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23年8月8日以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3年8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9名,会议由董事长陈明晖先生主持召开,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一致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3、 审议通过《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2票回避
本议案关联董事廖建新、黄铁飞已回避表决。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一致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对物产中大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风险评估报告》。
4、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的议案》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四五”发展战略规划纲要(调整后)》。
5、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2日