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证券代码:301076 证券简称:新瀚新材 公告编号:2023-039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的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3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0日以电话和邮件的方式送达至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张海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举手表决,监事会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3-37)。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
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合法、合规,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年8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新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