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8日以书面和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贺旭峰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3年半年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法人治理、业务发展情况和主要风险,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
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一致通过。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湖北江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