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材料于2023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18日上午11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帆先生主持,公司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书面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以下决议:
(一)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对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进行了认真的审核,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1-6月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详见公司信息披露指定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于2023年8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
(二)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半年度
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公司内部制度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2023年8月22日披露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确认的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