要系2022年第一季度偿还债务支付现金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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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6月,公司扣除所得税影响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净额为351.47万元,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主要系本期收到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二)2023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

2023年1-9月,公司营业收入预计约为137,000万元至144,0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约为3.29%至8.57%;净利润预计约为12,600至14,0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约为-5.43%至5.08%;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预计约为12,300至13,700万元,同比变动幅度约为-7.23%至3.33%。

2023年1-9月,公司预计营业收入、净利润以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公司业绩下滑趋势基本得到遏制。

上述2023年1-9月业绩预计情况系发行人根据当前公司经营情况初步预计数据,未经会计师审计或审阅,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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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募集资金运用与未来发展规划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概况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4,878.1765万股,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实际发行股份数确定,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拟实施主体
1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65,644.1565,644.1524个月星德胜智能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355.859,355.8524个月星德胜智能
3有刷电机技改项目5,983.475,983.4724个月星德胜
4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95,983.4795,983.47/

在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前,发行人将根据项目实际建设进度以自筹资金先行投入,并在募集资金到位后,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置换。若本次募集资金不能满足预计资金使用需求的,缺口部分将通过公司自有资金或其他自筹方式予以解决。若所筹的资金超过预计募集资金数额的,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相应程序,用于主营业务发展。

(二)募投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公司已根据相应的法律法规,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专项账户设立、使用原则与变更、管理与监督等事项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公司上市后将严格遵循《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

公司将在募集资金到账后一个月内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照三方监管协议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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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投项目对发行人主营业务发展的贡献、未来经营战略的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根据微特电机现有的市场格局以及未来发展趋势,依托公司在清洁电器电机领域较强的研发实力、多年积累的产品优势和优质客户资源,以公司现有人才、技术、业务为基础而做出的战略规划,是公司现有业务的全面拓展和提升,符合公司的总体发展战略。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帮助公司在现有业务的基础上进行规模化扩张、产业链完善、下游市场拓展及技术更新,将进一步提高公司的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从而有效地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四)募投项目是否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是否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所处行业和主营业务开展,是基于现有业务的延伸与升级。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发行人独立实施,项目实施后不存在与他人合作的情况,因此,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后不会产生同业竞争或增加关联交易,也不会对发行人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主要业务、核心技术之间的关系公司自成立以来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代表的清洁电器领域,并已同步发展至电动工具、园林工具等其他终端应用领域。产品主要可分为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以及直流有刷电机。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的应用均围绕主营业务进行,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紧密相关。

“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所使用的核心技术主要来自公司现有技术,项目建设过程中所涉及的生产流程管理、工艺技术、品质管控方面的负责人员将主要由公司现有人员承担。项目的建设完成将直接扩大公司现有的生产规模,增加公司在吸尘器电机市场的占有率并同步开拓工业风机等新产品领域。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是基于公司现有的微特电机核心技术,实现不断培养现有技术研发人员、持续吸引外部专业人才,开拓新技术、新产品、新市场的目标。项目建设完成将有效改善现有的研发环境,完善研发体制及研发技术人才配置,是继续强化技术研发实力,巩固并保持公司技术优势的重要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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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刷电机技改项目”旨在升级现有产线的机器设备以及对车间的智能化改造,提高生产效率,降低劳动力成本。随着行业竞争水平的不断提高以及劳动力成本的日益增加,项目的建设完成将提升现有产线的智能制造水平,实现减员增效。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将扩大公司流动资金规模,满足公司不断增长的营业收入与营运资金的配套需求,促进公司发展并降低经营风险。

上述项目的建设均围绕主营业务开展,旨在提高主营业务的市场竞争力和扩大市场规模。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成后,公司的经营模式和商业模式不会发生重大变化,同时将大幅提高研发能力和业务能力。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必要性

董事会认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与公司所属行业方向保持一致。本次公司募集资金运用的项目所涉及产品是在现有的产品基础上进行升级创新与改造,与微特电机主要应用领域的发展趋势相一致。在产品更迭较快的市场环境下,将募集资金投资于产品研发、设备购置、产线自动化水平和生产效率的提高,能有效解决产能瓶颈,是满足公司发展需求的主要途径。

(一)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的必要性

1、拓展无刷电机产品线,更好地满足市场需求

近年来随着吸尘器市场的高速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投入到吸尘器制造行业中,产品呈现出技术更新速度快、研发周期短、零部件种类多和结构复杂等特点。公司作为国内起步较早的吸尘器相关微特电机制造企业,经过多年行业内的累积,具备了多品规的电机制造能力,并不断研发出各类具有代表性的创新型产品。面对市场规模不断增长的直流无刷电机市场,持续的研发能力和不断多元化的产品线将成为公司不断发展的必要因素。

2、进一步拓展业务广度,提高协同能力

公司根据目前的市场需求和行业政策制定了未来发展的方向。公司遵循行业发展趋势,逐渐拓展成为电机、电机控制器以及锂电池“三电一体”的智能电机系统方案提供商,逐渐丰富的业务线也对公司的管理和生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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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各产线生产作业的精细化、智能化程度亟需快速提高;另一方面,公司需持续加强对传统优势业务线的研发力度,同时不断加强对新涉业务线的投入,以达到各业务线相辅相成,齐头并进的目标。

3、提升研发技术实力,保持领先地位的要求

随着科技革命浪潮的到来,5G移动通信、智能机器人、智能医疗和智能移动设备等新兴领域快速崛起,微特电机行业迎来了更为广阔的发展空间,也对直流无刷电机系统的开发制造提出更高要求。直流无刷电机具有效率高、转速高、体积小、重量轻、噪音低、维护成本低等特点。公司拟通过本项目的建设实施,补充研发人才,配置国内外先进研发和检测设备,提升公司在研发、生产、质量检测等环节的软硬件实力,提高核心竞争力,保持行业领先地位。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必要性

1、有助于提高核心竞争力,提高市场占有率

伴随着消费水平的提高,消费市场的转型升级,公司生产技术得到快速提高,经营规模也得到进一步扩张。公司所在微特电机行业发展较快,技术突破是产业升级的关键驱动力。公司对直流无刷电机等产品不断进行深入研发,并因此需要更多的研发工程师和更先进的各类设备用以开展新技术的前瞻性研究,以增强各项产品和服务的竞争力。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将着力打造先进的研发软硬件环境,引进先进的生产技术,以满足公司长远发展所需。

2、有利于抓住时代机遇,形成品牌优势

面对新一轮技术浪潮,公司着力于把握新的机遇,发展核心技术,生产规模相应的得到了较大的提升。同时,随着业务量的增加,公司对产品的质量提出更高的要求。经过多年的行业深耕,公司凭借着卓越的研发能力和高品质的服务能力,赢得了较好的口碑和行业内的广泛认可,逐步形成了自有品牌优势。本项目拟用于整合研发资源,对现有组织架构进行调整,形成完善高效的研发体系,不断以高品质、多元化的产品夯实公司在行业内的影响力。

3、加快建设新型工业化的发展需要

随着我国工业的发展,高能耗、低质量、重污染的工业化模式对环境造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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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定的破坏,现阶段资源节约型和生态环境型是制造业的发展方向。十四五规划中指出,实现产业优化升级是未来制造业发展的主要方向。我国制造业面临着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升级、节能降耗等新需求。因此,研发高效节能的电机、提升品质、提高良率是新型工业化时代的必要需求。

(三)有刷电机技改项目的必要性

1、生产效率有待进一步加强

吸尘器属于消耗品,因此市场对有刷电机的需求长期存在。随着扫地机器人市场规模的逐步扩大以及相关集灰桶组件的普及,有刷电机的市场需求有持续扩大的趋势。随着公司在行业内影响力逐渐增加,生产规模逐渐扩大,公司亟需提升现有产地的智能制造水平,完善场地建设,实现减员增效,提高生产效率。

2、降低产品的生产成本,提高公司盈利水平

随着电机市场竞争日益加剧,具有良好管理能力的企业将具有更好的抗风险能力。公司结合行业发展趋势,制定了高质量发展的路线和创新发展战略。在经营管理效率方面,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链管理体系和人才队伍管理制度;在原料成本方面,主要原材料来自于国内市场,市场价格相对公开透明;在人工成本方面,公司不断提高自动化生产水平以控制人工成本对经营业绩带来的影响。智能化和自动化改造以及经营管理效率的提高,是公司成本控制的必然选择。

(四)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1、有利于缓解营运资金压力

公司直接材料、员工薪酬占生产成本的比重较大,公司原材料采购规模较大。同时,随着业务规模的扩大和新产品占比的上升,公司需要不断加强市场营销力度,在产品销售环节加大投入。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可以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扩张过程中产生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承接订单的能力。

2、有利于降低负债水平

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规模综合考虑了公司现有货币资金情况、公司资产负债率等指标。随着公司销售收入的不断增加,公司规模的急速扩张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负债水平,因此需要通过增加营运资金才能满足公司快速发展的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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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该项目的实施将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提高公司的偿债能力,降低财务费用,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可行性

公司董事会通过决议,认为公司“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有刷电机技改项目”和“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符合产业政策和投资方向,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财务状况、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相适应,具有良好的市场前景和盈利能力,能够有效防范投资风险,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经过公司严谨论证,具有可行性。

(一)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项目的实施有助于提高公司市场竞争力

公司专注于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具备多项微特电机相关的核心技术。截至2022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为135,365.00万元,净资产为84,304.91万元,本次拟使用募集资金95,983.47万元投资相关厂房建设、生产设备改造、扩建产能等建设项目,募投项目有助于提升收入规模、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占公司2022年12月31日总资产比重为

70.91%,与公司现有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

(二)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技术水平相适应,公司拥有的技术研发优势能够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

公司始终保持产品、技术的持续创新,掌握多项微特电机相关的核心技术,能够紧跟市场最新技术和应用发展趋势,不断开发出符合市场需求的多元化电机产品,帮助客户实现对性能、外形、结构等多层次的设计要求。凭借优秀的研发及生产实力,公司被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苏州工业园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尖峰企业”、“高原产业重点企业”、“江苏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江苏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江苏省民营科技企业”。

公司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通过长期的自主研发和技术攻关,公司掌握了一系列电机、电控相关核心技术。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共拥有各项授权专利193项,其中发明专利11项,实用新型专利104项,外观设计专利78项,形成了完整的知识产权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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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公司高度重视研发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在经营过程中已建立起一套较为完善的研发人员选拔、培养、考评与激励机制。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均是来自机械制造、电气自动化控制等领域的高素质人才,具有较高的专业理论素质和丰富的研发实践经验。

(三)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财务状况相适应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165,167.20万元、231,086.80万元和180,786.93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8.55%、54.76%和37.72%。2022年度,受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因素影响,消费者购买力下降,清洁电器类产品的市场需求有所回落,公司营业收入有所下滑。为持续扩大业务规模和提升盈利能力,公司需要持续投入资金用于扩大产能、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实施募投项目,公司将获得发展所急需的资金,扩大经营规模,有效地避免自筹资金实施项目所带来的现金流紧张、对外负债规模上升及融资成本增加等问题。综上所述,公司募集资金金额、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财务状况相适应。

(四)本次募集资金数额和投资项目与公司管理能力相适应

自2004年成立以来,公司一直坚持创新发展的经营理念,建立了完整的管理体系。在物流和财务管理方面,公司将信息技术导入生产制造和供应链管理过程,有效整合资源;在生产管理方面,公司严格遵循质量体系控制程序,对原料采购、生产过程、出厂质检、售后各个环节均严格进行生产质量管理控制;在人才管理方面,公司重视团队建设,建立了完善的人才激励机制,具备较好的计划、组织、协调、执行能力。

此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治理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健全了相关制度,明确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相互之间的权责范围和工作程序;建立了独立董事制度;在董事会下设了审计、战略发展、提名、薪酬与考核等专门委员会。公司各项制度和规范性文件有效运行,各治理机构权责明确,分工合理,能够保证公司的规范运行。

五、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履行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发行人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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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项目名称项目备案情况项目环评批复情况
1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相渭审批发备〔2022〕39号苏环建〔2022〕07第0049号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3有刷电机技改项目苏园行审技备〔2022〕48号不适用1
4补充流动资金不适用不适用

注1:根据对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的访谈,该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因此,发行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符合国家关于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

六、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一)整体发展战略

公司专注电机行业近二十年,是一家集研发、生产、销售于一体的高新技术企业。公司秉承“为客户创造价值,为员工创造平台,为股东创造效益,为社会创造财富”的宗旨,不断加强研发创新、提高产品品质,致力于为全球清洁电器产品提供最好的性能,助力全球消费者提高生活品质。

公司的总体经营战略包括:第一,坚持技术创新,提升产品研发应用能力,增加产品附加值。公司将持续提升在电机、电机驱动控制、电池包“三电”领域的研发和制造能力,不断加大对相关产品的打磨和技术的投入;第二,公司将坚持品质优先的政策,持续推进自动化生产线建设,通过引进先进的生产设备和技术,优化生产资源配置,提升生产规模,增强产品质量和稳定性;第三,公司将强化现有经营思路,大力推广品牌建设,扩大在清洁电器相关应用领域电机的影响力和市场份额,同时加大海外布局,致力成为全球清洁电器相关微特电机的标杆企业;第四,公司将持续挖掘业务潜力,尤其是在直流无刷电机的多场景应用方面,保持现有业务稳定增长的同时加大对智能家居、环境工程、新能源汽车和工业机器人等新兴领域的投入,满足自身市场扩张需求。

(二)报告期内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及实施效果

报告期内,发行人为实现战略目标已采取的措施具体如下:

1、产品和市场开拓

针对清洁电器相关微特电机领域,公司与众多知名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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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关系,部分客户合作时间超过十年。报告期内,公司紧跟行业市场变化,及时跟踪行业技术动态,提前布局新技术研发及新产品研发,以最快速度适应技术和产品发展趋势。此外,公司积极开拓终端品牌商、OEM/ODM厂商等新客户、新渠道,持续扩大公司市场占有率。

2、研发创新

自公司成立以来,技术创新始终是公司保持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和根本。报告期内,公司逐步建立明确的激励目标,制定科学合理的考核标准,制定符合公司文化特色、具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结构,不断优化和实施有利于人才培养的激励政策。此外,公司坚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不断加大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的研发投入,引进先进的设计及软件开发、数字化生产及智能检测设备,提升企业的综合研发能力,确保重大研发项目取得成效。

3、产能及应用领域扩张

报告期内,公司顺应市场需求,通过自有资金增加设备投资进行扩产,产能逐年提高,保证了对下游客户的规模供应和及时交付能力;同时,公司通过技术工艺改进和生产规模效应降低成本,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此外,公司积极对新应用领域进行开拓,已筹建了包括车用电机事业部、工业风机事业部等部门,拟对上述市场展开新一轮的扩张计划。

上述措施均有效夯实了发行人的发展基础,形成阶段性的战略发展成果,为实现长期发展目标奠定基础。

(三)未来规划采取的措施

1、技术创新计划

(1)增加研发投入,扩大外部交流合作

公司将加强与高等院校、研发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整合产学研资源优势,通过自主研发与合作开发并举的方式,持续提升公司技术研发水平。一方面,建立高规格的研发中心,与高等教育机构展开产学研与应用合作;另一方面,针对热点课题进行专项研究,把握市场趋势,增强公司产品的市场影响力和竞争力。

(2)完善激励机制,培养一支精干的研发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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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计划在未来培养以及大量引进产品开发、过程研发、技术管理、试验验证等专业人才,以技术骨干为核心,建立一支高、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合理搭配的人才队伍,保障公司快速发展。在激发现有员工工作热情的同时,不断吸引高层次研发人员和高水平的创新技术人才。

2、管理提升计划

公司管理层将逐步实现战略转型,将工作重心转移到管理人员培养、战略决策制定、企业文化建设等方面。公司将加强各部门的专业化管理,提升职能部门的管理水平。公司还将持续完善管理体系,积极推进公司全面数字化管理,全方位提高公司运营能力。

3、生产扩能计划

随着消费者对清洁电器和个人护理等板块的需求不断增加,公司需不断强化自身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供应链建设,以满足不同终端产品对高品质、高性能产品的需求。公司将对直流无刷电机及其驱动、电池包等产品进行产能升级,通过“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等募投项目,持续提升公司集成配套能力和快速市场反应能力,扩大电机及其相关产品的市场占有率。

