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8月21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3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或送达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到4人,实到4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一致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上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该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弃权0票;反对0票。
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海南机场设施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〇二三年八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