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的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第二届审计委员会成员构成的议案》。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对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总经理邓旭衡先生辞去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选举独立董事高献礼先生担任审计委员会委员。调整后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段宏女士、曹亚丽女士、高献礼先生3位独立董事担任委员,其中段宏女士担任主任委员。
以上委员任期自相关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成员任期届满,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执行。
特此公告。
伊犁川宁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2023年8月22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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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
高献礼先生:1979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河南虞城人,食品科学专业博士,副教授。先后在河南农业大学、天津科技大学、华南理工大学和美国康奈尔大学学习;曾就职于广州日香食品有限公司(2005-2008)、江南大学生物工程学院(2010-2014)。主要从事发酵食品质量、安全和品质提升技术及高附加值农副产品开发等方面的研究。主持国家级和其他项目共12项,总经费超过300万元。在国内外权威期刊发表论文50余篇,担任国际权威期刊LWT-Food Science and Technology(中科院1区,TOP)编委。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江苏大学食品系副主任。高献礼先生已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高献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持股5%以上的公司股东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任职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