4、下游应用领域扩张计划

依托公司多年深耕于吸尘器电机领域的技术积累、优质的客户资源以及不断完善的自动化生产能力,公司将持续深化微特电机在清洁电器、电动工具等产品的应用,在巩固和提升公司产品在现有产品市场占有率的基础上,在其他终端应用领域和应用场景寻求突破。尤其是直流无刷电机的多场景应用方面,公司将积极布局个人护理电机、工业风机、机器人电机驱动系统以及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统等产品领域,实现产品种类和应用领域的多元化,满足自身市场扩张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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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公司治理与独立性

一、报告期内发行人公司治理存在的缺陷及改进情况

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自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相关制度制定以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等机构和人员均能够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诚信勤勉、履职尽责、有效制衡,保证了公司依法、规范和有序运作,没有违法违规的情形发生。

二、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意见及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一)公司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意见

公司认为,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公司内部控制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是有效的。

(二)注册会计师对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意见

天健出具了“天健审[2023]1659号”《关于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认为星德胜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于2022年12月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三)内控不规范情形及整改情况

1、报告期内存在的内控不规范问题

(1)个人卡交易

①个人卡代收付款项事项的形成原因、累计金额、资金流向、使用用途、利息

报告期内,出于操作便利性以及避税考虑,公司曾经存在利用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控制的个人卡收取废品废料款、发放奖金、支付经营成本费用等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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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收入支出
2020年度
收取废品废料款等4.63-
往来款144.02-
支付奖金-41.00
支付经营成本费用-207.30
合计148.65248.30
2021年度
支付经营成本费用-5.00
合计-5.00

②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后果、后续可能影响的承担机制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第一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对公司资产,不得以任何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发行人高级管理人员朱云舫控制的个人银行账户代为收取废料款不符合《公司法》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相关人员就上述行为未产生任何纠纷或潜在纠纷,发行人未因上述行为受到行政主管部门处罚;发行人已将通过个人银行账户结算的业务如实反映在公司财务报表中,相关税费已及时足额缴纳,由此形成的与关联自然人的资金往来已全部清理。发行人出具承诺:将严格遵守《公司法》、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不再发生使用个人银行账户用于公司结算业务的行为。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已出具承诺:如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因上述个人卡代收付款项行为而被有关部门处罚或者遭受任何损失的,由实际控制人承担全部责任。综上所述,发行人通过实际控制人朱云舫个人卡代收付款项不存在实际控制人占用发行人资金的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发行人未因该事项受到处罚且被处罚的风险较小,该事项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相关发行条件,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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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

针对上述情况,公司管理层于2021年2月开展内部自查、整改,公司已根据上述个人账户的交易记录、业务性质,进行了账务处理,并组织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等集中培训,深入学习《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树立规范公司运行和财务管理的意识。2021年2月至今,公司不存在利用个人账户收付公司款项的情形,相关内控制度运行有效。

(2)资金拆借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关联方、其他第三方存在拆借资金的情况,具体情况参见本节“七、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之“2、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3)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

在上市辅导期间,发行人已根据保荐机构、申报会计师、发行人律师的要求,严格按照现行法规、规则、制度要求对上述内控不规范问题进行整改和纠正,并已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首次申报审计截止日后,发行人未再出现上述内控不规范和不能有效执行情形。上述内控不规范问题经有效整改后,对发行人内控有效性不构成重大不利影响,整改后的内控已合理、正常运行并有效持续进行。

2、除前述事项外,是否存在其他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发行人除上述事项之外,不存在其他财务内控不规范情形。

3、相关不规范行为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影响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实际控制人及相关方存在多笔资金拆借、个人卡代收付款项等不规范行为。截至2021年9月末,上述不规范行为均已进行整改,且后续亦未再发生不规范行为。发行人自整体变更设立以来,逐步建立、完善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相关内部控制制度设置合理,能够保证日常业务的正常运行和持续有效。因此,相关不规范行为未对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有效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在发行人内控制度的有效运行下,报告期内的个别不规范行为得以规范、消除且未再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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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内部控制制度健全有效,相关不规范行为未对内部控制有效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能够合理保证财务报告的可靠性、生产经营的合法性、营运的效率与效果。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的违法违规行为及受到处罚、监督管理措施、纪律处分或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一)星德胜

1、外汇管理处罚

2021年3月29日,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中心支局向公司出具“苏苏汇检罚[2021]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2019年4月30日,发行人在宁波银行姑苏支行办理跨境贷款,收到欧元贷款498万元,此后于2020年4月22日归还该笔贷款。发行人在未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信息的情况下发生资金流入,被国家外汇管理局苏州市中心支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处以罚款226万元。发行人已缴纳完毕前述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违反规定将外汇汇入境内的,由外汇管理机关责令改正,处违法金额30%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根据上述发行人违规汇入借款当日的汇率中间价折算,发行人违法金额为3,747.75万元,发行人被处以罚款的金额占违法金额的比例约为6.03%,远未达到违法金额的30%,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的“情节严重”而需要处违法金额30%以上等值以下的罚款的情形。

根据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对外管苏州支局的实地走访了解,上述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情节严重的情形,并且已经整改完毕,外管苏州支局已做结案处理。

因此,发行人上述处罚所涉行为不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规定的“情节严重”行为,未导致严重环境污染、重大人员伤亡、社会影响恶劣等情形,并且发行人已归还境外贷款,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上述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行为,对发行人本次发行不构成实质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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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市场监督管理处罚

2020年12月9日,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公司出具“苏园市监处字(2020)0702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公司因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苏州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公司作出罚款30,000元的处罚。公司已缴纳完毕前述罚款,对涉及的相关特种设备办理了检验手续,对不合格特种设备进行了报废处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的规定,“使用未取得许可生产,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的,责令停止使用有关特种设备,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鉴于发行人因上述行为被市场监督主管部门处以的罚款金额较小,发行人适用的罚则位于罚款区间下限,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处罚,不构成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二)星德胜电气

2023年1月18日,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向星德胜电气出具“泰环罚字[2023]2-21号”《泰州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决定书》,星德胜电气因未按规定使用防治挥发性有机物废气污染防治设施,被泰州市生态环境局处以罚款四万元。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星德胜电气已按时缴纳罚款,并已完成整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一项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一)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星德胜电气未按规定使用相关污染防治设施并非其主观故意,泰环罚字[2023]2-2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记载,星德胜电气案后积极改正,符合从轻行政处罚的情形。星德胜电气上述处罚金额较小,属于法定罚款幅度的较低区间,且其已缴纳罚款并已完成整改,上述处罚属于从轻处罚。因此,星德胜电气的上述行政处罚涉及的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上述行政处罚不属于重大违法违规处罚,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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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司报告期资金占用和对外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存在的关联资金往来参见本节“七、关联方和关联交易”之“(二)关联交易情况”之“2、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之“(1)资金拆借”。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的情况。

五、发行人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目前,公司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各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具有独立完整的采购、供应、生产和销售体系,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持续经营的能力,完全独立运作、自主经营,独立承担责任和风险。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资产,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发行人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材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不存在以自身资产、权益或信誉为股东及其关联企业的债务提供违规担保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的资产、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占用而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的程序选举或聘任产生;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或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形;公司财务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兼职的情形。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人事管理体系,制定了独立的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在员工管理、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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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保障、薪酬发放等方面均独立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配备专职财务管理人员,建立了独立、完整的财务核算体系。公司严格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建立了规范的财务规章制度,能够独立做出财务决策,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干预。发行人具有规范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对分公司、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公司独立开设银行账户,独立纳税,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共用银行账户的情形。公司不存在资金被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以借款、代偿债务、代垫款项或者其他方式占用的情形。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要求,设置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等机构,并设有相应的办公机构和经营部门,各职能部门分工协作,形成有机的独立运营主体,不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干预,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在机构设置、人员及办公场所等方面不存在混合经营、合署办公的情形。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主要从事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公司拥有从事上述业务所需的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和经营性资产;公司已建立了完整的业务流程,具有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不存在需要依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进行经营的情况。公司的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间不存在对发行人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六)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

公司主营业务、控制权、管理团队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三年内主营业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人员均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所持发行人的股份权属清晰,最近三年实际控制人没有发生变更,不存在导致控制权可能变更的重大权属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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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公司不存在主要资产、核心技术、商标的重大权属纠纷,重大偿债风险,重大担保、诉讼、仲裁等或有事项,经营环境已经或将要发生的重大变化等对持续经营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六、同业竞争

(一)公司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关联企业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主营业务
1银科实业发行人控股股东,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持股100%的企业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其他实际业务
2宁波七晶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3.51%股份,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持有18.96%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其他实际业务
3星德耀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控制的企业自有房产出租业务
4一晶机械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控制的企业自有房产出租业务

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二)公司与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企业不存在同业竞争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实际控制人近亲属控制的关联企业主要有2家,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主营业务
1二晶酒店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配偶、董事奚桃萍持股52%,朱云舫持股48%的企业报告期内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2桃坞旅店奚桃萍控制的个体工商户住宿服务

公司实际控制人朱云舫的近亲属控制的企业未从事与公司存在竞争关系的业务,与公司不存在同业竞争。

综上,在认定不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已经审慎核查并完整披露了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全部关联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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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企业基本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关联企业的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规模、产能产量及实际经营业务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公司名称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规模产能产量实际经营业务
1银科实业2004.6.1410,000港币朱云舫持股100%//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其他实际业务
2宁波七晶2020.12.301,201.20万元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其他实际业务
3星德耀2018.1.91,000万元朱云舫持股90%,奚桃萍持股10%2022年度营业收入31.47万元/自有房产出租业务
4一晶机械2002.7.350万元朱云舫持股70%,奚桃萍持股30%2022年度营业收入48.73万元/自有房产出租业务
5二晶酒店2004.2.92,900万元奚桃萍持股52%,朱云舫持股48%//报告期内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6桃坞旅店2012.6.2920万元个体工商户,奚桃萍担任经营者2022年度营业收入118.72万元/住宿服务

注:上述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上述企业均未开展微特电机及相关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业务。判断是否存在同业竞争关系时,不存在简单依据经营范围对同业竞争作出判断的情形,不存在仅以经营区域、细分产品、细分市场不同来认定不构成同业竞争的情形。

(四)上述企业的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与发行人的关系

发行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规范运作,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和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的能力。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及其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企业与发行人在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和技术、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的关系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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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公司名称与发行人关系
历史沿革资产人员业务技术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
1银科实业发行人控股股东主要资产为对发行人的股权投资朱云舫控制的企业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其他实际业务///
2宁波七晶发行人员工持股 平台主要资产为对发行人的股权投资朱云舫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发行人部分员工为其有限合伙人除持有发行人股权外无其他实际业务///
3星德耀无相关性报告期内发行人曾承租星德耀的房产作为仓库,已于2022年5月终止,租赁期间不存在共用资产的情形,双方资产相互独立朱云舫担任执行董事,奚桃萍担任监事自有房产出租业务,与发行人业务明显不同/不重合不重合
4一晶机械无相关性越正机电承租一晶机械房产作为生产厂房,租赁期间不存在共用资产的情形,双方资产相互独立奚桃萍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发行人员工曹为正担任监事自有房产出租业务,与发行人业务明显不同/不重合不重合
5二晶酒店无相关性资产相互独立奚桃萍担任执行董事,发行人员工丁国强担任监事报告期内未开展实质性业务///
6桃坞旅店无相关性资产相互独立奚桃萍担任经营者住宿服务。报告期内,因发行人员工隔离需要,曾向发行人提供住宿服务,与发行人业务明显不同/不重合不重合

综上,除银科实业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宁波七晶为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外,发行人与上述关联企业在历史沿革方面不存在相关性;发行人与上述企业在资产、人员、业务、技术等方面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独立性的特殊关系,在采购销售渠道、客户、供应商等方面不存在重合,不存在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性的情形。

七、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一)关联方及关联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发行人关联方及其关联关系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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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银科实业控股股东
2朱云舫实际控制人

2、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朱云波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兄长,银科实业一致行动人,持有发行人0.96%股份

3、发行人子公司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泰兴星德胜发行人持有100.00%股权
2星德胜电气发行人持有100.00%股权
3越正机电发行人持有100.00%股权
4英诺威发行人持有100.00%股权
5星德胜智能发行人持有100.00%股权
6新加坡CDS发行人持有100.00%股权
7越南CDS新加坡CDS持有100.00%股权

4、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宁波七晶发行人员工持股平台,持有发行人3.51%股份,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持有18.96%合伙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
2星德耀朱云舫控制的企业
3一晶机械朱云舫控制的企业

5、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序号姓名职务
1朱云舫董事长、总经理
2奚桃萍董事
3申丽董事、财务负责人
4顾帆董事
5潘秋红独立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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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姓名职务
6徐容独立董事
7李相鹏独立董事
8李现元监事会主席
9杨颖洁监事
10刘宏英职工代表监事
11操秉玄副总经理
12李薇薇董事会秘书

6、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关联自然人控制或担任董事、高管的其他企业

序号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
1苏州工业园区二晶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奚桃萍持股52%、朱云舫持股48%的企业
2姑苏区桃坞旅店奚桃萍控制的个体工商户
3上海纽菲特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奚桃萍亲属控制的企业
4苏州工业园区中盈一合装饰设计工作室奚桃萍亲属控制的企业
5天加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顾帆担任董事的企业
6上海中镭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顾帆担任董事的企业
7上海鑫国动力科技有限公司顾帆担任董事的企业
8苏州前拓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顾帆担任董事的企业
9苏州工业园区瑞升教育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徐容控制的企业
10苏州磐石信用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徐容亲属控制的企业
11苏州汇川汇智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徐容及其亲属控制的企业
12苏州工业园区羿升财税代理服务有限公司徐容及其亲属控制的企业
13句容经济开发区筱羽财务咨询服务部徐容亲属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14江苏比微曼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李相鹏持股22.56%并担任董事长、李相鹏亲属担任董事的企业
15西安冠雅商贸有限公司李现元亲属持股50%的企业
16常州市金坛先锋口腔门诊有限公司操秉玄亲属控制的企业
17北京亿信互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操秉玄亲属持股40%并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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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其他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1侯传英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母亲
2薛雪英发行人董事奚桃萍母亲
3朱雨音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女儿
4苏州高新国际模具城开发有限公司申丽亲属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6月28日吊销

8、报告期内曾经存在的关联方

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1威赛能源系统(苏州)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经为发行人全资子公司,已于2019年10月28日注销
2苏州星德唯电机有限公司报告期内曾经为发行人控股子公司,已于2021年3月16日注销
3苏州工业园区信诚投资咨询有限 公司奚桃萍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发行人曾持有5.00%股权,2019年7月,发行人将其持有的信诚投资5.00%股权转让给奚桃萍母亲薛雪英,已于2022年5月30日注销
4Reach Smart International Limited朱云舫控制的企业,已于2021年8月17日注销
5香港CDS朱云舫控制的企业,已于2021年7月2日注销
6CDS INTERNATIONAL LIMITED朱云舫控制的企业,已于2019年1月29日注销
7泰州仁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薛雪英控制的企业,已于2020年5月6日注销
8苏州工业园区翰泉宾馆奚桃萍控制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1年11月29日注销
9苏州星德旺电机有限公司奚桃萍控制的企业,已于2020年8月10日注销
10常州荔源电气绝缘材料有限公司侯传英控制的企业,已于2020年8月5日注销
11苏州工业园区运成机电有限公司侯传英控制的企业,已于2021年9月16日注销
12苏州工业园区鑫泰机电有限公司朱云舫母亲侯传英持股33.33%、报告期内曾经担任执行董事的企业
13苏州创见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李相鹏持股30%并担任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1年12月10日注销
14苏州工业园区颖之洁餐饮店杨颖洁控制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2年1月24日注销
15锦江区优妍日用品店潘秋红前夫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2年4月18日注销
16苏州工业园区雅轩薇日用品经营部李薇薇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已于2022年4月22日注销
17鄢家财发行人原副总经理,于2022年1月14日离任
18王勇发行人原副总经理,于2022年4月2日离任
19曹为正报告期内曾经担任公司监事,已于2019年8月15日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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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方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20西安摩达电气科技有限公司鄢家财曾经持股60%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的企业,已于2021年11月退出并离任,2022年9月,鄢家财受让其100%股权并再次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1苏州聚茂云电器科技有限公司鄢家财亲属曾经持股40%并担任监事的企业,已于2021年1月退出并离任,已于2022年10月21日注销
22西安空中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鄢家财控制的企业,已于2022年9月23日注销
23原阳县好美佳枣业有限公司鄢家财亲属控制的企业,已于2019年6月28日吊销
24商城县雅畅鼻炎护理部鄢家财亲属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25北京日立电梯服务有限公司申丽亲属曾经担任董事的企业,已于2022年10月离任
26江苏金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潘秋红前夫控制的企业
27银川市金凤区亦添信息咨询工作室潘秋红前夫担任经营者的个体工商户
28苏州顺承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潘秋红前夫亲属控制的企业
29常州凡诺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操秉玄亲属控制的企业,已于2023年7月26日注销

其他关联自然人主要包括上述关联自然人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上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其他关联法人包括上述关联自然人控制、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其他企业。

(二)关联交易情况

根据相关交易的性质及金额大小,公司将以下交易事项认定为重大关联交易:与关联法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0.5%以上的交易,以及公司与关联自然人发生的交易金额在30万元以上的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关联交易事项简要汇总如下:

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是否为重大关联交易
1、经常性关联交易
荔源电气关联采购(绝缘制品)--106.75
荔源电气关联销售(绝缘纸)--1.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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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是否为重大关联交易
一晶机械、星德耀关联租赁向发行人出租厂房、仓库,具体情况参见下文
关键管理人员薪酬396.81377.30276.59
2、偶发性关联交易
荔源电气购买关联方资产(绝缘制品生产设备)--57.72
朱云舫、奚桃萍关联担保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具体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之“一、重要合同”之“(三)借款及担保合同”
姑苏区桃坞旅店关联采购(住宿服务)--12.94
朱云舫、奚桃萍、薛雪英、星德耀、侯传英资金拆借与发行人资金往来
朱云舫无偿受让商标发行人无偿受让2项商标
3、比照关联方交易
乐生智能销售商品1,185.603,006.31900.30

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1、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经常性关联交易。

2、重大偶发性关联交易

(1)资金拆借

①资金拆借事项的形成原因、累计金额、资金流向、使用用途、利息

报告期内,公司资金拆借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1)与朱云舫、朱云舫近亲属及其控制的企业资金往来A.资金拆入

单位:万元

年度关联方期初拆入 余额本期偿还 金额本期拆入 金额期末拆入 余额当期利息
2021年度朱云舫792.00792.00--17.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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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关联方期初拆入 余额本期偿还 金额本期拆入 金额期末拆入 余额当期利息
2020年度朱云舫681.95144.02254.07792.0033.23
奚桃萍800.00800.00---
薛雪英22.0022.00---

B.资金拆出

单位:万元

年度关联方期初拆出 余额本期拆出 金额本期收回 金额期末拆出 余额当期利息
2020年度朱云舫1,136.40715.601,852.00-2.30
星德耀1,881.23-1,881.23-30.28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朱云舫、朱云舫近亲属及其控制的企业等关联方存在资金往来,其中,发行人从关联方借入资金,主要系发行人生产经营存在资金需求;发行人向关联方借出资金,主要用于关联方个人资金周转、支付星德耀胜浦厂房拍卖款等。截至2021年9月末,关联方资金拆借已全部清理完毕。C.相关利息计提及支付情况,相关会计处理上述大额资金拆借利息参照同期贷款利率水平4.35%计算,均已结清。发行人将上述资金拆借利息计入财务费用,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D.关联方资金拆借履行的程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含关联方资金拆借)予以确认,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

2022年3月12日,发行人3名独立董事发表《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认为:发行人2019-2021年期间的关联交易事项真实、完整;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报告期内,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资金拆借已履行了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与第三方存在资金往来

单位:万元

年度姓名/公司 名称期初拆出 余额本期拆出 金额本期收回 金额期末拆出 余额当期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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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姓名/公司 名称期初拆出 余额本期拆出 金额本期收回 金额期末拆出 余额当期利息
2020 年度沈益清70.00-70.00-4.84
苏州市宏伟电器有限公司350.72-350.72--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沈益清、苏州市宏伟电器有限公司存在资金往来,发行人向第三方借出资金,主要系用于个人、公司资金周转。

上述资金往来情况没有影响发行人经营活动资金的需求和使用,没有对发行人实际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部分资金拆借未收取利息,主要系资金拆借时间较短或资金占用成本较低,相关借款均及时全额归还,未对公司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②是否符合相关法律的规定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颁布的《贷款通则》的规定,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司法解释》”),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法人之间、非法人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除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民间借贷司法解释》规定的无效情形(包括: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团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违背公序良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等)以外,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实际控制人朱云舫及其近亲属、非关联自然人沈益清拆入拆出资金系用于个人资金周转等用途,不存在违反《贷款通则》的情形。发行人向星德耀、苏州市宏伟电器有限公司拆入拆出资金系用于发行人日常运营活动、支付厂房拍卖款及企业资金周转,不符合《贷款通则》的相关规定,但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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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规定,发行人向星德耀、苏州市宏伟电器有限公司拆入拆出资金不存在导致合同无效的情形,资金拆借合同有效。

截至2021年9月末,发行人与相关方之间拆借的资金均已结清。该等资金拆借系各方基于自愿互助、诚实信用的原则发生,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相关资金用于正常企业经营活动,不存在主观故意或恶意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相关主体之间不存在争议或潜在纠纷,发行人未因与相关主体之间的资金拆借行为受到主管机关处罚。

因此,发行人与相关方的资金拆借行为不构成重大违法违规,发行人因资金拆借行为被处罚的风险较小,发行人上述资金拆借行为不会导致发行人不符合相关发行条件,不构成发行人本次发行的实质性法律障碍。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已出具《承诺函》,承诺若星德胜或其子公司因其存在资金拆借而受到中国人民银行等相关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任何处罚或遭受其他经济损失,则由本人全额承担,或在星德胜或其子公司必须先行支付该等费用的情况下,及时向星德胜及其子公司给予全额补偿,以保证不因资金拆借相关事项致使星德胜及其子公司遭受经济损失,上述责任为不可撤销且为连带责任。

③整改措施、相关内控建立及运行情况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保障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发行人已在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中就避免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司资金事宜作出明确规定。申报审计截止日后,公司未再发生与关联方的资金拆借,相关内控制度有效运行。

保荐机构认为,发行人已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了与关联方资金拆借的具体情形;发行人已清理相关借款,有针对性的建立了内控制度并有效执行。因此,上述财务内控不规范事项对本次发行上市不构成实质性障碍。

3、其他经常性关联交易

(1)关联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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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占当期 营业成 本比例金额占当期 营业成 本比例金额占当期 营业成 本比例
荔源 电气绝缘 制品----106.750.08%

2019-2020年度,发行人主要向荔源电气采购绝缘制品,主要产品价格与其他供应商同类别产品价格对比如下:

单位:万元、万千克、元/千克

产品型号荔源电气其他供应商价格 差异
采购额采购量单价采购额采购量单价
NMN红条153.802.0076.9790.321.2671.876.62%
F6641白色128.526.3920.1278.104.6316.8716.11%
F664483.333.9321.2277.523.8520.135.15%
NHN56.340.21269.12124.570.53235.9512.32%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母亲侯传英于2018年8月设立了荔源电气,主要向越正机电供应NMN、F6641、F6644等绝缘制品。报告期内,荔源电气根据越正机电的生产销售计划从外部购入原材料,经过简单加工后销售给越正机电,职责类似于越正机电成本中心。荔源电气销售给越正机电的产品基本不对外销售,采取成本加成的定价模式,与市场价格不存在显著差异,价格公允。报告期内,采购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比例较低,不存在损害发行人利益的情形。为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荔源电气已于2020年8月5日注销。

(2)关联租赁

①2021-2022年度

单位:万元

承租方出租方关联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
支付的租金确认的利息支出支付的租金确认的利息支出
越正机电一晶机械厂房承租51.170.2051.172.13
星德胜星德耀仓库承租14.300.6434.322.11

注:2021年1月1日起,公司开始执行新租赁准则。

②2020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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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承租方关联出租方关联交易内容2020年度
越正机电一晶机械厂房承租48.73
星德胜星德耀仓库承租18.37

1)关联租赁的原因、背景及具体用途A.越正机电向一晶机械租赁厂房一晶机械将其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上新路10号的房屋出租给越正机电,租赁房产建筑面积为1,938.21平方米,租金为每月4.26万元(含税),租赁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上述房屋租赁系从2010年开始,因越正机电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并且越正机电与一晶机械同为朱云舫控制的企业,因此,越正机电从关联方一晶机械租赁房产用于生产经营。

B.发行人向星德耀租赁仓库

星德耀将其位于苏州工业园区胜浦镇九江路36号的工业房地产出租给星德胜有限,租赁房产建筑面积1,100平方米,租金为26元/平方米/月(含税),租赁期限为2020年6月1日至2022年5月31日。

因发行人当时生产经营场地紧张,而星德耀拥有的该处房产距离发行人较近并且闲置,出于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目的,发行人曾从星德耀租赁该处房产作为仓库,用于存放部分废旧设备。随着发行人的泰兴生产基地陆续投入使用,发行人自有厂区拥有充足场地可存放该等废旧设备,因此发行人在2022年5月租期届满后不再续租。

2)关联租赁公允性

上述关联租赁价格系参考市场同类房产出租价格确定,越正机电所租赁的厂房位于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租赁价格为0.73元/平方米/天,星德胜所租赁的厂房位于苏州市工业园区胜浦镇九江路,租赁价格为0.87元/平方米/天。经查询公开信息,同期横泾街道相同/附近地段的厂房租赁价格为0.67-0.80元/平方米/天,胜浦镇九江路相同/附近地段的厂房租赁价格为0.83-0.90元/平方米/天,发行人及越正机电租赁价格在周边厂房的租赁价格区间范围内,关联租赁价格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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允,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

3)关联租赁占发行人房产的比例,未投入发行人的原因及合理性,是否影响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对关联方是否存在依赖截至2022年12月31日,发行人仅存在一处关联租赁,面积为1,938.21平方米,占发行人自有及租赁房产的比例约为2.07%,比例较小。越正机电租赁该处房屋用于电机、电器绝缘配件的研发、生产和销售,该处关联租赁房产非发行人电机产品生产经营场所,考虑到越正机电采用轻资产运营模式,且随着未来业务规模扩张或经营需求变化,该处租赁房产可能无法满足越正机电需要,因此该资产未投入发行人。

发行人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包括机器设备、运输设备、办公设备等;发行人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主要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发行人主要资产不存在与关联方混用的情形。

综上,上述关联租赁不会影响发行人资产完整性,发行人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未投入发行人具备合理性。

4、比照关联交易披露的交易

(1)交易对方情况

序号公司名称与本公司关系
1乐生智能发行人股东达晨创鸿、财智创赢于2021年10月投资的企业,合计持股8.79%

(2)销售商品

单位:万元

公司名称交易内容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金额同期收 入占比金额同期收 入占比金额同期收 入占比
乐生智能微特电机1,185.600.66%3,006.311.30%900.300.55%

(3)往来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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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项目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应收账款243.05699.85-

(4)交易背景及公允性

乐生智能成立于2017年4月,主要从事智能化清洁产品及周边产品的研发、设计、生产和销售,产品涵盖智能扫地机器人系列、手持吸尘器系列、地面清洁产品系列等。在达晨创鸿、财智创赢2021年10月投资乐生智能前,发行人与乐生智能于2019年已经开始合作。2019-2021年度,受益于清洁电器行业的发展,乐生智能营业收入持续增加,其与发行人之间的交易额整体呈增长趋势,2022年度,发行人与乐生智能交易额较2021年度有所下降,主要系:受市场因素影响,乐生智能部分终端客户需求有所回落。报告期内,发行人主要产品的销售平均单价与发行人向乐生智能销售单价对比如下:

单位:元/台

产品类别项目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
交流串激电机平均单价35.9134.8230.31
乐生智能单价39.4537.9635.47
直流无刷电机平均单价66.6768.8772.20
乐生智能单价68.3564.8066.04
直流有刷电机平均单价16.3215.1513.59
乐生智能单价13.5813.4413.05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乐生智能之间的交易按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公允。其中,发行人向乐生智能销售交流串激电机的各年度单价略高于发行人销售交流串激电机的平均单价,主要系发行人向乐生智能销售的交流串激电机细分品类为集灰桶电机,其市场价格略高于普通交流串激电机;发行人向乐生智能销售直流无刷电机的各年度单价与发行人销售直流无刷电机的平均单价基本相当;发行人向乐生智能销售的直流有刷电机各年度单价保持平稳,与发行人直流有刷电机产品价格变动趋势存在差异,主要系:发行人不断优化直流有刷电机产品结构,重点开发盈利能力较强的产品,对应产品销售价格较高,导致发行人报告期内直流有刷电机的平均销售价格逐年上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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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荔源电气既存在销售又存在采购的具体情况报告期内,发行人对荔源电气既存在销售又存在采购的情形,具体情况如下:

(1)既存在销售又存在采购的具体内容、原因及合理性,定价方式报告期内,发行人子公司越正机电与荔源电气存在的交易以采购业务为主,存在少量销售业务,主要原因为越正机电拥有相关原材料采购渠道,出于原材料保密的考虑,越正机电对外采购绝缘纸后销售给荔源电气,金额较小。双方交易的具体内容、原因及合理性、定价方式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具体内容金额交易原因及合理性定价方式
向荔源电气销售电缆纸、聚酰亚胺薄膜等绝缘纸1.62越正机电拥有相关原材料采购渠道,出于原材料保密的考虑,越正机电对外采购绝缘纸后销售给荔源电气越正机电采购原材料后原价销售给荔源电气
从荔源电气采购NMN、F6641、F6644等绝缘制品106.75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母亲侯传英于2018年8月设立了荔源电气,荔源电气根据越正机电的生产销售计划从外部购入原材料,经过简单加工后销售给越正机电,具有一定的历史渊源成本加成

为了规范和减少关联交易,荔源电气已于2020年8月5日注销。

(2)相关会计处理是否符合会计准则规定

上述销售与采购的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均单独约定,相关交易实质不属于委托加工业务,越正机电在会计处理上分别按一般销售及采购业务进行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6、关联方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的余额变化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与关联方交易形成的应收、应付款项情况如下:

(1)应收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及关联方名称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其他应收款
薛雪英--18.81
朱雨音--1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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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8年1月,越正机电将其持有的位于苏州市姑苏区桐泾南路333号的房产转让给朱雨音,转让价格240万元,产权登记建筑面积88.36平方米。2019年12月,朱雨音向越正机电支付100万元,2021年6月,朱雨音将剩余140万元债务转让给朱云舫。

(2)应付款项

单位:万元

项目及关联方名称2022.12.312021.12.312020.12.31
其他应付款
朱云舫--885.66
侯传英--56.78
朱云波--30.49
星德耀--20.02
一晶机械--16.28
应付股利
银科实业--9,000.00

为了清理关联方往来款项,发行人、朱云舫、越正机电、侯传英、朱云波、薛雪英、朱雨音、星德耀于2021年6月1日签署了《债务清偿协议》,就相关债权债务进行抵销。2021年9月,发行人向朱云舫偿还了债权债务抵销清偿后的往来款项527.16万元,关联方资金往来全部清理完毕。

综上,报告期内,发行人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对发行人或关联方的利益输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发行人报告期关联交易履行程序的合法合规情况和独立董事意见

1、关联交易的制度安排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前,公司章程未对关联交易决策程序作出明确规定,亦未制定关联交易相关决策制度。因此,2021年9月之前关联交易发生时,星德胜有限未就相关关联交易事项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发行人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后,公司在《公司章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中对有关关联交易的决策权力和程序作出了严格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表决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股东、关联董事对关联交易应执行回避制度,以保证关联交易决策的公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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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报告期内关联交易履行程序情况及公司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报告期内的关联交易予以确认。所涉关联董事朱云舫、奚桃萍,关联股东银科实业、宁波七晶、朱云波均回避表决。2022年3月12日,发行人3名独立董事发表《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认为:发行人2019-2021年期间的关联交易事项真实、完整;关联交易事项是公司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不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调节公司利润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行人独立董事、监事会成员未发表不同意见。

(四)发行人报告期内关联方变化情况

1、报告期内注销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注销的情形,相关企业注销的原因及实际经营的业务内容情况如下:

序号关联企业名称主营业务注销原因
1星德唯微特电机加工服务星德唯主要为发行人提供微特电机加工服务;鉴于发行人战略规划调整,将部分生产职能转移至泰兴,发行人决定将星德唯注销
2Reach Smart International Limited除持股香港CDS以外无实际经营业务因无实际经营而注销
3香港CDS境外销售微特电机为规范及减少关联交易,将其注销
4苏州工业园区运成机电有限公司制造销售冲压件2008年8月营业期限到期终止,其后一直未经营,将其注销
5苏州工业园区翰泉宾馆住宿服务、餐饮服务因未取得酒店经营相关许可无法经营,将其注销
6苏州工业园区颖之洁餐饮店米线制售因经营未达预期,将其注销
7信诚投资贷款、咨询服务2019年7月,为了聚焦主业,发行人将其持有的信诚投资5%股权转让给薛雪英,后因经营未达预期,将其注销
8苏州星德旺电机有限公司微特电机加工服务2016年11月开始不再提供微特电机加工服务,为避免潜在的同业竞争而注销
9泰州仁聚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未实际经营未实际经营,将其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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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关联企业名称主营业务注销原因
10荔源电气绝缘制品生产、销售减少关联交易,将其注销
11苏州创见自动化科技有限公司柔性散热管的任意弯折成型设备的研发因经营未达预期,将其注销
12锦江区优妍日用品店未实际经营未实际经营,将其注销
13苏州工业园区雅轩薇日用品经营部未实际经营未实际经营,将其注销
14西安空中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低空飞行器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因经营未达预期,将其注销

报告期内,运成机电曾因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被根据届时有效的《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吊销营业执照,除此之外,发行人报告期内注销的其他关联方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已被注销的关联方不存在为发行人代为承担成本费用等情况。报告期内,荔源电气与发行人子公司越正机电存在关联交易,除前述情况外,其他注销的关联方(发行人控股子公司除外)报告期内与发行人不存在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的情形。

2、报告期内转让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发行人存在关联方西安摩达、聚茂云股权对外转让的情形,股权转让具体情况如下:

(1)西安摩达

西安摩达已多年未实际经营;2021年11月,鄢家财将其持有的西安摩达60%股权(对应实缴出资0元)以0元转让给胡振邦;2022年1月,鄢家财离任发行人副总经理;鄢家财卸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职务后拟开拓新业务,因此从胡振邦处以0元受让取得西安摩达100%的股权(对应实缴出资额0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前述股权转让真实,价格公平、合理。

胡振邦系鄢家财的同学,胡振邦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胡振邦亦非发行人前员工。胡振邦不存在代发行人关联方持有西安摩达股权的情形。

(2)聚茂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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鄢家财配偶的母亲侯俊玲系代鄢家财持有聚茂云股权,因聚茂云经营亏损、需要持续投入,鄢家财不愿意继续投入,因此于2021年1月将其持有的聚茂云40%股权(对应认缴出资额4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以0元的价格转让给另一位股东李青梅。前述股权转让真实,价格公平、合理。李青梅曾于2006年至2011年在新乡市惠宝振动电机有限公司担任销售人员,2011年至今自由职业。李青梅与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李青梅亦非发行人前员工。上述股权转让真实,李青梅不存在代发行人关联方持有聚茂云股权的情形。报告期内,转让的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交易事项。

3、报告期内因任职关系变动导致关联关系变化的关联方

报告期内,因任职关系变动导致关联关系变化的关联方共7家,具体情况如下:

(1)由于关联自然人在发行人处担任的职务变化导致关联关系变化的关联方

鄢家财自2022年1月14日起不再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导致西安摩达、聚茂云、原阳县好美佳枣业有限公司、商城县雅畅鼻炎护理部、西安空中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发生变化。鄢家财因个人家庭原因,不再担任发行人副总经理,该等职务关系变动真实。

(2)由于关联自然人在关联方处担任的职务变化导致关联关系变化的关联方

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母亲侯传英因精力有限自2020年6月起不再担任苏州工业园区鑫泰机电有限公司执行董事职务,苏州工业园区鑫泰机电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发生变化;因发行人董事、财务负责人申丽亲属因个人原因自2022年10月起不再担任北京日立电梯服务有限公司董事,北京日立电梯服务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发生变化。前述职务关系变动情况真实。

报告期内,因任职关系变动导致关联关系变化的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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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报告期内其他事项导致关联关系变化的关联方

因发行人独立董事潘秋红婚姻状况变更,导致江苏金邻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银川市金凤区亦添信息咨询工作室、苏州顺承泰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联关系发生变化。

报告期内,上述因其他事项导致关联关系变化的关联方与发行人之间不存在交易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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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节 投资者保护

一、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情况及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二、报告期内股利分配情况及发行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一)最近三年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执行的利润分配政策如下: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

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但章程规定不按持股比例分配的除外。

股东大会违反前款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分配利润。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应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公司董事会须在股东大会召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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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二)本次发行上市后的股利分配政策

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关注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与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平衡。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各项外部融资来源的资金成本和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比例,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原则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

1-1-300

资产的10%。

(2)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处理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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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和资金情况、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差异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已根据《公司法》等规定制定了股利分配政策,完善了利润分配原则、分配形式等。本次发行前后股利分配政策不存在差异。

三、发行人特别表决权股份、协议控制的特殊安排

根据《公司章程》,股东按其所持有股份的种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持有同一种类股份的股东,享有同等权利,承担同种义务。《公司章程》未针对特定股东设置特别表决权股份,公司股东亦不存在协议控制的特殊安排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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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节 其他重要事项

一、重要合同

本节披露的重大合同为公司签署的已履行、正在履行和将要履行且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未来发展或财务状况有重要影响的合同。

(一)销售合同

公司与主要客户签订销售框架合同,并根据所签合同下达订单。框架合同中对交货、质量等主要商务条款进行约定,一般不涉及具体的销售数量、金额。通过签订框架合同,公司与主要客户维持了稳定的合作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及将要履行的主要销售合同(指发行人与2021年度销售金额7,000万元以上的客户及报告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销售金额前五大的客户签署的销售框架合同)如下:

序号客户名称合同标的合同类型合同有效期履行情况
1伟创力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22.5.17-2024.5.16正在履行
2VS Industry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21.9.27-长期正在履行
3广东德尔玛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23.1.1-2023.12.31正在履行
4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22.1.1-2022.12.31已履行完毕
5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21.1.1-2021.12.31已履行完毕
6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20.1.3-2020.12.31已履行完毕
7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19.1.16-2020.1.2已履行完毕
8爱普电器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18.8.8-2023.12.31正在履行
9春菊电器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22.5.23-长期正在履行
10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19.4.20-2022.5.22已履行完毕
11深圳比亚迪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20.6.12-2026.6.11正在履行
12天佑电器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22.5.9-长期正在履行
13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18.3.2-2022.5.8已履行完毕
14石头科技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22.8.1-2025.7.31正在履行
15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20.12.16-2022.7.31已履行完毕
16科沃斯微特电机销售框架合同2021.9.10-2023.9.10正在履行

2020-2022年5月,发行人与伟创力通过下达和接收销售订单的方式进行交易,期间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销售订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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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客户名称销售内容订单金额下单日期履行情况
1伟创力微特电机409.822020.9.10已履行完毕
2微特电机606.692020.9.18已履行完毕
3微特电机799.052021.1.22已履行完毕
4微特电机756.532021.2.1已履行完毕

(二)采购合同

公司与主要供应商一般通过签订采购框架合同的方式确定购销关系,以向供应商下达采购订单的方式确认具体采购规格及数量。通过签订框架合同,公司与主要供应商维持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强化了原材料采购的及时性、稳定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及将要履行的主要采购合同(指发行人与2021年度采购金额5,000万元以上的供应商及报告期最后一个会计年度采购金额前五大的供应商签署的采购框架合同)如下:

序号供应商名称合同标的合同类型合同有效期履行情况
1江苏沙钢玖隆冷轧加工有限公司硅钢采购框架合同2023.1.1-2023.12.31正在履行
2硅钢采购框架合同2022.4.1-2022.12.31已履行完毕
3硅钢采购框架合同2021.1.1-2021.12.31已履行完毕
4上海裕生特种线材有限公司漆包线采购框架合同2017.11.3-长期正在履行
5东莞新隆漆包线有限公司漆包线采购框架合同2021.9.6-长期正在履行
6漆包线采购框架合同2017.12.6-2021.9.5已履行完毕
7苏州永泰兴机械有限公司定转子铁芯委托加工框架合同2021.1.1-长期正在履行
8定转子铁芯采购框架合同2017.12.29-长期正在履行
9苏州柯依尔特种线缆有限公司漆包线采购框架合同2017.11.20-长期正在履行
10浙江长城电工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漆包线采购框架合同2023.1.1-2023.12.31正在履行
11漆包线采购框架合同2022.1.1-2022.12.31已履行完毕
12漆包线采购框架合同2021.1.1-2021.12.31已履行完毕
13漆包线采购框架合同2020.1.1-2020.12.31已履行完毕
14江苏科固电器有限公司换向器采购框架合同2021.2.27-长期正在履行
15换向器采购框架合同2021.9.8-长期1正在履行
16换向器采购框架合同2017.11.28-2021.9.72已履行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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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合同签署主体为苏州科固电器有限公司;注2:该合同签署主体为苏州科固电器有限公司。

2020年,发行人与江苏沙钢玖隆冷轧加工有限公司通过逐笔采购逐笔签署合同的方式进行交易;报告期内,发行人与浙江天洁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逐笔采购逐笔签署合同的方式进行交易,期间对公司有重要影响的采购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供应商名称采购内容合同金额合同签署日期履行情况
1江苏沙钢玖隆冷轧加工有限公司硅钢1,014.002020.1.2已履行完毕
2硅钢863.602020.9.11已履行完毕
3硅钢654.902020.11.5已履行完毕
4硅钢579.752020.11.17已履行完毕
5浙江天洁磁性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硅钢1,147.502021.2.3已履行完毕
6硅钢680.002021.5.11已履行完毕

(三)借款及担保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及未来将要履行的重大银行借款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名称借款人贷款人借款金额合同编号借款有效期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行情况
1《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星德胜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5,000.0007500LK21B8DH1M13个月2021.9.15已履行完毕
2《流动资金贷款合同》星德胜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7,000.0007500LK21AFFK8I12个月2021.2.23已履行完毕
3《贷款协议》星德胜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伦敦分行500万欧元CMBLB2019-C04612个月2019.4.12已履行完毕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及未来将要履行的重大担保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保证人主债权发生期间最高债权限额主债权人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行情况
1《最高额保证合同》07500KB21AAA582朱云舫、奚桃萍2021.2.3- 2026.2.312,00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21.2.8借款已归还,合同提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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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合同名称合同编号保证人主债权发生期间最高债权限额主债权人合同签订日期合同履行情况
终止
2《最高额保证合同》07500KB20188354朱云舫、奚桃萍2015.2.13- 2021.12.317,000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18.2.8已履行完毕

注:上述关联方为发行人提供担保均未收取担保费用。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及未来将要履行的重大保函协议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申请人开证人受益人合同编号保函 金额有效期履行情况
1星德胜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伦敦分行07500BH20198138500万欧元2019.4.24-2020.5.8已履行完毕

上述借款、担保合同有利于缓解公司的流动资金压力,有助于公司聚焦主业,开拓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借款、担保合同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风险。

(四)抵押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及未来将要履行的重大抵押合同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合同 名称合同 编号抵押人抵押物类型证号最高债权限额抵押权人担保期限合同履行情况
1《最高额抵押合同》07500DY21AAA3IK星德胜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苏(2022)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053号7,979.37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21.2.3-2026.2.3借款已归还,合同提前终止
2《最高额抵押合同》07500DY20188253星德胜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苏(2016)苏州工业园区不动产权第0000075号6,371.14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苏州分行2018.2.8-2021.2.8已履行完毕

上述抵押合同为发行人获取银行贷款提供了保障,有利于发行人缓解流动资金的压力。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上述抵押合同均已履行完毕,不存在影响发行人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风险。

(五)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履行、正在履行及未来将要履行的,合同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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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序号承包人发包人项目名称合同金额签订日期合同履行情况
1恒腾建设科技有限公司星德胜智能1#办公楼、2#车间、3#仓库、4#门卫、5#地下车库、6#开闭所施工总承包24,820.002023.4.29正在履行

二、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事项。

三、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一)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也不存在涉及刑事诉讼的情况。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存在2起尚未了结的诉讼和仲裁,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请求事项金额案件进展
1徐桂华泰兴星德胜广陵分公司请求确认原被告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已开庭,尚未判决
2汪小翠星德胜请求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各项工伤待遇30.19待仲裁开庭

发行人上述尚未了结的相关诉讼、仲裁不涉及公司核心技术、主要产品,且涉案金额较小,不会对发行人自身资产状况、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子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不存在作为一方当事人可能对公司产生影响的刑事诉讼、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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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节 声明

一、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董事会成员:
朱云舫奚桃萍申 丽
顾 帆徐 容潘秋红
李相鹏
监事会成员:
李现元杨颖洁刘宏英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操秉玄李薇薇

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08

二、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声明

本公司(或本人)承诺本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按照诚信原则履行承诺,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控股股东:银科实业有限公司(Silklake Industrial Limited)
控股股东董事/授权代表:
朱云舫
实际控制人签名:
朱云舫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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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一)

本公司已对招股说明书进行核查,确认招股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项目协办人签名:
戴 奥
保荐代表人签名:
张 鹏何 立
法定代表人签名:
周 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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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保荐人(主承销商)声明(二)

本人已认真阅读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的全部内容,确认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招股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总经理签名:
李 军
董事长签名:
周 杰

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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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发行人律师声明

本所及经办律师已阅读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经办律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法律意见书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经办律师:
王利民余泽之李 琼
机构负责人:
韩 炯

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

1-1-312

五、审计机构声明

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天健审〔2023〕1658号)、《审阅报告》(天健审〔2023〕8992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天健审〔2023〕1659号)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内容无矛盾之处。本所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上述审计报告、审阅报告、内部控制鉴证报告及经本所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等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钱仲先曹 毅
机构负责人:
吕苏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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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资产评估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已阅读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528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资产评估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资产评估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评估师:
柴铭闽黄 祥
资产评估机构负责人:
俞华开

坤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1-1-314

七、验资机构声明

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已阅读《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确认招股说明书与本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482 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770号)和《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7号)无矛盾之处。本机构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发行人在招股说明书中引用的验资报告的内容无异议,确认招股说明书不致因上述内容而出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签字注册会计师:
曹 毅林 楠
机构负责人:
吕苏阳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年 月 日

1-1-315

第十二节 附件

一、备查文件

投资者可以查阅与本次公开发行有关的所有正式法律文书,该等文书也在指定网站上披露,具体如下:

(一)发行保荐书;

(二)上市保荐书;

(三)法律意见书;

(四)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五)公司章程(草案);

(六)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七)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

(八)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九)发行人审计报告基准日至招股说明书签署日之间的相关财务报告及审阅报告;

(十)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十一)经注册会计师鉴证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十二)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说明;

(十三)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十四)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十五)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十六)其他与本次发行有关的重要文件。

1-1-316

二、查阅地点及时间

(一)查阅地点

1、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联系人:李薇薇联系电话:0512-6510 9199

2、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888号海通外滩金融广场联系人:张鹏 何立联系电话:021-2318 0000

(二)查阅时间

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

1-1-317

附录一:发行人拥有的专利情况

一、境内专利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人取得方式
1一种吸尘器电机发明ZL200810019383.12008年1月7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2一种双功率干湿电机发明ZL201110414410.72011年12月1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3一种三元流风机的集风片及三元流风机发明ZL201310077395.02013年3月12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4定子的掐线端子连接结构、包括它的电机定子及连接方法发明ZL201310598676.02013年11月25日泰兴星德胜受让取得
5一种钢筋捆扎机的电路控制系统发明ZL201510338102.92015年6月18日英诺威受让取得
6电机内置式吸尘器滚刷结构发明ZL201510350280.32015年6月2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7一种绝缘纸自动插纸机器人发明ZL201810387003.32016年6月23日越正机电受让取得
8电动机外壳及包括该外壳的低振动电动机发明ZL201610615921.82016年7月29日泰兴星德胜受让取得
9定子的掐线端子连接结构及包括它的电机定子实用新型ZL201320747877.82013年11月2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0一种新型结构的高效风机实用新型ZL201320748860.42013年11月2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1一种新型转子铁芯结构实用新型ZL201420208999.42014年4月2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2新型电机动叶轮结构实用新型ZL201420247911.X2014年5月1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3一种新型换向器去毛刺机构实用新型ZL201420247327.42014年5月1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4改进型结构的风机实用新型ZL201420465809.72014年8月18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5一种新型轴承防水结构实用新型ZL201420474395.42014年8月21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6新型叶轮减压防水结构实用新型ZL201420785922.32014年12月12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7用于吸尘器滚刷的电机结构实用新型ZL201520433563.X2015年6月2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8定子组件接插结构及包括它的定子组件实用新型ZL201521002438.X2015年12月7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9一种高速无刷直流电机实用新型ZL201620109756.42016年2月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20锂电池组及使用该锂电池组的扭扭车实用新型ZL201620127319.52016年2月18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21一种高效无刷直流电机实用新型ZL201620284037.62016年4月7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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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人取得方式
22一种低振动叶轮实用新型ZL201620284036.12016年4月7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23一种功率可调马达实用新型ZL201620514121.22016年5月31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24锂电池组实用新型ZL201620772352.32016年7月21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25锂电池组实用新型ZL201620772402.82016年7月21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26锂电池组实用新型ZL201620773035.32016年7月21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27电动机外壳及包括该外壳的低振动电动机实用新型ZL201620816279.52016年7月29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28一种定子铁芯及包括该定子铁芯的高强度无刷直流电机实用新型ZL201620818054.32016年7月29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29一种转子组件实用新型ZL201620815140.92016年7月29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30一种风罩与定叶轮的连接结构实用新型ZL201620816276.12016年7月29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31一种吸尘器电机驱动板的开关电路实用新型ZL201620817352.02016年7月29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32一种小尺寸混流式叶轮实用新型ZL201720167761.52017年2月2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33一种锂电池模组实用新型ZL201720272587.02017年3月20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34高转速低噪音离心式风机实用新型ZL201720323565.22017年3月30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35一种新型扩压器及包括该扩压器的风机实用新型ZL201720323433.X2017年3月30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36一种高效低噪音离心式蜗壳风机实用新型ZL201720637287.82017年6月2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37锂电池的电池组支架、支架组合以及电池组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0642438.92017年6月5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38一种锂电池组的控制系统及具有其的锂电池组装置实用新型ZL201720676451.62017年6月12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39一种电池电压采集系统以及采集控制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0750307.22017年6月26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40一种吸尘器电机用新型径向导叶轮实用新型ZL201721218407.72017年9月21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41超低功耗锂电池管理单元及并联应用系统实用新型ZL201721241969.32017年9月26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42电动车用锂电池组结构实用新型ZL201721701919.92017年12月8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43电动车用锂电池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1199981.72018年7月27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44吸尘器电机组件实用新型ZL201821233245.92018年8月1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1-319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人取得方式
45一种吸尘器电机用高效动叶轮实用新型ZL201821233244.42018年8月1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46一种吸尘器电机用定叶轮实用新型ZL201821233803.12018年8月1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47马达组件实用新型ZL201821766707.32018年10月30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48一种适用于吸尘器的高强度离心叶轮及电机实用新型ZL201821968287.72018年11月27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49一种高速马达非接触架空式防水结构实用新型ZL201822177986.62018年12月24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50一种高效干湿两用风机实用新型ZL201920936716.02019年6月20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51一种降噪螺帽及其吸尘器马达实用新型ZL201921646754.92019年9月29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52一种带轴向式导叶干湿两用无刷马达实用新型ZL201921773172.72019年10月22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53一种双头固定式轴流风机实用新型ZL201921873665.82019年11月1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54一种高速叶轮实用新型ZL202020264920.52020年3月6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55适用于手持吸尘器一体式驱动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541829.32020年4月14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56适用于手持吸尘器的电池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541985.X2020年4月14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57适用于吸尘器锂电池的便捷式电池管理组件实用新型ZL202020548869.02020年4月14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58适用于手持吸尘器的电机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541798.12020年4月14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59一种高可靠性马达轴承结构实用新型ZL202020607729.62020年4月21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60一种交直流两用无刷马达实用新型ZL202020607726.22020年4月21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61一种单相永磁同步吸尘器电机实用新型ZL202020608764.X2020年4月21日泰兴星德胜申请取得
62一种吸尘器用交流有刷电机实用新型ZL202020608680.62020年4月21日泰兴星德胜申请取得
63一种具有双侧散热机构的吸尘器电机实用新型ZL202020608761.62020年4月21日泰兴星德胜申请取得
64一种降噪散热干湿吸尘器电机实用新型ZL202020608762.02020年4月21日泰兴星德胜申请取得
65一种电路板安全性高的吸尘器电机实用新型ZL202020608763.52020年4月21日泰兴星德胜申请取得
66一种吸尘器用内转子有刷马达实用新型ZL202020609210.12020年4月21日泰兴星德胜申请取得
67适用于锂电池组与控制板的焊接辅助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0782372.52020年5月12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68适用于锂电池组与BMS的拆装设备实用新型ZL202020855144.62020年5月20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1-1-320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人取得方式
69适用于锂电池防反安装检测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1377225.62020年7月14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70适用于锂电池组装检测的输送设备实用新型ZL202021377240.02020年7月14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71锂电池组装电芯极性检测设备实用新型ZL202021376304.52020年7月14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72锂电池组装电芯极性检测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1376341.62020年7月14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73一种高功率吸尘器马达风机实用新型ZL202021615912.72020年8月6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74一种绝缘片送料推料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3179273.72020年12月25日越正机电申请取得
75一种板件自动上料机实用新型ZL202023180633.52020年12月25日越正机电申请取得
76一种多轴移动式板件上料机实用新型ZL202023179210.12020年12月25日越正机电申请取得
77一种冲床收料装置用取料机构实用新型ZL202023218144.42020年12月28日越正机电申请取得
78一种综合多轴移动式冲床收料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3218152.92020年12月28日越正机电申请取得
79一种绝缘片带收卷剪切装置实用新型ZL202023222232.12020年12月28日越正机电申请取得
80适用于槽纸送料的输送调节设备实用新型ZL202120202864.72021年1月25日越正机电申请取得
81适用于槽纸的出料引导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0202951.22021年1月25日越正机电申请取得
82适用于绝缘片加工的出料引导装置实用新型ZL202120203760.82021年1月25日越正机电申请取得
83适用于绝缘片耗材的批量打磨设备实用新型ZL202120802597.72021年4月19日越正机电申请取得
84一种降噪效果佳的无刷直流电机风筒实用新型ZL202121462920.72021年6月30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85一种外转子电机定子铁芯结构实用新型ZL202122205794.32021年9月1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86一种干湿两用吸尘器无刷马达的防水结构实用新型ZL202122654401.72021年11月2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87微型自散热马达结构及带有微型自散热马达结构的电机实用新型ZL202122836509.82021年11月16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88一种具有防水功能的蜗壳电机实用新型ZL202122944143.62021年11月26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89动叶轮(1)外观设计ZL201430235512.72014年7月14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90动叶轮(2)外观设计ZL201430235511.22014年7月14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91分体式定叶轮外观设计ZL201430235993.12014年7月14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1-321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人取得方式
92离心式风机外观设计ZL201430235515.02014年7月14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93定叶轮(AV)外观设计ZL201430237614.22014年7月1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94定叶轮(AU)外观设计ZL201430237615.72014年7月1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95叶轮外观设计ZL201430237603.42014年7月1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96定叶轮外观设计ZL201430237639.22014年7月1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97风机叶轮外观设计ZL201430237612.32014年7月1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98直流无刷电机外观设计ZL201530506290.22015年12月7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99锂电池组外观设计ZL201630055270.22016年2月29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100锂电池组外观设计ZL201630125975.72016年4月15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101马达外观设计ZL201630300949.32016年7月4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02定子铁芯外观设计ZL201630355392.32016年7月29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03锂电池组外观设计ZL201630397172.72016年8月17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104锂电池组外观设计ZL201630397180.12016年8月17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105锂电池组外观设计ZL201630413969.12016年8月23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106混流式叶轮外观设计ZL201730048638.72017年2月2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07直流大电流插座外观设计ZL201730076161.32017年3月14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108锂离子电池组箱体外观设计ZL201730070035.72017年3月14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109扩压器外观设计ZL201730100084.02017年3月30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10蜗壳风机外观设计ZL201730220461.42017年6月2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11电机外观设计ZL201830028744.32018年1月22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12电动两轮三轮车用锂电池组(2)外观设计ZL201830499786.52018年9月6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113电动两轮三轮车用锂电池组(3)外观设计ZL201830499695.12018年9月6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114电动两轮三轮车用锂电池组(1)外观设计ZL201830499788.42018年9月6日英诺威申请取得
115电机外观设计ZL202030251612.42020年5月26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1-322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人取得方式
116电机外观设计ZL202030250675.82020年5月26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17电机外观设计ZL202030250669.22020年5月26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18吸尘器马达流道整流器外观设计ZL202030442862.62020年8月6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19吸尘器马达双流道整流器外观设计ZL202030442891.22020年8月6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20定叶轮外观设计ZL202030443182.62020年8月6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21马达结构(高级防水低噪)外观设计ZL202030450051.02020年8月10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22马达(40微型高速)外观设计ZL202030450180.X2020年8月10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23温控器支撑架外观设计ZL202030648008.52020年10月29日泰兴星德胜申请取得
124混流式叶轮(横版)外观设计ZL202130022672.32021年1月1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25叶轮(平头)外观设计ZL202130022659.82021年1月1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26混流式叶轮(竖版)外观设计ZL202130022671.92021年1月1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27马达(高防水低噪)外观设计ZL202130078540.22021年2月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28马达外观设计ZL202130078547.42021年2月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29马达外观设计ZL202130078546.X2021年2月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30马达(高转速低噪音)外观设计ZL202130087062.12021年2月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31防水吸力马达外观设计ZL202130086179.82021年2月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32四极永磁直流电机外观设计ZL202130086440.42021年2月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33扭力马达(轻型大)外观设计ZL202130086439.12021年2月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34吸力马达外观设计ZL202130086176.42021年2月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35马达(微型高功率)外观设计ZL202130086556.82021年2月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36吸力马达(轻小型)外观设计ZL202130086177.92021年2月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37防水马达外观设计ZL202130086451.22021年2月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38大功率吸力马达外观设计ZL202130086444.22021年2月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39低噪马达外观设计ZL202130086158.62021年2月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1-323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人取得方式
140无刷马达(两进一出)外观设计ZL202130090682.02021年2月8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41马达(微型高吸力)外观设计ZL202130095436.42021年2月8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42吸力马达(Power Motor)外观设计ZL202130102495.X2021年2月2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43吸力马达(Dry Motor-J)外观设计ZL202130102450.22021年2月2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44吸力马达(Dry Motor-H)外观设计ZL202130102506.42021年2月2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45吸力马达(Dry Motor-I)外观设计ZL202130102485.62021年2月2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46吸力马达(Dry Motor-F)外观设计ZL202130102507.92021年2月2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47吸力马达(Dry Motor-D)外观设计ZL202130107277.52021年2月2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48吸力马达(Dry Motor-E)外观设计ZL202130107075.02021年2月2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49吸力马达(Dry Motor-C)外观设计ZL202130107074.62021年2月2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50吸力马达(Bypass Motor-B)外观设计ZL202130107274.12021年2月2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51吸力马达(Bypass Motor-A)外观设计ZL202130107270.32021年2月2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52吹风机叶轮外观设计ZL202130214397.52021年4月1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53永磁无刷直流电机(冷柜)外观设计ZL202130505790.X2021年8月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54吸尘器用3D叶轮(微型)外观设计ZL202130704928.92021年10月27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55防水散热叶轮(吸尘器干湿两用马达)外观设计ZL202130704919.X2021年10月27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56吸尘器马达机壳外观设计ZL202130705035.62021年10月27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57吸尘器电机外观设计ZL202130750503.12021年11月16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58电机(防水)外观设计ZL202130781945.22021年11月26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59一种自动卡线型线架结构实用新型ZL202123341740.62021年12月28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60一种具有过热保护功能的吸尘器电机实用新型ZL202123223890.72021年12月21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61一种新型高速叶轮实用新型ZL202122501846.12021年10月18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62鼓风机外观设计ZL202230336547.42022年6月2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63一种冷柜电机用9槽定子铁芯实用新型ZL202220122602.42022年1月18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1-324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人取得方式
164一种散热型烧结铁氧体注塑磁环转子实用新型ZL202220056891.22022年1月11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65一种低噪音轴流172金属叶轮实用新型ZL202220018287.02022年1月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66一种新型马达结构实用新型ZL202122583470.32021年10月26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67吸尘器电机外观设计ZL202230546255.32022年8月20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68一种低噪音风机马达发明ZL202011531960.22020年12月28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69一种无刷马达用线路板固定装置实用新型ZL202222022722.X2022年8月2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70吸力马达外观设计ZL202230642087.82022年9月27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71一种高精度外转子电机机壳跳动检具实用新型ZL202221479185.52022年6月14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72一种内封盖式高静压风机装置实用新型ZL202221584122.62022年6月2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73新型油封结构马达实用新型ZL202221296855.X2022年5月26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74吸水马达实用新型ZL202222901553.72022年11月1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75一种具有防水结构的干湿两用电机实用新型ZL202222820069.12022年10月25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76防水电机发明ZL202111278391.X2021年10月30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77永磁电机实用新型ZL202223134808.82022年11月24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78一种电机温控支撑机构实用新型ZL202123287244.72021年12月24日泰兴星德胜申请取得
179一种滚筒编码器布置结构实用新型ZL202222677943.02022年10月11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80一种吸尘器降噪机构实用新型ZL202123265424.52021年12月2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81降噪电机外观设计ZL202230689481.72022年10月19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82吹风机风扇叶外观设计ZL202230713790.32022年10月27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83吸尘器风扇叶外观设计ZL202230723698.52022年10月31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84干湿两用马达的泄压防水结构实用新型ZL202223603788.42022年12月30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85降噪电机外观设计ZL202330091571.02023年3月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86风扇实用新型ZL202320137421.32023年1月18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87干式马达实用新型ZL202320288371.92023年2月22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1-325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专利号申请日权利人取得方式
188一种新型降噪马达结构实用新型ZL202320664639.42023年3月30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89一种电机机壳及吸尘器电机实用新型ZL202320676548.22023年3月30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90电机定子实用新型ZL202320203741.42023年2月13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91一种轴承组件、电机及风筒实用新型ZL202320659513.82023年3月29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192电机外壳(吸尘器)外观设计ZL202330166240.92023年3月30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注1:上述第4、8项专利系泰兴星德胜从发行人受让取得;第5项专利系英诺威从苏州律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受让取得;第7项专利系越正机电从深圳立专知识产权服务有限公司(代其委托人漳州龙文区信创友工业设计有限公司)受让取得。

注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施行修改后专利法的相关审查业务处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以及申请日为2021年5月31日(含该日)之前的外观设计专利保护期限为10年,均自申请日起算。申请日为2021年6月1日(含该日)之后的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期限为15年,自申请日起算。

二、境外专利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公司已获得授权的境外专利情况如下:

序号专利名称专利类型国家专利号申请日权利人取得方式
1NON-CONTACT OVERHEAD WATERPROOF STRUCTURE FOR HIGH-SPEED MOTOR发明美国US11349369B22021年6月24日星德胜申请取得

注:美国发明专利有效期为自申请之日起二十年。

1-1-326

附录二:发行人拥有的注册商标

一、境内商标

序号商标注册号注册商标使用类别有效期限至取得方式权利人
147561919第7类2031年6月6日原始取得星德胜
247561896第35类2031年2月27日原始取得星德胜
34414809第7类2027年10月13日受让取得星德胜
44344672第7类2027年5月27日受让取得星德胜
518188827第9类2026年12月6日原始取得英诺威
618188916第9类2026年12月6日原始取得英诺威
73566493第7类2025年1月13日原始取得越正机电
862369408第7类2032年7月20日原始取得星德胜

注:发行人上述第3、4项商标(注册号为4414809、4344672)系2020年9月从朱云舫无偿受让取得。

二、境外商标

序号注册国家或地区注册号注册商标使用类别有效期限至取得方式权利人
1美国6611408第7类2032年1月11日原始取得星德胜
2美国6498944第9类2031年9月28日原始取得星德胜
3欧盟018352419第7类2030年12月11日原始取得星德胜
4欧盟018352420第9类2030年12月11日原始取得星德胜
5WIPO1637997注第7类2031年12月3日原始取得星德胜

注:注册机构为马德里公约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该项马德里注册商标已在如下国家获得延伸保护:丹麦、英国、俄罗斯联邦、比利时、荷兰、卢森堡、澳大利亚、白俄罗斯、欧盟、匈牙利、蒙古国、叙利亚、土耳其、新西兰、哥伦比亚、以色列、日本、吉尔吉斯斯坦、老挝、塔吉克斯坦、乌克兰、古巴、印度尼西亚、意大利、哈萨克斯坦、新加坡、越南、巴西及非洲知识产权组织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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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三: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股利分配决

策程序、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一、落实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规定的安排

(一)信息披露制度和流程

公司已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制定了《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该制度明确了重大信息报告、审批及披露等相关内容,明确了公司管理人员在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中的责任和义务。该制度有助于加强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提升规范运作和公司治理水平,切实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述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草案)》《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公告公司在涉及重要生产经营、重大投资、重大财务决策等方面的事项,包括公布定期报告(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季度报告)和临时公告,确保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保证投资者能够公开、公正、公平地获取公开披露的信息。

(二)投资者沟通渠道的建立情况

为加强公司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信息沟通,促进公司与投资者之间建立长期、稳定的关系,提升公司的诚信形象,根据相关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发行人实际情况,发行人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就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原则和目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对象、内容、职责及组织、投资者关系活动的方式以及相关机构和个人的管理等内容做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司设置了联系电话、网站、传真、电子邮箱等与投资者沟通的渠道。通过信息披露与交流,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提升公司治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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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未来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的规划

公司董事会秘书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负责人,证券事务部为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部门,负责投资者关系的具体事务工作。未来,公司将通过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信息披露渠道,积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与投资者沟通工作,实现与投资者的良好沟通。公司本次发行上市后,将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开展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并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相关规定,保障所有投资者的知情权和合法权益,并尽可能通过多种方式与投资者进行及时、深入和广泛的沟通。

二、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一)发行人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决策程序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股利分配决策程序如下:

“第一百六十二条 公司利润分配的审议程序:

(一)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和资金情况、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三)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二)本次发行完成前滚存利润的分配安排和已履行的决策程序

发行人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及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滚存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完成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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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的全体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三、股东投票机制建立情况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累积投票制度、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网络投票制等股东投票机制,保障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参与公司重大决策等事项的权利。

(一)累积投票制度

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二名以上董事或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将其拥有的投票权分散投向多位董事、监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监事人选。

(二)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机制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三)网络投票的相关安排

股东大会将设置会场,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公司还将提供网络投票的方式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股东通过上述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视为出席。

股东大会网络或其他方式投票的开始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3:00,并不得迟于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30,其结束时间不得早于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公司应在保证股东大会合法、有效的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和途径,优先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为股东参加股东大会提供便利。

(四)征集投票的相关安排

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持有百分之一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中国证监会的规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机构可以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征集股东投票权应当向被征集人充分披露具体投票意向等信息。禁止以有偿或者变相有偿的方式征集股东投票权。除法定条件外,公司不得对征集投票权提出最低持股比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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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四:与投资者保护相关的承诺、发行人及其他责任主体

作出的与发行人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其他承诺事项

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

(一)关于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延长锁定期限等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银科实业,股东宁波七晶、朱云波承诺:

在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该部分股份。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2、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承诺:

在发行人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36个月之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于本次发行前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该部分股份。

前述锁定期满后,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

(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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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3、发行人股东达晨创鸿、财智创赢承诺:

自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份之日(指发行人完成本企业入股的增资扩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即2021年9月28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自发行人本次发行之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于本次发行前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4、公司持股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申丽、操秉玄、李薇薇、李现元、杨颖洁承诺:

本人在发行人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以及本人在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在本人就任时确定的任期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1)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本人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25%;(2)离职后6个月内,不转让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3)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股份转让的其他规定。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发行人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本次公开发行前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将自动延长6个月。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并在相关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本人减持原因、拟减持数量、未来持股意向、减持行为对发行人治理结构、股权结构及持续经营的影响。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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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人不会因职务变更、离职而放弃履行上述承诺。

(二)关于发行前股东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及减持意向的承诺

本次发行前,公司控股股东银科实业、实际控制人朱云舫、银科实业一致行动人朱云波,就公开发行上市后持股及减持意向承诺如下:

本企业/本人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票。在所持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本人拟减持股票的,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

本企业/本人所持发行人股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本企业/本人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每年减持股份的合计总数不超过上一年末合计持有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5%。若减持当年发行人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情形,则上一年度末总股本计算基数要相应进行调整。可供减持数量不可累积计算,当年度未减持的数量不可累积至下一年。

本企业/本人在持有发行人股票锁定期届满后两年内拟减持发行人股票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但转让前后股票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除外。若发行人上市后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等除息、除权行为的,则前述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本企业/本人在减持发行人股份时将根据相关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严格遵守减持股份期限和数量的要求、履行全部报告及信息披露义务。如本企业/本人确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本企业/本人承诺提前3个交易日通知发行人并予以公告。本企业/本人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减持发行人股份的将在减持前15个交易日前将减持计划(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以书面方式通知发行人并由发行人向证券交易所备案并予以公告,并按照法律、法规及证券交易所规定披露减持进展情况。

二、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承诺和措施

为维护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在上市后股价的稳定,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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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价的预案》(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本企业/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星德胜上市(以星德胜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之日为准)后三年内,若星德胜股价持续低于每股净资产,将严格依照《稳定股价预案》中规定的相关程序通过回购/增持公司股票的方式启动股价稳定措施。

(一)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条件

自公司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三年内,非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若因除权除息等事项致使上述股票收盘价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不具可比性的,上述股票收盘价应做相应调整)。

(二)股价稳定措施的方式及顺序

1、股价稳定措施

(1)公司回购股票;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等方式;

(4)其他证券监管部门认可的方式。

选用前述方式时应考虑:(1)不能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2)不能迫使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履行要约收购义务。

2、股价稳定措施的实施顺序

(1)第一选择为公司回购股票,但如公司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则第一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

(2)第二选择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在下列情形之一出现时将启动第二选择:

①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

1-1-334

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或

②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

(3)第三选择为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启动该选择的条件为: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如公司股票仍未满足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

单一会计年度,公司需强制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义务限一次。

(三)实施公司回购股票的程序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将召开董事会,依法作出实施回购股票的决议、提交股东大会批准并履行相应公告程序。公司股东大会对实施回购股票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批准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后公司将依法履行相应的公告、备案及通知债权人等义务。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决议通过的实施回购股票的议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回购。

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为自有资金,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回购股份的方式为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要约方式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方式。

单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不高于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20%,单一会计年度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金额累计不超过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40%。超过上述标准的,有关稳定股价措施在当年度不再继续实施。但如下一年度继续出现需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情形时,公司将继续按照上述原则执行稳定股价预案。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决议作出之日起6个月内回购股票: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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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2、继续回购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单次实施回购股票完毕或终止后,本次回购的公司股票应在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10日内注销,并及时办理公司减资程序。

(四)实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1、启动程序

(1)公司未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的情况下,并且在公司无法实施回购股票或回购股票议案未获得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要约收购义务的前提下,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达到触发启动股价稳定措施条件或公司股东大会作出不实施回购股票计划的决议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公司已实施股票回购计划

公司虽实施股票回购计划但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公司股票回购计划实施完毕或终止之日起30日内向公司提交增持公司股票的方案并由公司公告。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的计划

在履行相应的公告等义务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满足法定条件下依照方案中所规定的价格区间、期限实施增持。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股票的金额不超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分红和上年度从公司领取的薪酬的合计值,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公司不得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实施增持公司股票提供资金支持。

除非出现下列情形,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将在增持方案公告之日起6个月内实施增持公司股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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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的程序

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仍未满足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之条件并且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不会致使公司将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或触发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要约收购义务的情况下,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票方案实施完成后90日内增持公司股票,且用于增持股票的资金不超过其上一年度于公司取得薪酬总额(税后)的50%,增持股份的价格不超过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具体增持股票的数量等事项将提前公告。

董事(不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票在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情况下终止:

1、公司股票连续3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已高于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

2、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公司不满足法定上市条件;

3、继续增持股票将导致需要履行要约收购义务且其未计划实施要约收购。

三、关于先行赔付的承诺

相关内容参见本附录之“十、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四、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的措施和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银科实业、实际控制人朱云舫及发行人承诺:

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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漏,本企业/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发行人/本企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或司法机关出具有关违法违规事实的认定结果之日起30日内,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发行人/本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企业/本人将根据股东大会批准或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回购价格将不低于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或相关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价格。发行人/本企业上市后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上述回购价格做相应调整。

若招股说明书及其他相关申请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本企业/本人将依法赔偿因上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行为给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若发行人/本企业违反上述承诺,本企业/本人将在发行人/本企业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本企业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若因违反上述承诺而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作出相应裁判、决定,本企业/本人将严格依法执行该等裁判、决定。

五、对欺诈发行上市的股份回购和股份买回承诺

发行人控股股东银科实业、实际控制人朱云舫及发行人承诺:

保证发行人/本企业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如果发行人/本企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诈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购回发行人/本企业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

六、填补即期回报的措施及承诺

(一)公司填补即期回报、增强持续回报能力的措施

为尽量减少首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不利影响,公司拟通过大力发展主营业务提高公司整体市场竞争力和盈利能力、加强募集资金管理、完善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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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措施,以提高对股东的即期回报。具体措施包括:

1、加大市场开拓力度,提高市场占有率

公司将在现有客户群的基础上,进一步延伸产业链,从而更接近终端客户,使得公司产品能够更快速响应市场需求,增强竞争力,对现有业务形成补充和延伸。公司将在巩固长三角经济发达地区市场的基础上,加大对国内其它省份的市场拓展力度,以扩大国内市场的占有率。同时,公司致力于与现有优质海外客户加强合作,以便提高公司电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份额。

2、加快募投项目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收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进行拓展,显著提高公司产能。其中“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将提升公司的无刷电机的产能同时拓展电池包相关业务;“有刷电机技改项目”将有效的实现产品生产成本的优化和功效的提升,可进一步增强企业的市场竞争力。

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争取募投项目早日达产并实现预期效益。

3、加强管理层的激励考核,提升管理效率

公司将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为企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撑,吸引和聘用国内外优秀行业人才的同时,配套相应的激励机制,把人才优势转化为切实的竞争优势,确保公司的持续快速发展。同时,公司将加强对经营管理层的考核,以确保管理层勤勉尽责,提升管理效率。

4、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章程(草案)》,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完善了公司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加强了对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保护。

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的议案》,强化对投资者的收益回报,建立了对股东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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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填补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的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本人承诺不会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发行人利益;

2、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发行人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5、若发行人后续推出发行人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发行人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实施完毕前,若证券监管部门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证券监管部门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证券监管部门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7、本人承诺切实履行发行人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发行人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愿意依法承担对发行人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三)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对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1、承诺不越权干预发行人的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发行人的利益;

2、承诺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回报措施以及作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此作出的任何有关填补回报措施的承诺,若违反该等承诺并给公司或者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愿意依法承担对公司或者投资者的补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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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利益分配政策的承诺

根据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上市后生效的《公司章程(草案)》,公司本次发行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为:

1、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本着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同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及持续发展的原则,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关注股东的要求和意愿与公司资金需求以及持续发展的平衡。制定具体分红方案时,应综合考虑各项外部融资来源的资金成本和公司现金流量情况,确定合理的现金分红比例,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

2、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利润分配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两者相结合的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公司原则上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3、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为:

①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的后续持续经营;

②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③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前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0%,且超过5,000万元;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或战略性资源储备等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总资产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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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金分红比例

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近3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利润不少于最近3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公司进行利润分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在年度利润分配时提出差异化现金分红预案:

①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②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③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述规定处理。

4、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公司可以采取股票方式分配股利。

5、利润分配的时间间隔

公司原则上采取年度利润分配政策,公司董事会可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盈利状况、现金流及资金需求计划提出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并经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6、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的处理

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与机制

(1)公司每年利润分配方案由董事会根据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和资金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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况、未来的经营计划等因素拟订。公司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意见。利润分配预案经董事会全体董事二分之一以上董事表决通过,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可以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2)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应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3)公司因特殊情况无法按照既定的现金分红政策或最低现金分红比例确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披露具体原因及独立董事的明确意见。

8、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机制

(1)如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以股东权益保护为出发点,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根据生产经营情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等原因需调整利润分配政策的,应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利润分配政策调整议案,由独立董事、监事会发表意见,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股东大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为公众股东参与股东大会表决提供便利。

八、依法承担赔偿责任的承诺

1、发行人控股股东银科实业、实际控制人朱云舫承诺:

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若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企业/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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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2、发行人承诺:

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本企业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若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企业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3、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本次发行的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之情形,亦不存在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而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

若包括招股说明书在内的上市申请文件所载之内容被证券监督管理部门或其他有权部门认定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或存在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的情形,而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则本人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投资者损失。该等损失具体的赔偿标准、赔偿主体范围、赔偿金额等细节内容待上述情形实际发生时,依据最终确定的赔偿方案为准,或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认定的方式或金额确定。

九、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避免新增同业竞争的承诺

公司控股股东银科实业、实际控制人朱云舫已出具《关于避免与星德胜科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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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承诺内容如下:

1、于本承诺函签署之日,本企业/本人及近亲属(配偶及夫妻双方的父母、子女,下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含发行人合并报表控制的其他企业/经营实体,下同)外的其他企业/经营实体,均未从事、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产品,未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2、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本企业/本人及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经营实体将不从事、生产、开发任何与发行人生产的产品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不直接或间接经营任何与发行人经营的业务构成竞争或可能竞争的业务;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发行人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企业/本人及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经营实体将不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若与发行人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产生竞争,本企业/本人及近亲属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外的其他企业/经营实体将以停止生产或经营相竞争的业务或产品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发行人经营的方式、或者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关系第三方的方式避免同业竞争;

4、如本承诺函被证明是不真实或未被遵守,本企业/本人将向发行人赔偿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

5、上述承诺在本企业/本人作为发行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期间持续有效。

十、关于招股说明书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的承诺

1、发行人承诺:

本企业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若有权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本企业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本企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将及时制定股份回购的具体方案,提交本企业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企业将根据股东大会批准或经相关监管部门批准或备案的回购方案完成回购,回购价格为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若本企业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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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或相关监管机构认可的其他价格依法回购本次发行的全部新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若因本企业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2、发行人控股股东银科实业、实际控制人朱云舫、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发行人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的招股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企业/本人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法律责任。若有权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对判断发行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企业/本人承诺将督促发行人履行股份回购事宜的决策程序。

若因发行人招股说明书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证明自己无过错的除外。

3、本次发行相关中介机构承诺:

保荐机构海通证券承诺:“因本公司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先行赔偿投资者损失。”

发行人律师承诺:“若因本所未能勤勉尽责地履行法定职责而导致本所为发行人出具的公开发行文件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因此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本所将根据有管辖权的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司法判决,依法赔偿投资者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

发行人会计师承诺:“因我们为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制作、出具的文件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评估机构承诺:“如因本机构为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制作、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坤元评报[2021]528号)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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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在该等事项依法认定后,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十一、关于公司股东情况的承诺

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相关要求,公司承诺:

“1、本公司已依法在本次发行的申报文件中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股东信息,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

2、本公司历史沿革中不存在股权代持、委托持股等情形,不存在股权争议或潜在纠纷等情形。

3、本公司股东均具备持有本公司股份的主体资格,不存在以下情形:

(1)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的情形;

(2)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形;

(3)以本公司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情形。

4、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已及时向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提供了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了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

5、若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

十二、未能履行承诺的约束措施及相关承诺

1、发行人承诺

(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全部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3)向公司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4)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以自有资金补偿公众投资者因依赖相关承诺实施交易而遭受的直接损失,补偿金额由本企业与投资者协商确定,或根据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司法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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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的方式确定;

(6)自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将不得发行证券,包括但不限于股票、公司债券、可转换的公司债券及证券监督管理部门认可的其他品种等;

(7)公司完全消除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所产生的不利影响之前,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公司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加薪资或津贴。

2、控股股东银科实业、实际控制人朱云舫、银科实业一致行动人朱云波、股东宁波七晶、达晨创鸿、财智创赢承诺

(1)本企业/本人将通过发行人及时、充分披露本企业/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公开道歉;

(3)本企业/本人自愿接受社会和监管部门的监督,及时改正并继续履行有关公开承诺;

(4)因违反承诺给发行人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本人将依法对发行人或投资者进行赔偿;

(5)本企业/本人同意因违反承诺所产生的收益全部归公司所有,发行人有权暂扣本企业/本人应得的现金分红,同时不得转让本企业/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直至本企业/本人将违规收益足额交付发行人为止。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承诺

(1)本人将立即采取措施消除违反承诺事项;

(2)本人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的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3)经有权机关认定本人所承担责任后,本人同意停止在发行人处领取薪酬或津贴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4)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如有)将不得转让,直至本人按相关承诺采取相应的措施并实施完毕时为止;

(5)发行人具有依据本承诺向本人提起诉讼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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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五: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秘

书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规范运行情况说明公司已经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制定了《公司章程》,建立了由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执行机构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相互协调、相互制衡的运行机制。为进一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公司在董事会下设立了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明确了各个专门委员会的权责、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定了《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防范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资金占用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总经理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为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化运行提供了制度保证。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股东大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1、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公司章程》第二十八条规定,公司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照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获得股利和其他形式的利益分配;(二)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或者委派股东代理人参加股东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三)对公司的经营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者质询;(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转让、赠与或质押其所持有的股份;(五)查阅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六)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其所持有的股份份额参加公司剩余财产的分配;(七)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的股东,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八)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三条规定,公司股东承担下列义务:(一)遵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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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二)依其所认购的股份和入股方式缴纳股金;(三)除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外,不得退股;(四)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五)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六)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应当承担的其他义务。

2、股东大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六条规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章程;

(十一)对公司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十二)审议批准公司章程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担保事项;(十三)审议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百分之三十的事项;(十四)审议批准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事项;(十五)审议批准股权激励计划和员工持股计划;(十六)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二)股东大会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计召开了7次股东大会。历次股东大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出席情况
1创立大会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6月23日全体股东出席
2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9月9日全体股东出席
3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1年10月28日全体股东出席
4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2年3月29日全体股东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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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出席情况
5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6月18日全体股东出席
6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2月19日全体股东出席
7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2023年4月8日全体股东出席

公司股东大会制度自建立以来,始终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运行,切实履行公司最高权力机构的各项职责,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二、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董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1、董事会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设董事长1人,由董事会以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者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2、董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〇三条规定,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对外捐赠等事项;(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十)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根据总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公司章程的修改方案;(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五)听取公司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经理的工作;(十六)在公司发生危机情况时,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前提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维护公司的稳定和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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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决定公司因公司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的收购公司股份;

(十八)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具体成员构成;(十九)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规定,以及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计召开了10次董事会会议。历次董事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出席情况
1第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6月23日全体董事出席
2第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1年8月25日全体董事出席
3第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2021年10月13日全体董事出席
4第一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10月28日全体董事出席
5第一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2022年2月19日全体董事出席
6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3月12日全体董事出席
7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2年5月28日全体董事出席
8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2022年8月31日全体董事出席
9第一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3年2月18日全体董事出席
10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3年3月18日全体董事出席

公司董事会制度自建立以来,始终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议事规则》规范运行,董事会对高级管理人员的任免、重大经营管理事项、提交股东大会讨论的重大事项等作出相关决议,切实发挥了董事会的作用。

三、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监事会制度的建立健全

1、监事会的构成

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设主席1人,监事会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低于1/3,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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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监事会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应当对董事会编制的公司定期报告进行审核并提出书面审核意见;(二)检查公司财务;(三)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大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五)提议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职责时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六)向股东大会提出提案;

(七)提议召开董事会临时会议;(八)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九)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专业机构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二)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监事会会议。历次监事会的会议召开时间、出席情况具体如下:

序号会议名称召开时间出席情况
1第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2021年6月23日全体监事出席
2第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2022年3月12日全体监事出席
3第一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22年5月28日全体监事出席
4第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2年8月31日全体监事出席
5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23年2月18日全体监事出席
6第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3年3月18日全体监事出席

公司监事会制度自建立以来,始终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规范运行,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工作的监督、重大经营决策等重大事项实施了有效的监督,切实发挥了监事会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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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

(一)独立董事制度的建立健全

1、独立董事的构成

公司董事会有3名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七分之三。根据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的独立董事分别担任了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公司的独立董事主要是法律、会计等专业的专业人士,其中徐容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2、独立董事的职权

根据《公司章程》和《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独立董事除具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赋予董事的职权外,还具有以下特别职权:(一)重大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先认可权;(二)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议权,及对公司聘请或聘用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先认可权;(三)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议权;(四)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提议权;(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开向股东征集投票权;(六)必要时,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及咨询机构等对公司的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和咨询;(七)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上述第(一)至(五)项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的半数以上同意,行使上述第(六)项职权应取得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独立董事除履行上述职责外,还应对以下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一)对外担保;(二)重大关联交易;(三)董事的提名、任免;(四)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和股权激励计划;(六)变更募集资金用途;(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归还银行借款;(八)制定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九)制定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方案及现金分红方案;(十)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十一)上市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无保留审计意见;(十二)会计师事务所的聘用及解聘;(十三)管理层收购;(十四)重大资产重组;(十五)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十六)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十七)公司承诺相关方的承诺变更方案;(十八)优先股发行对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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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各类股东权益的影响;(十九)公司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对公司现有或新发生的总额高于三百万元或高于上市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值的百分之五的借款或其他资金往来,以及公司是否采取有效措施回收欠款;(二十)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自律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事项;(二十一)独立董事认为可能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中小股东权益的其他事项。

(二)独立董事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独立董事自接受聘任以来,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权,保障了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维护了中小股东的权益。独立董事在董事会制定公司发展战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和生产经营决策等方面发表独立、客观的意见,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有力地保障了公司经营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五、董事会秘书制度的建立及运行情况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管理事务;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事务,完善公司投资者的沟通、接待和服务工作机制;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负责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培训事务,组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接受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的培训;提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如知悉前述人员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做出或可能做出相关决策时,应当予以警示,并立即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公司董事会秘书自任职以来,出席了公司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并完成会议记录;历次董事会、股东大会召开前,董事会秘书为独立董事及其他董事提供会议材料、会议通知等相关文件,较好地履行了相关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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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六:审计委员会及其他专门委员会的设置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设立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各专门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委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审计委员会中至少应有一名独立董事是会计专业人士。目前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委员构成如下:

委员会名称主任委员其他委员
战略委员会朱云舫顾帆、李相鹏
审计委员会徐容潘秋红、奚桃萍
提名委员会潘秋红李相鹏、朱云舫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潘秋红李相鹏、申丽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提名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对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人选、选择标准和程序进行选择并提出建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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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七:募集资金具体运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运用计划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拟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发行数量不超过4,878.1765万股,公开发行股数占发行后总股数的比例不低于25%。本次实际募集资金总额将根据询价结果确定的发行价格和实际发行股份数确定,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将按轻重缓急顺序投资于以下项目:

单位:万元

序号项目名称总投 资额拟投入募集资金项目建设期拟实施主体
1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65,644.1565,644.1524个月星德胜智能
2研发中心建设项目9,355.859,355.8524个月星德胜智能
3有刷电机技改项目5,983.475,983.4724个月星德胜
4补充流动资金15,000.0015,000.00/
合计95,983.4795,983.47/

二、募集资金的运用和管理安排

(一)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改造后将增加年产3,000万台无刷电机、年产500万套电池包的产能。本项目旨在提升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产能,同时提升其配套电池包产品产量,并开拓工业风机市场。项目拟实施主体为苏州星德胜智能电气有限公司,系星德胜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总投资

建设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的总投资额为65,644.1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为58,837.03万元,铺底流动资金为6,807.12万元,无建设期利息。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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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总投资构成投资额比例
建设投资58,837.0389.63%
其中:建筑工程费20,224.8930.81%
设备购置费31,247.9447.60%
安装工程费1,011.131.5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3,819.425.82%
预备费2,533.653.86%
铺底流动资金6,807.1210.37%
合计65,644.15100.00%

(2)项目建筑工程投资

本项目拟对生产用建筑进行建设,建筑工程包括新增建筑、配套建筑和总图工程三部分。新增建筑主要为生产车间、仓库与办公大楼,配套建筑主要为地下室与地下车位,总图工程主要由道路、绿化组成,具体如下:

序号名称工程量(m2)建设单价 (元/m2)装修单价 (元/m2)投资额(万元)
1新增建筑
1.1生产车间44,170.931,700.00500.009,717.60
1.2仓库29,821.261,800.00200.005,964.25
1.3办公大楼7,380.001,700.00600.001,697.40
小计/17,379.26
2配套建筑
2.1门卫室188.401,700.00500.0041.45
2.2地下车库14,461.071,700.00100.002,602.99
小计/2,644.44
3总图工程
3.1道路面积4,668.21100.00/46.68
3.2绿化面积10,300.53150.00/154.51
小计/201.19
合计20,224.89
其中:进项税额1,669.94

(3)设备购置及安装

为满足项目建设需要,本项目拟新增各类设备合计5,804台。其中无刷电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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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生产设备包括无刷定子自动智能生产线、无刷转子自动智能生产线、无刷绕线机、无刷平衡机等;无刷电机控制系统关键生产设备包括镭雕、印刷机、贴片机等;工业风机关键生产设备包括电机绕线、风机动平衡;电池包关键生产设备包括电芯分选机、PCM测试机、选择性波峰焊、点焊机等。项目设备及软件购置费合计为31,247.94万元,其中硬件设备29,693.94万元,主要为生产设备,包括SMT设备、DIP设备和电池包等设备;软件设备购置费为1,554.00万元,主要为企业管理软件等。项目安装工程费合计为1,011.13万元。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合计为3,819.42万元,主要包括建设单位管理费、勘察设计费、工程监理费等。

(5)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4.50%,计2,533.65万元。

3、项目实施地点及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河道东、保圩路北,公司拟新建厂房进行本项目建设。公司已于2022年5月26日取得相关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4、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污染物及处理措施如下:

(1)废水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水来自项目运营过程中员工生活产生的生活污水,无生产废水排放。

废水处理方案:生活废水通过管网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达标处理,最终排入江河,由于本项目入网废水量较小,而且污染物浓度较低,项目排水对纳污水体水质的影响较小。

(2)固废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危险废物、一般废物及办公生活垃圾,其中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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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物是指废助焊剂、废端盖、废饱和活性炭、废油抹布、废油漆空桶、废绝缘树脂等废物;一般固废是指废铜线、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等废物。

固废处理方案:危险废物委托相关环保服务公司处理,不直接外排;一般固废中废铜线、废边角料、废包装材料进行外卖,不合格品回用至生产线重新加工;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负责清运处置。

(3)废气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浸漆、焊接废气,污染因子包括非甲烷总烃(异丙醇)、苯乙烯等。废气治理措施及排放量确定如下:

废气处理方案:废气由焊锡台上方抽风机器罩汇总至屋顶,通过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高的排气筒排放,在收集过程中会有部分废气未能完全收集,形成无组织排放,但可保证废气收集率达到98%及以上。针对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的废气,公司通过加强通风,确保空气的循环效率,从而使空气环境达到标准要求。

(4)噪声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噪声主要来自项目运营过程中各类噪声设备,噪声值在85-90dB之间。

噪声处理方案:首先对噪声源采取在设备固定处添加垫层,从噪声源上进行防治,然后对设备布置进行了合理的规划,通过隔声、距离衰减等措施,从噪声的传播途径上进行防治。

5、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实施进度取决于项目资金的落实、厂房建设装修、购买设备的交货进度,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具体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月份
24681012141618202224
1项目前期准备*
2勘察设计****
3建筑施工与安装*******

1-1-360

4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5人员招聘与培训***
6竣工验收*

6、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项目效益分析各项指标主要在国家现行的财税制度、市场预测及价格分析的基础上,系统分析、计算项目范围内的财务收益和费用,分析项目的投入可能产生的财务效果以及盈利能力和清偿能力。项目财务评价计算期12年,其中建设期2年,运营期10年。生产负荷从计算期第1年起即有产出,项目计算期第1年生产负荷为10%,计算期第2年生产负荷为25%,计算期第3年生产负荷为40%,计算期第4年生产负荷为60%,计算期第5年生产负荷为80%,计算期第6年及以后各年生产负荷均按100%计算。各项指标计算过程具体如下:

(1)营业收入

本项目收入为直流无刷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工业风机和电池包的销售收入,综合考虑公司近三年收入增长及订单获取情况,预测募投项目正常年收入。根据投入的车间、机器设备及人员,自计算期第6年起,公司各项产品收入趋于稳定。经估算,项目正常年(计算期第6年)不含税收入240,650.00万元,具体如下:

产品名称产量(万套/年)单价(元)销售收入(万元)
直流无刷电机及其控制系统2,900.0058.50169,650.00
工业风机100.00210.0021,000.00
电池包500.00100.0050,000.00
合计/240,650.00

(2)总成本费用估算

项目正常年总成本费用为205,055.10万元,正常年经营成本201,053.09万元。具体测算依据如下:

①项目各类外购原辅材料的价格根据国内市场近期实际价格及其变化趋势确定。

②固定资产折旧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分类直线折旧方法计算,本项目新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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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物折旧年限取20年,残值率取5%;机器设备原值折旧年限为10年,残值率取5%;办公设备原值折旧年限取5年,残值率取5%。

③项目定员3,116人,人员工资及福利费参考往年薪酬水平估算。

④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及研发费用按照销售百分比法测算。

(3)盈利能力

项目投资盈利能力指标见下表:

单位:万元、年

序号指标名称指标值备注
所得税前所得税后
1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FIRR)31.67%27.77%/
2项目投资财务净现值(FNPV)85,595.0068,483.35ic=12%
3项目投资回收期(Pt)5.816.26含建设期2年
4项目总投资收益率25.41%/

经估算,项目达产后不含税年收入可达240,650.00万元,净利润为30,136.29万元。经测算,项目投资财务内部收益率所得税后为27.77%,所得税后投资回收期为6.26年(含建设期2年)。

7、项目效益分析与现有市场容量、发行人产品需求度、发行人现有技术水平的匹配性

(1)与现有市场容量的匹配性

公司专注于微特电机及控制系统和电池包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当前市场客户主要为吸尘器品牌商客户以及OEM/ODM厂商客户。伴随着我国经济增长,居民健康意识不断提高,吸尘器等清洁类电器产品正逐渐成为国民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

吸尘器行业现有市场容量情况参见本招股说明书之“第五节 业务与技术”之“二、发行人所处行业的基本情况”之“(三)行业市场分析”之“6、发行人所处行业与上下游产业的关联性”之“(3)下游产业”。

工业风机方面,近年来我国工业化水平不断提高、城镇化建设稳步推进,工业风机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当前应用于地铁站、大型商场等场所的工业风机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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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被欧美、日韩等国家的相关企业占据。国内企业通过自主研发、技术引进等方式,逐步提升了一定的市场份额。随着工业风机国产替代进程的加速,未来国内工业风机市场需求将有广阔的增长空间。

(2)与发行人产品需求度的匹配性

公司现有电机产品分为三大类,分别是交流串激电机、直流无刷电机和直流有刷电机。本项目拟投产的电机产品是上述产品中发展前景较好的直流无刷电机及配套的电池包组件,是对公司现有产品的扩能。

随着吸尘器品类不断细分、功能不断升级,直流无刷电机需求量将逐年上升。同时,随着生产工艺优化和技术不断升级,行业内生产成本必将进一步降低,产品单价降低,需求量增大。此外,依托公司积累的技术和资源,公司生产的直流无刷电机及其控制系统可以拓展到冰箱、洗衣机、工业风机、汽车电机等领域,应用领域较为灵活多变,可进一步保证产能消化。

公司当前电池包销量在行业内市场占有率较低,经过数年的积累,公司已具备相应电池包技术实力,依托现有客户资源以及“三电一体”系统化解决方案,电池包销量预计将显著提升。此外,公司客户涵盖了工具类产品客户,受当前园林工具正逐渐由传统燃油驱动转为锂电驱动的趋势影响,该部分增量市场将进一步加大公司电池包销量增长。

(3)与现有技术水平的匹配性

“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主要生产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电池包,是对公司现有业务的扩大,具有较高的技术关联度。项目依托以下现有核心技术:1)基于高速电机在全转速环境下的平衡技术;2)吸尘器全系统控制技术;3)高速轴流风机的集成控制技术;4)3D高速混流风机技术。

强大的技术能力可为本项目顺利实施提供技术保障。现有核心技术在本项目生产环节应用可以体现在以下三方面:1)本项目拟建厂房的电子组装功能区承载直流无刷电机控制器生产任务,将电机控制技术和外围控制功能进行高度集成,形成二合一或三合一组合模式;2)本项目拟建厂房的电机生产区将实现直流无刷电机设计技术产品化,并落地生产;3)本项目拟建厂房的电池包生产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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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用于将锂电池管理技术运用到具体生产。本项目依托现有锂电池管理技术,结合产业标准、应用领域,从锂电池管理系统角度细分出数类高安全、可靠性强的锂电池管理技术,实现电芯信息高精度采集与传输、电池包多级保护与响应机制,显著提升产品品质。综上所述,上述募投项目仅是产能的进一步放大、产品结构的优化、产品种类多元化的实现,公司已经成熟掌握相关技术及该产品的产销管理,项目效益分析与现有市场容量、发行人产品需求度、发行人现有技术水平相匹配,符合谨慎性原则。

(二)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主要聚焦于现有产品工艺技术优化和产品新应用领域拓展等方向的研究。通过配备新的硬件设备、软件系统,研究现有电机的自动化工艺,着力增强现有产品质量的稳定性,降低人工成本。同时,针对公司新兴市场的开拓工作,加强在电机控制和电池包领域的产品研发力度,研发满足市场需求的产品。

2、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总投资

建设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总投资9,355.85万元,其中建设投资9,355.85万元,无铺底流动资金及建设期利息。项目总投资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总投资构成投资额比例
建设投资9,355.85100.00%
其中:建筑工程费1,290.0013.79%
设备购置费2,831.7030.27%
安装工程费71.530.76%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5,027.0253.73%
预备费135.601.45%
合计9,355.851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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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建筑工程投资

本项目拟建设研发中心大楼一栋,主要用于产品研发。研发中心大楼占地面积为1,80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5,000.00平方米。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场地建造及装修费,投资额1,290.00万元。

(3)项目拟采购的主要设备

为保证本研发项目的顺利开展,公司计划新购置硬件设备418台,其中包括研发设备、检测设备以及办公设备等。此外,公司还将购置部分软件系统配套辅助研发。上述软硬件设备投资额合计2,831.70万元,设备的投入金额系公司根据项目规划的研发课题所需设备,结合市场行情审慎估计的投资金额,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种类数量(台/套)总价
1研发设备1761,159.20
2检测设备721,225.10
3办公设备170126.20
4软件设备/321.20
合计4182,831.70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为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建设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费用,合同金额系根据公司历史采购情况及市场询价方式确定,共5,027.02万元。

(5)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3%,计135.60万元。

3、项目实施地点及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地点位于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河道东、保圩路北,公司拟新建厂房进行本项目建设。公司已于2022年5月26日取得相关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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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

本项目建成后,在运营过程中主要会有废水、废气、噪声和固体废物产生,需要加强环境管理监测工作,配置专业环保管理人员,负责运营过程中的环境管理监测工作。运营期主要污染物及治理措施如下:

(1)废水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只产生生活污水,治理措施为经过区域内已有污水处理站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2)废气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主要废气为试制滴漆过程中产生的有机废气(苯乙烯)与焊接过程中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异丙醇)、锡及其化合物废气。治理措施为通过分类收集,由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高25m的排气筒排放。

(3)噪声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是各类测试机器等,治理措施为通过设置房内壁装隔音材料和增加基础减震措施,使得厂界噪声可以达标排放。

(4)固废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运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包括研发过程中产生的废助焊剂、废端盖、废铜线等和日常生活中产生的生活垃圾。治理措施为通过对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尽可能地回收利用,降低原材料的消耗。对不可回收利用的固体废物,采用市场化管理,统一收集,委托有资质单位统一处理。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防止产生二次污染。

5、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建设期拟定为2年,项目进度计划内容包括项目前期准备、勘察设计、建筑施工与装修、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人员招聘与培训、竣工验收、项目研发等。

序号建设内容月份
24681012141618202224
1项目前期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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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建设内容月份
24681012141618202224
2勘察设计***
3建筑施工与安装******
4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5人员招聘与培训******
6竣工验收*
7项目研发************

6、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本项目作为落实公司发展战略的必要手段,主要立足于技术研发、产品检测、新产品试制等,本身不产生直接的经济效益,而在于给企业带来的间接效益。项目的顺利实施将大幅提升公司研发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进而提升公司持续发展能力以及长期盈利能力。

(三)有刷电机技改项目

1、项目概况

本项目建设期为2年。有刷电机在公司现有产品结构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为进一步提升现有生产线的生产能力,淘汰落后设备,提高现有电机生产线的自动化和信息化水平,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本公司拟用公司现有厂房,对整体生产线进行智能化提升改造。

2、项目投资概算

(1)项目总投资

建设项目评价中的总投资包括建设投资、建设期利息和铺底流动资金;本项目总投资5,983.47万元,其中:建设投资5,983.47万元,无铺底流动资金及建设期利息。项目总投资构成情况见下表:

单位:万元

总投资构成投资额比例
建设投资5,983.47100.00%
其中:建筑工程费241.324.03%
设备购置费5,189.5086.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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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投资构成投资额比例
安装工程费155.012.59%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23.373.73%
预备费174.282.91%
合计5,983.47100.00%

(2)项目建筑工程投资

本项目利用现有厂房,不涉及新增建筑,项目工程主要为厂房装修和设备改造,建筑工程主要包括场地装修费,投资额241.32万元。

(3)项目拟采购的主要设备

为满足本项目自动化改造需要,本项目拟新增设备168台,其中包括生产设备、检测设备、仓储设备和办公设备。此外,本项目拟购置部分软件系统辅助厂区运营、生产。上述软硬件设备投资额合计5,189.50万元,设备的投入系公司根据项目规划的生产所需设备,结合相关设备的市场行情审慎估计的投资金额,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设备名称数量(套/辆/条)总价
1研发设备1184,946.00
2检测设备16209.00
3仓储设备412.00
4办公设备3016.50
5软件设备/6.00
合计1685,189.50

(4)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本项目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主要为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建设技术咨询及技术服务费用,合同金额系根据公司历史采购情况及市场询价方式确定,共

223.37万元。

(5)预备费

项目预备费取建设投资中建筑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安装工程费和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之和的3%,计174.2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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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实施地点及占用土地情况

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苏州工业园区唯亭街道临埠街15号,拟利用公司现有厂区,对其进行装修改造以及购置先进自动化设备替代老旧设备。

4、项目的环保治理措施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相关标准,本项目系在原有生产线的基础上进行升级改造,严格执行有关环保标准和法规,并采取有效措施,从而达到避免减少污染物排放及有效节能的目标。

(1)废水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为员工生活污水,生产过程中倡导节约用水意识,加强循环利用率。污水经厂区处理后,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指标后,排入市政府污水管网。

(2)废气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在回流焊、三防漆、黄胶、焊锡、导热硅胶等环节会产生有机废气和烟。本项目在实施过程中产生的少量废气可在全密闭式的车间内,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排放。

(3)固废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主要固体废物为废包装材料、报废机器、不合格产品、员工生活垃圾等。大型固体废物委托物资回收单位回收,偏危险类的固体废弃物将委托有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员工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4)噪声及治理措施

本项目的主要噪声源为老化柜、电焊机以及辅助设备测试工装等运行时所产生的噪音。公司将对厂区进行合理布局,并采取必要的防震、消声和隔声措施。其次,购买环保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日常维护和保养,对高噪声的生产设备减震装置或者消声器,对设备进行减震消声处理。

5、项目实施进度

本项目的实施进度取决于资金的落实,设备的交付、厂房的建设,项目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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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为24个月,具体实施进度情况如下:

序号建设内容月份
24681012141618202224
1项目前期准备**
2厂房改造与装修******
3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
4人员培训***
5竣工验收*

6、项目经济效益预测

本项目不涉及扩产,主要通过生产线设备升级,提高公司产线自动化水平,提升生产效率,并可一定程度上减少相应产品的生产人员。

(1)节省人工

本项目通过生产线设备升级,预计可减少生产人员165人。按照发行人2022年度苏州生产地区人员年均工资等数据计算,本项目完成后,预计每年可节省1,376.10万元人工成本,具体测算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2年度
发行人苏州地区生产人员年均工资8.34
减少的生产人员数量(人)165
节省的生产人员成本1,376.10

注:发行人苏州地区生产人员年均工资已年化处理。

(2)提升自动化水平

本项目拟对生产线上自动化程度较低的设备进行替代,升级后的自动化水平情况如下所示:

序号设备所处工艺流程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自动化提升程度
1定子绑扎带自动绑扎带机MTK:2.5*1008台自动化设备,减少1-2人作业
2转子压轴承自动压轴承设备非标8台自动化设备,减少1-2人作业
3支架锁螺丝六轴自动锁螺丝设备非标8台自动化设备,减少1-2人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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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设备所处工艺流程设备名称型号数量自动化提升程度
4支架锁螺丝支架自动锁螺丝设备非标8台自动化设备,减少1-2人作业
5压风罩自动压风罩设备非标8台自动化设备,减少1-2人作业
6锁碳刷螺丝机壳式电机碳刷锁螺丝设备非标8台自动化设备,减少1-2人作业
7整机装配5系自动装配线非标1套自动化设备,减少6-8人作业

(四)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为满足公司规模扩张和新产品研发等对运营资金的需求,增强公司抗风险能力,公司拟将15,000万元募集资金用于补充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

1、补充流动资金的管理运营安排

公司将严格按照规定,将流动资金存入董事会决定的专户管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及实际经营需求审慎进行统筹安排,该等资金将全部用于公司的主营业务。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使用该项营运资金。公司将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科学预算和合理调度的基础上,合理安排资金的使用方向、进度和数量,保障募集资金的安全和使用效率,切实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将严格遵守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资金审批权限。

2、补充流动资金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和对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的作用

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无法在短期内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因此在短期内公司面临净资产收益率下降的风险。但从长期看,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进一步推进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增强公司的竞争优势,对促进公司的稳步健康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公司净资产将大幅增加,资产负债率将显著降低,偿债能力得到提高,资产流动性进一步增强。本次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后,将在一定程度上改变公司过去主要依靠自身积累获得发展所需资金的局面,为公司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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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充流动资金金额的确定依据

(1)测算基本假设

流动资金占用金额主要受发行人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影响,发行人以2017年度、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以及2021年度的财务数据为基础,预测了2022年度、2023年度和2024年度的经营性流动资产和经营性流动负债,并分别计算了各年末的经营性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发行人未来三年新增流动资金缺口计算公式如下:新增流动资金缺口=2024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2021年末流动资金占用金额。

(2)收入增长率预测

发行人最近五个会计年度营业收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
营业收入231,086.80165,167.20106,095.0787,263.4876,145.52
2017-2021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31.99%

2017-2021年营业收入年复合增长率31.99%,考虑到发行人产品的市场需求和发行人在当前主要市场的占有率,结合发行人目前的实际情况、未来的发展规划,以及全球地缘政治动荡、通货膨胀等宏观因素,基于谨慎性原则,预计发行人的主营业务收入在未来三年将保持年均10%的增长率。

(3)流动资金缺口测算

未来新增流动资金缺口的测算以2021年末发行人各流动资产类科目和流动负债类科目占收入的比例为基础,对截至2022年末、2023年末和2024年末各流动资产类科目和流动负债类科目的金额进行测算,结果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2021年度/2021.12.312022E2023E2024E
金额占比金额金额金额
营业收入231,086.80100.00%254,195.47279,615.02307,576.52
应收票据14,801.126.41%16,281.2317,909.3519,700.29
应收账款46,099.7519.95%50,709.7355,780.7061,358.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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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2021年度/2021.12.312022E2023E2024E
金额占比金额金额金额
预付款项561.620.24%617.79679.56747.52
存货34,746.6615.04%38,221.3342,043.4646,247.80
经营性流动资产96,209.1541.63%105,830.07116,413.08128,054.39
应付票据-----
应付账款46,636.0720.18%51,299.6756,429.6462,072.60
预收款项-----
经营性流动负债46,636.0720.18%51,299.6756,429.6462,072.60
营运资本49,573.09/54,530.4059,983.4465,981.78

经测算,2024年末发行人主营业务预计占用营运资本65,981.78万元,相较2021年末营运资本49,573.09万元超出16,408.69万元,即发行人预计2024年末流动资金缺口为16,408.69万元,超过本次募投项目中的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集资金15,000.00万元。

综上所述,发行人本次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募资金额的确定具备合理性。

三、募投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措施及相应的资金来源和金额

星德胜智能作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年产3,000万套无刷电机及控制系统、500万套电池包扩能项目”已于2022年5月18日取得苏州市生态环境局出具的苏环建[2022]07第0049号《关于苏州星德胜智能电气有限公司新建无刷电机系统项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该等募投项目所采取环保措施具体情况如下:

类别主要污染物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金额资金来源
废气非甲烷总烃、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苯乙烯、甲苯、乙苯、氨经设备上方集气罩收集后,通过“过滤棉+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40m高排气筒排放50万元募投资金
废水生活污水:pH、COD、SS、NH3-N、TP、TN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食堂废水:pH、COD、SS、NH3-N、TP、TN、动植物油经隔油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
噪声噪声隔声罩等
固体 废物废定子、废线束、边角料、收集粉尘及废包装材料委托资源回收单位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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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主要污染物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环保投资金额资金来源
废印纸、清洗废液、废漆渣、废活性炭、废滤材、废包装容器、废电路板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

发行人作为实施主体的募投项目“有刷电机技改项目”系对现有厂区进行装修改造,改造完成后产品产能指标保持不变,但生产自动化及仓储物流水平将显著提升,可一定程度缓解发行人人工成本相对较高的问题,并降低生产过程中因人工误差造成的产品不良率,保证产品质量的稳定性和可靠性。此外,项目装修改造完成后预计不会新增污染。发行人已就原有项目年产吸尘器类马达2,000万台项目办理了竣工环保验收手续。根据保荐机构对苏州阳澄湖半岛旅游度假区安监与环境执法大队的访谈,募投项目“有刷电机技改项目”无需办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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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录八:发行人子公司、参股公司简要情况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拥有7家全资子公司,无参股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一、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泰兴星德胜电机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9年9月6日
注册资本500万元
实收资本500万元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发行人100.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泰兴市珊瑚镇八户村十四组
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微特电机产品的加工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6,442.21
净资产(万元)1,336.33
营业收入(万元)10,600.00
净利润(万元)327.18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审计。

二、泰兴市星德胜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泰兴市星德胜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5年11月18日
注册资本50万元
实收资本50万元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发行人100.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泰兴市黄桥工业园区通站路8号
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微特电机产品的加工服务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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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万元)1,796.34
净资产(万元)579.55
营业收入(万元)4,352.15
净利润(万元)142.16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审计。

三、苏州市越正机电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市越正机电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00年12月20日
注册资本1,870万元
实收资本1,870万元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发行人100.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市吴中区横泾街道上新路10号
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电机、电器绝缘配件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3,300.23
净资产(万元)3,104.42
营业收入(万元)2,056.24
净利润(万元)256.69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审计。

四、苏州英诺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英诺威新能源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4月3日
注册资本2,500万元
实收资本2,500万元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发行人100.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苏州工业园区唯亭临埠街15号主厂房二层
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电池包的研发、生产和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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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万元)6,703.71
净资产(万元)1,502.51
营业收入(万元)9,664.52
净利润(万元)700.33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审计。

五、苏州星德胜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公司名称苏州星德胜智能电气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21年11月17日
注册资本1,000万元
实收资本1,000万元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发行人100.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爱格豪路42号3层
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电池包、PCBA板的生产、销售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总资产(万元)9,879.80
净资产(万元)444.48
营业收入(万元)7,316.22
净利润(万元)-552.57

注:上述财务数据经天健审计。

六、新加坡CDS

公司名称CINDERSON PTE. LTD.
唯一实体编号202222566Z
成立时间2022年6月30日
注册资本10万美元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发行人100.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987 SERANGOON ROAD SINGAPORE 328147
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除持有越南CDS股权外无其他实际业务
主要财务数据2022年12月31日/2022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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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资产(万元)-
净资产(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净利润(万元)-

七、越南CDS

公司名称CINDERSON VIETNAM TECHNOLOGY COMPANY LIMITED
注册登记号3703138575
成立时间2023年7月7日
注册资本11,812,500,000越南盾
股权结构股东名称股权比例
CINDERSON PTE. LTD.100.00%
合计100.00%
注册地址及主要生产经营地越南平阳省苄吉市镇泰和区泰和工业园NA1路A4区F3-3厂房
主营业务及业务定位拟从事微特电机及PCBA板的生产业务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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